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of the Great Vehicle (Mahāyānasaṅgraha, Paramārtha tr.) 攝大乘論
Scroll 1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攝大乘論序[0112b14] 夫至道弘曠。無思不洽。大悲平等。誘進靡窮。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塗易久。淪惑難息。若先談出世。則疑性莫啟。故設教立方。各隨性欲。唐虞之前。圖諜簡少。姬周以後。經誥弘多。雖復制禮作訓。並導之以俗法。而真假妙趣。尚冥然而未覩。故迹隱葱嶺以西。教祕滄海之外。自漢室受命。方稍東漸爰及晉朝。斯風乃盛。梁有天下。彌具興隆。歷千祀其將半。涉七代而迄今。法蘭導清源於前。童壽振芳塵於後。安叡騁壯思以發義端。生肇擅玄言以釋幽致。雖並策分鑣。同瀾比派。而深淺競馳。照晦相雜。自茲以降。篤好逾廣。莫不異軌同奔。傳相祖習。而去取隨情。開抑殊軫。慧愷志慚負槖。勤愧聚螢。謬得齒迹學徒稟承訓義遊寓講肆。多歷年所。名師勝友。備得諮詢。但綜涉疎淺。鑽仰無術。尋波討源。多所未悟。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明發興嗟。負心非一。每欲順風問道。而未知厥路。有三藏法師。是優禪尼國婆羅門種。姓頗羅墮。名拘羅那他。此土翻譯稱曰親依。識鑒淵曠。風表俊越。天才高傑。神辯閑縱。道氣逸群。德音邁俗。少遊諸國。歷事眾師。先習外典。洽通書奧。苞四韋於懷抱。吞六論於胸衿。學窮三藏。貫練五部。研究大乘。備盡深極。法師既博綜墳籍。妙達幽微。每欲振玄宗於他域。啟法門於未悟。以身許道。無憚遠遊。跨萬里猶比隣。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居建鄴。仍值梁季混淆。橫流荐及。法師因此避地東西。遂使大法擁而不暢。未至九江。返遊五領。凡所翻譯。卷軸未多。後適閩越。敷說不少。法師每懷慷慨。所歎知音者希。故伯牙絕絃。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典難辯。盈尺之珍罕別。法師遊方既久。欲旋返舊國。經塗所亘。遂達番禺。儀同三司廣州刺史陽山郡公。歐陽頠。叡表岳靈。德洞河府。經文緯武。匡道佐時。康流民於百越。建正法於五嶺。欽法師之高行。慕大士之勝規。奉請為菩薩戒師。恭承盡弟子之禮。愷昔嘗受業。已少滌沈蔽。伏膺未久。便致暌違。今重奉值。倍懷蹈舞。復欲飡和稟德。訪道陳疑。雖慇懃三請。而不蒙允遂。恍然失圖。心魂靡託。衡州刺史陽山公世子歐陽紇。風業峻整。威武貞拔。該閱文史。深達治要。崇瀾內湛。清輝外溢。欽賢味道。篤信愛奇。躬為請主。兼申禮事。法師乃欣然受請。許為翻譯。制旨寺主慧智法師。戒行清白。道氣宏壯。志業閑贍。觸途必舉。匡濟不窮。輪奐靡息。征南長史袁敬。德履冲明。志託夷遠。徽獻清簡。氷桂齊質。弼諧蕃政。民譽早聞。兼深重佛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賢。為經始檀越。辰次昭陽。歲維協洽。月旅姑洗。神紀句芒。於廣州制旨寺。便就翻譯。法師既妙解聲論。善識方言。詞有以而必彰。義無微而不暢。席間函丈終朝靡息。愷謹筆受。隨出隨書。一章一句。備盡研竅。釋義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譯事殊難不可存於華綺。若一字參差。則理趣胡越。乃可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質相半。與僧忍等同共稟學。夙夜匪懈。無棄寸陰。即以某年樹檀之月。文義俱竟。本論三卷。釋論十二卷。義疏八卷。合二十三卷。此論乃是大乘之宗旨。正法之祕奧妙義雲興。清詞海溢。深固幽遠。二乘由此迷墜。曠壯該含。十地之所宗學。如來滅後。將千一百餘年。彌勒菩薩。投適時機。降靈俯接。忘已屈應。為阿僧伽法師。廣釋大乘中義。阿僧伽者。此言無著。法師得一會道。體二居宗。該玄鑒極。凝神物表。欲敷闡至理。故制造斯論。唯識微言。因茲得顯。三性妙趣。由此而彰。冠冕彝倫。舟航有識。本論即無著法師之所造也。法師次弟婆藪槃豆。此曰天親。道亞生知。德備藏性。風格峻峙。神氣爽發。稟厥兄之雅訓。習大乘之弘旨。無著法師所造諸論。詞致淵玄。理趣難曉。將恐後學復成紕紊。故製釋論。以解本文。籠小乘於形內。挫外道於筆端。自斯以後。迄于像季。方等圓教乃盛宣通。慧愷不揆虛薄。情慮庸淺。乃欲泛芥舟於巨壑。策駘足於修路。庶累毫成仞。聚爝為明。有識君子。幸宜尋閱。其道必然無失墜也。
攝大乘論卷上
無著菩薩造
真諦三藏譯
依止勝相中眾名品第一
[0113b13]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佛世尊前。善入大乘句義菩薩摩訶薩。欲顯大乘有勝功德。依大乘教說如是言。諸佛世
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十勝相者。一應知依止勝相。二應知勝相。三應知入勝相。四入因果勝相。五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六
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七此中依心學勝相。八此中依慧學勝相。九學果寂滅勝相。十智差別勝相。由此十義勝相。如來所說過於餘
教。如此釋修多羅文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說。復次云何此中略釋。能顯大乘勝於餘教。今此略釋顯斯十義。唯大乘有小乘中無。何者
為十。謂阿黎耶識說名應知依止相。三種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別性。三真實性。說名應知相。唯識教說名應知入相。六波羅蜜說名入
因果相。菩薩十地說名入因果修差別相。菩薩所受持守護禁戒說名於修差別戒學相。首楞伽摩虛空器等定說名心學相。無分別
智說名慧學相。無住處涅槃說名學果寂滅相。三種佛身自性身應身化身。此三說名無分別智果相。如此十種處唯大乘中有。異於
小乘故說第一。佛世尊但為菩薩說此十義故。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復次云何此十勝相。所說無等能顯
大乘。是如來正說遮小乘決非大乘。於小乘中未曾見此十義隨釋一義。但見大乘中釋。復次此十義能引出無上菩提。成就隨順不
相違。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而說偈言。
應知依及相 入因果修異
三學及果滅 智無上乘攝
十義餘處無 見此菩提因
故大乘佛言 由說十義勝
[0113c16]云何十義如此次第說。菩薩初學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由此觀故。於十二緣生應生聰慧。次後於緣生法應了別其體相。由智能離
增益損減二邊過失。如此正修應通達所緣如實諸相。次後從諸障應解脫。次心已通達應知實相。是先所行六波羅蜜。應更成
就令清淨無復退失。由依意內清淨故。次內清淨所攝諸波羅蜜。依十地差別應修隨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薩三學應令圓滿。圓滿已
是學果涅槃及無上菩提。次後應得修十義次第如此。此次第說中一切大乘皆得圓滿。此初說應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識。世尊於何
處說此識。及說此識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中說。
此界無始時 一切法依止
若有諸道有 及有得涅槃
[0114a03]阿毘達磨中。復說偈云。
諸法依藏住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黎耶 我為勝人說
[0114a06]此阿含兩偈證識體及名。云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復次諸眾生
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名阿黎耶識。阿含云。如解節經所說偈。
執持識深細 法種子恒流
於凡我不說 彼物執為我
[0114a13]云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何以故。有色諸根此識所執持不壞不失。及至相續後際。又
正受生時由能生取陰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識所執持故。說名阿陀那。或說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識。意有二種。一
能與彼生次第緣依故。先滅識為意。又以識生依止為意。二有染污意。與四煩惱恒相應。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無明。此識是餘煩
惱識依止。此煩惱識由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由緣塵及次第能分別故。此二名意。云何得知有染污心。若無此心獨行無明則不可
說有。與五識相似此法應無。何以故。此五識共一時有自依止。謂眼等諸根。復次意名應無有義。復次無想定滅心定應無有異。何以
故。無想定有染污心。所顯滅心定不爾。若不爾此二定應不異。復次於無想天一期。應成無流無失無染污故。於中若無我見及我慢
等。復次一切時中起我執遍善惡無記心中。若不如此。但惡心與我執等相應故。我及我所此或得行。於善無記中則不得行。若立二
心同時生。無此過失。若立與第六識相應行。有此過失。
無獨行無明 及相似五識
二定無差別 意名無有義
無想無我執 一期生無流
善惡無記中 我執不應起
離污心不有 二與三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得生
證見真實義 或障令不起
恒行一切處 名獨行無明
[0114b15]此心染污故無記性攝。恒與四惑相應。譬如色無色界惑。是有覆無記。此二界煩惱奢摩他所藏故。此心恒生不廢尋。第三體離阿黎
耶識不可得。是故阿黎耶識成就為意。依此以為種子餘識得生。云何此意復說為心。多種熏習種子所聚故。云何於聲聞乘不說此
心相及說阿黎耶。阿陀那名微細。境界所攝故。何以故。聲聞人無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是故於聲聞人離此說。由成就智令本願圓
滿。故不為說。諸菩薩應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故佛為說。何以故。若離此智得無上菩提無有是處。復次此識於聲聞乘由別名如
來曾顯。如增一阿含經言。於世間喜樂阿梨耶愛阿黎耶習阿黎耶著阿黎耶為滅阿黎耶。如來說正法。世間樂聽故。屬耳作意欲知
生起正勤。方得滅盡阿黎耶。乃至受行如來正法及似法。由如來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議法。於世間顯現如本識。此如來出世
四種功德經。由別義於聲聞乘此識已顯現。復次摩訶僧祇部阿含中。由根本識別名此識顯現。譬如樹依根。彌沙塞部亦以別名說
此識。謂窮生死陰。何以故。或色及心有時見相續斷。此心中彼種子無有斷絕。是應知依止阿陀那阿黎耶質多根本識窮生死陰
等。由此名小乘中是阿黎耶識已成王路。復有餘師。執心意識此三但名異義同。是義不然。意及識已見義異。當知心義亦應有異。
復有餘師。執是如來說世間喜樂阿黎耶如前所說。此中有五取陰說名阿黎耶。復有餘師。執樂受與欲相應說名阿黎耶。復有餘師。
執身見說名阿黎耶。如此等諸師迷阿黎耶。由阿含及修得。是故作如是執。由隨小乘教及行。是師所立義不中道理。若有人不迷阿
黎耶識。約小乘名成立此識其義最勝。云何最勝。若執取陰名阿黎耶。於惡趣隨一道中一向苦受處於彼受生。此取陰最可惡逆。
是取陰中一向非可愛。眾生喜樂不應道理。何以故。彼中眾生恒願取陰斷絕不生。若是樂受與欲相應。從第四定乃至上界皆無此
受。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則生厭惡。是故眾生於中喜樂不稱道理。若是身見正法內人。信樂無我非其所愛。於中不生喜樂。
此阿黎耶識眾生心執為自內我。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願苦陰永滅不起。阿黎耶識我愛所縛故。不曾願樂滅除自我。從第四定
以上受生眾生。雖復不樂有欲樂受。於阿黎耶識中是自我愛隨逐不離。復次正法內人。雖復願樂無我違逆身見。於阿黎耶識中亦
有自我愛。以阿黎耶名安立。此識則為最勝。是名成立阿黎耶別名。
相品第二
[0115a08]復次成立此識相云何可見。此相略說有三種。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為彼得生攝持種
子依器。是名自相。立因相者。此一切種子識。為生不淨品法恒起為因。是名因相。立果相者。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
得生。是名果相。何法名習氣。此習氣名欲顯何義。此法與彼相應共生共滅。後變為彼生因。此即所顯之義。譬如於麻以華熏習。麻與
花同時生滅。彼數數生為麻香生因。若人有欲等行。有欲等習氣。是心與欲等同生同滅。彼數數生為心變異生因。若多聞人有多聞
習氣。數思所聞共心生滅。彼數數生為心明了生因。由此熏習得堅住故。故說此人為能持法。於阿黎耶識應知如此道理。此染污種
子與阿黎耶識同異云何。不由別物體故異如此和合雖難分別而非不異。阿黍耶識如此而生。熏習生時有功能勝異。說名一切種子。
[0115a27]云何阿黎耶識與染污一時更互為因。譬如燈光與燈炷。生及燒燃一時更互為因。又如蘆束一時相依持故得住立。應知本識與能
熏習更互為因。其義亦爾。如識為染污法因。染污法為識因。何以故。離此二法異因不可得故。
[0115b04]云何熏習不異不多種。而能為有異多種諸法作生因。譬如多縷結衣衣無多色。若入染器後於衣上種種相貌方得顯現。如此阿黎
耶識種種諸法所熏熏時一性無有多種。若生果染器現前。則有不可數種類相貌。於阿黎耶識顯現此緣生。於大乘最微細甚深。若
略說有二種緣生。一分別自性。二分別愛非愛。依止阿黎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生。由分別種種法因緣自性故。復有十二
分緣生。是名分別愛非愛。於善惡道分別愛非愛。生種種異因故。若人於阿黎耶識迷第一緣生。或執自性是生死因。或執宿作。或執
自在變化。或執八自在我。或執無因。若迷第二緣生。執我作者受者。譬如眾多生盲人不曾見象。有人示之令彼觸證。有諸盲人。或觸
其鼻。或觸其牙。或觸其耳。或觸其脚。或觸其尾。或觸其脊等。有人問之象為何相。盲人答云。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箒
。或說如山石。若人不了二種緣生。無明生盲或說自性為因。或說宿作。或說自在變化。或說八自在我。或說無因。或說作者受者。由不了阿黎耶識體相及因果相。
如彼生盲不識象體相作種種異說。若略說阿黎耶識體相。是果報識。是一切種子。由此識攝一切三界身一切六道四生。皆盡為顯此義故。說偈言。
外內不明了 於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
念念滅俱有 隨逐至治際
決定觀因緣 如引顯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若異不可熏 說是熏體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餘生例應爾
此外內種子 能生及引因
枯喪猶相續 然後方滅盡
譬如外種子 內種子不爾
[0115c12]此義以二偈顯之。
於外無熏習 種子內不然
聞等無熏習 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 失得并相違
由內外得成 是故內有熏
[0115c17]所餘識異阿黎耶識。謂生起識。一切生處及道應知。是名受用識。如中邊論偈說。
一說名緣識 二說名受識
了受名分別 起行等心法
[0115c21]此二識更互為因。如大乘阿毘達磨偈說。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此二互為因 亦恒互為果
[0115c24]若於第一緣生中。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於第二緣生中。諸法是何緣。是增上緣。復次幾緣能生六識。有三緣。謂增上緣所緣緣。次
第緣。如此三緣生。一窮生死緣生。二愛憎道緣生。三受用緣生。具足四緣。
引證品第三
[0116a01]此阿黎耶識已成立。由眾名及體相。云何得知阿黎耶識。以如是等眾名故。如來說體相亦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