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 Gu Jin Fodao Lun Heng 集古今佛道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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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唐西明寺釋氏
* 周高祖登朝論屏佛法安法師上論事
* 周祖平齊集論毀法遠法師抗詔事
* 周祖東巡滅法已久任道林請興佛事
* 周天元皇帝納王明廣表開佛法事
* 隋高祖下詔述絳州天火焚老君像 事
* 隋兩帝事宗佛理稟受歸戒事
周高祖武皇帝將滅佛法有安法師上論 事第一
[0372a03] 周武初信於佛。後以讖云黑衣當王。遂重 於道法躬受符錄。玄冠黃褐內常服禦。心 忌釋門志欲誅殄。而患信佛者多未敢專制。
有道士張賓。譎詐罔上私達其策。潛集李宗 排棄釋氏。又與前僧衛元嵩脣齒相副。共 相爼醢。帝納其言。欲親覘經過貶量佛失。
召僧入內七宵行道。時既密知。各加懇到。帝 亦同僧七夕不寐。為僧讚唄并諸法事。既 無過犯。無何而止。天和四年歲在 己 丑三月
十五日。勅召有德眾僧名儒道士文武百官 二千餘人昇正殿。帝御坐。量述三教優劣廢 立。眾議紛紜情見乖角。不定而散。至其月
二十日依前集論是非更廣莫簡帝心索然又 散。至四月初。又依前集令極言陳理。又勅司 隷大夫甄鸞。詳佛道二教定其深淺。鸞乃上
笑道論三卷。用笑三洞之名。及笑經稱三十 六部。文極據明事多揚搉。至五月十日。帝 大集群臣詳鸞上論。以偽傷蠧道士。即於殿
庭焚之。有安法師。慧解洞達內外淹通。時 號釋宗眾標僧傑。帝所信重。常侍對揚僉議 攸同三教齊立惟安抗辯。教止二焉。言出難
尋著文易顯。乃撰二教論一十二篇。初歸宗 顯本篇。略云。夫萬化本於無生。三才兆於 無始。然則無生無始物之性也。有化有生人
之聚也。聚雖一體而形神兩異。散雖質別而 心數弗忘。故救形之教教稱為外。濟神之 教教稱為內。是以智論有內外兩徑。仁王辯
內外兩論。方等明內外兩律。百論言內外二 道。若通論內外則該被華戎。若局命此方則 可云儒釋。釋教為內。儒教為外。道無別教宗
結儒流。備彰前典非為誕謬。詳覽載籍尋討 根源。教惟有二。何得有三。何者昔玄古樸 素。墳典之誥未弘。淳風稍離。丘索之文乃著。
故包論七典統括九流。咸為軍國之謨。並是 修身之術。若派而別之則應為九教。今總而 合之則同屬儒宗。論其官也。各王朝之一職。
談其籍也。並皇家之一書。何欲於一化之內 合九流爭川。大道之世使小成競辯。豈不 上傷皇極莫二之風。下開拘放鄙蕩之弊。真
所謂巨蠹鴻猷眩曜朝野矣。言佛教者。窮理 盡性之格言。出世入真之正轍。論其文則部 分十二。語其旨則四種悉檀。理妙域中。固非
名號所及。化擅像表。又非情智所尋。至於 遣累落筌陶神盡照。近超生死遠證泥洹。播 闡五乘。接群機之深淺。該明六道。辯善惡之
昇沈敻期出世而理無不周。述及王化而事 無不盡。能博能要不質不文。自非天下之至 慮。孰能與斯教哉。雖復儒道千家農墨百
氏。取捨驅馳未及其度者也。夫厚生情篤。身 患之誡遂興。不悟遷流。逝川之歎乃作。並是 域內之至談。非踰方之巨唱也。何者推色盡
於極微。老氏之所未辯。究心窮於生滅。宣 尼又所未言。何謂瞻之似盡。而察之未極者 也。經曰。分別色心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
所知。況凡夫識想。安得齊於佛聖乎。經云。無 以日光等彼螢火。斯喻極也。若夫以齊而齊 不齊。未曰齊也。余聞善齊天下者。以不齊
而齊天下者也。何須夷嶽實淵然後方平。續 鳧截鶴於焉始等。此蓋狷夫之野議。豈達士 之貞觀乎。故諺曰。紫實昧朱狂斯濫哲。請
廣其類。上至天子下至庶人。莫不資色心以 成軀。稟陰陽而化體。不可以色心是等而便 混以智愚。陰陽義齊則使同之於貴賤。此之
不可至理皎然。雖強齊之其義安在。餘文多 不載。又曰。史記云。季老西邁止及流沙。化 胡西昇等經不足窮究。漢末三張方行其道
惑亂天下。備見史書。故李膺蜀記云。張陵避 病瘧於丘社中。得呪鬼術書遂解鬼法。後為 大蛇所噏。弟子等妄述昇天。其子衡。衡子
魯。還習其道自號三師。陵為天師。衡為係 師。魯為嗣師。咸以鬼道以化愚俗。後漢書云。 張魯初為督義司馬。遂掩殺漢中太守蘇固。
斷絕斜谷。殺漢使者。專據漢中三十餘載。戴 黃巾服。黃巾造作符書。以惑百姓。受其道者 出米五斗。世號米賊初來學者名為鬼卒。後
云祭酒。各領部眾夷俗信向。朝廷不能討。遂 就拜魯為鎮夷中郎將。通其貢獻。至獻帝二 十年。曹操征而破之初漢末鬼音。黃衣當王。
於是張角張魯等始服黃衣。曹氏受命以黃 代赤。故年號黃初。黃巾之賊至是始平。元 魏寇謙稍稍還服。今大道之世。風化宜同小
巫。巾色宜改復古。且老子大賢絕棄貴尚。又 是朝臣。服色寧異。古有專經之學而無服象 之殊。黃巾布衣出自張氏。夫聖賢作訓弘裕
溫柔。鬼神嚴厲動為寒暑。老子誡味祭酒咸 飲。張制鬼服黃衣則齊。真偽皎然急緩可見。 故略引張氏數條妄作。用懲未聞。
[0373a03] 一初言禁經止價者。玄光論云。道家諸經。制 雜凡意教迹邪險。是故不經。但得金帛便與 其經。貧者造之至死不覩。貪利無慈逆莫過
此。又其方術穢濁不清。乃有扣齒為天鼓。咽 塗為醴泉。馬屎為靈薪。老鼠為芝藥。資此 求道焉能得乎。
[0373a09] 二或妄稱真道者。蜀記云。張陵入鵠鳴山。 自稱天師。漢嘉平末為蟒所噏。子衡奔山。假 設權方用表靈化。生糜鵠足置石崖頂。到
光和元。年遣使告曰正月七日天師昇玄。都 米民山。獠遂因妄傳敗死利生逆莫過此之 甚三或合氣釋罪者。妄造黃書呪癩無端。
乃云開命門拕真人三五七九天羅地網。士 女溷亂不異禽獸。用銷災禍。其可然乎。
[0373a17] 四或挾道作亂者。黃巾鬼道毒流漢室。孫恩 求仙禍延皇晉。破國害俗惑亂天下。五千道 德全不許之。
[0373a20] 五或章書伐德者。遷達七祖乞免擔沙。橫費 紙筆奏章太上。又云。戊辰之日。上必不達。不 達太上則生民抂死。嗚乎哀哉。
[0373a23] 六或畏鬼帶符者。符云。左佩太極章。右佩昆 吾鐵。指日則停暉。擬鬼千里血。若受黃赤 章。即是靈仙訣。
[0373a26] 七或制約輸課者。蜀記云。受其道者輸米肉 布絹器物紙筆薦蓆五綵。後生邪濁增立米 民。
[0373a29] 八或解除基門者。左道餘氣也。基門解除。春 秋二分祭竈祀社。冬夏兩至祠祀同俗。先受 治錄兵符社契。皆言軍將吏兵都無教誡之 義。
[0373b04] 九或妄度苦厄者。立塗炭齋事起張魯。驢輾 泥中黃土塗面。摘頭懸櫛埏埴使熟。至義熙 初。道士王公旗省去打拍。吳陸修靜猶泥額
反縛懸頭而已。資此度厄何癡之甚。
[0373b08] 十或夢中作罪者。夢見先亡。輒云變怪。召鬼 神兵吏奏章斷之。
[0373b10] 十一或輕作凶佞者。造黃神越章用持殺鬼。 又造赤章用持殺人。趣悅世情不計殃罪。陰 謀懷嫉凶邪之甚。
[0373b13] 斯並三張之鬼法。非老子之本懷。頃世濫行 罕有覺者。論成上之。帝覽安論。以問臣下。僚 宰尋挍莫敢排斥。當時廢立遂寢。誠所推焉。
乃經六載。至建德三年歲在甲午五月十七 日。遂普滅佛道二宗。別置通道觀簡釋李有 名者百二十員。並著衣冠名為通道觀學士。
時有蜀地新州願果寺僧勐法師。不遠千里 躬詣魏闕。雖面陳至理邪正未分。而帝滅毀 之。情已決。乃著論十有八條難道本宗。又以
三科釋其前執。其詞略云。勐以世之濫述 老子尹喜西度化胡出家。老子為說經誡。令 尹喜作佛教化胡人又稱鬼谷仙生撰南山
四皓注。未善尋者莫不信從以為口實。異哉 此傳。君子尚不可罔。況貶大聖者乎。今具陳 此說。非直人世差錯假託名字。亦乃言不及
義翻辱老子意者乎。勝人達士不出此言。將 是無識異道誇競佛法。假託鬼谷四皓之名 附尹喜傳後。作此異論用迷昏俗。竊聞傳而
不習。夫子不許妄作者。凶老君所誡。此之 巨患增長三塗。宜應糺正救其此失。然教有 內外用生疑假。人有賢聖多迷本迹。故班固
漢書品人九等。孔丘之徒為上上類例皆是 聖。李耳之儔為中上類例皆是賢。何晏王弼 云。老未及聖。此則賢聖自分。優劣路顯。故魏 文之博悟也。
[0373c09] 黃初三年。下勅告豫州刺史。老聃賢人未宜 先孔子。不知魯郡為孔子立廟成未。漢桓帝 不師聖法。正以嬖臣而事老子欲以求福。
良足笑也。此祠之興。由桓武皇帝以老子賢 人不毀其屋。朕亦以此亭當路行來者輒往 瞻視。而樓屋傾頓儻能壓人。故令修整。昨
過視之。殊未整頓。恐小人謂此為神妄往禱 祀犯常禁。宜宣告吏民咸使知聞。據斯以言 呈露久矣。愚惑者多致有前弊。故著論焉。雖
復上聞終不見納。有猛法師者。氣調橫挺。抗 言帝旨。詞頗激切。眾恐禍及其身。帝通容 之情無愧恧。次有藹法師者。年德榮盛道俗
所歸。聞之歎曰。朱紫雜糅狂哲交侵至矣。可 使五眾流離四生倒惑哉。又曰。餐周之粟飲 周之水。食椹懷音寧無酬德。又為佛之弟子。
豈可見此淪湑坐此形骸晏然自靜徑來上 表。引見登殿。舉手而言曰。來意有二。所謂報 三寶慈恩。酬檀越厚德。援引卓明從旦至
午。交言支任抗對如流。梗詞厲色鏗然無撓。 帝雖納其言。情決已定遲疑不言。藹又進曰。 釋李邪正即可事求。不煩聖慮索鑊煮兩宗
門人不害者立可見矣。帝怯其言。乃令引出。 時宜州沙門道積者。次又出諫。不用其言。遂 與同志七人。於彌勒像前不食禮懺。經於七
日一時同逝。藹入南山錫谷。自剖身肉布於 石上。引腸掛樹捧心而卒。有人尋之。於崖 上見捨身偈云。
願捨此身已 速令身自在
法身自在已 自在諸趣中
隨有利益處 護法救眾生
又復業應盡 有為法皆然
三界皆無常 時來不自在
他殺及自死 終歸如是處
智者所不樂 業盡於今日
周武平齊大集僧徒問以興廢慧遠法師抗 詔事第二
[0374a16] 周武帝以齊承光二年春。東平高氏召前修 大德並赴殿集。帝昇御座。序廢立義云。朕受 天命寧一區宇。世弘三教其風逾遠。考定至
理多愆陶化。今並廢之。然其六經儒教久弘 政術。禮義忠孝於世有宜。故須存立。且自真 佛無像遙敬表心。佛經廣歎崇建圖塔壯麗
修造致福極多。此實無情何能恩惠。愚人嚮 信傾竭珍財徒為引費。故須除蕩。故凡是經 象皆毀滅之。父母恩重沙門不敬。勃逆之
甚國法不容。並退還家用崇孝始。朕意如此。 諸大德謂理何如。于時沙門大統等五百餘 人。咸以王威震赫訣諫難從。關內以除義
非孤立。眾各默然。下勅催答。並相顧無色。俛 首垂派。有慧遠法師。聲名光價。乃自惟曰。佛 法之寄四眾是依。豈以杜言謂能通理。遂出
對曰。陛下統臨大域得一居尊。隨俗致詞憲 章三教。詔云。真佛無像。誠如天旨。但耳目生 靈賴經聞佛藉像表真。今若廢之無以興敬。
帝曰。虛空真佛咸自知之。未假經像。遠曰。漢 明已前經像未至。此土含生何故不知虛空 真佛。帝時無答。遠曰。若不藉經教自知有法
者。三皇已前未有文字。人應自知五常等法。 當時諸人何為但識其母不識其父同於禽 獸。帝又無答。遠曰。若以形像無情事之無
福故須廢者。國家七廟之像。豈是有情。而妄 相尊事。帝不答此難。乃云佛經外國之法。此 國不須廢而不用七廟上代所立。朕亦不以
為是將同廢之。遠曰。若以外國之經非此用 者。仲尼所說出自魯國。秦晉之地亦應廢而 不行。又以七廟為非將欲廢者。則是不尊祖
考。祖考不尊則昭穆失序。昭穆失序則五 經無用。前存儒教其義安在。若爾則三教同 廢。將何治國。帝曰。魯邦之與秦晉封域乃殊。
莫非王者一化。故不類佛經。七廟之難帝無 以通。遠曰。若以秦魯同遵一化經教通行者。 震旦之與天竺國界雖殊。莫不同在閻浮四
海之內輪王一化。何不同遵佛經而今獨廢。 帝又無答。遠曰。詔云。退僧還家崇孝養者。 孔經亦云。立身行道以顯父母。即是孝行。何
必還家。帝曰。父母恩重交資色養。棄親向疎 未成至孝。遠曰。若如聖旨。陛下左右皆有 二親。何不放之。乃使長役五年不見父母。帝
曰。朕亦依番上下得歸侍奉。遠曰。佛亦聽僧 冬夏隨緣修道春秋歸家侍養。故目連乞食 餉母。如來擔棺臨葬。此理大通不可獨廢。
帝又無答。遠抗聲曰。陛下今恃王力自在 破滅三寶是邪見人。阿鼻地獄不簡貴賤。陛 下何得不怖。帝勃然作色大怒。直視於遠曰。
但令百姓得樂。朕亦不辭地獄諸苦。遠曰。 陛下以邪法化人現種苦業。當共陛下同趣 阿鼻。何處有樂可得。帝理屈言前所圖意盛
更無所答。但云。僧等且還。有司錄取論僧姓 字。帝已行虐三年。關隴佛法誅除略盡。既克 齊境還准毀之。爾時魏齊東川佛法崇盛見
成寺廟出四十千。並賜王公充為第宅。五眾 釋門減三百萬。皆復軍民還歸編戶。融刮佛 像焚燒經教。三寶福財簿錄入官。登即賞賜
分散蕩盡。帝以為得志於天下也。未盈一年。 癘氣內蒸身瘡外發。惡相已顯無悔可銷。遂 隱於雲陽宮。纔經七日尋爾傾崩。天無嗣
曆。於東西二京立陟岵寺置菩薩僧。用開佛 化不久帝崩。國運移革。至隋高祖方始大通。 如後所顯。近見大唐吏部尚書唐臨冥報記
云。外祖隋左僕射齊公。親見文帝。問死者 還活人云。初死見周武帝云。為我相聞。大 隋天子。昔與我共食。庫倉玉帛。亦我儲之。
我今為滅佛法極受大苦。可為我作功德也。 文帝出勅普及天下人出一錢。為之追福焉。
周高祖巡鄴除殄佛法有前僧任道林上 表請開法事第三
[0374c28] 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 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于時任 道林以表上之。上士覽表曰。君二教也。聖
主機辯特難酬答。可思審之。對曰。上主鋒 辯名流十方。林亦早聞正以聞辯故來得辯 無爽云云。乃引入上階御座西立。詔曰。卿既
上事助匡治政。朕甚嘉尚。可條別自申勿廣 詞費。林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