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Wen Ju Ji 法華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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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上)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序品初
[0151a07] 言「文句」者,文謂文字,一部始終,故云文即 是字,為二所依;句謂句讀,義通長短,故云 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此亦不論色行等體,
今但以句而分其文,故云文句。古之章疏, 或單題疏,或單題章。章謂章藻,《詩》云:「彼都 人士出言成章」;亦云章段,分段解釋成若
干章。疏者,通意之辭,亦記也。又疎音即疏 通、疏條、疎鏤也。今並不云者,意如向說。
[0151a14] 題 下注中六難意者,此用下文法說歎法希有 中「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于世, 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
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章安於經聞法能聽 二難之中,義開為四,謂傳譯等,合成六難。 然聞法中正在時會,及以阿難義通像末,故
藉傳譯則可得聞。佛出已難,出仍不值,故 經多劫聞者尚難,況修行開悟、說記流通?於 中初二約主約味,三四歎教歎行,五六自
幸省己。故初二在佛,三四屬師,五六斥己。 故三雙中,一一皆悉先通次別,且初二中出 世猶通,通一代故,次說則別,別在今經;次
三四中,初傳譯師通一切教,次教詔師別我 所承;次五六中,聞講仍通與他共故,一遍記 別唯屬己故。故三雙中從寬向狹,是故後
後狹於前前。故自佛出來,乃至聞於自悟 者說一遍記故,故記佛乘最為甚難。
[0151b02] 言主、 味者,主興不易,復經四味方演此經,故知 初二誠為不易。言歎教者,傳譯不易,經涉 山海,雖至此土,民主道合、國無諸難,方可
傳故。言歎行者,稟承南岳證不由他,宿 植所資妙悟斯發。言自省者,自幸得聞,謙 已輒記。故《玄.序》云:「江陵稟受玄旨,建業方
聽經文,補接纔成一遍而已」,況二十七聽、 六十九治,始末四十餘年,乃成第七修補復 難。於傳譯前加結集難,合為八難,以結
集時亦假王臣大眾和合,若魔若外令不得 便。添謂添破古師及引經論,謂斥非以顯 是;削謂削其繁長及成文體,使文約而義 豐。破古不全我已,加彼異見故但云添;
削乃唯在於已,初記繁芿故須云削。故《玄. 序》云:「或以經論誠言符此深妙,或標諸師 異解驗彼非圓」。
[0151b18] 「留贈後賢」者,《玄》文〈序〉云:「斯 文若墜,將來可悲」;《涅槃》云「若樹若石」,斯經 稱「若田若里」,後代行者知甘露門之在茲。
[0151b20] 「共 期佛慧」者,自非靈岳親承、道場契悟,搜一 代教旨、顯五味宗極,將何以為後賢佛慧之 基址耶?故佛慧之言,須開三教果頭之權
實,發四味兼帶之大小,則人理教行之有 歸,開示悟入之無異,方是今經之佛慧耳。
[0151b26] 問:
[0151b26] 諸經中圓,與此何別,而必須云開方是佛 慧?
[0151b27] 答:
[0151b27] 圓實不異,但未開顯。初心之人謂圓 隔偏,須聞開顯諸法實相。若已入實但論 增進,權人至此一向須開。
[0151b29] 「委釋」等者,別解 題名方七八卷,以初名中總三法故,三法 始末亘一部故。何者?一部之中莫過本迹,
本地總別超過諸說,迹中三一功高一期,故 一中之三永殊前教,即三之一不與他同, 即迹而本壽量方譚,即本之迹具在今說。且
如迹中體非因果,依之以辨因果,因果取 體方有勝用,如是三法並由開顯。若不先 了能開之妙,將何以明所開之麁?故對迹 辨本理須分判,所以釋題不可率爾。題下
別釋理非容易,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 經文但粗分章段。題名「文句」良由於此。故 但分文句則大理不彰,唯譚玄旨則迷於
起盡,若相帶以說則彼此無歸,故使消釋 凡至大義,並指《玄》文名體宗用、三一總別、 寄行約教。故知全迷《玄》文大旨,而欲以文
句消經,固蔽理觀深微而但以事相釋義, 言弘斯典者遠矣!今問弘經者,為名利壅 己、為大悲益他?自行暗於妙宗,何殊無目
而導,彼此俱迷、自他咸沒。又妙法之唱非唯 正宗,二十八品俱名妙故,故品品之內咸具 體等,句句之下通結妙名,教行人理彼此相
攝,使妙旨不失稍似弘通,衣座室誡思之自 克。然遍列事難不可恒爾,今隨義便廣略 適時。故〈方便〉、〈安樂〉、〈壽量〉、〈普門〉並是本迹之根
源,斯經之樞楗,必須委簡,餘則隨宜。
[0151c25] 「序者」 下,一部大名已指前釋,一品別號此下略申。 叡公亦有二十八品生起次第,今家隨釋準
意可知。然品品初通有四意,謂釋名、來意、釋 妨、釋文。釋名必須因緣等四;來意、釋妨或有 或無。或釋名中即帶來意,有妨須釋何例
然耶?又釋名與義更互有無,故釋名一種,或 於義前別釋,或帶名以釋義,縱於義前別 釋,還將別以貫義。名義若顯則一品可從,
故使品品全同部旨,如是釋者,方鏡於迷 途;徒自云云,此彼淆混。若得此意,至下 易知。
[0152a07] 今初釋名。云「訓庠序」等者,先釋字訓, 次釋字義。然釋訓中復似從義。庠謂安庠, 學舍養宮並非今意。《爾雅》云:「東西牆謂之
序,別內外也。」此可借用以釋別序。如 由別序方異諸經,通序異外亦可兼用, 所以初用字訓正從別序,故云階位等也; 兼用安庠,即非忽卒越次意也。亦二序共
有。若對辨者,必先證信後發起故,必先發起 後證信故,必先二序後方正故,二序各有, 前後亦爾。故光宅生起,非全失理,但闕
表報,是故斥之。故階位之言義兼通別,問 答之語不關於通,先瑞後問次第故爾。彌 勒、文殊即賓主也,若問若答皆庠序故,伏疑 伏難賓主存焉。
[0152a20] 「經家」下,從字義釋。三義分 二,次通二別。二序之中通復冠別,二序俱 首通最得名以冠於下,冠即是首,故云冠
首。是則二十七品方名為經,以序從正通 名經也,故云妙法蓮華經序品。
[0152a24] 言「由述」者, 瑞疑由也,問答述也。文中不以疑念對由 述者,亦可兩兼,謂發語宣疑亦可云述; 集眾亦可以為遠由,疎故且置。
[0152a27] 言「哢引」者, 以譬顯也。講哢家之引故名哢引。亦可正 哢亦得名引,如歌引舞序義可知。故正說
如哢、二序如引,故引亦歌也。謂譚述也,亦 引發義。古人章疏以胤音之,便作胤釋。又 迷章草以哢為呼,以胤為徹,魚魯之謬自 古有之,徹字則成兩重之誤。
[0152b04] 「具此三義」者, 品兼通別故須具三。
[0152b05] 「品者」,序名在別,品 義則通下去諸品,以通從別不復更釋,故 但釋別以置於通。此中先翻名、次釋義、後
明立品所以。所言義者,釋品字義,非品 題義,故字義則通、題名從別。
[0152b09] 言「義類同者」, 諸品咸然。聚者是誰,故出其人。初汎指他 經,如〈心地品〉佛自唱也。如《大論》者,即論
所述《大品》一部。結集之家本唯三品:一序,二 魔事,三囑累。言「譯人」者,亦指《大品》本唯三 品,什公偽秦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譯訖,
乃依四意以類加之,成九十品,謂人義法 事。人如樓那,義如觀空,法如三假,事如 魔事,亦如《大經》純陀哀歎等。又非譯者但
補助譯人,即謝公加也。準知諸經非佛自 唱,及以集者並譯人添也。次正出今經。如 〈藥王品〉云:「佛告宿王華,若有人聞是藥王
菩薩本事品,能隨喜讚善者」等。又云:「宿王華! 以此藥王菩薩本事品,囑累於汝。」乃至云:「若 有女人持是品者,盡是女身後不復受。」
〈妙音品〉末集經家云:「說是妙音來往品時,四 萬二千天子得無生法忍。」〈普門品〉末經家亦 云:「佛說是普門品時,八萬四千眾生,皆發
無等等阿耨菩提。」乃至〈陀羅尼〉、〈嚴王勸發品〉 末皆然,故云等。
[0152b28] 「譯人未聞」者,今經所無,若 無集家之言,及無佛自唱語,似屬譯人以 文中諸品先足,當知並是集者所置,信無
譯人明矣。故今經自餘諸品,多是結集者所 置,以無聞品益故,故品後無結耳。
[0152c03] 以通 從別應具四釋,以通序中句句皆存因緣 等四,別序時或闕於一兩,故釋序字闕於 四義。若二序相對,義立亦可,二序不同世界
也。別序發起欣慕,即為人也;通序證信除疑, 對治也。二序序正,第一義也。約教等三,具如 釋三段中是也。若別約通序者,五義不同
世界也。通皆除疑對治也,通皆生信為人 也,通皆序正第一義也。餘三及別序,準此可 知。
[0152c12] 「佛赴緣」下,欲分節經文,先辨分文有無 得失。於中四:先、汎引諸經論,次、古講者之 失,三、明品非章段,四、汎示分節。初文者,全
非分文。次、古失者,古來講者多無分節,至 安公來,經無大小始分三段,謂序、正、流通。 「殆」者危也。非今正意,亦幾也 (幾,巨依切,近也)
,《西京賦》 云「人生幾亡」。言「起盡」者,章之始末也。若分 節已,大小各有總別起盡。三、「又佛說」下,意明 立品但從義類不從文相,故貫散二相不
可立品,亦非分節。四、「增一」下,經論亦有分 節之例,況末代弘經須識賓主,故小乘三藏 各有所開。《增一.序》云:「阿難說經無量數,今
且總略為一聚,我今分之為三分,契經一 分,律二分,阿毘曇經為三分。契經今當為 四段,初名增一,二名中,三名曰長多,《瓔珞》
雜經在後為四分,乃以四含名為四段」,故 今承此借為分節。
[0152c28] 「律開五部」者,佛滅度後 一百年間毱多持法,所化眾生不相是非,但 為一部不毘尼藏,即八十誦。一百年後毱多
有五弟子,各執一見不能均融齊一,遂分 一藏以為五異,如析金杖不失金用。今 分文亦爾,雖分為多段,知大旨本一,以所 分對本,故云及也。
[0153a05] 「阿毘曇開六足」者,文中 自引《阿含》六度,非《六足論》,如《增一》云:「菩薩 發起大乘法,如來說此種種法,人尊說六
度無極,布施、持戒、忍精、進禪、智慧力如月初, 逮度無極覩諸法」,佛說種種不出此六, 亦似分章意也。若《六足論》,全非今意。如云:
一、《集異門足》,一萬八千偈,舍利弗造;二、《法蘊 足》,有六千偈,大目連造 (此二論唐三藏譯) ;三、《施設足》、一
萬八千偈,迦多演尼子造。唐三藏將來未譯, 此三論佛在世造。四、《識身足》,有七千偈,提婆 設摩造,即佛滅後百年。五、《品類足》,佛滅後三
百年,世友造。六、《界身足》,有六千偈,三百年末 亦世友造。迦多演尼子造《發智論》,以前六義 少如足、《發智》義多如身,則足前而身後分義
不便,況此六論並唐三藏將來,隋時未有, 不合指之。況無分節之相中破云:前之三 論既在佛世,如何却與佛滅後論為足?未
必全然以身攝足耳。又《成論》云:「如六足阿 毘曇說」者,指六足阿毘曇論,故不對《發智》 為身,謂根性等者略列揵度,揵度西音此
云法聚。以分一部為八聚故,謂業、使、智、 定、根、大、見、雜。文云根性道定者,根性是根, 道即是智,但略舉三,餘如向列。《大論》「問:八
揵度誰造?六分阿毘曇從何處出?答:佛在無 失。滅後百年,阿輸柯王會諸論師,因生別 部,有利根者盡讀三藏,欲解佛經作八揵
度,後諸弟子為後代人,不能全解作略阿 毘曇,其初造者即迦旃延。」
[0153b03] 「天親」下,次引今論 有七功德、五示現等,以例分章。七功德者,論 云:「此法門初第一品明七種功德成就:一者
序成就。二者眾成就。三者從為諸菩薩說大 乘經去,欲說時至成就。若說《無量義經》,即 欲說《法華》時至也。四從說是經去,名所說
法隨順威儀住成就,以入定故名威儀住。五 從放光去,名依止說因成就,由放光故見 他土說。六從彌勒疑念去,名大眾欲聞法
現前成就,由問故答,故云欲聞。七從文殊 答問去,名答問成就。」論云:「於序成就,又有 二種,一者、一切法門中勝,謂如是等」,驗知論
主全許一部為法門中勝,方指如是等為 一切法門中勝,一切法門即一代教,不然如 何消釋一切之言?既一代教中最為其上,具
如〈藥王品〉中歎教文也。下六成就各有分節。 五示現者,論亦云五分:一歎法勝妙分。二從 吾從成佛去,歎法師功德分。三從爾時眾中
去,智眾定疑分。四從佛告舍利弗去,定記 分。五從舍利弗諸佛出五濁去,斷疑分。
[0153b22] 「河西」 下,正明分節。河西如本傳,江 東 瑤即吳興小 山寺 (具如別傳) 。
[0153b24] 「光宅轉細」者,如東安法師 (唐東陽永安寺曠法師) 講三論及《法華》等諸經,並著章疏。貞觀十三
年正月十五日入滅,反屈三指,即第三果人 也。著《法華疏》四卷。初云:自梁陳已來解釋 《法華》,唯以光宅獨擅其美,後諸學者一概雷
同。雲師雖往文藉仍存,吾鑽仰積年,唯見 文句紛繁、章段重疊,尋其文義未詳旨趣。 今對雲義以研法實,大師專破,良有以也。
故知雲公望前轉繁,今家處中無彼二失,但 存大旨不事繁碎。
[0153c04] 「重雰」下,章安斥古。雰者, 猛雪重霧也,能翳太虛之清氣,使三光隱而 失曜。故碎亂分文,失經之大道,三軌隱而靡
用。津者,濟渡處也。若細分碎段,非求經旨 者所宜,如在歧道有問路者,不答問者 所之,而廣譚逵經,故非問者之要。曇鸞,北
齊人,斥云:細科經文如煙雲等為疾風所 颺。颺者,風飛也。隱翳太虛雜礪等者,準彼 應作條例字,謂科條如塵,或是轉其言借 勢用語,非全同彼故。砂石精者曰砥
(音止) 、麁 者曰礪,雜塵隨颺同其煙翳。
[0153c14] 言「若過」等者, 以此望古進退俱失,是則曇鸞亦未全許 碎擘經文。廬山龍兩解,前云身方便等者,
意云,自〈寶塔〉已前說權說實,亦以《法華》前 權為言方便,至《法華》為言真實也。從〈寶 塔〉下,古佛現全身、今佛集分身,古身命今
身、今身詣古身,二身俱處塔,表法今古同, 身方便也。壽量久成塵點尚倍,中間被拂伽 耶非真,身真實也。道理必然,偏立成失,前
可無身後豈無說,但依權實本迹,任運俱 收身說,若但語身說則本迹事昏,但譚本 迹乃身說自顯。故〈壽量〉中云「或說己身,或
說他身」,故身說具足。方便已下說必有身, 何須致惑?第二釋中《玄》文廣破,以今二門 各有因果故也。
[0153c28] 「齊中興印」者,中興,寺名 (具如別傳) 。 玄暢以迹門流通中〈達多〉、〈持品〉,及將本門〈壽
量〉後流通中〈神力〉等,共為果分,果在本門。 又分護持,護持即是流通異名,故不可也。
[0154a02] 「又 有師」去,此師意以正宗為體,但在迹正,不 知却以本門之正反為流通,而云受持功 德,迹與昔教容可有同,本與前經一向永
異,翻將永異混亂流通,故不可用。
[0154a06] 有師四 段,但合二三為正,甚符經文;但闕立本 迹二門,各有三段意耳。其名既闕,義恐不 周。光宅二十四段者,具在彼疏云云者,象
氣之分散,如雲在天非可卒量也。意言下 未說者尚多如雲,下去皆爾。已下有列光 宅分文者,多分與今大同小異。
[0154a12] 「蘭菊」者,章 安破計也。佛赴機說當時稱會,後代分節 寄茲顯理,固執成諍進退俱非,縱有異同 彼彼蘭菊,仍許得意者為言,縱不全違聖
心,終是人之情見,若粗得通用,不須苦諍, 恐失四益。《易》云「其臭如蘭」者,古人一向以 氣為臭。
[0154a18] 「天台」者,章安對古,故別云也。天台 之名具如《止觀》記、今記等者,雖復兩存,且 用初意,故云從前。
[0154a20] 「問一經云何」等者?問意 既存兩釋,問後何妨?所以二釋之中不專 後釋者,以本正前立流通故,且一往耳。
[0154a22] 「答 中云華嚴處處集眾」等者,處會具如《釋籤》 所引,每一會處皆先序次正,以住處莊嚴
義當於序。言「集眾」者,如〈妙嚴品〉、〈名號品〉、〈光 明覺品〉及一一會,皆先集眾,意明一經具 多別序。「阿含篇篇如是」者,此明一經多通
序也。彼四《阿含》各合多小經以為一部,每 一小經不出一紙半紙,唯《長阿含.遊行經》文 獨有兩卷。又有大本經自為一卷,一一經
首皆安五義。既以阿含而為通號,故以部 內小經為篇。「大品前後付囑」者,明一經內 有多流通,故第二卷中有〈累教品〉,為前付
囑;第二十七有〈囑累品〉,為後付囑。準彼三 經,二序何妨?言「不安五義」者,釋伏難。難云: 若爾,何不同彼《阿含》?今本門亦安如是等
耶?釋意者,雖申今經本門非首,然須更釋 《阿含》之妨,《阿含》多通序,本門亦應然,然《阿 含》兼別經是故非次首,亦得安五事。今經
同一經故但別無通,是故但以《華嚴》為例。 故《阿含》緣起各別,今經緣起不殊,是故本門 不安五義。「迹門但單流通」者,以迹望本、以
本例迹,本門非首但安別序,迹門非後但 單流通,故但有勸持、無囑累也。故從〈法師〉 至〈安樂行〉,凡有五品,明弘經福深以勸流
通。若本門中先以滅後五品去三品半為 勸持流通,從〈神力〉去凡有八品,明囑累流 通,迹門之後經既未竟,非流通、次未須付 囑。言「云爾」者,如後消文。
[0154b20] 言帖釋者,但今 通途消經尚異諸見,況法華部又異諸經, 故一一句四意消釋,仍恐後來不達四意,
預為四重消釋四意。言「得意」者,至消文 時,或四釋不備但存一二,餘者比知。
[0154b24] 次釋 四意所以中初問意者,若略但一廣應無 量,既非廣略二途不成。匪者非也。何故唯 作此四釋耶?
[0154b27] 答中一文具有二意,一者總 明四義所以,二明四中一一所以,兩義咸 得以為處中,一者唯四不多不少。次「因緣」
下,明一一不失不差,故一雖處中仍須至 四,四攝義足故不須過;假使過此攝在四 義,故四及一並名處中。如十妙等,一一妙中
亦具四意,十亦入四猶名處中,今秖須此 四,故得名中,故初意云廣則等也。若無初 意尚不殊外計,況因緣語通通於一化,始
自地獄終乎佛界,中間頓漸若教若味,故 須知今大事四悉非餘感應,開顯四悉一道 無外,久遠四悉諸經所無,觀心四悉一觀遍
收,人理等四準說可見。以此四悉通於始 末,約教等三亦須遍述,意則可知。若無次 意不辨偏小,故以四八簡開廢等,望昔
部教今方真實,一切能詮無復異稱,故須明 之以彰妙典,無第三意誰知逈出。一期教 中所譚身土,中間今日無非迹施,指彼大
通猶如信宿,先愚密教復迷迹身,至此方 袪守株尚昧,無第四意將何以辨能詮教 功?將何以為久成行本?故一一句入心成
觀。故云「觀與經合非數他寶」。方知《止觀》一 部是法華三昧之筌罤。若得此意方會經 旨,總斯四義方可略顯一部旨歸。故云「略
則意不周」,當知二三尚略,一何能逮?處中至 四令義易了,故一一句得斯四義,則使句 句咸異諸教,則《法華》之義誠為不難,故云 易了。
[0154c25] 次「因緣」下,明一一別釋,於中初是因 緣;次「若十方」下,是約教;次「若應機」下,是本迹;
次「若尋」下,是觀心。初因緣者,初文正釋,始從 如是終至而去,無非真實感應道交,故知 今經感應妙也。《法華》已前小及鈍根一向無
機,理是而迷故名雖近,機生未契故云不 見。慈亘始末名善根力,事理不同故名為 遠。無謀而會故云自通。故爾前感應妙道未
交,諸部異同教主優劣、被物漸頓施設不同, 一一無非感應意也。雖通名感應,顯益未 周;雖通名四悉,淺深差別。若兼若獨盈縮
不馴,來至《法華》方成一味。言無機者,反 以昔無而釋今有。
[0155a08] 「慈善根」下,正明今感故 有,今應舉遠而通明時不差,無緣慈遍何 擇遠近?但無機謂遠、有感必通,諸佛不來、
眾生不往,機應相稱故曰道交。慈善根力者, 相通事別,其事略如《止觀》第六記引《大經》十 四〈梵行品〉,諸佛神變皆慈為本,故一切法皆
由慈立。故經云「若有人問誰是一切法之 根本,當言慈是」。故以感應攝一切法。
[0155a15] 次「夫 眾生」下,疑問意者,既云四義乃曰處中,秖 因緣一義尚機眾應眾,其義更廣,何名處中?
義似過四,故云更也。所言眾者,即五乘九 界等也。
[0155a19] 次「大經」下,答意者,四尚處中,一廣何 爽?故事廣義中亦名處中,故引《大經》,門雖 無量神通攝盡,神通即是應之異名,對感即
名,感應故也。然神通之名義兼大小,感應 之稱唯局在大,大中通於地住已上,今此正 當極果用也。故神通之稱一名攝諸,尚得
名略,義非廣略豈不處中?能應既然,所應 準此,故設應雖眾不過於慈,求脫雖多詎 出於感,故感應二字處中明矣。
[0155a27] 次「若十方」下, 約教中先舉廣出妨;次「今論」下,釋出處中。 初出妨者,感應二名雖即處中,通論化事,
十方六塵教法彌廣,是則約教處中不成。次 釋者,今論娑婆唯稟聲教,雖有顯密若開 若廢,望彼諸土亦名處中,是則令前聲教
感應處中更明。「則甘露門開」者,則言乃表唯 聲益故,實相為甘露,諸教為其門,門無開 閉、理非通塞,此土入者不假餘塵,由之通
理故曰門開。言「依教」者,應云聲教,但是 言略,雖有滅後色經,乃至名句行蘊所攝, 淨名香飯及以法行思惟悟等,並以金口聲 教為本,不少不多故云明矣。
[0155b10] 約本迹者, 亦先舉廣辨妨;次「從須置指」下,釋出處中; 次「故肇」下,引肇證成。初文者,應機舉前因
緣,設教舉前約教,機多教異其迹必廣,當 知本迹不名處中。若準門開之言,則唯圓 處中,已如前說,今將本望迹中間今日,聲
教感應開已復施,廢竟還設故云權實。一代 尚廣況實成後,中間施化對機差別。言「淺 深」者,權實理定、淺深義通,故重言之。次明
處中者,前以聲教望於感應,故將娑婆而 對十方,則娑婆聲教處中義足。今欲論一 本故却對多迹,迹多雖廣如指一月眾影 自歸,豈以能指四指有四,令所指一月非
一?故置迹尋本處中明矣。次引肇者,但借 其言不用其事。肇用融公九轍,九轍未當, 引者如何?故彼本迹無生轍云「多寶不滅、釋
迦不生,多寶本也、釋迦迹也。本不滅、迹不 生,不生不滅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豈得以 多寶之本,垂於釋迦之迹?若借彼顯今,以
久為本、望今為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
[0155c01] 次明觀心者,亦先舉廣辨失;次但觀下,正 明處中。初尋迹等言語前三意,有解無行 何益自他?迹遍十方故名為廣,本指最初
故名為高,徒尋他果之高廣,何益己因之 該深?若以信行為乘,及知常住遠壽,尋他 高廣有何不可?但設教顯本本令契理,故
不契理名數他寶。《華嚴》經偈具如《止觀》記及 《釋籤》,但觀心故,達己心之高深,見己本也; 以理攝故,達己心之該廣,見己迹也。一念
心起徹實相底故名為高,具足諸法故名 為廣。又即權而實故名為高,即實而權故 名為廣。若非此觀但感前三應,則教下須 開、果權須廢,故教被會名為有窮,權觀須
改機非妙感,是故機成親能有感,觀成入 位己利非他,是故觀心具上三意,況入位 有本、垂迹設教,三義具足何得不用?故觀
心處中,雖則四意展轉相生,以前前為廣、 後後為中,但存當分皆名中故。故此四意 從事名殊,應以後後轉入前前,總而論之
不逾感應。但初名感應者,且捨通從別, 以無下三麁妙莫辨,是故四悉淺深未分, 故得聲教方辨感應權實不等,會歸圓極 教之功也。雖知圓極並在今經,猶覆久成
而迷其本,若拂迹應咸由本垂,開迹中感 應,即本地感應,本迹秖是一妙高廣,雖知高 廣機成由觀,觀成有感真感應也。故知感應
通貫下三,況復一一展轉相攝,理雖相攝事 必甄分。
[0155c28] 「三引證」者,初證感應;「又云」下,證教相; 「壽量」下,證本迹;「譬喻」下,證觀心。初文先引,
「若人天」下,釋。初言因緣者,即感應之別名,名 異義同故得為證,但因緣名通不局能所, 故《止觀》第一云:「或因於聖、緣於凡,或因於
凡、緣於聖,縱無強弱亦可互為。何者?從機 則機親而應疎,從應則應親而機疎,故使 更互受名不同。」但感應之名不可互立,大
事因緣雖在迹門,據理應須雙指本迹, 但佛出世正為顯實,故且從迹。又復讓下 本迹故也。釋中先舉非;次「實相」下,顯是。
初舉非中所以不簡三教菩薩,唯斥人天 小乘者,具如《玄》文。從難從要,下去例然。言 「不成機感」者,非今經之廣博實相因緣
故也。次顯是中,既以實相一大對簡小 理,其義即足,故不暇開等兼等簡之,既 得云大亦應云深。言「佛指此為事」者,理 不名事,但佛欲以此理化人,故名為
事,能化所化故云因緣。
[0156a17] 次證教中,初正引; 次「當知」下,結教意;三「大經」下,重引。初正引 者,種種之言義兼一代,若在他部意未
必然。「佛道」者,別指今教,故自此已前意歸 於此。次結意者,微謂諸教初心人天小善, 著謂諸教果德,權實微著皆為獨顯,故云
筌蹄。種種之言及以微著,必須八教方顯四 味為醍醐,筌蹄是;故筌蹄並譬能通,權教 權部並為一實魚免而施設也。或作蹏。《蒼
頡篇》云:「取免具也」。《莊子》云:「得免忘蹄」。作此 「蹄」字,今時俗依之,《說文》作「罤」。若言蹄是足 者,能詮不成。若言蹄是迹者,其義亦疎。尋
迹得免,義豈爾耶?今須從義以罤為正。次 引《大經》者,引彼《大經》重證今部,則以一 實為第一義,麁軟須指四味權實。
[0156b01] 引證本 迹中三:初約師,次約弟子,三結。初文又二: 初正引本文;次「方便」下,引迹文。以迹中此
文密示本意故也。若顯露說即迹中本迹,下 文顯已通得引用。「弟子」者,亦是舉資密顯 於師,弟子尚非實小,驗知師非近成,利根
縱其已知,須待彌勒扣發,見本眷屬聞說 不疑。言「云云」者,廣在下文,兼斥古今諸 師,尚不知師之本迹因果特出諸教,況弟
子耶?又弟子之本諸經容有,如文殊、觀音等 也。師之久本出自今經,證觀心中先引。次 「當知」下,結意。初文者,事論秖是信身子說,
義當見佛。汝所說者必從佛聞,能聞之人 必是聲聞菩薩故也。故聞汝說即是見佛 等也。次結意者,所聞是法,於能觀心即名
為佛,義當見佛,心所即是弟子等也。即於 己心識三寶一體其理宛足,具如聞說已下 文是。
[0156b18] 注「云云」者,將向觀義,對聞說已下 文唯在一念。又若具足,應約因緣、約教本 迹以明觀心,則有三觀對境因緣,諸教理
觀三寶境本觀迹,及施開等思之可見。
[0156b21] 「示 相」者,唯約今經示四種相,雖始自如是 終乎而去皆用四意,但文勢起盡用與不 同,如釋通序則句句須四,通貫正宗及流
通故;若釋正宗則本迹各三,義通四種;若 釋流通還須具四,通收正宗。又正宗中迹 門既闕久遠本迹,所以借用體用本迹,則四
名不闕。又序中約教須觀文勢,或須以五 時分別,則教在其中;或須以諸教分別,則 將時以判。正中約教則一向明開,本中約教
則不從教判,但點遠本遠妙自彰。若解斯 文則一部經心如觀指掌,四意消釋無勞 再思,故今且寄三段大文通示其相,既了 通已還將此意委悉別消。初因緣中未暇
歷品,且示三段即種、熟、脫。然種等三亦須 約於序等三法以辨因緣。若唯序等則無 階降過未因果,若唯種等聞無所從,以種等
三於序等三,所從得益不同故也。且如序 中通序在滅後,別序通過現,若佛在世別 序五中節節益異,如說《無量義》密得種等
三益不同,故覩定見光覺動蒙華,乃至問 答亦有種等三益可知。正中本迹諸品不 同,故通別序至佛滅後,被流通人勸持誦 說,亦有種等,況正宗耶?故寄此兩三方曉
因緣。
[0156c16] 初約種等者,須寄教相方分有無, 故諸教因緣長短不等。如三藏人三祇百劫, 秖云自修六度肥功德身相好莊嚴,與物
結緣為種熟脫。通教初心自行,近從七地留 惑潤生,與物結緣云初下種。兩教入滅無 未來化,但成佛時而熟脫之。教權理權非今
經意,別教初地尚能具之,何況果滿?別教雖 具教終是權,況復能有本因遠種,今經本迹 二門施化並異他經,此文四節良有以也。故
四節中唯初二節,名本眷屬。初第一節,雖 脫在現,具騰本種故名本眷屬。今不云是 本者,以同在今始脫故也。本種近脫者,以
彌勒不識發疑故來偏得本名,然現脫者若 未得佛智,猶未能知種,今出其意耳。於 中為二:初明種等三,次明序等三。初文四:
初正明因緣;次「雖未」下,釋疑;三「其間」下,約 三世九世以釋因緣;四「何以故」下,引證三 世九世因緣。初文即是四節示相,初之一節
本因果種,果後方熟王城乃脫。
[0157a05] 次「復次」下,本 因果種,果後近熟,適過世脫。指地踊者,故知 地踊云本眷屬者,乃是本種近世始脫;既彌
勒不識,非極近也。次中間種,昔教熟今日 脫。
[0157a09] 次「復次」下,今日種未來熟未來脫。此四節 者且取大概,本因本果訖至中間近世今日, 竪深橫廣何但四節,乃至未來永永不絕。若
不爾者,現果無因現因無果,還同灰斷化 無始終,故知節節重重無極,而終以佛乘 三段為本,而以人天三教助顯。
[0157a14] 「雖未」下,釋 疑也。今明因緣,準文次第且合在迹。探 約本地中間者,正兼本迹示一部相,取
後文意、取化儀意。次約「三世九世」者,具 如《止觀》第一記引《華嚴》、《瓔珞》,故知盡未來際 三世九世種熟脫三,是則念念三密、念念三
九、念念三段、念念逆順、念念身土,一一不 同一一入實。
[0157a21] 四引本文證者,證三世 也。若有三世即有九世,九秖是三故且通 證大體三世,念念三世準例可知。神通屬
過去,通義其實通於三世,對餘二別故。師 子是現、威猛是未,為令知佛化緣遠故, 還引本文舉遠攝近以證四節。
[0157a26] 「以如是」下, 約序等三。初文先通指二序,故云序分通 無可表故。「眾見」下,別指別序,為生正之由,
故云眾見希有。「顒顒」者,仰也。「佛乘機」下,正宗。 三「非但」下,正明正宗為流通之本。三段既其 俱生種等,則知字字句句會會味味,世世念
念常為眾生,作一佛乘種熟脫也。
[0157b03] 此文且 從今部大判,如今釋迦說此經時,通五別 五無非因緣,即證信之因緣,發起之因緣。又 通五和合之因緣,別五次第之因緣。故從序
至正於得脫者,故云開示悟入。降此之外 餘皆種熟,故未脫者益在流通,故云遠霑妙 道,並是此經之感應。
[0157b09] 言「後五百歲」者,若準 《毘尼母論》,直列五百,云:第一百年解脫堅固, 第二百年禪定堅固,第三百年持戒堅固,第
四百年多聞堅固,第五百年布施堅固。言後 五百最後百耳。有人云:準《大集》有五五百, 第一乃至第四同前,唯第五五百云鬪諍堅
固。言後五百者,最後五百也。若單論五百, 猶在正法。雖出論文其理稍壅,然五五百 且從一往,末法之初冥利不無,且據大教
可流行時,故云五百。故序等三莫非感應。
[0157b19] 「又示教相者」,教家之相故云教相,五味分 別為顯醍醐,通論聖言被下,俱名為教。今 教別有顯實之功,故名為相。又別約三段
示醍醐相,故名為相。故於三段各簡偏小, 此且通作一種三段,讓下本迹,是故未分 二種三段。
[0157b24] 問:
[0157b24] 若爾,與向因緣三段何別?
[0157b24] 答:
[0157b25] 前直寄三時對感應人,以明種等;今委辨 所說用淺深法,故略約四教以簡三段,究 而言之,還是因緣妙三段耳。況觀心本迹咸
屬因緣,委簡教相具如《玄》文,先約相待以 判麁,次約絕待以辨妙。
[0157b29] 問:
[0157b29] 通序五義、別序 華地,此等是事,何得三段俱名示教?
[0157c01] 答:
[0157c01] 通論 皆是正說前相,別論唯問答是教,且從通說 無不表教,故文簡云非為人天作序等 也。
[0157c04] 「二乘」,三藏也。「即空」,通也。「獨菩薩」,別也。「正 直」等者,開權教也。正及流通準此可見。「螢
光」者,《大品》云:「菩薩一日行般若,如日照世 勝螢火蟲」。此斥三藏,故指燈炬以譬通教。 燈如二乘,炬如菩薩,雖同般若不無明
晦。道種智是別。如星月者,地前如星、登地 如月。故星雖有明光不及遠,令遠見故; 凡智雖照不及聖明,其心遠故;月不及日
帶教道故。亦應更明三智三諦次不次等, 以顯教相,於此非急。「楊葉」等者,《大經.嬰兒 行品》意也。今文略出人天者,然嬰兒在小
義通諸教,且從極小故指人天。但彼經喻 從頓向漸,初云不能起住來去語言,圓嬰 兒也。大字者,藏也。不知苦樂等,通也。下作
大小等別也。啼哭等,人天也。經既通以小 善為嬰兒,故圓因位亦名嬰兒。經云:「半字 者,謂九部。滿字者,謂《毘伽羅論》」,此云字本。
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本,雖是外論而無 邪法,將非菩薩之所造作,故譬衍門十二 部經。」古人唯知衍門一大,今則不然,簡共
別後唯以圓門而為滿也。依義不依語,斯 之謂矣。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上)
法華文句記卷一 (中)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0158a05] 「次示本迹者」,為二:先法,次譬。初法為五:先、 指本因所稟;次、「但佛」下,指本果所說;三、中間
行化;四、今日所說;五、未來所說。自從本因所 稟莫非真實三段,雖俱真實本不可多, 故下三文咸同一本因果真實三段教相。此中
正簡久本真實,是故云也。然以本因所稟亦 是彼佛迹說恐無窮,故但在今佛因果為 本,據理非不稟餘佛化,因緣約教既指今
佛,故明本迹。且廢於他,故指今經壽量為 釋迦本,不得更指前佛所說。前佛復有前 佛,故云無窮,唯指一佛則無斯過,降茲一 本餘皆是迹。
[0158a16] 問:
[0158a16] 恐墮無窮唯論釋迦,今欲 論諸佛展轉稟教,終有一佛在初無教,無 教為本有何無窮?若許有窮,墮無因過。
[0158a19] 答:
[0158a19] 拂迹求本,本求所說以獲實利,縱有最 初不同今初,何益行解耶?
[0158a20] 問:
[0158a20] 若許有最 初無教,何須稟今佛之教?
[0158a21] 答:
[0158a21] 無教之時則內 熏自悟,有教之日何得守迷?如百迷盲俱 不知路,一迷先達以教餘迷,餘迷守愚不 受先教,誰之過歟?且驗釋迦一化得益難
思,況復爾前益難稱紀,寧不稟教?然終成 無益之論,不可以此為窮,以無益於稟 教者故。又十方世界亦有嗅香覺觸瞪視而 得悟者,豈以聲教求其初耶?
[0158a28] 「師子奮迅未 來永永」者,奮迅具二義,左右如現前却如 未,故下疏文云「釋此句者應具二解,即現
未也」。今存後解故云未來,前存前解故云 現在。「譬大樹」者,總譬前三節為拂遊中本 迹故也。言「云云」者,以易解故不復合喻。
[0158b05] 「次示觀心相者」,先總、次別。總中有二重:一、 約修行;二、約法門。行謂所行法即所用,行 必先戒次定後慧,用必先以慧擇後方定戒,
定為戒本故戒復居後。又觀心者,如《玄》文 中,或約行相、或約法門、或從觀境,故銷文 例之亦對三分,義當觀心。次別意者,三分
各三。初戒三者:方便如序,白四如正,結竟 如流通。言前方便者,單白已前皆方便也。 定三分者:二十五方便為序,入觀坐儀為正,
行住歷緣為流通;亦可以習學為序,自行 為正,教他為流通。餘二悉爾。次更約善 入出住等,此依經列,若從三分則入序、住
正、出為流通,慧三亦爾。從文從義次第不 同,三分應云空序、中正、假為流通。言「而退」 者,經末但云「而去」,去秖是退。「但準望」等者,
盡令用四其辭則難,但令不失旨。「如共 轍鹹會」,「鹹」字恐誤,秖應單作,或恐如流入 海一同鹹味,文體語倒,故知不必皆用四
意。又觀心一文,除〈安樂行〉中修攝其心等,餘 皆義立。又本門雖本,但〈壽量〉一文正明本迹, 餘亦義立。又前迹門準部有故,是故義立。後
本門中除〈壽量〉已,理合有故是故義立。又 觀心文序及流,通準望正宗理須義立,於 正宗中唯〈安樂行〉理定須故,餘皆義立。迹門
正說既云開會,若迷觀境開權顯實,及本 門中增念佛觀增道損生,及流通中隨喜不 輕三昧所依、諸行所託,一切不成以觀心名
通,於觀等中間三即結緣,當機通用觀故, 影響發起化功。若成成分證觀,所以觀心一 文人謂最寬,於理甚要。況今大師且為成
於初心學者,始從如是以至而去,覩異文 識一觀,亦識昔經文同觀異及文觀俱異,亦 識當教文觀俱同兼等開等準例可識,是故
必須觀心以釋。又因緣釋隨其義勢,須分 今昔。
[0158c10] 先釋序中,先對辨通別,次正釋通序。 初文又二:先分二文,次正辨異。中云「通序 通諸教」者,亦可云通序通諸部,別序別一
部;亦可云通序通諸經,別序別一教。今經 部教唯在一教,故且以教對經言之。又通 序名通而體別,別序事別而義通,義通故通
有別序,體別故別在今經,故知今經通別俱 別別在佛乘,以如是等不關諸經,方可得 名正家之序。正名序家之正,故一家相承三
段可識。故釋如是竟一部炳然,不然豈有送 客之序而敘遊山,禪祖碑文而譚律頌,故須 摩頂至足皆是一身,豈以通途之言能消通
別二序?若不異者,發起徒施。於中先標離 合。云「或五六七」者,五者如文,合佛及處;六 則離佛及處;七則離我與聞。
[0158c24] 初通序元起, 由阿泥樓逗令阿難問佛,具如《止觀》第六 記。
[0158c26] 次略解五義,謂「法體」等者,略釋意顯故 先明之。下廣釋中縱有兼釋,但旁通耳。初 云「所聞之法體」者,下文四釋雖通指一部,
別在正宗、流通,亦可兼於別序,則懷疑、答 問及無量義,通名聞故。雨華動地從所表 說,通皆表聞,故始末一經為所聞體。云「聞
持和合」等者,因緣會也。通論五義無非因 緣,如前通辨四意中說。又下總結五義云 「皆因緣」也。今且從別,約時義強,獨標和合,
聞持之言唯在阿難,和合之語義通兩向,由 機會故聞持和合。「次第相生」者,且約一往, 若聞如是等及化主居初,亦可通用。
[0159a08] 次「又 如是」下,廣釋。先釋「如是」。初因緣中世界即是 歡喜,故云不諍,諸佛皆然未足別顯;若約
今經,先施次開方名不諍,事在約教故今 未論。今引諸佛以異顯同,亦世界義。「舉 時方」者,如是可信良有時方,即說如是得
益時處,方則崛山猶通於昔,時顯別味令 處非通,即生實信,方是今經為人悉也。「阿 漚」者,阿無、漚有,一切外經以二字為首,以
其所計此二為本,部內所明不出所計,故 立如是對破外人不如不是。故準下約教 外典全無,故云破惡。《百論》云:「外曰:汝指何
為善法耶?內曰:惡止善作。外曰:汝經有過 初不吉故;我經不爾,初後皆吉。內曰:凡一 切法有於三種,謂自、他、共。以汝吉法無自
等故,故我先破有無自生及他、共等。」故計 有無為自他等,名之為惡,故我經先止。
[0159a24] 若 爾,《中論》具破四句,彼何不破自然?
[0159a25] 答:
[0159a25] 計自 然者有無中攝,亦有自然有無不攝,且從 一途,故《中論》云:「從因緣生尚不可,況無因
緣?」自然易破故但況之。但四計義通,若唯 破外尚未離小,安會今經?且引論文成 破惡義。若依今經尚破兼帶之惡,何獨外 耶?
[0159b02] 第一義中且通指道邊,未分深淺,故知 凡四悉文,非不己破諸教淺深,意在且明 歡喜等四,故更須教分判異同。又釋序中
前之三悉多分約事,第一義中或已入實,或 且通方。又前三悉望圓實邊,名之為事。於 前三教或亦在理,若正宗中咸隨本文。此
四悉檀文在大論,初明說經緣起中總有 二十三。
[0159b09] 復次於中先問,有何因緣而說是 經?答中云第一義故,乃別指衍門為第一 義,因即釋出前之三悉,且指三藏論云,四
悉檀攝八萬四千法藏,故今通用,具如《玄》文 以開十門。又《淨名》前玄總有十卷,因為晉 王著《淨名疏》,別製《略玄》,乃離前玄分為三
部,別立題目,謂四教六卷,四悉兩卷,三觀兩 卷,彼兩卷中文甚委悉。
[0159b16] 言「甚廣」者,一須大師 所說,二謂所攝意多。況今經如是,須歷八 教以明四悉,方顯今經唯一如是第一義悉,
故云甚廣。又諸家異釋動即三四紙來,多在 因緣而第一義尚少,況復約教、本迹等耶?
[0159b20] 約 教中初「經稱」者,在《付法藏》中,此付法藏亦名 「付法藏經」,於中為三:初、通解;次、別責;三、「且
依」下正釋。初文又四:初、通舉三世佛經為 本;次、引昔佛八教;三、引今佛教同;四、舉今 經表異。初三世者,先舉過現例當,正用
過未例現,或正引過以準今,故指先佛八 教。言八教者,將藏等四入頓等四,則四味 中如是各異,況頓漸中祕密不定?四教通塞
一一不同,先了不同如是不一,方識《法華》 如是不異,施及開廢準例可知。一切諸佛 垂於五濁,無不皆然,故云「亦爾」。餘如《玄》
文。次「諸經」下,舉今經表異者,又二:先法,次 喻。《法華》超乎一期教表,若將今教以對昔 教,教既差別部又不同,兼但對帶、權實遠近
具知進否方曉今經,如是既然他皆準此, 安得以諸師一匙,而開於八教眾戶?攢於 古師眾釋,不出因緣一意,故云一匙。況一
兩師寧開八教?況約教等三信古今冥寞?
[0159c09] 「又 佛阿難」下,立法別責。又四:初立法通者,若二 文不異為如,二如下所詮為是,八教皆然。
次「今阿難」下,舉今經阿難以責:今經於八 為屬何耶?若非超八之如是,安為此經 之所聞?三、「不可以」下,結責,故云「不可以漸」
等,略舉漸偏,理須具明祕密、不定,及簡 頓部。諸師既不知八教異今,故二文傳 詮不如不是。四、「傳詮」下結過。「此義」等者,
勸勉也。若得今意不勞再詳,其理自審。
[0159c18] 三、 「且依」下,正釋。又三:初、約漸教者,避繁文故, 寄漸明四。次、「若頓」下,釋頓等三。三、「敷八教」
下,結責古師。初文又二:初、約傳詮相對以 釋;次、「若動」下,直約所詮觀諦以釋。於所聞 時具能所故,亦是以理結略前釋,是故四
釋皆以如為名。又前以文契理,名之曰如, 乃指所詮稱文為是;此以智如境為如,如 通二真,故前兩教俗對偏真,後之兩教俗
對中真,兩文各二隨義消之。故前約傳詮 一一文中,皆約諦與文字,故能詮既同,驗 知所詮理當,故所傳所詮皆所聞體。故初二
教皆以文字為俗、所詮為真,但有即不即 異,乃辨二教傳詮不同;後二教皆以能詮 對所詮三諦以說,亦即不即異。以四例四 亦應可見。若不爾者,豈以阿難傳佛無詮
之教?故彼文理相稱之法,是我所傳,故下方 云聞等也。言「云云」者,應更以是對向四 文,及以漸中具教多少,準前可知。次、「頓」等
三者,言頓與圓同,且從少分,以彼兼別今 且從勝,故云圓同。應更云頓中別教與漸 中別同,不云漸教有同異者,漸既離四,
舉圓即攝諸部中圓,三教即是諸部中異,故 但更對餘之三教。不定中云「更互」者,並約 漸頓四教說之,深淺相望故云前後。「祕密
不傳」者,降佛已還非所述故,尚非阿難能 受,豈弘教者所量?又阿難非不傳祕,赴機 之密非所傳耳。故祕密所用全是顯教,是
故傳祕秖名傳顯。三、「敷八教」下,結責者,《華 嚴》云「張佛教網亘法界海,漉天人魚,置涅 槃岸」,故知佛教不出於八,所詮無外故云
法界,教網既亘於法界,涅槃必遍於偏圓, 岸唯果地一如,教必權實本迹,天人機具眾 教,漉至究竟涅槃。故諸師偏釋不可獨張,
比竊讀者尚云天台唯藏等四,一何昧哉!一 何昧哉!是故須知消經方軌,頓等是此宗判 教之大綱,藏等是一家釋義之綱目,若消諸
教但用藏等,其文稍通。若釋《法華》無頓等 八,舉止失措,故又舉喻責云「接四箭」等。故 《大經》「迦葉菩薩問云:云何智者觀念念滅?佛
言:譬如四人皆善射術,聚在一處各射一 方,念言我等四箭俱射俱墮。復有人念,及其 未墮,我能一時以手接取。佛言:捷疾鬼復速
是人,如是飛行鬼、四天王、日月神、堅疾天展 轉疾前,無常過此。」今借接四以喻八教未 敢稱當,況古一兩如驢鼈耶?若深得是意
入文自融。言「云云」者,應舉八教以合譬 意,況若不識開權拂近,徒知八教經旨未 分?所以今文多不云開者,以《玄》文具故。
又開顯圓與兼帶圓,二理無殊,故云頓與 圓同等。故不定、祕密義各含四,顯之與密、定 與不定,相對論故。
[0160b11] 次約本迹者,文雖未至 證信義通,已如前說。又為五:初、通舉十方 三世;次、通舉三世;三、獨舉釋尊;四、正約傳
詮;五、更明示迹。初二既通,一本難定,故「且 約」下,唯指釋迦。次「又阿難」下,約於傳詮,師弟 相望義立本迹。「又師弟」下,顯阿難本。故五文
中正用第三、第四,顯今如是。初云「橫豎」者, 十方為橫、三世名豎。十方諸佛各自有豎, 非今文意,故「且約」下的出今佛,過去一本、餘
皆屬迹。師弟中亦指久本,餘屬迹中本迹 而已。重明者,欲述本地亦為師弟故也。故 云「非始今日」,當知空王時亦非阿難本也。
[0160b23] 次「觀心」者,前之三釋並是所觀,故云觀前也。 悉檀是前因緣,教是前約教,迹是前本迹,等 取三釋各具諸義,本雖久遠,圓頓雖實,第
一義雖理,望觀屬事故咸成境,故對三為 觀便成四釋。於中又三:初、通立觀相;次、引 文證成;三、約文顯四。初文言「即通」者,具足
應云緣生即空,即指前三皆緣生故。況前 緣生境通三諦,從即空邊且判屬通,應知 空觀通於一切。空假成別者,地前從別證
道必同,亦通亦別者,凡通聖別故也。凡通前 教、聖局證中故,空假仍通、中方別故。地前 空假通於所非及以所照,登地別在能非能
照,真實故也。此是別家對他通別,若唯別教 與前永殊。「非通非別」者,無非法界故。雙非 辨別與前復殊,此中既以因緣教迹而為
觀境,不可復以藏通觀觀,是故但寄通別 四句,寄約教義暫分別之。又為成四句,故 借別教離為兩句,故第四句即是今經之妙
觀也。次、「下文云」去,引〈譬喻品〉證成觀相。三、 「信則」下,更約觀心成因緣等,而釋經文一 心即具感應等四。信機見應者,於一心中
能信如機、覺心如應。言「淺深」者,義當判教, 信實相心不同於權,實相之深不同餘淺。 「又信」下,約觀論本,則妙教為迹、所詮為本,
見實相本即見經中師資之本,以主及伴 俱得實故。以龍陀久成,從所證為本。言「龍 陀佛」者,真諦云:「須菩提是東方青龍陀佛」。有
引《大寶積》云:「舍利弗成佛號金龍陀」,未檢。 指此則知一切聲聞咸然,故見空生、身子之 迹,則識一切聲聞之本。「又聞經」下,乃以觀
心釋成觀心,能覺之心名佛,即此覺心名 慧,亦即覺心通數具足,即此覺心與弘誓 俱,名慈心淨。「約心」下,結。
[0160c26] 次、「若釋」下,判同異。 先明去取;次「當知」下,正判。所言「他」者,即他 部也。於前四味唯除鹿苑顯露無圓。所言
「同」者,但云今圓同彼圓故,應云兼帶復成 異也。又言「異」者,彼無久本,諸經亦有體用 等本迹,名同體異,從體異邊故云異也。應
知亦可通用四釋,但知諸經無久遠本義 則可矣。「云云」者,此之四釋對於部教關涉處 多,故因緣等四望於前經,各有施開兼帶等 別,故所傳亦別。
[0161a06] 次釋「我聞」中三:初、辨互異; 次、「今例」下,準例如是;三、「大論」下,正釋。初因緣 中先明世界,初引論釋,云「耳根不壞等」者,
先舉根塵,根即清淨四大,處者塵也。非餘 闕緣故云可聞,雖復可聞須發意識,故云 「欲聞」。更藉諸緣故下,總云眾緣和合,但除 空緣也。
[0161a12] 次問答中有人不許滅後色經,唯 云名句屬於行蘊,若其全不許見,經初盡 合改聞,當知皆先眼耳所得,次方流入想
行。若使一字一、聲眼耳二識不俱,則名句文 皆不成就,和合之言不可欺也。
[0161a16] 所言「主」者, 總舉識心,即世流布,仍藉阿難願力及以如 來宿誓,滅後眾生有機,方乃能令和合成
聞,故且以我是眾緣主,眾緣和合我方能聞, 故云我聞。文舉緣具故但云聞,因緣和合 即世界也。「無學飛騰說偈」者,佛初入滅,諸
阿羅漢皆說偈云:「已度凡夫恩愛河,老病死 家已破裂,見身篋中有四蛇,今入無餘般 涅槃。」諸在林中者又說偈言:「佛已寂滅入
涅槃,諸滅結眾皆隨去,世界如是空無智, 癡瞑道增智燈滅。」於是飛騰各說偈言:「咄哉 諸有苦,輪轉如水月,不堅如芭蕉,亦如幻
影響。如來大雄猛,功德超三界,猶為無常 風,漂流而不住。」「佛話 (戶夬切) 文殊結集」者,《大論》 云:「文殊結集諸大乘經,亦皆先稱如是等五」,
經論二文並生戀慕之善。諸阿羅漢戀慕之 極,故皆隨去。佛指闊二寸。三疑者,前眾疑已 下文是。若此三,佛皆應自說,並不合云聞,
是故云「聞三疑皆遣」,遣疑即破惡故也。「第 一義中無我無聞」者,如陳如云第一義諦 無聲字等。「古來」下,通斥舊也。於因緣中前
三尚自不周,況第一義、況約教等三耶?「凡夫 三種我」者,見我即利使中我。「慢我」者,雖通 一切利鈍凡夫,然諸凡夫皆於己身以立宰
主,雖非外計並屬見思。若學人所伏唯屬 鈍使,雖無見我思惟未盡,故云二種。「世名 我」者,世流布一凡聖共有,但聖無前二,今亦
不暇辨見修相,付在餘文。「十住婆沙四句 稱我」者,即有等四句,故彼第一卷〈地相品〉「問 云:云何為無我?」而說偈言,總有八行半偈,
最後云「是故我非我,亦我亦無我,非我非無 我,我所非我所,亦我亦我所,非我非我所,是 皆為邪論」,故離四句方名無我。今但云無
我乃是即我無我,不云析破故在通教。
[0161b20] 問: 論釋別地:何判屬通?
[0161b21] 答:
[0161b21] 登地已去諸觀具足, 但云即空義在通攝,況復地前義當通教。
[0161b23] 引大經者,經云:「阿難多聞士自然能解了, 是常與無常」,常無常義同我無我故也。不 二登地雙照地前,照與分別名異義同,圓
教極故義兼權實以勝攝劣,故望一代,五 味既別所聞不同。「正法念中三阿難」者,與《集 法傳》三人大同。
[0161b28] 問:
[0161b28] 《正法念》與《阿含》二經並小, 如何證四以傳四教?
[0161b29] 答:
[0161b29] 小中一人既分四種, 今演小令大、以大擬小,何不傳四?況復名 通義圓,於理無失。小在三藏,通乘共故亦 名為雜,況通菩薩利鈍復雜?
[0161c03] 「云云」者,一人四 德以用對教及開顯等,義如常說。
[0161c04] 「空王」等者, 於佛亦是迹中本迹,若於阿難或未是實 本,主尚晦迹、弟子未彰,故亦不云空王劫
數。言「云云」者,應具對上因緣等四以明我 觀,亦應須寄因緣等四辨次不次,此文已 當約教觀心,心境相對因緣觀也。真妙望餘,
本迹觀也。以心觀心,觀心觀也。
[0161c10] 釋聞因緣 不分四悉,但通結云因緣。若欲分者,初是 世界,「舊解」下為人,「報恩」下對治,「此文」下第一
義。初問,次「大論」下答。中言「集法」者,然結集 之言通有三處:謂一千、七百、五百。一千正當 最初結集。七百即是佛滅百年,因於跋闍擅
行十事,舍那迦那白於七百,七百乃往毘 舍離國,重結毘尼舉跋闍過。言五百者,四 百年後,因迦昵吒王請僧供養論道不同,
因此五百往王舍城更集三藏。今此從初, 廣如諸文。展轉從他,自他別故,聞不聞異。 未聞者樂欲,已得聞者生喜,並世界也。三
昧是善及能聞力,新舊兩聞因聞善生。言佛 覺者,秖是佛加,覺力如佛,故名佛覺三昧。 已證非從佛聞,故云自能,用本願力為持
佛法生後代善,故舊解理當判屬為人。「報 恩經」者,第六佛求其為侍者,許已,仍求四 願:一、不受故衣;二、不受別請;三、不同諸
比丘,須見即見;四、二十年中佛所說法重為 我說。佛粗示言端阿難皆解,智速根利強 持力故。又「密說」者,辨異覺力及重說故,己
知他不知,名之為密。又《大經》「佛告文殊:阿 難事佛二十年,具足八種不可思議。一、不 受別請;二、不受故衣;三、不非時見佛;四、
見一切女人不生欲心;五、持一切法不曾 再問,唯除問於釋種被殺;六、知佛所入定; 七、知至佛所者受益不同;八、悉能了知佛
祕密法。」「胎經」者,舉初況後也。胎相尚聞況 後諸經?「面如淨滿月」者,出《育王經》,此中亦 用前之四名,及《大經》四句。然《大經》顯圓,今
乃義開豎約四教,隨名便故不復次第,亦 應具消四聞所以令順教意。本迹末「云云」 者:一、本事高難量;二、本理深難思;三、本迹
化莫測,具如釋如是中,觀心中不聞。「不聞」 下「云云」者,應具用上四,且對次第分屬四 人,具如昔經我聞故也。若依今文,用妙觀
故。「妙觀」下注「云云」者,開麁顯妙以明絕待。
[0162a18] 次釋「一時」。初引肇意者,「啟」初開也。「運」合宜 也。「嘉」善也。佛化大運必稱物機,故云善會。
稱機秖是因緣和合,稱機歡喜故云世界。 此中世界即屬此經,不同餘文異餘時故。 引《大論》文明生世善、治世惡。明二悉者,
寄示相耳。復是論中釋一時文,故且引之。 然此直云時,彼方兩解,若云迦羅即是實 時,若云三摩耶即是假時。《論》「問:天竺釋時 凡幾種?答:凡有兩稱
(別者如向) 迦羅二字以淺易 故,三摩耶三字重難說故,若除邪見不說 二字,即是假時。若內弟子依時食護明相,
即用實時。」當知秖是一時二別,故聲難易耳。 是故外人計時為實,而說偈云:「時來眾生 熟,時去則催促,時能覺悟人,是故時為因。」
故須破邪說三摩耶。故今文中以實時示 內生善,假時破外斷惡。「第一義」下「云云」 者,道合之言正當嘉會,所發善根言通意別,
須約教味以判偏圓,則四味三教權人理 等,雖有道合仍須開顯,故下約教仍存四 別,此下中等亦如《大經》四因緣智,今經之言
亦略開等,本時自行唯與圓合,化他不定亦 有八教。
[0162b10] 言「前諸」者,指向四教皆在迹中。
[0162b10] 觀 心下應注「云云」,文無者闕。此之麁妙各有 觀與境合,名為一時。相即觀者,今經觀也。 若將此觀約前三文,例說可知。
[0162b13] 次釋「佛」字。 因緣中亦秖應釋覺,而但云時處等者,明 覺之感應時及處耳。非其時處不感佛興, 時處異故當世界也。劫初劫盡是極長極短
極苦極樂之時,餘三天下富壽無我,非感佛 緣,多病是減極,三小災起謂刀、疾、飢,疾居 其中故略云病。《俱舍》云:「刀、疾、飢如次,七日
月年止,長壽時樂重舉劫初,短壽時苦重 舉劫盡」。「東天下」去,舉不興處也。並由壽定 樂定、保樂保常,不成機緣故不感佛。此
仍且約人中處耳。若論天上,小乘亦有得 小果者,如梵王得三果等。若准《華嚴》,四天 王及化樂天并無色處並不感佛;餘經非無,
但除難處。言「富壽」者,東名勝,身勝南洲,故 富壽亦爾。西名牛貨,以牛為貨,故云多牛 羊也。北名俱盧,此云勝處,亦云勝生,於四
洲中有情處貨皆最勝故。南名贍部,從樹 為名,於南洲中但舉初後中間亦有六四 二萬,且云八萬是減初也。百年是方極,故
後減之。初則彌勒也,今減方極則釋迦也。「未 見果」等,明感佛緣,雖略云地亦應云時。「離 車」等者,《大經》二十六云:「佛為離車說不放
逸。離車云:我等自知是放逸人。何以故?若 不放逸,如來世尊應生我國,何故棄我出 摩竭提?時婆羅門子名曰無勝,語離車言:
頻婆大王已獲大利,佛出其國,猶如大池 生大蓮華,華雖在水水不能染。佛亦如是, 雖生彼國,世法不染。汝迷五欲不知親 近,名放逸人,非佛出彼名為放逸
(無勝者阿逸多) 。 汝耽五欲,縱生汝國,汝亦不見。」故此時處 亦據多分,舍衛三億非關苦樂。「摩竭提」者, 此云不害,劫初已來無刑殺故;至阿闍世
截指為刑,後自齧指痛,復息此刑。佛當生 其地故吉兆預彰,所以先置不害之名。「日若 不出」等者,《大論》文也。日喻佛興,池喻摩竭,
華喻物機。佛若不出,已未二善皆悉不成。 未者下種,已者熟脫,然合喻中且約世間有 漏善法,故舉剎利等況出世善,故輕繫地
獄尚因佛出,乃有一念厭惡之因,後方得 離,況復人天?故論云:「若持五戒,釋迦文佛 在汝家中」。四姓舉二且從勝說。對治中斷
有頂種,即斷三界惡故,故名破惡。
[0162c25] 問:
[0162c25] 為人 但至有頂,對治何故破三界惡?
[0162c26] 答:
[0162c26] 真諦事 理,於中道理,俱名為事。若前二教,不得用 此以為破惡,以讓理故;今此圓教,故得用 之。
[0162c29] 言「三乘」者,即攝三教,以菩薩乘攝別 教故。言「餘不能感」者,約八相化,必出世機 方能感佛,示九道身雖是感佛,不名佛
化,故非感佛。「善斷」之言在無漏智,「種」謂能 生,垂盡非想復墮三惡,名為還生;一去不 來故名為永。第一義中既云法性,煩惱即
菩提,故云無動。生死即涅槃,故云無出。佛 無苦集已住法性,雖無動出,不動而動, 動法性山示斷生因,故名為動;不出而出,
出生死海化九道生,故名為出。此前皆謂 實動實出,至此方知非生而生、無動而動,則 前二教及別地前但屬三悉,引入今經第一 義故。
[0163a12] 約教中,先釋,次「故經云」下引證。前明 因緣說感應相,今既約教,約四極果初成之 相故並云覺。又自覺覺滿則據於初,覺他
通於初後。西云佛陀,此云覺者知者,對迷 名知、對愚說覺,名同對別並屬自覺;故約 四諦,即以自覺而能覺他,故云亦也。「總相
別相」者,總謂無非無常,別即觀四念處,謂 三界繫及四聖諦,此別莫不皆觀無常。「老 比丘」者,從後異故,以通教佛亦可云老,而
云帶者辨異前教,如《阿含》云「佛臨涅槃,如 老比丘詣純陀舍」。「三十四心」者,八忍、八智斷 見,九無礙、九解脫斷思,斷伏不同,具如《止
觀》第三、第六記,具在《婆沙》、《俱舍》及諸《阿含》。此 教求作餘釋,不得一念相應斷餘殘習,作 三十四心釋終無其理,具如《大品》第十地。
「別佛」具如《瓔珞》及諸大乘五十二位初地斷 無明者是。「圓佛」具如《華嚴》初住斷無明者 是。然小乘中立二無知,染污無知無明為
體,不染無知劣慧為體,謂味勢熟德數時量 耳。然四佛皆云自覺覺他者,秖是當教自行 滿位,覺智不同化境寬狹,是則遍搜大小乘
教,唯有此四成道之相,具如《玄》文因果兩妙。 他釋但有自覺等三,既無四教各具三義, 如何分別大小教主?與而言之不出二教。
若云坐蓮華藏,或云三世諸佛,皆色究竟 成無上道,並別佛相。若隱前三相從勝而 說,非謂太虛名為圓佛。別佛既云單論,即
是隱前二相,如目連不窮其聲等。若《法華》 已前三佛離明,隔偏小故,來至此經從劣 辨勝即三而一,他迷一家所明四佛者,以
棄舊譯經論故也。如四階成道,三乘共位, 瓔珞賢聖,華嚴融門,此四成道不可孱齊。 以由設迹不同隱實覆本,故開權顯本
方知不殊。又諸教中各有五人說經,如《大 論》云:「佛及聲聞天仙化人」,及《華嚴》中加諸菩 薩。又有眾生器世,而皆以佛為教主也。然
準《大論》下四印定,即名佛說。又《華嚴》中剎 說塵說,菩薩被加亦無印述,餘三佛力通得 名經,故《大論》中所破并能通具四教。若得
實意,方知四佛體同用殊。講《華嚴》者,皆云 我佛。讀《唯識》者,不許他經,故至今經乃 知指昔,唯佛究盡斯言有在。次引經者,《像
法決疑》中通佛云大身小身者,以云帶老 比丘故。
[0163b26] 約本迹中初寄本中體用,故云本 一迹三。「中間」下,次明迹中應化勝劣。他受用 報皆在迹也,但生滅之言多在應化,唯本地
四佛皆本者。準例而言,則迹中體用俱迹,本 地體用俱本,具如《玄》文本因果妙等料簡中 說。
[0163c02] 觀心中覺秖是智,六即判之。有本無「云云」 者,或是脫落。應先辨藏通至別圓中,方乃 得云偏圓二覺,然次第中亦可攝得藏通
二佛,或略之耳。若望前三境智,因緣佛也。 藏等四觀,四教佛也。中望空假,本迹佛也。己 心即是觀心佛也。
[0163c07] 次釋「住」中全用《大論》,恐 他不曉,故初標云能住所住,若但身土但成 世界,心法相依方成三悉。他人唯許身依
於土,乃成佛心無所依法。忍土者,《悲華》第 五云:「何因緣故名曰娑婆?是諸眾生忍受三 毒及諸煩惱故也。」能所異故名為世界。故《大
論》云:「住者四儀住世 (今文世界) 」。復有三種:一者 天住,謂欲天,今云十善;二者梵住,即色天, 今云四禪,但名異耳 (今文為人)
;三者淨住,即三果 已去,今云三三昧者。論云:「入三三昧即得 初果」。三三昧為對治者,以為三明近對治
門,具如《止觀》第七記。《論》又云:「布施持戒善心 為天住,四無量心為梵住, (前從果、此修因) 三三昧為
聖住,聖住秖是淨住耳。」論又有四住,天、梵、聖、 佛。更加佛住,即今文中《首楞嚴》是,故今四住 收論文盡。若以教收,四教並有前四悉義,
四佛並為第一義天;但前二佛不得云用 《首楞嚴》耳。
[0163c24] 問:
[0163c24] 若爾,今釋佛住,何以三悉但 約欲色及以三果,能住所住俱非佛耶?
[0163c25] 答:
[0163c25] 一 從通以趣別,二將勝以攝劣。言從通者, 從廣之狹。言從勝者,佛依王城必攝欲 色及以三果。有人斥云:今釋住王城,何以
引於天梵等住?此人不曾讀《大智論》,此是 彼論釋住正文。論具二意如向所述,若秖 以色身住土以釋住名,則大菩薩神無方
所,便無所住,況復佛耶?故《普賢觀》常寂光 土是佛住處,豈王城耶?故下約教皆以涅槃 而為所住,次約教中涅槃皆是所住之法,並 約第一義也。
[0164a06] 釋前二佛皆云有餘無餘者, 巧拙雖殊所滅不異,後兩祕藏證道亦一。「前 三佛」下判麁妙者,別教證道雖妙,從教道
故判麁。言「能所」者,若約理判如向所說, 若約事判秖是依正他受用土,故判為麁。若 約中理,雖俱祕藏亦是從教。今經是圓復
須開顯,故名妙住。本迹中言「三藏佛應涅 槃」者,應字平聲,若據灰斷即應入滅,入滅 本也。由慈悲故所以住世,秖名住世以為
垂迹,此佛報生無別理本,通佛扶習此從 因說,以六七地入空為本,以誓扶習利 他為迹,果同三藏故從因說。別圓同云「熏
法性」者,教證小殊,然皆因時起四弘誓冥 熏法性,但明法性即離不同,智斷雖殊法 性無別。「當知」下,總判前文以明本迹。本迹
莫不皆由慈悲,前四俱迹故須更云本佛 住也。「以慈悲」下,判既開迹已豈別有本。
[0164a22] 次約 觀中以智為佛,智住無常及空假中,前直 相對故四觀不同。次約住意,故云「以無住 法住於境中」,故無住之言通於四教。麁智
謂住,於理實無,若在圓中便成絕待。「王城」 者,準《西域記》,此城崇山四周以為外郭,東 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里,子城三十里,宮
城北門是調達放醉象處,東北是身子逢馬 勝得初果處,東北十四五里至鷲峯山,是 說《法華》等經處。斑足緣亦出《仁王》,論中又
有異釋。論「問:如王舍城,迦毘羅、波羅奈並 有王舍,何故此城獨得名耶?答:有人云,是 摩伽陀國王子一頭兩面四臂,時人以為不
祥,裂其身首棄之曠野。有羅剎女名曰闍 羅,拾取合之而乳養之。後大成人能兼諸 國,乃取諸王八萬人 (下去同今疏文) 。」《楞伽》又云:「昔
有王遊獵,馬驚入險乃絕居人,共 牸 師子 居而行醜行,生息長大名曰斑足,後紹王 位領七億眾,食肉餘習非肉不餐,後乃食
人,所生皆是羅剎。」餘與今文大同。四非常 偈者,秖是四無常偈,具如《止觀》第七卷記。 言「得空平等」即是初地者,彼既共教,小即
初果,大即乾慧或在見地,別即歡喜,與《大 經》梵行意同。
[0164b16] 若爾,何故聞無常而悟大耶?
[0164b17] 答:
[0164b17] 已聞般若復聞非常,恐其吝國,正助合 行因得大益。
[0164b18] 此約斑足緣異故屬世界。千 王取血等,雖失小國迭知大國,生善屬為 人也。百姓排舍以免燒惡,即對治也。斑足
得道,第一義也。注「云云」者,《大論》與諸經所 出既多不可盡具,雖多不出四悉,約教中 四見,然辨土橫豎具在《淨名疏》,即如下文
純諸菩薩等。「例知」者,以娑羅例王城也。本 迹、觀心在後者,後與山文合明觀心,後文 仍略俱不出本迹;若例上,下應云本住王
三昧三德之城,迹居忍土之王城耳。「梁武」等 者,字應作睢,其鳥似鷹,云似鴟者,或恐 誤。樂而不淫哀而不傷,雌雄各居欲交俱鳴,
交已各去故以之類皇妃也。《詩》云:「關關睢 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 逑 。」今江東人 呼為鶚,好在江洲。梁武意謂睢形近鷲,故
引之耳。此屬世界也。又解「山峯」下,為人,覩 者生悅故也。又云去對治,能藏惡故亦當 治惡。又解去第一義,三乘聖居是第一義。次
辨五峯及後問答,但是第一義中釋疑及 分別山相,非四悉攝。又《增一》三十一云:「佛 在靈鷲告諸比丘,久遠同名靈鷲,更有別
名,汝等知不?亦名廣普山、負重山、仙人窟山, 恒有羅漢菩薩得道,及神通諸仙所居,有 五百辟支佛住。如來欲下,先令淨居天子來
此告令,令此土淨。却後二年佛現此間,支 佛聞已燒身入滅。何以故?世無二佛、國無 二王,一佛境界無二尊號。」此山高下亦復不
等。四十七云:「俱留孫佛四日四夜行至山 頂,那舍佛三日三夜,迦葉佛二日二夜,釋迦 牟尼須臾至頂,並以羅閱祇人行也。時漸
末,山漸下故。」文闕本迹,應云本住三德大 涅槃山,迹居靈鷲。又本迹各有靈鷲,〈壽量〉 云:「常在靈鷲山」,本也。
[0164c21] 約觀中,先解王舍中 初立觀境,言「心王造舍」者,識陰為王,造業 諸心必有心所,今欲消王,且以善惡心王
以對無記之舍,故云王造。「若析」下,四觀,此 示觀解異於他經,應如《止觀》十乘十境,下 去皆爾,故注「云云」。後兩重云「若觀」,即後二教
觀也。亦須分別相別不同,具如《止觀》,不可 即具。約山作觀亦先立觀境,正當觀陰,具 如《止觀》第五去文。別圓觀中既云山即法性,
正因法身餘之二德準諸文說,故知此觀 不同他見。所以又約山為觀者,山城雖殊 同是依報,是故約之以觀正報。又諸觀境不 出五陰,今此山等約陰便故,以諸文中直
云境智。「自住其中」等者,以《大經》及此經意 共為自他,定慧力莊嚴即自住其中,以此 度眾生即安置諸子。「云云」者,亦應於此以
辨二觀同異之相,方便正修簡境及心,并 對前二以辨權實等,乃至四觀亦須開顯 等也。
[0165a10] 次釋「中」字,既在山城之中,因緣等四 具如彼釋,今但消「中」字義耳。欲更說之,先 約所表以具四悉:常好中道,赴欲也;升中
天、中日降,為人也;中夜滅,對治也;說中道, 第一義也。諸教皆有中道,但有有體無體之 殊。本迹者,觀圓理本中也,示離斷常迹中
也。今經是開顯之中,若約觀者,即空即中, 具二中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中)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下)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0165a24] 釋列眾中,初辨次第。言「多爾」者,亦有經中 菩薩後列,各有所表。如《華嚴經》不列聲聞, 純無雜故。舊解者多是光宅,與《大論》意同
故無別破,但總結云似兩解耳。注「云云」 者,事似因緣須具四悉,義似約教復須 論八。事即身也,故云親疎,義即諦理,故云
涅槃等,形服異故即世界。親者生善,疎者破 惡,不親不疎即第一義。於有義中既以三 諦,以諦對教則四可識,於藏等四辨漸等
四,其義可知。又兩二義並欣涅槃,及四菩 薩並不欣不著故皆居中,唯詣實理兼能 利人,故居中求宗超彼凡聖。若以入中
為菩薩,即指別教地上、圓教始終。注家云: 聲聞學疎敦之於內,菩薩道親忘之於外,此 但得事而失義,似迹而迷本。況復觀心、因
緣耶?約本迹中,此經列眾超出群經,故人天 二乘能引之人本非下地,所引之眾堪通別 記,語通意兼,故云內祕。皆大薩埵,既能迹引
二邊判非凡小,故云薩埵。菩薩濫本故且 不論,應知亦且約體用論也。觀解後「云云」 者,亦應更約因緣明觀諸教開顯及本迹 觀。
[0165b16] 釋列聲聞,準《法華論》以八義故,先列 聲聞:一、為顯親聞後不謗故;二、攝不定性 迴心入大故;三、除尊貴慢非究竟故;四、常
隨佛故;五、形儀同故;六、令內眷捨欲故;七、 令菩薩敬故;八、令眾生信故。然《論》中八義 唯第二一半獨屬今經,以不定性此土得
故,仍少一半,若定性者彼土得故、未來得 故;餘之七義論眾前後,通諸經故。以第二 義入餘七中,使七一一皆有第二,方令八
義全在今經。若依今意更有三義:欲別記 故、別開權故、先顯本故,故令餘義永殊昔 教。故論文意諸經多爾,所以通釋。今使諸教
雖共復殊,方等先列,以四義故:欲斥奪故、 欲密引故、令體信故,令味變故。般若亦 四:欲洮汰故、欲委業故、密引進故、成熟
酥故。故知《論》文通前二味,如向各四,又異 前後。《論》又云:先僧次尼亦有八義:一、男尊女 卑;二、入道先後;三、師弟不同;四、傳法能不;
五、結集進退;六、同住得不;七、多少推讓;八、得 歎有無。此八全通前之三味,多在酪教。若 準同是聲聞,仍少第二意也。於今別中唯
除委業,準義仍有,以同比丘聞轉教故 也。故委業時非全無分,自餘諸義並同比 丘,於五味中漸教當眾其義不異。
[0165c10] 次出舊 解,云大小名聞者,意云:名即己名、聞即他 聞,所以名大故聞大、名小故聞小。今但依文
故,破其無據。言「依文」者,但約所列多少以 明所識多少。前列萬二千,又云眾所知識; 後云二千,又無知識,縱以名聞用釋知識,
後文全無,何小之有?況復大小一向無憑。初 釋類中先通釋五字,次「釋論」下別釋四義,比 丘合故。初通釋中五字通收諸有德者,所與
之徒既標於大,豈唯異於下眾而已。於比 丘中其例復多,四門三脫析體通智辨空之 例,秖得且云高譽德行,何可具論?今云如
貴類之班輩也。次別釋四義者,初「釋論」下別 釋「與」字,初文即因緣釋。若於此七為四悉 者,時處世界,戒是為人,心見對治,道脫第一
義。若準前三,在昔教者則七義唯三,道脫 等俱屬對治意也。圓教七一俱屬圓四,約 教雖別究竟唯圓,雖七而同故七名一,一
即共也。四教不同通在五味,具如諸經不 可遍述,且準歎德在三藏教者,同感佛 時、同鹿苑處、同別脫戒、同一切智心、同無
漏正見、同三十七道、同有餘脫、為同聞人, 入通序時已得記者,全成圓人七一故也。 同妙感應時、同見妙依處、同得究竟戒、同
證種智心、同無作正見、同圓實道品、同不 思議脫,得授記已即同菩薩,安得復以聲 聞歎德?豈結集者謬抑德耶?故知在四味
時隨味而變,經家從本列在聲聞,故依本 歎。若不仍本,焉知聲聞有權有實,實者得 記知有所從,聞《法華》時大小別故,故約教
判須通始終,故三教七,或本是三,或是轉 入。初約三藏一七一者,生滅同故。通教二 者,分利鈍故,利兼圓別,應云三七,且通
總說同為一例。別云為無量者,自行化他 橫豎皆四門,門門四悉入者不同。圓教一者, 發心畢竟二不別故。說者應於四教細明,
乃至教味先判後開。「若未」下一句約本迹釋, 亦約體用論本迹耳。別無聲聞,但云藏、 通,若通含別亦可論之,是則略也。又時處
二事且約教論,故云三藏中時處且一;若從 元初得道時處,或多人共處,略如今文;或多 人多處,或一人多處,如《阿含》中多時處也。
[0166a22] 問:
[0166a23] 至此那得二種聲聞?
[0166a23] 答:
[0166a23] 亦從初說,具如《玄》 文,廣歷諸味難轉易轉。又有不歷析法元 是通人 (云云) 。
[0166a25] 「直明兩意」下,欲明開顯,先更辨 異。所言異者,且置七同,更於藏通七中辨 異,則三異四同。何者?時處等四不可不同,
如所會、所依、所稟、所證;若心等三,安能不別? 別修、別見、別行故也。此仍一往,亦可戒法從 別各各得故,解脫從人各各證故,是則五別
二同。又若從人亦可俱別,今釋共義不合 論之。義分三四乃成旁耳,是故且從七 同以說,別教同異準說可知。次「若至」下正
明開顯。「法華論」者,明被開者有權有實,未 開具四、開已唯一,今加佛道據新入者。《論》 中四者,決定、增上、退大、應化。《論》自釋云:「後二
與記,前兩不記,根鈍未熟故」。且約此會,即 經中云「生滅度想」,決定性也。若彼得聞、《論》 中未說,天親豈可迷經文耶?經云:「而於彼
土得聞是經」,《論》且一往據現說耳。是故今 師但除上慢,即五千起去者是。雖從座去 仍判於涅槃中。若四依邊得聞,故上慢者
亦非不聞,已聞略開及在後故,但不可 云此會得記,種、熟、脫三始終無廢,故準今 文,遠近相望四種俱得。今云「住果」,兼於決
定及退菩提,住果變異故分二教,是故二種 總立住果。又「佛道」者,準經義立。若爾。佛道 應化各有別圓。
[0166b19] 問:
[0166b19] 應化與佛道何別?
[0166b19] 答:
[0166b19] 應 化約垂迹全語舊聖,佛道約利他語新記 者。又應化從身,佛道從說,佛道有令他之 言,且云利他,應化有發起之義,且云垂迹。
既以聲聞為名,在昔則無應化佛道之稱, 在今則無住果決定之名。增上慢中豈無應 化?四攝同事安隔此耶?況復《論》中決定上慢
同云未熟,不可上慢亦根敗也。他云:未者 不也。應人未死名為不死,下種未生名為 不生,故上慢、決定二俱可發,是決定義。又此
中引論似本迹釋,應化本也,餘三迹也。化 為餘三無異途也,唯闕觀心,即前兩教七 一境也,後二教七一觀也。又時處,戒境也。心 見,等觀也。
[0166c03] 「聲聞義浩然」者,貴人、非論。然用 教者云大乘聲聞,未為通曉,今云應化從 本以說,據眾全在小乘中也。言「浩然」者,
藏通八門門門四種,門門各有佛道應化, 迹在前教復同前數,據本復應地住地住 及行向地,上慢所濫復同前數,他無約教 今昔本迹權實開合等釋,但云住果及方便
等,是故貴云以證涅槃者。言「云云」者,具如 向辨。
[0166c11] 釋「大」者前,以「共」釋「與」。阿難共彼萬二 千者,非直共人應共人七,七中並大故云 與大。與既四釋不同,大義理須準彼。又前
與字義兼時等,今釋大字,唯在具七之人 復兼多勝。又釋與字義兼能所,今釋大字 唯在於所,此從阿難指他為大,此中初引 論文,《大品》在小,心未轉故。
[0166c17] 次今師意,亦具 三文,以一一文皆兼《論》中三義故也。以此 三義通兼四悉,大即世界,多即為人、對治,
勝即第一義也。應具明三念與外人異,及 以三念對大多勝之所以也。還將三念以 對四悉,具如《止觀》第十記。「四韋陀」者,如下 第五經疏及《止觀》第十記。
[0166c23] 次約教中牒前初 釋判屬三藏,準前文故但云所敬等前。從 「今明」下應義通偏圓,以前文中且對外釋,
故云三藏。次「大者」下約後三教,初明多義, 但是約事,後三不可更加其數,但約所知 以釋其多,故前通釋大、多、勝三各具三義,
故此後後漸優於前。約別圓者,昔則從初、 今從得記,別存教道。言「大力羅漢」者,羅漢 中大,即無疑解脫也。
[0167a02] 次本迹中初述本三,次 「迹來」下述迹中三:初明本大,次「本得」下明 本勝,次「先已」下明本多。「咨嗟」者,謀事也。謀
而方嗟,非輒爾故。言「勝幢」者,借《大品》文。言 「超諸外道」者,準理應云超諸偏小,但所 超雖近、能超則遠,於理亦成。次迹中初示
愛見即在乳味,故此五味通萬二千,若權 若實皆經歷故,今從權者故云迹也。「久矣」 下「云云」者,各有久本,隨本長短中間設化, 今日亦在釋尊諸味。
[0167a11] 觀心中先直對三,次 雖約中具大、多、勝,亦應更約空、假各三。 言「一心一切心」者,心境俱心各攝一切,一
切不出三千故也。具如《止觀》第五文。若非 三千攝則不遍,若非圓心不攝三千,故三 千總別咸空、假、中。一文既然,他皆準此,故向 五味義通上下,文寄此中。
[0167a17] 釋比丘,引肇公 者,在《淨名疏》,什及四子並在偽秦,故曰秦 言。肇有四義:一、淨命乞士,二、破煩惱,三、能
持戒,四、怖魔。什公分之,一始三終。具二魔 怖者,終中前二為怖魔因。引論者闕能持 戒,破惡秖是破煩惱耳,故但三義而次第不
同。及通初心令魔怖等,故破惡之言且 在身口非不斷惑。既並在初,令什義壞, 豈以持戒破惑必在於終?又復肇公但翻 其名而云名含,不云初後,今之學者安令
魔怖耶?「五繫」者,具如《止觀》第五記。「一田」等 者,田即農也。應云在家四種如法,更加工 也。「涅槃寶梁」下,明經義略,雖復不具三義
四義,破惡為本。今明此三義應通初後者, 義當約教兼斥肇什,今非但以《論》文通 後,復通諸教,況《論》但成因緣一釋。若於此
中立四悉者,怖魔即世界,乞士即為人,破 惡即對治,出界即第一義。「依經家」等者,義必 通初、證信必後,向釋乞士中以「求」釋「乞」,乃
以離邪歷境求定等為三藏教者,未能 於境即理故也。故至通教方云求真破障 理等也。別教言八魔十魔者,破惡既深釋 魔須遠,具如《止觀》第八記。圓教中非不破
八破十,但以實相為正、破惡屬旁,怖魔亦 然。本迹中此諸比丘深淺莫測,故未可定 判其位。「迹示五味」者,若不約五味,非今經
比丘。「桎梏」者,上質音,足械也。下古沃反,手械 也。二諦如桎梏,大慧如解縛,運念為無住, 望境為無著,故不著境智出二死家,乞士
怖魔準釋可見。「云云」者,中觀既然,空、假及以 次不次等對教可見。
[0167b18] 「眾者」,以一萬二千事 法和故。若作四悉者,初是世界眾和合故; 「佛常」下為人,生物善故;「釋論」下對治,簡惡
人故;「此中」下第一義,在真實故。言「事和」等 者,僧界法等俱屬事故。「法和」者,如前七共 同真理故。「九十人三明」者,《中含》二十九文
同「舍利子問佛,五百比丘中幾三明?幾俱解 脫?幾慧解脫?」佛答如文。「三明」者,即無疑解 脫,具如《止觀》第七記。「淨命」具如《止觀》第四記。
「五方便」者,四念處及四善根,五停非正觀法 故。「苦法忍」去者,世第一後有十六剎那,第一 心去即名真實。「偏圓五味」者,五味不出偏
圓,偏圓不出四教。言「今正是等」者,當證信 時已獲記故。「引諸眾生」下「云云」者,具如《玄》 文七二諦中委約五味,以明教意出其相 狀。
[0167c04] 次約觀中云「若異」等者,以依今經成 觀法故,若不依中道慧命觀行,故名破十 戒僧,不解究竟波羅蜜相,一心十戒詮量之
律,名愚癡僧。五品六根名慚愧僧。初住已 去名真實僧。亦合注「云云」,歷前二諦十戒 等及約四教,遍作觀相。
[0167c09] 二明數中直爾舉 數,即是因緣,亦可於中義立四悉:數異,世 界也;聞數生善,即為人也;破惡入真,準例可
見。不論約教者,教別數同故無異釋,若隨 數生解即是教殊。
[0167c13] 問:
[0167c13] 凡諸列眾及得道者,何 故其數必全無缺耶?
[0167c14] 答:
[0167c14] 《大論》釋大數五千分 中云:「若過若減皆存大數」。
[0167c15] 本迹中云「本是」等 者。
[0167c16] 問:
[0167c16] 凡言迹者,皆先有本,豈萬二千元皆 是大權?若爾,則唯有能引而無所引。
[0167c17] 答:
[0167c17] 理 實如然,但欲均用四義故云皆有,然本不 同事須分別。若已入圓位,能引之人成於 發起、影響二眾,灼然本是菩薩,降斯已外曾
發大心,亦名菩薩。元住小者,則是大經未 曾發心,尚名菩薩,此中具有退大、應化及元 住小,退大住小得記之後並堪為同聞。
[0167c23] 問:
[0167c23] 三 周授記人數不多,其不在會令為轉說,此 等又非同聞眾限,何故此中云萬二千?
[0167c25] 答:
[0167c25] 三 周之中正數雖少,如舍利弗得記之時,四眾 八部即其流也。故三周中亦有應化與實行 者同時得記。故《論》中云:「退大、應化二種與
記」,即其意也。如菩薩眾但列八萬,分別功 德記數蓋多,故知大小二眾列同聞眾,不可 望得記者也。
[0168a02] 約觀中界入一一各十界者, 正當妙境,諸文但寄能觀觀耳。山城雖約 陰為所觀,亦未結成不思議境。又將數入
理數即成境,境觀相對俱名法門。又境據 假邊且存其數,空中尚無其數安有?然必約 假以立空中,觀亦如是。
[0168a07] 明位中亦從初說 猶名羅漢,準後皆成大菩薩也。即約教中 圓位人也。於中先翻名者義當因緣,次攬
因緣以成初教。初因緣中初明有翻中,《阿 跋經》能所雙標,應謂能應之智,真即所應之 理,以智應理之人故云應真。次《瑞應經》雖
似雙標,意指能證,真是所證,證真之人故 曰真人,三義如後釋。次無翻中三,初從果 釋,「或言」下從因,三,「若論」下判名所從。初云
「後世田」者,世秖是有,具如《止觀》第六記。「九 十八使」者,八十八上加十思惟。若作四悉 者,初明有翻,即世界也;於無翻中,通因是
為人,所從是對治,從果是第一義。
[0168a19] 約教中 言「不賊」者,猶從二乘得名故也。若於圓 別尚名為賊,是故須殺。「不生於生」者,取 無為證生於界外,不生是生故不令生。供
彼所應名為供應,如《阿含》中佛至阿蘭若 語比丘等,具如《止觀》第四記。復應更分前 之兩教能殺法異,後之二教不賊亦殊。「皆歎
初地初住德」者,前有翻家以三為名,次無 翻家以三為義,義即是德,故約教中以三 為德;若準入位不定,具足應云地住已上 降佛已還,即約別圓歎本據復。
[0168a29] 次約本迹 中二重,初約小三義,次約大三德。前寄迹 名以申本迹,次約本名以通至迹,欲明名 通義別故也。若約體用釋者,前釋從用以
明體,後釋從體以立用。又前釋三義以通 昔,後釋三德而唯今。若久遠本迹四俱是 迹,今兼二重是故大小俱立本名,義勢無
盡故注「云云」。所以本是平等大慧無破不 破,方能示迹諸教不生;本證解脫無賊不 賊,方能示迹諸味殺賊;本得法身非應不 應,方能示迹為應供耳。
[0168b10] 觀心中先直以三 德對三觀釋,以三德是境義可通觀,次歷 觀以對釋名中三義,故一一觀皆具殺賊等
三。前本迹中則先對釋名,次對三德;今先 對德,次對三名。於中先空、次中,中又二:先 釋三義,次引經證以指供養,歎名字觀行
位人功德深也。引方等文,具如《止觀》第二 記。「下文云」等者,〈法師品〉云:「佛告藥王:若有 惡人以不善心,毀呰在家出家讀誦《法華
經》者,其罪甚重」,具如下文。「八風」者,利衰毀 譽稱譏苦樂,四違四順,佛尚久離無明違順, 況人間耶?「失好時」者,若生憂苦失道合時。
「大損」下「云云」者,所以引方等及此經者,此 二即是名字觀行不生等故,乃至一切觀行 之文皆應引之,但於此中觀行位便故。
[0168b24] 此 中引「法華論」等者,彼《論》乃約一十六句,俱 有三門,一、上上起門,以後釋前故。二、總別
門,以皆是阿羅漢一句名總;下諸句釋上, 故下名別,今先準《論》用總別門,不用《論》文 諸句,但依《妙經》五句以釋,仍合五句以為
三德。三、攝取事門,《論》中具列一十六句以釋 對事,《論》文但是將十六句以釋五句,不云 經闕,故十六句今文不用,從初別故,是故
總約昔教歎也。「三漏」者,一、欲漏,謂欲界一 切煩惱除無明;二、有漏,謂上兩界一切煩 惱除無明;三、無明漏,謂三界無明。引二論
一律者,《成論》約失利義通因果,《律》專在因, 《毘曇》唯果,以失利故因果俱失。「良由」下重 釋三失,明失所以。初釋失利由於業因,即
《成論》意也。次「造諸」下釋因招果即生死苦,因 即《律》文,果即《毘曇》。次「亡身」下重釋三句,由 上三過失於三德,墮生死故亡法身,造業
故失慧命,失道故喪重寶。意云,經中諸漏 一句即是煩惱,失道等三相由而有,同名漏 故所以引之。漏相如何?故於此下廣辨見
思,下諸句下皆破古人以釋三德不當,亦 應可見。
[0168c17] 「煩惱」下釋次句。初句約因果相對, 此句一向在因。「使」等者,使即九十八也。通 為能使,墮落生死以為所使。「流」即四流,謂
欲有見無明,「扼」名同流,「纏」即十纏。《俱舍》云: 「纏八無慚愧,嫉慳并悔眠,及掉舉昏沈,或十 加忿覆」。「蓋」謂五蓋。「逮得」者,「逮」及也。正為除
惑,故功德云及。言「智斷功德」者,由前殺賊 成斷功德,斷必具智功成己利,由己利故, 故堪應供。次「盡諸有結」等者,舉因果俱除
明心得自在。「羅漢但應結盡」等者,有盡者 非今所歎,故云但是因中說果。有謂報在 二十五有生處、盡在不久者,縱如迦葉待
後佛出,亦不名久。若羅漢皆以邊際定力 持此報身入變易者,佛身何故入涅槃耶? 若言佛身權示,彼教何文云權示耶?一切 羅漢若至法華無不迴心,何故除四大羅
漢十六羅漢,餘皆入滅。肉身菩薩得無生 者,應皆不滅。心自在句釋於上句,二脫必 漏盡、因盡必果亡,慧脫雖退此生必得,俱解
脫人必有慧故,故云具足。故以煩惱為賊、 生死為生,所以古人不了斯旨,故致謬也。 故知句五德三法秖是一。依《論》總別釋竟。
[0169a09] 次 若依《論》用上上起門者,《論》意以初句釋羅 漢句竟,乃至以第五句釋第四句,餘不復 釋,準此乃以下下展轉釋上,故得名為上
上起門;是則五句望羅漢句,亦成總別及 上上起。本迹中初明五句是本三德,次「迹示」 下指二乘五句三德是迹,初還依古為不生
德,故本住祕藏示羅漢三德,涅槃是總以 對不生,即初二句,煩惱字是煩惱盡句,漏流 字是諸漏盡句,「不復」下釋上二句,明離二
邊即本不生,「法身」下釋本己利,上二句雖 總舉涅槃,今明涅槃是己之利,故須別述。 此中二句,上句明修、下句明性,修性相對,智
斷對法身修三德也。「實相」兩字,性法身也。「功 德」兩字,性二德也。本利修性具足,示具二乘 三德。「得王」下明本迹四五二句,亦依古師
為殺賊德,破有即第四句,我性即第五句, 由煩惱賊破故也。「王三昧」者,《玄》文釋二十五 三昧各具四義:一、諸有過患,二、本法功德,三、
結行成,四、慈悲破有。本地功德久已成就, 本三德也。過患即是賊等三也。本三具足即 結行。成本時應供是破有也,今却用古義
者,以無大失故也。故知已盡亦是不生,盡結 義通殺賊。「八自在我」,亦名八神變,具如《止 觀》記及《釋籤》中。
[0169b04] 約觀心中亦具五句,初是 初德二句,「能觀」下次德一句,「正觀」下第三德 二句。「雖有煩惱」等者,重釋第三德中二句也。
初釋初句,「不斷」下釋次句,「如無煩惱」結盡 也,「而入涅槃」自在也。約名字觀行俱得名 為如無煩惱入涅槃也。
[0169b09] 列名中初總為五: 初、現數,次、立名意,三、證立意,四、消釋意,五、 用義意。引證中多引《阿含》者,如《增一》中列
四眾名,各有偏好以引同類。「一一四釋」下 「云云」者,即因緣等四不復更列,然諸聖因緣 多寄初教,以是感應之始故也。故諸聖初
因並在外道,為破外故,在釋種中為調 伏故,為導為主而將引之,是故具明入胎 立行眷屬師友。若逆若順能化所化;縱有始 終計不轉者,亦為後來得破之由,顯諸聖
者迹不徒設,一一無非感應故也。故四悉 義一一應知。故彼《增一》比丘中列百人,有立 齋建福,有營建房舍,有能調伏外道,有善
供給疾病,有遊行教化,有息事端拱,有好 著好衣,有弊外無恥,有食無厭足,有語言 麁獷。尼中列五十人,如拘曇彌尼頭陀苦行,
耶輸陀羅降伏外道。俗中二眾亦各有偏好, 但諸聖因緣,今文則略、《大論》具存,事迹雖別 皆是大權。
[0169b27] 「陳如」中,初是世界,「願」去為人,「行」去 對治,「太子」去第一義。此第一義仍在昔教,但 以教簡進否無在,隨事轉釋令順四悉,下
去皆然。「其先事火」者,雖事火者多,非初得 道火不成德,故初得道得照燒名,破暗因 滅、物滅果亡,初雖未亡後必亡故,如人墮
巖。「無知乃是知無」者,梵音倒耳。所知之無 即真諦也。故引二諦中真也。次引二經一 論者,本際秖是所知真諦,願者出《因果經》,
即佛為菩薩時本願先度,次「又迦葉」下即是 己願。「夫巨夜」下為陳如興類也。生死如世 夜,日出故令覺。「日光」者,諸大羅漢及諸菩
薩,故明星日光並破己身之大暗也。「入山 學道」等者,《中含》五十六《羅摩經》云:「佛在鹿母 堂,告諸比丘,有二種求,一者聖求,二非聖
求。聖求者,安隱涅槃。我為童子時年始十 九,往阿羅羅迦摩羅所。問言:依汝法行梵 行可不?答言:無不可。云何此法自知證?仙
言:我度識處得無所有處。即往遠離處修 證得已,更往仙所述己所得。仙問:汝已證無 所有處耶?我之所得汝亦得耶?即共領眾。
又自念:此法不趣智慧、不趣涅槃,寧可更 求安隱處耶?是故更往欝陀羅羅摩子所 云:我欲於汝法中學。彼答:無不可。問曰:
知自證耶?答:我度無所有處得非相定,我 久證得。便修得之,乃至領眾等。復念言:此 法不至涅槃。即往象頭山鞞羅梵志村尼連
禪河邊,誓不起,即得無上安隱涅槃,道品成 就四智具足。次念:誰應先度?念已寧可先 度二仙。空中云:二仙已終經於七日。我亦
自知。念曰:應度欝陀羅羅摩子。天又告言: 終來二七。我亦自知。因復念曰:昔五人侍我 勞苦。念已觀於五人在波羅奈,念已便往。
五人遙見自相約勅:沙門多求好食粳糧及 � 酥蜜,麻油塗身;今復來至,汝等但坐,預 留一座莫請令坐。及至到已,語曰:卿欲
坐者便坐。五人破制,於中求水者、敷座者。 坐已先教二人,三人持食來六人共噉。次 教三人,二人持食來六人共噉。而便語之:
有二種行,一著五欲,二著苦行,離此二邊 是名中道。次為五人說譬喻,次為說四諦, 五人得無漏。」多論說佛為三二人說法去
住不等者,由三是父親、二是母親,欲彰乞 食事辦故也,及知說法不空。準《婆沙》中日 初分為二人,則六人共食,日後分為三人,
則五人共食,以佛性離非時食故。爾時未 為弟子制非時食,經三月教化,或云四月, 餘如論文。云「三父親」者,謂馬星、摩男、拘利,
餘是母親。「初見佛道相」等者,初見在陳如, 為後人前相,應云,佛如鼓、機緣如椎、法輪 如聲。「初聞」者,五人俱初,陳如初悟故云初
聞。「香」,道品也。昔機如身、法輪如香。初悟名 「服」,「甘露」滅理也。「法流」即初果,「登真」即見諦。 《分別功德論》云:「佛最長子即陳如也。最小子
者即須跋也。」今未受化是故不論。
[0170a23] 約教中 應辨教殊但明觀異,從觀判教理易分 故,故委以觀而分別之。況萬二千陳如居 首,無生乃是諸觀之宗,欲令聞名識行例
人知心。故大師歎古章疏云:「恨不見其 面,但恨不見其人;今見其文則見其心 矣。」今如是等雖不見人,乃見其智。初、三藏
教人不了像虛,故用《阿含》「盲」為譬也。初總 立譬境智,次、「頭等」下譬境因果,如六分和 合成身,如和合成業,業託父母如形對像
生,像必不實,由謂實故令後陰起。盲如無 生智,不見如不取。三、「若開眼」下明生不生。 於中初由取因故果生,次「若閉眼」下喻不
取因故果不生,鏡是助因得果,復由執心 緣之,方助於因而生於果,下文準此。於 中二:先總、次別。初總標不生,次「不見」下總
列因果不生。次「故阿含」下別中三科,為二:初 觀陰,次入、界。初觀陰中二:先明陰生為境, 次「若能」下無生觀智。初又三:法、喻、合。法中義
帶總別二境,謂因計色淨餘四皆淨,樂等 亦爾。是則五陰皆淨常等即總境也。此中想 行應云乃至受,識應云乃至想行,文且一
往。次觀中三:初正明用觀,次「既知」下明觀 成破惑,三「如是」下準因破果。初文又三:法、 喻、合。應知鏡譬若不對盲,本在衍門亦可
通用,具如《止觀》第五記。初法中二:釋、結。釋 二:先、別。次「又能」下總。悉皆無常等,知色中
少「無我」字。「是為」下,結。「如盲」下,譬;「是為」下,合。 次「既知」下明觀成破見,此中即破二十身 見。次「如是」下準因破果中有法、喻、合。
[0170b23] 次觀 入界中先雙標入界,次正釋。釋中先更寄 此便明因緣,故知前陰即念處觀屬四諦 也。於中亦先大海以喻境生,次「云何」下以
苦種喻觀不生。初境中先約入,次以界例。 初約入中先約眼色二入廣明,次「耳鼻」下 舉十入例。初約眼色中具列十二因緣,初
無明中喻文在《阿含》中。「五皰」者,手足及頭,例 中少五塵。次觀中二:初入,次以界例。入中 二:先明眼色,次以十入例。初眼色中三:初
略明不生,次「云何苦」下反以生釋,三「若知」下 正明用觀。初略觀中乃以臭種用喻因緣, 既以貪恚念欲為苦種,牙即無明。又以取
塵善惡為臭汁,蠅蛆是行,此二不生故十 不生。「阿若最初」下,結,如文。
[0170c08] 通教觀中以境 即故不先立境。亦先陰,次入界。陰中亦先 總,次「又觀」下,別。總謂總以鏡像喻五,別謂
五喻各別譬五,並先喻次合。初總中先約 色陰,次以四例,亦如於巾求兔叵得。人之 與鏡皆云幻者,因緣各從因緣生故,實因
實緣和合所生尚自如幻,況幻因緣所生非 幻?如巾如藥於兔名實,兔於巾藥名之 為幻,鏡像亦然。況今先見因緣如幻,像非
幻耶?細推具如《止觀》第五。今且略辨令知 觀別,故不廣論。今亦具有二空,次「觀根塵」 下觀界入,亦更寄界入以明因緣,故云無
明等。於中又二:先推根塵無明,次「煩惱」下 推三世即十一支,各有喻合。初喻中云「根 塵聚落」者,文在《大經》二十一,復以機關釋
成根塵和合義也。經云:「譬如有王以四毒 蛇盛之一篋,令人養飴瞻視臥起,若令一 蛇生瞋恚者,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聞 已捨篋逃走。王時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
之,密遣一人詐為親友,而語之言:汝可 來還。其人不信投一聚落,都不見人求物 不得,即便坐地。聞空中聲:今夜當有六大
賊來。其人惶怖復捨之去,乃至路值一河 截流而去 (云云) 。」合云:「蛇若害人不墮惡道, 無三學力必為五陰旃陀羅害,若不識愛
為詐親誑,觀於六人猶如空聚,群賊住於 六塵六入,欲捨復治煩惱駛流,應以道品 船栰運手動足過分段河,十住未免唯佛
究竟。」經文本喻三乘始終,今喻通教聲聞觀 法。言「機關」者,機謂機微,可發之義,關謂 關節,假人而動。故凡結身口皆由意動而
成作業。既云聚空,即本空也。言「云云」者,界 文乃略,具足如前三藏教明。一往且然,若委 修觀非此可了。
[0171a12] 次別觀中亦先喻境智,「若 欲」下起行也。初中先立境智,次「青」下明境 體量,三「皆於」下結意。初立中先境、次觀。境
中初云「鏡喻法界」者,通以迷悟事理始末 自他同依一法界也。真如在迷能生九界, 即指果佛為佛法界,故總云十。是故別人
覆理無明為九界因,故下文中自行化他皆 須斷九,九盡方名緣了具足,足故正因方 乃究顯。次體量者,此中但以青等八法喻 十界者,或離或合隨便為言,故合二乘及
以人天,復略修羅仍開菩薩,亦可初地為 佛法界,諸文開合隨義準知。又「青黃」等,別人 初心與藏不別,故得借用《正法念》喻,但加
長短等耳。言「皆於鏡中」者,不出法界。法界 不出迷悟,迷悟不出於心。次起行又五,先 示自行化他分齊,以別教中無性德九故
自他斷,別修緣了而嚴本有常住法身。次「依 於」下依境起行,亦指但理為九界覆而為 所依,法界秖是法性,復是迷悟所依。於中亦
應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明覆理能覆 所覆俱名無住,但即不即異而分教殊,今背 迷成悟專緣理性而破九界。三「次第」下明
因滅。四「若無」下明果滅。五「生亦」下總結因果 雙明不生,即界內外二生不生,俱不生也。 化物橫辨,文闕不論。
[0171b07] 次圓觀者,先喻、次合。 喻中言「觀鏡」者,一法界也。「團圓」者,理境智 也。觀即是智,團圓是境。次「不觀」下明觀相。
「背」即無明,「面即」智明。「鏡」十界因,「形」十界緣,「像」 十界果。又鏡明性十界,像生修十界,故形像 修性皆具十界,並不出於法性理鏡,見明
形像修性本如,鏡內外一離於三教分別情 想,總以不二無分別智,依理通泯心境明 暗,故云不觀。觀境不殊、理無明暗,故云「非
背」等。約修得說故云「不取」等。次「但觀」下結 意中,但是總略出其觀相,不謀而照但觀 團圓,無始終故,故無際畔,本有故無始,常
住故無終。明暗如前。無一異者,雙非像無 像也。「不取」下,合也。初不取者,泯前十界。「善 惡」六界也。以六對小故云邪正,以菩薩佛
用對於小,故云大小,一切並泯故皆云無, 不復分別若性若修。「但緣」下泯前心境,以 法性實相即是三諦三觀,一切佛法之大都,
若泯若照無非法性,法性之體離泯照故 全泯照是。「觀煩惱」下,明觀體秖觀三道。生 即苦道。三道即是三德。於中初總明立觀,
從「陰入界即法身」去,教用觀法。本觀理是 不觀染除,染體自虛本虛名滅,故妙體滅 不立除名,障體即德不待轉除,故云生即
無生。次「解脫即業」等結成無生。次「是三」下複 疎總結。次「況變易」等者,以重況輕,界內重 障尚即妙德,況界外輕耶?今仍約底下三道,
若具論者,應約諸三法也。此中圓觀不同 藏別先境次觀者,若法若喻皆不二故,語雖 似通觀境別故。
[0171c07] 所以釋陳如中教相約觀 其義廣者,以最初故。「若聞阿字解一切義」 下去,諸聖雖隨事別,論其觀行不出無生,
如頭陀抖擻乃至密行,亦何出於智斷無生? 故下去文準此可知。言「云云」者,應具須十 乘十境及方便等,全指《止觀》一部文也。故《止
觀》破遍中亦以無生為首,故今略示大綱。 若於阿若權實始終不迷,欲以圓觀消今 經中五佛三周本迹流通無非無生之大體 也,則能兼識一代觀境,故於名下略指方
隅。秖如世人為子立號尚有所表,況諸聖 者豈應徒然?若不然者,則唐設無生之名, 永無無生之旨,大小混濫權實杳冥,此一既 然餘例準此。
[0171c20] 本迹中初約五味正示本迹, 此中阿字顯遍八教。次「眾生」下勸物思齊, 則五時功畢。次「非本」下明不思議體用功畢。
「故下文」下引開迹證,種種之言亦不出五 時八教。又隨本長短凡經幾度?為五時八 教示不生來。引《阿含》者,引迹證本,寄迹
中本迹示其尊卑,本地高下非此可悉故。 《雜含》三十一「佛在舍衛,夜暗天小雨,時告阿 難言:汝以蓋覆燈隨佛後行。阿難受教至
一處,世尊微笑。阿難白佛。佛言:非無因緣, 汝今持蓋隨我而行,我見梵王持蓋燈隨 陳如後,帝釋持蓋燈隨迦葉後,乃至毘沙
門天王持蓋燈隨劫賓那後。」所以偏於通 序中如是乃至諸聖弟子具四釋者,以「如 是」通指一部,「我聞」能聞一部,時處、教主必
無異途,咸是斯經之大略,況諸弟子在大在 小,若顯若晦、為主為伴,示訥示辯、有屈有 申,厭外欣內背大向小,引小入大會偏
歸圓,自因之果,皆為眾生作種熟脫、去來 今益,所歷既多時處不一,良由機緣生熟 未等。今既咸會,以昔望今,令成今教人法
俱美,故用四釋令了機應,從外至內,後入 《法華》本迹兩門先後悟入,皆藉引導影響發 起,隨聞一句若人若法,皆成化儀悉可為
觀,故於一人遍須眾釋,況令後代聞名起 行,稟教識體思迹覩本,尋其因緣廣照 始末。若得此意,於一人所、於經一句,可以
為上求境、可以識下化機,可以曉聖者化 儀、可以了凡眾稟益,可以達名義同異、可 以知行等理殊,可以知隨聞成觀、可以解
迹本人法,可以信化事長遠、可以仰聖恩 難報,可以知眾生難化、可以知會理至 難。他不見者謂為繁芿,況得今意?凡聞諸
經一法一事一人一行,則解十方三世佛事, 唯除淨土餘塵施化,況復亦以比丘思之。故 知諸土諸佛用教現身雖復不同,然思修 之門其理無別。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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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4 冊 No. 1719 法華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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