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vibhāṣāśāstra (Apitan Pi Po Sha Lun) 阿毘曇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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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七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使犍度十門品第四之一
[0270b11] 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入。五陰。五取陰。六 界。二法。謂色法。無色法。可見法。不可見法。
有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 為法。三法。謂過去未來現在法。善不善無 記法。欲色無色界繫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法。見道斷修道斷無斷法。四法。謂四諦。四禪。 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十一切處。 八智。三三昧。三結。乃至九十八使。眼根幾使
所使。乃至無色界修道所斷無明使。幾使所 使。如此章及解章義。此中應廣作優波提 舍。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
根。男根。女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 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欲知 根。知根。知已根。問曰。何故彼尊者。立二十
二根而作論。答曰。彼作經者。有如是欲如是 意。隨其欲意而作論。亦不違法相。彼意欲立 二十二根而作論。隨其意立二十二根。復有
說者。此中不應問彼尊者所以立二十二根。 所以者何。佛經說二十二根。佛經是此論所 為根本。此論亦說二十二根。彼尊者。不能於
二十二根減一根說二十一根。增一根說二 十三根。所以者何。佛經不可增減。無減可增。 無增可減故。如無增無減。無多無少。無益無
損無量無邊。亦如是。無量者。謂義無量。無邊 者。謂文無邊。猶如大海無量無邊。無量者。謂 深無量。無邊者。謂廣無邊。佛經亦如是。如尊
者舍利弗等百千萬億那由他論師。為解佛 經二句義故。造百千萬論。盡其覺性。猶不能 知其量得其邊際。問曰。置造論者。何故佛經
說二十二根。答曰。為受化者故。受化者聞說 此法。則得增益。復次此經皆有所以因緣。何 者是耶。答曰。生聞婆羅門。往詣佛所。問訊世
尊。種種語已。在一面坐。而作是言。說諸根者 多。沙門瞿曇。說有幾根耶。佛告婆羅門。我說 二十二根。謂眼根乃至知已根。如來說二十
二根。則攝一切諸根義。婆羅門若有人言。沙 門瞿曇所說諸根。我能遮止。更說餘根。但有 是言。而無有實。若還問者。亦不能知反生愚
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婆羅門問佛。若 不應廣問。此經所以因緣應問。婆羅門。往至 佛所。但問二十二根。而不問陰界入真諦沙
門果緣起助道等法耶。答曰。彼婆羅門所疑 處便問。不疑者不問。復次此婆羅門。善能 旋歷。喜試有所問。為問根義故。經歷九十
六種為欲知一一道為說幾根。如尼犍子 說一根謂命根。是故彼不飲冷水。不斷生草。 所以者何。於外物中。計有命根故。問曰。外道
於外物中。計有何根。答曰。或有說。計有意 根。復有說。計有命根。復有說外道於物中。 計有意根。名有根法。計有命根。名有命法。或
有計二根者。謂業及意。復有說若眼不見 色。耳不聞聲。是名聖修根。如波羅奢等。作如 是說。問曰。何故名波羅奢耶。答曰。是其人名
無有難名者。所以者何。自有不如義而立名。 復次波羅奢是其姓。如婆羅門。各有別姓。有 姓拘蹉。有姓婆蹉。有姓奢緻羅。有姓婆羅墮。
波羅奢姓亦如是。復次若從剎利婆羅門姓 生者。名波羅奢。猶如從驢馬生者名為騾。評 曰。此姓波羅奢故。名波羅奢。彼有弟子。名
優多羅摩納婆。往詣佛所。問訊世尊。種種 語論。在一面坐。世尊問言。汝師波羅奢。為諸 弟子。說修根法不。摩納答言。我師說之。佛問
云何說。摩納答言。若眼不見色。耳不聞聲。是 名聖修根。時佛難言。若不見色名聖修根者。 盲者便是聖修根人。爾時尊者阿難。侍佛後
立。以扇扇佛。復難摩納言。若汝所說。聾者便 是聖修根人。所以者何。以不聞聲故。問曰。如 尊者舍利弗等百千萬億那由他諸大論師。
惟佛一人。能難其義辯及所立言使令不行。 何故世尊。作第一難。尊者阿難。作第二難。世 尊何故而不制止尊者阿難耶。答曰。佛觀阿
難。咽喉有相。欲有所問。佛行菩薩道時。不曾 斷人。乃至弟子亦不斷其問。復次佛知阿難 所說與我所說等無有異無有增減。無增減
故。而不制止。復次若師與弟子俱能伏者。是 名善伏。復次欲令外道無餘言故。若當世尊 作第一難。阿難不作第二難者。彼梵志。還自
眾中。作如是說。雖為彼師所伏。不為彼弟子 所伏。雖伏我等弟子。不伏我等師。若世尊作 第一難。阿難作第二難。則破外道憍慢之心。
彼作是念。弟子猶能伏我。何況於師。復次為 滿彼梵志意故。作如是說。彼梵志作是念。沙 門瞿曇。一切力士。無能伏者。一切論中。無能
報者。一切論中。為最上者。往昔諸大論師無 能伏者。何況我等。若彼弟子。共我言論往反。 於理乃可。佛於一切時。常欲滿化人意。如其
所念。而便作之。復次佛以阿難。作證此義人。 彼諸外道。於阿難所。生信敬處。阿難形容端 正。善知因陀毘陀羅論。是故世尊。欲以阿難
作證此義人。令彼外道。於此義中。生信敬故。 復次欲現不斷弟子問難。外道法不聽弟子 有所難問。所以者何。若聽弟子問難者。或時
令師墮負處門。若師墮負處門者。則失利養。 如舍利弗等百千萬億諸大論師所立問難。 猶無有能共佛等者。何況能勝。是故佛法不
斷弟子問難。復次為現慳法斷故。外道所以 不聽弟子問難。彼作是念。或能因是事故。多 得利養。佛則不爾。若令一切世人。多得利養。
乃至無有施佛毫末者。如來終無異相之言。 復次欲現善說法中所說具足同於一見無異 意故。外道法中。師所說異。弟子所說異。師 所。
[0271b26] 解異。弟子所解異。善說法中。無如是過。如師 所說。弟子亦爾。如師所解。弟子亦解。於文句 義。終無有異。是故欲現善說法中所說具足
同於一見無異意故。世尊作第一難。阿難作 第二難。以是事故。不制止阿難所難。問曰。 外道自作是說。眼不見色。耳不聞聲。是名聖
修根。世尊難言。若然者。盲聾之人。是聖修 根。則順他說。云何名難。答曰。佛作是說。是 名大難。斷他所說。亦名總說諸外道過。若眼
不見色。耳不聞聲。名聖修根者。汝等何為 緣。棄居家。除去飾好。修行梵行。但當害於 二根。便是聖人。是故佛說名為大難。斷他所
說。亦名總說諸外道過。衛施師復說五根。謂 眼耳鼻舌身根。如僧佉經。復說十一根。謂五 覺根五事根。五覺根者謂眼耳鼻舌身根。五
事根者謂語根手根。脚根。大便根小便根。意 根第十一。或有說百二十根者。謂兩眼根。兩 耳根。兩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命根。五受根。
信等五根。如是等有二十根。地獄趣有二十。 畜生趣有二十。餓鬼趣有二十。人趣有二十。 天趣有二十。阿修羅趣有二十。復有說者。諸
外道不說百二十根。說有百二十主。如天主 龍主阿修羅主人主。如是等上妙之身。經百 二十處。然後得般涅槃。彼婆羅門。聞說是語。
心轉疑惑。不知何者是實為說一根者。為說 乃至百二十根者。彼聞釋種生太子。有三十 二大人相。以自莊 嚴 身。有八十種隨形好。純
黃金色。圓光繞身一尋。觀無厭足。出家求道。 得一切知見。能斷一切疑。與一切決定。盡 一切問難邊際。我應往問。即詣佛所。到已問
訊世尊。廣說如上。爾時生聞婆羅門。白佛言。 沙門瞿曇。說諸根者多。為有幾根。問曰。何不 作如是問。九十六種。一一道中。為說有幾根。
答曰。彼婆羅門。雖復黠慧。其性諂曲。有如是 念。若我作如是問者。沙門瞿曇。當選好者而 說。佛告婆羅門。有二十二根。謂眼根。乃至知
已根。如來說如是等根。能攝一切根義。汝 婆羅門。若有人言。沙門瞿曇。所說諸根。我能 遮止。更說餘根但有是言。而無有實。若還問
者。亦不能知。反生愚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 故問曰。何故復作是說。若有人言。乃至廣說。 答曰。欲止彼人先所聞。或說一根者。乃至說
百二十根者。皆非如實我。雖有一切知見。 不能於二十二根減一根說二十一。增一根說 二十三。何況外道小智小見邪慧之者。以是
事故。彼婆羅門。往詣佛所。但問諸根。不問陰 界入真諦沙門果緣起助道法。問曰。二十二 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幾。答曰。阿毘曇者。
作如是說。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十七。 彼作是說。五根更無別體。謂男根。女根。未 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問曰。彼何故說男根
女根無別體。答曰。彼說身根外更無男根女 根別體如說。云何男根。答曰。身根少分。云何 女根。答曰。身根少分。何故三無漏根。無有別
體。答曰。九根之外。更無三根別體。九根者。 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信等五根。此九根。有 時名未知欲知根。有時名知根。有時名知已
根。在見道時。名未知欲知根。在修道時。名知 根。在無學道時。名知已根。復次在堅信堅法 身中。名未知欲知根。在信解脫見到身證身
中。名知根。在慧解脫俱解脫身中。名知已根。 所以者何。九根合聚。名未知欲知根。九根合 聚。名知根。九根合聚。名知已根。以是事故。
說三無漏根無有別體。是故說根。名有二十 二。實體有十七。尊者曇摩多羅。作如是說。二 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十四。向說五根
無有別體。更說三根亦無別體。謂命根捨根 定根。問曰。彼何故說命根無別體。答曰。命根 是心不相應行陰。彼說心不相應行陰無有
別體。何故說捨根。無別體。答曰。彼說苦受樂 受外更無別捨受。諸所受若苦若樂不苦不 樂。云何名受。問曰。若然者云何通佛經。佛經
說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答曰。彼作是說。 樂受或時上或時下。或時黠慧。或時不黠慧。 或時寂靜。或時不寂靜。苦受亦爾。若樂受中
下者。苦受中下者。樂受中不黠慧者。苦受中 不黠慧者。樂受中寂靜者。苦受中寂靜者。是 名不苦不樂受。此不決定在一分中。其猶如
疑無有決定。問曰。何故說定根無有別體。答 曰。彼作是說。心外無別定根。如說云何定根。 答曰。一心是也。是故彼說二十二根。名有二
十二。實體有十四。尊者佛陀提婆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一謂意根。彼 說有為法作二分。一四大分。二心分。四大之
外無別造色。心外更無別數法。彼作是說。諸 色是四大差別。諸無色根是心差別。是故說 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一謂意根。評
曰。如前說者好。名有二十二。實體有十七如 名體。名假體假名異相體異相分別名分別 體知名知體亦如是。此是根體。乃至廣說。已
說體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根。根是何義。答 曰。威勢義是根義。明義是根義。異義是根義。 喜觀義是根義。勝義是根義。最義是根義。主
義是根義。問曰。若威勢義是根義者。一切有 為法。展轉有威勢。無為法於有為法亦有威 勢。如是一切有為法盡應是根。佛何故獨立
此二十二法為根。尊者婆奢說曰。佛世尊決 定知法相。亦知勢用。餘人所不知。若法有根 相者立根。若法無根相者不立根。復次威勢
緣。或有下者。或有上者。或有減者。或有增者。 若上者增者立根。若減者下者。是非根法。復 次雖有為法展轉有威勢。無為法於有為法
亦有威勢。不如二十二根威勢無明義無異 義無喜觀義無勝義無最義無主義。如一切 眾生。展轉有威勢緣。或有勝者。如閻羅王於
地獄眾生。師子王於獸中。村主於村中。王 於國中。轉輪聖王於四天下。自在天王於欲 界。梵天王於千世界。佛於三界。佛有如是威
勢。勝一切眾生。如是一切有為法。雖展轉有 威勢。無為法於有為法有威勢。不如二十二 根威勢有明義乃至主義。以是事故。威勢義 明義。乃至主義是根義。
[0272c22] 問曰。若威勢義是根義者。於何處有威勢耶。 答曰。眼根於四處作威勢緣勝。一自莊嚴身。 二護自身。三為眼識及眼識相應作所依。四
獨能見色。自莊嚴身者。雖有妙身一切肢體 具足。若無眼根。則無威勢。護自身者。眼根能 見好不好色。好者從之。惡者避之。令此身久
住。為眼識及眼識相應法作所依者。眼識及 相應。依眼根生。獨能見色者。眼根能見色。餘 二十一根所不能。耳根於四處。作威勢緣勝。
一自莊嚴身。二護自身。三為耳識及耳識相 應作所依。四獨能聞聲。自莊嚴身者。雖有妙 身一切肢體具足。若無耳根則無威勢。護自
身者。耳根能聞好不好聲。好者從之。惡者 避之。令此身久住。為耳識及識相應法作所 依者。耳識及相應。依耳根生。獨能聞聲者。
耳根能聞聲。餘二十一根所不能。復有說者。 眼根擁護生身。作威勢緣勝。如偈說。
譬如眼明人 能避嶮惡道
世有聰明人 能遠離諸惡
[0273a12] 耳根擁護法身。作威勢緣勝。如偈說。
多聞能知法 多聞能遠離
多聞捨無義 多聞到涅槃
[0273a15] 復有說者。此二俱擁護生身法身。作威勢緣 勝。擁護生身者如上說。擁護法身者。眼根親 近善知識。作威勢緣勝。耳根從其聞法。作威
勢緣勝。親近善知識。從其聞法。能生內正思 惟。如法修行。以是事故。經作是說。梵摩喻婆 羅門。二根不壞。謂眼根耳根。問曰。何故於諸
根聚中。說二根不壞。答曰。以此二根。佛出世 時。能入佛法門故。復次以此二根。能解知佛 法。如說比丘當知。若不能如實知他心者。應
以二處觀察如來。一以眼觀色。二以耳聽聲。 鼻舌身根。於四處作威勢緣勝。一莊嚴自身。 二護自身。三能為鼻識舌識身識及相應法
作所依。四鼻獨能嗅香。舌獨能知味。身獨能 覺觸。莊嚴自身者。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 足。若於此三根。無一一根者則無威勢。護自
身者。以此三根故。能食揣食。令身久住。所以 者何。以揣食是香味觸入故。為三識及相應 法作所依者。依此三根。能生三識。鼻根獨能
嗅香者。鼻根能嗅香。餘二十一根所不能。舌 根獨能知味者。舌根獨能知味。餘二十一根 所不能。身根獨能覺觸者。身根獨能覺觸。餘
二十一根所不能。意根於二處。作威勢緣勝。 一令未來有相續。二自在令他隨順。令未來 有相續者。如說佛告阿難。若識不在母身。名
色成迦羅羅不。答言不也。自在令他隨順者。 如說比丘當知。心能將世間。能生世間。若心 生處。皆得自在。復有說者。意根於煩惱出要
二處。作威勢緣勝。煩惱處勝者。如說心煩惱 故。眾生煩惱。出要處勝者。如說心出要故。眾 生出要。男根。女根。於二處作威勢緣勝。一異
眾生。二分別眾生。古昔時人。無有男女。以少 造色生故。便有男女。廣長形異。顏色語言。 衣服飲食。皆悉有異。復有說者。男根女根。於
煩惱出要二處。作威勢緣勝。煩惱處勝者。不 以婬欲合會故勝。所以者何。此處應爾。不足 生疑。若有男根女根者。能受惡戒。能斷善根。
令此身中無善種子。能作五無間業。如是等 事。黃門般吒。無形二形所不能作。出要處勝 者。若此二根不壞。能受逮解脫戒。能生禪
戒無漏戒。能離欲愛色無色愛。能生佛種子 及聲聞辟支佛種子。如是等事。黃門般吒。無 形二形。所不能作。命根於二處。作威勢緣勝。
一言有根。二令諸根不斷。隨幾時活言有根。 死已言無根。隨幾時活諸根相續。死已諸根 不相續。復有說者。命根於四處。作威勢緣勝。
一令此生相續。二擁護此生。三能持此生。四 令此生不斷。五受根於煩惱分中。作威勢緣 勝。眾生以受故。四方追求。行鐵鎖道及鉤
道索道上。登越高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