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Ji Jie 大般涅槃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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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九[0453a19] 雪山一味藥譬 釋佛性五陰中而無失壞 釋方等經如甘露毒藥 廣論三種三歸。一者階梯。二者一體。三 者自身未來佛性
如來性品之第二
[0453a25] 復次善男子譬如雪山。
[0453a25] 案。道生曰。不從佛 說而計者。乃更反成其惑也。僧亮曰。上已總 答十一難。而佛性不壞。其義未顯。又前譬云。
珠陷入體。似佛性可壞。今以此譬。明失解所 由。佛性不可破壞也。雪山譬五陰身也。法瑤 曰。譬眾生也。僧宗曰。前譬明起惑乖理。不得
現用。此譬明若欲取者。有方則得。乖方則失 也。雪山譬金剛。以下因地之神明也。
[0453b04] 有一味藥名曰藥味其味極恬。
[0453b04] 案。僧亮曰。 藥譬佛性。甜譬常樂也。僧宗曰。見佛性者。治 生死之病。譬之藥也。樂味者。味體非樂。能生
人樂。佛性非樂。會之者出苦。故譬之樂味也。 極甜者。甜味則為人所嗜。佛性之理。有識所 甘。喻之甜味也。智秀曰。一味者。佛性之理。 無生滅之異也。
[0453b11] 在深叢下人無能見。
[0453b11] 案。僧亮曰。九住已下。 不能得見也。法瑤曰。以煩惱 覆 故。雖有佛 性。眾生不見也。僧宗曰。無有十地慧目。所以 不能見也。
[0453b15] 有人聞香即知其地當有是藥。
[0453b15] 案。道生曰。 菩薩說無我之教。表如來真我。譬聞香也。僧 亮曰。譬十地菩薩。聞佛說已。能見少分。明性
理幽遠也。法瑤曰。行者聞說。知煩惱之下。有 佛性也。僧宗曰。有謂得聞慧之解也。雖無十 地慧眼能見。然信教生解。必知有也。智秀曰。
譬過去佛始時微知。如彼聞香。知當有藥終 能修行。得成佛果也。
[0453b23] 過去世中有轉輪王 (至) 造作木筩以接是藥。
[0453b24] 案。道生曰。往古諸佛。說無我法。無我之理。 如彼木筩。有外無內也。僧亮曰。王譬佛也。唯 佛能見能說者也。筩譬圓教也。法瑤曰。明過
去佛教。唯復非一。皆表於性。如造木筩。以 接藥也。僧宗曰。王通譬先佛。若近取者。則迦 葉佛也。王欲求藥於山故。處處造筩。以接之
也譬迦葉世尊。在凡夫之日。備修萬行。以求 佛果也。寶亮曰。山譬五陰。筩譬經教。處處 者。譬十二部也。明先佛欲於眾生五陰。得常
我性故。說十二部經也。雖說無常。皆為得常。 中道之理。故云以接是藥也。智秀曰。萬行如 筩也。行由身起。譬處處造也。
[0453c07] 是藥熟時。
[0453c07] 案。僧亮曰。聞說領解。無有差謬。 以申眉間珠也。法瑤曰。佛性應流通之時。謂 顯著為熟也。僧宗曰。因力滿足。如藥熟也。寶
亮曰。謂成佛之時也。
[0453c11] 從地流出。
[0453c11] 案。法瑤曰。性顯著故。出乎煩惱 之表也。僧宗曰。因滿果現。為佛眼所照也。 寶亮曰。因果之理。不出於身外。而明五陰之
中。即有者也。
[0453c15] 集木筩中。
[0453c15] 案。道生曰。常我之理。應萬行之 時。義味悉在於經文矣。法瑤曰。佛性理味。備 之經教為集也。僧宗曰。果來應因為集也。寶
亮曰。顯在經教之中也。
[0453c19] 其味真正。
[0453c19] 案。僧宗曰。佛性之理。不與偽物 同體也。寶亮曰。常理為圓教所詮。為真正也。
[0453c21] 王既□已其後是藥 (至) 隨其流處有種種異。
[0453c22] 案。道生曰。佛涅槃後。尋研經教。偏執其 義。於一味之理。隨說成異。取義既偏。受身殊 別也。僧亮曰。取解未純。佛滅法離。人生異
解。起種種見。受果不同。以申失解之苦也。法 瑤曰。佛涅槃後。各師偏見。故說佛性。種種不 同。隨其偏執。則受身有殊。如藥流處有種種
異。僧宗曰。佛性理一。以人執不同。遂有九十 五種。既造邪因。受四惡果。如種種味也。
[0454a01] 是藥真味停留在山猶如滿月。
[0454a01] 案。道生曰。 不以取之有偏。正理遂壞。不以受身不同。使 真我斷也。
[0454a04] 凡人薄福雖以掘鑿加功苦至而不能得。
[0454a05] 案。僧亮曰。雖生異見。不能毀真。聖與凡絕。 常乃得顯。不壞義也。法瑤曰。見雖異塗。不變 佛性。受身不同。佛性不改也。凡夫偏執。雖復
竭思。終不能得見正理也。僧宗曰。不與偽雜。 為真性也。必在於人。不可遷轉。如停留也。圓 明不偏。事同月也。凡夫薄福。不能得者。無慧
以自修。雖加苦行。如持牛戒。自餓等法。去理 逾遠。若是伏欲。得無想定。及非想定。計為涅 槃。亦為乖方。故言雖復加苦。不能見也。六卷
云。理筩不深。言不發無漏也。
[0454a15] 復有聖王出現於世以福因緣即得是藥真正 之味。
[0454a16] 案。僧亮曰。重證不壞之旨也。僧宗曰。 即釋迦也。言前佛滅後。取之得方者。得也。但 眾生薄福。求之乖術。直有違不違異。此理常
然也。寶亮曰。後佛出世。即得如是中道之解 也。
[0454a21] 善男子如來祕藏其味亦爾 (至) 無明眾生不能 得見。
[0454a22] 案。僧亮曰。合初譬也。僧宗曰。合深叢 下。無能見者也。
[0454a24] 一味藥者譬如佛性 (至) 剎利婆羅門毘舍首 陀。
[0454a25] 案。僧亮曰。合第二譬也。僧宗曰。合種種 味也。
[0454a27] 佛性雄猛難可毀壞 (至) 一切無能毀壞燒滅。
[0454a28] 案。僧亮曰。合第三譬也。僧宗曰。此語偏主 第十一難。難云若斷身時。我亦隨斷。合答 言。不離因地神明而有。故言有耳。豈可責令
與陰為一。枝陰滅我斷也。寶亮曰。明正因之 性。體性不可改變。故無能殺害者。生死血肉。 是偏因所感。可得損傷。正因之性。天然非 因所生。故不可壞。
[0454b06] 雖不可壞然不可見 (至) 以是因緣無能殺者。
[0454b07] 案。智秀曰。總結上也。
[0454b08]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 (至) 應當無有不善之業。
[0454b09] 案。僧亮曰。承上語勢。有此問也。若性不可 殺。似應殺生無罪也。僧宗曰。此難意。欲令解 釋以不離故。言有耳。非為已有與陰一也。
[0454b12] 佛告迦葉實有殺生 (至) 差別之相流轉生死。
[0454b13] 案。道生曰。雖壞五陰。無損佛性。傷五陰故。 名曰殺生。不可以佛性無損。謂無不善業也。 僧亮曰。因不離果。故言住也。五陰相續。或天
或人。人天陰異。此死彼生。故可壞也。皆求樂 淨。此二不殊。故不可壞。佛以乳毒為譬也。僧 宗曰。釋所以雖有殺生。而佛性無損也。何者。
夫因果之道。義實相關。有因則有果。無因則 無果。正以佛性。不離因地神明。故言住陰中 耳。豈得責使已有一法。與陰為一。不可傷耶。
所以有殺罪者。以五陰是有為相續之法。力 為斷緣。具四因緣。故有殺罪。罪從斷陰邊生。 不可令陰斷。故性亦俱傷。性是常故。陰亦不
可壞也。敬遺記曰。住五陰者。依於此身。修緣 因之善也。神明為正因。有發生之義。今斷此 相續。則資生之義廢矣。廢則取果之義賒。今
以因中說果。故言住也。以斷五陰相續之義。 隔善不生。故得殺罪。非是直以斷形質故。成 殺罪也。是以供養闡提無福。殺亦無罪也。言
得罪者。直以惡心得耳。非隔陰故也。寶亮曰。 若論無常虛偽果報。彼生此死。豈當有罪。今 得罪之緣。別有以也。若無惡心。及傷田者。都
無有罪。下文曰。若殺蟻子。尚有罪報。殺一闡 提。則無罪也。明知得殺罪者。一由惡心。二由 傷田。彼人之善應相續生。斷其命故。不得相
次而生。所以得罪。非直斷命。而招殃也。佛性 住五陰中者。此舉緣因佛性也。夫行道成聖。 因此陰身。既斷彼命已。善不得起也。欲談罪 福之相應。就此義論矣。
[0454c12] 非聖之人橫計於我 (至) 妄想之相無有真實。
[0454c13] 案。僧亮曰。凡夫橫見。是五陰之因。因虛果 偽。所以可壞也。
[0454c15] 出世我相為名佛性如是計我是名最善。
[0454c16] 案。道生曰。雖復受身萬端。而佛性常存。若能 計此得者。實為善也。僧亮曰。佛從性起。性理 不變。因實果真。所以不壞。
[0454c19]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善知伏藏。
[0454c19] 案。道生 曰。譬橫計於我。自以為善知也。寶亮曰。菩薩 知此圓理。隱眾惑之下。如伏藏也。
[0454c22] 即取利钁。
[0454c22] 案。道生曰。以邪智。破柝諸陰也。 僧宗曰。謂智力也。寶亮曰。修萬行也。
[0454c24] 掘地直下。
[0454c24] 案。僧亮曰。菩薩以智慧力。斷煩 惱也。寶亮曰。觀五陰也。
[0454c26] 磐石沙礫直過無難。
[0454c26] 案。僧宗曰。所受陰果。 皆是慧之所除也。寶亮曰。謂斷煩惱也。
[0454c28] 唯至金剛不能穿徹夫金剛者所有刀斧不能 破壞。
[0454c29] 案。道生曰。佛性不為邪見所穿掘也。 僧宗曰。譬佛性也。
[0455a02] 善男子眾生佛性亦復如是 (至) 是不可思議 也。
[0455a03] 案。僧宗曰。今譬明佛性不可壞也。
[0455a04] 善男子方等經者猶如甘露亦如毒藥。
[0455a04] 案。 道生曰。經教雖以悟物。要當從之者悟也。是 以於悟者。為甘露。乖之者。為毒藥也。
[0455a07]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 (至) 譬如甘露亦如毒藥。
[0455a08] 案。僧亮曰。請廣其義也。
[0455a09] 佛言善男子汝今欲知如來祕藏真實義不。
[0455a10] 案。僧亮曰。語寄迦葉。以誡眾也。
[0455a11] 迦葉白言我今實欲得知如來祕藏之義。
[0455a12] 案。僧亮曰。已說我者。即是佛性。自身有之。 便應自歸身中三寶。必得常樂。成善業之義 也。僧宗曰。第二段也。相生明性。有而是常。
乖則為隱。長處生死不違。則顯永昇常樂。斯 則起信之所由。事在於此經。若欲求詮以入 理者。豈不得於常住方等。深生信哉。前唱善
業。已啟其萌。今勸深信長於前解也。寶亮曰。 第二段也。勸信一體三歸也。又開為十章。第 一將說三歸。先勸虛壞。若執著者。則乖法
相矣。第二明若從四時之教修學。而來聞今 所說。成忘懷之人也。第三將說此理。故勸勵 時眾。應効此人。而用心也。第四正說三歸。第
五明時眾。於此極說之理。未能即信。故迦葉 還請也。第六佛還更說如此三歸差別之相。 第七迦葉領解未來一體三歸。第八還勸行
人。令此時眾。發於大志。第九迦葉自勸行人。 發迹而行。第十佛還讚成所說之理也。甘露 譬常住理。若作不有不無。虛心而緣。即成甘
露。若介然有存。是即斷常。既不稱乎。中道即 於此人。而成毒也。此中有四翻。第一佛唱此 旨。第二迦葉求解釋。第三佛還更問審聞
不。第四迦葉重請也。智秀曰。第二段也。上 明佛性即我。此既不有善業得與。與善之 始。莫過歸信。故此一章。先勸依自身常住三
寶也。開為七章。第一約人。以褒貶於經。第二 正勸。依自身如來之藏。第三說其不解。請求 重釋。第四佛為廣說。詶其請意。第五迦葉
領解。以立雙歸。第六佛即述其今解。戒其先 非。第七迦葉發迹以遣疑。訖不生亦不死也。
[0455b12]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至) 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 存。
[0455b13] 案。僧亮曰。此明修不得時也。如昔鹿園 拘倫聞之。反增常見。夭慧命也。今日修之。則 得法身也。法瑤曰。此偈明俱尋常典。得旨則
命長。失旨則早夭也。僧宗曰。若依教信行。則 得不死。如彼甘露。若違則失旨。成毒藥也。師 說不同。解釋亦異。自有一釋云。即以圓教之
性。為毒藥也。此則不然。非唯勸信義失。乃有 貶經之過也。此中先舉外譬。欲顯明經性非 是毒也。如世甘露。本非毒藥。直以人不能消。
義稱為毒耳。將明圓教。於倒解者。則傷夭而 失。非經也。智秀曰。將欲顯理。先約愚智。褒 貶經文。初一行半偈。先出服行之人。有能不
能。次一行。顯出藥體。次四行。重舉譬也。明 藥雖是一。而有兩異。正由愚智二人。得或 成毒成藥之義也。直言甘露。未知其旨。次後
一行。正釋其義。明令人成佛永畢不死之旨 也。慧誕曰。將欲勸人見性。以成善業。故先明 經旨也。何者。常住之義。永盡生死。其猶甘
露。以傷謗法四品。或人義如毒藥。若能深識 二義。即三歸業成。如服甘露而長生。飲毒藥 而不死也。若不識者。三歸不成。如服二藥。而 致終也。
[0455c06] 或有服毒生有緣服毒死。
[0455c06] 案。僧亮曰。譬無 常之三寶也。昔日歸依。於此則得慧命。今若 歸者。謗佛法僧。慧命斷也。此偈明俱尋無常
之教。若得旨則慧命生。失旨則慧命斷也。又 一義。大乘常典。於智者為甘露。於愚者為毒 藥。愚者服智者之甘露。而早夭。智者服愚者
之毒藥。則長生也。僧宗曰。向舉譬以明圓教。 今舉毒譬以顯偏教。將明教性是不了。生人 倒見。毒義明矣。乃可依經斷結。別是一用。所
言是毒。不在此也。寶亮曰。更顯方等成毒不 成之意也。有四品人。謂兩師各教二弟子。何 者。或服甘露傷命。此第一人。雖復諮受善師
之法。不能忘懷取旨。若於此人。則成毒也。或 服甘露。得長存者。此第二人。稱師所教。而得 旨故。成甘露也。或有服毒生者。此第三人。雖
從不善執相之師受學。而能稱理虛解。故雖 是毒而不死也。或緣服毒死者。此第四人。已 從不善師學。復不忘懷。齊言取故。謂服毒而 死。
[0455c25] 無礙智甘露所謂大乘典如是大乘典亦名雜 毒藥。
[0455c26] 案。僧宗曰。前舉譬。此合譬也。亦名毒 藥者。於人不消。亦有毒義。能服行者。念由於 信。勸信明矣。智秀曰。顯出藥體也。
[0455c29] 如蘇醍醐等及以諸石蜜 (至) 服之則成毒。
[0455c29] 案。 僧宗曰。前舉甘露。其旨略顯。更引美譬。彰其 非毒。下明愚智兩人。其義頓曉也。寶亮曰。有
識甘露者。未幾復引五味喻也。智秀曰。此下 四行。第三意重舉譬者。顯藥體是一。而隨 愚智為二也。
[0456a06] 聲聞及緣覺大乘為甘露 (至) 成人中象王。
[0456a06] 案。 僧亮曰。邪我已斷。應知真我是甘露也。僧宗 曰。向舉愚智。未有所蠲。事須分別。今言二乘
聖人。若聞圓教。必能服行。此人為甘露也。故 知凡夫不能信行。皆為毒藥矣。寶亮曰。第二 出成甘露之人也。明昔三乘。於今聞說一體
三歸。盡成甘露之用也。如是勸進者。明依大 乘。而修行者。成人中象王也。
[0456a14] 眾生知佛性猶如迦葉等無上甘露味不生亦 不死。
[0456a15] 案。僧亮曰。釋成甘露也。以迦葉所知。 與眾生作法。舉所知之事。即不生不死也。寶 亮曰。第三戒勸也。明迦葉已知。若眾生能如
迦葉者。必得不生不死之果也。智秀曰。第四 釋義也。明所以令人成佛者。以永畢不生不 死故也。
[0456a21] 迦葉汝今當善分別三歸如是三歸性則是我 之性。
[0456a22] 案。僧亮曰。自在者。是我義。無師自悟 者。是覺義。無有非法。是法義。眾法和合。是 僧義。此四者。體一而名異也。僧宗曰。第三段
也。上雖勸信。要令安心有所。故勸分別善識 真偽。捨昔偽三。憑今真一也。此則域情無謬。 發軫則趣之要道也。就此辯三歸中。可有五
章差別也。第一以三偈半。一往直勸歸真三 寶也。第二有十偈。迦葉懷疑。未受今說。第三 有四偈半。更為開釋。洗彼二疑。第四有四偈。
迦葉更執也。前有三疑。滯在有無。而聞釋洗 也。今真偽未了。便欲兩歸。第五說長行。更為 解釋梯橙之意。虛實之旨也。善分別者。分別
昔歸為權。今歸為實也。則我性者。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