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ācāryabhūmiśāstra (Yujia Shi Di Lun) 瑜伽師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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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一
[0361b18] 已說聞所成地。云何思所成地。當知。略說 由三種相。一由自性清淨故。二由思擇所 知故。三由思擇諸法故。
[0361b21] 云何自性清淨。謂九種相應知。一者謂如有 一獨處空閑審諦思惟如其所聞如所究 達諸法道理。二者遠離一切不思議處審
諦思惟所應思處。三者能善了知黑說大 說。四者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於文。五 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以慧觀 察。六者堅固思惟。七者安住思惟。八者相續
思惟。九者於所思惟能善究竟終無中路 厭怖退屈。由此九相名為清淨善淨思惟。
[0361c01] 云何思擇所知。謂善思擇所觀察義。何等名 為所觀察義。謂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 法了知無相。如是名為所觀察義。
[0361c04] 何等名為所觀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五種。 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相有法。四因 相有法。五果相有法。
[0361c07] 何等名為自相有法。當知此法略有三種。 一勝義相有。二相狀相有。三現在相有。勝義 相有者。謂諸法中離言說義出世間智所行
境界非安立相。相狀相有者。謂由四種所觀 相狀。一於是處名可得。二於是處事可得。 三此名於此事非不決定。謂或迷亂不決
定故。或無常不決定故。四此名於此事無 礙隨轉。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 現在相有者。謂若已生及因果性。如是一切 總說為一自相有法。
[0361c16] 何等名為共相有法。當 知。此相復有五種。一種類共相。二成所作 共相。三一切行共相。四一切有漏共相。五一
切法共相。種類共相者。謂色受想行識等各 別種類。總名為一種類共相。成所作共相者。 謂善有漏法。於感愛果。由能成辦所作共
相。說名共相。如善有漏法於感愛果。如是 不善法於感非愛果。念住正斷。神足根力。 覺支道支。菩提分法。於得菩提。由能成辦
所作共相。說名共相。當知亦爾。一切行共 相者謂一切行無常性相。一切有漏共相者 謂有漏行者皆苦性相。一切法共相者謂一
切法空無我性相。如是一切總說為一共相 有法。
[0362a01] 何等名為假相有法。謂若於是處。略有六 種言論生起。當知。此處名假相有。何等名 為六種言論。謂屬主相應言論。遠離此彼言
論。眾共施設言論。眾法聚集言論。不遍一切 言論。非常言論。屬主相應言論者。謂諸言論。 配屬於主方解其相。非不屬主。如說生
時。此誰之生。待所屬主起此言論。謂色之 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說色時此誰之色待 所屬主起此言論。如生如是。老住無常等。
心不相應行。隨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屬主 相應言論。若於是處起此言論。當知。此處 是假相有。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以
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是說名為遠離此 彼言論。若以此顯此。言論。是言論亦於實 相處轉。亦於假相處轉。若以彼顯彼言論。
是言論亦於實相處轉。亦於假相處轉。若 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是言 論一向於假相處轉。云何以此顯此言論。 於實相處轉。如言地之堅。云何此復於假
相處轉。如言石之圓。如地之堅石之圓。如 是水之濕。油之滴。火之煖。燬之焰。風之動。 飄之鼓亦爾。云何以彼顯彼言論。於實相
處轉。如言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云何此 復於假相處轉。如言佛授德友之所飲食。 車乘衣服。莊嚴具等。云何非以此顯此亦
非以彼顯彼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轉。如言 宅之門。舍之壁。瓶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 之樹。百之十。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
彼言論。眾共施設言論者。謂於六種相狀言 說自性假立言論。六種相狀者。一事相狀。 二所識相狀。三淨妙等相狀。四饒益等相狀。
五言說相狀。六邪行等相狀。事相狀者。謂識 所取。所識相狀者。謂作意所取。能起於識。 淨妙等相狀者。謂觸所取。饒益等相狀者。謂
受所取。言說相狀者。謂想所取。邪行等相狀 者。謂思所取。眾法聚集言論者。謂於眾多和 合建立自性言論。如於內色受想行識
建立種種我等言論。於外色香味觸等事和 合差別。建立宅舍瓶衣車乘軍林樹等。種種 言論。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
有處旋還。如於舍宅舍宅言論。於諸舍宅 處處隨轉。於村聚落亭邏國等。即便旋還。 於盆甕等。盆等言論於盆甕等處處隨 轉。於瓶器等即便旋還。於軍軍言隨諸軍
轉。於別男女幼少等類即便旋還。於林林 言隨諸林轉。於別樹根莖枝條葉華果等類 即便旋還。非常言論者。由四種相應知。一
由破壞故。二由不破壞故。三由加行故。 四由轉變故。破壞故者。謂瓶等破已。瓶等 言捨。瓦等言生。不破壞故者。謂種種物共和
合已。或丸或散。種種雜物差別言捨。丸散言 生。加行故者。謂於金段等。起諸加行。造環 釧等異莊嚴具。金段等言捨。環釧等言生。轉
變故者。謂飲食等於轉變時。飲食等言捨。便 穢等言生。如是等類。應知名為非常言論。 隨於諸物發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 皆是假有。是名假相有法。
[0362b28] 何等名為因相 有法。當知此因略有五種。一可愛因。二 不可愛因。三長養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可
愛因者。謂善有漏法。不可愛因者。謂不善法。 長養因者。謂前前所生善不善無記法。修習 善修習。多修習故。能令後後所生善不善無
記法展轉增勝。名長養因。流轉因者。謂由 此種子。由此薰習。由此助伴。彼法流轉。此 於彼法名流轉因。還滅因者。謂諸行還滅。
雜染還滅。所有一切能寂靜道。能般涅槃。能 趣菩提。及彼資糧。并其方便能生能辦。名 還滅因。如是總名因相有法。若廣分別。如 思因果中。應知其相。
[0362c11] 何等名為果相有法。 謂從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辦若轉。當 知。是名果相有法。
[0362c14] 何等名為所觀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 一未生無。二已滅無。三互相無。四勝義無。五 畢竟無。未生無者。謂未來諸行。已滅無者。謂
過去諸行。互相無者。謂諸餘法由所餘相。若 遠離性。若非有性。或所餘法與諸餘法不和 合性。勝義無者。謂由世俗言說自性。假設
言論所安立性。畢竟無者。謂石女兒等。畢 竟無類。
[0362c21] 復有五種有性五種無性。何等名為 五種有性。一圓成實相有性。二依他起相有 性。三遍計所執相有性。四差別相有性。五不
可說相有性。此中初是勝義相。第二是緣生 相相。第三是假施設相。第四是不二相。生相 老相。住相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事相。所
識相所取相。淨妙等相。饒益等相。言說相相。 邪行等相相。如是等相。應知名差別相。第 五由四種不可說故名不可說相。一無故不
可說。謂補特伽羅於彼諸蘊不可宣說若 異不異。二甚深故不可說。謂離言法性不可 思議。如來法身不可思議。諸佛境界。如來滅
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三能引無義故 不可說。謂若諸法非能引發法義梵行。 諸佛世尊雖證不說。四法相法爾之所安 立故不可說。所謂真如於諸行等不可
宣說異不異性。
[0363a08] 何等名為五種無性。一勝 義相無性。二自依相無性。三畢竟自相無性。 四無差別相無性。五可說相無性。
[0363a11] 云何思擇諸法。此復二種應知。一思擇素 呾纜義。二思擇伽他義。
[0363a12] 思擇素呾纜義。如 攝事分及菩薩藏教授中當廣說。
[0363a13] 思擇伽他 義。復有三種。一者建立勝義伽他。二者建 立意趣義伽他。三者建立體義伽他。
[0363a15] 建立 勝義伽他者。如經言。
都無有宰主 及作者受者
諸法亦無用 而用轉非無
唯十二有支 蘊處界流轉
審思此一切 眾生不可得
於內及於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無所有
我我定非有 由顛倒妄計
有情我皆無 唯有因法有
諸行皆剎那 住尚無況用
即說彼生起 為用為作者
眼不能見色 耳不能聞聲
鼻不能嗅香 舌不能甞味
身不能覺觸 意不能知法
於此亦無能 任持驅役者
法不能生他 亦不能自生
眾緣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法不能滅他 亦不能自滅
眾緣有故生 生已自然滅
由二品為依 是生便可得
恒於境放逸 又復邪昇進
愚癡之所漂 彼遂邪昇進
諸貪愛所引 於境常放逸
由有因諸法 眾苦亦復然
根本二惑故 十二支分二
自無能作用 亦不由他作
非餘能有作 而作用非無
非內亦非外 非二種中間
由行未生故 有時而可得
設諸行已生 由此故無得
未來無有相 過去可分別
分別曾所更 非曾亦分別
行雖無有始 然有始可得
諸色如聚沫 諸受類浮泡
諸想同陽焰 諸行喻芭蕉
諸識猶幻事 曰親之所說
諸行一時生 亦一時住滅
癡不能癡癡 亦不能癡彼
非餘能有癡 而愚癡非無
不正思惟故 諸愚癡得生
此不正思惟 非不愚者起
福非福不動 行又三應知
復有三種業 一切不和合
現在速滅壞 過去住無方
未生依眾緣 而復心隨轉
畢竟共相應 不相應亦爾
非一切一切 而說心隨轉
於此流無斷 相似不相似
由隨順我見 世俗用非無
若壞於色身 名身亦隨滅
而言今後世 自作自受果
前後差別故 自因果攝故
作者與受者 一異不可說
因道不斷故 和合作用轉
從自因所生 及攝受所作
樂戲論為因 若淨不淨業
諸種子異熟 及愛非愛果
依諸種異熟 我見而生起
自內所證知 無色不可見
無了別凡夫 計斯為內我
我見為依故 起眾多妄見
總執自種故 宿習助伴故
聽聞隨順故 發生於我見
貪愛及與緣 而生於內我
攝受希望故 染習外為所
世間真可怖 愚癡故攝受
先起愛藏已 由茲趣戲論
彼所愛藏者 賢聖達為苦
此苦逼愚夫 剎那無暫息
不平等纏心 積集彼眾苦
積集是愚夫 計我苦樂緣
諸愚夫固著 如大象溺泥
由癡故增上 遍行遍所作
此池派眾流 於世流為暴
非火風日竭 唯除正法行
於苦計我受 苦樂了知苦
分別此起見 從彼生生彼
染污意恒時 諸惑俱生滅
若解脫諸惑 非先亦非後
非彼法生已 後淨異而生
彼先無染污 說解脫眾惑
其有染污者 畢竟性清淨
既非有所淨 何得有能淨
諸種子滅故 諸煩惱盡故
即於此無染 顯示二差別
自內所證故 唯眾苦盡故
永絕戲論故 一切無戲論
眾生名相續 及法想相中
無生死流轉 亦無涅槃者
[0364a18] 此中依止補特伽羅無我勝義。宣說如是勝 義伽他。為欲對治增益損減二邊執故 於所攝受說為宰主。於諸業用說為作
者。於諸果報說為受者。如是半頌。遮遣別 義所分別我。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即法所 分別我。由此遠離增益邊執。而用轉非無
者。顯法有性。由此遠離損減邊執。用有三 種。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 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
[0364a27] 雖言諸法而未宣說。何等為法。故次說言 唯有十二支等半頌。如有支次第。諸蘊等 流轉。此顯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
作者及受者執。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無別 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說受者。性雖言 無主。而未宣說無何等主。為欲顯示故。 次說言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言審思
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
[0364b06] 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故次說言於 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內外唯假建立。 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說言其
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0364b10]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故次說言我 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此顯聖者及異生我 決定無有真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為有。
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說言有情我皆無。 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說言唯有因法 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
[0364b16] 雖說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說云何無 用。故次說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如前 已說。用轉非無。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
說言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果故名為用。 因故名作者。彼生起者。顯從諸處諸識得 生。彼得生者。非離眼等彼成就故。
[0364b22] 如前所說諸法無用。此顯無用略有七種。 一無作用用。謂眼不能見色等。二無隨轉 用。謂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如其次
第宰主作者俱無所有故。無有能隨轉作 用。三無生他用。謂法不能生他。四無自 生用。謂亦不能自生。五無移轉用。謂眾緣
有故生。非故新新有。六無滅他用。謂法不 能滅他。七無自滅用。謂亦不能自滅 問如眾緣有故生。亦眾緣有故滅耶。答眾緣 有故生。生已自然滅。
[0364c03] 如前所說。有因法有。欲顯在家及與出家 雜染自性有因法有。故次說言由二品為 依是生便可得等。由此二頌。顯無明愛有
因法有。次後五頌。顯雜染品差別所依因及 時分。此中有因諸法者。謂無明乃至受有因。 眾苦者。謂愛乃至老死。此言顯示煩惱業生
三種雜染。根本二惑故者。此言顯示煩惱雜 染唯取最勝煩惱雜染。自無能作用等言。復 重別顯業雜染義。由彼所作有差別故。彼
果異熟不思議故。自無能作用者。待善惡友 他所引故。亦不由他作者。待自功用所成 辦故。非餘能有作者。要待前生因差別故。
方有所作。非內亦非外等頌中。顯依未來 不生雜染依止現在過去諸行能生雜染。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無有分別。未來無相 故。無分別如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
故。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可得。若於過 去即可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 別故。非唯曾更而可分別。未曾更者。雖 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此
則顯示依現在行分別為因生諸雜染。行 雖無始。然始可得者。顯示雜染時分差別。 無始時來常隨逐故。剎那剎那新所起故。
[0364c26] 自此已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故。 或由自相故。謂觀色等如聚沫等。或由共 相故。謂觀有為同生住滅所有共相。或由
世俗及勝義諦故。謂雖無癡者非無愚癡 眾緣所生。世俗諦故說癡能癡。又復顯示 非不愚者不正思惟。是故彼為愚癡所癡。 又由世俗。宣說諸識隨福等行。若就勝義
無所隨逐。又三應知者。謂去來今。三種業 者。謂身等業。一切不和合者。更互相望不和 合故。所以者何。現在速滅壞。過去住無方。
未生。依眾緣。而復心隨轉。若彼與此更互 相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