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kośaśāstra (Apidamo Ju She Shi Lun)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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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第十九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分別慧品第七之一
[0285c12] 已說諸忍及諸智已。說正見及正智。諸忍為 非智。正智為非正見耶。偈曰。無垢忍非智。釋 曰。是前所說八種無流忍非智。是所應滅隨
眠疑惑未滅故。可說彼名見。決度尋覓為體 性故。如忍但是見性非智如此。偈曰。盡無生 非見。釋曰。盡智無生智非見。非決度尋覓為
性故。偈曰。異彼聖智二。釋曰。異於忍及盡智 無生智。所餘無流般若。亦見亦智。偈曰。餘智。 釋曰。世間般若一切皆是智。偈曰。見有六。釋
曰。五見及世間正見。此六種世間般若。名見 亦智。所餘非見但智。由幾量能攝一切智。由 十智。若略攝十智。唯有二智。偈曰。有流無
流智。釋曰。一切智不出二性。謂世智出世智。 此二中偈曰。第一名俗智。釋曰。有流智說名 世俗智。何以故。此智由多緣瓶衣男女等俗
類為境故。偈曰。無流智有二。法智及類智。釋 曰。無流分為二智。謂法智類智。以此二智合 前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類智。此中偈曰。俗
智一切境。釋曰。一切有為無為法。皆是俗智 境。偈曰。欲苦等為境。法智。釋曰。法智者。 於欲界中以苦苦集苦滅苦滅對治為境。偈
曰。若類智。上苦等為境。釋曰。類智者。於 色無色界中以苦苦集苦滅苦滅對治為境。 偈曰。此二由諦異。成四。釋曰。法智類智。由
諦有差別故成四智。謂苦智集滅道智。由緣 四諦起故。偈曰。四更二。名盡無生智。釋曰。 法智類智。由境已成四種。於中若非無學正
見為性。名盡智無生智。偈曰。此智復初生。苦 集類智性。釋曰。此二智若初生。名盡智無生 智。以苦集類智為性。由苦集各四行相。緣有
頂陰為境界故。金剛譬三摩提。與此二所緣 境同不。若金剛譬三摩提緣苦集為境則與 二智同境。若緣滅道為境則與二智不同。偈
曰。從四他心智。釋曰。他心智從四智成。謂法 類道世俗智。此他心智。更須決判。偈曰。過地 根人上。釋曰。若過地心。下地不能知上。謂下
地定心不能知上地定心。若過根軟根不能 知上。謂信樂得人。及時解脫人道。不能知見 至得人及非時解脫人道。若過人下人不能
知上人心。謂阿那含阿羅漢聲聞獨覺佛道。 下不能知上。偈曰。滅未生不知。釋曰。若過去 未來他心。他心智則不能知。以現在他心為
境界故。復有何非所知。偈曰。法類互不知。釋 曰。法智種性他心智。不能知類智種性他心。 類智種性他心智。不能知法智種性他心。何
以故。此二心以欲界上界對治為境界故。於 見位中無他心智通。以時促故。見位得為他 心智境。此中若人由他心智。欲知見道心。先
作加行已。偈曰。見位初二念。聲聞犀喻二。 佛自然具知。釋曰。若聲聞修他心智。欲知見 道中他心。得知前二剎那心。謂法智忍法智。
知類智種性境。別加行所成故。是時於中修 彼他心智方便。此修觀人。已度至第十六心。 於中間不能得知。若犀角喻獨覺。欲知見道
中他心。得知三剎那心。謂前二心及第八集 類智心。由加行軟故。餘師說。知第一二第十 五心。佛世尊一切見道剎那心。不由加行心
知。但以自性心知。復次盡智無生智。此二有 何差別。偈曰。盡智於四諦。已知等決知。不更 應知等。說名無生智。釋曰。阿毘達磨藏云。
何者盡智。苦諦我已知厭。集諦我已斷除。滅 諦我已證得。道諦我已修習。以此義。是知見 明覺慧解先正對觀。是名盡智。何者無生智。
苦諦我已知厭。不更知厭。乃至道諦我已修 習。不更修習。以此義。是知乃至正對觀。是名 無生智。云何由無流智得知如此。由無流智
後智出。觀已得知如此。由後智有差別故。立 盡無生智有差別。罽賓國阿毘達磨師說如 此。有餘師說。由無流智得知此義。說盡無生
智為見者。為以一切名釋此義故。復次由證 智為性故名見。是故阿毘達磨藏中說。若法 是智即此法是見。復次為顯今所說見異前
所說見。如此名十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 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此中 世俗智。是一智一智分。法智是一智七智分。
類智亦爾。苦智是一智四智分。集智滅智亦 爾。道智是一智是五智分。他心智是一智四 智分。盡智是一智六智分。無生智亦爾。云何
智唯三。安立為十。偈曰。由自性對治。行相行 相境。加行作事辦。因圓故說十。釋曰。彼說由 七種因緣。安立智成十。一由自性故安立世
俗智。非能知真實義故。二由對治故安立法 類二智。由能對治欲界上界故。三由所緣相 異故安立苦集二智。不由境界體異故。四由
所緣相及境界體異故安立滅道二智。五由 加行異故安立他心智。何以故。由此智他心 法非所知故。唯欲知他心故。修加行人。得他
心智。六由作事已辦故安立盡智。由事已辦 人相續初生故。七由因緣圓滿故安立無生 智。以一切無流法為因故。是一切三界具對
治故。於前已說。法智唯能對治欲界。復次偈 曰。法智於滅諦。及道諦修道。是三界對治。釋 曰。滅道二法智。若修道所攝。能對治三界。偈
曰。類智非欲治。釋曰。類智一向不能對治欲 界。此智異二故。說具對治。此十種智中。幾智 有行相。復有幾行相。偈曰。法智及類智。有十
六行相。釋曰。此二智一一皆具十六行相。此 行相後當說。偈曰。俗智如不如。釋曰。世俗智 有十六行相。有別相能緣一切法通相別相
等故。偈曰。由自諦相四。釋曰。苦集滅道智。 由緣自諦行相起故。一一有四行相。偈曰。他 心智亦爾。無垢。釋曰。無流他心智。亦如此由
緣自諦行相故。亦成四行相。唯道智故。偈曰。 復有垢。如應知自相。釋曰。若有流他心智。是 自所應知心及心法如。如彼相思想亦爾。能
取別相為境故。此二種偈曰。緣一物為境。釋 曰。是時若緣心為境。不能緣心法為境。若緣 受不能緣想。如此等。若爾云何佛世尊說。若
心有欲如實能知。此心有欲。如此等心及心 法。不得一時取。譬如衣及衣垢非俱時取故。 有欲心者。有欲有二種。一相雜有欲。二相應
有欲。此中若心與欲相雜。由二義有欲。若異 此有流心由相應義。是故有欲。此經中所說 有欲。是相應有欲。若欲對治說名無欲。餘師
說如此。何以故。若與欲相應說名無欲。何有 與別惑相雜亦應成無欲。是義不然。何以 故。此心非欲對治故。若無染污心。非有欲非
無欲。不應成無欲如此等。是故與欲相應心。 此中說名有欲。乃至有癡無癡等。應知亦爾。 略心者是善心。由境界少故。散心者是染污
心。與散亂相應故。復次略心者與睡眠相應。 散心者所餘有染污心。西國諸師說如此。毘 婆沙師不許作此說。彼說。此一心亦略亦散。
染污睡眠相應故。若爾則與阿毘達磨藏相 違。彼藏云。若如實知略心。此智成四智。謂法 智類智世俗智道智。下劣心者。是染污心。與
懶惰相應故。上勝心者。是善心。與精進相 應故。小行心者。是染污心。或善小淨品所 治故。大行心者。翻於前心。由根價伴類隨從
力少多故。何以故。若有染污心則與二根相 應。若善心則與三善根相應。若染污心則少 價。不由功用所成故。若善心則大價。由多功
用所成故。若染污心。無未來同類修故。無多 伴類若善心有過去未來同類修故。有多伴 類。若染污心則少隨從。三陰所隨從故。若善
心則多隨從。四陰所隨從故。染污心力少。彼 所斷善根更相續故。善心力多。由一剎那苦 法智忍生。能殺害十惑永不生故。是故有染
污心說名小。善心說名大。動心者是染污心。 與掉起相應故。不動心者是善心。能對治彼 故。非寂靜心寂靜心亦爾。非定心者。是染污
心。與散亂相應故。定心者是善心。能對治彼 故。非修心者是染污心。非生修及事修所 修故。修心者是善心。生事二修所修故。非解
脫心者是染污心。由非自性解脫相續解脫 所解脫故。解脫心者是善心。由二解脫所解 脫故。毘婆沙師說如此。若作此解則不隨順
經。亦不能釋如此文句差別義。云何不隨順 經。如經言。云何心於內成略。若心與羸弱睡 眠相應。或於內攝持相應。不與毘鉢舍那相
應。云何心於外成散。若心於五欲塵倒亂馳 動故。於前不已說耶。此心亦略亦散。已說 不應理。說睡眠相應染污心不立為散故。於
前不已說耶。與阿毘達磨藏相違。阿毘達磨 藏相違。此亦可然。但勿與經相違。云何不能 釋文句差別義。不說散下劣動不寂靜不定
非修非解脫心差別義故。略上勝等亦爾。若 非不已說諸文句差別義。同是染污心。由顯 彼過失差別故。同是善心。由顯彼功德差別
故。是故彼義差別已說。不救經相違故。此 所說義。非文句義。若於經中許此心是下 劣。心即是動心。汝釋可然。經中不說此義。經
言是時若心下劣。或疑欲下劣。於此時中輕 安三摩提捨覺分。非是修時。是時若心馳動。 或疑欲馳動。於此時中擇法精進喜覺分非
是修時。諸覺分為有散心修不思量。彼此中 說名修。由能令現前故。是故無失。此中若心 由懶惰勝。說名下劣。若心由掉起勝。說名
馳動。是故無失。如此等或共生故。是故我等 說。若心下劣即有馳動此語與密意相應。我 亦不遮。於經中意不爾故。我說如此。是汝所
說。一切欲相應心。說名有欲。何心與欲相應。 若汝言欲至得相應故。說與欲相應。無流心 應成有欲。謂有學心。若言緣欲為境界說名
有欲。阿羅漢心亦應有欲。何以故。此心有時 緣有流心分別有欲。由緣欲為境界故。是心 云何得成有流。若汝言緣通惑為境故。是故
說有欲。若爾是心但有癡非是有欲。由緣癡 為境界故。緣他心為境界心。不緣至得為境 界。非此心境界。緣欲為境界。是故不由欲相
應故心有欲。此中應知。若爾有欲心云何。與 欲相雜是名有欲。不與欲相雜。是名無欲。見 經意如此。餘經中所說是人心無欲無瞋無
癡。不迴轉為法。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依欲等 至得滅。故說此文。若爾於前為不已說耶。若 心與別惑相雜。由但不與欲相雜故。應成無
欲。由此經意則無過失。不得取此心為無欲。 云何不取。由經已說。此心有瞋有癡等。故勿 復廣論。應說本悉檀。為取他心行相。為取他
心所緣境。不取此二為境。不觀行相境界起 故。但知此心有欲。不能知色等境。是心生欲 處。若不爾。此心則緣色等為境界。若取他心
緣色等為境。他心智應成取自性。一切他心 智知物別相。謂心及心法。現世他相續。欲色 相應不相應為境界。於見位被遮。於修位中
得。非空無相不相應法盡智無生智所攝。無 間道所遮。此義應知。說他心智已。偈曰。後二 十四相。空無我所雜。釋曰。後二者。謂盡智
無生智。此二智行相有十四。離空無我二行 相故。此二雖緣真如。多緣虛假知。我生已盡。 我不見從此後更受別有。由觀中智力故。出
觀說如此言。為有無流別行相心。為無。若 依罽賓國師說。偈曰。無淨出十六。行相。釋 曰。彼說無無流行相出四諦十六行相心。偈
曰餘師有。釋曰。西國師說。阿毘達磨藏中說。 異十六心別有無流心。云何得知。彼藏云。若 不相應心。為得知與欲界相應法不得知。由
無常苦空無我。或由因集有緣得知。或有是 處有是義。由道理相應故得知。無是處無是 義。由道理不相應故得知。此執非彼藏義。謂
有是處有是義由道理相應故得知等。此何 為有是處有是義。由無常等相故得知。是彼 藏義。是義不然。何以故。於餘文中不說此義
故。如此執若是彼藏義。此文句於餘處亦必 定應說。彼藏云。由見諦所滅心。為知與欲界 相應法不。得知。由我由我所由斷由常由無
因由無事由非撥由勝由上由無等由極由 淨。由解脫由出離由不決由二心由疑由愛 著由瞋恚由高慢由不了。由如此非理相應 得知。若為結前此文句中應說前文句。謂有
是處有是義等。由不說故。是故知非是此義 四諦十六行相。為由名有十六。為由實物有 十六。餘師說。由實物唯有七。由名有十六。集
滅道行相。各共顯一物故。毘婆沙師說不爾。 彼說云何。偈曰。實物有十六。釋曰。此中隨屬 緣故無常。逼惱為性故苦。對治我所執故空。
對治我見故非我。同種子法道理故因。和合 顯現行故集。生所顯故有相應能成故緣譬 如土聚弋輪繩水等聚集故。能成瓶等果。此
法亦爾。諸陰斷絕故滅。能殺三火故靜。無災 橫故妙。出一切過失外故離。由行義故道。與 理相應故如。正所成就故行。一向過度故出。
復次一向不定故無常。負重故苦。由人所離 故空。不如意作故非我來義故因。生起故集。 行相應故有。為勝依故緣。無相應相應斷故
滅。三有為相所離故靜真實善故妙。極至止 息故離。能對治邪道故道。能對治不如故如。 順趣涅槃土故行。一切有對治故出。如我等
所信受今當說。生滅為法故無常。違意故苦 我所離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有緣。如經 中說。是五取陰。依欲為根依欲為集。依欲為
生。依欲為有。有名應在後說。此四於欲有何 差別。愛欲有四種。於自體稱我起愛欲。名自 體無差別。愛欲。謂我應生名無差別後有愛
欲。謂我應生如此如此。名有差別後有愛欲 結生愛欲名受生愛欲。此中第一是苦初因 似根。譬如於果種子故名因。第二由前所。引
譬如果初出芽等故名集。第三是如此種類 苦緣。譬如於果田水土等為緣。何以故。由隨 田等緣於果中香味力熟威德差別得成故名
緣等。四即是生。從此生成故。譬如於果華 終故名有於愛欲行經中有二五二四有四 欲。生起事盡故滅。無苦故靜。如經言。比丘如
此諸行皆苦唯涅槃寂靜。無上故妙。不更迴 轉故離。由成路故道。如實生起故如。定淨故 行。如經偈言唯此道無餘。能清淨見故。永破
有故出。復次為對治常樂我所我見行故。修 無常苦空無我行相。為對治無因一因轉變 因知先因見行故。修因集有緣行相。為對治
無解脫見行故。修滅行相為對治計解脫為 苦見行故。修靜行相。為對治於定起美妙見 行故。修妙行相。為對治數數退故解脫非極
定見行故。修離行相。為對治無道邪道有餘 道此道更迴轉見行故。修道如行出行相。行 相是何法。偈曰。行相謂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