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yan One Vehicle Classification of the Teachings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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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0492a05] ◎若依終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 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俱 生。於所知障中。又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
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餘義如下斷惑 中說。問若於地上不留煩惱。云何大悲同 事攝生。答若於地前及始教中。願智力劣故。 留煩惱助願受生。今此不爾。願智勝故
自在同生。問如說八地已還菩薩略有二 類。一悲增上。二智增上。悲增者。留惑受 分段身故。智增者。伏惑受變易身故。此
義云何。答如此所說良恐未然。何者。若悲 增上其慧必劣。劣慧導悲悲應滯見。滯見 之悲豈名增上。縱悲智齊均。尚不名悲增 上。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增上。若智增上
其悲必劣。劣悲導智智應滯寂。滯寂之智 何名增上。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 故。悲智相導念念雙修。如車二輪。如鳥二 翼。何得說彼有增減耶。當知由此始終二
教麁細異故。有二生死。非由悲智互增上 也。若言彼智增上者。有小乘習怖諸煩 惱故。永伏者。若於地前未證真如。可約 本習容有此類。以未純熟故。初地已上
行解純熟。同證同行同修同斷。如何得有如 是差別故起信論云。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 行皆無差別也。又此教中。地上變易寄位
不同有其四種等。亦如下指。若依頓教。一 切行位既不可說。所依身分亦準此知。廣如 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若依圓教不說
變易。但分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 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 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故也。問何故此 中不說變易。答如世界性等以上身分。甚極
微細出過諸天應同變易。但以此教不分 生死麁細之相。總就過患以為一際。至信 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說也。餘準而知之。 第六斷惑分齊者。有云。若依小乘若依
三乘有二種義。一約位滅惑相。二寄惑 顯位相。初義者。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 惑差別。由此是其三乘教故。障有二種。謂 煩惱所知。先辨二乘斷煩惱障。於中有二。
先障名數後斷惑得果。初中煩惱有二。謂 分別俱生。總有十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 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
取。於中四種唯分別起。謂疑.邪見.見取.戒 禁取。餘六通二種。五識得起初三。亦通分 別及俱生。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別起也。意識具十種。四分別六通 二。末那唯四俱生。六中除瞋及邊見。以瞋 唯不善。此識有覆無記故。又以一類相續 緣第八識剎那剎那執我故無邊見。又以
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此識無彼故不起 也。又由恒相續緣故。非第六所引不 同五識。是故唯四。其第八識總不起。唯是 異熟。無覆無記性故。此分別俱生皆通三界。
瞋唯欲界。以上二界煩惱。皆有覆無記性 故。其分別起者。欲界四諦各有十使。即為 四十。上二界除瞋諦別各有九。即有七十
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也。其俱生者 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成 十六。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也。問何 故。前愚法小乘中。十使不通迷四諦。此中
即通耶。答此有二義。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 漸漸寬廣故。障一切也。二又由迷等義 通一切境也。第二斷惑得果者。先斷分 別有其三人。一若從具縛入真見道。剎那
頓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二若倍 離欲人。入真見道兼斷倍離欲。得一來果。 言倍離欲者。謂凡夫時欲界修惑九品之中。 伏斷前六故云倍離欲。入見道時即永
斷前所伏故。是以得彼果也。三若已離欲 人。入真見道兼斷九品得不還果。如瑜伽 說。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隨其所應證三 果故。次斷俱生者。第六識俱生。九地各
有九品。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 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 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 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
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何者。以彼欲界九品修惑及上二界。總三種 九品各初一品。一時頓斷故云頓斷三界。 竪論九品一一別斷故云漸除也。若爾何
故有漸斷者。以於三界法不能頓緣故。 對法論云。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依止 未至定發出世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 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及阿羅漢果。
乃至廣引指端經等。如彼說。其末那煩惱行 相微細。前漸頓二人。皆與非想地惑一時頓 斷故。瑜伽云。末那相應任運煩惱。唯與非
想處共斷故。一時頓斷。非如餘惑漸次而 斷故也。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此 中有耶。答為顯前劣故此超過。愚法二乘
無此勝智。顯彼教劣。方便漸引起彼勝欲。 令捨小從大故作此說。其論末那惑滅。 小乘無者唯準此知。此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時皆斷。
唯此非擇滅也。其餘一切有斷不斷。慧解 脫人不斷。俱解脫人分有所斷。謂八解脫 障不染無知。修八勝解所對治故。如瑜伽 說。又諸解脫由所知障解脫所顯。由聲聞
及緣覺等於所知障心得解脫故。當知此 始教為引愚法漸向大故。安立此教。深勝 於彼。故所知障亦許分斷。然上所斷不同 愚法。以彼唯斷煩惱得故。此即不爾。斷
種子故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俱斷。又煩惱 障中。不同二乘約界分品。但於二障分 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真見道時。一剎那 中頓斷彼種。其俱生中煩惱障。初地已去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 不墮二乘地故。為斷所知障故。為得大 菩提故。是故攝論云。由留惑至惑盡證佛
一切智。解云。惑盡者。是所知障盡。即由留 煩惱障起勝行故。得至此位證佛果 也。又梁攝論既云留種子。是故當知。煩 惱障種至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
菩薩道。是故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得總 盡。由此即說二障修惑俱至佛地故。對法 論云。又諸菩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所
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得菩提時頓斷 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羅漢及如來故。其 末那俱生行相細故。亦同前至佛地盡也。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地上現行有何同
異。答其煩惱障內第六識惑既盡。盡故留 彼。是故現種皆以智御用成勝行不起過 患。猶如毒蛇以呪力御不令死。不起過 患而成餘用。菩薩善巧留惑亦爾。故攝論
云。如毒呪所害等。是故當知。於彼煩惱或 現或種皆得自在。其第七識煩惱性非潤 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暫 現。以觀智有間故。其所知障皆後地惑於
前地起。或現或種以地地分斷故。問若爾 何故。有處說七地已還起有漏心等耶。答 若約第六識中煩惱障為有漏者。彼既留 惑故。即似有漏。若約所知障為有漏。即
實有漏。此二通十地。若末那煩惱即實有漏。 至於七地有無不定。以有時暫起有漏心 故。餘義準知。又此教中惑滅智起分齊者。
惑種在滅相時。智即在生相同時相返。 如昂即低低即昂等。廣如對法論說。又此 障法。以依識無性故。即空無分別。是其障
義。如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 苦義。今此障義亦準彼知之。若依終教。諸 聲聞於煩惱障尚不能斷。但能折伏。何況
能斷所知障。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一切聲 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四無量。不能 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楞 伽經文亦如上說。問此說何故與前教不
同耶。答彼為引二乘故。未深說故。是故以 上就下說煩惱障同彼二乘至佛地智方 盡。又以下同上。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 所知障。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
故。不究竟斷煩惱障。又亦可。前約三乘中 聲聞。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其菩薩人。於 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別。但有正使及習
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 佛地究竟清淨。然彼地前三賢位中。初既 不墮二乘地中。於煩惱障自在能斷。留 故不斷。為除所知障等故。是故梁攝論
云。十解已去得出世淨心。又云。十解心 已上名聖人。不墮二乘地故。仁王經云。 地前得人空而不取證等。又起信論得少 分見法身作八相等皆此義也。以此菩薩
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真如等觀。伏斷波 障。然於煩惱障非但不怖不修對治。亦 乃故留助成勝行。初地已上斷於所知障 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留。是故二障
不分見修。至初地時正使俱盡。故彌勒所 問經論云。問曰。若聲聞人先斷見道所斷 煩惱。然後漸斷修道煩惱。何故菩薩不同
聲聞。答曰。菩薩之人無量世來。為諸眾生 作利益事。後見真如甘露法界。觀彼一切 諸眾生身。而實不異我所求處。是故菩薩見
修道中。一切煩惱能障利益眾生行故。即見 道中一切俱斷。此文為證。其末那煩惱。亦初 地斷麁後除殘習。故無性攝論云。轉染污
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修道 位中轉復清淨。解云。轉淨者除習氣也。以 正使先斷故。後但云轉淨更不云斷也。若 云此是入真見道時暫伏不起非正斷
者。即不得言轉復清淨。以總未斷何名轉 淨。若依始教容如彼說。是故當知此教地 上但除習氣故。寶性論云。不淨者。一切凡
夫有煩惱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支佛 等有智障故。有點者。以諸菩薩摩訶薩等。 依被二種習氣障故。解云。論釋云地上。
名摩訶薩。故知但有習氣障也。此中習氣 從斷正使種子。無間方有習氣。何以故。未 斷已前無微薄故。種斷無間方有微薄故。
論說名無間生習氣。問云何地上煩惱使盡。 而得不墮二乘地耶。答智力勝故。智障正 使亦已斷除故。如始教小乘頓出利人斷 欲界惑六品盡時。上二界六品亦同斷盡
故。猶尚不得彼一來果。況此菩薩道力殊 勝。又況已斷智障使故。若地前及始教容 有彼失此中無也。又此教中正斷惑時智
起惑滅。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云何滅。 如虛空本來清淨。如是滅。廣如十地論說。 又此教中煩惱等法。皆是真如隨緣所作。是
故不異真如。是煩惱義。如起信論說。又經 云。一切法即如如等。煩惱準此。是故當知。 與前諸教施設不同。宜應知之。
◎
[0494b07] 第二明寄惑顯位者。諸聖教說。略有一 十八門。一寄二障以顯二位。謂分惑智二 障。以顯比證二位故。梁攝論云。地前漸除
煩惱障。地上漸除智障。又云。十解已去得 出世淨心。又云。地前雖得人無我。以法無 我未淨故。人無我亦不清淨。又云。其人我
執前十解中已除。今唯滅法我執。又仁王經 云。習種性已入生空位。得聖人性故。本業 經起信論亦同此說。二寄皮等三惑顯三僧
祇故。梁攝論云。初僧祇斷皮煩惱。第二僧 祇斷肉煩惱。第三僧祇斷心煩惱。三以 此三惑。寄顯地地三心不同。如梁攝論三
十三僧祇中說。地地之中入心除皮。住心除 肉。出心除心等。四以二障麁細。寄顯三 位。如地持論云。二障三處通。謂地前地上
及佛地。五以染心麁細。寄於三位以顯三 身。如金光明經說。依諸伏道起事心盡得 顯化身。依法斷道依根本心盡得顯應身。 依勝拔道根本心盡得顯法身。有人解云。
伏道是地前起事心此是第六識。法斷道 是地上。依根本心是末那。以依緣賴耶識 本心故。勝拔道是金剛位。根本心是賴耶 識。六寄於三障直顯三身。故彼經云。煩惱
障清淨能顯應身。業障清淨能顯化身。智 障清淨能顯法身。七以迷三無性所起煩 惱寄顯三身。故彼經云。一切凡夫為三相 故。有縛有障遠離三身不至三身。何者
為三。一者思惟分別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 成就相。如是三相不能解故。不能滅故。不 能淨故。是故不得至三身。如是三相能解
能滅能淨。是故諸佛至於三身。解云。能解 者是所執性。但應知解故。能滅者染分依他 起性。應斷滅故。能淨者在纏真如修令淨
故。八寄四障以顯四位。此有二義。一約正 使寄顯地前四位四行四因四報。何者為 四。一謂以闡提不信障使滅已。翻顯十信之 位成信樂大乘行為淨德因及鐵輪王報。
二以外道執我障。寄以翻顯十解位成般 若行。為我德因銅輪王報。三聲聞畏苦障。 寄顯十行位成破虛空定器三昧行為樂 德因銀輪王報。四獨覺捨大悲障。寄顯十迴
向位成大悲行為常德因金輪王報。又翻 前四障。所得四行即為佛子四義。翻初障 成信樂大乘種子為因。即如父也。二般若 為緣。即如母也。三顯破虛空定離小乘執
令法身堅固。如胎也。四大悲益生。如乳母。 具此四緣故。得從地前生在初地已上 諸佛家故名佛子也。又此四種和合。如車 輪能運能轉至解脫處。如聖王輪備有四
事。謂轂輞輻軸。如其次第四義應知。第 二以四障習寄顯地上四位四定四德四 報。一初二三地滅闡提不信習。即顯此一位 相同世間。又得大乘光明三昧成於淨德。
除因緣生死變易報。二四五六地滅外道我 執習。顯此一位相同二乘。得集福德王三 昧成於我德。除方便生死。三七八九地滅 聲聞畏苦習。顯此一位相同大乘。得賢護
三昧成於樂德。除有有生死。四十地至佛 地已還。滅獨覺捨大悲習。顯此一位因圓 果滿。得首楞嚴三昧成於常德。無有生死。
四德圓故。生死永盡故。云無有也。此上義 廣如無上依經.本業經.佛性論.寶性論.梁 攝論等說。又此四中。初二通二障。後二唯
智障。正使地前除。習氣地上淨。此文亦誠 證也。九於十地中為別相故。三地終心已 來。斷二障修惑正使皆盡。四地已去但有
微習。何以故。前三地相同世間。四地已 去是出世故。是故十地經三地末文云。一切 欲縛轉復微薄。一切色縛轉復微薄。一切有
縛轉復微薄。一切無明縛轉復微薄。諸見縛 者先已除斷。地論釋云。一切欲縛轉微薄 等者。斷一切修道欲色無色所有煩惱及彼
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薄遠離故。諸見縛者。 於初地見道已斷故。解云。及彼因者煩惱 障種子也。無明習氣者所知障種子也。以二
障種子同時遠離故云同也。是故當知。二 障修惑正使種子此地皆盡。上來多分約終 教說。十又於十地。別相中。寄顯世間三
乘菩薩三位別故。仁王經說。前之三地斷三 界中色煩惱。四五六地斷三界中心煩惱。七 八九地斷三界中色習煩惱。第十地及佛
地斷三界中心習煩惱。解云。以三地終位 得上界定。極至四空定離下地色故云 斷色惑也。以四地已去得二乘無漏出世 間位故。於世間色心俱盡故。七地已去是
菩薩位。漸細於前故。寄滅於色心習氣。以 顯彼位也。十一於此菩薩位中。為顯自在 及未自在二位別故。七地已還寄滅三界色 心煩惱及彼果報。八地已去寄滅色心二
習無明故。本業經云。七地已還滅三界色 心二習果報。滅無遺餘。八地色習無明盡。九 地心習無明已滅除。十地二習無明滅盡。十
二依三無性論。寄滅二性以顯見修二位 差別。故彼論云。由見道故分別性即無。故 言不得。由修道故。依他性即滅。故言不 見。十三依雜集論等。以分別俱生二種煩
惱。寄顯見修二位差別。何以得知但是寄 位非實斷者。如分別我見籍三緣生。謂邪 師邪教及邪思惟。妄計即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