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vibhāṣāśāstra (Apitan Pi Po Sha Lun) 阿毘曇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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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二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雜犍度世第一法品之二
[0009b08]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耶。乃至廣說。問曰。 何故作此論。答曰。先已說世第一法體性。及 說所以名世第一法。未說在何界繫。如人言
勝。已說勝事。未知住處。今欲說故。故作此 論。或有說者。為止並義者意故。如摩訶僧 祇部說。世第一法是欲界繫。如犢子部說。是
色無色界繫。何以故。若地有聖道處。亦有世 第一法。如曇摩掘部說。或言三界繫。或言不 繫。或言非不繫法。為止如是等並義意故而
作此論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欲 界繫。應說其所以。不可但以言故。此義便立。 答曰。不以欲界道得斷諸蓋。亦不能制伏纏。
亦不能令現前不行。所言斷制不行者。謂究 竟斷制不行。何以故。以欲界中無道能令蓋 纏究竟斷制不行故。問曰。以何等故。欲界中
無道能究竟斷蓋制伏纏耶。答曰。或有說者。 欲界中不善根強善根弱。是故無道能斷蓋 制纏。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是故有道能斷
蓋制纏復有說者。欲界不善根如舊住。善根 如客。舊住有勢。客則無力。是故無道。色界善 根如舊住。無不善。是故有道。復有說者。欲界
善不善同一繫縛。是故無道。色界善根。欲 界不善根。不同繫縛。是以色界道。能斷欲界 蓋制纏。復有說者。欲界威儀。無有忌難猶
如夫妻。色界威儀。共相敬難猶如母子。復有 說者。欲界是破慚愧法。如居士子與旃陀羅 子交。色界有慚愧。如王不與旃陀羅交。復有
說者。欲界愛結。愛欲界善根。以愛善根故。不 能生厭離想。欲界愛不能愛色界善根。以不 愛故。能生厭離想。以如是等因緣故。欲界中
無道能斷蓋制纏。色界有道能斷蓋制纏。或 有說者。言斷蓋者。是究竟斷。制伏諸纏不現 前行者。是須臾斷。如究竟須臾斷如是。有縛
無縛有影無影有片無片亦如是。復有說者。 言斷蓋者害其根本。言制伏不現前行者。是 制伏諸纏。復有說者。言斷蓋者。拔諸煩惱。制
伏不現前行者。是制伏諸纏。問曰。欲界中雖 無究竟斷蓋制纏道。可無須臾斷蓋制纏道 耶。答曰。有。但不可信。何以故。不堅牢。不久
住。不相續。不相著。不久住心中不能久伏煩 惱得正決定。猶如水上浮萍以小石投之。雖 散隨合。蝦蟆入中。數散數合。有如是等緣故。
欲界雖有須臾斷道。而不可信。色界斷道可 信。何以故。牢固久住相續相著。久住心中能 制伏煩惱。得正決定。猶如大石投浮萍中散
而不合。龍象入中亦散不合。有如是等緣。是 故色界道。能拔諸蓋制纏害。諸煩惱制伏不 行。問曰。若然者如汝所說。世第一法應唯
在未至禪。所以者何。斷欲界蓋制纏對治道。 唯在未至禪。餘上地則不應有。答曰。對治有 二種。一斷對治。二過患對治。若依未至禪。斷
欲界欲。有二種對治道。餘上地雖無斷對治。 有過患對治。尊者瞿沙說曰。六地中盡有斷 欲界欲二種對治道。所謂斷對治。過患對治。
何以故依未至禪。斷欲界欲。其餘諸地而不 斷者。先已斷故。猶如日光於一切時與闇相 妨。日初出時已破夜闇。其餘日分。雖與闇相
違。而不破者。先已破故。亦如六人同一怨家 而共議言。隨於何處獲便害之。猶如有人次 持六燈入於闇室。初燈破闇。其餘諸燈。雖與
闇相違。而不破者。先已破故。如是六地中。盡 有斷欲界欲二種對治道。乃至廣說。復次云 何知六地中盡有斷欲界欲二種對治耶。若
當六地中無斷欲界欲二種對治者。行者依 上地。得正決定。不應分別欲界。亦不作證。然 能分別作證。以是緣故。知六地中盡有斷欲
界欲二種對治。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亦 能除欲界結。乃至廣說。問曰。世第一法。不能 斷結。何以言若當以欲界道得斷蓋制纏。乃
至廣說。答曰。世第一法。雖不能斷結。而此 善根妙勝第一。在深遠處。宜應與彼地離欲 界道同在一處。是故以道證之。問曰。以何等
故。世第一法不能斷結耶。答曰。彼善根微小 法身未長。雖爾有大威勢。以善根微小法身 未長。不能斷結。有大威勢故。不為諸結之所
毀壞。如師子子身小未長。不能害狩。有大 威勢。一切諸狩不能侵害。或有說者。世第 一法。是一剎那故不能斷結。問曰。苦法忍亦
一剎那。何以能斷結耶。答曰。彼雖一剎那。後 有同性相續故。是以能斷。或有說者。彼是方 便道。不以方便道能斷煩惱。但不以欲界道
得斷蓋制纏。亦不能除欲界結。乃以色界道。 得斷蓋制纏。乃至廣說。作義者說曰。以何等 故。世第一法不欲界繫耶。或有說者。欲界卑
賤。彼善根尊勝。復有說者。欲界薄淡。彼善根 美妙。復有說者。欲界散亂。彼善根寂定。復有 說者。欲界非修。彼善根修。復有說者。欲界非
離欲法。彼善根隨順離欲法。復有說者。若 世第一法是欲界繫者。有自緣過。云何名自 緣過。如苦法忍緣欲界五陰。若世第一法是
欲界繫者。亦應緣欲界繫五陰。若緣欲界繫 五陰。彼應自緣。若不緣者復違經文如說如 苦法忍所緣。彼世第一法亦緣。便有如是自
緣之過。作義者說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是 色界繫。答曰。色界法能與三種道作次第緣。 所謂見道修道無學道。餘界不能與三道作
次第緣。若欲界能與三道作次第緣者。則有 世第一法。如三道三地三根。初生法智分。次 生比智分。如是等色界種種諸功德。應當廣
說。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無色界繫。答 曰。得正決定。先見欲界苦諦苦行。後色無色 界俱。問曰。苦諦有四行。何以此中說見苦時。
但說苦行。不說無常空無我行耶。答曰。此文 應作如是說。得正決定時。先見欲界苦諦。不 應言苦行。然不爾者。彼作經者。有何等意。答
曰。為現初始次第方便法故。如說苦行。無常 空無我行。亦應如苦行說。復有說者。以苦行 唯在苦諦中。無常行在三諦中。空無我行在
一切法。復有說者。此苦與一切有法相違。 能棄生死。猶如小兒。雖有種種美食在前。有 人語言。此食是苦。即便捨之。復有說者。一切
眾生老少愚智。內道外道皆信是苦。復有說 者。此苦麁現易以智知。所以者何。佛說苦智。 為緣何法。即緣苦法。如智所知覺所覺行所
行。根根義緣所緣。應如智說。復有說者。說苦 文句。久遠所傳。古昔諸佛皆說苦行。是以行 者先見於苦。問曰。以何等故先見欲界苦。後
色無色界俱。答曰。或有說者。欲界苦麁現。 在了了易見。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細不現。 不了了難見。是以後見。問曰。若然者色界苦
麁。無色界苦細。何以俱見耶。答曰。以定不定 故。欲界不定是以先見。色界苦雖麁。與無色 界俱同定故。是以俱見。如是定不定。住離欲
地住不離欲地。住修地不住修地。說亦如是。 復有說者。欲界苦。是行者身生病苦痛。是以 先見。色無色界苦。非行者身不生苦痛。是以
後見。復有說者。欲界苦近是以先見。色無色 界苦遠是以後見。如近遠。現見不現見俱不 俱此身他身亦如是。復有說者。行者成就欲
界凡夫性故。是以先見。不成就色無色界凡 夫性故。是以後見。復有說者。行者於欲界苦 現見故。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不現見故。是
以後見。問曰。若色無色界苦不現見者。行者 云何見耶。答曰。現見有二種。一離欲現見。二 自身現見。行者於欲界苦。有二種現見。一離
欲現見。二自身現見。於色無色界苦。有一種 現見。所謂離欲現見。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 自負之。二使人擔。於自所負有二種現見。一
知物現見。二知輕重現見。於他所擔有一種 現見。所謂知物現見。復有說者。欲界苦有三 種。善不善無記。是以先見。色無色界苦有二
種。善無記。是以後見。復有說者。見欲界苦 時。斷二種結。不善無記。見色無色界苦時。唯 斷無記。如不善無記。有報無報生一果生二
果。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 如是。復有說者。謗言無苦。先從欲界。後色無 色界。若信有苦。亦應先從欲界後色無色界。
如誹謗生信。無智有智疑決定邪見正見。當 知亦如是。若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色無 色界俱。問曰。見道辦事有何差別。答曰。或有
說者。無有差別。或有說者。亦有差別。知聚 是見道。斷結是辦事。復有說者。知智是見道。 斷智名辦事。如是智作證明得作證明解脫
道道果。當知亦如是。復有說者。能見緣境界 是見道。所作是辦事。復有說者。一剎那是見 道。後相續者名辦事。如一剎那後相續。入數
數入。當知亦如是。復有說者。無礙道所作名 見道。解脫道所作名辦事。如無礙道所作解 脫道所作。遠惡修善。捨無義得有義。出下賤
入勝處。棄愛熾然。離愛安樂。當知亦如是。若 得正決定時。先見無色界苦諦苦行。如是世 第一法。當言無色界繫。乃至廣說。問曰。得
正決定時。不先見色界苦。不妨世第一法得 名色界繫。如是得正決定時。不先見無色界 苦諦苦行。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繫有何過耶。
答曰。色界中有遍緣知智能緣下地。是故得 有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遍緣知智能緣下 地。是故無有世第一法。但聖道起先辦欲界
事。乃至廣說。不應言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繫。 作義者說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不當言無色 界繫。或有說者。彼無色界。非因非地非器。
以非器等故。是以無世第一法。復有說者。若 彼處有觀諦善根如煗頂忍者。是處應有世 第一法。彼無色中無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說
者。若有見道處。則有世第一法。無色中無見 道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說者。若地有智遍緣 一切法。亦有斷結對治道。則有世第一法。欲
界中。雖有智能緣一切地。而無斷結對治道。 無色界中。雖有斷結對治道。而無智能緣一切 地。是故欲界無色界。無世第一法。復有說者。
欲界善根不寂靜故。無世第一法。無色界道 極寂靜故。無世第一法。復有說者。欲界善根 羸弱故。無世第一法。無色中非其境界故。無
世第一法。復次或有說者。入無色定除去色 想。乃至廣說。問曰。不應言。復次或有說者。 若言。復次或有說者。義則不定。應作是說。入
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何。同 明一義故。不應如先說無色界苦諦苦行等。 應作是說。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何
以故。此是根本義故。應作是說。而不爾者彼 有何義。答曰。言語有二種。一者方便。二者根 本。先所說者是方便語。後所說者是根本語。
復有說者。先所說者明苦法忍緣欲界法。後 所說者明世第一法與苦法忍同一緣。當知 無色界不能緣欲界。問曰。除去色想。體性是
何。答曰。七地。謂四無色定及三未至。問曰。 此處言除去色想。四大犍度。亦說除去色 想。如波羅延說偈。
除去色想 能斷欲愛 於內外法
無不見者
[0011c05] 如眾義經說偈。
亦不有有想 亦不無無想
如是除色想 能斷渴愛因
[0011c08] 如是等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說者。此處說除 去色想者。除下地色想四大犍度。言除去色 想者。除有對色。如波羅延眾義經所說偈。除
去色想者。斷緣色愛。或有說者。此處言除去 色想者。是四念處四大犍度。言除去色想者。 是身念處。如波羅延眾義經所說。除去色想
者。是法念處。復有說者。此處言除去色想者。 是四無色定及三未至四大犍度。言除去色 想者。是第四禪。波羅延眾義經所說偈。除去
色想者。除愛緣色。復有說者。此言除去色想 者。此內外道。共除色想法。餘三是不共除色 想法。
[0011c20] 世第一法當言。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 觀。問曰。何以作此論。答曰。復為止彼人意言 世第一法是欲界繫故。復有說者。先已說世
第一法體性。已說所以。已說界未說地。今欲 說故。復有說者。先雖明世第一法是色界繫。 色界中有三種地。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
無觀地。未說世第一法為在何地。今欲說故。 所以者何。色界善根有在一地者。如淨解脫 等。有在二地者如喜等。今欲說世第一法所
在地故。是以作論。世第一法。或有覺有觀。 乃至廣說。云何有覺有觀。答曰。若依有覺有 觀三昧。得世第一法。如未至禪初禪是也。問
曰。上言依者有何義耶。答曰。或有說者。共俱 生義。是依義。彼世第一法生時。相應定力故。 持彼心品使不散亂。是依義也。何以知之。有
成文說共俱生義是依義。如說。若依空三昧 得正決定。是中即說俱生是依義。如苦法忍 與空三昧相應。是共俱生依義。空三昧亦與
世第一法相應。是名依義。復有說者。與次第 緣義是依義。如增上忍相應三昧。與世第一 法作次第緣。是名依義。評曰。即依彼地。是名
依義。如是說者好。云何無覺有觀。答曰。若依 無覺有觀三昧。得世第一法。是名無覺有觀。 如禪中間是也。云何無覺無觀。答曰。若依無
覺無觀三昧。得世第一法。是名無覺無觀。如 二禪乃至第四禪是也。問曰。何以說世第一 法在三地耶。答曰。為止併義者意故。如彌沙
塞部說世第一法是有覺有觀有相有勢無 定。是凡夫性緣有為有覺有觀者。能分別故。 有相者能緣故。有勢者難得故。無定者。無相
似心相續故。是凡夫者。凡夫身中可得故。緣 有為者。緣諸行故。為止如是併義者意故。說 在三地。若依未至地得正決定。彼一地見道
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依初禪得正決定。彼 二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依禪中間 得正決定。三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
依二禪得正決定。四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 法修。若依三禪得正決定。五地見道修。一地 世第一法修。若依四禪得正決定。六地見道
修。一地世第一法修。復有說者。若依未至禪 得正決定。一地見道修。一地世第一法修。若 依初禪得正決定。二地見道修。二地世第一
法修。若依禪中間得正決定。三地見道修三 地。世第一法修。何以故。皆是一地法故。此中 有漏法。一種使所使故。此中諸善。展轉為因
故。二禪以上如先說。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何 以故。若依無覺有觀三昧。得正決定。得二種 世第一法。有覺有觀。無覺有觀。若然者則違
經文。如說云何名無覺有觀。若依禪中間得 世第一法。是名無覺有觀。如先說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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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b12] ◎問曰。以何等故。見道自地他地修。非世第 一法耶。答曰。或有說者。見道展轉為因。非世 第一法。復有說者。見道聖人身中修。以聖人
身中修故。自地他地修。世第一法凡夫身中 修。以凡夫身中修故。唯自地修。非他地修。復 有說者。見道有三事故修。一從因生。二能作
對治三能辦事。從因生者。六地中展轉更相 為因。對治者。若對治斷一地欲。餘地亦名對 治。斷辦事者。如一地事辦。餘地亦辦。世第一
法。不從因生者。不展轉為因故。非對治者。不 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