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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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六十五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定蘊第七中緣納息第二之四
[0832b08] 若最初入無漏初靜慮。乃至廣說。初有四 種。一入正性決定初。二得果初。三離染初。四 轉根初。此中依二初作論。謂得果及轉根。
得果初者。謂得阿羅漢果初盡智時。轉根初 者。謂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最後解脫 道時。問何故於四初中但依二初作論。答
若爾時修一切地功德者。此中依之作論。 唯二初位能如是修故依作論。若最初入 無漏初靜慮。爾時所得諸餘未來無漏心心 所法。彼一切當言有尋有伺耶。答彼或有
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有尋有伺 者。謂所修未至定。及初靜慮。無尋唯伺者。謂 所修靜慮中間。無尋無伺者。謂所修上三靜
慮。下三無色。若最初入無漏第二靜慮。爾時 所得諸餘未來無漏心心所法。彼一切當言 喜根相應耶。答彼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
或捨根相應。樂根相應者。謂所修第三靜慮。 喜根相應者。謂所修初及第二靜慮。捨根相 應者。謂所修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下
三無色。若最初入無漏第三靜慮。爾時所得 諸餘未來無漏心心所法。彼一切當言樂根 相應耶。答彼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
根相應。義如前釋。若最初入無漏第四靜 慮。爾時所得諸餘未來無漏心心所法。彼一 切當言捨根相應耶。答彼或樂根相應。或
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義如前釋。若最初 入無漏空無邊處。爾時所得諸餘未來無漏 心心所法。彼一切當言空無邊處攝耶。答
彼或空無邊處攝。或識無邊處攝。或無所有 處攝。空無邊處攝者。謂所修空無邊處。識無 邊處攝者。謂所修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攝者。
謂所修無所有處。若最初入無漏識無邊處。 爾時所得諸餘未來無漏心心所法。彼一切 當言識無邊處攝耶。答彼或空無邊處攝。
或識無邊處攝。或無所有處攝。義如前釋。若 最初入無漏無所有處。爾時所得諸餘未來 無漏心心所法。彼一切當言無所有處攝
耶。答彼或空無邊處攝。或識無邊處攝。或無 所有處攝。義如前釋。問何故此中於靜慮 問相應。於無色問攝。答彼作論者意欲爾
故。隨彼意而作論。但不違法相便不應 責。有說。於靜慮無色並應俱問。而不問者 當知此義有餘。有說。為現種種文種種說。
由種種文種種說故義則易解。有說。為現 二門二略二階二炬二明二光二種文影。如 於靜慮說相應。於無色亦爾。如於無色 說攝。於靜慮亦爾。有說。靜慮麁顯易見易
知。故問相應。無色微細難了難覺。故但問 攝。有說。靜慮有種種相互不相似。故問相 應。無色不爾。故但問攝。有說。靜慮有種種
受種種根。故問相應。無色不爾。有說。靜慮 有多功德多勝利。故問相應。無色不爾。有 說。靜慮有遍緣智。故問相應。無色但有緣
自上智。故但問攝。問何故此中於靜慮亦 攝無色。於無色不攝靜慮耶。答彼作論 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有說。於靜慮無色 並應俱攝。而不說攝者當知此義有餘。有
說。為現種種文種種說。由種種文種種說 故義則易解。有說。為現二門二略二影二 光。乃至廣說。有說。無色依屬靜慮。以先得
靜慮後得無色故。於靜慮亦攝無色。靜慮 不依屬無色。故於無色不攝靜慮。有說。 於靜慮亦不攝無色。以無尋無伺等言有 別意故。謂無尋無伺者。唯說後三靜慮。捨
根相應者。唯說未至靜慮中間及第四靜慮。 以靜慮無色其相各異。雖互相修而不相 攝。有說。於無色亦應攝靜慮。應作是說。
或未至定攝。乃至或無所有處攝。而不說者 欲顯無色非入靜慮加行。以靜慮現前不 必因無色故。有說。生靜慮地能起無色。 生無色地。不能起靜慮。有說。聖者生靜
慮後容生無色。生無色後無容生靜慮。
[0833a22] 是故於靜慮攝無色。於無色不攝靜慮。
[0833a23] 味相應初靜慮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 欲止譬喻者意。以彼於緣性中不明了 故。說緣非實有。今欲顯示諸緣自性。令
知諸緣皆是實有。故作斯論。味相應初靜 慮。與味相應初靜慮等為幾緣。答與自地 味相應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因者三因。即
相應俱有同類因。等無間者。謂味相應初靜 慮等無間。味相應初靜慮現在前。所緣者。謂 味相應初靜慮與味相應初靜慮為所緣。增
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此中因緣如種子 法。等無間緣如開避法。所緣緣如任杖法。 增上緣如與欲法。與自地淨為等無間。所
緣增上等無間者。謂味相應。初靜慮等無間 淨初靜慮現在前。如愛見慢疑。上靜慮者。煩 惱等無間淨定現在前。此則總說。若別說者。
淨有四種。謂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順 決擇分。此中有說。味相應等無間。唯順退分 現在前。有說。亦起順住分所緣者。謂味相
應初靜慮。與淨初靜慮為所緣。增上者。謂 不礙生及唯無障。非因者。以染污法與善 法非如種子法故。由此義故味相應與 自地淨。若總說為三緣。若別說或三或二。
謂與前二分為三緣。與後二分為二緣。 與自地無漏。為所緣增上。所緣者。謂與苦 集類忍類智品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非 因者。有漏法與無漏法非如種子法故。非
等無間者。煩惱等無間不起聖道現在前 故。由此義故味相應與自地無漏。若總說 為二緣。若別說或二或一。謂與苦集類忍智 品為二緣。與滅道類忍類智品及一切法忍
法智品。為一緣。與淨無漏上三靜慮為所 緣增上。所緣者。彼緣下地味相應故。增上 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故。非因緣者。染於
不染非種子法故。非等無間緣者。已離下 染方能起上根本地淨無漏故。與餘為一 增上。餘謂味相應上三靜慮。及一切無色。增
上義如前說。非因緣者。異界地法因果斷 故。及異類法非種子故。非等無間緣者。已 離下染上地染方現前故。及相違故。非所
緣者。上地煩惱。及根本無色。不緣下地有 漏法故。淨初靜慮與淨初靜慮等為幾緣。 答與自地淨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因者三
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等無間者。謂淨初靜 慮等無間。淨初靜慮現在前。所緣者。謂與淨 初靜慮為所緣。增上義如前說。此即總說。
若別說者。淨有四分。順退分與順退分為 四緣。與順住分亦爾。與餘二分為三緣。 除等無間。順住分與順住分為四緣。與順 勝進分亦爾。與順決擇分為三緣。除等無
間。與順退分為三緣。除因緣。勝非劣因 故。順勝進分與順勝進分為四緣。與順決 擇分亦爾。與順退分。有說。但為所緣增上。
順勝進分無間順退分不現前故。如是說者。 亦現在前。是故與順退分為三緣。除因緣。 以彼劣故。與順住分亦爾。順決擇分與順
決擇分為四緣。與順退分為所緣增上。與 順住分。有說。但為所緣增上。以順決擇分 無間順住分不現在前故。如是說者。亦現在
前。是故與彼為三緣。除因緣。與順勝進分 亦爾。與自地無漏。為等無間所緣增上。等 無間者。謂淨初靜慮等無間。無漏初靜慮現
在前。此但從順決擇分。有說。亦從順勝進 分。所緣者。謂與無漏初靜慮為所緣。增上 者如前說。非因緣者。有漏法非無漏因故。
與自地味相應為等無間所緣增上。等無間 者。如愛見慢疑。上靜慮者淨定等無間煩惱 現在前。當知此從順退分。或順住分。起由
已離未離自地染者。起自地煩惱有差別 故。所緣者。味著自地淨靜慮故。餘如前說。 與淨無漏第二第三靜慮為等無間所緣增
上。等無間者。於第二順次入故。於第三順 起入故。當知從順勝進分入上淨非餘。餘 如前說。與淨無漏第四靜慮為所緣增上。
無等無間者。以極遠故。餘如前說。與餘為 一增上。餘謂味相應三靜慮。及一切無色。增 上義如前說。是中差別者。謂與淨無漏無
色。非等無間者。以極遠故。餘如前說。問 亦有等無間緣。謂初靜慮善心命終生上地 時。此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與彼為等無間
增上。而不說者。當知義則有餘。有說。此定 蘊中唯說定善及定煩惱命終。結生但是生 善及生煩惱。是故不說。有說。此定蘊中唯
說根本善及煩惱命終。結生唯住近分不 住根本。是以不說。無漏初靜慮與無漏初 靜慮等為幾緣。答與自地無漏為因等無 間所緣增上。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所緣者。謂與道忍道智品為所緣。餘說如 前。此即總說。若別說者。法智品與法智品 為四緣。與類智品為三緣。除所緣。類智品
與類智品為四緣。與法智品為三緣。除 所緣。苦集滅智品與苦集滅智品為三緣。 除所緣。與道智品為四緣。道智品與道智 品為四緣。與苦集滅智品為三緣。除所
緣。未知當知根品與未知當知根品為四 緣。與已知根品亦爾。與具知根品為三緣。 除等無間。已知根品與已知根品為四緣。 與具知根品亦爾。與未知當知根品為二
緣。除因等無間。除因者。後生於前。生非因 故。除等無間者。修道等無間。見道不現在 前故。具知根品與具知根品為四緣。與未
知當知根品及已知根品為二緣。除因等無 間。無學法智品與學類智品為一增上。無 學類智品與學法智品為一增上。是故以 總說故云與自地無漏為四緣。若差別說。
則有如是或四三二一。與無漏第二第三靜 慮。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以無漏法不墮 界故。異地為因緣如前說。與自地淨及淨
第二第三靜慮。為等無間所緣增上。此中於 自地淨。有說。除順退分與餘三分為等無 間。有說。唯與後二分為等無間。於上地
淨亦爾。如是說者。漸次入時。亦與勝進分 為等無間。超越入時唯與順決擇分為等 無間。問何故超越入時唯順決擇分。與無漏
道互為等無間緣。餘時不爾。答於超越時。 唯有猛盛堅固善根。能相引發順決擇分猛 盛堅固。餘分不爾。與淨第四靜慮及淨無
色。為所緣增上。以初靜慮類智品是無色對 治故。與淨無色亦為所緣。餘如前說。與 無漏第四靜慮及無漏無色為因所緣增上。 以無色道類智品亦緣初靜慮類智品故。
餘如前說。與餘為增上。餘謂與一切味相 應。增上義如前說。由無漏與味極相違故 無等無間。貪不能緣無漏法故非所緣。無 漏與染非種子法故非因。問若無漏與味
極相違者。云何作增上。答於無間起雖極 相違。而正生時去來無障。故得展轉互為 增上。
[0834c05] 味相應。第二靜慮與味相應第二靜慮等為 幾緣。答與自地味相應。為因等無間所緣 增上。與淨初二靜慮為等無間所緣增上。
與一切無漏靜慮及淨第三第四靜慮為所 緣增上。與餘為一增上。餘謂味相應初第三 第四靜慮。及一切無色。此中與淨初靜慮
為等無間者。謂瑜伽師第二靜慮淨定無間。 起諸煩惱。其心熱惱如為火燒。遂即歸投 淨初靜慮。故契經說。寧起厭作。意俱初靜
慮。不起劣作意俱第二靜慮。問彼起何等 淨初靜慮。有說。起順住分。以易起故。有 說。起順勝進分。防護上地故。又此所說與 味相應初靜慮為一增上。
[0834c18] 問第二靜慮染心命終生初靜慮。則有等無 間緣。何故不說。答應說與彼為等無間增 上。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此定蘊
中唯說定煩惱命終。結生是生煩惱。是故不 說。有說。此定蘊中但說根本地煩惱命終。 結生唯住近分地煩惱。是故不說。餘隨所
應如前說。淨第二靜慮與淨第二靜慮等 為幾緣。答與自地淨為因等無間所緣增 上。與一切無漏靜慮及淨初第三第四靜慮。 并自地味相應。為等無間所緣增上。與餘
為一增上。此亦如前隨應廣說。無漏第二 靜慮與無漏第二靜慮等為幾緣。答與一 切無漏靜慮。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一切 淨靜慮為等無間所緣增上。與淨無色。為
所緣增上。與無漏無色。為因所緣增上。與 餘為一增上。此亦隨應廣如前說。從第三 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有五三一二問 答。廣說如本論應知。問如以世俗道離
第四靜慮及下三無色染時。一切無間道皆 緣下地。何故不說第四靜慮下三無色味相 應淨與上地淨為所緣耶。答此亦應說。而
不說者。當知有餘。有說。此定蘊中唯說根 本地。九無間道但是近分地。是故不說。問何 等無漏第三第四靜慮。與淨無漏無色為等
無間耶。答唯類智品。問何故非法智品。有 說。法智品依下緣下故。謂法智品但依欲 界。但緣欲界諸行。及彼因彼滅彼對治道。淨
無漏無色不爾。故法智品非彼等無間緣。有 說。法智品但緣欲界及彼滅道。緣欲界及 彼滅道無間。不得即緣無色地境。以極遠
故。由此法智品非無色等無間緣。有說。無 色地非法智品所依所緣及地故。謂四靜慮 雖非法智品所依所緣。而是法智品地。欲界
雖非法智品地。而是法智品所依所緣。諸無 色地無如是事。故非法智品無間所起。問 何故淨無漏無色。但緣下地類智品道。非法
智品道耶。答法智品道非彼地對治故。問 豈不法智品道亦對治彼耶。答雖對治彼 而非根本亦非全。是故不說。謂雖是彼修 所斷法對治。而非彼見所斷法對治。又雖滅
道法智是彼對治。而非苦集法智。有說。類 智品是彼主對治。法智品是彼客對治故非 彼所緣然淨無漏靜慮無色或下或上無間 而起。從下起者名順次順超。從上起者名
逆次逆超同類起者名純。異類起者名雜。 地無間者名次地。有間者名超。有間唯能 越於一地。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0835b07] 問所說超定加行云何。答修超定時。彼修定 者。先起欲界善心。從此無間入有漏初靜 慮。次入有漏第二靜慮。次第乃至入非想非
非想處。從彼還入有漏無所有處。次第乃至 復還入有漏初靜慮。於此諸地循環修習。 令善淳熟如王路已。復入無漏初靜慮。次 入無漏第二靜慮次第乃至入無漏無所有
處。從彼還入無漏。識無邊處。次第乃至復 還入無漏初靜慮。於此諸地循環修習。令 善淳熟如王路已。復入有漏初靜慮。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