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kośaśāstra (Apidamo Ju She Shi Lun)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Scroll 17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第十七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分別聖道果人品之二
[0272c07] 復次如此違捨二退。何法為性。偈曰。二退非 至得。釋曰。此二退以非至得為性。違退必由 罪過成。捨退則不定。已得暖人後若退墮。必
定以涅槃為法。若爾此暖與解脫分能善根何 異。由於見四諦位最近故。若無障礙。復次偈 曰。暖不受邪教。釋曰。若已得暖人。後退於此
位。能不受邪教。若不受邪教暖頂何異。偈曰。 頂不斷善根。釋曰。若已得頂人。後退於此位 中不能斷善根。有入惡道義。亦得起無間業。
偈曰。忍不墮惡道。釋曰。若由捨退忍。無更入 惡道義。由已遠離行惡道惑業故。何以故。由 得忍位。於道雜生依止。有惑所有別類。皆
已得無生法謂惡趣。卵濕雜生。無想天。北鳩 婁。大梵生。黃門。作黃門。二根身。第八有。見 修所滅惑。此無生法於軟位。何況於上。是彼
無生如應得故。是故無入惡道義。偈曰。世第 一離凡。釋曰。若人得世第一善根。由退死二 捨無有是處。此人於此位中。已得凡夫非擇
滅。無更墮凡夫位義。何以故。離功用於第二 剎那中。必證苦諦故。是暖等四善根。各有軟 中上三品。即成三性。由聲聞等性差別故。此
中偈曰。轉弟子性二。成佛。釋曰。轉此暖頂二 善根。從聲聞性生起。得成大正覺有如此義。 若得忍已則無此義。何因故不得。彼說由已
過度諸惡道生故。諸菩薩由化作他利益為 自勝事。故意能往諸惡趣受生。此性不可迴 轉。故無此義。偈曰。轉三餘。釋曰。從聲聞性。
轉三決擇分能善根。成異大正覺。謂成獨覺。 獨覺性不可迴轉。何以故。偈曰。不求利他故。 餘轉性不遮。釋曰。若觀行人本發獨覺願。後
入修觀得暖頂二善根。此善根則不可轉為 菩薩善根。何以故。由彼不為利益他事故。發 願修觀故。此二位雖復可轉於彼無可轉義。
以心願堅故。若轉作聲聞不遮此義。復次偈 曰。至覺彼一坐。後定佛獨覺。釋曰。大師佛世 尊及犀角喻佛此二人於一坐中。依止第四
定。由明了不動三摩提故。從初發起四決擇 分能善根。乃至菩提。唯於一坐得究竟菩 提。謂盡智無生智。此義後當說。有餘師說。從
修不淨觀。乃至菩提於一坐得究竟。若有人 執。有別獨覺異犀角喻獨覺。於彼人轉二善 根成菩薩。此義無遮。於過去生未修解脫分
能善根。但於今生作功力生決擇分能善根。 為有如此義。不必定。無如此義。何以故。偈 曰。前彼解脫分。釋曰。此義決定。應知於過去
生先生解脫分能善根已。今生方得生決擇 分能善根。若人急疾修行。經幾生修得成解 脫分能。及決擇分能善根。偈曰。速解脫三生。
釋曰。第一生先生解脫分能善根。第二生次 修決擇分能善根。第三生修得聖道。譬如次 第下種苗成結實。何故如此次第。於此法真
理及教中。應令自相續入住成熟解脫。諸師 說解脫分能善根。偈曰。聞思性。釋曰。此業但 是聞思慧類。非修慧類。此有幾業。偈曰。三
業。釋曰。若論最勝。但是意業。由願所攝。身 口二業亦成解脫分能何以故。有人施一食。 或守一學處樂解脫力所引故。因此業引生
解脫分能善根。引此業於何處。偈曰。引生於 人道。釋曰。人道中於三洲得引生此業。於餘 則無。般若厭離二法。如應無故。由義相應。說
解脫分能已。入四諦觀次第。是今所說。此中 乃至世第一已說。所餘今說故說此言。偈曰。 世第一無間。無流法智忍。釋曰。從世第一善
根無間。無流法智忍得生。緣於何境。偈曰。欲 界苦。釋曰。欲界苦是彼境界。此忍說名苦法 智忍。為顯此無流故。以等流果簡別。此忍能
得法智故。名法智忍。譬如花果樹。說此忍名 入正定聚。何以故。因此忍觀行人能入正定 故。正是何法。經中說涅槃名正。於中定者。是
一向不異義。至得此決定故名入。若此忍已 生。說此人名道人。此法次一剎那未生時。凡 夫性已轉滅。是此忍未來功能。此義可然。無
餘譬如燈生。有餘師說。以世第一滅凡夫性。 是義不然。同世間法故。此義無失。此彼相違 故。譬如上怨家肩殺怨家。有餘師說。由二故
滅。此二似無間解脫道故。偈曰。次中。法智。 釋曰。次苦智忍後無間於欲界苦中法智生。 說此為苦法智。無流言應知流至一切處。如
於欲界苦中法智忍及法智生。偈曰。復爾生。 於餘苦類忍。及智。釋曰。苦法智後無間。合色 無色界苦。為一所緣境。類智忍生。說此為苦
類智忍。次無間類智生說此為苦類智。於初 入觀由知法真實理故。此理無壞。若佛出世 及不出世。此理恒然。故說名法。由此後觀是
前觀類。後所緣境。是前境類。以後隨應前故。 說後名類。如於苦有四忍智生。偈曰。三諦爾。 釋曰。苦類智後無間。於欲界集法智忍生。次
無間集法智生。如此無間次第。於所餘集類 智忍。及集類智生。於欲界滅法智忍。及滅法 智生。於所餘滅類智忍。及滅類智生。於欲界
苦對治。道法智忍及道法智生。於所餘道類 智忍及道類智生。偈曰。如此十六心。觀四諦。 釋曰。由此次第。是四諦觀成有十六心。有餘
部說。四諦觀唯有一心。此觀於彼應知是不 了義說。何以故。於彼經中說四諦觀。類不 分別故。此四諦觀。偈曰。有三。見境界及事。
釋曰。見觀者。由無流智了別諦相故。境界觀 者。由與無流智相應同境界故。事觀者。由不 相應法故。謂戒生等。若已見苦。此三觀即成。
於集等餘。諦有事觀。由斷證修故。若彼說約 見觀。立為一觀。此說不然。由四諦相有差別 故。若彼說。由無我相。見一切諦。是義不然。
何以故。此觀不從苦諦為初成故。若爾與經 相違。經云。聖弟子由苦相簡擇苦。由集相集。 由滅相滅。由道相簡擇道。與無流思惟相應
智。說名擇法覺分。若汝言。此經為顯修道。故 說此言。是義不然。如見修故。若汝言。由見一 諦於餘得自在故。故說一時觀諦。此義無失。
四諦觀中。有說出觀。有說不出觀。此義應思。 若說如此。是時正見苦。則滅除集。至得滅修 習道故。說一時觀諦若執如此。則無過失。於
一諦一見觀。於餘諦說事觀故。若約見觀。於 經中說。四諦定次第觀此說可見。經云長者 非一時觀諸諦。云何觀次第觀。如此廣說。有
三經。皆有譬喻。若汝言。若人於苦諦。無疑無 不決心。於佛亦無疑無不決心。由此經。是故 知有一時觀四諦。是義不然。依不更起必定
應滅。故說此言。是所說有十六心觀。偈曰。世 第一同地。釋曰。隨世第一所依地。十六心觀 同依此地。世第一所依地有六。於前已說。云
何必定應有此義先忍後智。由此義。偈曰。忍 智無間道。解脫道次第。釋曰。忍謂無間道。約 煩惱至得斷不可間隔故。故說無間道智。謂
解脫道。是已解脫惑。至得人法故與滅離至 得俱起故。故說解脫道是故此二必定應有。 譬如牽却關戶。若說第二解脫道。與滅離至
得。一時俱起。滅離疑惑智於此境界不應得 生。由忍能滅惑故。此難不然。若汝言。九結聚 由忍滅。不由智故則與阿毘達磨藏相違。是
義不然。忍是智伴類故。譬如臣事說為王事。 忍於智亦爾。為一切十六心由見諦故。皆是 見道。為不爾。雖然偈曰。由見未曾見見道十
五心。釋曰。以苦法智忍為初。乃至道類智忍。 是十五剎那心名見道。何因得名見道。由 見所未曾見諦故。於第十六心無未曾見今
始見。由重習所曾見故成修道。為不如此 耶。此心亦見非自所曾見道類智忍所緣諦。 是義不然。何以故。今思約諦不約剎那。復次
不由第八剎那諦非所見。譬如一區田。餘一 穗未被刈。說未刈田。無如此義。屬果攝故。八 智十六行修故。由道於先滅故。修道是彼相
續故。是故立道類智屬修道。此不退義。由執 持見諦惑滅離故。若汝言。是故此屬見道是 義不然。由有太甚失故。七智云何屬見道。
由見未究竟故。此中見諦未圓滿。由此七智 在見中間。是故數彼為見道。已說此義。謂能 決判見修道生及差別。復次已生聖道人所有
差別。今當分別說。是前所說見道為性。十五 剎那。此中應知有二人。偈曰。鈍利根二人。於 中信法行。釋曰。若鈍根人行於彼中說名由
信隨行。若利根人說名由法隨行。由信人故 隨行於義故。名由信隨行。又由信根隨行。為 此人法。故名由信隨行。先由信他故尋思義。
由法隨行亦爾。先由經等正法。自尋思義。為 此義故說四量。法為量非人。義為量非文句。 了義為量非不了義。智為量非識。云何判此
四。由四種人差別故。一由貢高人差別故。二 由路柯耶胝柯人差別故。三由自見取住人 差別故。四由聞勝人差別故。此中於貢高人。
以法為量非人。由共論說思量為智所得故。 不但由威儀差別。復次佛世尊。有說人有說 法。此中法為量非人。此法有二種。文句及義。
此中義為量非文句。由不愛著國土言說故。 何以故。不應成取文句為勝決定。應思量簡 擇義。佛世尊說。經有二種。有了義有不了義。
若人簡擇義。應以了義經為量。非不了義。佛 世尊說。隨福行及不動行。識為生善道。說四 諦智為至得涅槃。若人行於法似法。以智為
量非識。復次於四時中有失無失故。約四人 立四量。一讀誦時。二憶持時。三簡擇時。四 修行時。此二人偈曰。若已滅修惑。於初果道
向。釋曰。沙門果初者。謂須陀洹果。於一切果 至得中。為第一故。由未得此果故。若由實有 義。但名由信隨行由法隨行。如先由世間道
已滅修惑。或是具縛。說此為向須陀洹果。 偈曰。乃至滅五品。釋曰。若此人先由世間道。 滅欲界修惑。乃至五品盡如此說向初果。偈
曰。向二滅九前。釋曰。若此二人從第五品後。 先滅六七八品已。方入見道中。說此二人向 第二果。謂斯陀含。偈曰。離欲欲色界。則向第
三果。釋曰。此人若已滅第九品。離欲欲界惑 已。滅上界惑。乃至無所有處。說此二人向第 三果。謂阿那含。偈曰。十六二住果。隨所向
三人。釋曰。若第十六心起不可更說。此人為 由信法隨行。亦不可說向果云何可說。住果 人住何果。於前若向此果。今即住此果。或須
陀洹果。或斯陀含果。或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異前三。不可由見道如彼從初得。何以故。由 見道能滅修道所滅惑故。無道理先於見諦惑
滅離欲有頂故。偈曰。是時信樂得。見至軟利 根。釋曰。是時鈍根人先由信隨行。今說名信 樂得。若利根人先由法隨行。今說名見至。由
得最上品信智故。是故信樂及見所顯。復有 何因。若人已斷五品修惑。於第十六心但說 為須陀洹人不。說為斯陀含向。由此義。偈曰。
得果果勝道。由不能得故。未修行勝道。故住 果非向。釋曰。若人正得果。不得由果勝道。此 義為定。是故若人住果。乃至未修行果勝道。
為得別果。是時未可說為向別果。於餘果亦 爾若人離欲第三定。更依下地入正定。此人 必定現前由果勝道。若不爾。從下生上界。則
不應與樂根相應。安立多滅及離欲人。入正 定位中。其義如此。次第安立人今當說。是故 且安立此義。如於欲界中說修惑有九品。如
此偈曰。諸失有九品。地地德亦爾。釋曰。如欲 界中所說有九品惑。於色無色界地地乃至 有頂應知各有九品惑。如惑德亦爾。為對治
此失。名無間道及解脫道。地地各有九九品。 云何如此。偈曰。軟中上三品。更軟等差別。釋 曰。根本有軟中上三品分別。一一品更有軟中
上三品差別故。安立成九品。此云何有。軟軟 品軟中品軟上品。有中軟品中中品中上品。 有上軟品上中品上上品。此中由軟軟品道。
上上品惑滅。乃至由上上品道軟軟品惑滅何 以故。從初上上品道品不得生故。於已生上 上品道人。相續中上上品惑已無故。譬如浣
衣。先除麁塵垢後方除細。又如麁闇由微細 光滅。微細闇由大光滅。道惑亦爾。何以故。白 法勢力強故。黑法勢力弱故。是故由一剎那
生軟軟聖道。無始生死輪轉所增益。成上上 品諸惑皆得滅離。譬如久時增長三病。以一兩 三角根散即能牽滅。譬如一剎那小燈。能破
壞久時大闇。如此於一切九品惑中。偈曰。未 滅修惑品。住果七生竟。釋曰。若人已住果。 未滅一品修道所滅惑。說此人名須陀洹。唯
能作七生故。說七生勝此一切後。何以故。非 一切皆作七生故。故經中說七生為勝。七反 受生是彼圓滿生。何以故。勝言者極為義。道
者謂向涅槃流。由此道行至涅槃故。是人已 至此流故。說名須陀洹。云何至流。若由得初 道故名至流。第八亦應成須陀洹。若由得初
果故名至流。多滅修惑人。及已滅九品惑人。 亦應成須陀洹。約得一切果人。由得第一果。 立為須陀洹。何因得初果立名須陀洹。不立
第八。由得向果道故。由得見修二道故。由對 證具足流故。於道類智中。是故此人得須陀 洹名。向人則非。此人於人道中作七生有及
七中有於天道亦爾。此人受二十八生。云何 說七生為勝。由七平等故。故說七生為勝。譬 如七處勝智及七葉樹。毘婆沙師說如此。若
爾經中云何說。具見人應生第八有。無有是 處。此經意但約一道。若如文分別。中陰亦不 應有。如此上流人至有頂為勝亦爾。第八生
不應有。由約欲界說。此則無失。此中何證。有 經及道理。定以何證。於人天各有七返。非合 二有七返。經說於人天道。唯有七返。云何得
知此義。七返人道。七返天道。由經言。七返於 人及於天。迦尸比部說。有各各語。謂七返於 人。七返於天。應同此義。若人於人道得須陀
洹果。後必還於人道得阿羅漢果。於天道亦 爾。復有何因。須陀洹不生第八有。由如此量 時。相續成熟故。道類亦爾。譬如七步毒蛇毒。
又如第四日虐。復次由七結為餘故。下結餘 二。上結具五。雖於中間修聖道現前。不得般 涅槃。七生應受。業勢力所持故下上二業所
引故。若諸佛不出世。在家得阿羅漢果。得阿 羅漢已。必不住家。法爾必得比丘威儀。有餘 師說。或作別道人威儀。云何此人不退善道
為法行惡道業無增長故。已增長能生果報。 業於生果報中。無復功能故。由相續為最強 力善根所鎮故。行意二清淨故。若有定感惡
道業。尚不能得忍善根。何況須陀洹。此中說 偈。
愚作小罪生惡道 智作大罪離惡道
如小圓鐵必沈水 大鐵成鉢則得浮
[0275c11] 經中說七生為勝。作苦後邊。何者為苦邊。度 此七後無復有苦。令苦不更相續。復次涅槃 名苦後邊。云何作涅槃。由能除障涅槃至得
故。譬如人說為我作空。有餘人七生為勝。此 亦不定。是故不說。如此未滅修惑住果人。說 名七生為勝。偈曰。若滅三四品。二三生家
家。釋曰。是須陀洹人。由三因緣轉成家家。一 由滅惑故。成三四品惑滅故。二由得惑對治 無流根故。三由生二三生為餘故。於偈中但
顯二因須陀洹人後得滅時。得惑對治。無流 根義。不由說成故。是生有時最少。過此不應 生故。是故但說生。云何不立由滅第五品。五
品滅時第六品必定滅故。何以故。非一品惑 能障觀行人所應得果。如於一間人不度界 故。是家家人有二種。一天家家。若人生於天。
往二三家般涅槃。或於此天。或於彼天。二人 家家。於人道亦爾。或於此洲。或於彼洲。復次 此得初果人偈曰。已滅至五品。是向第二果。
釋曰。若人得果已。已滅修惑一品。乃至五品 心。正在第六品。應知此人向第二果。偈曰。已 滅第六品。則成斯陀含。釋曰。此得果人已滅
第六品。心正在第七品。說名至第二果。由一 往生天。更一來生人故。說名斯陀含。過此無 生故。欲瞋癡三品。惑薄弱故。今唯軟品為餘
故。是得果人。偈曰。已滅七八品。一生名一 間。則向第三果。釋曰。由三種因緣。斯陀含人 轉成一間人。一由七八品惑滅故。二由得惑
對治無流根故。三由一生為餘故。云何一品 惑能障此人阿那含果。由此人應度下界故。 如前所說。於三位中。三種業起為障。如業能
障。應知惑亦爾。由應度業果報果及等流果 地故。故惑業皆為障。間者障義。此障唯一。在 唯一生障此人般涅槃故。唯一惑障此人得
阿那含果故。故名一間。滅七八品。其義如此。 若未入四諦觀前。已滅第三四七八品惑。後 方證果。不成家家。亦非一間。乃至由果勝道
未現前起。偈曰。滅九阿那含。釋曰。得果人由 滅第九品惑。應知名阿那含。於欲界不更來 故。由五下分結惑滅盡故。此五滅由合數故
說。何以故。於前必已滅三。後滅二故。偈曰。此 中生有行。無行般涅槃。上流。釋曰。此人於中 間般涅槃故。說名中滅。如此已生。即般涅槃。
故名生滅。不由行般涅槃。由行般涅槃。此義 應知。此阿那含人有五種。中間滅者。於中陰 般涅槃生滅者唯已生不久般涅槃。由熟修運
載道故。此滅由有餘涅槃。有餘師說。具二涅 槃。是義不然。此人於捨命無自在故。彼說 有行滅者。若人受生已。於修不息加行。由
多功用般涅槃。恒修習運載道故。無行滅 者。不由多功用。後般涅槃。尊重修運載道 故。餘師說。由有為無為道般涅槃故。是義不
然。由太甚過失故於經中先說非行滅。後 說行滅。如此次第與理相應。運載非運載 道。由熟修不熟修所成故。是故滅不由
功用得。由功用得。生滅者。最能運載道及最 上品道。諸惑最軟品。上流者。往上受生。是 受生處。於中不般涅槃。流者行義。偈曰。此
於定。雜修行無下。釋曰。是上流人。由因果有 二種。謂由因由果由因者。有雜修定不雜修 定為因故。由果者。阿迦尼師吒為勝。有頂為
勝故。此中若人雜修定為因。則往生阿迦尼 師吒。於彼般涅槃。偈曰。超出半超出。遍退。 釋曰。阿迦尼師吒為勝。上流人有三種由超
出等差別故。此中超出者。於欲界雜修定。已 退上三定。由噉初定味。捨命生梵眾天。由隨 宿世串修故。於中更雜修第四定。從彼捨
命。生阿迦尼師吒。此人於中間沒上出。是名 超出。半超出者。從初定生淨居已。乃至超一 別處。方生阿迦尼師吒。聖人必不生大梵處。
由是僻見處故。於一切一生故。遍退者。若 人行於一切處。後入阿迦尼師吒。無時阿那 含人是所生處。更受第二生。由行增勝故。若
爾此人阿那含義。則得圓滿。於已生處。一 向不更來故。如此雜修定。應知行阿迦尼師 吒。復次偈曰。餘行頂。釋曰。非雜修定上流人
以有頂為勝。何以故。此人隨定定品起噉味 心。生一切處已。唯不入五淨居天。由次第受 三無色處生。後往生有頂皆般涅槃。此是奢
摩他行人。前是毘鉢舍那行人。上流人於中 間般涅槃。我見此義不違理。而說阿迦尼師 吒及有頂勝者。過此無行處故。譬如說須陀
洹七生為勝。如此五人。皆是行色界阿那含。 偈曰。行無色餘四。釋曰。有別阿那含。行於 無色界。若已離欲色界。捨色界生。受無色界
生。此人復有四種。由生滅等差別故。如此阿 那含人。合成六人。偈曰。欲界滅復別。釋曰。 有餘阿那含。於今生即般涅槃。此名現法般
涅槃。是名第七。偈曰。三人更分三。應知九色 行。釋曰。復次三種阿那含。各有三差別故。是 故行色界阿那含有九人。三種者。謂中滅生
滅上流。云何各三差別。中滅者。速疾非速疾 久時般涅槃故。由三鐵星譬。所分別故。生滅 者。生無行有行般涅槃故。何以故。此三同受
生已。後般涅槃故。是故三人同稱生滅。上流 者。超出等差別故。故成三人。一切三速疾非 速疾久時般涅槃故。是故更互有差別。偈曰。
復彼人差別。業惑根異故。釋曰。此三種九種 阿那含人。由業惑根差別故。彼有差別。此 三人有報生報後報差別業故。復次於彼相
續。軟中上惑數數行差別故。復次此三人。各 有上中軟根差別故。是故此三人。如理各有 差別。是前二三。由惑由根差別故有異。後三
由後報業差別故有異。此九人由九種業惑 根故。是故阿那含人成九種。若爾云何經中。 說有七種賢聖人行。偈曰。上流非差別。說七
賢聖行。釋曰。上流為法故名上流。由說此人 無分別故。經中說七賢聖行。云何依如此上 流行。說為七賢聖行。不說餘有學人行。唯此
人於餘地有行。餘人則不有。此人但行善業。 不行不善業。若人行此行。唯往不來。如所說 三義。於餘聖人皆無。是故偈曰。善惡行不行。
由往不更還。釋曰。故於上流立七賢聖行。於 餘不立。若爾云何經中說。何者為賢聖人。有 學人與正見相應。廣說如經。於餘人亦有賢
聖義。此由別意說有。謂永至得不作五種惡 護。又已多滅惡性惑故。若不由別意立賢聖 人義。彼人是此論說。復次已轉生阿那含。
為有如此差別不。不有。由此義偈曰。欲界轉 生聖不往生餘界。釋曰。於欲界中已轉別生 聖人必不得往生餘界。何以故。若至阿那含。
於此生必定般涅槃故。於色界中若轉生聖 人。有時入無色界。若上流有頂為勝。若爾云 何天帝釋說。是所聞天名阿迦尼師吒。世尊
弟子。於我邊沒往彼受生。毘婆沙師說。由不 解阿毘達磨藏。故說此言。云何佛世尊。不遮 此言。為隨順帝釋喜心。是故不遮偈曰。此及
上生人。無練根并退。釋曰。此者是於欲界轉 生聖人。及有別聖人。往上界受生。此等人 無練根修行。又無因緣得退。云何不許欲界
轉生人。及往生色無色界人練根及退事。由 轉別生宿住故。根漸成熟。得勝類依止。由此 二義。無練根及退事。復次未得離欲有學人。
云何不成中滅。由道未成熟故。由思不即現 前故。隨眠惑非劣品故。欲界難出離故。毘婆 沙師說如此。此人所應作事甚多。一應滅惡
無記性煩惱。二應至得第二第三沙門果。三 應出離三界。若在中陰不能成就如此事。於 前已說。若修雜定。此人必生阿迦尼師吒天。
此中何定應先雜修。偈曰。先雜修後定。釋曰。 若人欲雜修諸定。必先雜修第四定。何以故。 此定隨一切事一切樂行中最勝故。若雜修
必由如此方便。或阿羅漢人。或阿那含人。先 修習與多相續相應無流第四定。出此觀已。 次修習與多相續相應有流第四定。出此觀
已。更入無流第四定。由此次第漸漸減無流 有流相續。乃至二剎那入無流觀。二剎那入 有流觀。更二剎那入無流觀。此名雜修定加
行。偈曰。成由一念雜。釋曰。若人無流剎那 後。無間現前修有流。有流剎那後。無間現前 修無流。如此有流剎那。由二無流剎那雜故。
此雜修得成。前二剎那似無間道。第三剎那 似解脫道。如此方便。得雜修第四定。如此雜 修第四定已。由此功能所餘諸定皆可雜修。
此雜修於何處成。於欲界三洲。先學雜修得 已若退。後於色界更雜修。復次雜修四定。其 用云何。偈曰。為生及遊戲。并怖畏惑退。釋
曰。由三因緣聖人雜修諸定。若利根阿那含 人。求得淨居天生。為於現法安樂住。若鈍 根阿那含。由怖畏諸惑。欲極遠出離。噉味
相應諸定。為不更退故。若阿羅漢人利根。為 於現法安樂住。若鈍根由怖畏諸惑。求不更 退故修此定。復次淨居天生云何唯五。是所
說雜修第四定。偈曰。由雜修五品。淨居生有 五。釋曰。此雜修唯有五品。謂軟中上上中上 上差別故。第一番修三心令現前。謂無流有
流無流。第二番六心。第三番九心。第四番十 二心。第五番十五心。如此十五修。以五淨居 天為果。於中隨一切有流故得生彼。隨無流
不得生下。有餘師說。由信等諸根次第增上 故。得生五天。偈曰。得滅定那含。說名為身 證。釋曰。滅至得於此人有。或成此人。故說
得滅。若阿那含人得滅心定。說名身證。由身 證似涅槃法故。云何由身得證。由心無故。由 依身生故。於餘經說有十八有學人。彼中云
何不說身證。由因緣無故。無何因緣。有三種 無流學及無流學果。由此二差別故。安立有 學人差別。滅心定非有學非無學果亦爾。是
故由得此定。不可立為有學人差別。若如麁 分別。阿那含人差別。應如前分別。若依細分 別。分分開之。數成多千。此義云何。中滅人有
三。由軟中上根差別。由地差別成四。退法等 性差別成六。由別處差別成十六。由地離欲 差別成三十六。於欲界具縛聖人。乃至於第
四定。得八品離欲。約處性離欲根差別故。成 二千五百九十二。云何如此。於一處有六性。 性性各有九人。從具縛位乃至離欲。八品惑。
從自所得定。六九成五十四。十六五十四。 成八百六十四。次由根差別。復為三倍。若作 如此計。於下定得九品離欲人。此人於上地
說為具縛。若平等計。如中滅乃至上流亦爾。 若合數一切人。四十減十三千阿那含偈曰。 滅有頂八品。成阿羅漢向。釋曰。阿那含義流
至此。阿那含人從於初定離欲一品惑。乃至 滅有頂八品惑。此人成阿羅漢向。偈曰。第九 無間道。釋曰。能滅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
中。此人亦是阿羅漢向。偈曰。此名金剛定。釋 曰。此者是能滅第九品惑無間道說名金剛 譬三摩提。能破一切惑。無惑能破之。此道不
破一切惑。由已破故。能破一切惑。一切無間 道中。最上上品故。餘師說。金剛譬定。有多種 差別。非至定所攝。緣有頂苦集為境。苦集
類智行相應有八。滅道法智行相應有八。滅 類智行相應。緣初定滅為境有四。乃至緣有 頂滅為境有四。道類智行相應有四。合緣一
切類智品為境故。此金剛三摩提。由智行境 界差別故。成五十二金剛三摩提。如非至定 所攝。乃至第四定所攝亦爾。空識無所有無
邊入所攝。如理應知。有二十八二十四二十。 於無色界所依止法智。及緣下地滅為境類 智無故。下地對治道為境。互為因故。有餘師
執。道類智一一地對治。亦是此三摩提所緣 境。於彼師非至定所攝金剛三摩提。更增二 十八故。成八十金剛三摩提。乃至第四定所
攝亦爾。於空處等依止。次第有四十三十二 二十四三摩提。復次由性根差別。此三摩提 更成多種。是所說有頂第九品惑。此由金剛
三摩提所滅。偈曰。由得第九滅。盡智。釋曰。 與第九品惑滅離。至得俱起智名盡智。即 是從金剛三摩提無間後所生解脫道。是故
名盡智。由與一切流盡共起故。由此智於初。 偈曰。無學應釋曰。此人於前是阿羅漢向。盡 智生時。即成無學名阿羅漢。由至得阿羅漢
果故。為得別果。無有別學更應修學。故名無 學。是故為作他利益事相應。故名阿羅漢。一 切有欲人。所應恭敬故。名阿羅漢。是故此義
自成。謂所說七人名有學。彼云何名有學。為 得流盡恒學三學為法。謂依戒學依心學依 慧學。此三學戒定慧為性。若爾凡夫亦應成
有學。是義不然。未如實見知四諦理故。後時 更作邪學故。是故佛世尊。於經中重說尸婆 柯。彼學三學。學三學故。說名有學。此重說有
何義。若人正學非邪學。若人如前學。後學亦 爾。若爾自性住聖人。云何以學為法。由意欲 故是有學。譬如行人蹔息。學至得不相離故。
復次何者為有學法。一切有學人無流法。何 者為無學法。一切無學人無流法。涅槃云何 非有學。無學及凡夫與此相應故。云何非無
學。有學及凡夫與此相應故。合一切有學無 學成八人。向果道人有四。至得果人有四。一 為證得須陀洹果行於道。二證得須陀洹果。
乃至七為證得阿羅漢果行於道。八證得阿 羅漢果。此人由名故成八。若由實物唯五。前 一是向果道人。後四是住果人。所餘向人不
出三果成立故。屬三果攝。此義依次第得說。 復次若先多滅。及離欲欲界人有三種。於見 道中。成斯陀含向及阿那含向。此非須陀洹
斯陀含攝。何以故於前已說。修道有二種。一 世道。二出世道。有學人由何道得離欲。從何 界得離欲。偈曰。由出世離欲。有頂。釋曰。從
有頂若得離欲。必定是有學由出世道。不由 世道。云何如此。從有頂上無復世故。依自地 道非對治故。自地道云何不能對治。自地惑
所隨眠故。若惑於此道類中隨眠。不可立此 道類能滅此惑。若道是此惑對治。此惑則不 得於此道中隨眠故。依自地道不得為自地
惑對治。偈曰。餘二種。釋曰除有頂於一切地 離欲中有二種。由世出世道。凡夫及學人。皆 得離欲。此中偈曰。由世道聖人離欲至得二。
釋曰。由世間道。若聖人至得離欲。則有二種 滅離至得起。一世間至得。二出世至得。偈曰。 餘說由出世。釋曰。由出世道。若聖人得離欲。
滅離至得亦有二種。餘師說如此。何以故。偈 曰。捨惑不應故。釋曰。若聖人由聖道至得離 欲。若世間至得不生。此義中。若人由聖道。離
欲無所有無邊入。依上諸定。更修練根行。 此人由具捨前道。果道一向無故。與上地惑 滅離應不相應。若捨此已。應更與彼惑相應。
偈曰。有頂半解脫。如上生不應。釋曰。此人雖 無世間滅離至得。亦不得與彼惑相應。譬如 有學人於有頂惑以得半解脫。於中必無世
間滅離至得。由修練根行故。已捨出世至得。 與彼地惑亦不相應。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第十七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59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日本 SAT 組織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