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 Jin Wenji 鐔津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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鐔津文集卷第三藤州鐔津東山沙門契嵩撰
輔教編下
孝論
[0660a25] 敘曰。夫孝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雖然 其說不甚著明於天下。蓋亦吾徒不能張之。 而吾嘗慨然甚愧。念七齡之時。吾先子方啟
手足。即命之出家。稍長諸兄以孺子可教將 奪其志。獨吾母曰。此父命。不可易也。逮攝衣 將訪道于四方。族人留之。亦吾母曰。汝已從
佛。務其道宜也。豈以愛滯汝。汝其行矣。嗚呼 生我父母也。育我父母也。吾母又成我之道 也。昊天罔極。何以報其大德。自去故鄉凡二
十七載。未始不欲南還墳隴修法為父母之 冥贊。猶不果然。辛卯其年。自以弘法嬰難。而 明年鄉邑亦嬰於大盜。吾父母之墳廬。得不
為其剽暴。望之漣然泣下。又明年會事益有 所感。遂著孝論一十二章示其心也。其發明 吾聖人大孝之奧理密意。會夫儒者之說。殆
亦盡矣。吾徒之後學。亦可以視之也。
明孝章第一
[0660b13] 二三子祝髮方事於吾道。逮其父母命之。以 佛子辭而不往。吾嘗語之曰。佛子情可正。而 親不可遺也。子亦聞吾先聖人其始振也。為
大戒即曰。孝名為戒。蓋以孝而為戒之端也。 子與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 所先也。戒也者眾善之所以生也。為善微戒
善何生邪。為戒微孝戒何自邪。故經曰。使我 疾成於無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也。
孝本章第二
[0660b22] 天下之有為者莫盛於生也。吾資父母以生。 故先於父母也。天下之明德者莫善於教也。 吾資師以教。故先於師也。天下之妙事者莫
妙於道也。吾資道以用。故先於道也。夫道也 者神用之本也。師也者教誥之本也。父母也 者形生之本也。是三本者天下之大本也。白
刃可冐也。飲食可無也。此不可忘也。吾之前 聖也後聖也。其成道樹教。未始不先此三本 者也。大戒曰。孝順父母師僧。孝順至道之法。 不其然哉。不其然哉。
原孝章第三
[0660c04] 孝有可見也。有不可見也。不可見者孝之理 也。可見者孝之行也。理也者孝之所以出也。 行也者孝之所以形容也。修其形容而其中
不修。則事父母不篤惠人不誠。修其中而形 容亦修。豈惟事父母而惠人。是亦振天地而 感鬼神也。天地與孝同理也。鬼神與孝同靈
也。故天地之神不可以不孝求不可以詐孝 欺。佛曰。孝順至道之法。儒曰。夫孝置之而塞 乎天地。溥之而橫乎四海。施之後世而無朝
夕。故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 也。至哉大矣孝之為道也夫。是故吾之聖人 欲人為善也。必先誠其性而然後發諸其行
也。孝行者養親之謂也。行不以誠則其養有 時而匱也。夫以誠而孝之。其事親也全。其惠 人 卹 物也均。孝也者効也。誠也者成也。成者
成其道也。効者効其孝也。為孝而無効。非孝 也。為誠而無成。非誠也。是故聖人之孝。以誠 為貴也。儒不曰乎。君子誠之為貴。
評孝章第四
[0660c23] 聖人以精神乘變化而交為人畜。更古今混 然茫乎。而世俗未始自覺。故其視今牛羊。唯 恐其是昔之父母精神之所來也。故戒於殺
不使暴一微物。篤於懷親也。諭今父母則必 於其道。唯恐其更生而陷神乎異類也。故其 追父母於既往則逮乎七世。為父母慮其未
然則逮乎更生。雖譎然骸世而在道然也。天 下苟以其不殺勸。則好生惡殺之訓。猶可以 移風易俗也。天下苟以其陷神為父母慮。猶
可以廣乎。孝子慎終追遠之心也。況其於 變化而得其實者也。校夫世之謂孝者。局一 世而闇玄覽。求於人而不求於神。是不為遠
而孰為遠乎。是不為大而孰為大乎。經曰。應 生孝順心愛護一切眾生。斯之謂也。
必孝章第五
[0661a09] 聖人之道以善為用。聖人之善以孝為端。為 善而不先其端。無善也。為道而不在其用。無 道也。用所以驗道也。端所以行善也。行善而
其善未行乎父母。能溥善乎。驗道而不見其 道之溥善。能為道乎。是故聖人之為道也無 所不善。聖人之為善也。未始遺親。親也者形
生之大本也。人道之大恩也。唯大聖人為能 重其大本也。報其大恩也。今夫天下之為道 者孰與於聖人。夫聖人之道大臻。巍巍乎獨
尊於人天。不可得而生也。不可得而死也。及 其應物示同乎天人。尚必順乎人道。而不 敢忘其母之既死。不敢拒其父之見命故方
其成道之初。而登天先以其道諭其母氏。三 月復歸乎世。應命還其故國。示父於道而其 國皆化。逮其喪父也。而聖人躬與諸釋負其
棺以趨葬。聖人可謂與人道而大順也。今夫 方為其徒。於聖人則晚路末學耳。乃欲不務 為。孝謂我出家專道。則吾豈敢也。是豈見出
家之心乎。夫出家者將以道而溥善也。溥善 而不善其父母。豈曰道邪。不唯不見其心。抑 亦孤於聖人之法也。經謂父母與一生補處
菩薩等。故當承事供養。故律教其弟子得減 衣鉢之資而養其父母。父母之正信者可恣 與之。其無信者可稍與之。有所訓也矣。
廣孝章第六
[0661b05] 天下以儒為孝。而不以佛為孝。曰既孝矣。又 何以加焉。嘻是見儒而未見佛也。佛也極焉。 以儒守之。以佛廣之。以儒人之。以佛神之。孝
其至且大矣。水固趨下也。洫而決之。其所至 不亦速乎。火固炎上也。噓而鼓之。其所舉不 亦遠乎。元德秀。唐之賢人也。喪其母哀甚。不
能自效。刺肌瀝血。繪佛之像。書佛之經。而史 氏稱之。李觀唐之聞人也。居父之憂。刺血寫 金剛般若。布諸其人。以資其父之冥。遽有奇
香發其舍。郁然連日。及之其隣。夫善固有其 大者也。固有其小者也。夫道固有其淺者也。 固有其奧者也。奧道妙乎死生變化也。大
善徹乎天地神明也。佛之善其大善者乎。佛 之道其奧道者乎。君子必志其大者奧者焉。 語不曰乎。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
戒孝章第七
[0661b21] 五戒始一曰不殺。次二曰不盜。次三曰不邪 淫。次四曰不妄言。次五曰不飲酒。夫不殺仁 也。不盜義也。不邪淫禮也。不飲酒智也。不妄
言信也。是五者修則成其人顯其親。不亦孝 乎。是五者有一不修則棄其身辱其親。不亦 不孝乎。夫五戒有孝之蘊。而世俗不睹忽之。
而未始諒也。故天下福不臻而孝不勸也。大 戒曰。孝名為戒。蓋存乎此也。今夫天下欲福 不若篤孝。篤孝不若修戒。戒也者大聖人之
正勝法也。以清淨意守之。其福若取諸左右 也。儒者其禮豈不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蓋 得其道矣。其詩豈不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
是皆言以其正也。夫世之正者猶然。況其出 世之正者乎。
孝出章第八
[0661c07] 孝出於善。而人皆有善心。不以佛道廣之。則 為善不大而為孝小也。佛之為道也。視人之 親猶己之親也。衛物之生猶己之生也。故其
為善則昆蟲悉懷。為孝則鬼神皆勸。資其孝 而處世。則與世和平而亡忿爭也。資其善而 出世。則與世大慈而勸其世也。是故君子之
務道不可不辨也。君子之務善不可無品也。 中庸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如此之謂也。
德報章第九
[0661c16] 養不足以報父母。而聖人以德報之。德不足 以達父母。而聖人以道達之。道也者非世之 所謂道也。妙神明出死生。聖人之至道者也。
德也者非世之所謂德也。備萬善被幽被明。 聖人之至德者也。儒不曰乎。君子之所謂孝 者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參直養者也。安能
為孝乎。曰君子之所謂孝也。國人稱願然曰。 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已雖然。蓋意同而 義異也。夫天下之報恩者。吾聖人可謂至報
恩者也。天下之為孝者。吾聖人可謂純孝者 也。經曰。不如以三尊之教度其一世二親。書 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不其然哉。不其然哉。
吾從聖人之後。而其德不修其道不明。吾徒 負父母而媿於聖人也夫。
孝略章第十
[0662a02] 善天下道為大。顯其親德為優。告則不得其 道德。不告則得道而成德。是故聖人輒遁于 山林。逮其以道而返也。德被乎上下。而天
下稱之曰有子若此。尊其父母曰。大聖人之 父母也。聖人可謂略始而圖終善行權也。古 之君子有所為而如此者。吳泰伯其人也。必
大志可以張大義。必大潔可以持大正。聖人 推勝德於人天。顯至正於九嚮。故聖人之法 不顧乎世嗣。古之君子有所為而如此者。伯
夷叔齊其人也。道固尊於人。故道雖在子而 父母可以拜之。冠義近之矣禮曰。已冠而字 之。成人之道也。見於母。母拜之。俗固本於
真。其真已修。則雖僧可以與王侯抗禮也。而 武事近之矣。禮曰。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 拜也。不拜重節也。母拜重禮也。禮節而先王
猶重之。大道烏可不重乎。俗曰。聖人無父。固 哉小人之好毀也。彼 [梳-木+目] 然而豈見聖人為孝 之深渺也哉。
孝行章第十一
[0662a21] 道紀。事其母也。母游必以身荷之。或與之助。 而道紀必曰。吾母非君母也。其形骸之累。乃 吾事也。烏可以勞君邪。是可謂篤於親也。慧
能。好鬻薪以養其母。將從師。患無以為母儲。 殆欲為傭以取資。及還而其母已殂。慨不得 以道見之。遂寺其家以善之。終亦歸死于是
也。故曰葉落歸根。能公至人也。豈測其異 德。猶示人而不忘其本也。道丕會其世之亂。 乃負母逃於華陰山中。丐食以為養。父死於
事。而丕往求其遺骸既至而亂骨不辨。道丕 即祝之。遽有髑髏躍至其前。蓋其父之骸也。 道丕可謂全孝也。智藏古僧之勁直者也。事
師恭於事父。師沒則心喪三年也。常超事師 中禮。及其沒也。奉之如存。故燕人美其孝悌 焉。故律制佛子必減其衣盂之資以養父母
也。然此諸公不遺其親。於聖人之。意得之矣。 智藏常超謹於奉師。蓋亦合於其起教之大 戒者也。可法也矣。
終孝章第十二
[0662b11] 父母之喪亦哀。縗絰則非其所宜。以僧服大 布可也。凡處必與俗之子異位。過 斂 則以時 往其家。送葬或扶或導。三年必心喪。靜居修
我法。贊父母之冥。過喪期唯父母忌日孟秋 之既望。必營齋講誦如蘭盆法是可謂孝之 終也。昔者天竺之古皇先生。居父之喪則肅
容立其喪之前。如以心喪而略其哭踊也。大 聖人也夫。及其送之。或舁或導。大聖人也夫。 目犍連。喪母哭之慟。致饋於鬼神。目犍連亦
聖人也。尚不能泯情。吾徒其欲無情邪。故佛 子在父母之喪。哀慕可如目犍連也。心喪可 酌大聖人也。居師之喪必如喪其父母。而十
師之喪期則有隆殺也。唯稟法得戒之師心 喪三年可也。法雲在父母之憂哀慕殊甚。飲 食不入口累日。法雲古之高僧也。慧約殆至
人乎。其父母垂死。與訣皆號泣。若不能自存。 然喪制哭泣雖我教略之。蓋欲其泯愛惡而 趨清淨也。苟愛惡未忘遊心於物。臨喪而弗
哀。亦人之安忍也。故泥洹之時。其眾撫膺大 叫而血現若波羅奢華。蓋其不忍也。律宗曰。 不展哀苦者亦道俗之同恥也。吾徒臨喪可 不哀乎。
壇經贊 (稱經者。自後人尊其法。而非六祖之意也。今從其舊不敢改易。亦可謂經則論 在其本經下卷之末)
[0662c06] 贊者告也。發經而溥告也。壇經者。至人之所 以宣其心也。何心邪佛所傳之妙心也。大哉 心乎。資始變化而清淨常若。凡然聖然幽然
顯然。無所處而不自得之。聖言乎明凡言乎 昧。昧也者變也。明也者復也。變復雖殊而妙 心一也。始釋迦文佛以是而傳之大龜氏。大
龜氏相傳之三十三世者。傳諸大鑒 (六祖 諡 號大鑒禪師) 大鑒傳之而益傳也。說之者抑亦多端。固有 名同而實異者也。固有義多而心一者也。曰
血肉心者。曰緣慮心者。曰集起心者。曰堅實 心者。若心所之心益多也。是所謂名同而實 異者也。曰真如心者。曰生滅心者。曰煩惱心
者。曰菩提心者。修多羅其類此者。殆不可勝 數。是所謂義多而心一者也。義有覺義有不 覺義。心有真心有妄心。皆所以別其正心也。
方壇經之所謂心者。亦義之覺義。心之實心 也。昔者聖人之將隱也。乃命乎龜氏教外以 傳法之要。意其人滯迹而忘返。固欲後世者
提本而正末也。故涅槃曰。我有無上正法。悉 已付囑摩訶迦葉矣。天之道存乎易。地之道 存乎簡。聖人之道存乎要。要也者至妙之謂
也。聖人之道以要則為法界門之樞機。為無 量義之所會。為大乘之椎輪。法華豈不曰。當 知是妙法諸佛之祕要。華嚴豈不曰。以少方
便疾成菩提。要乎其於聖人之道利而大矣 哉。是故壇經之宗尊其心要也。心乎若明若 冥若空若靈若寂若惺。有物乎無物乎。謂之
一物固彌於萬物。謂之萬物固統於一物。一物 猶萬物也。萬物猶一物也。此謂可思議也。及 其不可思也不可議也。天下謂之玄解。謂之
神會。謂之絕待。謂之默體。謂之冥通。一皆離 之遣之。遣之又遣。亦烏能至之。微其果然獨 得與夫至人之相似者。孰能諒乎。推而廣之
則無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