Ba Shi Guiju Bu Zhu 八識規矩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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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補註序[0467c18] 八識頌凡八章。文略而義深。乃集施頌體製兼以韻。故知義彼而文從此。擴充之則唯識理事無遺矣。昔天親慮末學心力減而不永。遂撮瑜伽之文。述三十頌。精擇而從略。欲人之易入。目曰唯識三十論。後護法諸師。各出所見以造釋論。而累帙積軸不勝其廣。是乃欲易而反難。由是諸師又各摭辭理精粹者。束為十卷。曰成唯識。暨奘三藏至自西域。輒翻此論。其八識頌實出於斯。然而理一而言有廣略者。皆因人而已。蓋人之所得者。或自略。或自廣。或由略以至廣。由廣反乎略。雖所入不一。而所得未嘗不一也。既得之則廣亦可略。亦可廣略。兼以之兼不以之。是皆無適而不可。豈學者之事乎。茲為學者言之。且欲從略而入。此八識頌不得不作。頌既出則語略而義深。此又不得不加之以註。為註之人不書其名。往往皆抄錄之本。故不無三豕之訛。今但義缺字訛者。補而正之。以自備觀覽。不虞龍華金碧峯圓通常無塵。聞予輟筆。過舍索稿。板行之。吁大法垂秋。孰不泥於聲利。能存是心。庶不負諸大士之心也。
[0468a10] 正德辛未純陽月普泰書於大興隆官舍。
八識規矩補註卷上
明魯菴法師普泰補註
[0468a17] 性境現量通三性 此言前五識於三境中唯 緣性境。三量唯是現量。唯三性俱通也。蓋境 則有三性境者性實也。即實根塵能所八法
而成。乃有體實相分境。謂此境自有實種生。 有實體用。現在實法即所緣唯識也。若前五 識二種變中因緣變。故唯緣離言自相境。故
獨影境假乃分別變緣之三量。唯現量爾。既 唯現量緣境之時。明證眾境。故唯緣性境也。 此識於善惡無記三性俱通。以五識性非恒 一故。解見下文
(量有三。謂現比非也。比非注見下。此但釋現量。現謂顯現。取境親明
故。量謂量度。刊定義故。若心心所緣境之時。離映障等顯了分明。得境自性名現量也。若現屬境量屬心。或俱屬
心。或現屬根。量屬心。依士持業依主三釋。言體者。即以無分別智正解心心所謂體也。謂現量緣境時離名言種類
及邪妄分別。名無分別智。此智為現量體理門論有四種。一前五識。二同時意識。三諸心心所自證分。四一切定。 心此四皆實證境而無分別也) 。
[0468b02] 眼耳身三二地居 此言五識界地也。謂欲 界 (飲食睡眠婬欲三也) 五趣雜居地。色界初禪離生喜樂
地。以上三禪既無尋伺。識不起也。以地法無 尋伺染故。此句頌影略鼻舌二識。一界一地。 唯欲界五趣雜居地。以上禪天無段食故。段
食以香味觸三法為體。段食既無。則此二識 不生矣。無此食者。段食乃禪天所厭故。
[0468b09]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此言五 識之心所也。以其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 於心。具此三義如屬我物。故曰我所。乃相應
唯識也。此前五識於六位心所唯闕不定。言 一遍行有五者。謂作意者能警心為性。於所 緣境引心為業。此一法有二功力。一心未起
時警令心起。二若心起已引令趣境。觸謂令 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受者 謂領納違順俱非境相為性。起欲為業。又云
令心等起歡慼捨相。想者能安立自境分齊。 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 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者令
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 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謂之遍行者。 遍四一切心得行故。謂遍三性八識九地一切
時也。故立此名。別境亦五。謂欲勝解念定慧。 欲者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所樂境 有三。可忻境。所求境。所欲觀境。第三解正。
勝解則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 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為性。定依為業。定於 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慧於
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以別別緣境而 得生故名為別境。善十一者頌曰。善謂信慚 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唯
善心俱名善心。所言信者。於實德能深忍樂 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有三種。 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
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 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 成起希望故。對治不信之心。愛樂證修世出
世善。忍謂勝解。乃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 果。此性澄清能淨心等。如水清珠能清濁水。 慚者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
息惡行為業。自即自身。法謂教法。言我如是 身解如是法。敢作諸惡也。愧者依世間力輕 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謂世
人譏呵名世間力。輕拒暴惡者。輕有惡者而 不親。拒惡法業而不作。無貪者於有。有具無 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無瞋者於苦。苦
具無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無癡者 於諸事理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勤 謂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捍為性。對治
懈怠滿善為業。輕安者遠離麁重調暢身心 堪任為性。對治惛沈轉依為業。又曰。離重 名輕。調暢名安。有所堪可有所任受。令所依
身心去麁重得安隱故。不放逸者。精進三根 於所修斷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 出世間善事為業。蓋此不放逸即上精進三
根上防修功能。離上四法非別有體。行捨者。 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 治掉舉靜住為業。此行蘊中捨。簡非受蘊中
捨故此名焉。令心等義由捨。令心離沈掉時。 初心平等。次心正直。後無功用。此之一法亦 即四法。蓋能令靜。即是四法。所令靜。即心平
等等義。不害者。於諸有情不為損惱無瞋為 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前八法是實後三是假) 言中二大 八貪瞋癡者。此染心所通二十六種。前五識
止具十三根本惑。六中之三隨惑。二十中之 十隨惑。總二十分。小中大三等。忿等前十為 小隨。不與五識相應。唯中隨二。并大隨八。乃
屬前五。名隨煩惱者。乃隨其根本煩惱分位 差別等流性故。由自類俱起遍染二性遍諸 染心。此之三義皆具名大。具一名中。俱無名 小。言二性者。乃不善有覆
(瑜伽三卷言四性曰。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 記。欲界具四。無色色界唯三。除不善性故) 忿等十法。名別起故。闕自 類俱起。唯是不善闕遍染二性。既闕有覆。不
遍一切染心故為小隨。此十與第六意識相 應。故此不釋無慚無愧。是自類俱起具一名 中也。無慚者。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
礙慚生長惡行為業。無愧者。不顧世間崇重 暴惡為性。能障於愧生長惡行為業。掉舉則 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麼他為
業。惛沈則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 毘鉢舍那為業。不信則於實德能不忍樂欲 心穢為性。能障淨心墮依為業。懈怠者於善
惡品修斷事中懶墮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 業。放逸則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障 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失念則於諸所
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 蓋失念者。心散亂故。此失念者。有云。念一分 攝。是煩惱相應念故。有義。癡一分攝。瑜伽
說。此是癡分故癡令失念也。有義。俱一分攝。 由前二文影略說故。散亂則於諸所緣令心 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謂散亂
者。發惡慧故。不正知者。於所觀境謬解為性。 能障正知毀犯為業。貪瞋癡者。即根本煩惱 六中之三也。貪則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
無貪生苦為業瞋則於苦。苦具增恚為性。能 障無瞋不安惡行所依為業。癡則於諸事理 迷暗為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餘
三注見。第六識所以為根本惑者。以其能生 隨眠故也。何非餘俱。互相違故。
[0469b14] 五識同依淨色根 此言五識得名淨色者。指 勝義而言。體非染法。唯白淨無記性故。五識 隨根立名。總具五義。曰依發屬助。如頌言。依
者五義之一也。若作釋者。謂依根之識助根。 如根等皆依主釋也。根發之識依士釋也。或 云根所發識。又為一例。
[0469b20] 九緣七八好相隣 此即九緣生識之義。九 緣者。謂空明根境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 依種子也。空謂根境相去空隙之空。明乃日
月燈光之明。根乃八識所依之根。境謂八識 所緣之境。作意即遍行五中之作意。分別依 乃第六識也 (前五識以第六為分別依。六識以前五為明了門也)
。染淨依乃七 識也 (楞伽言。諸識有二種生住滅謂流注生住滅并相生住滅。梵云儞伽。此云流注。不斷唯目第八三相微
隱種現不斷。故名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續長劫。故名為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無明。名
為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麁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四惑。故亦名麁。依彼現識自種
諸境緣合生七識為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未向本漸伏乃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迷悟依。依後 生滅立染淨依。前長後短事分二別立染淨者此也)
。根本依者。即第八識。種 子緣者。謂親生種子也。九緣中種子緣。即四 緣中親因緣。九境緣即四所緣緣。九餘七即 增上緣等無間緣。乃八識王所。前後滅生自
類無間。能引所引力用齊等。此頌雖隱略唯 識兼之。故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 (除明緣也) 鼻舌身三七 (除空明二緣也) 後三
(指六七八三識) 五三四 (指緣而言) 。 若加等無間。從頭各增一。言五三四者。第六 識五緣。生謂根緣。即意境緣。即十八界作意
緣。乃相應遍行五中之一也。根本緣。即賴耶 種子緣。乃第六識親生種子也。七識三緣者。 種子緣。即第七識親生種子作意緣。見上注。
根緣境緣俱第八識。故曰依彼轉緣彼也。第 八四緣生者。謂根緣。即末那境緣。即種子 根身器界作意緣。即五所中之一也。種子緣。
乃第八識親生種子也。等無間緣者。乃各識 前念已滅即開闢處所引後念令生中間無隔 者也。八識若加此緣眼有十。乃至第八具五。
何故諸識藉緣方生。以有為法仗因托緣。闕 則不生。故緣多而斷少而恒也。此頌影略後 三。故三不言具緣也。
[0469c22] 合三離二觀塵世 此言眼耳二識離中取 境。鼻舌身三合中取境。觀目能緣見分即眼 等。五識及諸心所塵世即所緣相分乃色等
五塵也。或謂眼。耳二識既離中取境。則境在 心外。何謂唯識。況小乘等。皆言心外實有諸 法。若是則不獨乖唯識之宗。又豈不符合彼
小乘外宗耶。然頌言離者。指根境而言。蓋第 八自證分變而為見相二分。見乃諸心心所 法相。乃根身器界之法。此言眼耳二識取離
根之境。何嘗離於能變自證之體耶。若以知 處不知處異。壞根不壞根別。則境之離根合 根可見矣。故云。以根照境說離合。以心緣境 談唯識。離取用勝。故立通也。
[0470a06] 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言小乘愚法聲聞。不 知根之與識各有種子現行。以為根識互生 也。根之種現但能導識之種現。謂根為生識
之緣。則可謂生識則不可以識自有能生之 種子。故以其未除所知障。於法不了。乃智 淺心麁。由是不信大乘唯識教也。此注言根
識之種現各別。恐初學尚疑試更言之。蓋根 乃色法。即第八之相分。識乃心法。即第八之 見分。此色心不同也。根雖屬色。以其為第八
親相分故。獨具八之執受二義。執又有攝持 二義。以第八攝為自體 (同是無記) 持令不散。受亦 有領覺二義。領以為境。令生覺受。非外六塵
無情之物可比。故第八與五根同是無記性。 五識心法三性皆具。此根識之性不同也。又 根能照境識能緣境。此根識之用不同也。大
抵根無分別前五識雖有隨念分別。而無計 度分別。故常混淆而難辨。故佛為愚心者開 心說蘊。愚色者開色說處。俱愚者俱開說界。
始華嚴至楞嚴。演此三科不知幾百千過。而 阿難尚以心知眼見為言。故佛以門能見否 詰之。意謂心以根而見。猶人以燈見物也。以 此言之。則根識之難分可知矣。
[0470a28] 變相觀空唯後得 此前五了俗見空。變謂 變帶。相謂相分。觀目能緣見分。空目所緣真 如。唯後得者揀非根本智。以唯依色根故。後
得智不親緣真如者。以有分別智故。不能親 緣無分別理籌度起。故此空即實性唯識。
[0470b04] 果中猶自不詮真 謂無漏五識在佛果位 中。尚不能親緣真如。以其根本智依心根故。 親緣真如。後得依色根有分別故。所以不能
親緣真如謂之後得者。根本而後生前五。既 無根本何有後得。是彼類故。同達事故。此句 頌破異師計也。以安慧宗中前五因中既成
無漏變相緣如。以見相二分是遍計性。自證 分是依他起性。至佛果位自證分親緣真如。 以無相見遍計性故。所以護法師以此句破 也。
[0470b14]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此言前 五識因窮得果則相應心品。即成成所作智。 現三類身止息眾生苦輪也。謂佛位中第八
識轉為無漏白淨識已。而相應心所即成大 圓鏡智。歘然現前。故云初發。則前五識即 成無漏。故云成無漏也。三類分身者。以五識
之心所即成成所作智現三類身也。三類身 者。乃法報化三身之中化身爾。此化身所被 之機。優劣不一。故能被之化身復有三也。千
丈大化身被大乘四加行菩薩。小化丈六身 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與二乘凡夫隨類化。 三乘普被六趣皆霑。或曰。前五識成無漏相
應心品。現身益物。何以先言第八成無漏耶。 以圓明初發乃第八相應心品圓鏡智爾。蓋 前五根即第八識所變相分。能變本識既成
無漏。所變五根即成無漏。能發五根。既成無 漏則所發五識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