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vibhāṣāśāstra (Apitan Pi Po Sha Lun) 阿毘曇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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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十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雜犍度智品之六
[0064c23] ◎有六因乃至廣說。論曰此六因非佛經說。 四緣是佛經說。今欲以因解緣。其事云何。相 應因乃至報因是因緣。所作因者是次第緣
境界緣威勢緣。問曰因攝緣緣攝因。答曰隨 體性相攝。或有說者。應有差別。云何差別。如 相應因。乃至報因是因緣。所作因是威勢緣。
次第緣境界緣是緣非因。為因攝緣。為緣攝 因。緣攝因。非因攝緣。不攝何等次第緣境界 緣。復有說者。六因亦是佛經說。如增一阿含
六法中說。經久遠故。而有亡失。彼尊者迦旃 延子。以願智力。觀佛經中說六因處。於此阿 毘曇中。依六因而作論。曾聞增一阿含。從一
法增乃至百法。今唯有一法增乃至十法在 餘悉亡失。又於一法中。亡失者多。乃至十法。 亡失亦多。曾聞有大德阿羅漢名奢那婆數。
是尊者耆婆迦和上。彼尊者般涅槃時。即 日有七萬七千本生因緣。有一萬阿毘曇論。 滅不復現。從是以後。更不復行。一論師滅。有
爾所經論。更不復行。何況若百若千諸論師 滅。復有說者。雖無有經一處全說六因。處處 經中。別說六因中一一因問曰若然者。何經
中說相應因。答曰如說是名見道根本信名 不壞智相應。此經說相應因。何處說共生因 者。如說眼緣色生眼識。亦生共生受想等。此
經說共生因何處說相似因者。如說此人成 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此人不善法滅。善法 更生。此經說相似因。何處說遍因者。如說比
丘若有所思。有所分別。是名起使。何處說報 因者。如說修行廣布殺生。身壞命終。生地獄 中。受不善報。此經說報因。何處說所作因者。
如說以二因二緣。生於正見。乃至廣說。此經 說所作因。如是等經。皆說六因。此犍度分 別因不分別緣。見犍度。分別緣不分別因。問
曰何故彼尊者依六因作論。答曰以此六因。 斷無因惡因者意故。復有說者。彼尊者所以 依六因作論者。欲顯現四種果。如觀掌中阿
摩勒故。若說相應共生因。即顯現功用果。若 說相似因遍因即顯現依果。若說報因。即顯 現報果。若說所作因。即顯現威勢果。以是事 故。依六因作論。
[0065b05] 云何相應因。答曰受於受相應法相應因中 因。受相應法於受相應因中因。問曰何故此 法展轉為因。答有為法。性羸劣故。義言問受
法不用想。能所覺不受。當答言。不能如是 餘法相離。不能有所作。是故心心數法。展轉 相長養。展轉相增益。展轉相依。而能負重。如
二葦束相依而住。眾多亦然。如以一繩不能 挽大材。多繩則能。彼亦如是。問曰何故不說 心耶。答曰。或有說者。彼作經者意欲爾。乃至
廣說。復有說者。應說心心數法相應因中因。 乃至廣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是有餘說。復 有說者。此文說諸因。義不盡。若盡說者。應作
是說。云何相應因心心數法相應因中因。云 何共生因一切有為法。云何相似因過去現 在法。云何一切遍因過去現在一切遍使。及
使相應共有法。云何報因不善及善有漏法。 云何所作因一切諸法。應如是說諸因。若不 說者。當知說諸因義不盡。復有說者。已說在
先所說受相應法中。其義云何。如說受受相 應法相應因中因。乃至廣說。問曰若然者何 以不即心名說耶。答曰等義是相應義。此心
是宗主。如偈說心是第六增上王。復有說者。 以心故名相應不相應法。如說是名心相應 法。是名心不相應法。如是想思觸作觀欲解
脫念定慧慧相應法相應因中因。乃至廣說。 問曰何以但說十大地數法。不說餘數法耶。 答曰或有說者。彼作經者意欲爾。乃至廣說。
復有說者。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是有餘 說。復有說者。諸界諸地諸心諸種中可得者 說。餘數法與上相違故不說。
[0065c06] 問曰云何是相應義。答曰等義是相應義。問 曰若等義是相應義者。此數法於心。或多或 少。於善心多。於染污心少。於染污多。於不隱
沒無記少。於欲界繫多。於色界繫少。於色界 繫多。於無色界繫少。於有漏多。於無漏少。如 是者云何等義是相應義。答曰以體等故。言
等義是相應義。若當一心中有二受一想。如 是不名為等。非相應義。一心一受餘數法亦 爾。以是故等義是相應義。復有說者。等不相
離義。是相應義。復有說者。等不別異義。是相 應義。復有說者。等同受義。是相應義。如車載 時。諸分皆載。無不載者。如是心車受緣時。諸
大地。於緣等受。無不受者。復有說者。等同受 義。是相應義。非前後故。如秋時群鴿一時詣 場一時食一時起。如是心心數法。於緣一時
造。一時所作。一時滅復有說者。合義是相應 義。如水乳不相妨故共合。如是此法與彼法。 不相妨故相應。復有說者。等相愛義。是相應
義。如人更相隨順言是相愛。如是此法與彼 法。更相隨順。言是相應。尊者婆已說曰。有 四事等故。是相應義。所謂時所依行境界。
時者同一剎那。所依者同一所依。行者同於 一行。境界者同行一境界。以是事故。是相應 義。復有說者。葦束義是相應義。如葦二束多
束相依而住。如是心心數法。性羸劣故。一一 不能生。不能取緣。心與十大地合。能行世能 取果。能知境界。能有所作。復有說者。繫材義
是相應義。如一斤麻不能繫材。若多合為索 則能繫材。如是心大地法。廣說如上。復有說 者。相牽渡河義。是相應義。相牽者展轉相牽
手。如山谷中駛河。一人則不能渡。若與多 人。更相牽手。然後能渡。如是心與大地。廣 說如上。復有說者。同伴義是相應義。如曠野
道。多諸盜賊惡獸。一人則不能過。若集多人。 展轉相因。然後能過。如是心與大地。廣說如 上。尊者和須蜜說曰。云何是相應義。相生義
是相應義。問曰若然者眼識能生意識。彼是 相應耶。答曰所依異。若同所依。能相生者。是 相應義。復次不別異義。是相應義。問曰若然
者四大亦不別異。是相應耶。答曰四大無有 所依。若有所依。不別異者是相應義。復次有 所緣義是相應義。問曰若然者五識亦有所
緣。是相應耶。答曰所依各異。若同所依。同所 緣。是相應義。復次同一緣義。是相應義。問曰 若然者眼識意識。同於一緣是相應耶。今現
見多人俱共生心。同觀初月。是相應耶。答曰 所依各異。若同所依。同於一緣。是相應義。復 次合義是相應義。問曰若然者壽命煖氣識。
合在一處是相應耶。答曰彼二無所依。若有 所依。亦有合相是相應義。復次一時生義是 相應義。問曰若然者四大一時生是相應耶。
答曰四大無所依。若有所依。一時俱生是相 應義。復次俱生俱住俱滅。是相應義。問曰若 然者心迴轉。色心不相應行。俱生俱住俱滅。
則相應耶。答曰無有所依。若有所依。俱生俱 住俱滅。是相應義。復次同一所依。同一行。同 一所緣是相應義。問曰何以知同一所依同
一行同一所緣是相應耶。答曰復何以知同 一所依同一行同一所緣非是相應義耶。復 次同作一事義是相應義。問曰若然者忍智
同作一事是相應耶。答曰彼不同時生。若同 時生。同作一事是相應義。尊者佛陀提婆說 曰。同伴義是相應義。如識隨所緣事。為諸數
名。離於俱生。是相應義。尊者瞿沙說曰。同一 依同一行同一緣。是相應義。所以者何有為 法性羸劣。展轉相因力生。不見有一大地獨
行世者。是故說名相應。此相應因。於三世中。 決定能生功用果。
[0066b16] 云何共生因。乃至廣說。問曰。相應因共生 因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說者。若有相應因。 則有共生因。頗有共生因非相應因耶。答曰
有諸不相應共生因也。問曰。此事可爾所問 差別者。於一剎那中受與想有二因。所謂相 應因共生因。有何差別。答曰不相離義。是相
應因義。同一果義。是共生因義。復有說者。同 一所依。同一行。同一緣。是相應因義。同一生 一住一滅。是共生因義。復有說者。牽手渡
河義。是相應因義。自懃力渡義。是共生因 義。復有說者。共財義。是相應因義。能起義 是共生因義。復有說者。等義是相應因義。不 相離義。是共生因義。
[0066b29] 云何共生因。答曰心與數法。是共生因中因。 乃至廣說。先不說心。今則說之。心與數法。是 共生因中因。數法轉還與心是共生因中因。
心與心迴轉身口業。是共生因中因。身口業 者。謂禪無漏戒。問曰何以不說心迴轉身口業 與心是共生因中因。答曰應說而不說者。當
知此義是有餘說。復有說者。前後廣說。中說 則略。如所作因前後廣說中說則略。此亦復 爾。復有說者。心於身口業與因。不隨其事。
身口業於心隨其事。不與其因。如王於其眷 屬。與其飲食饒益不隨其事。眷屬於王隨其 事。不與飲食饒益。如是心身口業。乃至廣說。
復有說者。身口業從心起屬於心。從心生故。 是共生因。身口業不能起心。心不屬業。亦不 從生故。非共生因。評曰不應作是說。如是說
者好。心與心迴轉身口業共生因。當知心迴 轉身口業。與心共生因中因。所以者何同一 果同一所作故。問曰若然者何以不說。答曰
上已廣說故。心不相應行共生因中因。問曰 何等是心不相應行。答曰或有說者。心自體 生。生與心共生因中因。復有說者。心與自體
生老住滅。共生因中因。生與心共生因中因。 非老住滅。所以者何增長義是因義。彼是散 壞義。復有說者。心與生等生等與心共生因
中因。復有說者。心與心數法。生等共生因中 因。心生等與心共生因中因。評曰不應作是 說。如是說者好。心與心數法。生等共生因中
因。心數法生等與心共生因中因。問曰若然 者此說云何通。如說除身見生老住滅。諸餘 苦諦。於身見非共生因。答曰應作是說。除身
見相應法生老住滅。諸餘苦諦。於身見非共 生因。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是有餘說。復次共 生四大共生因中因。諸作是說。四大勢無偏
者。地大水火風大。共生因中因。三大於地大。 共生因中因。諸作是說。四大勢有偏者。地大 於三大。共生因中因。三大於地大。共生因中
因。所以者何地大則有多體。一體與多體。是 共生因。多體於一體。是共生因。乃至風大亦 如是。評曰如是說者好。四大若有偏勢。若無
偏勢。地大於三大。三大於地大。作共生因。所 以者何地大不因地大生於造色。問曰為生 已是因。為未生是因。答曰生亦是因。未生亦
是因。所以者何生已未生。盡墮因義中。如波 伽羅那說。云何從因生法。一切有為法。如彼 所說。生與未生。悉是從因生法。此亦如是。問
曰造色為有共生因不耶。答曰有。所以者何 以一切有為法盡有共生因故。問曰造色與 造色。有共生因不耶。答曰無。所以者何自體
不與自體作共生因。復有說者。造色與造色。 作共生因。其事云何。如眼根共生微塵展轉 共生因。評曰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有對造
色。不得還與有對造色作共生因。
[0067a23] 一切心盡有俱共迴轉。所謂數法及生等。非 一切心盡有心迴轉。色有十事。故名迴轉。云 何為十。一共生。二共住。三共滅。四共一果。
五共一依。六共一報。七善共善。八不善共不 善。九無記共無記。十共墮一世中。共一果者。 謂解脫果。共一依者。謂依果。共一報者。謂報
果。總而言之。有十事。如世俗斷結道迴轉有 八事。除不善無記。除世俗斷結道迴轉。諸餘 善有漏迴轉有七事。除解脫果。不善無記無
漏斷結道迴轉有七事。除報果。不善無記除 無漏斷結道迴轉。諸餘無漏迴轉有六事。除 解脫果報果。不善無記不善心迴轉有七事。
除解脫果。善無記無記心迴轉有六事。除解 脫果報果善不善。是故總而言之。有十事。心 於心數法迴轉有五事。一共所依。二共所行。
三共所緣。四共果。五共報。數法迴轉於心。亦 同有五事。心與心迴轉色心不相應行有二 事。一果二報。心迴轉色心不相應行。與心迴
轉有二事。一果二報。問曰何者是迴轉體性。 答曰是四陰五陰。如色界是五陰。欲界無色 界是四陰。所以者何。欲界無色界。無心迴轉
戒。此是迴轉體性。是我是物是相是分是性。 已說體性。所以今當說。問曰迴轉是何義。答 曰隨順義。是迴轉義。取一果義。是迴轉義。同
作一事義。是迴轉義。如義言。如汝等所作。我 等亦作是迴轉義。
◎
[0067b20] ◎問曰何故欲界戒。不與心迴轉。答曰非其 田非其器非其地。以非田非器非地故。復有 說者。以欲界非是定地非修地非離欲地。此
中戒亦不與心迴轉。色界是定地修地離欲 地。彼中戒與心迴轉。復次義言。欲界戒語欲 界心。汝能為我。若破戒。若起破戒心煩惱。作
擁護不。欲界心答言不能。戒言汝若不能。我 何為隨順汝耶。猶如有人。怖畏怨家。語他人 言。汝能為我作覆護不。我當隨順汝。他人答
言不能。其人語言。汝若不能者。我何為隨順 汝耶。彼亦如是。色界心能為破戒及起破戒 煩惱。而作擁護。是故彼戒隨順於心。問曰一
切色界善心。盡有迴轉戒色不。答曰不盡有 也。初禪中。有六善心。無迴轉戒色。三善識身 聞慧死時善心起作善心。二禪三禪四禪中。
有二善心。無迴轉戒色。聞慧死時善心無色 界無戒。問曰何故無色界無戒。答曰非其田 故。乃至廣說。戒與色俱無色界。無色故無戒。
復有說者。戒是四大造。無色界無四大故無 戒。問曰無無漏四大。亦無無漏戒耶。答曰 無漏戒。不以四大故是無漏。以心故是無漏
戒。復次戒對治破戒及起破戒煩惱。無色界 無破戒及起破戒煩惱。是故無戒。問曰何故 無色界無破戒及起破戒煩惱對治耶。答曰
破戒及起破戒煩惱。是欲界法。無色界於欲 界有四事極遠。謂所依 (所依者是次第緣) 。所行。所緣。 對治極遠。問曰若然者。二禪三禪四禪。無犯
戒及起犯戒煩惱對治。彼亦無迴轉戒色耶。 答曰對治有二種。一斷對治。二過患對治。二 禪三禪四禪。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