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fa Lianhua Jing Xuan Yi 妙法蓮華經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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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二上天台智者大師說
[0692c10] 四、正論今意,為二:先、略用彼名顯於妙義。 因具三義者,一法界具九法界,名體廣。九 法界即佛法界,名位高。十法界即空、即假、即
中,名用長。即一而論三,即三而論一,非各 異,亦非橫,亦非一,故稱妙也。果體具三義 者,體遍一切處,名體廣。久已成佛久遠久
遠,名位高。從本垂迹,過、現、未來三世益物,名 用長。是為因果六義,異於餘經,是故稱妙。
[0692c18] 又乳經一種因果廣、高、長,一種因果狹、下、短, 則一麁一妙 (云云) 。酪經唯一種因果狹、下、短,但
麁無妙。生蘇經三種因果狹、下、短,一種因果 廣、高、長,則三麁一妙。熟蘇經二種因果狹、下、 短,一種因果廣、高、長,則二麁一妙。醍醐經一
種因果廣、高、長,但妙無麁。又醍醐經妙因、妙 果,與諸經妙因、妙果不異,故稱為妙也。
[0692c24] 復 次觀心釋。若觀己心不具眾生心、佛心者, 是體狹;具者是體廣。若己心不等佛心是位 下;若等佛心是位高。若己心、眾生心、佛心,
不即空、即假、即中者,是用短;即空、即假、即中 者,是用長。復次,於一法界通達十法界六即 位者,亦是體廣,亦是位高,亦是用長。初約
十法界,是顯理一;次約五味,是約教一;次 約觀心,是約行一;次約六即,是約人一。略 示妙義竟。
[0693a04] 廣說者:先法,次妙。南岳師舉三 種,謂眾生法、佛法、心法。如經:「為令眾生,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若眾生無佛知見,何所論
開?當知佛之知見蘊在眾生也。又經:「但以 父母所生眼」,即肉眼;「徹見內外彌樓山」,即天 眼。洞見諸色而無染著,即慧眼。見色無錯
謬即法眼。雖未得無漏,而其眼根清淨。若 此一眼具諸眼用,即佛眼。此是今經明眾生 法妙之文也。《大經》云:「學大乘者,雖有肉
眼,名為佛眼。耳鼻五根,例亦如是。」《殃掘》云: 「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 分明見。」乃至意根亦如是。《大品》云:「六自在王,
性清淨故。」又云:「一切法趣眼,是趣不過。」眼 尚不可得,何況有趣、有非趣?乃至一切法趣 意,亦如是。此即諸經明眾生法妙也。
[0693a18] 佛法 妙者,如經:「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佛法 不出權、實,「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
眾生類,無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及佛諸餘 法,亦無能測者」,即佛權智妙也。如是二法,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是名佛法妙。
[0693a24] 心法妙者,如〈安樂行〉中,修攝其心,觀一切 法,不動不退。又一念隨喜等。《普賢觀》云:「我
心自空,罪福無主」「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又 「心純是法」。《淨名》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諸 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華嚴》云:「心、佛及
眾生,是三無差別」「破心微塵,出大千經卷」, 是名心法妙也。
[0693b02] △今依三法,更廣分別。若廣眾生法,一往 通論諸因果及一切法。若廣佛法,此則據 果。若廣心法,此則據因。
[0693b04] 眾生法為二:先 列法數,次解法相。數者,經論或明一法攝 一切法,謂心是: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或
明二法攝一切法,所謂名、色:一切世間中,但 有名與色。或明三法攝一切法:謂命、識、煖。 如是等增數,乃至百千。今經用十法攝一
切法:「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 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 是本末究竟等。」南岳師讀此文皆云如,故呼 為十如也。
[0693b13] 天台師云:「依義讀文,凡有三轉。 一云: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二云:如是 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三云:相如是、性如是,
乃至報如是。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 義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點空相性,名 字施設,邐迤不同,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
者,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分別令 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為言,空即假、中。約 如明空,一空一切空。點如明相,一假一切
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 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唯佛與佛,究竟 此法。是十法,攝一切法。若依義便,作三意
分別。若依讀便,當依偈文云:「如是大果報, 種種性相義」 (云云) 。
[0693b26] 次判權實者,光宅以前五 如是為權,屬凡夫;次四如是為實,屬聖人; 後一如是,總結權實。引偈證云:「如是大果
報」,大故知是實;「種種性相」,故知是權。今恐不 爾,大義有三:大、多、勝。若取大為實者,亦 應取多取勝。種種之名,豈非多義?若言權
屬凡夫,凡夫何意無實?若實屬聖人,聖人 何意無權?如此抑沒,義不可依。又北地師 以前五為權,後五為實。此皆人情耳。
[0693c05] 今明 權實者,以十如是約十法界,謂六道、四聖 也。皆稱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數皆依法界, 法界外更無復法。能、所合稱,故言十法界
也。二、此十種法,分齊不同,因果隔別,凡聖有 異,故加之以界也。三、此十皆即法界,攝一切 法。一切法趣地獄,是趣不過。當體即理,更
無所依,故名法界。乃至佛法界,亦復如是。
[0693c13] 若十數依法界者,能依從所依,即入空界 也。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十數皆法界者,即 中界也。欲令易解,如此分別。得意為言,空
即假、中,無一二三,如前 (云云) 。
[0693c16] 此一法界具十 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 界,則有百法界,千如是。束為五差:一、惡。二、
善。三、二乘。四、菩薩。五、佛。判為二法:前四是權 法,後一是實法,細論各具權實,且依兩義。
[0693c21] 然此權實不可思議,乃是三世諸佛二智之 境。以此為境,何法不收?此境發智,何智不 發?故文云「諸法」。諸法者,是所照境廣也。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者,明能照智深,窮邊盡 底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歎境妙也。我 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歎智與境相稱
也。〈方便品〉長行,略說此法。後開示悟入,廣說 此法。火宅,譬喻此法。信解,領解此法。長者, 付子此法。藥草,述成此法。化城,引入此法。
如是等種種,秖名十如權實法耳。如來洞達, 究十法底、盡十法邊,明識眾生:種、非種,芽、 未芽,熟、不熟,可度脫、不可度脫,如實知之,無
有錯謬。殃掘摩羅雖是惡人,實相性熟,即 時得度。四禪比丘雖是善人,惡性相熟,即不 堪度。當知,眾生之法不可思議,雖實而權,
雖權而實,實、權相即,不相妨礙。不可以牛、 羊眼觀視眾生,不可以凡夫心評量眾 生。智如如來,乃能評量。何以故?眾生法妙 故。
[0694a10] 次解十如是法。初、通解,後、別解。
[0694a10] 通解者, 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名為相。性以據內,自 分不改,名為性。主質名為體。功能為力。構
造為作。習因為因。助因為緣。習果為果。報 果為報。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 究竟等 (云云) 。若作如義,初後皆空為等。若
作性相義,初後相在為等。若作中義,初後 皆實相為等。今不依此等三法具足,為究 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實相為等也。
[0694a19] 次別解者,取氣類相似、合為四番。初四趣、 次人天、次二乘、次菩薩佛也。
[0694a20] 初明四趣十法: 如是相者,即是惡相,表墮不如意處。譬人未 禍,否色已彰,相師覽別,能記凶衰。惡相若起,
遠表泥黎,凡夫不知,二乘髣髴知,菩薩知不 深,佛知盡邊。如善相師,洞見始終,故言如 是相也。
[0694a25] 如是性者,黑自分性也。純習黑惡, 難可改變。如木有火,遇緣即發。《大經》云:「有 漏之法,以有生性,故生能生之。」此惡有四
趣生性,故緣能發之。若泥木像,雖有外相, 內無生性,生不能生。惡性不爾,故言如是 性。
[0694b01] 如是體者,攬彼摧折,麁惡色、心,以為體 質也。復次,此世先已摧心,來世摧色。又此 世華報,亦摧色、心,來世果報亦摧色、心。故以
被摧色、心為體也。
[0694b04] 如是力者,惡功用也。譬 如片物,雖未被用,指擬所任,言其有用。 《大經》云:「作舍取木,不取縷線,作布取縷,不
取泥木。」地獄有登刀上劍之用,餓鬼吞銅、 噉鐵之用,畜生強者伏弱,魚鱗相咀,牽車 挽重,皆是惡力用也。
[0694b09] 如是作者,構造經營,運 動三業,建創諸惡,名之為作。《大經》第八云: 「譬如世間,為惡行者,名為半人。」既行惡行, 名地獄作也。
[0694b12] 如是因者,惡習因也。自種相 生,習續不斷,以習發故,為惡易成,故名如 是因。
[0694b14] 如是緣者,緣助也。所謂諸惡我、我所,所 有具度,皆能助成習業,如水能潤種,故用 報因為緣也。
[0694b16] 如是果者,習果也。如多欲人 受地獄身,見苦具,謂為欲境,便起染愛,謂 此為習果也。
[0694b18] 如是報者,報果也。如多欲人, 在地獄中,趣欲境時,即受銅柱鐵床之苦。 故名如是報也。
[0694b20] 本末究竟等者,即有三義: 本空、末亦空,故言等。又惡果報,在本相性中, 此末與本等。本相性,在惡果報中,此本與末
等。若先無後事,相師不應預記。若後無先 事,相師不應追記。當知,初後相在,此假事 論等。中實理心,與佛果不異。一色一香,無
非中道,此約理論等。以是義故,故言本 末究竟等,三義具足,故言等也。
[0694b27] 次辨人天界 十法者,但就善樂為語,異於四趣。相表 清升。性是白法。體是安樂色、心。力是堪任善
器。作是造止、行二善。因是白業。緣是善我、我 所,所有具度。果是任運酬善心生。報是自然 受樂。等者,如前說 (云云) 。
[0694c03] 次辨二乘法界十法 者,約真無漏。相表涅槃。性是非白、非黑法。 體是五分法身。力能動、能出,堪任道器。作是
精進勤策。因是無漏正智。緣是行行助道。果 是四果。二乘既不生,是故無報。何故發真是 果而不論報?無漏法起,酬於習因,得是習
果。無漏損生,非牽生法,故無後報。三果有 報者,殘思未斷,或七生,或一往來,或色界生, 非無漏報也。是故唯九不十。若依大乘,此
無漏猶名有漏。《大經》云:「福德莊嚴者,有為有 漏。」是聲聞僧既非無漏,不損別惑,猶受變 易之生,則無漏為因、無明為緣,生變易土, 即有報也。
[0694c15] 次明菩薩、佛界十法者,此更細開 有三種菩薩 (云云) 。若六度菩薩,約福德論 相、性、體、力;善業為因;煩惱為緣;三十四心斷
結為果。佛則無報,菩薩即具十也。若通教菩 薩,約無漏論相、性。六地之前,殘思受報;六 地思盡,不受後身,誓扶習生,非實業報,故
唯九無十。若別教菩薩,約修中道行次第 觀而論十法。此人雖斷通惑,自知有生, 則具十法 (云云) 。
[0694c23] 夫生變易,則三種不同:一、全 未斷別惑生變易者,即是三藏、二乘及通 教三乘是也。類如分段博地凡夫,不伏見、 思者 (云云)
。二、伏別惑生變易者,即是別教 三十心人,習於中道,伏而未斷,類如分段 小乘方便道也 (云云) 。三者、斷別惑生變易
者,如初地、初住斷惑是也。類如初果,雖斷 見諦,猶有七生,彼亦如是。若未斷伏生者, 用方便行,真無漏為因,無明為緣。若伏斷
者,順道法愛為因,無明為緣,生變易土 (云 云) 。
[0695a04] 佛界十法者,皆約中道分別也。《淨名》云: 「一切眾生皆菩提相,不可復得。」此即緣因為 佛相。性以據內者,智願猶在不失,智即了
因為佛性。自性清淨心,即是正因為佛體。此 即三軌也 (云云) 。力者,初發菩提心,超二乘上, 名為力。作者,四弘誓願要期也。因即智慧莊
嚴也。緣即福德莊嚴也。果即一念相應,大覺 朗然,無上菩提,為習果也。報即大般涅槃果, 果斷德,禪定三昧,一切具足,是報果也。本末
等者,即相性三諦與究竟三諦不異,故言 等也。空諦等者,元初眾生如,乃至佛如皆等 也。俗諦等者,眾生未發心,佛記當作佛。佛
既已成佛,說佛本生事,即是初後相在假等 也。中等者,凡聖皆實相也。就佛界亦九亦 十。
[0695a18] 通途為語,從地地皆有萬行,福德為因、 無明為緣,習果報果,分得十法,無不具足。
[0695a20] 此經云:「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法王法中 久修梵行,始於今日得其果報。」又云:「久修
業所得。」《大經》云:「我今所獻食,願得無上報。」 《仁王》云:「三賢、十聖住果報。」《攝大乘》云:「因緣生 死、有後生死。」皆是分論果報,果報即是生
滅。何者?無明分盡,是故論滅,真明轉盛,是故 言生。又殘無明在,是故言生。一分惑除,是故 言滅。《大論》云:「一人能耘,一人能種。」萬行資成
如種,智慧破惑如耘。增道損生,意在於此。 四十一地,皆有十法也。
[0695a29] 若就妙覺,亦九亦 十。何者?中道智慧,乃是損生,生既未盡,故 有諸地生滅不同。妙覺損生義足,最後那得
論報?故云:「唯佛一人居淨土,三十生盡等 大覺。」無後有生死,煩惱盡故。智德已圓,無 復習果,不受後身,故無報果。又約現生後, 論九論十 (云云)
。若按《涅槃經》文,願得無上報 者,即明佛界報無上也。佛報既言無上,佛 相性等九法悉皆無上。何者?六道相性,全表
五住。二乘相性,表破四住,全表無明。菩薩 相性,表次第破五住。佛相性,表一切種智淨 若虛空,不為五住所染故。佛十法,最為無 上 (云云) 。
[0695b12] 復次,六趣相表生死苦。二乘相表涅 槃樂。佛界相表非生死、非涅槃,中道常樂我 淨,故言佛界最是無上。復次,四道表惡,人
天表善,二乘表無漏善,菩薩佛表非漏非 無漏善,故佛界最為無上。復次,六道表諸有 因緣生法,二乘表即空,菩薩表即假,佛表
即空即假即中,故佛界最為無上。復次,四趣 但表惡,不能表善。人天相但表善,亦不能 表惡。二乘但表無漏,不兼善惡。佛相兼
表一切相。若解佛相,即遍解一切相,是故 佛界最為無上。故《賢聖集》云:「地獄中陰,但見 地獄,不能知上趣。若天中陰,能知天及下。」
其相表之,不名正遍知。佛相表正遍知也。 佛智既遍知諸相,而經教應遍說之。
[0695b25] 若用 此法歷五味教者,乳教說菩薩界、佛界兩 性相。或入即假等,或入即中等,入中乃是 無上,而帶一方便,未全無上。酪教但明二
乘相性,得入析空等,尚不明入即空等,況 復餘耶!故非無上。生蘇明四種相性,或入 析空等,或入即空等,或入即假等,或入即
中等。唯佛相性,得入即空、即假、即中,而帶 三方便,故非無上。熟蘇明三種相性,或入 即空,或入即假,或入即中。唯佛性相,得入
即空、即假、即中,而帶二方便,故非無上。
[0695c06] 此 《法華經》明九種性相,皆入即空、即假、即中。汝 實我子,我實汝父,一色一味,純是佛法,更無
餘法故,知佛界最為無上。復次,餘經所明 九性相,不得入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