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Scroll 5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五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19b05] ◎述意中二。初顯意。疏出兩意。上正下兼 爾。
[0319b07] 疏初句下。二釋文中二。初總釋此偈三。初釋 初句。所為機者。唯眾生二字餘皆能。為屬菩 薩也。眾生通於三聚五性。於中為有兼正。如
懸談所辨故云如前。
[0319b11] 疏次二下釋中二句也。文二。初釋上句。明離 過二。初正解此句。言離過者。過即疑執也。由 疑下釋疑執之相。迷真者。雖有如無謂之迷
也。故下文云。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 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等。既迷一真。 即菩提涅槃二無上樂。棄之如遺。故云失樂。
起妄者。妄即五蘊色心認虛為實謂之執。此 則因迷起似執似為實。從微至著展轉發生。 故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
為自心相等。既起於妄則三苦八苦自此而 生。故云種苦。故下文云。動則有苦果不離因 故。十地論即天親所造。解華嚴十地品也。遠
離等。即前迷真失樂義。具足等即前起妄種 苦義。彼二即失真樂具妄苦。於此不知不覺 故名顛倒。失不知者。如法華說。窮子於己庫
藏以為他物。雖付主執而無希取一餐之意。 斯則日用而不知也。得不覺者。亦如法華說 火宅。諸子戀著嬉戲了無出心。亦復不知何
者是火云何為失。但東西馳走視父而已。然 此三種不出於二。以顛倒無體。只就前二約 不知覺。便成顛倒合為三也。故令下結歸聖
意以菩薩。觀彼眾生有如是過。是故造論 疏故解下二通對下文。一者正義既顯疑情 自除真常二樂因。茲永悟。二者邪執雖多治
之則捨。無涯妄苦由此永離。三者諸佛菩薩 所證道相。分別令知使發心趣向。即成信行 也然此後段因配論文。未是正釋。
[0319c09] 疏既於下二解後句。明成行二。初釋大乘。既 於等三句躡前成問。引起論文謂於下一句 正以論答。以一下釋所以。此中二句初句是
出大乘體。大乘之體只是一心為萬法本。德 相具足應用無盡故論三義也。次句正明於 彼起行之由。究竟者。是決定無上義。謂若說
若解約行約證。皆以此為究竟決定之法。根 本者。揀非枝末法也。此是所說法門之根本 故。又一切染淨等法皆從生故。故下文云。一
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等。又云。謂欲 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此即皆以一心等為根本也。若於此起行方 名正行。
[0319c22] 疏未知下二釋正信也。初亦躡前問起也。以 信下釋所以。眾行雖多皆以信為根本故。十 一善內五位之中。皆信居首。華嚴云。功德母
者。即斯義也。即翻下結配前句。謂以正翻邪 以信除疑。是正敵對也。
[0319c27] 疏後一下三釋後句也。必使眾生離疑執之 過求正信之行者。意欲令其信滿入住趣證 大果。即是佛種不斷也。信滿即十信位極也。
入住即三賢之初十住位也。不退者。通說則 既入十住正定聚中。信已成根根深難拔。故 云不退。別則十住中第七名不退住也。堪求
佛果者。信既不退決定成佛。不同十信位中 毛心未定故。既入十住。行願漸成功德增長。 唯進無退。堪能紹繼的趣菩提。佛種豈斷耶。 引文可知。
[0320a08] 疏又解下二別釋除疑也。此是海東疏義。此 義稍切故引用之。多塗者。謂疑佛疑法疑因 疑果。一多空有等疑有無量。故曰多塗。求大
乘者。是決定求趣大乘之人。故無率爾之疑。 但有茲二疑法等者。疑云。大乘法體為一為 多。法體若一彼此無異。我即是佛何用更求。
眾生本成何須復度。悲智既息願約亦止。發 心三種由是不為。故云障於發心也。法體若 多彼此成異。彼自成道我自沈淪。如何發心
求彼佛道。我既如此眾生皆然。何須發心度 令成佛。又若多者。如經所說。十方世界唯有 一乘。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一心一智無畏亦
然。如何會通。由此猶豫不能發心上求下化。 疑門等者。疑云。進趣之門合有無量。未知於 此依何等門。若使總依如何頓入。若取一二
何是何非。由是遲迴不能修行。立一心等者。 謂大乘之法唯是一心。一心之外更無別法。 但由無明迷自心海起。成六道波浪。波浪雖
起不出一心之海。約相即不妨上求下化。約 性則不礙彼此體同。大悲大智由此發起故無 疑也。開二門等者。謂行雖無量不出二門。依
真如門修於止行。依生滅門起於觀行。若止 觀雙運萬行斯備。入此二門諸門皆達。由是 解之疑心自息。必修行也。故圓覺云。方便隨
順其數無量。圓攝所歸循性差別。當有三種。 即是依此二門修止觀及俱行也。論本為此 故。立一心法開二種門矣。
[0320b06] 標益起說疏一心等者。論中所說道理雖多。 正宗法義不逾於此故。立義分中特立此等。 以為根本也。論能起等者。大乘法是能起。信
根是所起也。大乘之體是一心等法。若依此 法而起信者。名大乘信。如前開題處說。題目 等者。題云大乘起信。此云起大乘信。但左右
之語。無別異也。信理決定者。以真如門中但 唯顯理理體真實故云決定。決定即不生不 滅。非有非無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
為一切法平等之性。不增減故。信業果者。業 果通於染淨。若無明為因生三細。境界為緣 生六麁。即是世間染因果不亡。始覺反流翻
九相成四位。即是出世淨因果不亡。隨流反 流定有此事。如影隨形必然之理。故云不亡。 亡無也。三寶等者。以有體相二大故。信法寶
不壞。以有用大故信佛僧不壞。不壞亦即決 定不亡之義。然疏不說信一心者。以二門三 大即是心之行相。但信於此即是信心故。不
言爾。信滿入住者。謂自外凡之內凡。既離毛 道信則決定不失不壞故。云成根不退。能持 等者。謂能任持前之信力。自分不退故。譬植
草木根成必活。生後等者。信既成就即能生 長。後位功德漸勝漸進行向地果故。如草木 成根漸生華果。然大乘中信之為要具。有六
喻。一如手。華嚴云。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 取寶。有信亦爾。入佛法中自在取於無漏法 財。二如師子筋絃其聲一發。一切諸絃皆悉
斷絕。若人發一信心。一切惑障悉皆消滅。三 如師子乳。或以一滴投餘乳中。悉成清水。若 人發一信心。一切惡魔悉皆變成清淨法流。
四如世財能養色身壽命。信財能養法身慧 命故。七財之首名曰信財。五如其根。如前所 辨。六如力。有力能伏剛硬。強盛信力能摧惡
不善法故。五力之中有信力也。今言根者。即 當第五。須要說者。謂聖人利見理宜說法。若 不說者違本誓願。如何名為大慈悲人求正
覺者。法門既塞苦趣道開。茫茫群生飄流何 息。
[0320c15] 論標列。疏有由等者。表異常人多率爾故。由 即因緣也。分義皆同故。下不釋綱要者。網上 大繩曰綱。能持一網故云要也。宗本者。凡有
所為必須據本。若其無本末從何生。將欲廣陳 故。略標本宗。要既略者欲張其本故。攬廣以 成略。欲生其解故。展略以為廣。謂於真如門。
明離言依言空義不空義。於生滅門。說染說淨 辨因辨果。隨流反流是本是末。令不迷真妄 正解無謬也。依解起行者。分別諸法令解不
謬者。所謂要起修行故也。由行成於前解。由 解導於所行。令解不成乾慧。令行不成邪倒。 解行相濟。有所至焉。故須行也。如貧數寶者。
是華嚴經喻。餘文云。自無半錢分。於法不修 行。多聞亦如是。意云。本所解者。意在修行既 不修行解將何用。如人有目無足。豈至前所。
行儀者。四信五行等即修行之儀軌也。舉益 勸修者。佛所說經尚多激勸。菩薩造論得不 然乎。然五下合五為三。若據大疏。有其三
說。一約論主謂歸敬述意。是行起所依為序 分。中間五分是所起行法為正宗。後迴向一 偈。是所起大願為流通。此即約一論前後始
終。而對三分。二約法說。即不取前後二偈。但 約中間五分以判。初是法起因緣為序分。中 間三分是正顯所說為正宗。末分是歎法功
能為流通。三約法。所益機說初舉所為。機心 為序分。中間三分正受解行為正宗。後之一 分舉益勸修為流通。後之二說但就中間五
分。約能被所被人法之異。今疏所用是後二 說也。
[0321a15] 假問者。一自作問起假為他故。二實非有疑 假作疑故。以自問自答。意令法義明了顯現 故。如此問也。
[0321a18] 疏此門等者。一部論文發起之意。只為眾生 離苦得樂。此即總相明因緣也。又凡諸菩薩 有所為作。皆為眾生離苦得樂。此則非但就
此一論為發起因由。乃與一切論作發起因。 故云總相總通兼正者。此即約所為機說。兼 被正定。邪定正被不定聚者。今既合論故云
通也。別為當機者。一則向下七段為機各別。 如七中第二第三為正定。餘為不定聚者。故 云別。為二則但為二聚之機。不被邪定之者。
故云別為不同。此段總為一切皆令離苦。得 究竟樂也。斯則約法即發起一切論文。約機 則利樂一切群品。由是故名因緣總相。疏苦
苦者。上是總報。苦身下是別別苦事。受有漏 身已名為苦。於上更加種種逼迫故。名苦苦。 即生老等八是所加也。壞即樂事已謝。行即
念念遷流故。皆苦也。準寶性論觀三界為三 苦。謂欲界苦苦。色界壞苦。無色行苦。然於 中欲界具三。色界兼二。無色唯行。分段者。謂
三界四生身有形段。命有分限時極必終也。 變易者。謂二乘菩薩斷煩惱障者。雖離分段 麁苦。猶有梨耶變易行苦。以四相所遷轉變
改易故名變易。又因移果易故名變易。無上 等者。謂轉滅煩惱生死。得此菩提涅槃。一得 永得故。論云。究竟更無過者。故疏云。無上既
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業惑並亡。適然自得。 不亦樂乎。然上令離苦。是菩薩大悲。此令得 樂。是菩薩大慈。至覺之心於焉備矣。論恭敬
下疏約所化能化之兩說。在文可見。
[0321b17] 論根本之義下疏文二。初釋如來根本。二 今初總配下文。與立義分者。盡此一分論文 皆為所起。然此分中若克的配文。止可齊於
三大之處。從一切諸佛下明其乘義。合是第 三因緣所起。疏不指者。蓋略故爾。顯示等者。 從此分初文。云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
種門去。至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 真如門。對治等者。文云對治。邪執者。一切邪 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乃至以念
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此則第二因 緣為能發起。如適所引三段論文。為所發起。 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
謬故。有此文。能所之說下皆例此。
[0321c01] 疏以彼下二別釋今義二。初約教法釋如來 根本。以二門是諸法之根本。又一心是二門 之根本。彼文之中正明此義。佛說法門雖則
無量。若其根本無出於斯。此乃馬鳴菩薩解 釋化身。釋迦如來所說法門之中。深奧根本 之義也。
[0321c07] 疏又生下二約證法。釋如來根本二。初釋 如來二。初正釋迷時背覺合塵。是如去雖名 為去。而體性不動故受如稱。即本覺也。悟時
背塵合覺名如來。以如體上有淨用起。反染 歸淨。名之為來。即始覺義。真如體一來去隨 緣故。取本覺名如。始覺名來始本不二者。即
究竟覺也。究竟覺者即如與來合無始本異。 名曰如來。如下文云。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 生住異滅。乃至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
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此即下 結判故轉法輪。論云。真諦名如。正覺名來。正 覺真諦。名曰如來。此即約自受用報身名如
來也。非同前文約化身說。此二解中前約教。 則如來之根本。依主釋也。以能說者勝故。此 約證即依士釋。心為根本能生如來故。思之 可解。
[0321c23] 疏諸眾生下二反顯。以雖有本覺而無始覺 故。不得名如來。斯則如義寬通來義局狹。 故淨名云。一切眾生皆如也。眾聖賢亦如也。
至於彌勒亦如也。而不言來。又地前雖有始 覺。以比觀修行未造真理。未得智無分別。不 名如來。地上雖有此智以障累未盡觀心有
間。始本二覺未得究竟冥合。亦無斯稱。以此 推之。唯妙覺一人。餘皆不可然。若約性德則 無此揀故。圓覺云。眾生本來成佛。又云。一切
障礙即究竟覺。今約修論故有此說。
[0322a04] 二結根本。即指前之一心。為如來所證法之 根本也。良以如來依此一心而成就故。是則 信解行證皆依此心。從微至著未甞離此。若
離於心得成佛者。無有是處。故華嚴云。若人 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 造。故名等者。然則如來即一心。一心即根本。
三義一體方為至說。但以據法名心。對末稱 本。約人所說即號如來。究體則一列義成三。 非三而三。不一而一。三一一體。乃會玄文
具釋下二釋正解不謬也。具釋者。謂於中明 真如生滅二門。始本二覺本末二不覺。二身 三大。乃至二門不二等義。此義盡是一心根
本上之行相也。三賢者。謂隣真故。前異凡夫。 後異聖人。賢者。善也。順也。此三十人皆積善 所成。順於真理。故受斯稱。比觀等者。既未親
證真如。但能依教比擬觀察。由是隨順不相 違反。故云相應。即此比觀便名正解。以地前 屬解行位故。為生正解故。有顯示正義之文
也。離倒者。以正解相應順真如理。無諸邪僻 也。以離倒故即名不謬。不即對治。謬即邪執 也。
[0322a25] 三令入不退分別等者。文云。分別發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