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g Jing Lu 宗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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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四十七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0691a13] 夫言正唯識義。約有幾種識。
[0691a13] 答。經論通辯。 有八種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 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正文
出護法菩薩唯識論十卷。此論釋天親菩薩 唯識三十頌文。慈恩大師。製疏釋論。此頌文。 初為居士所掌。後有樂觀者。輸金一兩。慈恩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云。世親菩薩。樂博綜於 三乘。乃遍遊於諸部。知小教而非極。遂迴 趣於大乘。因聞誦華嚴十地品。阿毘達磨攝
大乘品。遂悔謝前非。謗法先見。持刀截舌。用 表深衷。其兄無著菩薩。止其自割。說以利害。 汝雖以舌謗法。豈截舌而罪除。應讚釋大乘。
以悔先犯。菩薩敬從兄諾。因歸妙理。遂製十 地論.攝大乘論。故此二論。菩薩創歸大乘之 作。既而久蘊玄宗。情恢奧旨。更為宏論。用暢
深極。採撮幽機。提控精邃。著唯識三十頌。以 暢大乘之妙趣也。萬像含於一字。千訓備於 一言。道超群典。譽光眾聖。略誦既畢。廣釋方
陳。機感未符。杳從冥往。復有護法等菩薩。賞 翫頌文。各為義釋。雖分峯崐岫。竦幹瓊枝。而 獨擅光輝。頴標芬馥者。其唯護法一人乎。菩
薩果成先劫。位克今賢。撫物潛資隨機利見。 春秋二十有九。知息化之有期。厭無常以禪 習。誓不離於菩提樹。以終三載。禪禮之暇。
注裁斯釋。文邁旨遠。智贍名高。執破畢於一 言。紛解窮於半頌。文殊水火。則會符膠漆。 義等江湖。乃疎成清濁。平郊弭弭。聳層峯而
接漢。堆阜峨峨。夷穹窿以坦蕩。俯鑽邃而無 底。仰尋高而靡際。疎文淺義。派演不窮。浩句 宏宗。陶甄有極。功逾千聖。道合百王。時有玄 鑒居士。識鳳鵷之
歛 羽。委麟龍之潛跡。每 罄所資。恒為供養。深誠固志。物竭積年。菩薩 誘接多端。答遺茲釋。而誡之曰。我滅之後。凡
有來觀。即取金一兩。脫逢神頴。當可傳通。終 期既漸。奄絕玄遵。菩薩名振此州。論釋聲超 彼土。有靈之類。誰不懷歡。朝聞夕殞。豈悋金
璧。若市趍賢。如丘疊貨。五天鶴望。未輒流 行。大師叡發天資。識假循謁。無神迹而不瞻 禮。何聖教而不披諷。聞斯妙理。殷俯諦求。居
士記先聖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囑。乃奉茲草 本。并五蘊論釋。大師賞翫。猶覩聖容。每置掌 中。不殊真說。自西霏玉牒。東馳素象。雖復廣
演微筌。賞之。以為祕決。及乎神栖別館。景阻 炎輝。清耳目以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曰。 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云。我有美玉蘊匵
藏之。誰為善價。我今沽諸。基。夙運單舛。九 歲丁艱。自爾志託煙霞。加每庶幾緇服。浮俗 塵賞。幼絕情分。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別奉明
詔。得為門侍。自參預三千。即欣規七十。必 諧善願。福果函丈。不以散才之質。遂得隨伍 譯僚。即事操觚。餐受此論。初功之際。十釋別
翻。昉。尚。光。基。四人。同受潤飾。執筆。檢文。纂義。 既為令範。務各有司。數朝之後。基求退迹。大 師固問。基慇懃請曰。自夕夢金容。晨趍白馬。
英髦間出。靈智肩隨。聞五分以心祈。攬八藏 而遐望。雖得法門之糟粕。然失玄源之淳粹。 今東土榮賚。並目擊玄宗。幸復擢秀萬方。頴
超千古。不立功於參糅。可謂失時者也。況 群聖制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於貝葉。 而義不備於一本。情見各異。稟者無依。況時
漸人澆。命促慧舛。討支離而頗究。攬殊指而 難悟。請錯綜群言以為一本。楷定真謬。權衡 盛。則久而遂許。故得此論行焉。大師。理遣三
賢。獨授庸拙。此論也。括眾經之祕。包群聖之 旨。何滯不融。無幽不燭。仰之不極。俯之不 測。遠之無智。近之有識。其有隱括五明。搜揚
八藏。幽關每擁。玄路未通。囑猶毫毳丘盈。投 之以炎爍。霜氷 澗 積。沃之以畏景。信巨夜 之銀輝。昏旦之金鏡矣。雖復本出五天。然
彼無茲糅釋。直爾十師之別作。鳩集猶難。況 更摭此幽文。誠為未有。斯乃此論之因起也。
[0691c26] 問。此八種識。行相如何。
[0691c26] 答。經論成立。自 有明文。此八種識。具三能變。一異熟能變。即 第八識。二思量能變。即第七識。三了別能
變。即前六識。唯識論云。識所變相。雖無量 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熟。即第八 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
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麁相故。論 頌曰。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 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想應唯捨受。
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 羅漢位捨。初能變識。大乘教名阿賴耶。此 識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
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古釋云。一能藏者。 即能含藏義。猶如庫藏。能含藏寶貝。得藏名。 此能含藏雜染種。故名為藏。亦即持義。二
所藏者。即是所依義。猶如庫藏。是寶等所依 故。此識是雜染法所依處故。三執藏者。堅守 不捨義。猶如金銀等藏。為人堅守執為自內
我。故名為藏。此識為染末那。堅執為我。故名 為藏。起信鈔釋云。第八能藏所藏義者。且 所藏義。謂此識體藏也。是根身種子器世間
所藏處也。以根身等。是此識相分故。如藏中 物像。如身在室內。欲覓賴耶識。只在色心中。 欲覓摩尼珠。只在青黃內。次能藏義。謂根
身等法。皆藏。在識身之中。如像在珠內。欲覓 一切法。總在賴耶中。欲覓一切像。總在摩尼 內。與前義互為能所。瑜伽論云。以八種義。證
本識有。一依止執受相。二最初生起相。三有 明了性相。四有種子性相。五業用差別相。六。 身受差別相。七處無心定相。八命終時分相。
又古德依論解釋證有第八識者。論云。此第 八識。非是世間現量所見之境。唯憑聖言量。 及以真正道理。而知有之。引七本經證之。
阿毘達磨經有二頌。初頌云。無始時來界。一 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無始 時來界者。言界者。是因義。為第八識。從無始
至今。能持一切漏無漏色心等諸法種子。又 能與漏無漏種子力。令生現行。即第八與一 切種子。為依持生起二因。一切法等依者。
依是緣義。為第八識。能變為身器。作有情依。 與一切漏無漏現行法而為所依。以能執受 五色根身。與前七識現為俱有依故。即第八
識能與一切現行色心等法。為增上緣依也。 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者。此第八識。不唯 獨與有漏流轉法為依持用。兼能與一切無
漏順還滅法。為依持用。第二頌云。由攝藏諸 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演者。 即第八識自證分。能持種故。名種子識。解深
密經頌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 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阿 陀那者。此云執持。為此識能執持諸法種子。
及能執受色根。及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 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一切種子如瀑流者。 謂第八識中一切種子。若遇緣鼓擊。便生轉
識現行。或種子有生住異滅。不停。如似瀑流。 楞伽經頌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 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
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小乘 增一阿含經云。有根本識。是諸識所依。此根 本識。即是第八識。以第八識。能發起前六轉
識故。二上座部。說有有分識。便是第八識。 此有分識體。常不間斷。遍三界有。有謂三 有。分者因義。即三有之因。皆由此識。三化
地部中說有窮生死蘊。緣此第八遍三界九 地。恒常有故。但有生死處。即常遍為依。直 至大乘金剛心末。煩惱盡時方捨故。名窮生
死蘊。若諸轉識。即無此功能。以第六識體多 間斷故。入五位無心時。六識皆間斷不行。此 時應不名有情。以無識任持故。即應爛壞。四。
一切有部。說此識名阿賴耶。有愛樂欣喜四 種阿賴耶。愛是總句。總緣三世為境。餘三 是別句。別緣三世。樂是現在。欣是過去。喜
是未來。即此第八識。是諸有情常執為自內 我。是真愛著處。故名阿賴耶。真正理有十。 一者。持種心。唯識論云。謂契經說。雜染清淨
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彼 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 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起故。如電光等。
不堅住故。非可熏。皆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 集起故。二異熟心。唯識論云。如契經說。有 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
有故者。即第八識。謂前世中。以善不善業為 因。招感得今生第八異熟心是果。論云。定應 許有真異熟識。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
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三界趣生 體。唯識論云。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 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須信有第八識
為三界九地五趣四生之體。若無此識。即一 切有情不應得有。四有執受。唯識論云。又契 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
受不應有故。其有色界中有情。有五色根。及 內五塵。是第八親相分。唯第八識能執受。若 是餘識。即無此能。五壽煖識。三證有第八識。
唯識論云。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 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 有故。六生死時有心。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心住散位作 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又將 死時。由善惡業。上下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
識。彼事不成。第七引緣起依。證有第八識。唯 識論云。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 二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俱時而轉。若無此
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小乘云。我將六識。為 名色依。何要第八。論破云。眼等轉識。攝在名 中。此識若無。說誰為識。論主云。眼等六識。
已攝在名中。為識蘊故。須得第八為名外識 支。與名色為依。又如此界人生時。中有初念 心執取。結生時。由未有前六識。為名中識蘊。
名色唯具三蘊。此三蘊名色。一念間。依何而 住。故知信有第八識。是名外識支。與名色為 依。八引識食。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又契經
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 不應有故。所以佛告外道言。所為一切有情。 皆依食住。此是正覺正說。餘不能知。汝外道
自餓己身。終無有益。食是資益義。任持義。九。 引滅定有心。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又契經 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
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 滅定者。識不離身。不應有故。論主云。入滅 定聖人。身語心行無不皆滅。即出入息。是身
加行。受想。是心加行。尋伺。是語加行。此三加 行與第六識相應。在滅定中皆悉滅故。而壽 不滅者。即第八識種上。有連持一報色心不
斷功能。名壽。言亦不離識者。煖觸是第八識 相分。即此二法。皆不離第八識。既在滅定中。 六識身語心加行皆悉不行。而有壽煖在者。
明知即是第八識與壽煖為依。十引染淨心。 證有第八。唯識論云。又契經說。心雜染故。有 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無此識。彼染
淨心不應有故。謂染淨法以心為本。因心而 生。依心而住。受彼熏。持彼種故。以心為本者。 即一切染淨有為無為法。皆以第八識為根
本。依心而住者。即前七現行。皆依第八識 而住。言受彼熏者。即第八識受彼前七識熏。 言持彼種者。即第八能持前七三性染淨種
子。所以密嚴經云。是身如起屍。亦如熱時 焰。隨行因緣轉。非妄亦非實。為受之所牽。性 空無有我。意等識所識。與心而共生。五識復
更依。意識而因起。如是一切時。大地而俱轉。 賴耶為於愛。所熏而增長。既自增長已。復 增於餘識。展轉不斷絕。猶如於井輪。以有
諸識故。眾趣而生起。於是諸趣中。識復得 增長。識與世間法。更互以為因。譬如河水流。 前後而不斷。亦如芽與種。相續而轉生。各各
相差別。分別而顯現。識行亦如是。既三和合 已。而復更和合。差別相而生。如是而流轉。常 無有斷絕。內外一切法。皆因此而起。愚不了
唯心。汝等勤觀察。華嚴經云。善男子。諸業 虛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 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怖老病
死求入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識。於一切境。 妄起分別。又由未來諸根。五塵境界斷滅。凡 愚之人。以為涅槃。諸佛菩薩自證悟時。轉阿
賴耶得本覺智。善男子。一切凡愚迷佛方便。 執有三乘。不了三界。由心所起。不知三世一 切佛法。自心現量。見外五塵。執為實有。猶如
牛羊。不能知覺。生死輪中。無由出離。善男子。 佛說諸法無生無滅。亦無三世。何以故。如自 心現。五塵境界。本無有故。有無諸法。本不生
故。聖者自悟。境界如是。善男子。愚癡凡夫。妄 起分別。無中執有。有中執無。取阿賴耶種種 行相。墮於生滅二種見中。不了自心。而起分
別。善男子。當知自心。即是一切佛菩薩法。由 知自心即佛法故。則能淨一切剎。入一切劫。 是以藏識頓變根身器世間故。為甚深之義。
現量比量。俱不能量。又過量無量故。如經偈 云。法界非有量。亦復非無量。牟尼悉超越。有 量及無量。故知識性。淺智難明。究竟窮通。唯
佛能了。是以宗鏡廣引斯文。為微密難知故。
[0693c21] 問。唯識正義。為破我法二執。顯二空理。證 一真心。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0693c22] 答。 但是假說。唯依識變。如唯識頌云。由假說我 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世間聖教。說有我 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 乃至云何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
生。實我實法。不可得故。如何實我不可得耶。 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 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
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 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
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 隨身能造諸業。乃至中亦非理。所以者何。執 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
槖籥風。應非常住。乃至後亦非理。所以者 何。我量至小。如何速巡身。如旋火輪。以轉 動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
故。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 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初即蘊我。理且不然。 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
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 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 等。非覺性故。中離蘊我。理亦不然。應如虛空。
無作受故。後具非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 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 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
我不成。乃至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 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皆 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然諸蘊相。從緣
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故。決定非 有。故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 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
[0694a25] 問。若離 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