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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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七十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十四
[0720c27] 復以何緣諸阿羅漢等。離有頂染同不受後 生。然於其中有於煩惱證不生法。而非一切。 有說由根有差別故。此釋非理。以契經說退
不退法根品同故。如說五根增上猛利。極圓 滿故名俱解脫。然有俱解脫是退種性故。非 根勝故證惑不生。若爾由何種性別故。六種
種性唯應果有餘亦有耶。修習練根唯無學 位。餘位亦有。頌曰。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0721a07]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為先 故。由所安住種性差別。故有斷惑後生不生。 定於何時於所斷惑證不生法。謂得能止此
類煩惱殊勝道時。若爾此不生應是擇滅非 非擇滅。若是非擇滅則非擇滅應是道果。如 是便與聖教相違。如說云何非果法。謂非擇
滅及虛空無。此不生成擇滅失。以勝道轉非 為此故。既非所為故非道果。謂勝道轉為證 擇滅非非擇滅故。道轉時所證不生不名道
果。如然燈者本為破闇非為盡油。而燈生時 非唯破闇亦令油盡。然此油盡非本所為。是 故不說名然燈果。此亦應然故無有失。故勝
種性勝道生時。亦證不生然非道果。今詳由 道所證不生。定不由根應皆得故。但由殊勝 種性力得故。不動者惑必不生。前說無學退
法有三。一增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 涅槃。思等四隨應有四五六七。非唯無學有 增進根。有學異生亦有此義。唯非見道能修
練根。此位無容起加行故。謂見道位速疾運 轉無暇於中更修餘事。唯於信解異生位中。 能修練根如無學位。如說不動退現法樂。如
何不動法亦許有退義。無相違過。所以者何。 頌曰。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0721b03]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已 得殊勝功德。二未得退。謂未能得應得功德。 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德不現在前。三
中前二非得為體。第三唯彼不現在前。此三 退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有決定所作事 業牽引其心。雖有所餘無量希有不共佛法
無暇起故。除佛世尊餘不動法具有未得及 受用退。謂於殊勝無諍定等。應得功德未能 得故有未得退。有餘事業牽引其心。已得功
德無暇起故有受用退。餘五種性容具有三。 亦容退失已得德故。約受用退說不動法。退 現法樂無相違過。經主於此作如是言。約無
退宗不應為難。如何不動退現法樂。非約靜 慮退不退故。經說動法及不動法。一切應果 無漏解脫。皆名不動心解脫故。然於靜慮起
自在中。可有退者名為退法。不可退者名不 退法。如是思等如理應思。若爾不退安住不 動有何差別。皆於靜慮起自在中無退失故。
非練根得名為不退。練根所得名為不動。此 二所起殊勝等至。設遇退緣亦無退理。安住 法者但於已住。諸勝德中能無退失。不能更
引餘勝德生。設復引生從彼可退。是不退等 三種差別。如是建立阿羅漢果。退不退等差 別不成。且約退失現法樂住。起自在性建立
退法。如前種種推徵已破。不退等三有相雜 失。且依彼執不退安住。二聖者相應無差別。 許二俱非練根得故。已得勝德俱無退故。未
得勝德俱能起故。雖言安住新起勝德。可有 退理異於不退。而安住名不依彼立。安住名 顯離進退故。又彼宗許安住利根。寧言有退
新起勝德。若許有退應名退法。彼宗退法亦 非全退。全退便應起煩惱故。所言不動由練 根得。異不退法理亦不成。以彼所宗於現法
樂。怖失自在故修練根。練所得根為退不退。 若許有退應名退法。以彼自說若於靜慮。退 失自在名退法故。若許不退如由退力。立退
法名如是。亦應由不退力名為不退。是則不 動與不退同。如何於中固立差別。若謂本性 是利根者名不退法。後修練根方成利者名不
動法。為顯此別建立二名。是則應同安住堪 達。彼許安住本性利根。非練根得同無退故。 雖言不退能新引起。殊勝功德與安住異。理
亦不然。不約新起殊勝功德立不退故。謂彼 所宗言此種性。於新勝德若起不起。性利根 故於現法樂。不失自在是不退相。安住亦然
故應無別。堪能達故得堪達名。彼宗不言從 此種性。更至別類無漏解脫。定應但許練有 漏根。則定依先退法種性。修練根行轉名堪
達。是則堪達亦練根成。此所成根為退不退。 若許有退應名退法。若無退失應名不動。俱 練根得並不退故。又不應說練有漏根。得究
竟時名不動法。由此不動法是應果性故。非 阿羅漢為於少劣。暫現法樂得自在故。起大 加行修習練根。展轉修令至不動法。是故經
主但述己情不可依憑。趣聖教理唯有對法 正理可憑。悟阿羅漢退等差別。謂就應果身 中所成無漏功德有勝劣異。建立六種種性
差別。諸阿羅漢為得後後。轉勝轉增無漏功 德。起大加行修習練根。致大劬勞可有斯理。 非為世俗如腐爛屍易壞難成。下劣功德暫
時現起設大劬勞。故彼所宗不可依據。諸阿 羅漢既許退果為更生不。彼於退位帶惑命 終應更受生。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
彼既起惑應有更為果相違事。無如是過。所 以者何。頌曰。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為 暫增故不作
[0722a12] 論曰。無從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得 故。若有壽量將臨盡者。必無退理無失念故。 要有餘壽方有退理。退已不久必還證得。如
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多聞諸聖弟子。退 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沒滅離。若謂 不然修梵行果。應非安隱可委信處。又住果
位所不應為。違果事業由暫增故。雖暫失念 煩惱現行。如住果時必無作理。如高族者暫 失位時。不等凡庸造鄙下業。又誰有退誰無
退耶。修不淨觀入聖道者容有退失。修持息 念入聖道者必無退失。尊重止觀無貪癡增。 如次應知有退無退。何界何趣容有退耶。唯
欲界人三洲有退。六欲天處得聖果者有說 利根故無有退。以有勝智能制伏心。令背 妙境入聖道故。有說退者由闕資緣。或所依
身不平等故。六欲天處二事並無。雖有鈍根 隨信行性。生彼得聖亦無退理。諸有退者為 起惑退。為先退已惑方現前。或有欲令由起
惑退。品類足論當云何通。如彼論說。欲貪隨 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未斷遍知故。二順 彼纏法正現在前故。三於彼正起非理作意故。
乃至廣說無相違失。所以者何。煩惱現前略 有二種。已斷未斷有差別故。此中偏說未斷 起者。又煩惱起略有二門。染不染心無間起
故。此中偏說染無間者。或煩惱起總有三緣。 然煩惱生所藉不定。或有唯藉境界力生。或 藉境因或兼加行。此約具者故說由三。或起
惑時三緣必具。非理作意正起現前。所斷隨 眠必還成故。何心無間起惑退耶。且從無學 起惑退者。若起色纏無色纏退。唯從自地順
退分定。相應善心無間而起。非住欲界有上 地攝。無覆無記心現在前。唯除通果心。然無 從彼退豈不順退分。各於自地離染時捨。如
何無學者未退起惑。彼心現前理實如是。然 順住分品類有三。一少順退。二少順進。三守 自住。前言自地順退分定。即順住分中。少分
順退者。少順退故得順退名。然此定心與守 自位。多相涉故順住分攝。諸有未失順退分 者。彼心無間煩惱現前。若捨彼心從順住攝。
少順退者起煩惱退。故於文義無所相違。若 起欲纏而退失者。從自地善無覆無記。二心 無間皆容現前。諸從學位起惑退者。起色無
色煩惱退時。若先全離此地染者。唯從此地 順退分定。相應善心無間而起。若未全離此 地染者。從此地攝善及染污。二心無間皆容
現前。起欲界纏而退失者。若先全離欲界繫 染。從自地善無覆無記。二心無間皆容現前。 若未全離欲界染者。從欲善染無覆無記。三
心無間皆容現前。若未現前獲得清淨。靜慮 無色必無能起。色無色纏退失所得。彼惑從 彼無間起故。但起欲纏退失所得。若現前得
清淨靜慮。猶未現前得淨無色。必無能起無 色纏退。起欲色纏退失所得。若已現前獲得 清淨靜慮無色。通起欲色無色界纏退失所
得。諸有退失先所得時。若起上纏現在前退。 不失下善不成下惑。若起下纏現在前退。定 失上善定成上惑。復有欲令要先退已。後時
對境惑方現前。施設足論當云何釋。如彼論 說無色三纏一一現起。退無色盡住色盡中。 識身足論復云何釋。如彼論說。無色界繫染
心現前。捨無學善續有學善。退無學心住有 學心。此俱不相違依覺時說故。謂先雖退而 未覺知。後起惑時方自覺退。如有先誦四阿
笈摩。中廢多時雖忘不覺。後誦不得方自知 忘。此亦應然故無違失。住何心退後起惑 耶。住欲界中無覆無記。威儀工巧異熟生心。
退已後時方能起惑。然此欲界繫無覆無記 心。或有總違三界煩惱。此心正起無有退得 三界惑義。或有但違欲色煩惱。此心正起容
有退得無色惑義。或有但違欲界煩惱。此心 正起容有退得二界惑義。或有不違三界煩 惱。此心正起容有退得三界惑義。一切退已
隨其所應。起惑前心皆如上說。於此二說前 說為善。如上所言有練根得。今應思擇諸聖 練根。有幾無間幾解脫道。用有漏道為無漏 耶。依何身依何地。頌曰。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0723a05] 論曰。求勝種性修練根者。無學位中轉一一 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如得應果。所以者何。 彼鈍根性由久串習。非少功力可能令轉。學
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性。各一 無間一解脫道。如得初果非久習故。彼加 行道諸位各一。學無學位修練根時。皆漸次
修後後種性。得勝種性方捨前劣。故諸無 學修練根時。加行無間前八解脫。如應皆是 退法等收。第九解脫是思法等。諸有學者修
練根時。加行無間是退等攝。解脫道時名思 法等。我所承稟諸大論師。咸言練根皆為遮 遣。見修斷惑力所引發。無覆無記無知現行。
故學位中修練根者。正為遮遣見惑所發。無 學位中修練根者。正為遮遣修惑所發。如如 斷彼能發惑時。所起無間解脫多少如是。如
是斷彼所發無知現行道數亦爾。是故無學 修練根時。用九無間九解脫道。學位練根二 道各一。然見修惑所發無知。隨所障殊有多
品類。故轉退等成思等時。諸道現前各有所 遣。由此無有超得勝性。有餘師說。一切練 根皆一加行。無間解脫前說為善理如前故。
如是無間及解脫道。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 者必無用有漏道而轉根理。以世俗法體非 增上無堪能故。一切加行皆通二種。如是所
說但據現行。兼未來修復有差別。謂無學位 修練根時加行。未來亦通修二九無間道及 八解脫。未來所修亦唯無漏。第九解脫未來
修二。兼修三界所有功德。與初盡智所修 同故。若有學位修練根時加行。未來亦通修 二無間解脫。未來所修亦唯無漏如得初果。
若爾豈不廣論相違。如廣論言從信解性 修練根行。得見至時十四化心爾時亦得。 寧不許學解脫道中亦於未來。修有漏道此 無違失所以者何。彼論但依得俱生說。如
下地道現在前時。上地化心亦說為得。謂如 已離三靜慮染。依初靜慮入見諦者。亦說彼 得四定化心。然理不應由下見道。現在前故
修上地法。彼文但依見道與彼得俱生。說此 亦應然。有餘師言。諸未來法有得。得故即說 名修既彼得俱。寧不修彼。故諸有學修練根
時。解脫道中亦修有漏。然非一切皆能通修。 謂若預流未趣後果。修練根行解脫道中。如 得果時唯修無漏。由見道得一來不還。未趣
後時應知亦爾。分離有頂中間練根。解脫所 修亦唯無漏。餘有學位修練根時。解脫所修 皆通二種。前說為善。所以者何。非彼得俱皆
名修彼。勿一切法能修一切。又有學位修練 根時。正為遮遣見惑所發。與斷見惑道數 既同。如何所修異見道果。若餘趣後中間練
根。解脫道中亦修有漏。無間道位何不許然。 如離染時二道等故。然無學位修練根時。道 數所修如斷有頂。若有學位修練根時。道數
所修如斷上界。見道所斷由彼但與隣得果 時道相似故。學無學位修練根時。加行皆通 曾未曾得。無間解脫唯是未曾一切皆通。法
智類智修練根者。唯三洲人唯依此身有怖 退故。以何等故名為練根。調練諸根令增長 故。謂道力故令根相續。捨下得中捨中得上。
漸漸增勝名為練根。故練根名目轉根義。雖 八解脫漸得勝根。而由本心求勝性故。未得 勝性不捨前劣。如得後果方捨前向。如在聖
位種性有六。能修練根於見道前。煖等加行 應知亦爾。有差別者若聖位中。得勝種性必 捨前劣。煖等位中修練根者。但得勝性劣性
不行。名為轉根非捨劣得。無學練根通依九 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及三無色。唯此九地 有無漏道餘地無故。有學練根唯依六地除
三無色。所以者何。以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 果道。所得唯果非勝果道心欣果故。無有學 果無色地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設許學位
依無色練。根定是不還住勝果道位。無不還 果無色地攝。故不依無色修練根得果。以初 二果唯未至攝。不還唯通六地攝故。有說唯
有住果練根。勿有捨多得少過故無如是過。 以練根者心期勝果不求多故。由此學位修 練根者。若住果道加行等三皆果道攝。若住
勝道加行無間勝果道攝。解脫道果道攝。住 無學位修練根者。加行等三唯果道攝。諸住 果位修練根時。捨果得果住勝道位。修練根
時捨二得果。又諸聖位修練根時。與本得果 地同或異。謂初二果依地必同。彼此俱依未 至地故。不還應果依地不定。或依本地或
上或下。有差別者若諸不還。依下練根不得 上果。阿羅漢不爾如本得果故。分斷有頂結 練根得果時。雖捨彼斷不成彼結。如異生者
生上七地。隨應捨下斷而不成下結。俱是進 時非退時故。諸無學位補特伽羅。總有幾種 由何差別。頌曰。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0724a07]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覺 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聞。 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異。令
無學聖成九差別。有學無學補特伽羅。一切 總收無過七種。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 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脫。依 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加行根滅定 解脫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0724a16] 論曰。依加行異立初二種。謂依先時隨信他 語及自隨法能於所求。一切義中修加行故。 立隨信行隨法行名。依根不同立次二種。謂
依鈍利信慧根增。如次名為信解見至。依得 滅定立身證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脫 異立後二種。謂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
脫依兼得定。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此名雖 七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 二隨法行。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
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脫不時解脫。 然唯應說有二聖者。隨信隨法行有異故。即 此二種隨道差別。雖立異名而無別體。如是
所說補特伽羅。以根性道離染依別。諸門分 析數成多千。且如最初一隨信行。根故成三 謂下中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
謂八忍七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 地染。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 染依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
五種。隨法行等如理應思。如是等門差別無 量。若欲委細一一分別。施功甚多所用極 少。故我於此略示方隅。有智學徒應廣思
擇。前說依解脫立後二種。立後二種相由何 應知。頌曰。
俱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脫
[0724b11]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盡定者名俱解脫。由慧 定力雙解脫煩惱解脫障故。所餘未得滅盡 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
故。何等名為解脫障體。諸阿羅漢心已解脫。 而更求解脫為解脫彼障。謂於所障諸解脫 中。有劣無知無覆無記。性能障解脫是解脫
障體。於彼彼界得離染時。雖已無餘斷而起 解脫。彼不行時方名解脫彼。有餘師說。此解 脫障即以於諸定不自在為體。有餘師說。此
解脫障即以諸定不得為體。有餘師說。於彼 加行不勤求故。不聽聞故不數習故解脫不 生。即此名為解脫障體。初說應理。所以者
何。必有少法力能為障。令彼於定不自在轉。 若不爾者。彼有何緣於諸定中不得自在。不 得定者必有所因。不可說言即因不得。自體
不應還因自故。或煩惱障亦應可說。即以應 果不得為性。彼既不然此云何爾。阿羅漢 果亦由於加行。不勤求等故體不得生。豈便
無別煩惱障體。故後三說皆不應理。又無漏 心亦有從此名得解脫。由約在身及約行世 說解脫故。謂要解脫解脫障時。方起在身及
行世故。諸阿羅漢有名同者根亦同耶。應作 四句。第一句者。慧解脫中有時解脫不時解 脫。俱解脫中有二亦爾。第二句者。時解脫
中有慧解脫有俱解脫。不時解脫有二亦爾。 第三句者。慧解脫中二。時解脫自互相望二。 不時解脫俱解脫亦爾。第四句者。慧解脫中
取時解脫。俱解脫中不時解脫。展轉相望與 此相違應知亦爾。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不可 牽引未名滿學。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 中獨稱為滿。頌曰。
有學名為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0724c15]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要具三因謂根果 定。故見至身證獨得名為滿。少有闕者尚非 滿學。況一切闕而得滿名。何等名為少有闕
者。謂信解得滅定。或見至不還未得滅盡定。 或見至未離欲。或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何 等名為一切闕者。謂信解未離欲有許少闕
亦得滿名。彼作是言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 得滿名。謂諸見至未離欲染。有有學者但由 果故。亦得滿名。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有
有學者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 得滅盡定。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 諸信解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得滿
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由定故。 及根定故亦得滿名。此不可依。如何有學於 諸有學勝功德中。猶未具證而許名滿故。如
前說理定可依。無學位中無非果滿故不由 果建立滿名。自位相望獨名滿者。要具二種 謂根與定。故唯不時俱解脫者。望餘無學獨
得滿名。隨闕一者尚非滿無學。何況雙闕 得滿無學名。何等名為隨闕一者。謂時解脫 得滅盡定。或不時解脫不得滅盡定。何等名
為雙闕二者。謂時解脫不得滅定。有許闕一 亦得滿名。此不可依理如前說。如契經說。 二阿羅漢一具三明二不退法。於前所說諸
應果中。二阿羅漢何應果攝。且不退法攝在 不動。然此不動差別有二。一者唯能不退應 果。二者不退一切勝德。此中第一但名不動。
如思法等由練根得。仍有退失阿羅漢果。此 異彼故得不動名。然於應果一切勝德。猶可 退失不名不退。第二亦無退諸勝德。故經於
彼立不退名。以不動中於勝功德有可退者。 是故契經於不動。內立不退法具三明者。有 言此攝在慧解脫。俱解脫中豈不宿住死生
漏盡。三種妙智名曰三明。若具成此三名具 三明者。作如是說為欲顯何。若具三明必起 靜慮。三明要依靜慮發故。非慧解脫靜慮現
前。蘇尸摩經分明說故。寧說慧解脫亦攝具 三明。此不相違經據滿故。然有已得七解脫 者。未得滅定故亦名慧解脫。依不得滅盡定
體。建立慧俱二解脫故。理必應爾。以契經 言有具三明非俱解脫。既有此說便決定知。 有具三明非俱解脫。離慧解脫此為是何。是
故所言具三明者。二解脫攝定為應理。有言 非理。所以者何。彼不了達所引經故。於餘契 經有相違故。謂彼所引恣舉經言。有具三明
非俱解脫。據遮圓滿俱解脫說。然有極下唯 得最初。根本靜慮現在前者。亦說名為俱解 脫故。如餘經說。時迦莫迦問慶喜言。世尊處
處說俱解脫。此俱解脫名何所目佛數說耶。 慶喜答言。俱解脫者。謂入離欲惡不善法。有 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中具足安住。及由
慧故見諸漏盡。齊此方名俱解脫者。准此經 說知恣舉經。據遮圓滿俱解脫說。即此經後 復作是言。應知所餘名慧解脫。又遮慧解脫
起初根本定故。次慶喜告迦莫迦。具壽當知 非慧解脫。已入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 生喜樂。初靜慮中具足安住。然能以慧見諸
漏盡。世尊說為慧解脫者。由此彼謂蘇尸摩 經。且據圓滿慧解脫說。唯約已得滅盡定者 立俱解脫。其理不成。故此經中意顯此義。具
三明者必俱解脫。要起根本靜慮現前。方有 得名具三明故。有俱解脫非具三明。謂阿羅 漢得八解脫。而未能起三明現前。今詳諸經
真實意趣。慧俱解脫若圓滿者其體各異。未 起根本已得滅盡位懸隔故。不圓滿者二體 相雜。隨說皆通不應為諍。然欲簡別令無雜
者。應就滅定不得得說。以慧解脫無得滅 定根本靜慮。雖不現行然於去來必成就故。 由此可說具三明者。理通攝在二解脫中。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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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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