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 Fa Zhengzong Ji 傳法正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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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法正宗記上皇帝書
[0715a07] 十二月日。杭州靈隱永安蘭若傳法沙門賜紫臣僧契嵩。謹昧死上書。皇帝陛下。臣聞。事天者必因於山。事地者必因於澤。然其所因高深。則其所事者易至也。若陛下之崇高深明。則與夫山澤相萬矣。適人有從事其道者。舍陛下而不即求之。雖其渠渠終身絕世。烏能得其志耶。抑又聞佛經曰。我法悉已付囑乎國王大臣者。此正謂佛教損益弛張。在陛下之明聖矣。如此則佛之徒。以其法欲有所云為。豈宜不賴陛下而自棄于草莽乎。臣忝佛之徒。實欲扶持其法。今者起巖穴。不遠千里。抱其書而趨闕下。願幸陛下。大賜以成就其志也。臣嘗謂。能仁氏之垂教。必以禪為其宗。而佛為其祖。祖者乃其教之大範。宗者乃其教之大統。大統不明。則天下學佛者。不得一其所詣。大範不正。則不得質其所證。夫古今三學輩。競以其所學相勝者。蓋宗不明祖不正。而為其患矣。然非其祖宗素不明不正也。特後世為書者之誤傳耳。又後世之學佛者。不能盡考經論而校正之。乃有束教者不信佛之微旨在乎言外。語禪者不諒佛之能詮遺乎教內(始草書。即云佛之所詮概見乎教內。及寫奏時廼改曰。佛之能詮遺乎教內。意謂。佛之善巧詮發此法之語。存乎教部之內。為學徒以始草者傳出遂與奏本有異然此二說其義皆可用。他本或云。所詮概見乎教內者。蓋兩出之也)雖一圓顱方服之屬。而紛然自相是非。如此者古今何嘗稍息臣不自知量。平生竊欲推一其宗祖與天下學佛輩息諍釋疑。使百世而知其學有所統也。山中嘗力探大藏。或經或傳。校驗其所謂禪宗者。推正其所謂佛祖者。其所見之書果謬。雖古書必斥之。其所見之書果詳。雖古書必取之。又其所出佛祖年世事迹之差訛者。若傳燈錄之類。皆以眾家傳記與累代長曆。校之修之。編成其書。垂十餘萬言。命曰傳法正宗記。其排布狀畫佛祖相承之像。則曰傳法正宗定祖圖。其推會祖宗之本末者。則曰傳法正宗論。總十有二卷。又以吳縑繪畫。其所謂定祖圖者一面。在臣愚淺。自謂吾佛垂教僅二千年。其教被中國殆乎千歲。禪宗傳于諸夏。僅五百年。而乃宗乃祖其事迹本末。於此稍詳。可傳以補先聖教法萬分之一耳適當陛下。以至道慈德治天下。天地萬物和平安裕。而佛老之教。得以毘贊大化。陛下又垂神禪悅彌入其道妙。雖古之帝王百代未有如陛下窮理盡性之如此也。是亦佛氏之徒。際會遭遇陛下萬世之一時也。臣所以拳拳懇懇不避其僭越冒犯之誅。輒以其書與圖偕上進。欲幸陛下垂于大藏與經律皆傳。臣螻蟻之生已及遲暮。於世固無所待。其區區但欲教法不微不昧而流播無窮。人得資之而務道為善。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非敢僥倖。欲忝陛下雨露之渥澤耳。其所證據明文。皆出乎大經大論。最詳於所謂傳法正宗論與其定祖圖者。儻陛下。天地垂察。使其得與大賜。願如景德傳燈錄玉英集例。詔降傳法院。編錄入藏。即臣死生之大幸耳。抑亦天下教門之大幸也。如陛下睿斷。允臣所請。乞以其書十有二卷者。特降中書。施行其傳法正宗記與其定祖圖。兼臣舊著輔教編印本者一部三冊。其書亦推會二教聖人之道。同乎善世利人矣。謹隨書上進。干瀆冕旒。臣不任激切屏營之至。誠惶誠恐謹言。
知開封府王侍讀所奏劄子
[0715c12] 臣今有杭州靈隱寺僧契嵩。經臣陳狀。稱禪門傳法祖宗未甚分明。教門淺學各執傳記。古今多有諍競。因討論大藏經論。備得禪門祖宗所出本末。因刪繁撮要。撰成傳法正宗記一十二卷。并畫祖圖一面。以正傳記謬誤。兼舊著輔教編印本一部三冊。上陛下書一封。並不干求恩澤。乞臣繳進。臣於釋教粗曾留心。觀其筆削著述。固非臆說。頗亦精微。陛下萬機之暇深得法樂。願賜聖覽。如有可採。乞降付中書看詳。特與編入大藏目錄。取進止。
中書劄子許收入大藏
[0715c24] 權知開封府王素奏。杭州靈隱寺僧契嵩。撰成傳法正宗記并畫圖。乞編入大藏目錄。取進止。
[0715c27] 輔教編三冊(此是中書重批者。蓋降劄子後數日。又奉聖旨。更與輔教總入藏批此)。
[0715c28] 右奉聖旨。正宗記一十二卷。宜令傳法院於藏經內收。附劄付傳法院。準此。
[0716a01] 嘉祐七年三月十七日(宰相押字)。
中書劄子不許辭讓師號
[0716a03] 杭州靈隱永安蘭若賜紫沙門契嵩狀。今月二十二日。伏蒙。頒賜明教大師號勅牒一道。伏念。契嵩比以本教宗祖不明法道衰微。不自度量。輒著傳法正宗記輔教編等上進。乞賜編入大藏。惟欲扶持其教法。今沐聖朝。特有此旌賜。不唯非其素望。亦乃道德虛薄。實不勝任。不敢當受其黃牒一道。隨狀繳納申聞事。
[0716a11] 右劄付左街僧錄司告示不許更辭讓準此。
[0716a13] 嘉祐七年四月五日(宰相押字)
[0716a14] 契嵩嘉祐之辛丑歲十二月六日。以此正宗記輔教編進。明年三月十七日。先皇帝賜入大藏。使與經律偕傳。蓋留于政府。七十一日。丞相諸鉅公。躬屈詳閱。佛教光賁。雖振古未有如此者也。契嵩佛子輩。豈不榮且幸。宜何以報其大賜。還吳之三年。吳郡人有曰曹仲言弟玘仲彛者。樂聞其勝事。乃募工于其州之萬壽禪院。施財鏤板。仰贊國家之鴻休也。傳法覺初守堅知一詳僧善慧。宗遇較。治平改元甲辰。四月十一日題。
[0716a25] 廣右藤之釋契嵩。字仲靈。少習儒業。遊方入吳。著書于錢塘之西湖。嘉祐間。以所業傳法正宗記定祖圖輔教編詣闕。以文贄見韓魏王歐陽文忠公王冀公。當時群巨公。極可許之。復表進仁宗皇帝御覽。至為道不為名為法不為身之句。嘉歎留禁中久之。有旨宣賜入大藏建炎間兵火散失。逮紹興庚辰秋。福州太平寺正言長老。因遊東山龍首澗。得正宗記十二卷。仍以輔教編三冊增之。重新校勘。謂開元解空明禪師曰。吾家之嵩輔教。定慧操修。冬夏唯一衲。常坐不臥。日止一食。夜頂戴觀音像行道。誦菩薩號十萬聲以為常。宋之高僧。北斗以南一人而已。雖殫竹帛不可紀其道行。於是率諸禪同力。刊板于福州開元寺大藏流傳利益無窮。住壽山廣應禪寺嗣祖佛燈大師法珊跋。教忠崇報禪寺住持嗣祖比丘道印校正。
[0716b13] 嵩明教之在釋氏扶持正宗排斥異說。辭而闢之咸有援據。所謂障百川而東之。迴狂瀾於既倒者也。諸老出力。共廣此書。皆湜籍輩用心也。隨喜之緣有大於此者乎。隆興甲申十一月既望。左奉議郎前提舉福建路市舶。晉安林之奇書。
傳法正宗記卷第一
宋藤州東山沙門釋契嵩編修
始祖釋迦如來表
[0716b25] 天地更始。而閻浮洲方有王者興曰大人。大 人者沒。後王因之繼作而不已。古今殆不可 勝數。然其聖神而有異德者。謂之轉輪王。德
不至者。謂之粟散王。既德有大小。而其所 治亦從之降殺。自四天下減之至于三二。至 于一天下。至于列國。其所謂王者。雖更萬億
之世。而釋氏一姓相襲不絕。益後世有王者 曰大善生。大善生出懿師摩。懿師摩出憂 羅陀。憂羅陀出瞿羅。瞿羅出尼浮羅。尼 浮羅出師子頰。師子頰出淨飯
(亦曰浮飯) 然此七 世皆王。獨懿師摩淨飯號為聖王。如來即 出於淨飯聖王者也。生於中天竺國。釋迦其 姓也。牟尼尊稱也。始如來以往世會然燈佛。
於蓮華大城。因布髮席其所履。以至敬然燈。 遂受之記曰。汝後成佛如我。其號釋迦牟尼。 後之更劫無數聖人。皆積修勝德。逮迦葉佛
世。迺以菩薩成道。上生於覩史陀天。應其補 處。號護明大士。說法天上。以度天眾。及其應 運適至。迺會天人。議所下生。眾未有所定。大
士乃自以迦毘羅國處閻浮提之中。白淨飯 王者。其家世世帝王。聖德之至真轉輪族。宜 因之以生。於見示天衰相。將欲下化。然天眾
皆泣。願更留之。大士乃為說往生成佛之意。 以釋其攀緣。大士即捐天壽。示乘白象從日 中降神于其母右脇。淨飯之后摩耶氏。是
夕遽白王曰。令我潔身請奉八關齋法。王 從之。尋夢。大士以所乘入其右脇而止諸天 慕為其屬。同時生於人間者無限。其始在孕。
則母體大寧。自得禪樂。及其將生。摩耶乃 意往園苑。如宮監者即嚴寶輦。王復廣詔侍 衛以從之。至園之無憂樹下。其花方妍。后
欲取之舉手。而聖子乃自其右脇而誕。神龍 即澍水以澡之。地發金蓮以承之。聖子乃四 方各蹈七步。以手上下指之曰。四維上下唯
我最尊。如內謁者以喜入奏。王聞以其無數 貴屬偕至視之。乃不勝大慶。是時也天神地 祗皆見而祝之曰。願大士速成正覺。王尋持
之與謁天廟。天像起為之致禮。還宮大集賢 者。為其名之。眾乃上號曰薩婆悉達。及募相 者。而仙人阿私陀應召。方見聖子。遽禮其足
而泣曰。此三界之至尊也。年至十九當為轉 輪王。不爾則出家成佛。度人無量。恨吾老 矣。不能見之。王以仙人之言憂之。益謹寶守。
稍長當命師傅教以世書。聖子乃以其法問 之。而師皆不能對至。於世所有藝天文地理 射御百工之事。皆不待教而能之。未幾立為
太子。而付之國寶。然聖人已大潔清。雖示同 世娶。而非有凡意。以夙業緣乃指其妃之腹 云。却後六年汝當生男。一旦命駕欲遊。雖更
出四門。而皆有所遇。終以其老病死與沙門 者感之。而出家之意愈篤。既還乃以其志建 白父王。王以國無聖嗣。乃執太子手泣之。欲
阻其心。會淨居天人自天而至。禮太子足 曰。大士夙務勝德。出家今其時矣。請宜往之。 太子曰。如汝之言。然宿衛甚嚴。欲何以往。天
人乃以神通厭其守者。皆昏睡不能覺。太子 遂密命御者車匿。車匿控神驥犍陟來前。然 而馬悲御泣。太子慰之。明相遽發。光燭大千。
太子曰。過去諸佛出家亦然。於是諸天為捧 馬之足。并接車匿。自其城之北門。超然陵虛 而去。太子復曰。不斷八苦不轉法輪。不成無
上菩提終不還也。天之眾稱善。為其誌之。及 至其山號旃特者。初小息林間。遂釋衣冠。 自以所佩寶劍絕其鬚髮。誓曰。願共一切斷
此煩惱。即以髮授之天帝。當是淨居。天化 人以麁布 (別本或云鹿布) 僧伽黎。請易太子寶衣。因 得法服。服之益進。其山之嘉處曰彌樓寶山。
居其阿藍伽藍其舊隱仙人。見太子皆致敬 讓。坐與其論法。及遣還車匿。父王思甚。必 欲歸之。雖諫者不聽。卒詔迎之。其臣屬來請
者萬計。雖諭勸懇至。而確然益不迴其意。乃 留憍陳如等五人。以充侍衛。於此聖人乃習 不用處定三年。既而以其法非至捨之。復進 欝頭藍處。習非非想定三年
(即調伏阿羅邏迦蘭二仙人處也) 復以其法不至。進象頭山雜外道輩。為之苦 行。日食麻麥。居六載而外道亦化。聖人乃 自思之曰。今此苦行非正解脫。吾當受食而
後成佛。即沐浴於泥連河。天為之偃樹。聖 人援之而出。受牧牛氏女所獻乳糜。尋詣畢 鉢樹下。天帝化人。擷瑞草以席其坐。景雲
祥風雜然交至。天魔駭之。帥其眾乃來作難。 聖人以指按地。而地大震。魔皆顛仆。於是 降之尋以二月七日之夕。入正三昧。八日明
星出時。示廓然大悟。乃成等正覺。是時大地 震搖。天地瑞事畢出而應之。天者魔者人者 神者。交集以致敬。及昇金剛座。天帝師之。請
轉法輪。先是憍陳如五人。侍從於山中。至此 首與度之。故入鹿野苑談四諦法。然因是而 得道果者亦億計。既而語諸比丘曰。汝等皆
可為世福田。宜其各往化物。如來遂獨之摩 竭提國。其國先有奇人。號優樓迦葉。弟兄三 人。皆得仙術。頗以其道自高。有徒數千。及如
來至。乃靡然從化。與其徒皆得證道。初瓶沙 王有竹林園。號為美景。王嘗心自計曰如來 若先詣我。我則捨此。如來即知其意。遂往止
其園。王喜聞遽大列導從。不啻千萬來趨。如 來既見。而眾或疑之。如來即命迦葉。為之說 法。以解其惑。王眾與無量天人遂得法眼。乃
施其園為之精舍。請如來館之。居未幾。會有 比丘分衛於王舍城。而舍利弗目犍連聞法 於其人。因得開悟。遂與之返如來曰。彼二來
者當為我上足弟子於是。度之。初大迦葉自 去鬚髮入山習禪。一旦空中有神告曰。今佛 出世。汝蓋師之。以是亦趣竹林精舍既至如
來起迎顧謂眾曰。吾滅後而法被來出六萬 歲者。此人之力也。是時如來成道已六載矣。 而與其父王未始相見。王甚懷之。侍臣優陀
夷。請往道王久別之意。因請歸國。陀夷既來。 如來慰之。尋亦得道成第四果。即遣還國告 父王曰。佛後七日乃來歸也。至期王出其國
四十里。大羅儀仗以迎如來。慶動天地。王相 見大喜。因詔其族五百貴子從之出家。及其 還宮也羅睺羅禮之。持聖人之衣而告之曰。
此正如來也。用是為母釋其群疑。然而福被 無極。生靈賴之。家國遂大。嚮其教化。自是應 機說法。天上也人間也。龍宮也他方也。所至
皆作大饒益。然其聖神之所為。不可得而備 紀。其後以化期將近。乃命摩訶迦葉曰。吾以 清淨法眼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正法。今
付於汝。汝當護持。并勅阿難副貳傳化無令 斷絕。而說偈曰。
法本法無法 無法法亦法
今付無法時 法法何曾法
[0718a03] 偈已復謂大迦葉曰。吾將金縷僧迦梨衣。亦 付於汝。汝其轉授補處慈氏佛 (亦云彌勒佛) 俟其出
世。宜謹守之。大迦葉聞命。禮足稱善。敬奉 佛勅。一旦果往拘尸那城娑羅雙樹之間。告 其大眾。欲般涅槃。會長者純陀懇獻供養。如
來因之復大說法。而後度須跋陀羅已。而歷 諸三昧起其座。褰僧伽梨示紫金光體。囑累 大眾。遂右脇而臥。泊然大寂。其時四部弟子
億萬。人天哀號追慕動大千界。天花大雨。而 其地皆震。及內之金棺。待大迦葉。而世火不 能然。迦葉適至。其足自棺雙出。慰其哀慕。既
而金棺自舉周尸那城。却下以三昧火燔然 自焚燼已。而舍利光燭天地。其會天者人者。 神者龍者。皆分去塔之。稽夫。如來之生也
當此周昭王之九年甲寅之四月八日。其出 家也當昭王之二十七年壬申之二月八日。 其成道也當昭王三十三年之戊寅。其滅度 也當穆王三十六年壬申之二月十五日。化
已凡一千一十七年。以漢孝明之永平十年 丁卯之歲。而教被華夏。嗚呼如來示同世 壽。凡七十九歲。以正法持世。方四十九年
(舊譜云。世尊十九出家。六年雪山修行。三十成道。住世說法四十九年。七十九歲滅度。今以歲數推較。
若秖六年修行。其成道則二十五歲。若云三十。則須并六年在二仙處學法。方可合其元數) 化度 有情其不可勝數。所說之法。經者律者論者。
浩若百千大海。探者隨力而淺深皆得。然其 推於悠遠。則極乎天地之終始。指其昵近。則 盡乎髮膚之成壞。幽則窮乎鬼神。妙則通乎
變化。大必周於天人。小不遺於昆蟲。其天下 禍福之端。性命之本。盡於是矣。其為道大至 也。其為教廣被也。自視鄙凡不足知之不敢
讚之。念有生人已來未有尊於聖人者也。有 聖人已來未有至於如來者也。昔列禦寇謂。 孔子嘗語商太宰曰。西方之人有聖者焉。不
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蕩蕩乎 民無能名焉。丘疑其為聖。弗知真為聖歟真 不聖歟。太宰默然心計曰。孔丘欺我哉。以是
驗之。而列氏之言。不為誕也。若如來之生與 滅。及其出家成道。或當周昭王穆王之年。然 周自武王至厲王。皆無年數。及宣王方有之。
舊譜乃曰。昭王九年二十七年。三十三年。穆 王之三十六年。或者頗不以為然。吾嘗辨之。 故考太史公三代世表。視其敘曰。余讀諜
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稽其曆譜諜終始。五 德之傳古文咸不同。乖異夫子之弗論次其 年月豈虛哉。以此驗。三代已前非實無年數。
蓋太史公用孔子為尚書之志故不書其年。 乃作世表。疑則傳疑。及後世學者之賢。若皇 甫謐輩。復推而正之。故為釋氏之舊譜者。因 之以書。此可詳也孰謂不然。
[0718b23] 評曰。付法於大迦葉者。其於何時。必何以而 明之耶曰。昔涅槃會之初。如來告諸比丘曰。 汝等不應作如是語。我今所有無上正法。悉
已付囑摩訶迦葉。是迦葉者。當為汝等作大 依止。此其明矣 (見涅槃第二卷) 然正宗者。蓋聖人之 密相傳受。不可得必知其處與其時也。以經
酌之。則法華先。而涅槃後也。方說法華而大 迦葉預焉。及涅槃而不在其會。吾謂。付法之 時其在二經之間耳。或謂。如來於靈山會中
拈花示之。而迦葉微笑。即是而付法。又曰。 如來以法付大迦葉。於多子塔前。而世皆以 是為傳受之實。然此未始見其所出。吾雖稍
取。亦不敢果以為審也。曰他書之端。必列七 佛。而此無之。豈七佛之偈非其舊譯乎。曰不 然。夫正宗者。必以親相師承。為其効也。故此
斷自釋迦如來已降。吾所以不復列之耳。吾 考。其寶林傳燈諸家之傳記。皆祖述乎前魏 支彊梁樓與東魏之那連耶舍。此二梵僧之
所譯也。或其首列乎七佛之偈者。蓋亦出於 支彊耶舍之二譯耳。豈謂非其舊本耶。然寶 林傳其端不列七佛。猶吾書之意也。
傳法正宗記卷第一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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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1 冊 No. 2078 傳法正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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