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yan Jing Ming Fa Pin Nei Li San Bao Zhang 華嚴經明法品內立三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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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明法品內立三寶章卷上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0613a06] 三寶章 流轉章
三寶章
[0613a08] 三寶義略作八門。一明建立。二釋得名。三出 體性。四顯融攝。五明種類。六揀所歸。七辨業 用八明次第。初明立意者有七種。一為翻邪
故。即翻外道尊師。謂自在天等。故立佛寶。二 為翻外道邪論等。故立法寶。三為翻外道邪 眾等。故立僧寶。故涅槃經云。歸依於佛者。是
真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餘諸天神。歸依於 法者。則離於殺害終不更歸依外道諸典籍。 歸依於僧者。不求諸外道等。二為除病。謂須
良醫并藥及看病人。故諸病悉愈。三寶亦爾 故不增減。三為出怖。如經云。若得一跳即譬 一歸。若得三跳即譬三歸。是故三寶慈悲救
眾生生死苦。是故三跳得出怖也。四為生緣 念故。為令眾生念佛求一切智。故立佛寶。為 令念法求證真如。故立法寶。為令念僧求入
聖眾數。故立僧寶。故雜心論云。為開眾生佛 法僧念故說三寶也。五約三義故立三寶。一 調御師。二調御師法。三調御師弟子。故寶性
論云。問曰。依何等義故立三寶。答曰。偈言依 調御師所證弟子故也。六約三乘人故立三 寶。為大乘人取佛菩提諸菩薩。故立佛寶。以
此人求作佛故。為緣覺人自然知法故立法 寶。以此人但求證深因緣法。不求佛僧故為 聲聞人立僧寶。以此人但求依僧求解脫故。
不求餘也。七約三根故立三寶。為信供養諸 佛如來福田人。故立佛寶。為信供養第一妙 法福田人。故立法寶。為信供養第一聖眾福
田人。故立僧寶。此上三門並如寶性論說。故 彼偈云。為三乘信三供養等。是故說三寶。
[0613b08] 第二釋名者。於中有二。先釋總名。三是數寶 是喻義從數義立名。即帶數釋也。又寶是可 貴義。依寶性論寶有六義。一希有義。如世珍
寶以難得故。無善根眾生經百千劫不能得 故。二無垢義。如世珍寶清淨無垢。三寶亦爾。 以離一切有漏法故。三勢力義。如世珠寶置
濁水中。令水澄淨。三寶亦爾。以具六通等功 德故。令眾生澄惑業苦三濁。成淨信智等故。 四莊嚴義。如世珍寶能雨寶莊嚴眾生。三寶
亦爾。莊嚴行者出世行故。五最上義。如世珍 寶。於諸物中最為微妙。三寶亦爾過世間故。 六不變義。如世珍寶以體真故。不可改易。三
寶亦爾。以得無流法故。世間八法所不能動 故也。彼論偈云。真寶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 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也。後別名者。佛陀此
云。覺者。覺有二種。一是覺悟義。謂理智照真 故。二是覺察義。謂量智鑒俗故。又覺察煩惱 賊故。從無明睡覺故。自覺覺他覺行窮滿故
也者是假人。即有覺之者名為覺者。有財釋 也。達摩此云法。法有三義。一自體名法。如說 諸法離他性。各自住己性。即離分別也。二對
意名法。如法處法界等。三軌則名法。法有軌 範開生物解故也。此中正取後一。兼明前二 也。僧伽此云和合眾。此有二義。一理和。謂見
諦理時。心雖各異所證理同故。二事和。謂四 人已上人雖各別同秉成一羯磨事。故名事 和。是則佛是覺照義。僧是和合義。法是軌範
義。皆從義用立名也。又智論云。僧伽秦言眾 多。比丘共一處和合。是名僧伽。
[0613c07] 第三出體 者。三寶有三。一同相。二別相。三住持。初中 有三義。一約事就義門。即佛體上覺照義邊
名為佛寶。則彼佛德。軌則義邊名為法寶。違 諍過盡名為僧寶。三義雖別然佛德不殊。故 云同相。此即以佛無漏功德為體。此義通諸
乘但淺深異耳。唯除人天。以彼不了故。二約 會事從理門。即三寶相雖別。然同以真空妙 理為性。故云同也。涅槃經云。若能觀三寶常
住同真諦。我性佛性無別。此即以真空為體。 此義通諸教唯除凡小也。三約理義融顯門。 心性真如中離念本覺名佛寶。即此中有恒
沙性功德可軌用。故名法寶。即此恒沙德冥 和不二名僧寶。故經云。於佛性中即有法僧 也。又淨名經云。佛即是法法即是眾。是三寶
無為相與虛空等為同相。是故若就覺義而 論。並稱為佛。軌則而言無非是法。冥符和合 莫不皆僧義。說有三不可為一。然無別體豈
為異也。故云同相。此義通諸教。唯除小乘及 始教。同體門竟。第二別相中。先明佛寶。若約 世間人天所得。以有漏五蘊為體。以同世間
示黑象脚身。及樹神身等。若小乘中毘曇等 宗有二佛。一生身。謂父母生相好之形。是報 無記非可重。故不入佛寶。二法身。以五分功
德為法身。此中唯取無漏功德。謂道後盡智 無生智等。五蘊實法為佛寶體。以有漏功德 非可重。故不入佛寶。或有漏及報相從名佛
於理無傷。又此宗中。於彼實法上假施人名。 無別假人如貧名富等。若成實等宗五蘊功 德等。屬法寶攝。別說假人為佛寶體。以有假
名行人為師匠益要在假中故也。若三乘中 三身佛。或以五聚法中一分為體。謂無為中 真如擇滅等為法身。色處為化身。以心無化
義故。以無漏清淨八識心王。二十一心所。及 不相應行中小分。并色法界所成假者等相。 從總為受用體。此如瑜伽等說。此約始教之
初說。亦是迴心聲聞教也。或以真如為法身。 大定智悉為應身。色形為化身。如梁攝論說。 或約五法攝大覺地。謂以清淨法界為法身。
鏡智及平等智為受用身。作事智為化身。妙 觀智通二身。此如佛地論說。此等約始教之 終說。義當為直進人說。或唯以大智為三身
體。如攝論以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以後得 智為受用身。後得智之差別為變化身。或唯 以真如為三身體。如起信論中。真如三大內。
以體相二大為法身。用大為二身。此等約終 教說。此中化身亦有化心。如大迦葉觀如來 心知向阿難如是等。又涅槃經云。如來所化
無量形類。各令有心故知有心。但前教生故 順小說。或唯一實性離言絕慮為佛寶。亦不 分三二等。此約頓教說。若依一乘。二種十佛
既通三世間。即知用一切理事人法等。總為 佛寶體。仍皆就覺義說。若約所依以海印三 昧為體。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並在其中。以具 同別二門故。餘可准知。
[0614b03] 法寶體者。小乘中 理故行果。一以四諦十六行等為理法體。二 小乘三藏教等。音聲名句文。聲處法處二法。
為教法體。三以菩薩無漏五蘊。即見道八忍 八智斷非想結。九無間八解脫合三十三心。 在家四果及辟支無漏五蘊等。雖有理和無
事和。並是向道法寶攝。此依毘曇宗。若依成 實等。三乘無漏在家出家。總屬助道法寶。但 以假人為佛僧故。彼論云。信佛有一切智名
信佛。信此真智名信法故得知也。四以佛及 二乘所得涅槃。為果法寶。以相好身及等智 等。有助成無漏智故。相從亦入佛僧攝。涅槃
非助彼故是法寶故也。問涅槃是滅諦。助道 是道諦。教法屬苦集是則一理法寶已具攝 盡。何假後三邪。答依毘曇宗有二門。一壞緣
者。不分三寶境界差別。若於此門中理實收 盡。二不壞緣者。建立三寶等差別。是故就此 事中最勝義故。立後三法理亦無違。此義云
何。如道有二種。一事道。謂戒定等。二理道。 謂道如跡乘。此四冥通是前道諦。戒等約事 屬前助道。以理事異故。通別異故分二也。滅
亦二種。一事滅。以離惑業品數上下令滅。有 優劣故是事滅。屬彼果法。二理滅。謂盡止妙 出。此四冥通是前滅諦。亦理事異故分二也。
苦無我等是所詮理。教是能詮就勝分二也。 問佛僧俱是人。何不但立人法二寶。答因果 異故分二也。問若爾法中亦有因果。何不立
四寶。答人用強勝能秉持法。是故分二。法不 自弘用劣。故合為一寶也。若三乘中。或內以 四諦十六行。及三無性等理。為理法寶。二以
三藏十二分教假實二法識所變等。為教法 體。三以諸道品六度等為行法體。四以涅槃 菩提等為果法體。仍此四法皆即空無分別
如般若經說。當知。此約始教說也。或以真如 體相為理法。從真所流為教法。從真內薰 及依淨教。所起諸行為行法。此行契真證
理究竟為果法。是故四義迴轉唯一真如也。 此如起信等說。問此中果法與佛行法與僧 各何別邪。答約如來所成義邊。總屬佛寶。約
諸菩薩施學義邊。總屬法寶。行中約上地所 得義邊為僧寶。下地所學義邊為法寶。義理 差別約法體不殊也。當知此就終教說。或以
離言真法為法寶。如此經云云。當知此約頓 教顯耳。若依一乘。約有十法。謂理事教義因 果人法解行。皆就軌範義說。具足主伴無盡
因陀羅網等。如此經說此據別教言。若攝方 便。前諸教法並在其中。餘可准知。僧寶體者。 小乘中若依毘曇宗。僧有二種。一應供僧。上
盡諸佛下極至於凡夫沙彌通是僧。是故檀 越僧次請一不揀上下。悉得供僧之福。二三 歸僧。唯取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為僧。以凡
僧無聖德不可歸。故不取也。緣覺出世無和 合眾不成僧。菩薩單一不成僧。佛是佛寶亦 非僧。又聲聞中。唯無漏寶功德為僧寶體。有
漏非可重故非寶也。又依彼宗僧又有二。一 第一義僧。謂出家四果聖人。二等僧。謂凡夫 僧。聖中有三。一生身。即報五陰。二等智。有漏
戒定等。即方便善五陰。三無漏五陰。前二相 從名僧非正寶體。後一為正也。若成實以無 漏假人為僧體。仍有四句。謂有僧德無僧威
儀等准之。若三乘內菩薩。以三賢已去乃至 等覺所有漏無漏功德。及色心等五蘊假者。 為菩薩僧體。獨覺及聲聞人。入資糧位已去。
乃至羅漢所成漏無漏功德。五蘊假者總為僧 寶體。又此三乘人。唯取出家同僧法者以為 僧寶。以諸在家聲聞菩薩。及犀角辟支等。皆
入法寶故。大智論散花品云。以花散諸菩薩 名供養法。以花散諸比丘名供養僧。當知此 約始教之初說。或分勝顯劣以明大小。如涅
槃經云。僧名和合。和合有二。一者世和合。二 者第一義。和合。世和合者。名聲聞僧。第一義 和合者。名菩薩僧。當知此約始教之終說。或
說二乘入大乘者是僧寶不爾。即非由唯以 菩薩為真僧寶故。寶性論云。菩薩為究竟僧 也。當知此約終教說。或離相離分別。如論云。
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等。此約頓教寄言顯 耳。或唯取菩薩隨一皆遍六位。盡三世間無 盡法界。具足主伴為僧寶體。此約一乘別教
說。若攝方便。如前諸教並在此中。上來別相 竟。
[0615a24] 第三住持三寶者。小乘以塑畫等色法 為佛寶體。但表示一釋迦佛。以無他方佛故。 經法紙墨及塑像。皆以色法為體。出家凡僧
以有漏五蘊為體。四人已上僧。以眾同分不 相應法為體。問如形像致敬損壞。於何處得 罪福。答立像擬表真容故。於真邊得故。成實
云隨是何塔若能為損。皆望主故得罪。福亦 如是。此明若是佛塔以佛為表主。餘人亦爾。 問若爾殺凡僧應聖邊得罪。答塔像無心命。
從其表主。僧即不爾各有心命故。從凡聖自 位得罪。若依律中。損經等望財主得罪也。若 三乘中佛法及僧像。同以色法為體。法中亦
兼有名句等。凡僧以五蘊為體。若一乘中並 是大法界中。約機緣起所成淨用故。亦遠取 本法為體。餘義准之。上來總明出體竟。第四
融攝門者有二重。一約三種。二約三寶。初中 有三。一約同相。於中即有別相住持。此有二 義。一以彼二種皆悉緣成無自性故。不異真
空。是故俱在同相中攝。問若彼攝在同相中 時。為有彼二為無彼二。如其有者云何如同。 以有差別非同相故。如其無者云何說攝。以
無彼二無所攝故。答但以彼二本來自性空。 非壞彼二方得為空。是故經云。色即是空非 色滅空。又經云。非以空色故名色空。但以色
即是空。空即是色。是故當知攝別歸同而不 壞別也。約始教說。二以真如體相二大為內 熏因。及彼用大為外熏緣令生始覺。於此始
覺分得為僧。滿足為佛。此中妙軌及用中之 教。以為法寶。是故別相三寶。皆從同起不異 同也。此如起信論說。又彼論云。本覺隨染生
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一智淨相。謂依 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此明僧寶也。滿足方便 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純淨
故。此明佛寶中法身。及自受用身也。二不思 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 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
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此明他受用身。及 變化身。并所流教及住持幢相等。亦在此中。 又彼論云。本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
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此中既以本覺 隨緣作此別相。還不離彼本故歸於同相也。 又梁論云。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
身。此中從彼流故成法僧也。還證彼故為佛 寶也。是即不破別而恒同。不乖同而恒別。其 猶攝波唯水而不廢動。攝水唯波而不壞濕。
舉體全收二義不失。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思 之可見。以此教理。是故同中具於別也。又彼 住持之相。即是真中用大中攝。以依泥等所
表真相。及紙墨等所顯教相。並是最淨法界 之流。剃髮袈裟是出世相。亦從彼流非世法 故。是故經中造像 � 麥棗葉露盤。功皆不滅
終成大果。又以袈裟至彼獵師非法之處。真 相不壞。能令象王發勝心等。又如彼縷救龍 難等。又如出家破戒悉當得泥洹等。又能生
天人得十種功德。如牛黃存香焚氣馥。如是 功用極廣大者。明此皆從真如流故不異真 也。又為真標相令諸有情即尋此相還至真
源故。即真也。故論云。真如用者。能生世間出 世間善因果故。是故以末歸本。一切住持三 寶幢相。皆是真中相用攝也。
[0615c25] 第二約別相 中。亦攝彼二。既以同相成此別相。是故別中 亦攝同盡。如波門攝水水無不盡。此中亦爾。
是則不失同而恒別也。餘思准之。又住持幢 相亦在別中。以泥木像等。若非如來神力加 持。彼法豈能饒益眾生。生善滅惡等也。又是
如來大悲巧智施設攝生。既從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