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hṛdayaśāstra (Apitan Xin Lun Jing) 阿毘曇心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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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曇心論經序[0833b11] 今欲解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故。問曰。不須解釋。所以者何。古昔論師已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故不須釋。答曰。不然應須解釋。所以者何。古昔論師雖釋阿毘曇心太廣太略。彼未學者迷惑煩勞無由能取。我今離於廣略。但光顯修多羅自性。是故須釋。問曰。何故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耶。答曰。彼中已說不顛倒法相。釋不顛倒法相令彼覺悟真實。是故離諸過惡生諸功德。得勇猛第一義利。問曰。若如是者。隨意解釋。答曰。我當解釋。但諸師造論以吉為初。一切吉中三寶最勝。是故本師為顯三寶少分功德故。於論初先說此偈。
阿毘曇心論經卷第一
法勝論大德優波扇多釋
高齊天竺三藏那連提耶舍譯 (六卷成部)
界品第一
前頂禮最勝 離熱饒益言
彼言說相應 羅漢見實等
[0833c10] 前者先也。頂禮者淨信曲躬禮也。最勝者。 世尊為應供者之所供養。又於一切法中勝 故名最勝。復次世尊。於一切法於一切種而
得自在故名最勝。離熱者。離燒義也。謂煩 惱熱能燒身心。世尊離彼故名離熱。此是自 己智斷成就。彼師如是說者。彰於如來自利
滿足。次說饒益言者。世尊言說。能饒益一 切眾生。饒益者謂安隱也。安隱饒益一義異 名。此彰世尊利他滿足。此略說天人師自利
利他功德滿足。彼二種世尊等作究竟。是故 應供中勝。彼言說相應者。謂道理義顯示相 應如是功德。相應天人師語。禮敬此者名禮
法寶。羅漢見實等者。應受天人阿修羅等供 養故名阿羅漢。此說無學。實者謂四聖諦。 以學見者彼名見實。此唯說學。此學無學
等。謂第一義僧。禮敬此者名禮僧寶。問曰。 何故禮敬。答曰。
佛開覺慧眼 若知諸法眾
亦為他顯現 我今說少分
[0833c29] 佛者。知一切法。知一切種。故名為佛。開覺 慧眼者。謂無礙智眼義也。若者。若佛所說 所顯所宣所釋法也。知者解也。法者持也。
持於自性。為他作緣故名為法。法有積聚。 故名法眾。法眾群聚一義異名。亦為他顯現 者。自覺知己利世間。故為他顯示。或有覺
知不為他說。如昇攝波林經說。我今說少分 者。於彼佛說法中。我今但說少分法相。豈 能盡說如是義已。問曰。何法是佛所說而
欲說耶。答曰。所謂有漏無漏。有煩惱無煩 惱。受蔭有諍無諍。色無色等我今當說。
一切有漏行 離我樂常淨
此受於我等 不見有漏故
[0834a13] 一切有漏行離我樂常淨者。諸有漏行。離我 離樂離常離淨。彼中世間不能觀察。無明覆 障闇智。於此四門顛倒而見。故名顛倒。問曰。
何因故知諸有漏行離於我耶。答曰。我事無 故屬因緣故行名為他。非我自性。計我者 說。我不屬他除此更無。是故我性不可得。
無我因故諸行離我。問曰。何因故知諸行離 樂。答曰。作逼迫故。諸有漏行是苦自性亦是 苦緣是故逼迫。逼迫名苦是故離樂。問曰。何
因故知諸行離常。答曰。以生滅故。現見諸行 生而即滅。無見常者是故離常。問曰。何因故 知諸有漏行離於淨耶。答曰。污染事故。諸有
漏事煩惱境界。不淨污染是故離淨。問曰。如 是諸行離於我等。世間何故取我等耶。答曰。 此受於我等不見有漏故。諸有漏行不如實
見。世間不能觀察作我等解。猶如怨家匿藏 惡欲。 詐 出美言遊行家內實非親友作親友 解。我我所覆故不見無我。是故現見行等作
業以迷惑。故無我事中而見於我。對治覆苦 事故於行住等想謂為樂。故於苦受陰中而 作樂解。相似相續覆無常事。彼現見色相似
相續。記憶宿事誦持經論。故於無常行中而 作常解。皮色覆於不淨事。故彼於髮毛爪齒 處等少時見淨。於不淨中而作淨解。雖見 屎
尿。雖復不淨。猶生迷惑。此雖不淨餘者應淨。 猶如野干看緊叔迦華。問曰。何故論初先 說顛倒。答曰。為知不顛倒法相故我先已說。
欲令弟子解真實故。以不顛倒心安隱易解。 是故論初先說顛倒。問曰。為當但有此離我 等諸有漏法。更有餘耶。答曰。更有。
若處生煩惱 是聖說有漏
以彼漏名故 慧者說煩惱
[0834b16] 若處生煩惱是聖說有漏者。若依若聚若緣。 若眾生數非眾生數。生身見等煩惱是法說 有漏。問曰何故。答曰。以彼漏名故慧者說煩
惱。觀察煩惱為作漏名。故以彼法生於煩惱。 依漏起故名為有漏。如有怖道有毒食等。應 如是說。若事屬漏。為漏所攝。彼名有漏。此
說無漏緣生煩惱。非無漏法屬於煩惱為煩 惱攝。無漏法但緣生煩惱。問曰。漏義云何。 答曰。從有頂下至無間獄。於其中間六入瘡
漏。是故名漏猶如瘡漏。又留住生死故名為 漏。問曰。此更有名耶。答曰。更有。
亦名有煩惱 取蔭及有諍
煩取諍生故 知彼自性說
[0834b29] 亦名有煩惱取蔭及有諍者。是有漏法。亦名 有煩惱。亦名取蔭亦名有諍。問曰。何故彼諸 名說。答曰。煩取諍生故知彼自性說。諸煩惱
取諍等漏之異名。從煩惱生彼亦生煩惱故 名有煩惱。如是從取生彼亦生取故名有取。 從諍生彼亦生諍故名有諍。問曰。是蔭世尊
所說為取蔭。即是蔭為離取蔭別有蔭耶。答 曰。若取蔭者彼即是蔭。或有蔭而非取蔭。問 曰。何者是耶。答曰。
若行離煩惱 此是無漏蔭
及前有取蔭 是蔭聖所說
[0834c11] 若行離煩惱此是無漏蔭者。此蔭更有餘說。 有二種蔭。無漏有漏。若行離身見等煩惱。是 名無漏。是蔭非取蔭。及前有取蔭。是蔭聖所
說者。若此無漏蔭及前所說取蔭合說為蔭。 謂色等五蔭。問曰。蔭義云何。答曰。聚義是 蔭義。問曰。若如是者蔭但假名無有實事。非
但一物得有聚名和合故名聚。答曰。非但有 相亦有實事。有此事者便有彼相故蔭有相。 如佛所說礙相是色蔭等。是故有事界等所
攝智識使等境界。如四聖諦故蔭有事非但 假名。問曰。蔭界入等有何差別。答曰。
十種謂色入 亦名無教色
是分別色蔭 世尊之所說
[0834c24] 色有二種。一者微塵積聚色。二者非微塵積 聚色。微塵積聚色者。謂十色入眼乃至觸。 非微塵積聚色者。名無教色法入所攝。彼業
品當說。此等一切是色蔭相入色蔭數佛說 為色蔭以此觸彼。以彼觸此是故名色。以此 惱彼以彼惱此義也。如佛所說。如手等觸。觸
故名色。問曰。若如是者。除無教色彼非是 色何以故。非手等可觸以無對故。汝意若謂。 以所依者是可觸故。彼亦是可觸故無過者。
受等亦應是色。汝意若謂。彼所依四大是可 觸故。彼亦是可觸者。我當說言。現見所須 作功業事。作畫作泥。若如是者受等心數亦
應是色。故汝有過。彼等亦依眼等諸根。彼亦 應是可觸。答曰。非但生心心數因。非心心數 依眼等根。如光依珠。彼生時眼等作因。如是
眼等是觸彼非觸也。復次造色依大如光依 珠。是故大是觸故彼亦是觸。問曰。雖如是說 汝相猶自不成。何以故。除過去未來微塵色
故。答曰。相不可壞過去色觸已滅。未來色亦 如是相生。如是微塵亦是可觸。以微細故不 可得知。是故一切諸色皆是可觸。
所名為識蔭 是說為意入
於十八界中 亦說為七界
[0835a18] 識蔭者。謂六識身。是十二入中說為意入。於 十八界中。分別為七心界。眼識界耳識界鼻 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意界等。識者能
知於緣故名為識。識者。能取緣義也。
餘則有三蔭 無教三無為
是說為法入 彼亦是法界
[0835a24] 如前所說受等諸法總為一法入。十八界中 為一法界。彼入義者門義是入義如窓牖。如 佛所說。婆羅門眼為門乃至見色。入字義者
是輸義也。能增長心心數法。以是義故名之 為入。界義者性義是界義。如朱砂界雄黃界 等。界字義者能持自相與他作緣是故名界。
是界事有十七。或復十二何以故。除六識界 更無意界。是故十七即六識身。展轉相續名 為意界。如父子名子展轉相續次第名父。如
是除意界外無別六識界。是故十二依及依 者。緣差別故。故有十八。彼界入事等攝一切 法。故彼蔭一向但是有為。問曰。蔭中何故不
攝無為。答曰。無蔭相故。二種蔭相共相別相。 共相者。聚義是蔭義及無常等。別相者色礙 等。是二種相無為中無。是故不攝無為。餘更
有何義。謂非顛倒事及斷方便。無為非顛倒 事及斷顛倒方便。顛倒事故說取蔭。為斷顛 倒方便故說無漏蔭。是故蔭中不攝無為。如
是說蔭界入境界最廣。故建立於界欲說種 種義。故如是說。
界中一可見 十界說有對
八界是無記 餘則善不善
[0835b17] 界中一可見者。十八界中當知一界可見。所 謂色界。何以故。是眼識境界故是故可見。 復次可示此示彼是故可見。餘十七種定不
可見。十界說有對者。十八界中五內界。謂 眼耳鼻舌身。五外界謂色聲香味觸。是等十 界說有對。三種有對。所謂障礙有對。境界
有對。緣有對障礙有對者。如手左右手相對。 境界有對者。謂根與境界相對。緣有對者。 意識於一切法。此中唯取障礙有對。更相
障礙故名有對。彼一切十種界更互相對。若 不爾者。彼不增長。如上座鳩摩羅多說若心 欲起時為他所障礙。當知是有對。相違是無
對。餘八界定無對八界是無記者。十八界中 當知八界是無記。所謂眼耳鼻舌身香味觸。 彼無愛不愛果可記。是故無記。餘則善不善
者。餘十界說無記善不善。謂色聲界身口意 作。是善不善。何以故。從善不善心起故。餘 者是無記。眼識等七心界。是善不善無記。
心相應法界。是善不善無記。心數法界。是自 性相應善不善無記。彼自性善者。謂慚愧不 貪等三善根。相應善者。與彼受等心數相應。
自性不善者。謂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相 應不善者。與彼受等心數相應。與二相違是 無記。不相應法界雜品當說。無為中一善二
無記。數緣是善。虛空非數滅是無記。於中善 攝愛果安隱故名為善。善攝者謂道諦苦集 諦少分。愛果者謂苦集諦少分。安隱者謂滅
諦。相違名不善彼苦集諦少分。除此名無記。 無善不善可記故名無記。無果可記亦名無 記。
十五定有漏 餘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0835c20] 十五定有漏者。五內界五外界五識界。此十 五界一向有漏。餘二者。餘有三界。意界法 界意識界等。彼有二種。有漏無漏。有漏者生
漏共漏相應滿足跡處故名有漏。與此相違 是名無漏。略說未知欲知根等。諸無漏根俱 生法及彼得。出世間解脫得。及無為是無漏。
餘是有漏。三三有者。即此三界於三有中可 得。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識舌識界等一向 欲界攝。彼非色界離摶食愛故。十一在二有
者。五內界色聲觸界。及緣彼三識界。此等十 一在欲色界。非無色界無色故。彼為欲界使 所繫是欲界繫。為色界使所繫是色界繫。為 無色界使所繫是無色界繫。
有覺有觀五 三種三餘無
有緣當知七 亦法界少分
[0836a06] 有覺有觀五者。五識界一向有覺有觀與覺 觀相應義故。三種三者。意界法界意識界。 彼有三種。欲界初禪有覺有觀。中間禪無覺
有觀。第二禪上乃至有頂無覺無觀。法界有 覺有觀者。欲界及梵世除覺觀心數。法界無 覺有觀者。中間禪除觀心數。法界無覺無觀
者。第二禪上乃至有頂心數法界。中間禪觀 一切無教等。不相應法界欲界梵世觀此三 中不攝。若欲說者應言無觀有覺。餘無者。餘
十界無覺無觀彼與覺觀不相應故。有緣當 知七亦法界少分者。七心界及心數法界是 有緣。有此緣故名為有緣。彼有境界可取故
說有緣。復有餘緣名如手緣杖。此等世俗言 說。當知餘定無緣。
九不受餘二 有為無為一
一向是有為 當知十七界
[0836a22] 九不受者。九界決定不受受名。若色在根數 及不離根。若割截殘壞心心數法。於中受在 中住故異則不受。彼七心界聲界法界。此等
九界名為不受。彼非心心數法止住處故。餘 二者。餘九界二種五內界若在現在名受。或 此現在識雖空亦名有受。以彼種類眾生數
攝故說為受。如是過去未來及非眾生數名 為不受。色香味觸與根不相離。在現在者名 受。如根中心心數法。止住彼中亦爾餘名不
受。略說若法生而未滅。眾生數有對可牽可 推彼名為受。彼生而未滅者除過去。未來眾 生數者除現在。非眾生數有對者除生未滅。
心心數法可牽可推者除聲界。有為無為一 者。因緣和合作故名為。此能生義也。作者 何有因義也。有因義者有為義也。有為故名
作。一法界合有為無為。此中三種常故無為。 虛空數滅非數滅。受等三蔭及無作色名有 為。一向是有為當知十七界者。餘十七界有
因故一向是有為。問曰。如是分別法相竟。云 何攝法為自性為他性。答曰。
諸法離他性 各自住己性
是故一切法 自性之所攝
[0836b15] 諸法離他性者。謂眼離耳。如是一切事若性 離性。相攝者是說不相應。是故非他性攝。彼 有何過。若一生滅餘一切亦生滅。此非道理
是故他性不攝。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 如是一切法。是故一切法自性之所攝者。是 故自性攝一切法。此師所說自相攝義也。此
亦二種生及分齊。生者。色陰攝十色入乃 至法入中色。眼界攝眼界。分齊者。此一念攝 一念不攝餘念。若餘攝名者。如臺觀攝基陛
梁椽等是世俗言說。彼眼界一界一入一陰 所攝。當知一切法亦如是。
行品第二
[0836b27] 已說諸法相生差別今當說。問曰。若一切法 自性攝者。亦應自力能生耶。答曰。
初無一能生 以離伴侶故
一切彼此力 諸法乃得生
[0836c02] 初無一能生以離伴侶故者。有為諸行自性 羸劣。是故無法自力能生。問曰。云何得生。 答曰。一切彼此力諸法乃得生。有為諸法彼
此力生。如二羸人彼此力起。此一切行略說 四種。所謂色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彼生亦 有四種作取作依作增上作伴。彼作取者。依
果報果及丈夫果少分。作依者。諸界六入造 色四大。作增上者。一剎那生事一切諸法。作 伴者。心心數法彼此為伴及諸有為相。如是
等有為我當先說。共心俱生作伴。
若有心生處 必與心共生
諸心法等聚 及不相應行
[0836c14] 心者。心意識義一異名。是心善等分別。界分 別。種分別。依分別無漏等分別。無量種差別。 是心若依若緣若剎那生。決定共心心數法
及心不相應行生。問曰心心數法云何。答曰。
想欲及觸慧 念思與解脫
作意於境界 三摩提受等
[0836c20] 想者。於緣能取相貌。謂取男女麁細木杌長 短等相。欲者愛樂如見己樂等。觸者。依緣 心和合如日光珠異和合生火。慧者。能知於
緣如此是色非味非是等。念者。繫念於緣。思 者。善不善俱相違心轉。解脫者。於緣中心轉 不障礙故。作意者。取緣勇健。有人言心專注
義也。三摩提者。取緣時心不亂也。受者。於樂 不樂俱相違緣中受也。
一切心生時 是生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