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 Hong Ming Ji 廣弘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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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弘明集慈濟篇序卷第二十六大唐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
[0292b05] 若夫慈濟之道終古式瞻。厚命之方由來所 重。故蠢蠢懷生喁喁哨類。莫不重形愛命 憎生惡死。即事可覩豈待言乎。然有性涉昏
明情含嗜慾。明者恕 己 為喻。不加惱於含 靈。昏者利己為懷。無存慮於物命。故能安忍 苦楚縱蕩貪癡。以多殘為聲勢。以利慾為功
德。是知坑趙六十餘萬。終伏劍於秦邦。膳 畢方丈為常。窮形戮於都市。至於禍作殃 及。方悔咎原徒思顧復。終無獲已。然則釋氏
化本止殺為先。由斯一道取濟群有。故慈為 佛心。慈為佛室。慈善根力隨義而現。有心慈 德。通明起慮而登色界。況復慈定深勝兵毒
所不能侵。慈德感徵蛇虎為之馴擾。末代門 學師心者多。不思被忍辱之衣示福田之相。 縱恣饕餮以酒肉為身先。飲噉異於流俗。踐
陟同於賢聖。經誥明示不得以佛為師。譏醜 塵點滅法在於斯矣。況復蠶衣肉食。聞沈侯 之極誡。醞釀屠宰。見梁帝之嚴懲。觀其勸
勗之文統其慇懃之至。足令心寒形慄。豈臨 履之可擬乎。故上士聞之足流涕而無已。下 愚詳此等長風之激空林。且夫生死推遷匪
旦伊夕。隨業受報淪歷無窮。不思形神之疲 勞。而重口腹之快利。終縻碎於大地。何所 補於精靈乎。所以至人流慟常慘慼於狂生。
大士興言慨怨魂於煩惱。撫膺弔影可不自 憐。一旦苦臨於何逃責。既未位於正聚。何以 抵於三途。行未登於初地。終有懷於五怖。輒 舒事類。識者思之。
* 廣弘明集慈濟篇第六
* 究竟慈悲論 (齊沈休文)
* 與何胤書論止殺 (梁周顒)
* 斷殺絕宗廟犧牲詔 (梁武帝并表請)
* 誡殺家訓 (北齊顏之 推)
* 斷酒肉文 (梁武帝)
究竟慈悲論
沈休文
[0292c09] 釋氏之教義本慈悲。慈悲之要全生為重。恕 己因心以身觀物。欲使抱識懷知之類。愛生 忌死之群。各遂厥宜得無遺夭。而俗迷日久
淪惑難變。革之一朝則疑怪莫啟。設教立方 每由漸致。又以情嗜所染甘腴為甚。嗜染 於情尤難頓革。是故開設三淨用申權道。及
涅槃後說立言將謝則大明隱惻貽厥將來。 夫肉食蠶衣為方未異。害命夭生事均理一。 爚繭爛蛾。非可忍之痛。懸庖登爼。豈偏重
之業。而去取異情開抑殊典。尋波討源良有 未達。漁人獻鮪。肉食同有其緣。桑妾登絲。 蠶衣共頒其分。假手之義未殊。通閉之詳莫
辯。訪理求宗未知所適。外典云。五畝之宅樹 之以桑。則六十者可以衣帛矣。鷄肫犬彘 勿失其時。則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然則五十
九年已前。所衣宜布矣。六十九年已前。所食 宜蔬矣。輕煖於身事既難遣。甘滋於口又非 易亡。封而為言非有優劣。宜枲麻果菜事等
義同攘寒實腹曾無一異。偏通繪纊當有別 途。請試言之。夫聖道隆深非思不洽。仁被群 生理無偏漏。拯麁去甚教義斯急。繒衣肉食
非已則通。及晚說大典弘宣妙訓。禁肉之旨 載現于言。黜繒之義斷可知矣。而禁淨之始 猶通蠶革。蓋是敷說之儀。各有次第。亦猶闡
提二義俱在一經。兩說參差各隨教立。若執 前迷後。則闡提無入善之塗。禁淨通蠶。則 含生無有頓免之望。難者又以闡提入道聞
之後說。蠶革宜禁曾無概理。大聖弘旨義豈 徒然。夫常住密奧傳譯遐阻。泥洹始度咸謂 已窮。中出河西方知未盡。關中晚說厥義彌
暢。仰尋條流理非備足。又案涅槃初說阿闍 世王大迦葉阿難三部徒眾獨不來至。既而 二人並來。惟無迦葉。迦葉佛大弟子。不容
不至而經無至文理非備盡。昔涅槃未啟。十 數年間廬阜名僧已有蔬食者矣。豈非乘心 闇踐自與理合者哉。且一朝裂帛可以終年。
烹牢待膳亘時引日。然則一歲八蠶已驚其 驟。終朝未肉盡室驚嗟。拯危濟苦先其所急。 敷說次序義實在斯。外聖又云。一人不耕必
有受其飢者。故一人躬稼亦有受其飽焉。桑 野漁川事雖非已。炮肉裂繒咸受其分。自涅 槃東度。三肉罷緣。服膺至訓操概彌遠。促命
有殫長蔬靡倦。秋禽夏卵比之如浮雲。山毛 海錯事同於腐鼠。而繭衣纊服曾不惟疑。此 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通方深信之客。
庶有鑒於斯理。斯理一悟行迷克反。斷蠶肉 之因。固蔬枲之業。然則含生之類。幾於免 矣。
與何胤書
梁周顒
[0293a29] 普通年中。何胤侈於味。食必方丈。後稍欲其 甚者。使門人議之。學士鍾岏曰。蛆之就脯 驟於屈伸。蟹之將煻躁擾彌甚。仁人用意深
懷如怛。且不悴不榮曾芻蕘之不若。無馨無 臭與瓦礫其何算。
[0293b05] 有汝南周顒貽胤書曰。丈人所以未極遐蹈。 惑在於不全菜耶。剉折之升鼎爼。網罟之興 載冊。其來寔遠。誰敢干議。觀聖人之設膳
羞。乃復為之品節。蓋以茹毛飲血與生民共 始。縱而勿裁將無崖畔。善為士者豈不以恕己 為懷。是各靜封疆罔相陵轢。況乃變之大者
莫過死生。生之所重無過性命。性命之於彼 極切。滋味之於我可賒。而終身朝脯資之以 永歲。彼就怨酷莫能自列。我業長久。吁哉
可畏。且區區微卵脆薄易矜。歂彼弱麑顧步 宜愍。觀其飲啄飛沈使人憐悼。況可甘心撲 揥加復恣忍吞嚼。至乃野牧成群閑豢重
圈。量肉揣毛以俟支剝。如土委地。僉謂常理 可為愴息。事豈一途。若云三世理誣。則幸矣。 良快。如使此道果然。而受形未息。一往一來
生死常事。雜報如家人天如客。過客日少在 家日多。吾修信業未足長免。則傷心之慘行 亦自念。丈人於血氣之類。雖不身殘。至於
晨鳧沈鯉。不能不取備屠門。財貿之一經 盜手。猶為廉士所棄。生性之一啟鸞刀。寧復 慈心所忍。騶虞雖飢。非自死之草不食聞其
風豈不使人多愧。胤獲書納之。遂絕血味。 注百論十二門論。行於法俗。
斷殺絕宗廟犧牲詔 (并表請)
梁武帝
[0293b29] 梁高祖武皇帝臨天下十二年。下詔去宗廟 犧牲。修行佛戒蔬食斷欲。上定林寺沙門僧 祐。龍華邑正柏超度等上啟云。京畿既是福
地。而鮮食之族猶布筌網。並驅之客尚馳鷹 犬。非所以仰稱皇朝優洽之旨。請丹陽瑯瑘 二境。水陸並不得蒐捕。勅付尚書詳之。議郎
江貺以為。聖人之道以百姓為心。仁者之化 以躬行被物。皇德好生協于上下。日就月將 自然愍俗。一朝抑絕容恐愚民。且獵山之人
例堪跋涉。捕水之客不憚風波。江寧有禁即 達牛渚。延陵不許便往陽 羨 。取生之地雖異。 殺生之數是同。空有防育之制。無益全生之
術。兼都令史王述以為。京邑翼翼四方所視。 民漸至化必被萬國。今祁寒暑雨人尚無怨。 況去俗入真所以可悅。謂斷之為是。左承謝
幾卿曰。不殺之禮誠如王述所議。然聖人為 教亦與俗推移。即之事迹恐不宜偏斷。若二 郡獨有此禁。便似外道謂不殺戒皆有界域。
因時之宜敬同議郎江貺議。尚書臣亶僕射 臣昂令瑩以下並同貺議。帝使周舍難貺 曰。禮云。君子遠庖厨。血氣不身剪見生不忍
其死。聞聲不食其肉。此皆即自興仁非關及 遠。三驅之禮。向我者舍背我者射。於是依王 述議遂斷。
[0293c24] 又勅太醫不得以生類合藥。公家織官紋 錦。並斷仙人鳥獸之形。以為褻衣。裁剪有 乖仁恕。至遂祈告天地宗廟。以去殺之理被
之含識。郊廟皆以麵為牲牷。其饗萬國用菜 蔬去生類。其山川諸祀則否。乃勅有司曰。近 以神實愛民。不責無識。所貴誠信。非尚血膋。
凡有水旱之患。使歸咎在上。不同牲牢。止告 知而已。而萬姓祈求諂黷為事。山川小祇難 期正直。晴雨或乖容市民怨。愚夫滯習難用
理移。自今祈請報答可如俗法所用。以身塞 咎事自依前。
[0294a06] 前臣曰。夫神道茫昧求諸不一。或尚血腥之 祀。或歆蘊藻之誠。設教隨時貴其為善。其誠 無忒何往不通。若祭享理無則四代之風為
爽。神明實有三世之道為弘。語其無不待牲 牷之潔。據其有宜存去殺之仁周文禴祭由 來尚矣。苟有明德神其吐諸。而以麵為牲於 義未達。方之紋錦將不矛盾乎。
齊光祿顏之推誡殺訓
[0294a14] 儒家君子離庖厨。見其生不忍其死。聞其聲 不食其肉。高柴折像未知內教。皆能不殺。 此皆仁者自然用心也。含生之徒莫不愛命。
去殺之事必勉行之。見好殺之人臨死報驗。 子孫殃禍其數甚多。不能具錄耳。且示數條 於末。
[0294a20] 梁時有人。常以鷄卵白和沐云。使髮光。每沐 輒破二三十枚。臨終但聞髮中啾啾數千鷄 雛聲。
[0294a23] 江陵劉氏以賣鱓為業。後生一兒。頭具是鱓。 自頸已下。方為人耳。
[0294a25] 王克為永嘉郡。有人餉羊。集賓欲讌。而羊 繩解來投一客。先跪兩拜便入衣中。此客竟 不言之。固無救請。須臾宰羊為炙。先行至
客。一臠入口便下皮內。周行遍體痛楚號 [言*口] 方復說之。遂作羊鳴而死。
[0294b01] 梁時有人為縣令。經劉敬躬亂。縣廨被焚。寄 寺而住。民將羊酒作禮。縣令以羊繫剎。 屏除形像鋪設床座於堂上。接賓未殺之頃。
羊解徑來至階而拜。縣令大笑。命左右宰之 飲噉飽酒便臥簷下。投醒即覺體痒。爬搔 [病-丙+(穩-禾)] 胗因爾成病。十餘年死。
[0294b07] 楊思達為西陽郡。值侯景亂。時復旱。儉飢民 盜田中麥。思達遣一部曲守視。所得盜者輒 截手腕。凡戮十餘人。部曲後生一男。自然無 手。
[0294b11] 齊國有一奉朝請。家甚豪侈。非手殺牛則噉 之不美。年三十許病篤。大見牛來。舉體如被 刀刺。 [言*口] 呼而終。
[0294b14] 江陵高偉隨父入齊凡數年。向幽州淀中捕 魚。後病每見群魚齧之而死。
斷酒肉文
梁高祖
[0294b17] 弟子蕭衍。敬白諸大德僧尼諸義學僧尼諸 寺三官。夫匡正佛法是黑衣人事。迺非弟子 白衣所急。但經教亦云。佛法寄囑人王。是以
弟子不得無言。今日諸僧尼開意聽受。勿生 疑閉內懷忿異。
[0294b22] 凡出家人所以異於外道者。正以信因信果 信經。所明信是佛說經言。行十惡者受於惡 報。行十善者受於善報。此是經教大意。如是
若言。出家人猶嗜飲酒噉食魚肉。是則為行 同於外道。而復不及。何謂同於外道。外道執 斷常見。無因無果無施無報。今佛弟子酣酒
嗜肉。不畏罪因不畏苦果。即是不信因不信 果。與無施無報者復何以異。此事與外道見 同。而有不及外道。是何外道。各信其師。師所
言是弟子言是。師所言非弟子言非。涅槃經 言。迦葉我今日制諸弟子。不得食一切肉。而 今出家人猶自噉肉。戒律言。飲酒犯波夜提。
猶自飲酒無所疑難。此事違於師教。一不及 外道。
[0294c07] 又外道雖復邪僻持牛狗戒。既受戒已後必 不犯。今出家人既受戒已。輕於毀犯。是二不 及外道。
[0294c10] 又外道雖復五熱炙身投淵赴火窮諸苦行。 未必皆噉食眾生。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是三 不及外道。
[0294c13] 又外道行其異學。雖不當理各習師法無有 覆藏。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於親所者乃自和 光。於所疎者則有隱避。如是為行四不及外 道。
[0294c17] 又外道各宗所執各重其法。乃自高聲大唱 云。不如我道真。於諸異人無所忌憚。今出家 人或復年時已長。或復素為物宗。噉食魚肉
極自艱難或避弟子。或避同學。或避白衣。或 避寺官。懷挾邪志崎嶇覆藏。然後方得一過 噉食。如此為行五不及外道。
[0294c23] 又復外道直情逕行。能長己徒眾惡。不能長 異部惡。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或為白衣弟子 之所聞見。內無慚愧。方飾邪說云。佛教為法
本存遠因。在於即日未皆悉斷。以錢買肉非 己自殺。此亦非嫌。白衣愚癡聞是僧說謂真 實語。便復信受自行不善增廣諸惡。是則六 不及外道。
[0295a01] 又外道雖復非法說法法說非法。各信經書 死不違背。今出家人噉食魚肉。或云肉非己 殺猶自得噉。以錢買肉亦復非嫌。如是說者
是事不然。涅槃經云。一切肉悉斷及自死者。 自死者猶斷。何況不自死者。楞伽經云。為利 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業俱不善死。墮叫呼
獄。何謂以財網肉。陸設罝罘水設網罟。此是 以網網肉。若於屠殺人間以錢買肉。此是以 財網肉。若令此人不以財網肉者。習惡律儀
捕害眾生。此人為當專自供口。亦復別有所 擬。若別有所擬。向食肉者豈無殺分。何得云 我不殺生。此是灼然違背經文。是則七不及 外道。
[0295a14] 又復外道同其法者和合。異其法者苦治。令 行禁止莫不率從。今出家人或為師長。或為 寺官。自開酒禁噉食魚肉。不復能得施其教
戒。裁欲發言他即譏刺云。師向亦爾。寺官亦 爾。心懷內熱默然低頭。面赤汗出不復得言。 身既有瑕不能伏物。便復摩何直爾止住。所
以在寺者乖違。受道者放逸。此是八不及外 道。
[0295a22] 又外道受人施與如己法。受烏戒人受烏戒 施。鹿戒人受鹿戒施。烏戒人終不覆戒。受 鹿戒施鹿戒人終不覆戒。受烏戒施。今出家
人云。我能精進我能苦行。一時覆相誑諸白 衣。出即飲酒開眾惡門。入即噉肉集眾苦 本。此是九不及外道。
[0295a28] 又外道雖復顛倒。無如是眾事。酒者何也。 謂是臭氣水穀失其正性成此別氣。眾生以 罪業因緣故受此惡觸。此非正真道法。亦非
甘露上味。云何出家僧尼猶生耽嗜。僧尼授 白衣五戒。令不飲酒令不妄語云。何翻自飲 酒違負約誓。七眾戒八戒齋五篇七聚長短
律儀。於何科中而出此文。其餘眾僧故復可。 可至學律者彌不宜爾。且開放逸門集眾惡 本。若白衣人甘此狂藥。出家人猶當訶止云。
某甲汝就我受五戒。不應如是。若非受戒者 亦應云。檀越酒是惡本。酒是魔事。檀越今日 幸可不飲。云何出家人而應自飲。尼羅浮陀
地獄身如段肉。無有識知此是何人。皆飲酒 者出家僧尼。豈可不深信經教。自棄正法行 於邪道。長眾惡根造地獄苦。習行如此豈不
內愧。猶服如來衣受人信施。居處塔寺仰對 尊像。若飲酒食肉如是等事。出家之人不及 居家。何故如是在家人雖飲酒噉肉無犯戒 罪。此一不及居家人。
[0295b18]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各有丘窟。終不以此 仰觸尊像。此是二不及居家人。在家人雖復 飲酒噉肉。終不吐泄寺舍。此是三不及居家 人。
[0295b22]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無有譏嫌。出家人若 飲酒噉肉。使人輕賤佛法。此是四不及居家 人。
[0295b25]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門行井竈各安其鬼。 出家人若飲酒噉肉。臭氣薰蒸一切善神皆 悉遠離。一切眾魔皆悉歡喜。此是五不及居 家人。
[0295b29] 在家人雖復飲酒噉肉。自破財產不破他財。 出家人飲酒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