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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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四十五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根納息第一之四
[0742c26] 此二十二根幾見苦所斷乃至廣說。問何故 復作此論。答前門遮說頓斷者意。而猶未 遮說頓現觀。又亦未顯漸次現觀。今欲遮
顯故作斯論。有說。前門亦遮頓現觀亦顯 漸現觀。但不明了。今欲令明了故作斯論。 有說。所以作論者。欲分別五部煩惱五部
對治。故造斯論。五部煩惱者謂見苦所斷。乃 至修所斷。五部對治者。謂苦忍苦智。乃至道 忍道智。此二十二根幾。見苦所斷。幾見集
所斷。幾見滅所斷。幾見道所斷。幾修所斷。幾 不斷。答九修所斷。三不斷。十應分別。九修所 斷者。謂七色命苦根。三不斷者。謂三無漏根。
十應分別者。謂意四受信等五根。謂意根或 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 或不斷。云何見苦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
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二 十八隨眠相應意根。云何見集所斷。謂意根隨 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
集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根。云何見滅所斷。 謂意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 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根。云何
見道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所行道。現觀邊忍 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二十二隨眠相 應意根。云何修所斷。謂意根學見迹修所斷。
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十隨眠相應意根及不 染污有漏意根。云何不斷。謂無漏意根。如意 根。捨根亦爾。樂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
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苦所斷。 謂樂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 云何。謂見苦所斷九隨眠相應樂根。云何見
集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 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六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
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六隨眠相 應樂根。云何見道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 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七
隨眠相應樂根。云何修所斷。謂樂根學見迹 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五隨眠相應樂 根。及不染污有漏樂根。五隨眠者。謂欲界貪
無明。色界貪慢無明。云何不斷。謂無漏樂根。 喜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 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苦所斷。謂喜根隨信
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 所斷十七隨眠相應喜根。十七隨眠者。謂欲 界除瞋疑。色界一切。云何見集所斷。謂喜根
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 見集所斷十一隨眠相應喜根。云何見滅所 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
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一隨眠相應喜根。云 何見道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 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十二隨眠相
應喜根。云何修所斷。謂喜根學見迹修所斷。 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六隨眠相應喜根。及不 染污有漏喜根。六隨眠者。謂欲界除瞋。色界
一切。云何不斷。謂無漏喜根。憂根或見苦所 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云何見 苦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
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 四隨眠者。謂欲界邪見瞋疑無明。
[0743b27] 云何見集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 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四隨眠相 應憂根。云何見滅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
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四 隨眠相應憂根。云何見道所斷。謂憂根隨信 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
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云何修所斷。謂憂根 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二隨眠 相應憂根及不染污憂根。二隨眠者。謂欲界
瞋無明。信等五根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修 所斷。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不斷。謂無漏信 等五根。
[0743c10] 已分別諸根見苦所斷等。彼見苦所斷等義 今當說。問云何名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耶。答若法對治。決定對治。所緣決定。名見
苦所斷。乃至見道所斷。若法對治不決定。對 治所緣不決定。名修所斷。有說。若法處所 決定對治。所緣決定。名見苦所斷乃至見道
所斷。若法處所不決定對治。所緣不決定。名 修所斷。有說。若法苦忍苦智為對治。名見 苦所斷。乃至若法道忍道智為對治名見道
所斷。若法諸智為對治。名修所斷。有說。若 法苦忍所斷。名見苦所斷。乃至若法道忍所 斷。名見道所斷。若法諸智所斷。名修所斷。
有說。若法觀苦諦所斷。名見苦所斷。乃至 若法觀道諦所斷。名見道所斷。若法或觀苦 諦。或觀集滅道諦。或不觀諦所斷。名修所
斷。有說。若法與見苦諦相違。名見苦所斷。 乃至若法與見道諦相違。名見道所斷。若 法與見四諦相違。名修所斷。
[0743c28] 此二十二根。幾見。幾非見。乃至廣說。問何故 作此論。答欲止說一切法皆是見性者意。 彼作是說。所作猛利說名為見。一切法無
不皆於自事猛利故悉名見。為遮彼執。 顯諸法中唯眼根及慧少分名見非餘。故 作斯論。
[0744a05] 此二十二根。幾見。幾非見。答一見。十七非 見。四應分別。一見者。謂眼根。十七非見者。 謂六色命意五受信等四根。四應分別者。謂
慧三無漏根。慧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盡 智無生智所不攝意識相應慧根。云何非見。 謂餘慧根即五識相應慧根。及盡智無生智
所攝慧根。未知當知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 謂未知當知根所攝慧根。云何非見。謂未知 當知根所攝餘根。即餘八根。如未知當知根。
已知根亦爾。具知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 盡智無生智所不攝具知根所攝慧根。云何 非見。謂具知根所攝餘根。即餘八根。及盡智 無生智所攝慧根。
[0744a18] 已分別諸根見等。彼見等義今當說。問何故 名見見是何義。答由四緣。故名見。一能觀 故。二推決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能
觀故者。謂見自性。問邪見顛倒見。彼何所觀。 答是故說見自性。謂雖邪顛倒見。而是見慧 自性。故說能觀。如人隨有所見即名能
觀。非如盲者。推決定者。謂能推求決定。問 一剎那頃如何推求。答性猛利故說名推求。 堅執故者。謂諸見趣僻執堅牢。非聖道力無
由令捨。深入所緣者。謂於境猛入。如針 墮埿。有說。由二緣故名見。一照了性故。 二推度性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有見
相故。二成見事故。三於境無礙故。有說。由 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執著故。三推決 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加行
故三無智故。意樂故者。謂意樂壞者。加行故 者。謂加行壞者。無智故者。謂俱壞者。復次意 樂故者。謂修定者。加行故者。謂尋思者。無智 故者。謂隨聞者。
[0744b08] 此二十二根。幾有尋有伺。乃至廣說。問何故 作此論。答欲止譬喻者所說故。彼說從欲 界乃至有頂。皆有尋伺。所以者何。契經說
故。如契經說。心麁性是尋。心細性是伺。心 麁細性乃至有頂。彼大德說曰。對法諸師說。 尋伺是心麁細性。此麁細性相待而立。乃至
有頂皆現可得。而說尋伺唯在欲界。及梵 世有。此是惡說非為善說。阿毘達磨諸論 師言。我等善說非為惡說。以依多門說麁
細性非是一種。如說。纏麁隨眠細。此中尋 伺非麁非細。以俱非纏隨眠性故。如說。 色蘊麁四蘊細。此中尋伺俱是其細。以俱攝
在行蘊中故。如說。欲界麁初靜慮細。此 中尋伺俱通麁細以二俱通二地攝故。如 說。初靜慮麁第二靜慮細。此中尋伺俱是 其麁。以依多門說麁細性。故尋與伺非至
有頂。若說尋伺至有頂者。應不說有三 地差別。譬喻者言。始從欲界乃至有頂。皆 有善染無記三法。一切地染法皆名有尋有
伺。唯善無記有三地別。若爾。何故說尋伺滅 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彼言。此 依善尋伺說。不說染污。此說不然。何緣乃
說滅善尋伺非滅染污。而應先滅染污尋 伺。以離染時必斷彼故。以越界地方捨於 善故。譬喻者真為惡說。 欲 止彼意顯尋與 伺唯在二地。故作斯論。
[0744c05] 此二十二根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 尋無伺。答二有尋有伺。八無尋無伺。十二應 分別。二有尋有伺者。謂苦憂根。八無尋無伺
者。謂七色命根。十二應分別者。謂意。三受。 信等五。三無漏根。意根或有尋有伺。或無尋 唯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有尋有
伺作意相應意根。此復云何。謂欲界初靜慮 意根。云何無尋唯伺。謂無尋唯伺作意相應 意根。此復云何。謂靜慮中間意根。
[0744c14] 云何無尋無伺。謂無尋無伺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從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 處意根。
[0744c17] 如意根。捨根信等五根三無漏根亦爾。樂根 或有尋有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 有尋有伺作意相應樂根。此復云何。謂欲界
初靜慮樂根。云何無尋無伺。謂無尋無伺作 意相應樂根。此復云何。謂第三靜慮樂根。如 樂根。喜根亦爾。然有差別。謂第二靜慮喜根 名無尋無伺。
[0744c24] 已分別諸根有尋有伺等。彼有尋有伺等義 今當說。問云何名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 尋無伺耶。答若法與尋伺俱。尋伺相應。尋
伺等起。尋伺俱轉。名有尋有伺。若法不與 尋俱。唯與伺俱。尋不相應。唯伺相應。非尋 等起。唯伺等起。尋已息滅。唯伺俱轉。名無
尋唯伺。若法不與尋伺俱。非尋伺相應。非 尋伺等起。尋伺已息名無尋無伺。有說。若 法有尋求。有伺察。名有尋有伺。若法無尋
求。有伺察。名無尋唯伺。若法無尋求無伺 察。名無尋無伺。
[0745a06] 此二十二根。幾樂根相應。乃至廣說。問何故 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如譬喻 者說心心所次第而生。彼大德言。心心所法
一一而起。如經狹路。尚無二並。何況有多。 或復有說。若法由彼力起即說與彼相應 非餘。謂心能生心及心所故。心心所與心
相應。心所唯能生於心所故。諸心所亦互相 應。心所不能生於心故。不說心與心所 相應。或復有執。諸法唯與自體相應。彼作
是言。遍和合義是相應義。更無餘遍和合。如 自體於自體者。故說自體相應非他。有執。 諸法自體於自體非相應非不相應。非相
應者不自觀故。非不相應者遍和合故。為 止如是種種異說。顯心心所俱時而生展 轉相應。非於自體唯望他說。故作斯論 此二十二根幾樂根相應。幾苦根相應。幾喜
根相應。幾憂根相應。幾捨根相應。答樂根喜 根捨根九根少分相應。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 應。樂喜捨根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信等五
根三無漏根。問云何樂喜捨與此九少分相 應耶。答意根信等五根通與五受相應。此中 但取三受相應故言少分。三無漏根多法為
性。今除受體與餘相應故言少分。苦根憂 根六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信等五根。問云何 苦憂與此六少分相應耶。答此六根與五受
相應。此中但取憂苦相應故言少分。問何 故但問與受相應。不問餘心心所耶。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論。但不
違法相。便不應責。有說。一切法皆歸趣受 是以問之。有說。一受有多根相。謂於一受 分為五根餘法不爾。故唯問受。有說。諸受
成就不相違。現行相違。是以偏問。成就不相 違者。謂一有情成就五受。現行相違者。謂一 有情一剎那中。不能起二。何況起多。有說。
以受是緣起輪轂。是以偏問。有說。除受更 欲問何。若問信等五根三無漏根。彼唯是 善。非與一切有相應義。若問命等八根。彼
唯無記又不相應。問若爾。何故不問意根。 答本由意根立相應法。不可還問與意相 應。是故此中唯問與受相應之義。五受自性
非自相應故。復唯以餘法問受。已分別諸 根與受相應。彼相應義今當說。問何故名 相應。相應是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問諸心
品中。心所法有多有少云何名等。謂欲界多 色界少。色界多無色界少。善多不善少。不善 多無記少。有覆無記多無覆無記少。云何等
義是相應義。答以事等故說名為等。謂一心 品中。若有二受。一想等者可說非等。然一 心品中如受有一。想等亦爾。故名為等。有
說。五種等義是相應義。謂所依等。所緣等。 行相等。時等。事等。餘廣說如結蘊初納息 此二十二根。幾欲界繫。乃至廣說。問何故作
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色 界有男女根。彼作是言。有色身處皆有女 男二根可得。為止彼意顯女男根唯欲界 有。故作斯論。復有說言。樂根苦根五地可
得。謂欲界四靜慮。彼說有身皆有苦樂。為 遮彼執。顯苦根唯欲界有。樂根唯三地有。 故作斯論。或復有說。喜根憂根九地可得。
謂從欲界乃至有頂。彼說有心皆有憂喜。 三界九地皆有心故。又欲界身不淨可厭。尚 於合時生喜。離時生憂。況上界中身極淨
妙猶如燈焰。心無嬈濁如清涼池。而於離 合得無憂喜。為遮彼執。顯憂唯欲界。喜至 第二靜慮。上地俱無。故作斯論。
[0745c13] 此二十二根。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 繫。幾不繫。答四欲界繫。三不繫。十五應分 別。四欲界繫者。謂女男苦憂根。三不繫者。
謂三無漏根。十五應分別者。謂五色命意三 受信等五根。眼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云何 欲界繫。謂欲界繫大種所造眼根。云何色界
繫。謂色界繫大種所造眼根。如眼根。耳鼻舌 身根亦爾。命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 界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壽。云何色界繫。
謂色界繫壽。云何無色界繫。謂無色界繫壽。 意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不 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
何色界繫。謂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 無色界繫。謂無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 不繫。謂無漏作意相應意根。如意根。捨根信
等五根亦爾。樂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不 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作意相應樂根。云 何色界繫。謂色界繫作意相應樂根。云何不
繫。謂無漏作意相應樂根。如樂根。喜根亦 爾。
[0746a04] 問何故色界無男女根。答非其田非其器。 乃至廣說。有說。為欲棄捨男女根故。修 諸靜慮往色界生。若彼亦有男女根者。則
應無有求生彼界。若法下地所有上地亦 有者。應不施設有漸次滅法。若無漸次滅 法。亦應無畢竟滅法。以漸次滅法能引畢 竟滅法故。若無畢竟滅法應無解脫。若無
解脫。應無出離。勿有如斯眾多過失故。 於色界無男女根。有說。女男二根段食 所引。如契經說。劫初時人無女男根形相 不異。後食地味男女根生。由此便有男
女相異。色界離段食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