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e Xinjing Lue Shu Lian Zhu Ji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
Scroll 2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般若心經略疏連珠記下宋玉峯沙門師會述
[0561c21] 經二。初顯了般若二。初略標綱要分疏三。初 科分。第四科名諸師注本。但云明利益無能 觀之言。以愚所見。傳寫之家誤下能字耳。二
隨釋經四。初能觀人疏二。初標章指經。初句 標章。次句牒經。能觀人者指示也。言觀自在 者。鎮國曰。三業歸依十通隨應。鑒無遺照益
無不周。然或云。觀世音梵云婆盧枳底。此云 觀世濕伐羅此云自在。若云攝伐多。此云音。 梵本有二故。譯有二名。而法華云觀其音聲
皆得解脫。即觀世音。然彼經初語業稱名滅 除七災。二身業禮拜能滿二願。三意業存念 淨除三毒。即自在義。今多稱觀世音者。語業
用多感易成。故經取義圓云觀自在。慈恩說 十自在。恐繁不錄。謂於下二依名演義二。初 解別名理事等者。良以觀不可分之理。圓攝
一塵中。本分限之事全遍法界內。理事圓融 無所罣礙。廣大甚深三昧。自住三摩地時解 脫若斯。是以從三昧起。如證而說。故云觀達
自在等也。又觀等者。十四無畏三十二身。皆 本妙圓通也。菩謂下二釋通名。上求下化翻 梵成唐矣。經行下二所行行二。初唱經。二明 下二演義二。初就法以揀淺。
[0562a14] 妙行二者。即二空行也。人我執無處所顯真 如。名人空。法我執無處所顯真如。名法空。如 為所顯智是能顯。二執空無故名二空。太一
云。人空通小乘而未清淨三乘方清淨。法空 在三乘而未清淨。至一乘究竟清淨。言時下 二約時。以顯深。別譯云。欲說菩薩普遍藏心
非應二乘時也。然疏主循榮陽之請。協譯者 知見。以大揀小略顯一理。般若時貫五三教。 詮權實對淺論深。旨該多義。清涼引理趣般
若一段經文。用彰二義深淺懸絕。理趣分當 五百七十八。經云。爾時世尊依一切無戲論 法。說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甚深理
趣輪字法門。謂一切法空無自性故。一切 法無相離眾相故。一切法無願無所願求故。 一切法寂靜永寂滅故。一切法。無常無常性
故。一切法無樂非可樂故。一切法無我不自 在故。一切法無淨離淨相故。一切法不可得 推尋其相不可得故。鈔曰。此上顯性空理趣。
又經云。爾時世尊復依一切住持藏法如來 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一切有情住持遍 滿。甚深理趣勝藏法門。謂一切有情皆如來
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一切眾生皆金剛藏。 以金剛藏所灌洒故。一切眾生皆正法藏。一 切皆依正語轉故。一切眾生皆妙業藏。一切
事業加行依故。鈔曰。前明有法非有。後明無 法不無非有非無。是中道理趣。上皆彼文有 法非有。是性空理趣義。當始教空宗無法不
無中道。理趣義通。後三實教理趣。今經採其 祕旨。實教所攝理當後義。故云行深時也。又 般若義具五教。今經撮其樞要。相望備論淺
深理無不可。恐繁不敘。上皆順疏以深揀淺。 今於疏外率愚以助一解。輒謂慧光三昧。廣 大甚深窮法源底。當體難思菩薩遊此。故云
行深。如理而證照理究竟。當斯之時乃曰行 深時耳。原夫經意未必須俟揀顯。疏主且順 譯人。三乘宗旨大以揀小為義。作此釋耳。經
照下三。觀行境。初唱經。三明下演釋觀行境 者。鎮國曰。五蘊者。身心之異名。行人若不識 身心真妄。何能懸契。不達真妄之本。諸行徒
施。是以菩薩欲為大心宣祕要法。先入慧光 大定。以離念之明智。徹法之慧目。洞達五蘊 自性空。無所起當體即如。然後從三昧起。告
鶖子曰。應如是學。故以達五蘊空為觀行境。 然以深慧觀蘊性空對之起觀。故名為境。若 成般若境即所行。鎮國曰。如般若中雖有
實相。為成智慧所行境中。若能若所皆是所 行。如諸菩薩行深般若。能觀所觀皆所行行。 二空理者。鎮國又曰。生死之本莫過人法二
執。迷身心總相故。計人我為實有。迷五蘊自 相故。計法我為實有。智眼照知。五蘊和念假 名為人。一一諦觀。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
可得。先觀色蘊是觀身了知。堅則地潤則水 煖則火動則風。觀餘四蘊則是觀心了知。領 納為受。取相為想。造作為行。了別為識。依此
身心諦觀分明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 得。名為人空。若觀一一蘊。皆從緣生都無自 性。求蘊相不可得。則五蘊皆空名為法空。是
以照五蘊而二空理現。經度下四明利益。夫 一切苦厄二死收盡。今見真空度已盡矣。何 者。清涼曰。乘人空觀行出分段生死。永處涅
槃。乘二空觀行雙照人法二我。畢竟空無所 有。則離諸怖畏度一切苦厄。出變易生死名 究竟解脫。苦謂五苦八苦。變易謂因緣等四
種生死。如唯識等說。依此觀行得究竟樂果。 佛德空乎。上來下三通結。經舍下二廣陳實 義分五。初拂外疑。作此科者。切緣鄭公久誦
此經。先己熟聞譯者之說。是以疏主順其聞 見。有此云耳。故慈恩云。今說色空互相顯者。 令義增明破疑執故。一者二乘作意狹劣不
樂利他二者於大乘中顛倒推求。及起疑惑 等。實非疏主及經宗旨。故有便顯正義之科。 方順本宗釋經通意。於中二。初唱經。清涼曰。
色即法相之首。五蘊之初。故諸經論凡說一 義。皆先約色故。大般若等從色已上種智已 還。八十餘科皆將色例。若略收法不出十對。
所依體事無不即空。是以諸祖皆云真空之 理幻色等事。遂以釋或十門無礙也。自下下 二作釋二。初判。總此科疏文理在唱經之前。
疏中從略不存通唱。已如上會。初段下二釋 別二。初總示釋儀。文有四釋者。則此唱經文 通。作四釋。蓋文含四義故也。非於所疑法中
有。四釋也。是則鶖子亦隨四說義有不同。若 總四釋皆屬所疑法。則陸沈經宗失於深旨 矣。大科從初二義以立其名。初中下二唱章
顯相四。初正去小乘疑。經二。初舉疑人。言舍 下牒。經舉疑人者。判釋也舍利下出得名之 緣。亦翻春鶯。聰慧下歎德。以釋對告之由。異
譯經說。佛在鷲山與大比丘眾滿千百人。今 特告之。故曰上首。彼疑下二對釋疑三。初有 餘位。初舉疑。彼聞大乘說法空理而生此疑。
有餘者。太一云。有餘身智故。見蘊無人者。蘊 中無我顯人空故。亦云下正疑。與彼大乘法 空無別。今釋下顯異相。蘊中等者。床上無人
床固非無。蘊中無人蘊豈空耶。則空與蘊異。 今明下以經遣疑。又疑下二無餘位。太一曰。 無餘身智故同數滅無為為體初舉疑。此位
身智俱盡無色心等蘊故。汝宗等者以小乘 析色觀色盡方空。大乘體色觀色即是空。非 滅色明空。如始教說。今則下以經釋遣。以二
下。三通結示。二兼下二兼釋菩薩疑。是亦通 釋。舍利下一段經文。理當亦有唱經。舉疑人 之科。疏略不指疑人。即舍利子耳。而謂引論
舉疑人者。非也。然疏云。菩薩何以鶖子者。疏 主曰。此等皆是已在三乘中。則鶖子等位皆 三乘。太一曰。舍利弗身在佛法中義當聰明
位。又曰。其位在於頓悟熟教義通初教。又迴 心聲聞約本則名聲聞。據現學法則名菩薩。 疏文有三。一寶性下標舉。一疑下二列釋。三
疑下三結示。然今列三疑以順經文。故與玄 鏡不次而圭峰略注。意存的示。觀心不欲衍 引故。云不必和會。三便下三便顯正義。良以
色空無礙相即圓通。乃是斯經所詮正理故。 云便顯正義釋疑之義。義門兼有經亦二段。 舍利子者。對告人也。所顯義中一彰所以。釋
成空有二。初正顯無礙因由二。初標示。便 顯下牒科名。但色下示義所以。經說色空相 即互無異者。良由具此三義故得空。非斷空
有非定有空而全有即有。以辨於空有而全 空。即空而辨於有。真空妙色存亡無礙。隱顯 圓融一味無寄也。鎮國又曰。緣起之事與性
空之理。二互相望有乎三義。由此三義成於 理事無礙。彰其所以。亦但說此三門四義。疏 主仰釋斯經。則此段經文義淵奧。具足十門
理事無礙。是一經實義之宗本也。下明所離 顯法體。皆即妙有之真空耳。此下二科疏文。 今古同迷乃將斯經抑為權淺。往往不免謗
法矣。鎮國大和尚循文解釋。辭句曉然。今略 出之。一相違下二釋相。彼文云。言相違者。經 云。空中無色以空害色故。亦應云。色中無空
以色違空故。若互相存必互相亡故。即五六 九十四門後二義全同。此疏但不相礙義。末 文云。此即七八事理相即。二門相作義至準
上應知。下云。此即三四依理成事。事能顯理 門也。其初二門即通顯體相亦不相礙義。釋 曰。言初二門者。即相遍二門文句全同。故不
備書。具如貞元。第一之下真空亦有者。上以 色望於空而成相作。若空望於色作義亦成。 是故下二躡示圓通所以。是故者。躡上之辭。
由上三義無礙故。令真空妙色各具四義。而 成空色圓通。鎮國曰。又由上三義諸空有法 通有四義。當知始教所詮真諦之空。雖云即
色之空不具四義三門。良由若言其有即是 法執未盡故。當深究此經所詮即色之空即 空之色。各具四門三義。雙存雙泯逆順隱顯。
具德自在無濫空宗。妄說為有真諦是空。鎮 國說性宗。即空之色為妙色。即色之空為真 空。是則非有之有非空之空。為具德之空有
也。吾祖隨句牒釋。恐有固執不敢避繁。遂具 書之。於中二一真空望妙色。彼文云。一廢已 成他義以空即色故。即色現而空隱也。即是
第三依理成事門。二泯他顯己義。以色即空 故即色盡空顯也。即第八事法即理門。三自 他俱存義。以隱顯無二是真空故。謂不異空
為幻色色存也。不異色名真空。空顯也。以互 不相異二俱存也。即是第九真理非事門。四 自他俱泯義。以舉體相即全奪兩亡。絕二邊
故。即第五以理奪事門。上之四義並空望於 色。色望下二妙。色望真空。初標示。以色為自 以空為他。故異前門一顯他自盡義。即是第
四事能顯理門。二自顯隱他義。即是第七真 理即事門。三俱存義。即是第十事法非理門。 四俱泯義。即是第六事能隱理門並準前思
之者。一以色即是空故。即空現而色隱也。良 由顯空之他盡色之自故。事有顯理之能也。 餘三可知。又有前四門必帶後四門。有後四
門必帶前四門。合則通為四門全有之空全 空之有。故通合為四。是則下二會圓通結示 經宗。是則者。承前之語也。由色有顯他自盡
等不思議玄奧之德。故能或存或亡無有障 礙。具德之空或隱或顯逆順自在故。即幻有 之真空即真空之幻有。圓妙融通無有異相。
故云合為一味圓通無寄。是其所詮之法故。 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等也。所以相違無 礙及相作者。以緣起法有四義故。一緣生故
有。二緣生故空。三無性故有。四無性故空。由 初及四二義別故。有相違義。由二及三有相 作義。謂緣生故空。則有作於空無性故有。即
空作於有。由上四義同一緣起有不相礙義。 又由初二義有有望於空而成四義。由後二 義有空望於有而成四義。謂由無性故有有
廣己成他義由無性故空有泯他顯己義。由 上二義無礙故。有俱存義。由上二義相形故 有自他俱泯義。有望於。空四義準之。又以無
性緣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為幻有。無 性緣生故空。則非斷見無見之空為真空幻 有。即是不有有真空即是不空。空非空非有
是中道義。以有與非有無二。方為幻有。空與 非空無二為真空。故有非空與有無二為一 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為一。真空又幻有與真
空無二為一味法。上來並是鎮國和尚將此 一科經旨疏文。釋彼理事無礙法界。則此經 正義於斯可見。若依此釋斯經分齊。正當圓
中同教。於中若唯取雙存義。當終教。唯取俱 泯則當顯教。若欲屬當經文如前所引玄鏡 二義。亦當終頓。又以明所離未文問答并法
相開。合疏語。則一經始終皆談色空。交徹理 事無礙中道。玄旨精考。疏主深衷未易肯將 經文一字抑為權淺。況下更。有明所得一科。
顯佛德圓常乎。由斯等義。是故疏主判云。實 教所攝。乃將今家五教後三合為一實。其理 甚明。四就下四就觀行釋。前約所證所觀之
境。今就能證能觀之智。以釋經文。於中亦有 對告等。科疏略不出。文三。初止觀兩輪。一觀 色等者。經第二句也。寶冊云。所言止者。謂止
一切境界相。即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 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色是外塵觀之 即空故成止行。論又云。依是三昧則知法界
一相。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 文殊般若經云。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 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
者。盡知河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 真如三昧。能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