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kośaśāstra (Apidamo Ju She Shi Lun)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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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第六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論中分別世間品第三
[0198a25] 今當說此義。由決定欲界色界無色界故。已 分別心等諸法。此中何法名欲界色界無色 界。為答此問故。偈曰。地獄鬼畜生。人道及
六天。名欲界。釋曰。四道及六天聚。六天者。 一四天王天。二三十三天。三唱樂天。四善知 足天。五化樂天。六他化自在天。是名欲界及
器世界。此欲界復有幾處。偈曰。二十。由地 獄洲異。釋曰。云何十四成二十。大地獄有八。 一更生。二黑繩。三眾磕。四叫喚。五大叫喚。
六燒然。七大燒然。八無間。是名地獄異。洲 有四。一剡浮洲。二東勝身。三西牛貨。四北 勝生。是名洲異。前說有六天。合數欲界成
二十處。若約眾生世。從他化自在天乃至無 間地獄。若兼取器世界乃至風輪。從此欲界。 偈曰。向上十七處。名色界。釋曰。云何偈曰。
各各定三地。釋曰。此中初定二定三定。各各 有三地。偈曰。於中四定有八地。釋曰。此中 初定三地者。一梵眾。二梵先行。三大梵。二
定三地者。一小光。二無量光。三遍光。三定 三地者。一小淨。二無量淨。三遍淨。四定八 地者。一無雲。二福生。三廣果。又一無大求。
二無熱。三善現。四善見。五無下。如此十七 處名色界。及於中住眾生。罽賓國師說。但有 十六。何以故。於梵先行處有處。高廣最勝。
如別層起。唯有一主名大梵處。非有別地。 偈曰。無色界無處。釋曰。云何無處。無色法 無有處。何以故。過去未來有教等無色法。不
住於處。此義決定。偈曰。由生有四種。釋曰。 若無處云何有異。由生差別故。無色界成立 四種。一空無邊入。二識無邊入。三無有無邊
入四非想非非想入。此四不由處立為高下 差別。何以故。是處得無色定人死墮。即於此 中生。復從此後死墮。於此處中陰即起。如有
色眾生依色色相續生。於無色界何所依相 續得生。偈曰。聚同分及命。依此心相續。釋 曰。眾生聚同分及命根。依此二彼心相續生。
阿毘達磨師說如此。若爾有色眾生。云何不 依此二心相續生。此力弱故。彼力云何強。從 定差別生故。何以故。此定能伏滅色想。若
爾由定力最強。依定心相續起何用立別依。 此義應說。如有色眾生。依色聚同分及壽命 得生。無色眾生依何法此二法得相續生。此
二互相依。若爾有色眾生。此二何故不自相 依生。由二力弱故。若爾於無色二法云何力 強。從定差別生故。此二如前。與心相續應
同。或同心及心法。是故無色眾生心相續。無 別依止。經部師說如此。復次先所生能引心 相續。因於色未離愛欲。此心相續。必與色共
起。是故此相續依色得生起。是先所生能引 無色心相續。因於色無復愛欲故。心相續不 觀色生。以棄背色故。云何說此三。為欲界色
界無色界。界以持為義能持自相故。或性為 義如前。此界與欲相應故名欲界。與色相應 故名色界。除相應言。譬如金剛耳璫及彌
梨遮飲。於此界中色非有故。不可顯現故。不 可變壞故。是故名無色界。復次此界是欲界 家。界能持欲故。餘二界應知亦爾何。法名
欲。若略說與段食相應欲。與婬相應欲。故於 中名欲。如偈言。
世間希有不名欲 於中分別愛名欲
世間希有住不異 智人於中唯除欲
[0198c28] 尼乾子對舍利弗。說偈言。
世間希有若非欲 汝說分別愛名欲
比丘恒應受塵欲 若起染污塵覺觀
[0199a02] 大德舍利弗答。
世間希有若是欲 分別愛著若非欲
汝師恒應受塵欲 若見可愛色等塵
[0199a05] 若有諸法。於欲界色界無色界起行。是諸法 為與欲界色界無色界相應。不。非何者欲界 等。欲若於法隨眠名欲界等相應。何法名欲
界等欲。是法能隨眠於欲色無色界中。是名 欲界等欲。此答同縛馬答。如問縛馬者。誰是 馬主馬主是誰是能縛。此二悉不可解。不同
縛馬答。何以故。此三處前已於欲界等中分 別顯了。於中未離欲人所有欲。是名欲界欲。 若欲界欲隨眠於此法中。此法名欲界相應。
如此色無色界欲。若人已離欲下界。如理應 知。復次若欲有色。以非寂靜為地。名欲界 欲於有色定及無色欲。名色界無色界欲。餘
言如前。於變化心中所起欲。云何名欲界欲。 於中若有欲則名為信。由噉此味若退墮定。 隨變化於能變化人心上欲。亦是欲界欲。復
次若變化為香味。即是欲界相應。由此二非 色界心所變化故。為唯一三界耶。三界無邊。 譬如虛空。三界亦爾。是故無先未有今有。眾
生生對對。諸佛出世時。無量眾生般涅槃。無 眾生有盡難。譬如虛空。世界云何住。傍住。經 中說譬如車軸渧天雨時。水渧從上空落
無間無缺。如此於東方世界正壞正成。無間 無缺亦爾。如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亦爾。不說 有上下方。於別部經言有上有下。從阿迦尼
吒上更有欲界。欲界下更有阿迦尼吒。若人 離欲一欲界。是人即離欲一切欲界。色無色 界亦爾。若人依初定起通慧。隨所生處世界
起通慧。由此通慧得往自世界梵王處。非餘 處。如前所說三界。偈曰。於中地獄等。名說 有五道。釋曰。於三界中說有五道。如前所立
名。謂地獄畜生鬼神天人。由此自名說道有 五。欲界中有四道及第五道一分。色界無色 界中。唯天道一分。為有諸界出此道不。由說
於界中有諸道。說有善染污器世界。中陰為 性。是界非道。五道者偈曰是無覆無記。眾生 非中陰。釋曰。道以無覆無記為性。若不爾。
道應相雜但眾生名是道。亦非中陰為性。假 名論中說。四生攝五道盡。非五道攝四生盡。 何者非攝。即是中陰。法陰阿毘達磨說。何者
眼界。依四大及四大所造清淨色。是眼根眼 入眼界。謂地獄畜生鬼神天人。修得及中陰。 於經中說。於道却中陰。此經何名七有。經
云有七有。謂地獄有畜生有。鬼神有。天有。 人有。業有。中陰有。此經中說五道共因共行。 是故道定唯無覆無記。由却彼因業。有出彼
外故。罽賓國師說。經大德舍利弗說。淨命是 地獄。或流現前故。即起即長地獄受報業。淨 命身口意諂曲憎忿麁澁業。於地獄色受想
行識果報熟。果報已起得名地獄眾生。淨命 此中除色等法。地獄眾生皆不可得。是故五 道定是無覆無記。若爾應救分別道理論。彼
論云。於五道一切隨眠惑緣起。託五道心有 五種。由共前分執道故。是故不相違。譬如說 郊外為國土。餘部說。諸道不。但無記有善
有。染污是汝所。說由於道。却業有出外故不 由別。立業有於道成外譬如於。五濁惑濁見 濁。亦有別說。諸見非非惑。如此業有亦入
道攝。亦有別說。為顯道因故。於中陰亦應如 此論。是義不然。非道理故。眾生往於彼。是 故彼名道。中陰非所往。即於死墮處起故。若
爾無色界不應成道。即於死墮處起故。若爾 由中間有故。故立中陰。非道在二道中間故。 若此成道。不應說為中有。復次大德舍利弗
說。果報已起得名地獄眾生。有說。果報已起。 不說即是果報復說淨命。此中除色等法地 獄眾生皆不可得。此言但撥能行五道人故
說除色等陰地獄人不可得。不撥餘陰。毘婆 沙師說。五道定是無覆無記。果報為性。有餘 師說。增長為自性。於五道三界中。此義次第
應知。偈曰。身異及想異。身異同一想。翻此 身想一。復有三無色。故識住有七。釋曰。經 中說。有有色眾生身異想異。如人道及諸餘
天。是第一識住。何者餘天。欲界天。初定天。 除劫初生天。云何彼身異。色相形不同故。云 何彼想異。樂想苦想非樂非苦想不同故。有
色眾生身異想一。如梵眾天劫初受生。是第 二識住。何以故。是劫初生。一切梵眾同起 一想。謂我等是大梵所生。大梵亦作此想。謂
彼是我所生。由同思想大梵為一因故。故言 想一。大梵王身量高大。異於彼眾相貌威德 言語光明衣著等亦異彼眾。故言身異。於經
中說。是諸梵眾有如此思想。我等見此眾生 長壽於久時住。乃至起如此心。願餘眾生 於我同類中生。是眾生起如此心願。我等即
於此處受生。是彼云何見此眾生。餘師說。彼 住遍光天處。見此眾生。何以故。是梵眾從彼 處墮故。梵眾已不得第二定三摩跋提。云何
能憶第二定地宿住事。若得云何緣大梵為 境。起戒執取。有餘師說。諸梵眾在中陰得 見。是義不然。於中陰無道理為得久住。無障
礙故。云何彼起如此心。我等見此眾生長 壽久住此中。是故諸梵眾在此處憶昔時事。 昔時已見此眾生長壽久住。後時更見。是故
起如此心。有有色眾生身一想異。如遍光天。 是第三識住。此中復由執上邊處。應知具足 取二定。若不爾。小光無量光。何處識住可
得安立。於彼天色相形不異故身一。有樂想 不樂不苦想故想異。彼說是諸梵。於根本定 地厭極喜根。從方便地。引捨根令現前。於方
便地厭極捨根。從根本地更引喜根令現前。 譬如大富人厭極欲樂別受法樂。厭極法樂 更受欲樂。若爾於遍淨天為不同此義耶。遍
淨天由彼樂不生厭極。何以故。是樂最寂 靜。喜樂非寂靜。為沒重心故。經部師說。有 經顯彼想不一。經言。有諸眾生於遍光天上
新得受生。未明了世間壞聚。未明了世間成 散。見下地火光焰。怖畏起厭離心。謂火光 焰勿燒空梵王處。已從下至於我處。有諸眾
生。於遍光天上先舊受生。已明了世間壞聚。 已明了世間成散。見彼眾生起驚怖心。慰喻 之言。勿畏淨仙。勿畏淨仙。昔時此光燒空
梵處竟。自然滅靜。是故於火光有來不來想 故。怖不怖想故。故說想異。不由樂不樂不苦 想。有有色眾生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
四識住。想一者。同一樂想。此中於初定由 染污想彼一想。於第二定由善想彼不一想。 於第三定由果報生想彼一想。無色界三識
住。如經所顯。是七名識住。此中何名識住。 於七處相應五陰及四陰。如理應知。是識住 所餘何故非識住。偈曰。所餘有變異。釋曰。
所餘是何法。謂諸惡道第四定及有頂。何以 故。於中識有諸變異。故非識住。云何變異。 於惡道中苦受是變異。由損害識故。於第四
定無想定是變異。於有頂滅心定是變異。能 斷識相續故。復說住於餘處眾生。是欲住處。 若住於此處不欲更動。說名識住。於惡道無
此二義。於第四定中眾生恒有動求出心。若 凡夫欲見無想天。若聖人欲見五淨居。有頂 心細昧故。彼非識住。如所說是七識住。偈
曰。有頂無想天。眾生居有九。釋曰。於九處 中眾生如欲得住。偈曰。不欲住餘非。釋曰。 何者為餘。謂惡道。何以故。於中眾生不欲
住業。羅剎逼之令住。不由自欲住。是故非眾 生居。譬如牢獄。於餘經說七種識住。復有餘 經說。偈曰。復有四識住。釋曰。何者為四。愛
色識住。愛受識住。愛想識住。愛行識住。此 四體相云何。此次第。偈曰。謂有流四陰。釋 曰。是陰。偈曰。自地非餘地。釋曰。此四陰是
自地陰。非餘地陰。何以故。住者定著為義。 於不同地陰中。識隨貪愛故。不能得住。云 何不說識為識住。由離能住立住故。不說識
住。非能住為住。譬如非王為王所使。復次若 識乘策此法。此法名識住。由船人道理故。 說諸法為識住。非識自乘策識故。不說識為
住。毘婆沙師說如此。若爾經中說。於識食有 愛有欲。若於中有愛有欲。於中識即乘住。此 經云何。七種識住五陰為性。此經復云何
有如此。雖然不分別。生處所攝五陰中有受 樂識生時。亦說識為識住。若如色等。各各能 起識染污。若單識不能為如此。是故於四識
住不說單識為識住。復次佛世尊說四識住 為田。一切有取識為種子。不可安立種子為 種子田。佛世尊意可了別如此。偈曰。住等眾
生名。釋曰。是法為共生識好最勝田。是法說 之為識住。為以七識住攝四識住不。為以四 識住攝七識住不。偈曰。各異。釋曰。七不攝
四。四不攝七。偈曰。四句攝。釋曰。若思量應 知四句相攝。有法七所攝非四所攝等第一 句者。七識住中識。第二句者。惡道第四定有
頂識所離諸陰。第三句者。謂七識住四陰。第 四句者。除前三句。
[0200c21] 前所說三界有五道等差別。於中應知。偈曰。 於中有四雜。眾生謂卵等。釋曰。卵生胎生濕 生化生。雜者何義。雜生為義。於中眾生相雜
生。由生等故。何者卵生。是眾生從卵出。如 鵝鶴孔雀鸚鵡舍利等。何者胎生。是眾生從 胎出。如象馬牛驢駝等。何者濕生是眾生
從四大氣所生。如蟲蚊蜻蛉等。何者化生。是 眾生不減具根圓。得是及身分一時俱生。如 天地獄中陰等。復次於一一道中有幾種生。
偈曰。人畜具四生釋曰。人道有四生。卵生 者。如世羅優波世羅二比丘從鶴鳥生。又彌 伽羅母。三十二子。又如般遮羅王生五百子。
胎生者。如今世人。濕生者。如頂生王。遮婁優 波遮婁王。迦富多摩梨尼夫人。菴羅夫人等。 化生者。如劫初生人。畜生亦有四種。可見
有三種。若化生如龍伽婁羅鳥等。偈曰。地獄 但化生。中陰及諸天。釋曰。一切地獄眾生。 中陰眾生諸天。皆是化生。偈曰。鬼神亦胎生。
釋曰。亦言即顯有化生。胎生者。如女餓鬼白 淨命目乾連云。
我夜生五子 晝時亦生五
生已皆食盡 如此我無飽
[0201a14] 何生於一切中最勝。化生。若爾云何。最後 生菩薩。已至得。生自在唯受胎生。若作如此 見大利益。利益者。由親屬相關故。令無量大
家釋迦種得入正法。此人是轉輪王種姓。但 由此名欲生他恭敬尊重。及背邪歸正。在於 人道。亦得如此希有勝利。我等今云何下心。
為起受化眾生正勤心。若不爾。家姓則不可 識。世間應作此計。此眾生是何幻惑。為天為 鬼。外道亦說此言。一百劫盡如此幻惑人出
於世。作幻化事噉食世間。為離此謗故受胎 生。有餘師說。為安立身界尸履故受胎生。於 中人及餘眾生。作供養事竟。由此福德過於
千遍。恒受天生後得解脫。何以故。化生眾生 無外種子故。若死身不得住。如燈光已滅靜 無復餘。化生亦爾。若是人信世尊。有成願
通慧。此救不然。從別問更生別問。若化生眾 生。屍骸不可得。經中云何說。化生伽婁羅取 化生龍為食。不解故無失。復有食乃至未死。
若死無復飽。何生於一切中最多。唯化生。何 以故。此具二道。三道中一分。一切中間悉化 生何法名中陰。偈曰。死有及生有。在中間五
陰。釋曰。前死有後生有。於中間所得身。為 至餘處。說此身名中有。在二道中間故。若身 已有。云何非生。偈曰。未至應至故。未生名
中有。釋曰。若至所應至處。方得名生。此眾 生已離本生。未至應至處。於中間雖有未得 名生何處。是此眾生應往是處。業所引果報。
明了顯現及究竟。是所住處。若至此處名 生。餘部說。生有與死有斷絕。此執非可許。 何以故。由道理及阿含故。此中依道理說。偈
曰。似穀相續故。無間於後生。釋曰。諸法次 第相續生。由不斷故。於餘處生。此可證見。 譬如穀相續。是故眾生相續次第無斷絕。於
餘處生。此義可然。若爾諸法斷絕於餘處生。 此可證見。譬如於鏡等中從本生影。亦可證 見。如此從死有生有斷絕生。此亦可然。偈
曰。影非成實故。不等故非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