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jñaptimātratāsiddhiśāstra (Cheng Weishi Lun) 成唯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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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卷第三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0011b16]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 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 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
故。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 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 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 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
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 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 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 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
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 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 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 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
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 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隣近引發勝 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 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雖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
有說令心迴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 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遍行不異 定故。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 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有作是說。受有
二種。一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 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餘相 故。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若似觸
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
[0011c17] 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謂如王 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 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若不捨
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故 彼所說但誘嬰兒。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 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想 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
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謂 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 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 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
遍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 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此識 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
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 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 住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
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 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 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
故此但與捨受相應。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 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亦應然。捨 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如 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互相違故。謂欲
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 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 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 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
簡擇德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 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 污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 斷故定非異熟。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
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此識唯 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污者。 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 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 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 故此唯是無覆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
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 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 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0012b01] 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 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 性故。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熟所緣行
相俱不可知。緣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 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有義觸等如阿賴 耶。亦是異熟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
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彼說非理。所以者何。 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 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又若觸等亦能受 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
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 芽故。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餘五種便為 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熏習同時勢力 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剎
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誰言觸等亦能受 熏持諸種子。不爾如何觸等如識名一切 種。謂觸等五有似種相名一切種。觸等與 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有所緣故。親所緣
緣定應有故。此似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 等。如觸等上似眼根等非識所依。亦如似 火無能燒用。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 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由此前
說一切種言定目受熏能持種義。不爾本 頌有重言失。
[0012b25]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咸相例者定 不成證。勿觸等五亦能了別觸等亦與觸 等相應。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隨所應說非
謂一切。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 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 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 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
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 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 果法爾。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 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
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瀑流 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 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又如瀑流 漂水下上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
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隨轉。如是法喻 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 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 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
恒轉如流。過去未來既非實有。非常可爾。 非斷如何。斷豈得成緣起正理。過去未來 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 緣起正理。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若不摧邪
難以顯正。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 方成非斷。因現有位後果未生。因是誰因。
果現有時前因已滅。果是誰果。既無因果誰 離斷常。若有因時已有後果。果既本有。何 待前因。因義既無果義寧有無因無果豈
離斷常。因果義成依法作用。故所詰難非 預我宗。體既本有用亦應然。所待因緣亦 本有故。由斯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乘緣 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
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 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 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 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
順修學。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 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猶有初後生滅 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有二而體 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殊而俱是
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常。又無前 難誰有智者捨此信餘。彼有虛言都無實 義。何容一念而有二時。生滅相違寧同現 在。滅若現在生應未來。有故名生既是現
在。無故名滅寧非過去。滅若非無生應非 有。生既現有滅應現無。又二相違如何體 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生滅若一時應無 二。生滅若異寧說體同。故生滅時俱現在有
同依一體理必不成。經部師等因果相續 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識能持種故。 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0013a19]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阿 羅漢位方究竟捨。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 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識煩惱麁重永遠離
故說之為捨。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 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 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云何知 然。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
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 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 故。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 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決擇分
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彼說二 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 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 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
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又不動地已上菩 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法駛流中任運轉 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剎那剎那轉增進 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
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 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永捨阿賴耶名。 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有義初地已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
已得二種殊勝智故。已斷分別二重障故。 能一行中起諸行故。雖為利益起諸煩惱。 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
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 斯亦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 亦說彼名阿羅漢。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 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
如呪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 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 阿羅漢。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 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捨阿賴
耶名。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 捨。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捨阿賴耶 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 皆由正知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
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彼六識中所起煩 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 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 同。由此故知彼說非理。然阿羅漢斷此識
中煩惱麁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 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 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 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然第八識雖諸有
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 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 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 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
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 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攝藏 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 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
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名異 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 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
無記法故。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 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 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 八識故如契經說。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0013c25]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異 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 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
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然第 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 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二無漏
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 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心恒相應故。常樂 證智所觀境故。於所觀境恒印持故。於
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於 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 污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捨受相應。任運
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 遍緣一切法故。
[0014a10]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有大乘阿毘達磨 契經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0014a15]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 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 流轉還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
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依 是緣義。即執持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 依止故名為緣。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 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變
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 與轉識作所依止。以能執受五色根故眼 等五識依之而轉。又與末那為依止故第 六意識依之而轉。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
等識依俱有根。第八理應是識性故亦以第 七為俱有依。是謂此識為因緣用。由此有 者由有此識。有諸趣者有善惡趣。謂由 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
有情流轉生死。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 果勝故偏說。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 亦得趣名。諸惑業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
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識故有 涅槃證得。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 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槃。此中但說 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識有故。或此但說
所證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雙說涅 槃與道。俱是還滅品類攝故。謂涅槃言顯所 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由能斷道斷所
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能所斷證皆依此 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又此頌中初句顯 示此識自性無始恒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
二法總別為所依止。雜染法者謂苦集諦。即 所能趣生及業惑。清淨法者謂滅道諦。即所 能證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識而有。依轉
識等理不成故。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 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謂依他 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今此頌中 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
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0014b24]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 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
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 說此識名阿賴耶。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 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 我世尊正為開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
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 轉依。故亦為說。非諸轉識有如是義。解深 密經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0014c07]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