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 Jing Zuan Yao Kan Ding Ji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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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七長水沙門子璿錄
[0222c05] 一切菩薩皆安住此心,行菩薩行。有大智故 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今令離於斷 常二見,即是不住生死涅槃。故云如所住法,
即七最勝中依止最勝。
[0222c08] 不斷等者。意云:生死 本空猶如影像,影像不有復何斷焉?今言不 斷者,非謂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無,隨順
俗諦故云不斷。此即通達之義。
[0222c11] 於涅槃等者。 若被寂所縛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 寂,是自在義。
[0222c13] 此中下。顯偏說之意。然據不斷 生死利益眾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 論,亦須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
[0222c15] 一向下。即 出偏說之意。
[0222c16] 遮寂者。即二乘人灰身滅智撥 喪無餘,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今以不具相 發心,正墮於此,為對治故偏示一門。下文菩
薩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義則圓矣。
[0222c19] 偈云下。 引證。
[0222c20] 論云下。釋偈。
[0222c20] 雖不依下。縱也。法身真 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為因故不依彼。
[0222c21] 而不 失下。奪也。福德是因即五度果,報是果即三 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 失因。
[0222c24] 以能下。明不失之由。謂真菩提必須具 足二莊嚴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應身。故論 云:「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異相身。以諸如來
皆合具此二種相故。」故《法華》云:「如其所德法, 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
[0222c28] 得忍。 經意云:菩薩於無我心中所修福德,勝彼有 我心中所修福德。以莊嚴法身究竟不失故。
[0223a02] 論云下。先敘所遣之念。念云:若出世無分別 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盡皆失也。何以故? 福非因故。
[0223a04] 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0223a04] 得勝 忍不失者。正明不失義。謂若心住相修諸福 德,墮於有漏,此福則失。若心離相修諸福德, 成於無漏,此福不失也。
[0223a07] 以得下。出不失之由。 斯則 果驗因成不失義。無垢即清淨,無漏是 佛身矣。
[0223a09] 二無我者。人法也。得此二空之智,名 之為忍。
[0223a10] 正明。經意云:前言無我所修之福以 為勝者,只由菩薩不受福故。
[0223a11] 可訶等者。明不 受之由。亦是以果驗因成不受義。意云:果若 有漏則知受福,是可訶責。果既無漏則知不 受,云何可訶?
[0223a14] 無著下。顯對前文不住涅槃。前 後相望,共成悲智之義耳。
[0223a15] 若住等者。反明也。 徵釋。經意云:菩薩作福,若生貪著則成有漏, 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
不名為佛。此則因果俱失,成其所疑。今既作 福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復 然,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云何 疑其失因及果?
[0223a21] 第二十四疏初標章
[0223a21] 若諸菩 薩下。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來。論中即云:「若 菩薩不受彼果報」等。
[0223a23] 云何下。結成疑也。眾生 用者。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 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又於佛供
養承事,能令眾生獲福無量,斯亦佛福眾生 受用也。
[0223a27] 問:「前云菩薩不受,今何難佛受用?又 前言受是取義,今疑受是用義,文義既異,何 以成疑?」
[0223a29] 答:「此皆以果驗因也。因中若不受取, 果中焉合受用。果中尚自受用,因中豈無受 取耶?」
[0223b02] 錯解。經意云:「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 去、住世間。』皆不解我所說義。」
[0223b03] 是福等者。是彼 無漏福德之應報,即無垢果也。果中無有色 相故。論云:「佛果無有色相,迭相見故。」又論云:
「佛果無別色聲,唯如如。又如如智獨存,故無來 去」等。
[0223b07] 為化下。或問曰:「既佛果無別色聲來去 等,何以出現受福?為眾生受用耶?」故此釋之 意,說眾生根熟為能感緣,以佛無緣大悲,無
量劫來利他善根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有感即 應任運無心。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昇,慈 善根力法爾如是。正是斷疑之意。若果中有
心受用,則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 因中足明無著也。
[0223b14] 正見。經徵意云:以何義故 名為如來?既名為來亦表其去,何言錯解?釋 意云:以真佛本來無來去故。
[0223b16] 偈云下。標真化 異也。如來即是法身,本來不動猶若虛空,故 不同化身隨機來去,此非異而異也。
[0223b18] 大雲下。 釋。此約機心染淨,遂見佛有來去,名為化身。 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即是不動,名為法身。斯
則機見有佛來去,佛實不動云云。自彼於我 何為,此中略舉水喻,眾生心則知,月喻法身 影喻化體,清濁喻染淨也。水清月現月亦不
來,水濁月隱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 月有昇沈。法中亦爾,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 垢不見亦非佛去,但是眾生垢淨,非謂諸佛 隱顯。
[0223b27] 解極等者。謂解極則心絕,心絕則會。如 如體本周,故無方所,此明即應之真。
[0223b28] 緣至下。 明即真之應也。意同大雲。
[0223b29] 隱顯斷疑意者。諸 佛本無來去,眾生妄見去來,尚無出現之佛, 寧有受福之事?
[0223c02] 第二十五,論文於此不別敘 疑而義意合有也。
[0223c03] 初標章
[0223c03] 據前下。指疑起處。 此從三處來,不可以化等者,第二十二也。濫 於輪王故,法身無來去等者,二十四也。斥為
錯解故。據遮下。二十三也。
[0223c06] 不失等者。彌勒頌 云:「得勝忍不失」,一異相反難,為存去故成疑 矣。
[0223c08] 此約下。懸指斷疑之意。彼約一異雙存而 難,此據一異俱非而通也。
[0223c09] 破麁色。經問答多 少,如文可知。疏三。初、引天親約斷疑
[0223c10] 偈云下。 標也。
[0223c11] 論云下。釋也。一真法界數量消滅,非一 異故,諸佛證此亦非一異。而言處住者,以非 此二義可住著故。
[0223c13] 為示下。正顯住意。意以界 喻真身,塵喻化身也。塵因界碎故非異,喻從 真起應也。塵細界麁故非一,喻真實應假也。
[0223c16] 無著下。二、破執法。別是一義,非斷疑也。名身 即受等四蘊,色身即地等四大。
[0223c17] 於中下。以細 末破色身,以無所見破名身,無所見即不念 也。此段說塵甚多,正是初方便。
[0223c19] 大雲下。三、示 破相。明方便之相。以能破是細末,所破是麁 色,能所合之故成科名。
[0223c21] 此言下。揀異大小。大 乘用觀假想分別起其慧數,破析彼色一一 分析至於極微,二乘天眼所不能見,此則細 末之極不可破析,名極略色。
[0223c24] 非小乘等者。以 彼宗迷唯識理,不達諸法即空,計此微塵以 為實有故,說積諸微塵以成世界故。《俱舍論》
云:「極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城,蚤蝨麥指節,彼 後增七倍」等。今此揀去,故云非實塵也。
[0223c28] 破微 塵。經意云:以何義故說微塵耶?釋意云:以無 實體故。又徵意云:所以說微塵空,又說微塵
者,何謂也。釋意云:佛所說者,非實微塵是空 微塵也。
[0224a03] 疏二。初、約斷疑釋
[0224a03] 塵碎下。喻說。塵是 碎世界為末也,故界麁而塵細是非一也。
[0224a04] 塵眾 聚者。世界是眾塵成故,塵界非異也。
[0224a05] 如是下。 法合。謂應現十方故非一,同依一體故非異。 又依法起化故非一,離法無化故非異。
[0224a07] 又若 下。二、約破法釋
[0224a08] 亦是約喻法說者。若化是實, 亦不用佛說,只為是虛餘人不知,故佛說矣。
[0224a10] 無著下。引證同此。
[0224a10] 破世界。經意云:非唯所起 微塵是空微塵,抑亦能起世界亦是空世界。
[0224a12] 本論等者,如次文所說,眾生世界者有情世 間也。以心法無質不可分析故,但以不念方 便破之,念之則有不念則無。故《起信》云:「心生
則法生,心滅則法滅」等也。
[0224a15] 破和合。經 徵 意云: 以何義故說世界耶?釋意云:世界若實則是一 合。佛說一合者,非實有之一合,是空無之一
合。疏文中引天親解。
[0224a18] 論云下。標也。
[0224a18] 大雲下。釋 冥合也。冥然合為一也。一即和合故云一合 矣。
[0224a20] 三千破一者。既言三千則非一義,此乃通 明五蘊無一合義。
[0224a21] 無著下。二、引無著解。並說 等者,情器雙明也。
[0224a22] 故有下。且標二摶取。
[0224a22] 大雲 下。顯明情器俱名世界。謂塵眾則器世界,眾 生則有情世界。
[0224a24] 摶取為一等者。謂情器不分 為一世界也。此一合有二摶取,於五蘊中分 色心故,本以合二為一,今則開一成二。然和
合摶取蓋是一義,但秦魏譯異耳。一摶取者 是名身,眾生世界義不可分,但有一義故。差 別摶取者,是器世界聚多微塵成一世界故。
故無著論云:「眾生世界有者,此為一摶取,微 塵有者,此為差別摶取,二界無實等者故。」《心經》 云:「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
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等。
[0224b04] 經是名一合相者。 約俗諦說有,明在次文。
[0224b05] 妄執有。經意云:此一 合相無體可說,但為凡夫妄生貪著。
[0224b06] 以彼下。 釋經中不可說也。五蘊和合無實體故,斯則 界歸於塵則無界可取,塵歸唯識則無塵可 取,四蘊離念則無心可取也。眾生取著皆由
虛妄分別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 有差別。」此明經中但凡夫已下文。
[0224b11] 若有下。反 顯也。以世界體若是實有,不名虛妄分別,合 是正見。世諦說者,即前是名也。同論云:「以彼
聚集,第一義不可說」,即前即非也。同前無物可 取。
[0224b15] 小兒等者。世諦雖說但是假有,凡夫不敏 執之為實,猶彼小兒如言執物,見五蘊者不 了法空,是法執也。取和合者不達眾法,即我
執也。二執不亡故名貪著其事也。迷於事法 所知障也。煩惱可知。是依二執起於二障也。
[0224b20] 破我法者。前破我法所緣之境,令知不實,今 破能緣我法見心,見心乃是所起分別,今即 破之,令亡分別入聖道也。故偈云:「非無二得
道,遠離於我法。」
[0224b23] 斥錯解。經文問答並可知矣。 但不解,必不錯解也。
[0224b24] 遣言執。經徵意云:以何 義故說為不解?釋意云:佛說我人等見,非實 我人等見,是假名我人等見,眾生不解謂之
為實。所以前科判云錯矣。
[0224b27] 虛妄等者。見有我 故名為我見,體實無故乃云虛妄,虛妄無實 元是不見,如繩處見蛇豈是實見?
[0224b29] 如所下。兩 意:一、以真如為所,如彼真如不分別故。二、以 我法為所,我法本無如所知故。
[0224c02] 云何下。徵。
[0224c02] 如 外道下。釋。
[0224c03] 人無我等者。一法界中無我無無 我,今對有我說於無我,權說假言故云安置。
[0224c05] 法無我等者。以見是心心所法執有此見,名 為法執。心法不實故言安置。此文破法我者, 是連帶引之,非謂正意也。
[0224c07] 相應等者。入地證 如也。
[0224c08] 不分別者,離分別障也。
[0224c08] 即此等者,若存 我法即分別無窮,但了二空則自無分別,即 此二空觀,為入理之方便也。
[0224c10] 除分別。經意云: 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見信解,不 生法相。
[0224c12] 疏二。初、明無分別所依二
[0224c12] 初、總徵三 法。
[0224c13] 無著下,節節以疏徵起,以經答之。
[0224c13] 何人等 者。即經中發菩提心者。
[0224c14] 於何法者。即經中一 切法。
[0224c15] 何方便者。即經中應如是知見信解。
[0224c15] 此 顯下。二、別釋第三二
[0224c16] 初、總標
[0224c16] 此顯下。增上心 即定也,增上智即慧也。當是增勝上法,故云 增上。
[0224c18] 知見勝解者,定慧之後位。
[0224c18] 於中下。二、別 釋二
[0224c19] 初、總彰三義
[0224c19] 於中者。於彼三事之中也。
[0224c20] 若智等者。明此三種體即是智,但依止方便 不同,故立三名也。奢摩他此云止,止即是定, 智依此定併息萬緣,唯心獨存故云知也。
[0224c22] 毘 鉢等者。毘鉢舍那此云觀,觀即是慧,依此慧 故觀察一切,委細推求歷歷分明故名為見。 此二者知見也。三摩提此云等持,但以定慧
等處名三摩提,依此義故名為勝解。
[0224c26] 言依止 者。名依義立也。
[0224c27] 以三摩下。二、轉釋後義
[0224c27] 自在 者。定慧無閡故。
[0224c28] 內緣等者。既未證真但緣影 像,以真如法離心緣故。今既變影緣如但名 勝解,從此能引根本正智,無分別中為近方 便。
[0225a02] 故云何下。二、正顯無分別理。即論釋經中 不生法相,初句徵起,次句正顯。
[0225a03] 大雲下。約位 釋論。
[0225a04] 前方便等者。即知見勝解,此當地前四 加行位。
[0225a05] 今不分別者,即不生法相,通在十地 及佛地也。雖滿分不同,皆用根本無分別智, 親證諦理也。如《唯識見道頌》云:「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0225a08] 顯本 寂。經意云:所言法相非實有之法相,是本無 之法相,不共者非法相也。勝義諦中不容他 故,離性離相非和合故。
[0225a11] 相應者。是名法相也。 性起為相不離性故,如前金中無器不離金 也。
[0225a13] 第二十六,論文於此不言斷別疑,故雲外 二疏皆攝入前段合疏,詳文合有是故開之。
[0225a15] 因聞下。指疑起處。此從二十五中來。
[0225a15] 意云下。 立理。
[0225a16] 即化身下。指無化體。
[0225a16] 若爾下。結成疑也。 意云:能說之佛既虛,所說之教豈實?持說不 實之教,寧有福耶?
[0225a18] 功德。經文校量可解。阿僧 祇此云無數,發菩薩心者揀餘人。
[0225a19] 偈云下。標。
[0225a20] 論云下。釋。先牒疑縱之。
[0225a20] 而彼下。據理奪之。
[0225a20] 無 量下。揀有量等。斯則三重顯於持說之勝。
[0225a21] 不 染。經徵意云:云何演說便獲如是功德?釋文 可見。前云發菩薩心者,意在於此,若非菩薩 焉能如是。
[0225a24] 無著下。初、引解二
[0225a24] 初、申經意
[0225a24] 既說 法之心,如彼真如無有分別,不取能所說相, 所獲功德利益至矣,故決定說也。
[0225a26] 無所染者。 即無分別不取不動也。此則正是斷疑之意。 謂佛所有說皆如真實,傳授之人要皆如是,
既如其法福乃無邊,何疑持說無福德耶?又 如偈云:「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 說,是故彼說正。」意云:若言是化則人無敬心,
所說之法寧肯信受?由不說故人皆宗奉,所 說之教咸悉受持,無漏之福自然無量等。
[0225b04] 云 何下。二、銷經文。
[0225b05] 不可等者。此明離於說相,非 全不說。前云無法可說。《淨名》無說無示,是名 說法,故魏經云如不演說。
[0225b07] 若異下。反明。以取 相故,有分別故,不如如故。既不如如,即成顛 倒。
[0225b09] 又說時下。約事明無染。前約不稱理,今約 不稱事。夫說法者本為利生,今為名利豈非 染說。
[0225b11] 大雲下。二、引大雲解。生滅心行即有所 得分別取相,今既不以,即與如合,故曰如如。 上如即似義,下如即真如,似於真如故曰如 如。
[0225b14] 心境如者。即兩皆真如,無似義也。
[0225b14] 則無染 者。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