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 Guan Fu Xing Chuan Hong Jue 止觀輔行傳弘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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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357b05] ◎次釋通塞中先列異名。次明來意有法 譬合。就初法中先正明來意。亦是結前生 後。前破法遍者結前也。應入等者生後也。
俱用三名以為生後。故云應入不入。當尋 得失必滯是非。得失秖是有著無著。若同外 道名著名失。當用此門檢校除失。若無 失者但依前門破塞存通。是故今門意在
檢校。恐於通中翻起於塞。次不得下誡勸 也。若一向作解唯用破遍。恐於通起塞於 塞無通。所以立此通塞一門。檢彼破遍 令塞得通。使彼破門於通無塞。次何者下
正明來意。於能生著同彼外道。宜用通 塞四句遍破。故知前破遍中但用能破破 於所破。猶未悟者必於能所心生塞著。於 能生著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是故須破。故
云愛著觀空智慧。是故須以四句三假破 能著心使無立處。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 云能破如所破也。雖不愛著能破之觀。而 猶愛著所破之惑。故云若不愛著觀空智慧。
則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遍破惑。是 故須以二句分別。則使此文與前永異。一 者通途通塞則以所破為塞能破為通。二 者別相通塞則以於能起著為塞破塞無
著為通。故下文云。法相淺深任有通塞。況 復於中起苦集等。上句即是通途通塞。下句 即以別相況之。然今此中總有四義。一橫
通塞。二竪通塞。三橫別通塞。四一心通塞。文 四義二。前三為成一心故也。一一皆須四 句檢校若於四通而起塞著。皆須破塞以
存於通。如是展轉以破為期。故下文云。於 一一能一一所。一一心皆悉檢校。為是義 故立通塞門。所以復須四句分別。一者塞中
得通。二者通中有塞。三者塞自是塞。四者 通自是通。初之二句即是今文別相通塞。後 之二句若塞已破即屬破遍。若塞未破度入
今文成前二句。又第一句兼於兩句。謂通 相別相兩意故也。次舉譬中先譬。除膜養珠 但成分喻。若破賊護將便成遍喻。何者。除
膜養珠不可珠復為膜。即濫第三第四兩 句。是故更喻破賊護將。將若為賊此賊亦 破。賊若為將此將亦護。如是展轉將皆為 賊。節節破之。即是此文之正意也。所言膜
者皮間薄膜。此膜覆眼名為眼膜。若爾下 合譬。若能如是方能導人至於寶所。於中 先正合譬。次通五百由旬義也。亦通塞之正
意也。破塞存通至寶所故。是故路經五百 由旬。經云導師善知通塞。故用法華將導 譬也。是故須破古今諸釋。方了今文一心 通塞。於中總有六師不同。破初家云二乘
之道非七八地者。問。二乘正當七地八地 云何言非。答。此中用釋論意以破彼計。彼 釋既云六地見思盡以為三百。七地八地以
為四百。是故今文以論破之。論以二乘而 對四百。汝以六地對見思盡。正當二乘 不為四百。却以七八二地而為四百。故汝 所釋與彼大論通教義違。此師用通義而
不識通意。是故還引大論破之。大論通意 至後更釋。後之二家皆約煩惱為五百者。 而前家不數塵沙後家不數於見。是故並 失。後辨失中略不更破也。此之名義下通
今經也。先正通經。經具三義故知諸師不 與經會。諸師下次辨失也。先總次別。初言 總者用別如太方。用通如太圓。二乘擅行
如太動。界內立城如太靜。又約煩惱而不 數見及塵沙。約生死而不數有後無後 為太靜。故知諸師各隨一見。或得通而失 二。或用別而違圓。或至三百而不立化
城。或有擅行於四百五百。或約煩惱而攝 或不盡或約生死而取捨不周。欲判圓 經恐未可也。如持一孔等者。不可以一師 偏解。能釋兼三之文。初家下別判。但判四
師不判第五第六師者。略無易見。判初 家云四百立城者。若約通義七八二地正 屬二乘彼師七八對於四百。故成四百以 立化城。攝家割二死於荒外者攝大乘師。
立七種生死。一分段謂三界果報。二流來 謂迷真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方便 謂入滅二乘。五因緣謂初地已上。六有後 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汝既自立七
種生死釋五百義。何故捨二但用方便及 以因緣足於三界為五百耶。如汝所釋寶 渚之外更有有後及以無後。捨而不用故名 為割。荒為八荒八極之內亦云四海之外。
亦曰九州之外。亦云荒服之外。故曰荒外。 如第一卷所引。爾雅云。九夷等四此次荒之 國也。觚竹等四此極遠荒之國也。今以地極
名為遠荒。即以所極譬於寶渚。寶渚之外 不應有地。攝師猶有二種生死闕而不論。 是故破之。次判地家界內立城者。既將住 位以對二百。住位復是見思斷位。二百對
界秖是色界。故知即是界內立城故不可 也。次家即以二乘足為五百。經過三百以 立化城二乘至此即應入城。何故將對四 百五百。故知擅行四百五百唯至法華開權
顯實。方可出城進四五百。若開權已成大 菩薩。那得復云猶是二乘。而云二乘足為 五百。言徑廷者。二乘本是被覆之權。輒自
開權故云徑廷。至法華會佛為發權。不名 擅行亦非徑廷。廷者 (他定切) 越次之義。又開 權竟二乘同八。亦非二乘各對一百。是故
不用。城者盛也。盛於所住即行人也。人師 過如此下釋疑。先徵起。次正釋。恐人見論 疑破初家。論以二乘而為四百。何故不 許四百立城。於中先序論文。言論有二
文者。大論六十八云。譬如欲過一百二百 三百四百由旬曠野嶮道。言嶮道者即世間 也。一百欲界二百色界。三百無色四百二乘。
復次四百欲界三百色界。二百無色一百二 乘。菩薩摩訶薩當知不久得菩提記。當知 不畏墮於二地。是過四百近菩提城。論文 無五百之言者。既云通意過於四百曠野
近菩提城。城即五百。今通之下即是今家判 於論文但屬通義。是故但以二乘對於四 百。菩薩至此與二乘齊。仍約鈍根未見中 者。是故不明五百由旬。故指三乘共得解
脫。名為涅槃。復以二乘為一百者。如前 引論。尋文可知。今明下今家正解。正顯今 家依法華明通塞義也。經文既云過於五 百。今家準經以為三釋。若約生死及以煩
惱。不應云過。若約觀智即得云過。過前 生死煩惱二五。即至涅槃一切種。智故云空 觀智知三百等。知即是過。初約生死者。五
百皆是生死故也。是故不以寂光對於五 百。次約煩惱者。見通三界故合為一。下分 繫欲故合為一。俱舍云。由二不超欲由三
復還下。二謂貪瞋上通名類。故合為一。下 分有五。謂身見戒取疑貪瞋。言上分者上 分有五。謂掉慢無明色染。以此三釋即是
一念能所無著。方名善知。又諸師下結非 顯正。斥諸師釋唯依權教判位太高。於 權位中又釋不了。故下正以橫竪判權及橫 別等。方曉權人所行之法。若橫若竪俱破
五百但非一念。故判屬權。遼亦遠也。遠而 又逈。故名為遼。二邊之外別立五百故名 遼遠。此即通結諸師判位大高。初師以十地
為五百。攝師在初地地師在十地。如此判 者凡下絕分。化城非冀寶所望崖。凡既望 崖為誰說教。若其此教唯為聖人。經不應 云為令眾生。又若定在十地等者。二乘被
會尚亦未至。何況凡夫。今明圓門實相寶 所凡聖通具六即甄分。舊依權門判位太 遠。今依實教是故不用。今論下正以由旬 釋通塞意。先縱橫。次一心。初有三義謂一
橫二竪三者橫別。初橫。如文。次竪文中先正 明竪。次橫織竪。竪三如經橫三如緯。織之 令成三諦文章。若三諦中有苦集等三諦
不成故也。如入空時具諦緣度檢校心法 及以能所。令無苦集無明六蔽。假中檢校亦 復如是。初入空中析體不同。初明析空中 先言三塞者。初是苦集。既不識下是十二
緣。次不滅下是六蔽。於六蔽中但舉一慳。 餘五並略。次引大經以證六蔽。蔽即是塞。 第十一云。如婆羅門幼稚童子為饑所逼。
見人糞中有菴羅果即便取之。有智之人 即訶責之。汝淨行種。云何取此穢果而食。 童子聞已赧然有愧。即答之言。我實不食 淨洗棄之。智者訶言汝大愚癡。若擬棄者
本不應取。章安解云。婆羅門者即譬初修 般若淨道。幼稚以譬解行淺弱。三途苦逼譬 之如饑無常之中有人天果。如彼穢糞有
菴羅果。深行訶淺故曰智訶。童子去淺行懷 愧。非貪天樂。為欲於中修道棄捨。故云 洗棄。智者語言去。菩薩勸令一切俱捨。不
須受已復觀而捨。故知經意正譬三藏菩 薩。觀生受生名洗已棄。故知三祇百劫之 內。有漏心中修事六度。度與惑俱義同於 蔽。若於下次明二通。即諦緣度。諦緣度相
尋文可見。當用下次明檢校言一一者。不 問能所及以心法。有塞咸破如前破賊。故 知通塞咸須檢校。三諦之中言心等者。心 謂體析見思之心。法謂假觀知病等三。及
中觀中無明等三。此等皆有能所故也。又心 謂能緣之心。法謂所緣之法。若觀若境俱 有心法咸須檢校。下去例然。復次下次明
體空。文亦先明通塞之相。如羅漢下以聖況 凡。聖尚名陰凡何得無。若計下次示苦集。 結業即集生死即苦。若不識下次明十二因
緣。若愛下次明六蔽。亦但舉一慳餘五並 略。用即空慧下檢校入空。從於病法等下次 明檢校入假。並可見。問。前入空中云一一
心。今入假中云一一法者何耶。答。三觀所 觀無非心法。初破見思作心名便。入假 習法作法名便。以己他心所習成法。入中
之時並是法界。從法又便。文略可見。次檢 校中道正觀者還檢竪破中觀三番。此中存 略。但云觀於無明法性真緣三假。以示通
塞。一一下示檢校相。若作如此下至塞乃得 通者。明權位太高。通教六地別教初地如 是兩教經於劫數。乃到實相寶所之位。此 位乃是竪三諦相。次引大經以證權位經
於劫數。大經前後總有四文。大同小異。第十 云。經爾所劫當得菩提。第十九云至菩 提。第二十云得菩提。第二十一云住菩 提。住者秖是住於初住菩提住處。當謂經
劫方得菩提。至之與得名異義同。至謂從 於方便中來。得謂得於發心處所。言須陀 洹等者。從本為名。經七生已任運入般。 生彼復經八萬劫竟方發大心。一來六萬
不還四萬。無學二萬支佛一萬 比說可知 從根利鈍故使出界經劫長短。發心已後 修中道觀。斷無明惑得見佛性。乃可名為 過於五百。此語三藏入滅二乘。通教多分
即生能發。如此論者無益初心。然向五人 皆云發心若到若得。是故不與唯識義同。 長時乃發教尚是權。況計永滅寧非方便。 若執權論破佛實經招過既深。良恐未可。
此之竪相雖本為成非竪非橫。與彼權教 次位同故。故須斥破下橫亦爾。次明橫別 者。先法次喻。初明法中先寄三人以明觀 相。一一文中皆先出觀相。次明檢校。此三
觀者依大品文。經云。有菩薩摩訶薩。初發 心時行六波羅蜜。上菩薩位得阿鞞跋致。 有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便成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轉法輪。與無量眾生化益厚已
入於涅槃。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時與 薩婆若相應。與無量百千萬億。從一佛國 至一佛國淨佛世界。今文所引開彼第三 為第一第二。以第二為第三。又經列前深
後淺。今列從淺至深。依隨義便於理無 失。第一文云六波羅蜜即是舉行。第二文 云便成菩提。即是舉位。行位雖殊同顯一 意。是故今文略於第一。第三文中初云薩婆
若。又云淨佛土。雖同一文既具二義。是故 開為第一第二。餘文所引並擬三教初發 心也。通雖有假意多在空。別雖有中文多 在假。圓雖三觀從初觀中。是故今引以對
三觀。同初發心故名為橫。分屬三人故名 為別。如此下斥權異實。圓中雖云從初 心修。彼般若部帶二教權。猶未開顯。是故 斥云三法各別。大論下次引論文三喻。亦
證橫別。於中先喻次合。故大論四十三云 是三菩薩未發心前。聞佛說大發菩提 心。譬如道行或乘羊去或乘馬去。或乘通 去。是故到彼有遲有疾。初者鈍根次者漸
行後者即到。又云。初者罪多福少。次者福多 罪少。後者無罪唯淨。今此文中以步替羊 者以羊遲故不異於步。故知今文用法華
意。故得破彼權部縱橫。論五十六又云。如 三人行。一人避走。一人錢求。一人隨王。破 意亦爾。橫別義意如向所釋。次明一心者。
初斥橫竪。次正明一心功能破權。初斥橫 竪中。先重列出通相通塞。是即空假兩觀能 破見思塵沙。於當位中雖得為通望於 中觀仍具無明。故名為塞。若後中觀勝下
二觀。雖得名通隔於空假。故名為塞。橫中 通塞尋文可知。法相下況出今文橫竪別相 通中之塞。橫竪法相已有通塞。況復於通起
著成塞。當知橫竪通別並塞。故云皆塞無 復有通。欲出通相一心為通。故先辨於橫 竪之塞。若一心下正明一心。即是檢校一心
破遍。前破遍中既已結成出其元意。秖應 立於一心檢校。於義即足。又為成就前橫 竪門。故更節節以論檢校。復引法華善知通 塞顯今檢校須破諸師。論其正意秖在一
念。故前之三種為顯一心舉破遍等。例之 可見。又前三種望於破遍但成於竪。至下 度入方始以竪而入於橫。如諦緣度橫織 竪成竪橫別之橫三俱初發。雖名為橫。三
觀望之終名為竪。今破權功能正顯一心。 初破橫竪中破竪者。竪通漸入雖屬一人。 前後次第三時各異。以各異故。故非一三。 今一心具三破次第之三。故云一心三觀
破竪通塞。三觀一心能破橫者彼橫三觀離 屬三人並在初心。故三不合一。今以三 秖是一破彼分張之三。故云三觀一心破 橫通塞。應知一心三觀與三觀一心。言互理
同。為破橫竪翻對而說。如此橫竪一一諦 中。具諦緣度若通若塞。橫竪若破。諦緣度中 通塞隨破故不煩破諦等通塞。故向文云。
況復於中起苦集無明蔽等。況出此塞以 圓破之。有人云破諦緣度橫名為破橫。深 不見文旨。故前文中先明竪竟。次橫織之。 一一皆具諦緣度三。況復於通復起苦集無
明等塞。故知破竪苦等自破。不須更指苦 等為橫。空即三觀等者。次圓三觀。觀觀具 三以破橫別。一一所破各別不同。故云空
即三觀乃至中即三觀。有人云。破神通者。 破第一卷圓頓止觀通者騰空。騰空被破知 前非頓。如此說者殊乖文義。論文神通近
在目前。何須遠求序中之說。又若破彼頓 更何所傳。師資不成付法安在。祖乎龍樹 其言徒施。又彼頓譬文在序中。說止觀時 未有此序。豈得將己正說預破弟子序
耶。又序中所述師資所傳。若破所傳便成 自壞。良以下正歎功能。能破橫竪及橫別 者。良由一心圓妙故也。眾魔等者。眾魔者
即天魔也。群道者即外道也。又群道者偏小 通名。故以一心皆能對破。終不等者若步 涉乘馬避嶮從夷。若神通騰空從虛避下。 是故初修二觀先破二惑。次修中觀更破
無明。今三觀一心初後無礙。不同三譬。故 云終不等也是故去下陵高斥前騰空。空 假如下中道如高。避山從谷斥前步馬。終 不兩字冠下兩句。若於下明一心中用通
塞意。一心不當橫竪通塞。於此一心復起 塞著。而生苦集無明蔽等。此苦集等即是見 思。見思既生即空尚失。豈復更有去邊求
中。故云非但失於中道神通。亦失空假步 馬。此是一心別相之塞。尚須檢校令塞得 通。若於下令檢校此一心通塞。是為下正
判也。如此釋者。一切眾生理性五百。乃至諸 佛究竟五百。不同舊義令凡望崖。次問答 料簡。初一問答料簡異名。問文可見。次答
文者先通次別。既云一意故名為通。亦有 差別故名為別。別中分為三意不同。言約 解者。解圓無著是名為通。解偏起著是名 為塞。言約行者。解為行本行從解生。由
解偏圓令行得失。言約字者。字即教也。有 名有實名為知字。有名無旨名為非字。 如蟲蝕木偶得伊名。是蟲不知是字非字。 況知是字有旨無旨。次引金光明者。總證
三名。即散脂品文也。次一問答料簡通塞。問 中四者。約此卷初立橫竪義。而為此問。更 列前文令此可解。四諦因緣六度名為橫
通。苦集無明六蔽名為橫塞。先空次假後中 名為竪通。見思塵沙無明名為竪塞。橫竪 通塞更互相對。以為四問。問出圓意以顯
文旨。然此問意雖以三惑三智為竪。別指 無明以為竪塞。最細極故。別指中道以為 竪通。最高遠故。若橫織竪及以檢校諦緣 度三。雖至中道若不織竪。但在即空。故
下答文指於界內苦集等三。別為橫塞。即空 真諦別為橫通。問則通途泛問。答則分於 兩途。先立兩途。次釋兩意。初然者下先釋
一往。然謂然可。如向所問橫竪皆悉更互 通塞。此即圓頓不次第意又前既具明次與 不次。問中一往似問不次。而實通問次與 不次。是故答中分為兩意。以所治惑有即
有離。故使能治亦有即離。若次第修通塞 俱別。如後二往。若不次第一體無殊。如 前一往。言一往者。無明無別體全指於見 思。見思障諦緣無明亦能障。諦緣既被障
亦作橫中塞。此但據初心三惑全未破。故 真諦諦緣亦被無明障。中智治一切者。圓人 修中智非獨破無明。亦治真諦障界內之 苦集。是故名竪通亦通於橫塞。亦據初觀
中得作如此說。文中若準前問文。仍闕餘 二句。是故應更云橫通通竪塞。所謂諦緣 度非但治見思。亦破於無明。一空一切空 故三惑俱破。橫塞障竪通所謂苦集等。非
但障真諦亦障於中道。一苦一切苦故障 於三諦。所言二往者。見思中苦集及無明六 蔽。唯障於真諦不能障中道。真諦諦緣 度但能破見思不能破無明。無明自障中
故不關真諦。中智破無明亦不關見思。是 故今文云竪義對當別。
[0361b02] ○次明道品調適 者。先通列釋四道品相。文四義四意在調 停。此四通論俱通大小。別而言之第三唯小 餘三在大。言當分者互不相假。既云當
依念處得道念處既而當知餘品並為所 依皆能得道。故云當分。又云下引證。亦得 將念處以例餘品。故云亦然。此從別義故 引念處是道場及以衍等。若從通義。教教七
科無非當分。言相攝者。大小乘教凡論道 品隨其科品。皆互相收。次引論證。文意可 知。言約位者。如大師自有四念處文。四教
各以念處為位判在外凡。故諸教位並對 道品。此文從小且對小位。若從通論。諸教 皆得以內凡為燸頂等。言相生者。如文 云念處生正勤乃至生八正。由此相生。故
下七科次第調停。亦名相生。調停乃是諸品 調試。何者相應可入法性。故此七科初心 可修。雖有四文亦但二義。前三為成第 四故。次所以下次明來意。於中初文略明
來意。於上破遍及以通塞。若不悟者由無 調停。真法下釋向道品所證之法。初住已上 分得無漏。自爾已前皆名有漏。是故初心
調停道品。能為初住無漏作因。如釀酒下 舉譬也。此方即以麥麴為酵。西方或用草 華等酵。真法在迷猶如水米。道品調停猶如
酵燸。調停得所變有漏米。成無漏酒。調停 失度理味不成。次引大論證須道品。能 為無漏作近因故。如大論云。不淨開身念
處。身念開四念處。四念開道品。道品開三 脫。三脫開涅槃。涅槃是無漏。是故有漏能 為無漏而作因緣。論文雖以不淨為首。
語且約小正在衍門。隨教不同理觀各別。 皆是有漏為無漏因。及道品後次明三脫。 次問答料簡中初料簡大小。問答具在大論
二十一中。今文答中先用論意。次引淨名大 經大集。助論答意。淨名由之成佛。得道之 處及摩訶衍。大經見性及譬醍醐。大集是
名菩薩寶炬。寶具諸法炬能破暗。攝一切 法名陀羅尼。故總結云皆不云小。若大經 下既折不許專在於小。次復縱云通於大 小。故云無量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亦是
釋疑。恐人疑云。更有無量助菩提法。方得 名為大涅槃因。故知道品非大乘因。故即釋 云。道品之外無別道品。雖云無量不出道
品。是故道品是大乘因故復更引大經四諦 而為例釋。四諦之外無別四諦。三十七品既 是道諦。故道品外無別道品。故四含中所明
四諦云為聲聞。如殃掘中及諸大乘所明 四諦。並為菩薩故知通也。故殃掘云。云何 名為四。所謂四諦法。此是聲聞宗。斯非摩
訶衍。大乘無量諦。言如爪土者。大經三十 一迦葉品中。佛取少土置於爪上。告迦葉 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葉答言。
爪上土者不比十方。今借此文校量四諦。 三藏四諦如爪上土。所未說者如十方土。 即餘三教四諦法也。若未說者如十方土。 應有五諦。佛言。無第五諦。但言四諦有
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且指別教四 諦以為無量。故殃掘云。大乘無量諦。言十 六門者。雖借別教始終十六。意實通於四
教十六。又有漏下約五味判。由向申難一 十六門俱有道品。故云無量。而不無淺深。 故以五味判其優劣。初言有漏者既屬界 攝隨其多少並有漏攝。今之所用意在醍
醐。二十二等者。大論十九云。欲界二十二除 七覺八正。未到三十六除喜覺。初禪三十 七。二禪三十六除正行。正行即是正思惟三
禪四禪及以中間。並三十五除正行及喜。三 無色三十二除喜覺正行正語業命。有頂二 十二除覺道。若婆沙中不辨欲界。於無色
中但三十二。不辨下三與非想異。大論云 正行。婆沙云正覺。餘文並同大論。婆沙。又 復分別幾法現前。問曰。諸地之中各有幾
法現前。答。未到三十六。三十三法一時現 前。初禪三十七。三十四法一時現前。中間三 十五。三十二法一時現前。三四三十五。二禪
三十六。無色三十二。並除三念以緣異故。 三念者謂身等不俱。故無量之文須兼五 味。次或言下料簡正助。釋大經疑。前引大
經乃云無量阿僧祇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 及五味中有正有助。今文何故復以為正。 故引兩文或正或助隨其深淺。皆以前前 助於後後。教文意兼故皆云似。故今文意
須有正助。此文即正。助道即助。是故引教 兩文俱存。前五味中具引諸經。故並有正 助。文若言下料簡有漏無漏者。由前五味
中。云有漏道品欲界二十二等。初文徵難。 準婆沙文。七覺既是修道之位。何得總判 道品有漏。故引法華證成無漏。云何下又
難。婆沙七覺既是修道之位當知八正在七 覺前。即是見道依此問之。何故八正在七 覺前。此應下答也。由前二文相違不定。故
須開為三句解釋。先列三句。如大論下解 釋。先略釋有漏。云何下釋三十七品是有漏 相。皆是下釋三十七品皆是無漏。從來下重
更印許前引大論之文。而婆沙去釋第三 義。何以故下釋婆沙文。若八正在七覺後。 八正已前雖是有漏。若至八正入無漏故。 故此道品亦漏無漏。若言八正在七覺前是
無漏者。如常所說。經論皆爾。故云可解。即 屬第二意。又婆沙五十三云。四念處有二 種。謂有漏無漏。乃至八正亦復如是。是則
始終俱屬第三。又雜含第六云。七覺八正一 一皆有漏及無漏。是則婆沙及以雜含。具有 三義。俱屬第三。今文但列初義證成。引婆
沙證成二意者。亦漏無漏及以無漏。及亦漏 無漏是對位者。重以對位釋前八正在七 覺前。世第一前是亦有漏。見道已去是亦無
漏。是則八正在七覺前。具於二義。謂第二 第三。諸道諦下次正釋於無作道品。今文正 意也故且置餘三。初明來意亦是去取。此
之七科文七義七。意在隨益順機不同。此 但通論文義及意。於七科中各論文義。具 如下列。於七科中先明念處有總有別。 下之六科別別而用。今初釋念處。文四義四
同顯一境。境一品四隨何相應。於中初正 釋。次結前生後。初正釋者。且引三經而以 後後釋於前前。初引大品釋於念處。使 成三諦。次引華嚴以釋大品。明四念處
具一切法。即念處境也。如大地一具種種 芽。次引法華結華嚴意。云何種種謂相性 等。正用十如以為觀境。故最後結凡言一 切。不出百界千如故也。又下釋中皆先約
一界次以九例。一中皆云一切等者。以一 界中復十復百三千故也。常途云下次斥舊 解。第一經中。一切諸法相性體等。秖是第
三經一相一種。及第三一地實事。種相體 性秖是一種。故此一種云是佛性。次卉木下 即是正解。卉是草之總名。木是樹之通稱。眾
草成叢眾木成林。卉木秖是三草二木。三草 二木譬七方便。此七方便本是一實。今一念 去正釋念處。先更牒前不思議境。為念處
境。既一一界各具十界。故不相妨。前總立 陰名觀既不悟。故離為四而調停之。法性 因緣去示念處觀。委悉具如四卷別行圓念
處說。四文皆以一念百界千如三千世間攝 成三諦方得名為無作念處。故知前來境等 五法。並依於陰。乃至覺道亦復如是。今一 一念處皆先趣舉一界為境。次以餘九例
之可知說之則四法先後。觀之則不出一 念。於一念中有總有別。又為約法相令 具足故。及示識心以為境首。故先於破法 遍後例於餘陰。以為通塞道品之本。若欲
顯於不可思議還須約於一念心辨。則具 觀於陰入界等。一切皆然。如是下總結念 處。義意兼廣破倒顯理。下釋兼廣文自有 四。一一念處皆悉先明空假破倒。次以中
道結成祕藏自他俱滿義兼大小。言俱破 者。既以中道顯祕密藏。故四念處咸皆破 倒。何者。以即空故即破常倒義兼於小。 以即假故破無常倒義兼於大。中道為正
故曰義兼。以即中故雙照大小雙非大小。 即是雙照雙破八倒。三諦相即兼無前後 破無次第。即破即立即照即遮。言枯榮等 者。大經云。東方雙者喻常無常。南方雙者
喻樂無樂。西方雙者喻我無我。北方雙者 喻淨不淨。四方各雙故名雙樹。方面皆悉一 枯一榮。榮喻於常等。枯喻無常等。如來於
中北首而臥入般涅槃。表非枯榮榮即表 假枯即表空。即是於其空假中間而入祕 藏。後分云。東方一雙在於佛後。西方一雙 在於佛前。南方一雙在於佛足。北方一雙
在於佛首。入涅槃已東西二雙合為一樹。 南北二雙亦合為一。二合皆悉垂覆如來。其 樹慘然皆悉變白。常無常等二即不二。常樂
我淨遍覆法界。故二二合垂覆如來。即是 如來契於祕藏。亦是念處無非寂滅。白者 即是眾色之本。常等稱本故名為變。言北
首者。增一阿含云。表於佛法久住北天。長 含第四云。佛告阿難。安我頭南首面向北。 則使佛法久住北天。機見不同不須和會。
小乘經文尚表佛法久住不滅。況涅槃終極 不表祕密藏耶。然一代教門凡諸所表文 義顯著莫過雙樹。以四念處能為大小觀 行初門。是故爾也。慇懃遺囑意在於斯。治
倒已下釋念處名。一切下結成三諦。三諦秖 是祕密之藏。即是釋成釋名義。祗一等者。 總結成行相。勸行者觀之。能如是觀即
義。同如來於雙樹中而入祕藏。是故念處 是得道之場。場是所依。所依即理。治於四處 無明之糠。顯於四德實相之米。依此境故
從因至果。境為乘體智為白牛。空假破倒 名莊嚴具。發心起觀名為乘始。故云若能 深觀。究竟至果名為乘終。故云入般涅槃。 法界非四而不離四。以無所住住此四
法。非始而始非終而終。諸法具足故不餘 修。但為未入故進後品。自行化他始終具 足。念處既爾餘品亦然。名異義同。用為調試。
隨所宜樂得入不同。次若不下結前生後。 次明正勤。秖是於前念處精勤除惡生善。 故此四文義唯善惡。意在四品次第竪進。文
從語便。先除二惡次生二善。據行必以已 生善惡居先。未生善惡居次。並先滅惡次 明生善。雖云已生未生善惡。文似次第意 實圓融。故云前四勤而觀之。但麁惑浮疎
細惑沈隱。故分已生未生之相。先以三觀 勤觀已生令速不生又更勤令未生不生。 是以麁惑任運先除。且得名為已生不生。 入六根淨進修三觀。復伏細惑名為除斷。
麁惑先去真諦先成。即名真諦為已生善 未得無生名未生善。次明如意足者此之 四法文四義四。意在隨入隨何相應。此四 屬定。六神通中身如意足藉茲而顯。又通
因定生。亦可六通因茲並發。當是不勤等 者。此四正勤是有定之慧。慧觀不勤。念處 不成反招散動。故釋欲中云如風中燈。今
修如意如加密室。於此四法一一調試。定 慧若等。方可名為有慧之定。三智圓發三 惑圓除。是故此四通名斷行。四法皆是斷惑
之行。名為斷行。言成就者從果立名。故四 正勤四法同觀。二二異時位相別故。今如意 足四法各用。初云欲者。希向慕樂莊嚴彼
法言彼法者。謂念處境。言莊嚴者。修希 向心令法端美。凡所修立一切諸法。若無 樂欲事必疎遺。言精進者。唯專觀理使無 間雜。無雜故精無間故進。凡所修立一切
諸法。若無精進事必不成言一心者。專注 彼境一心正住。若無一心觀法斷絕。言思 惟者思惟彼理。由思惟故心不馳散當知 四法是入定方便。次明五根者。此之五法文
五義五意亦隨入修前諸品。縱善萌微發根 猶未生。根未生故萌善易壞。今修五法使 善根生。故此五法皆名為根。釋此五法一
一具二。一釋根當體。二攝後歸前。又此二 義前後不定。初釋信中先釋當體。謂信三 諦。次從但念處修下攝後歸前。謂此信根
必依念處。若無信境根何能生。問。前修念 處既不得入。何須更依念處境耶答秖 為念處未能得入。更於此境修令根生。 是故五根咸依念處正勤如意所依亦然。次
釋進中先攝進入信。故云信攝諸法。次信 諸法故下釋進當體。次釋念中先釋當體。 必依念持無使邪妄偏小得入。從又此法 者下攝念入進。念進不遺。故云不忘。次
釋定者。先釋當體。一心恬寂故名為定。從 而行精進下先攝定入進。從又此法下正 攝定入念。有念故不忘有進故不動。次 釋慧者。先攝慧入定。從內性下釋慧當
體。有定之慧照本有性。是故名為內性自 照。結前生後中言遮諸煩惱者。即以中慧 破於三惑。次五力者。文義及意。準根可知。
問。名同為根何須更立。答。善根雖生惡猶 未破。復更修習令根增長。是故此五復受 力名。根成惡破。故名為力。故大論二十一
云。天魔外道不能沮壞。是故此五復名為 力。若自若他皆得力名。信力信諦不為偏 小諸疑所動。進力觀諦必無間雜。本求極 果未證不休。念力持諦破邊邪想。不令
三惑之所破壞。定力若成。能於諸禪互無 妨礙。不同單修根本之相。言破散者。能 破欲界一切諸散。或復雖用欲界語法而 不礙於初禪支林。或住初禪覺觀之法。而
不礙於二禪內淨。或住二禪與喜相應。而 不礙於三禪樂受。或與四禪捨受相應。而 能教化一切眾生。縱妨四禪不妨諸定。妨 謂妨礙礙謂遮止。縱有因緣不入四禪。
不妨一切禪定自在。總而言之。秖是諸定 互不相妨。所言不捨不隨等者。不捨世禪 不隨禪生。故經云。雖行禪定解脫三昧。而
不隨禪生是菩薩行。總而言之。正用中定 是故方能不捨不隨。次釋慧者。能破一切 偏圓等慧。能破一切權實等執。而能雙照執
慧實相。次釋七覺者。文七相三義二。意亦 隨入。通一別二。故曰相三。不出定慧故曰 義二。還以寂照除等進等而調停之。復以
寂照安之起之。定慧各三。各隨用一。得益 便止無假遍修。若全無益方輒後品。念能 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於兩處。次釋
八正。文八義八意亦不定。品位既極無復 生後。初二如文。釋正語者。聽法說法俱得 解脫。化功歸已故益自他。釋正業中先列
四業。次釋四業。言小乘可解者。若小乘中 則不得云非白非黑而有來報。具如第一 卷中料簡有無。今云有者。約大乘說則無 漏為因無明為緣。生於界外受法性身。酬
於此因名之為報。文中更約三觀釋業。 不次第者名圓正業。言邪命者。自圓之外 皆名為邪。迦葉自述即其意也。問。何故釋 業而云邪命。答。緣理義通故得互釋。圓
業不正常命成邪。破無不遍故名為盡。依 遍而行方名為正。見他得利已下。文雖附 事例前亦應以為理釋。且約事者。圓修之 人必離四邪方名正命。見他得利事解可
知。若理釋者。若偏若小名為他利。具三諦 益名為己利。終日圓修不起圓想。而於無 想不生染著名知止足。善故名精入故名
進。得中名正。心不動等者。不動故正直不 失故不忘。上句為因下句為果。不動中道 於念不忘。故名正念。正住釋正字決定 釋定字。正住於理決定不移。因是下結八
正。如是下通結道品。初結示道品在一念 心中。初心可修未論深位。大論下。引證道 品並在念處。是故道品初心並修。故知等 者。明修道品功能故也。如此下結判。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364c12] ◎次舉譬者。婆沙大論並依樹譬道品。故 名道樹。二論並與今文大同。但今結果位 在初住。與婆沙異。於中又二。初別約無作
道品。次通約三觀。初文有譬合結。譬及合 文並闕如意。譬中應云莖幹上聳即如意 足。法性下合。先正合。次明果上異名。道品
善知識下結前合譬。準方便中有三知識。 從初引導令至寶所。即同行也。由是道品 令行無誤。即教授義。諸品防護妄誤不侵。
即外護義。忍辱為衣法喜為食。資於慧命 益以定身。並外護義。由三知識。令入初住 三身正覺。能與眾生真善知識。通途下通
約三諦。前但約圓別別對位。此通約諦諦 諦各辯。於中先別對。次總對。總別二對但 寄喻文。非約修行。又約竪位以譬圓者。
觀行為葉。相似為華。分真為果。若通約四 教準說可知。次明三脫門者。明道品功能。 大論二十一問。涅槃唯一門何故三耶。答。法
一義三。三秖是一。又隨人不同故分三別。 見行從於空。愛行從無作。見愛等者從於 無相。論局三藏今通三教。別教初心同二
教故。諸教並以證道為無漏城。唯圓義通。 六即辨異。是故今文釋道品竟。次明三 脫。若準文正意。秖應但明無作三脫。亦為
比決使識無作。是故具明諸教三脫。於中 先明來意列名。次正釋中先總釋。次歷教。 初文先辯王臣旁正親疎。次約伏斷。三約
名體。以總冠別。諸教各各三義不同。準望 聖教不可專一。故並云或。下約教釋。但 注云云不復別辯。應隨其教出其相狀。 初王臣中先明三昧為王。次明三脫為王。
三脫從慧三昧從定。於空等上立二名者。 由二種人入無漏異。故有三昧三脫不同。 以親入無漏者為王。旁助發者為臣。見 與思惟屬慧。即是從慧發定。從定發慧
準此可知。斷伏名體尋文可見。次歷教 者。初三藏教約十六行以分三門。俱舍婆 沙諸文皆爾。但分三昧及以三脫。互為王 臣。諸論未辯。故三藏中由觀此行。上忍
發真。故以此行而為三門。又此行相但取 與其三門類同判屬門耳。通教從初但觀 幻化。是故不復依十六行。但約空觀以 辯三相。還約定慧以辯王臣。空等三義
雖皆觀幻。不妨亦有王臣不同。亦由入道 根異故爾。初空門中具引古今釋論本者。 既是古今互出不同。今雙引之以證假實。 此教三門不同三藏三門體殊。此中得空即
無相願。次明別教先通約三觀。次別約出 假。初文意者。即以三觀為三三昧。三脫亦 然。一一諦中止即三昧。觀即三脫。王臣伏
斷等準三藏說。即以初地為無漏城。次別 約出假者。約此一諦既義立三。當知亦 具王臣等義。於別教中立二釋者。約教始 終雖具三諦。不得意者但在於假。是故此
教應須兩釋。又一教始終雖具三諦。若入 證道不復名別。是故別教但在於假。凡釋 別義悉皆準此。既約出假以釋三門。亦通 行向為無漏城。故大集云。欲度眾生修於
空。護持諸法修無相。不捨諸有修無願。 豈非純於出假以立三門。出假尚爾。餘任 運具何假義求。次明圓教者。前釋三教直 爾釋之。今明圓教云別約者。當知前三通
途泛列。此文正意別在於圓故圓三門與前 永異。圓王臣等亦復天隔。故圓教中空即無 相無作故也。語似道教意復永乖。定慧體
一圓伏圓斷。圓名妙體二義融通。於中先引 論文總比決之。次正解釋。初比決者。所緣 不同能通門異。所緣即是初住無漏。故使能
通近遠亦異。智者等者。明空體不同。智者之 言亦通別教及以接通。今唯在圓成圓三 脫。空即不空皆能通極。故並名中皆能見
性。又所見之空空無大小。以智異故大小 名生。是故此中以智判空。智既圓融二空則 合。合故名中復能見性。又二乘下因辯大
小十八空異。若得此空必具十八。是故次 此辯十八空。空若不同餘門自別。所以二 乘觀十八空。如觀夢事。今圓下大十八空。 圓人觀之如觀眠法。法如無明夢事如取
相。取相枝末無明為本。是故夢事必依眠 法。故觀無明即見實相。但觀取相唯見真 理。若與二乘辯空異者。則兩教二乘及通
別入空。任運可識。縱使別教詮於不空。非 初心觀何須比決。故並不與圓教空同。故 但約二乘不論諸教。以此文中義猶含隱。
是故下文更重簡之。如前下正示門相。先 寄前修中觀中三假以辯三相。故云如 前。既用四句觀破無明。即具二空皆不可 得。即是空門不見四門之相。即相續假破。
尚無法性豈有無明。是故不分四門之異。 即無相門。門 秖 是句即四句也有真有緣故 有能所。有能所故故有作者。今非真緣故
無作者。即無作門。雖寄三假實無前後。前 通教中尚空即無相及無作等。況復圓妙更 立次第耶。王臣云云者。亦具三義與前不
同。如是等者。明三門相即。又四門下明門 門三脫一一互通。如此下重更約教以辯 空異。初結成圓門。故云三門意非次第。別 雖下仍許別教亦緣實相。以次第故與圓
不同。又異等者。尚不同別況復藏通。能知 異相方可觀同。是故勸物須善識之。又華 嚴下約五味判。初文正約五味以判。明四
念處秖是觀陰。若至涅槃成五解脫。解脫 秖是祕密之藏。念處既居道品之初。雙樹 枯榮復表念處。是故還約枯榮以判。初華 嚴中雖具二義文多明別。故云偏多四榮。
所以住前十種梵行全明別義。初住雖即略 明圓義。二住已去乃至十地多明別義。雖 行向中辯於普賢行布二門。而諸位中普賢 義少。入法界品唯見彌勒文殊普賢廣明圓
融。餘諸知識多明別相。是故今云偏多四 榮。三藏可解。方等般若文中處處雖有圓 義。多為調於鈍根菩薩及二乘人。故淨名中 彈斥聲聞貶挫菩薩。念座致屈去華招
譏。聞不思議事猶如根敗。覩大士現變自 鄙如盲。方信摩訶衍甚深。伏諸菩薩志大。 至般若會乃堪委業。故佛加之以說二空。
所以兩時教意多調枯以入榮。使二乘之輩 稍成通別。雖未顯說義已成榮。至法華 時會諸枯榮入非枯榮。爾乃方堪授作 佛記。且順大經越而未說。即云鶴林施化
已足。二經同味雖越而兼是故判云為極鈍 根來至雙樹。方等般若顯入密入。故云菩薩 處處得入。既引涅槃逢指法華。故知法 華為醍醐正主。所以經喻秋收冬藏。至涅
槃時猶如捃拾。故大經第九云。譬如暗夜 若諸營作一切皆息。其未訖者。要待日明。 學大乘者。要待無上大涅槃日。是經出世 如彼果實多所饒益安樂一切。能令眾生
見如來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授記莂 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一闡提輩於諸善 法無所營作。八千聲聞即是持品八千人 也。此據五時相生以說。若論教旨法華唯
以開權顯遠為教正主。獨得名妙意在 於此。又云下約人結成所表正意。秖是結 成念處功畢耳。所言六人及如來者。二十八
云。爾時師子吼菩薩白佛言。世尊。何等比丘 能莊嚴娑羅雙樹。佛舉六人及以如來。六人 在因如來居果。因果俱得莊嚴之名。因果
始終四德具足。所表義顯故云莊嚴。因六人 者。經云。若有比丘受持讀誦十二部經。正 其文句。如是比丘乃能莊嚴娑羅雙樹。師子
吼言。如我解佛所說義者。阿難比丘即其 人也。得淨天眼指阿那律。少欲知足指大 迦葉。無諍空行指須菩提。善修神通指目 犍連。得大智慧指舍利弗。於一一人廣
如阿難。後舉果人云。若有比丘能說眾生 悉有佛性。得金剛三昧具足四德八自在 我。如是比丘最能莊嚴娑羅雙樹。師子吼 言。如我解佛所說義者。唯有如來乃能莊
嚴娑羅雙樹。如其無者則不端嚴。唯願如來 常住於此。佛言。一切諸法性無住住。云何 請住。前之六人雖曰多聞乃至大智。要必
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已於法華聞得 記已。非不能說但不及果人。故云如來 最能莊嚴。因人果人皆具四德。因人始入故 云唯佛。聲聞尚爾下舉劣況勝。若入涅槃
成五解脫者。結四念所表以成祕藏。祕藏 秖是涅槃。涅槃秖是解脫四念處觀。既觀五 陰念處既成中間涅槃。即是五陰成五解脫。
故經云。色解脫乃至識解脫。不即等者。次 結四念及以解脫成三佛性。此三佛性與 計六法不即不離不即故非不離故是理 具故是本迷故非。言六法者。謂五陰神我。
故大經三十。作盲人摸象譬竟。即合譬云。 或有說言。色是佛性。乃至說言。我是佛性。 當知佛性與彼六法不即不離。三佛性者。
準第三卷意。念處中文。正因不即不離於 色。了因不即不離於識。緣因不即不離 受想行及我。當知六法 秖 是三因。故此三因
與五陰等不即不離。轉於五陰以成四 德。三德三因。具如第三卷三德文末。彼具 圓別。今但在圓。大同小異各有意旨。前之 二解以五陰四念對三德四德。今對五陰
復加神我。置於四德唯對三因。是故開合 有少同異。
◎
[0366c13] ◎次釋對治助開。初明來意中。先剋 出所助之體。故云為一切三昧作本。故 四三昧必依圓教不思議三三昧為本。此
即前六名為正行。正行不顯良由有遮。當 分說者。當教三昧即為當教諸行之本。今 文唯約無作三昧為諸行本。若入下別明 為今文行本。根利下正約根遮以簡助
意。四句之中三句不須。唯根鈍有遮用 此對治。次句中云但專三脫者。但專修前 無作道品以開三脫。夫初果下況釋。斯須二 果為根利有遮。及世智斷結。雖非出世根
利。亦是無遮之限。言兩條者。二果為一條。 世智為一條。如此兩條初條尚有事惑。次 條無事為理成障。破事理障義當用治。
況根鈍遮重不修對治。第三果人欲結盡故 不說須治。世智雖斷下八地思。以計我 故猶須治道。故五停中著我多者。尚須對 治為說界法。若準此意。唯根利無遮根鈍
無遮。及無漏智盡欲結者。不須對治。然初 二果但緣理治惑。名為用治。實不同於凡 夫治相。當知無遮但專上來境等六法。若
有遮根鈍等。治道不成三昧安剋。助道無量 下明用治所依。助道無量但用六者為對 六蔽。故且立六以示治相。準下文意。雖復
初教展轉為治。此科正為治於重蔽。是故 且立事六為治。問。前通塞中。塞有橫竪。此 中治塞何故但將橫中六度。以辨治相耶。
答。橫則事理俱障。六則攝事略周。況復苦集 無明名略對治不足。及竪中塵沙等惑非治 正意今明事治故不論之。又若有苦集即
具無明。具無明故六蔽具足。但治六蔽餘 二則去。此之蔽相復重於陰境所歷餘心。是 故別生此文用觀。若人下初治慳中。云若
人修四三昧至脫門不開。此文冠下五度之 首。下五但云修三昧時。餘文並略。激者水衝 也。次破戒中。云穬者芒稻也。麁澁貌也。防
過曰制限分曰度。淳謂淳朴。亦漬也。沃也。 悖者此非字體。謂背逆也。應作 [愍-民+孛] 字。亂 也。事字託跋正應作嬾。儢者。玉篇云。心不
力也。謂懈怠也。春蛙者蝦蟆之流。面牆者 無所見也。諸蔽下總結也。前六蔽中各有 厚薄 (云云) 。若用下具辯四隨迴轉治相。前之對
治已用四中一對治竟。忽非其宜。應須轉 用。或兼或具若第一義。是故總云當依四隨。 初總舉。次別示中如治一慳者。略於一蔽
示四隨相。問。文中若是已明對治。此中秖 應更明三隨。何故約慳具列四耶。答。前雖 明對是直爾用治。未辯用治有益以不益。
謂惡破善生等也。今示隨相教其迴轉。是 故具列四隨之相。又於四中若樂不樂以 明轉相者以不樂檀即轉用尸乃至般若。 若善心生乃至開等。是轉兼具及第一義。又
於對中破即是對不破。即是轉兼具等。故 總舉之為轉等式。所言轉者。或轉用尸乃 至般若。或次或超超一至四。逆順間雜病去
便止。五度為頭但越本位。餘同於檀。此病 不轉而治轉也。一度轉用餘之五度即成 五句六度合有三十句治若樂病俱轉名亦 對亦轉。成三十句。是轉非對亦三十句。又
是轉是對是轉非對。一往且立為三十句。若 超雜等句相不定。行者自知。豈可具記。又 一度轉用至二三四。亦可名轉亦可名兼。 若至五度名轉名具。不得具名者以轉
用故。若言具者不得云轉。但具用六以 治一蔽。亦以轉故復失兼名。故雖兼具但 名為轉。故轉至五不名具者。轉則單用具 則兼俱。故不同也若病轉藥不轉。不名轉
治亦非兼具。或第一義名一向治。亦有超 順逆間等也隨其病轉以為五蔽。亦成三 十句一向治也。所言兼者。藥兼一兩乃至 三四。至五名具是故但四。度別四句成二
十四。一度至五但成六句。正名具治。今文 無具者。但是文略。第八卷有。此約圓人用 事治相。若藏通別初心為四念處等。用事
治相準此可知。言第一義者。唯觀無相真 如寂理。若約教者。各以當教真理為治。乃 至圓人亦用三教理而為對等。又四教初心
皆須事治。如向所說。若以四教展轉為治 以前助後者。還以前六轉望後教六蔽之 相。為對轉等。如通教人用三藏六。別人則 用藏通兩六。圓人用三並有轉等。如治一
慳看慳何等。財身及命所慳不同。既知慳 已用事為治。別人用二例此可知。圓人用 三者。如用事治慳。慳雖似破因茲乃計 三捨為實。但增生死無正可論轉用即
空治其計實。實計若破即應得與法界相 應。破實存空則應轉用恒沙佛法。捨身命 財十界無知。作此觀時計假為實。但得名 為愛見大悲。則應轉用觀身命財悉是法
界。圓教觀法得對治名良由於此。此中唯 有藥病俱轉終無病轉而藥不轉。亦可得 有藥轉而病不轉何以故。計實不轉而亦 容用後之三藥。兼具比說思之可知。又此
轉治始從生滅終至無作。名為漸轉若從 無作轉至生滅。及以互轉名為不定。若第 一義名為頓轉。一蔽既爾餘蔽亦然。是則於 一病中轉用藏教五及以三教六。成二十三
度。六蔽合有一百三十八治。俱轉名對及亦 名轉。各有一百三十八治。兼具等相思之 可知。若見其意方了此文。於助六度下。次
更總明合行式中。明其治相其事非一。於 一一事皆有合行。非此可具。故指後文相 攝中說。有人下欲明合行先出異解。然後 破異明須合行。是故今家下文則有四種
六度。初文正出異解者。顯十與六但是開 合。古人不見開合之意。濫用楞伽宗教之 文。彼楞伽云。二乘菩薩有二種。一者宗趣法
相。謂自所證離分別相入無漏界。二者言 說。謂說九部離於四句令眾生入。然彼通 舉二乘菩薩所證及說。成共三乘理教之相。
古師不了謂宗無說為理為大。以屬菩薩。 謂教有說為事為小。以屬二乘。宗教有無 具如法華維摩玄文所破。次引大經大品。 以證六度攝一切法。故知六外無復餘法。
如前四諦但云四諦有無量相。不云四外 更有餘法。何故云六但在通教。次若得下 略示文意。若六若十既是開合。不應以此 而判大小宗教等別。如禪下正示開合。合故
即是事理合明。開之則是事理別說。又明六 則通於大小。明十則唯在於大。又此十中 通則通於四教。別則唯在別圓。如三藏菩 薩即以伏惑為一切智。以三祇假為道
種智。佛果以為一切種智。能起神通有勝 願用。故三藏菩薩亦得有十。若據未斷惑 邊則般若亦無。非從空出種智不成。未 得法身無願智力。且以分地而為般若
則但有六。通教菩薩從但空邊開出方便 佛果種智及願智力。以為十度。未得法身 與三藏同。已斷通惑從空出假。從容進退 多少不同。是則兩教或六或七或八或十。今
文且約別圓義邊。開六為十。餘諸增減文 中未論。又存教道且兼於別。意本在圓。泥 滓與願婆羅與力方音異耳。言定守禪度 者。若開禪為三則根本定守第五度名禪
度也。餘所開者。名力名願。空智守於第六 般若。餘所開者名漚和等。漚和出假智也。 闍那入中智也。亦是方音不同也。次明攝法
者。正示合行故能攝法。若不達於一切諸 法。皆入此之對治門中。如何對治攝一切 法。初明六度攝道品者。下文廣釋。意雖可
見今預通說。至文易明。何者。檀攝二覺 謂除捨也。文中闕一下文具列。尸攝三謂 正語業命。忍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正念。進
攝八。謂四正勤進根進力進覺分正精進。禪 攝八。謂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覺正定。慧攝 十。謂四念處慧根慧力擇覺喜覺正見正思
合三十五。餘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諸法 信為本故。若準婆沙以實體十一攝三十 七。故婆沙中先以七覺收餘六科。餘不入 者。謂二信為一及正思惟一。以語業命三實
體但二。足成十一。俱舍唯十。以合戒支故 也。言入七者。謂四念處。及慧根。力。正見。 入擇法覺分。四正勤進根力及正方便方便。
是進入進覺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力正定入 定覺分念根力正念入念覺分。是則二十四 法攝入七覺。并本七覺合三十一。并信等 六合三十七。今於七中攝喜入擇攝除入
捨。則合七成五。以念為忍語等為尸。擇 喜屬慧除捨是檀定等是禪。二信依前以為 通入。所以七覺六度義足。故今開合與論不
殊。開合雖爾義與論別。今此六文義通四 教各含十故。即此六度文為六段。一一段 中皆有六義。初三藏文是事治正意。故文稍
廣。初明事檀攝二。文相可見。若三藏下。正 明事捨仍舉理以況之。雖未成理檀有 事治之益。次引論徵問。捨能下答。又捨下
明檀能成五。通別如文。次明圓捨中。圓是 今文與事合行正意故也。復順今文正修之 體。是故引文廣明其相。初正明圓捨中。言
十法界色身等者。但觀三事。心冥法界則 十界三事冥然自亡。正報是身依報是財。所 言命者。連持為義。即諸界中各有連持。如
六道中報命不同。及四聖中有慧命常住命 等。即此三事在一念心三諦具足。能除三 惑故名為捨。入不二邊者。秖是中道不二之
捨。此約最後理觀檀義。若辯合行應具事 理。故下文中結偏失云。理觀深微而不存 事行。即却舉三藏事治之相。事治文竟又復
斥云。而不存理觀。即以度品六句料簡。是 故當知修理觀者。重惑若起必須事助。事 與理俱名為合行。是故六句正顯度品俱 有事理。故有相破相修相即。人不見之秖
謂泛爾分別而已。若如是者何益修行。何 以故下釋也。先明不二之捨。次引殃掘以 證圓捨。於中初列經文。從有邊下解釋經 意。言不壞者。即於百界生死之身達常住
理。於慳成治復顯法身。法身既爾財命亦 然。次引金剛者四句是教。依教修觀觀教 即具三種般者。故實相般若資於法身。捨
一切身。觀照般若資於慧命。捨一切命。四 句文字資常住財。捨一切財。復以修三資 於理三。故理顯時一切能捨。又文字能詮三
種般若。觀照修得三種般若。實相本有三種 般若。故古人云。日捨三恒未免有生。四句 般若累滅道成。是故當知。四句功深三恒力
劣。故知四句與捨身。豈可校其優劣耶。如 此下斥偏也。初文即是互失之相。故云兩皆 有過。或唯修圓觀事行全無。或專修事度
圓理絕分。是故二失並闕合行。檀度既然餘 五咸爾。又二失相望不無優劣。今勸並行 是故俱責。言剜身等者。仍是三藏菩薩之
事。報恩經云。釋迦菩薩為輪王時剜身千 燈以求半偈。偈曰。夫生輒死此滅為樂。得 此偈已令諸大眾讀誦書寫石壁要路。令
凡見者發菩提心。身燈光明亦說此偈。聞者 皆悉發菩提心。其光上至忉利天上。諸天 光明悉皆不現。諸天相問此光因緣。即以 天眼見此輪王。以大慈悲為眾生故求
於半偈剜身千燈。此光是彼身燈光明。天帝 因即至菩薩所。問菩薩言。作此供養為 求天帝等耶。答言。為眾生故求菩提故。
天帝問曰。以何為證。答曰。若使不虛身當 平復。言已其身平復如故。具如彼經廣明。 亦如月光菩薩經。有王名曰智聞。剜髀肉
以救病比丘。大論月光太子出血髓以救 癩人。出脇肉以貿猴子。露脊骨以濟跛 兔等。捨國城者。如大論中鞞施伽王為隣 國所伐。四兵垂至安然不驚。諸臣白曰。何
法却之。王曰。有法。如是至三皆云有法。 賊既至已王語諸臣。汝等事主有何彼此。 汝可事彼吾今去矣。乃從後門逃走而出。
後王坐已即便勅云。若有能得前王者。當 加重賞。後時他人先知此王為性好施。來 詣王乞。不知此王棄於國城。道逢此王而 復不識。遇便問曰。我聞鞞施伽王其性好
施。我欲詣乞。王乃語言。汝可縛我將送新 王。必得重賞。其人聞已生大恭敬。不敢諾 之。王云。隨去至城汝可縛進。至已諸臣見
王大哭。新王問之諸臣具答。兼從乞者亦 說其事。新王下階拜為兄弟。遞知國事。救 鴿飴虎捨身兼命。今明下明得相。若人下
廣明失相。撫者擊也。臆謂胸臆。循心自責 知行不周。保護下不能捨財。辭憚下不能 捨身。貪惜下不能捨命。觸事下總結無
三。今於道場等者。立行請加。自行教他等 者。大論五十六云。菩薩摩訶薩自不殺生。 乃至種智。教人不殺讚歎不殺法。亦歡喜
不殺者。乃至種智。是菩薩愛佛法。知身口 意無常故。不說無益之語。以令善法得增 益故。令諸煩惱不能覆心。行者作是行 時。結使雖起智慧思惟不令覆心。若恣結
使失於今世後世善財。妨於佛道。設使心 起不令口起。設若口起不令身起。設使身 起不令作大罪如凡夫人。是菩薩雖復卑 陋鄙賤。以行勝法得在勝人數中。是人深
樂功德故。能行四種勝行。二乘不能具足 四種。以不深樂佛法故也。是菩薩自既不 殺以慈悲故。教人不殺。慈悲是一切賢聖
善法。故須讚歎。菩薩常欲令人得樂故。見 他不殺心生歡喜讚歎。乃至種智亦復如 是。若不自行何能利他。若不利他何能 成就一切眾生。若不成就一切何能淨佛
國土。何以故。眾生淨故世界即淨。又八十八 云。此四種行是菩薩摩訶薩初心之要。不可 不識。何以故。此四不具。不名菩薩摩訶 薩故。何者。或能自行不能化他等
(云云) 。四法 交互為句廣辯互相。始從不殺不盜乃 至種智。以不具故不成極果。心若真實等 者蒙加得益。能感乃至思益等者。彼經佛
放一切法光。今文且引六文以證六度。經 云。又如來光名曰能捨。佛以此光能破眾 生慳貪之心。能令行施。又如來光名無悔 熱。佛以此光能破眾生破戒之心。令持禁
戒。又如來光名曰安和。佛以此光能破眾 生瞋恚之心令行忍辱。又如來光名曰勤 修。佛以此光能破眾生懈怠之心令行精 進。又如來光名曰一心。佛以此光能破眾
生妄念之心令行禪定。又如來光名曰能 解。佛以此光能破眾生愚癡之心令行智 慧。乃至四儀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下諸文中 不復更引。以蒙光故。至一一須釋出之者。
既蒙光已隨其宿緣及現加行。得與四種 行相相應。文中語略但云捨若遺芥。而不委 明觀行淺深。故令後人一一釋出四種檀 相。以對四教。令蒙益者識益知加。若以
釋之。應云若與三藏檀捨相應。能捨事中 身命財也。與通相應知三事空。與別相應 達施諸法。與圓相應見施法界。過現和 合與四相應。檀度既然餘五亦爾。能畢竟下
明理具事成。若無因緣等者。我此身等無益 物緣。權寄臭軀以進己道。忽若於他有微 利益。捨此身等猶如草芥。俗中尚能殺身
成仁。豈出世高士而迷臭軀。是為等者。總 結得益正助行成。以斥不成。正智如火陰 境如炷事度如油。火若不明炷則不焦。乃 由事行油竭故也以油竭故。無明大暗何
由可滅。若如上去次明尸度攝三。初明攝 法列教斥失。如文。請加中云瑕玷者。瑕 玉病也。玷玉缺也。毀重如玷破輕如瑕。毒
龍等者。大論十三云。如釋迦菩薩本身曾 為大力菩薩毒龍。若觸嗅視。弱者便死彊 者氣噓乃死。此龍曾受一日一夜戒。入靜林
中獨坐思惟。坐久疲怠而便臥睡。龍法若睡 形狀如蛇。文章七寶。獵者見之便驚走曰。 如此希有難得之皮。若上大王不亦宜乎。
以杖按頭以刀剝皮。龍自思惟。我力如意 傾覆此國猶如反掌。此之小人豈能困我。 我今持戒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是自忍 眠目不視閉氣絕息。憐愍此人。一心受剝
不生悔意。既失皮已赤肉在地。時為日 炙宛轉土中。欲趣大水。見諸蟲蟻唼食其 身。為護戒故復不敢動。自思言。我今此身 以施諸蟲蟻。為佛道故今以肉施用充其
命。後成佛時當以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 已身乾命絕。即生第二忉利天上。獵師者調 達六師等是。諸小蟲輩今初轉法輪八萬諸
天得道者是須陀等者是大論中名。仁王名 為普明王。經云。為班足王而捉將去。從其 乞願。一日行施。飯食沙門頂禮三寶。班足
許已還國依七佛法請百法師。一日二時 講仁王般若。第一法師為王說偈云。
劫燒終訖 乾坤洞然 須彌巨海
都為灰颺 天龍福盡 於中彫喪
二儀尚爾 國有何常 (一) 神識無主
假乘四蛇 無明保養 以為樂車
神無常主 形無常家 形神尚離
豈有國耶 (二) 有本自無 因緣成諸
盛者必衰 實者必虛 眾生蠢蠢
都如幻居 三界皆爾 國土亦如 (三)
生老病死 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
憂悲為害 欲深禍重 瘡疣無外
三界皆爾 國有何賴 (四)
[0370b15] 偈意皆悉勸王捨身及國土等。大論中云。爾 時法師說此偈已。王還至天羅國班足王 所。於大眾中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死時
至。人各誦過去七佛仁王經偈。諸王皆誦。 班足聞已問諸王言。為誦何等。普明以偈 而答班足。班足聞已得空平等三昧。諸王同
證。班足因茲而放諸王。心誠下蒙加護 益。二世罪者。謂過現罪。亦應一一釋出四 尸羅相。三藏可知。凡通教中云非持非犯 者。不見持相故曰非持。持相尚無犯相本
滅。故大論云。若見持戒人喜見破戒者瞋。 如是持戒名罪因緣。亡持犯相方名不見。 故尸文後云與理觀正業等相應者。事中正
業即是事尸。此尸若與圓理相應。方名具 足。別圓二尸例檀可見。此後四度結文不 同。忍度文後但云相應。不云一一釋出者
但是文略。故進度文後即具列生生等四。禪 度文後但云得與四觀相應。數存義略。是 故重引大論五門禪相。於門門之後具云 四種。般若文末列四倒者。且出三藏三乘
故也。後文即具列云四種十慧。雖互存沒 須知一準。又施戒中直明度相。不明蔽相。 忍中先委明蔽次方明度。進中略示蔽相。
禪中具列。隨文逐要故此不同。若釋義者。 應須一一具存蔽度及四種相。結得益相 如文。下分文大同。次釋忍者。即以四忍為
四教者。諸經論中明五忍義多約別教。以 別教中。竪具四義。今借義用且除信忍。即 以餘四用對四教。但依於義而不依語。 又以忍為名但在菩薩。此意唯在大乘故
也。三藏不斷故宜名伏。通在衍初。扶順於 理。故宜名順。別教後心亦破無明。宜名無 生。圓理本寂宜名寂滅。次斥失中但出瞋
相。而但有理解無事忍故。事瞋具如第二 卷釋。言屑屑者不安之相。亦云瑣瑣小陋 貌也。郭璞云。往來貌也。亦碎貌也。即小瞋
也。隆者高也。爾雅云。宛中隆。郭璞云。山中 央高也。謂瞋起時如高可見。既知下立行 請加。一切行中瞋害尤甚。故忍最難。大論
云。如天帝問佛。若行忍者。唯有一事最 不可耐。小人輕慢謂為怖畏。故不應忍。佛 言。若以小人輕慢謂為怖畏。欲不忍者。不
忍之罪甚於此也。何以故。不忍之人賢聖 善人之所輕慢。忍辱之人而為小人之所 輕慢。二輕之中寧取何輕。故知寧為小人 之所輕。不為賢聖之所賤。何以故。無智之
人輕於不可輕。賢聖之人賤於可賤。為是 義故彌須行忍。如富樓那等者。增一云。其 成道已欲還本國利益村人。佛言。彼國土
中人多弊惡。於汝云何。答言。我當修忍。若 毀辱我我當自幸不得拳歐。拳歐時自幸 不得木杖。得木杖時自幸不得刀刃。刀
刃時自幸早離五陰毒身。佛言。若如是者。 乃得利益可還本國如揩金等者。忍力如 金如鏡。違境如揩如摩。故彌揩彌摩轉 益明淨。羼提等者。具如第三卷所引。割截
是彊。王悔是軟。彊軟不變故身平復。二境 不變名曰俱安。次明進度中大論下列教。 文略。前三易行等者。具如第一第三卷引。此
則舉別知通。若無通者則二俱不成。阿難 說精進覺等者。準大論三十。佛告阿難。我 今背痛小息。以欝多羅敷以僧伽梨枕。令
阿難為諸比丘說法。阿難乃說七覺。佛時 問言。說精進覺未。阿難云。已至。如是三問 三答。佛即驚起告阿難言。汝讚歎精進由
是得菩提。若第十七即云。佛聞說已即從 座起。又長阿含中有八精進八懈怠。於四 種事各有前後生於進怠。謂乞食執作行 李病患。如乞食時若不得時。即作是念。乞
食不得身體疲極。不能堪任坐禪讀誦。精 勤行道。宜令且息。二者若乞食得復作 是念。身體沈重不能堪任。是為乞食前後 生於懈怠。設少執作便作是念。我今疲極
不復堪任。若欲執作便作是念。明當執作 必有疲極。設少行來便作是念。我朝行來身 體疲極。設欲少行復作是念。我明當行必
有疲極。設遇少患便作是念。我今重患因 篤疲極。所患差已。復念病差未久身體疲 極。一一句下皆云未得欲得未獲欲獲未 證欲證。由此八故皆不成就。故名懈怠。
八精進者。若乞不得。念我身體少於睡臥 堪行精進。若乞得食。念今飽滿氣力充足。 堪行精進。我向執作廢我行道今宜精進。 若明當執作念當妨行道須預精進。若
行來時。念朝行來廢我行道。若明當行念 當廢行道。若得重病當念命終。若少病 患或恐更增。一一句下皆云宜應精進。未 得者得未證者證。此意宜對隨自意意。大
施抒海如第三卷。抒者除也。蒼頡篇云。酌 取也而今下斥失。如穴鼻等者。大論三十三 云。如駝穿鼻一切隨人。有為法中若有智
慧上聖所親。若無智慧猶如穴鼻。翻倒一 切所有功德於生死中。無鉤醉象者。大經二 十三云。譬如無鉤醉象狂逸暴惡多所殺 害。有調象師以大鐵鉤用搨其頂。即時調
順惡心都息。婆沙廣有調象因緣。喻八解 脫。薳者本是草名。亦是人姓。今以過度之 言。借用此字以替方言。穭者自生稻耳。恐
應作此儢。心不力故空度時日。當發下立 誓請加。刻骨等者。誓身精進如刻至骨。 誓心精進如銘其石。銘者名也。書之為誡 刻石紀功。今亦如是。誓要其心。如刻石
紀功使永不昧。為法輸身名為許道。唐者 虛也。無復等者。無復難心。結上行法匪懈 不以行為難行。無復苦心結上端直其 身。不以身為疲苦。感佛下蒙加獲益。以
生生等對四精進者。進是發起策勵之相。 故以生等釋成四進。三藏三祇進猶潤生。 故曰生生。通亡進相名生不生。別已入空
為生故進。故不生生。圓理本寂。進亦不生。故 不生不生。又於進境亡能亡所。次釋禪中 先總約禪度。但是等者列教。初云根本即
三藏也。越中二教故云乃至。雖云無作楞 嚴不成。中間應云雖云無生理定不成。 雖云恒沙佛法。俗諦三昧不成。若無下斥 失中。云無定等者。引大經況釋。如世間
人。若無十大地中心數定者。世路平地尚亦 顛墜。況修出世無定豈成。為是下總標請 加。略舉應須修禪。故總云一心。至下方
乃別出五門。感佛下蒙加。此總明禪。闕結 文者下五門中具明故也。為避煩文故互 存沒。次大論下明五門禪中。初明來意。以
禪門中門戶多故。故更明此五門禪相。若禪 下正釋也。初明數息。至第九卷中更釋。言 七依定者。成論七三昧品云。謂依初禪得
無漏。乃至依於無所有處得無漏。依此七 處得聖果故。故名七依。有人自謂有漏 為足。是故佛說七依無漏。問何故依禪得 無漏耶。答。得初禪時觀初禪陰。起八聖
種心生厭離。乃至無色觀於四陰亦復如 是。問。何以不說欲界為依。答。如須尸摩 經說更有無漏。所謂欲界。故知亦有少故 不說。問。何故不說非非想處為無漏耶。
答。彼不了故。定多慧少故不說依。問。七想 即七依耶。答。外道無真是故云想。聖人破 想是故說依。故今文中且云發得欲定乃至
七依。未判有漏及無漏等。準論分別二義 並通。請觀音下明助益行成。次明不淨治 貪欲中。酖者爾雅云。久樂也。從酉者酖酒
耳。非此文意。亦可以酖酒喻婬。故作酖 字。亦與湎字義同。湎者酖於酒也。亦可作 湎 。故大經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長。乃至貪婬
嗜酒亦復如是。不淨觀者。即假想觀。如求 證人經說。佛在舍衛。有比丘至塚間路遊 他田。田主罵言。此何比丘不修道業。常遊
我田。便往問之。比丘答言。我有諍事來求 證人。田主問言。證人是誰。比丘即喚。田主隨 去見屍狼藉。比丘言。此諸蟲鳥是我證人。田
主問故。比丘答言。心之漏患觀已還房。觀 身亦爾。我今欲識心之本源。是故觀之。田 主聞已垂淚哽咽。彼田主者於迦葉佛法中。
千歲修習是不淨觀。比丘及田主俱得初果。 九想在第九卷。引大論中言八背捨等。因 便兼列非文正意。但言皆由九想而成。故 云皆以九想而為初門。此明九想功能故
也。若實觀者如撰擇長者緣 (云云) 。次以慈治 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