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 Shamen Bu Ying Bai Su Deng Shi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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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三弘福寺沙門釋彥悰纂錄
聖朝議不拜篇第二 (上)
[0454c29] 議不拜者。明沙門不應拜俗也 聖上情敦 名教令拜君親。慮爽通途許開朝議。致有謇 諤之士人百獻籌。社稷之臣爭陳顯論焉。
勅
*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勅一首
表
* 大莊嚴寺僧威秀等上沙門不合拜俗表 一首
啟
*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雍州牧沛王賢論沙 門不應拜俗事啟一首
* 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不合拜俗 事啟一首
狀
* 通簡群官明沙門不合致拜狀一首 (并 啟)
議不拜
* 中臺司禮太常伯隴西郡王博叉大夫 孔志約等議狀一首
[0455a15] 右驍衛 右監門 右奉宸 官府寺
[0455a16] 右四司請同司禮議狀
* 司元大常伯竇德玄少常伯張山壽等 議狀一首 司戎少常伯議軍鄭欽泰 員外郎秦懷恪等議狀一首
* 司刑太常伯城陽縣開國侯劉祥道等 議狀一首
[0455a21] 司宗寺 右一司請同司刑 議狀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勅一首
[0455a24] 勅旨。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為重。愛敬之道。凡 百之行收先。然釋老二門雖理絕常境。恭孝 之躅事叶儒津。遂於尊極之地。不行跪拜之
禮。因循自久迄乎茲辰。宋朝暫革此風。少選 還遵舊貫。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 獎以名教被茲真俗。而瀨鄉之基克成。天構
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制之由。諒歸斯矣。今 欲令道士女官僧尼。於君皇后及皇太子其 父母所致拜。或恐爽其恒情。宜付有司詳議 奏聞。
[0455b05] 龍朔二年四月十五日光祿大夫右相太 子賓客上柱國高陽郡開國公臣許敬宗宣
大莊嚴寺僧威秀等上沙門不合拜俗表一首
[0455b08] 僧威秀等言。伏奉 明詔。令僧拜跪君父。義 當依行理無抗 旨。但以儒釋明教。咸陳正 諫之文。列化恢張。俱進蒭蕘之道。僧等荷國
重恩。開以方外之禮。安居率土。得弘出俗之 心。所以自古帝王齊遵其度。敬其變俗之儀。 全其抗禮之迹。遂使經教斯廣代代漸多。宗
匠攸遠時時間發。自漢及隋行人重阻。靈岫 之風猶欝。仙苑之化尚疎。未若 皇運肇興 隄封海外。五竺與五嶽同鎮。神州將大夏齊
文。皇華之命載隆。輶軒之塗接軫。莫不欽斯 聖迹興樹遺蹤。固得梵侶來儀相從不絕。今 若返拜 君父乖異群經。便發驚俗之譽。或
陳輕毀之望。昔晉成幼沖庾氷矯詔。桓楚飾 詐王謐抗言。及宋武晚年將隆虐政。制僧拜 主尋還停息。良由事非經國之典。理越天常
之儀。雖曰流言終纏顯議。況乃夏勃勅拜。納 上天之怒。魏燾行誅。肆下癘之責。斯途久列 備舉見聞。僧等奉佩慞惶投庇失厝。恐絲綸
一發萬國通行。必使環海望風。方弘失禮之 譽。悠哉後代。或接効尤之傳。伏惟 陛下。中 興三寶慈攝四生。親承付囑之旨。用勵學徒
之寄。僧等內遵正教。固絕跪拜之容。外奉 明詔。令從儒禮之敬。俯仰惟咎慚懼實深。 如不陳請。有乖臣子之喻。或掩佛化。便陷
惘君之罪。謹列眾經不拜俗文輕用上簡。伏 願 天慈賜垂照覽。則朝議斯穆。終遵途於 晉臣。委略常談。畢歸度於齊后。塵黷 威嚴 惟深戰戢。謹言
龍朔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
[0455c08] 時京邑僧等二百餘人。往蓬萊宮申表。上請 左右相云 勅令詳議拜不未定可待後集。 僧等乃退。於是大集西明相與謀議。共陳啟
狀聞諸僚寀云。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雍州牧沛王論沙門不 應拜俗啟一首
[0455c14] 僧道宣等啟。自金河徙轍玉關揚化。歷經英 聖載隆良輔。莫不拜首請道歸向知津。故得 列剎相望仁祠棊布。天人仰福田之路。幽明
懷正道之儀。清信之士林蒸。高尚之賓雲結。 是使教分三法。垂萬載之羽儀。位開四部。布 五乘之清範。頃以法海宏曠類聚難分。過犯 滋彰冒塵 御覽。下非常之
詔。令拜君親。 垂惻隱之懷。顯疎朝議。僧等荷斯明命。感悼 涕零。良由行缺光時。遂令上霑憂被。且自 法教東漸亟涉窊隆。三被屏除五遭拜伏。俱
非休明之代。並是暴虐之君。故使布令非經 國之謨。乖常致良史之誚。事理難返還襲舊 津。伏惟 大王。統維京甸攝御機衡。道俗
來蘇繁務攸靜。今法門擁閉聲教莫傳。據此 靜障拔難之秋。拯溺扶危之日。僧等叫閽難 及徒鶴。望於九重天陛罕登。終栖遑於百
慮。所以千冒陳欵披露。冀得俯被鴻私載垂 提洽。是則遵崇付囑。清風被於九垓。正像更 興。景福光於四海。不任窮塞之甚。具以啟聞。 塵擾之深惟知慚惕。謹啟
四月二十五日。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 不合拜俗啟一首 (夫人帝后之母也。敬崇正化大建福門。造像書經。架築相續入出 宮禁。榮問草知僧等詣門致書云爾)
[0456a08] 僧道宣等啟。自三寶東漸六百餘年。四俗立 歸戒之因。五眾開福田之務。百王承至道之 化萬載扇惟聖之風。故得環海知歸生靈迴
向。然以慧日既隱千載有餘。正行難登嚴科 易犯。遂有稊稗涉青田之穢。少壯懷白首之 徵。備列前經聞于視聽。且聖人在隱凡僧程
器。後代住持非斯誰顯。故金石泥素。表真像 之容。法衣剔髮。擬全僧之相。衣而信毀報果 兩分。背此繕修俱非正道。又僧之真偽生熟
難知。行德淺深愚智齊惑。故經陳通供。如海 之無窮。律制別科。若涯之有際。宗途既列名 教是依。設出俗之威議。登趣真之圓德。固使
天龍致敬幽顯歸心。弘護在懷流功不絕。比 以時經濁染人涉凋訛。竊服飾詐之徒。叨倖 憑虛之侶。行無動於塵俗。道有翳於憲章 上聞 御覽。布 君親之拜。乃迴
天睠。垂 朝議之 勅。僧等內省慚懼如灼如焚。相顧 失守莫知投厝。仰惟佛教通囑四部幽明敢 懷竊議 夫人當斯遺寄。況復體茲正善崇 建為心。垂範
宮闈成明道俗。今三寶淪溺 成濟在緣。輒用諮陳希垂救濟。如蒙拯拔依 舊住持。則付囑是歸弘護斯在。輕以聞簡追 深悚息。謹啟 四月二十七日。
西明寺僧道宣等序佛教隆替事簡諸宰輔等 狀一首
[0456b04] 列子云。周穆王時。西極有化人。來反山川移 城邑。千變萬化不可窮極。穆王敬之若神。重 之若聖。此則佛化之初及也。
[0456b07] 朱士行釋道安經錄云。秦始皇時。西域沙門 十八人。來化始皇。始皇弗從禁之。夜有金剛 丈六人。破獄出之。始皇稽首謝焉。
[0456b10] 漢書云。武帝元狩中。關西域獲金人。率長丈 餘。列之甘泉宮。帝以為大神燒香禮拜。後 遣張騫往大夏尋之云有身毒國。即天竺
也。彼謂浮圖。即佛陀也。此初知佛名相 也。
[0456b15] 成帝都水使者劉向云。向檢藏書。往往見有 佛經。此則周秦已行。始皇焚之不盡也。哀帝 元壽中。使景憲往大月氏國。因誦浮圖經還。
于時漢境稍行齋戒。據此曾聞佛法。中途 潛隱重此中興也。
[0456b20] 後漢明帝水平中。上夢金人飛行殿前。乃使 秦景等往西域尋佛法。遂獲三寶東傳。洛陽 畫釋迦立像。是佛寶也。翻四十二章經。是法
寶也。迦竺來儀。是僧寶也。立寺於洛城西 門度人開化。自近之遠展轉住持。終於漢祚。 魏氏一代五主四十五年。隆敬漸深不聞拜
毀。吳氏江表四主五十九年。孫權創開佛法 感瑞立寺。名為建初。其後孫皓虐政將事除 屏。諸臣諫之乃止。召僧而受五戒。
[0456b29] 蜀中二主四十三年。于時軍國謀猷佛教。無 聞信毀。
[0456c02] 晉司馬氏東西立政。一十二主一百五十六 年。中朝四帝崇信之極。不聞異議。唯東晉成 帝。咸康六年。丞相王導太尉庾亮薨。後庾氷
輔政帝在幼沖。為帝出詔。令僧致拜。時尚書 令何充尚書謝廣等建議不合拜。往返三議。 當時遂寢。爾後六十二年。安帝元初中。太
尉桓玄以震主之威。下書令拜尚書令桓謙 中書王謐等抗諫曰。今沙門雖意深於敬。不 以形屈為禮。迹充率土而趣超方內。是以外 國之君莫不降禮
(如育王等禮比丘事) 良以道在則貴。不 以人為輕重 (如魏文之軾干木漢光之遇子陵等) 尋大法東流。為 日諒久。雖風移政易。而弘之不異。豈不以獨
絕之化。有日用於陶漸。清約之風。無害於隆 平者乎。玄又致書盧山遠法師。序老子均王 侯於三大。遠答以方外之儀。不隷諸華之禮。
乃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五篇。其事由息。及安 帝返政還崇信奉。終於恭帝。
[0456c19] 有宋劉氏八君五紀雖孝武太明六年暫制拜 君尋依先政。
[0456c21] 齊梁陳氏三代。一百一十餘年。隆敬盡一信 重逾深。
[0456c23] 中原魏氏十有餘君。一百五十五年。佛法大 行備見魏牧良史。唯大武真君七年聽讒 滅法。經於五載感癘而崩。還興佛法。終於靜
帝。自晉失御中原江表稱帝國分十六 (謂五涼四燕三秦二 趙夏蜀是也) 斯諸偽政信法不虧。唯赫連弗弗據 有夏州兇暴無厭以殺為樂。佩像背上令僧
體之。後為震死。尋為北代所吞。妻子形刻 具如蕭子顯齊書。
[0457a02] 高齊在鄴。六帝二十八年。信重逾前國無兩 事。宇文周氏五帝二十五年。初武帝信重佛 法。後納張賓之議。便受道法將除佛教。有安
法師。著二教論以抗之。論云。九流之教。教止 其身。名為外教。三乘之教。教靜心惑。名為 內教。老非教主易謙所攝。帝聞之。存廢理乖
遂雙除屏。不盈五載身歿政移。
[0457a09] 隋氏承運。二帝三十七年。文帝崇信載興佛 法。海內置塔百有餘州。皆發休瑞具如圖傳。 煬帝嗣錄改革前朝。雖令致敬僧竟不屈。自
大化東漸六百餘年。三被誅除五令致拜。既 乖經國之典。又非休明之政。刳斮之虐被於 亂朝。抑挫之儀揚於絕代。故使事理乖常尋
依舊轍。良以三寶為歸戒之宗。五眾居福田 之位。雖信毀交質殃咎推移。斯自人有窊 隆。據道曾無興廢。所以十餘大聖。出賢劫
之大期。壽六萬年。住釋門之正法。況乃十六 尊者作化於三洲。九億應供護持於四部。據 斯以述曆數未終焉得情斷。同符儒典。且易
之蠱爻不事王侯。禮之儒行不臣天子。在俗 四位。尚有不屈之人。況棄俗從道。而更責 同臣妾之禮。又昊天上帝嶽瀆靈祇。君人之
主莫不祭饗而下拜。今僧受佛戒形具佛儀。 天龍八部奉其道而伏其容。莫不拜伏於僧 者也。故得冥祜顯徵祥瑞雜沓。聞之前傳。
豈復同符老氏均王侯於三大者哉。故沙門 之宅生也。財色弗顧榮祿弗縻。觀時俗若浮 雲。達形命如陽焰。是故號為出家人也。故出
家不存家人之禮。出俗無霑處俗之儀。其道 顯然。百代不易之令典者也。其流極廣。故略 述之。
[0457b04] 今列佛經論。明沙門不敬俗者 梵網經下 卷云。出家法不禮拜國王父母六親。亦不敬 事鬼神。
[0457b07] 涅槃經第六卷云。出家人不禮敬在家人。四 分律云。佛令諸比丘長幼相次禮拜。不應禮 拜一切白衣。
[0457b10] 佛本行經第五十三卷云。輸頭檀王與諸眷 屬百官次第禮佛已。佛言。王今可禮優波離 等諸比丘。王聞佛教即從座起。頂禮五百比
丘新出家者。次第而禮 薩遮尼乾經云。若 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者。犯 根本罪
(今僧依大小乘經不拜君親。是奉佛教。今乃全違佛教拜跪俗人即不信佛語犯根本罪也) 又謗無善惡業報不畏後代。自作教人堅住
不捨。是名根本重罪。大王若犯此罪不自悔 者。燒滅善根受無間苦。以王行此不善重業。 故焚行羅漢諸仙聖人。出國而去。諸天悲泣
諸善鬼神不護其國。大臣輔相諍競相害四 方賊起。天王不下龍王隱伏。水旱不調死亡 無數。時人不知是過而怨諸天。訴諸鬼神。是
故行法行王。為救此苦不行此過。廣如經說。 更有諸論文。多不載。
[0457b25] 僧道宣等白朝宰群公。伏見 詔書。令僧致 敬君父。事理深遠。非淺情能測。夫以出家之 迹列聖齊規。真俗之科百王同軌。干木在魏
高抗而謁文侯。子陵居漢長揖而尋光武。彼 稱小道尚懷高蹈之門。豈此沙門不乘閑放 之美。但以三寶嚮位。用敷歸敬之儀。五眾陳
誠。載啟福田之道。今削同儒禮。則佛非出俗 之人。下拜 君父。則僧非可敬之色。是則三 寶通廢。歸戒絕於人倫。儒道是師。孔經尊於
釋典。在昔晉宋備有前規。八座詳議足為龜 鏡。僧等荷國重寄開放出家。奉法行道仰承 聖則。忽令致拜有累深經。俯仰栖遑罔知投
庇。謹列內經及以故事。具舉如前。用簡朝 議。請垂詳採。敬白。
[0457c10] 至五月十五日。大集文武官寮九品以上。并 州縣官等千有餘人。總坐中臺都堂將議其 事。時京邑西明寺沙門道宣。大莊嚴寺沙門
威秀。大慈恩寺沙門靈會。弘福寺沙門會隱 等三百餘人。并將經文及以前狀。陳其故事 以申厥理。時司禮太常伯。隴西郡王博叉。 謂諸沙門曰
勅令俗官詳議。師等可退。時 群議紛紜不能畫一。隴西王曰。佛法傳通帝 代既遠。下 勅令拜 君親。又許朝議。今眾 人立理未可通遵。司禮既曰。職司可先建議。
同者署名不同則止。時司禮大夫孔志約。執 筆述狀如後令。主事大讀訖。遂依位署人將 大半。左肅機崔餘慶曰 勅令司別立議。未
可輒承司禮請散。可各隨別狀送臺。時所送 議文抑揚駁雜。今謹依所司上下區以別之。 先列不拜之文。次陳兼拜之狀。後述致拜之 議。善惡咸錄。件之如左焉。
[0457c27] 議沙門不應拜俗狀合三十二首
中臺司禮太常伯隴西王博叉大夫孔志約等 議狀一首
[0458a01] 竊以凡百在位。雖存敬上之道。當其為師。尚 有不臣之義。況佛之垂法事超俗表。剔髮同 於毀傷。擁錫異乎簪紱。出家非色養之境。離
塵豈榮名之地。功深濟度道極崇高。何必 破彼玄門牽斯儒轍。披釋服而為孔拜。處俗 塗而當法禮。存其教而毀其道。求其福而屈
其身。再三研覈謂乖通理。又道之為教。雖 全髮膚出家超俗其歸一揆。加以遠標天構 大啟皇基。義籍尊嚴式符高尚。並仍舊貫無
點彝章。如必改作恐非稽古。雖君親崇敬用 軫宸衷。道法難虧還留 睿想既奉詢蒭之 詔 敢罄塵嶽之誠。懼不愜允追深戰惕。謹 議。
司元太常伯竇德玄少常伯張仙壽等議狀一 首
[0458a16] 肖形二氣。嚴父稱莫大之尊。資用五材。元 后標則天之貴。至於擎跪曲拳之禮。陶化之 侶同遵。服勤就養之方。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