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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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五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四
[0020b19] 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乃至廣說。問 何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相應差別。而未 顯示現前多少。今欲顯示唯一剎那。故
作斯論復次為欲遮遣他宗義故。如分別 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彼說相續總 有三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
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今欲遮遣 彼所執義顯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復次為 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先已說。若心心所法。
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勿 有生疑。如心所法既有多種心亦應然。 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心所法雖有多 種而心唯一。由此因緣。故作斯論。世第一
法當言一心多心耶。答應言一心。問如前 已說。未來修者。亦得名為世第一法。是則 此法應有多心。而言一心斯有何意。答此 中但說現在前者故言一心。問今於此中
何故不說未來修者。答應說而不說者。當 知此義有餘。此中復有多復次釋。前已說 故今不說之。雖說一心而未釋義。何故 此法非多心耶。非但有言義則可了。答從
此心心所法無間。不起餘世間心唯起出 世心。世間心者謂有漏墮有心。即所遮止第 二念等世第一法。出世心者。謂無漏斷有心。
即所引起苦法智忍相應之心。若當起餘 世間心者。為劣為等為勝。無有是處。為 分別故假設斯問。劣等勝者。對前剎那。但 有三故。若當劣者應不能入正性離生。何
以故。非以退道能入正性離生故。謂非衰 退萎悴墜落破壞之道能入正性離生。要以 勝進增盛勇猛堅固之道。能入正性離生
故。若當等者。亦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 先以此類道不能入正性離生故。謂此初 後品類。相似如初剎那。有障礙有留離。無
勢力故。不能入正性離生。後諸剎那亦 應如是如初剎那。不能無間引起聖道。後 諸剎那亦應如是。品類同故。則應究竟不 能證入正性離生。如是應無解脫出離。
若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 一法。以世第一法聲。顯最勝等義故。問 先者既非世第一法。為是何法。答是增上 忍。問何故見道唯勝加行無間。引生於修
道。中引生聖道。通劣等勝。答以見道是未 曾得道。要多功用。加行作意。方能現前。是 故唯勝加行。引起修道。既是本曾得道。
不多功用。加行作意而現在前。故劣等勝皆 能引起。然世第一法與第一法。為因緣增 上緣。因緣者有三因。謂相應因。俱有因。同
類因。此是總說。若別說者。過去與過去為 二因。謂相應俱有。與未來為一因。謂同類 未來與未來為二因。謂相應俱有。現在與
現在為二因。謂相應俱有。與未來為一因。 謂同類增上緣者。謂不礙生及唯不障。
[0021a14] 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乃至廣說。問何 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一心非多。而未分 別為退不退。今欲分別故作此論。復次為
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世第一法亦 有退者。為止彼意。顯示此法決定不退故 作斯論。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答應言 不退。雖有此說應更顯示不退因緣。非但
有言義便顯了。何故此法定不退耶。答世第 一法。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 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問云何名為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耶。有 說此中現觀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順 現觀。趣向現觀。臨入現觀。有說此中道諦
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順道諦。趣向道 諦。臨入道諦。有說此中見道說名為諦。謂 世第一法。隨順見道。趣向見道。臨入見道。
有說此中苦諦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 順苦諦。趣向苦諦。臨入苦諦。有說此中苦 法智忍名諦。謂世第一法。隨順苦法智忍。
趣向苦法智忍。臨入苦法智忍。然於此中 隨順有二。一趣向隨順。二臨入隨順。世第一 法。於苦法智忍。具二隨順。為等無間緣。引
生彼故。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 者。謂此世第一法。彼苦法智忍中間。無容 得起有漏墮有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 現觀者。謂令苦法智忍不得現前。問世第
一法。既是有漏與無漏心。可不相似。何故 乃說有漏墮有心名不相似。無漏斷有心 名相似耶。答世第一法。厭惡有漏。趣向無
漏。故說有漏名不相似。無漏名相似。背此 向彼故。猶如有人為自親里之所苦惱。依 附他人以為救護。於自親里作他人想。於
他人處作親里想。此亦如是。復有說者。世 第一法。以與苦法智忍同辦一事。謂捨異 生性等。故說有漏。名不相似。無漏名相似。
同辦一事故。為於前義。乃至愚夫。亦能解 了。故說現喻。譬如壯士渡河渡谷渡 山渡崖。中間無能迴轉。彼身還至本處。 或往餘處。先所發起。增上身行未至所趣。
必不止息。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 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 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此中渡河者。 謂從此岸往趣彼岸。渡谷者。謂從此邊
往趣彼邊渡山者。謂從此峯往趣彼峯 渡崖者。謂從高趣下。或如有人。從屋 [木*脊] 墮。未至地頃。便起是心。我當騰踴却
還本處。彼如意不無如是事。假使彼人。 或以神力。或以呪術。或以藥物。還至本處。 可有是事。然從世第一法。未至苦法智忍。
中間能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無有是處。為令此義轉得明了。故今復舉 第二現喻。如贍部洲。有五大河。一名殑伽。
二名閻母那。三名薩落瑜。四名阿氏羅筏 底五名莫醯。如是五河。隨順大海。趣向大 海。臨入大海。中間無能迴轉。彼流還至
本處。或往餘處。彼決定能流入大海。世第 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 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
入聖諦現觀。問前喻今喻。有何差別。又前 於義。有何不盡而更須說第二喻耶。有 說。二喻於義無別。欲令前喻所顯義理轉
復增明。故說今喻。有說。二喻亦有差別。前 喻為遮不如理事。後喻為顯如理事故。 復次前以內分具足為喻後以外分具足 為喻。復次前喻為止內分留難。後喻為止
外分留難。如五大河流入大海。無能迴彼 還至本處謂令還入無熱惱池。無能轉彼 往趣餘處。謂使傍流或左或右。前喻迴轉准 此應知。彼五大河未入海頃。頗有能令不
入海不。無如是事。假使有人。或以神力。 或以呪術。或以藥物。令至本處。可有是 事。然世第一法。未至苦法智忍。中間能起
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無有是 處。尊者造此發智論時。住在東方。故引 東方。共所現見。五河為喻。而實於此贍部 洲中。有四大河眷屬各四。隨其方面流趣
大海。謂即於此贍部洲中。有一大池名無 熱惱。初但從彼出四大河。一名殑伽。二名 信度三名縛芻四名私多。初殑伽河。從池 東面金象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東海。次
信度河。從池南面銀牛口出。右遶池一匝 流入南海。次縛芻河。從池西面吠琉璃馬 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西海。後私多河。從
池北面頗胝迦師子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 北海。殑伽大河。有四眷屬。一名閻母那。二 名薩落瑜。三名阿氏羅筏底四名莫醯。信 度大河。有四眷屬。一名毘
[竺-二+跛] 奢。二名藹羅 筏底。三名設呾荼盧。四名毘呾婆多。縛芻 大河。有四眷屬。一名筏刺弩。二名吠呾刺
尼。三名防奢。四名屈惷婆。私多大河。有四 眷屬。一名薩梨。二名避魔。三名捺地。四名 電光。如是且說有大名者。然四大河。一一
各有五百眷屬。并本合有二千四河。隨其 方面流趣大海。如是所說。二千四河未入 海頃。頗有能令不入海不。無如是事。假
使有人。或以神力。或以呪術。廣說乃至。令 不得入聖諦現觀。無有是處。
[0022a24] 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 無有一法速疾迴轉過於心者。可於爾時 能作障礙令不得入聖諦現觀。是故此法
決定不退。此中復次難釋如前。謂此前文但 是方便開縱論道。今所說者乃是根本遮奪 論道故。應言復次及如本文說。此中意說。
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此正 滅位取果與果。彼苦法智忍次必現前。若法 與彼法為等無間緣。正滅位中取果與果。
若法若有情若呪術。若藥物若佛若獨覺。若 到彼岸。諸聲聞等。能作障礙。使第二念不 現前者。無有是處。此中所言。無有一法
速疾迴轉過於心者。應知即是苦法智忍相 應之心。此心必定速疾現前。無有餘法速疾 迴轉過於此故。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我不
見一法速疾迴轉猶如心者。乃至廣說。彼 契經文。如後定蘊當廣分別。以佛說心速 疾迴轉過餘法故。世第一法無間剎那。苦法 智忍必現在前。是故此法決定不退。
[0022b14] 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法定不 退耶。答加行廣大故。安足堅牢故。加行廣大 者。謂彼所習施戒聞思修所成善。悉以迴向
解脫涅槃心無所著。施者即是莊嚴心施。戒 者即是別解脫戒。聞所成者。謂於聖教決 擇文義思所成者。謂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
義觀七處善。修所成者。謂煖頂下中忍。安足 堅牢者謂增上忍。由世第一法。加行廣大。安 足堅牢。故定不退。復次以此法後總證三
界見所斷斷。非於三界見所斷斷有還退 者。是故不退。復次以此法後總證非想非 非想地見所斷斷。非於非想非非想地見所 斷斷有還退者。是故不退。復次以此法後
必起忍智。非於忍智有還退者。是故不 退。復次以此法後必起見道以為重鎮決 定無有退。見道者是故不退。問因論生論。 何緣見道定不退耶。答以彼見道是速疾道
無留難道。非中起道是故不退。復次以彼 行者墮在見道。大法駃流為流 漂 激無 容可退。其心慢緩方可退故。如人墮在山 谷暴流為流所 漂
無得暫住。行者亦爾 是故不退。復次退者多起煩惱現前。住見 道時無覆無記。有漏善心尚不得起。何況 得起煩惱之心。是故不退。復次以住見道。
總證三界見所斷斷。非於三界見所斷斷 有還退者。是故不退。復次以住見道總證 非想非非想地見所斷斷。非於非想非非想 地見所斷斷有還退者。是故不退。復次若
從見道有還退者。應見諦已還不見諦。 應得果已還不得果。應現觀已還不現觀。 應入正性離生已。還不入正性離生。應 成聖者已還作異生。應住定聚已還住不
定聚。勿有如是眾多過失。是故見道決定 不退。有作是說。以此善根唯一剎那無 有能退半剎那者。是故不退。或有說者。以 此善根似無間道。非住無間道可有退者。
是故不退。復有說者。以此善根是順勝分。 非住順勝分可有退者。是故不退。然有三 種順決擇分。一順退分。二順住分。三順勝分。
謂順退者。名順退分。若順住者。名順住分 順勝進者。名順勝分。煖具三種。頂亦具 三。有說。唯二除順住分。以頂位是進退際
故。忍亦有二。除順退分。世第一法。唯順勝 分。是故此位定無退理問此中三分。一切皆 是順決擇分善根所攝。與後定蘊所說四分
有何差別。答所依各異。謂此但依隨順見 道。總立一種順決擇分。於中義別復開三 種。後定蘊中。總依有漏修所成善。建立四
分。若順退者。名順退分。若順住者。名順住 分。若順勝進者。名順勝進分。若順聖道者。 名順決擇分。是故此彼所依各異。
[0023a07] 問頗有世第一法。緣有所緣法耶。緣無所 緣法耶。緣有所緣法。亦緣無所緣法耶。非 緣有所緣法。亦非緣無所緣法耶。答有
緣有所緣法者。謂若世第一法。緣心心所 法。緣無所緣法者。謂若世第一法。緣色心 不相應行。緣有所緣法。亦緣無所緣法者。
謂若世第一法。緣心心所法。及緣色心不相 應行。非緣有所緣法。亦非緣無所緣法者。 謂隨心轉色。及隨心轉心不相應行。世第一
法。問頗有住一剎那頃。當得緣有所緣法。 世第一法耶。緣無所緣法。世第一法耶。緣 有所緣法。亦緣無所緣法。世第一法耶。非
緣有所緣法。亦非緣無所緣法。世第一法 耶。答有。謂住增上忍時。當得如上所說四 句。世第一法。問頗有住一剎那頃。當得世
第一法非彼所緣耶。當得彼所緣非世第 一法耶。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耶。不當 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耶。答有。住增上忍
時。應作此四句。且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 者。住增上忍時。當得世第一法。非彼所 緣者。謂未至定所攝。世第一法中。除緣當
現在前。所依世第一法。諸緣所餘境。世第一 法。當得彼所緣。非世第一法者。謂上五 地所攝。世第一法中。緣當現在前。所依世第
一法。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者。謂未至 定所攝。世第一法中。緣當現在前。所依世第 一法。不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者。謂上
五地所攝。世第一法中。除緣當現在前。所 依世第一法。諸緣所餘境。世第一法。如依未 至定。入正性離生者。住增上忍時。作此四
句。依上五地入正性離生者。住增上忍時。 應知亦爾。問頗有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 彼離繫得耶。答應作四句。成就世第一法。
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 離生。彼未離此地染。成就彼離繫得。不成 就世第一法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
彼命終生上地。成就世第一法。亦成就彼 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已 離此地染。不命終生上地。不成就世第一 法。亦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未能入正
性離生位。有餘依彼有漏離繫得。作如是 言問頗有聖者。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 離繫得耶。答應作四句。成就世第一法。不 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
生。彼未離此地染。成就彼離繫得。不成就 世第一法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 命終生次上地。成就世第一法。亦成就彼
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已 離此地染。不命終生上地。不成就世第 一法。亦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 入正性離生。彼命終超次上地。生餘上地
有餘依一切世第一法。及彼一切離繫得。 作如是言。問頗有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 彼離繫得耶。答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
若依未至定。或初靜慮。靜慮中間。入正性 離生。彼未離初靜慮染。第二句者。謂若依 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命終生上地。若未得
世第一法。生欲色界已。離初靜慮染。及生 空無邊處。第三句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 離生已。離初靜慮染。不命終生上地。第四 句者。謂除前相。
[0023c10] 尊者此中。七門分別。世第一法。謂初云何世 第一法。乃至第七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 耶。於中前三門是根本論。後四門是因生
論。世第一法。由此七門。分別顯示。極為明 了。
[0023c15] 云何頂乃至廣說。問先應說煖。後方說頂。 如何於此先說頂耶。答如前已說。此中逆 說。異生身中淨染諸法。故先說頂後方說
煖。問若爾此中應先說忍。何故於此超說 頂耶。答先已說忍而不彰顯。謂先已說若 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一
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