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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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辨業品第四之八
[0567c28] 因辨諸業性相不同。當釋經中所摽諸業。且 經中說業有三種。善惡無記其相云何。頌曰。
安不安非業 名善惡無記
[0568a02] 論曰。諸安隱業說名為善。能得可愛異熟涅 槃。暫永二時濟眾苦故。不安隱業名為不善。 由此能招非愛異熟。極能遮止趣涅槃故。非
前二業立無記名。不可記為善不善故。是非 安隱不安隱義。又經中說業有三種。福非福 等其相云何。頌曰。
福非福不動 欲善業名福
不善名非福 上界善不動
約自地處所 業果無動故
[0568a11] 論曰。欲界善業說名為福。非福相違招愛果 故。諸不善業說名非福招非愛果違福業故。 上二界善說名不動。豈不世尊說下三定皆
名有動。聖說此中有尋伺喜樂受動故。由下 三定有尋伺等災患未息故立動名不動。經 中據能感得不動異熟說名不動。如何有動
定招無動異熟。雖此定中有災患動而業對 果非如欲界有動轉故立不動名。謂欲界中 餘趣處滿業。由別緣力可異趣處受。以或有
業能感外內財位形量色力樂等。於天等中 此業應熟。由別緣力所引轉故。於人等中此 業便熟。色無色界餘地處業。無容轉令異地
處受業果處所。無改動故等引地攝無散動 故。依如是義立不動名。應知此中由於因果 相屬愚故造非福業。以非福業純染污故。要
依麁重相續無明。由此無明現在前位。不能 解信因果相屬。是故發起諸非福行。由真實 義愚故造福及不動業。真實義者。謂四聖諦。
若於彼愚諸異生類。於善心位亦得間起。由 此勢力令於三界。不如實知其性皆苦。起 福不動行為後有因。若已見諦者則無是事。
乘先行力漸離染時。如次得生欲色無色。又 經中說業有三種。順樂受等其相云何。頌曰。
順樂苦非二 善至三順樂
諸不善順苦 上善順非二
餘說下亦有 由中招異熟
又許此三業 非前後熟故
順受總有五 謂自性相應
及所緣異熟 現前差別故
[0568b11] 論曰。諸善業中始從欲界。至第三靜慮名順 樂受業。以諸樂受唯至此故。諸不善業名順 苦受。第四靜慮及無色善業說名為順不苦
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非此諸業唯 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資糧此中 名受。隨所化欲總立受名。下諸地中為亦許
有順非二業為決定無。有餘師言。下地亦有 順非二業。以定中間既無苦樂應無業故。豈 不中定與初靜慮同一縛故。此中定業感初
定中樂根異熟。理不應爾違本論故。謂本論 言。頗有業感心受異熟非身耶。曰有。謂善 無尋業中間定業既是無尋。若感根本樂根
異熟應無尋業。通感身心二受異熟便違本 論。然應此業唯感心受。如不善業唯感身受。 設許通感無違本論。本論應言善無伺故。或
非諸業皆感受果故。彼應感色心不相應行。 然於一切無尋業中。有業唯能感心受果。偏 就彼說故無有過。是故中定業感異熟非證。
下地有順非二業因。若爾此中更有餘證。謂 本論說。頗有三業非前非後受異熟耶。曰有。 謂順樂受業。色順苦受業。心心所法順不苦
不樂受業。心不相應行乃至廣說。由此證知 下地亦有順非二業。非離欲界有此三業俱 時熟故。此亦非證。以本論中說三界業如三
受故。然非三界所繫諸業可俱時受。此亦應 然。而本論言有三界業俱時熟者。為欲試驗 於對法宗解不解故。或於增上果說受異熟
聲。色無色思資下異熟。令其久住故作是 言。順三受業文亦容作此釋。故彼所引非定 證因。何苦推徵彼所計執。見彼所計執違品
類足故。如說。云何順樂受業。謂從欲界繫 至三定善業。無違彼失無定言故。謂彼不言 唯順樂受。然下雖有順非二業而由少故彼
文不顯。不可准此便作是言。上地亦應有順 苦樂。離苦樂染方生彼故。由此唯說從廣果 天乃至非想有順非苦非樂受業。不說下地
以上地無相違受故。於下地有相違受故。以 於下地容有非苦非樂異熟。不可如彼三界 繫業定判。此文無容有容實俱受故。此業為
善為不善耶。有作是言。是善而劣。又不可 別示而可總言。於諸善業中或有一類能感 樂受及受資糧或有一類能感非二。應知此
業能益樂受名順樂受如順馬處。或復此業 能受於樂名順樂受如順浴散。順餘受業應 知亦然。順樂受業唯感樂受異熟果耶。唯感
樂受異熟果者一切皆是順樂受業。或有諸 業名順樂受而不能感樂受異熟。謂此若感 色不相應。順餘受業應知亦爾。此業非唯
感受異熟。如何總得順受業名。諸業為因所 感異熟皆似於受得受名故。所以者何。彼皆 如受為身益損及平等故。如水火等於樹枝
等為益為損為等義成。又順受多略說有五。 一自性順受。謂諸受體。如契經說。受樂受時。 如實了知受於樂受乃至廣說。二相應順受。
謂一切觸。如契經言。順樂受觸乃至廣說。三 所緣順受。謂一切境。如契經言。眼見色已。唯 受於色不受色貪乃至廣說。由色等是受所
緣故。四異熟順受。謂感異熟業。如契經說。順 樂受業乃至廣說。五現前順受。謂現行受。如 契經說。受樂受時二受便滅乃至廣說。非此
樂受現在前時。有餘受能受此樂受。但據樂 受自體現前即說名為受。於樂受由所順受 有多種故。雖業異熟非皆是受而可總立順
受業名。謂諸善業為因所感。色不相應能為 所緣生樂受故。是諸樂受所領納故。可愛異 熟順樂受故亦名樂受。由此善業所招諸果。
雖非樂受順樂受故。招彼業名順樂受業。順 苦非二理亦應然。如是三業有定不定其相 云何。頌曰。
此有定不定 定三順現等
或說業有五 餘師說四句
[0569a24] 論曰。此上所說順樂受等應知各有定不定 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謂順樂業非必定熟。 若熟必應受樂異熟。順餘二業說亦如是。定
復有三。一順現法受。二順次生受。三順後 次受。此三定業定感異熟。并前不定總成四 種。或有欲令不定受業復有二種。謂於異熟
有定不定。并定業三合成五種。順現法受業 體云何。謂於此生造作增長。唯此生受異熟 非餘。於此生言顯眾同分。為顯加行根本業
道。說造作言為顯後起故說增長。或造作者 顯牽引業。言增長者顯圓滿業。或造作者。謂 率爾為。言增長者。謂思已作。或造作者追
悔所損。言增長者歡喜攝受。或以同類為助 伴業。名為造作亦名增長。如善還以善為助 伴。與此相違唯名造作。或有堅執而造作者
名為造作亦名增長。與此相違唯名造作。或 依具足名為造作。若由具足名為增長。如 是等釋義有多門。言唯此生受異熟者顯時
分定。然或有謂於人生中造作增長。還唯於 此人生餘身受異熟者。亦得名為順現法受。 為遮此執復說非餘。此則顯示有死生者。可
言唯此不名非餘。由此顯業時分不壞。令極 分明絕諸疑網。如何由此說非餘言。便令定 知非餘身受。以或可釋此非餘言。是遮非人
生非遮餘身故。此釋非理前唯此言遮非人 生義已成故。謂前既說唯此生言。已定顯成 非非人類。然復於後說非餘言。為遮餘身義
極明了。若異此者重說何為。故此業名順現 法受。以現法者是現身義。順次生受業體云 何。謂此生造業於無間生受。所言生者是生
處義。造業生後無間而生故名次生。是次後 生義順彼生業名順次生受。順後次受業體 云何。謂此生造業無間生後受。所言後者是
無間生後眾同分。所言次者顯於多生次第 別受。此言意顯順後受業決定次第各招一 生。為避言詞繁廣過失。故於多業總立一
名。云何名為順不定受。謂薄伽梵見一類業。 或由尸羅或由正願或由梵行或由等持或由 智力。令全無果或令輕微。或令移位。說此
一切名不定業。為轉此業應修淨行。諸有 情類此業最多。然契經言或有諸業應現法 受。而或轉於地獄受者。非此中辨順現受業。
意說有業順不定受。若能精修身戒心慧。此 所造業應人間受。由不精修身戒心慧。便乘 此業墮 㮈 落迦。契經又言或有諸業應地獄
受。而或轉於人中受者。此亦非辨時分定業 但說不定釋義准前。或釋前經意說有業。雖 是造作而非增長。若任其力應現法受。若後
復造感地獄業。資助令增往地獄受。故契經 說有業應於人中現受。由後復造感地獄業 令增長故。轉彼令於地獄中受。是故知彼說
不定業。譬喻者說。順現受業等於餘生中亦 得受異熟。然隨初熟位立順現等名。非但如 名招爾所果。謂彼意說諸所造業。若從此生
即能為因。與異熟果者名順現法受。若從次 生方能為因。與異熟果者名順次生受。若越 次生從第三生方與異熟者名順後次受。何
緣彼作如是執耶。勿強力業異熟少故。彼執 非善。所以者何。彼業先時已生異熟。中間間 斷異熟復生理必不然如種芽故。若謂無間
而生後身。應無死生業無異故。或身無異應 數死生。又一業招二三生等。是諸果相為異 為同相。若異者應如別業所感相續非一業
果。或一業果其相應同。應說何緣前後相別。 若謂滿業助力使然。應唯一生前後有別。現 見引業所引一生。雖有眾多滿業果異。而引
業一但名一生。此亦應然無別因故。相若同 者應是一生。非一生中前後相等。而可見有 前後生殊。此亦應然一業果故。然不可謂唯
一生身。便是眾多引業所感。以能引業有差 別故。或於本有應有死生。或應畢竟無死生 理。又彼一業所感多生。為一趣中為在多趣。
若在一趣過如前說。謂前與後應是一生。或 一生中應數生死。以一業果無差別故。若在 多趣諸趣相望有上中下品類別故。同一業
果理必不成。以一剎那所造一業。有上中下 理不成故。又若爾者趣應相雜。然趣無雜如 前已辨。若謂餘業所引生中。有於前生已得
果業。感果勢力猶未盡故。寄此生中更受 異熟故。雖一業能感多生。而有死生果相差 別此亦非理。所以者何。寄他生中更受果
業。牽引圓滿俱不成故。謂寄他生所受異熟。 為是引果為滿果耶。且不應言寄受引果。此 生引果餘業引故。一果不應引已復引。應隨
一業唐捐其功。後業於中極為無用。亦不應 說於一生中有二引果勿有所受。一相續中 便有多生多趣異熟俱時受過。亦不應言寄
受滿果。勿有引業於前生中已得引果。有餘 引力至於今生轉成滿過。謂有一類順生受 業。感次生中所引果。已今於餘業所引生中
變成順後受感滿果異熟。是則一業亦引亦 滿。便有引滿雜亂過失。又一切業展轉相資 是則皆成造作增長。則應畢竟無有一業不
受異熟而至涅槃。然彼此宗俱非所許。於譬 喻者其過偏多。以彼宗中順現受等所有諸 業皆非決定。然許諸業展轉相資理應皆成
造作增長。諸有造作亦增長業。世尊經中說 為決定。而言諸業皆不定者。當知彼是佛教 外人。又於此中彼據何理許於餘業所引生
中。已於前生引果餘業。能為助滿資令久住。 非於前世自所引生能為滿因資令相續。又 若有業順天生受。從天死已生地獄中。如何
令天順生受業。今於地獄受後樂果。從地獄 死生於天中。順彼生業責亦如是。非於天 中順生受業。可於無間地獄受果亦非無間
順生受業。可於天中有受果義。若謂越他趣 於自類趣中。此業方能重受果者前已說過。 前說者何。謂業先時已生異熟中間間斷異
熟復生。理必不然如種芽故。雖彼立理證自 義言勿強力業異熟果少此亦非證。所以者 何。非要果多業名強力。順現受業名強力者。
能速得果故立此名。若一事中起多思願。於 中前後勝劣有殊。能感現生後異熟果言招 多果亦無有失。又若執業要感多果方得名
強。則感輪王異熟果業。望感佛業應說名強 感多果故。若感佛業妙故名強是則名強。業 有多種以業強理有多品故。謂或有業果近
名強。或由果多或由果妙。然順現受果近名 強。寧以強名證感多果故。對法者說。諸業 中順現等三各別生果。業果無雜。於理為勝。
譬喻者說。業有四句。一者有業於時分定異 熟不定。謂順現等三非定得異熟。二者有業 於異熟定時分不定。謂不定業定得異熟。三
者有業於二俱定。謂順現等定得異熟。四者 有業於二俱不定。謂不定業非定得異熟。彼 說諸業總成八種。謂順現受有定不定。乃至
不定亦有二種。於此所說業差別中。頌曰。
四善容俱作 引同分唯三
諸處造四種 地獄善除現
堅於離染地 異生不造生
聖不造生後 并欲有頂退
[0570c10] 論曰。此中唯顯順樂等業。於現等時有定不 定。釋經所說順現受等四業相殊故。定業中 分為三種并不定業合而為四。是說為善。理
必無有異熟不定時分定業。時定唯是異熟 定中位差別故。非離異熟別有時體。如何時 定非異熟耶。此中但依異熟定業得果位差
別立順現等故。若謂有業於時定者。謂熟必 在此時非餘。若越此時畢竟不受。故於時定 非於異熟。此於異熟亦應決定義相似故。相
似者何。謂如於時有或非理而名時分定。如 是於熟有或非理應名異熟定。或復應許二 俱不定。是故若業於時分定彼於異熟亦應
決定。若於異熟名不定者。彼於時分亦應不 定。由此理故定無八業。以於諸業中有不定 義者。應總立一順不定受。所以者何。義相
似故。謂如熟定時不定業。時不定故既共許 為順不定受。如是時定熟不定業。熟不定故 何不許為順不定受。故譬喻者於此義中安
立八業極為雜亂。又譬喻者說一切業。乃至 無間皆悉可轉。若無間業不可轉者。應無 有能越第一有。今觀彼說有如是意。若謂諸
業中少有不可轉。則有頂業定為其先。以諸 業中第一有業是極微細。諸生死本力能攝 受廣大異熟。無始生死流轉有情。曾無有能
越於彼者。若有能轉如是類業。則無間業寧 不可轉。此亦但是虛妄僻執。以無間業異熟 分位二俱決定。有頂不然故所引例無能證
力。若有頂業皆不可轉。起彼定者應定招生。 是則無容起彼定已。證無學果及般涅槃。若 一切業皆可轉者。世尊不應說有定業。頗有
四業俱時作耶。容有。云何遣三使已自行邪 欲俱時究竟。順現受等四種業中幾業有能 引眾同分。唯三能引除順現業。以順現業必
依先業所引同分而得起故。即於現生必與 果故。何界何趣能造幾業。諸界諸趣或善或 惡。隨其所應皆容造四。總開如是。若就別
遮捺落迦中。善除順現無愛果故餘皆得造。 有餘師說。色無色界決定無有順現受業。以 順現業必依殊勝境界加行方可成立謂於
父母佛阿羅漢及餘勝德。所熏修身為損益 事能招現果。或於餘境發起猛利堅執加行 亦招現果。如是類業上界俱無。故二界中無
順現業。彼執非理餘容起故。謂上二界亦有 勝業。勢力速疾能招現果。故上二界雖無如 前緣勝境等順現受業。而有勝定能招現果。
順現受業類非一故。由是攝中作如是說。順 現等四業皆欲界。一切色無色遍行修所斷 隨眠之所隨增故。一切處皆具能造如是四
業。不退性名堅彼於離染地。若異生類除 順生受可造餘三。聖者雙除順生後受可造 餘二。異生不退若離彼染。無容於彼無間受
生。故彼應除順生受業。於上地歿必還生下。 故容造彼順後受業。聖者不退若離彼染。必 無容有於彼更生。故彼雙除順生順後。隨所
生地容造順現受。造不定業一切處無遮。然 諸聖者若於欲界及有頂處。已得離染雖有 退墮。而亦不造順生後業。從彼退者必退
果故。諸退果已必不命終還得本果。住中有 位亦造業耶亦造云何。頌曰。
欲中有能造 二十二種業
皆順現受攝 類同分一故
[0571b13] 論曰。於欲界中住中有位。容有能造二十二 業。謂中有位及處胎中。出胎以後各有五位。 胎中五者。一羯剌藍。二頞部曇。三閉尸。四鍵
南。五鉢羅奢佉。胎外五者。一嬰孩。二童子。三 少年。四中年。五老年。此十一位一生所攝。住 中有位能造中有。定不定業乃至能造。老年
二業應知亦爾。當知如是中有所造十一種。 定業皆順現受攝。由類同分無差別故。謂此 中有位與自類十位一眾同分一業引故。由此
不別說順中有受業。即順生等業所引故。類 同分者。謂人等類非趣非生。以約趣生中 有生有同分異故。諸定受業其相云何。頌曰。
由重惑淨心 及是恒所造
於功德田起 害父母業定
[0571b27] 論曰。若所造業由重煩惱。或淳淨心或常所 作。或於增上功德田起。功德田者。謂佛法 僧。或增上補特伽羅。謂證世出世勝德。於此
田所雖無重惑及淳淨心亦非常行。若善不 善所起諸業。或於父母設起下纏行損害事。 如是一切皆定業攝。有餘師說。若以猛利意
樂所造。或有造已起歡喜心。或一切時數數 串習。或勝願力事力所起業皆決定。現法果 業其相云何。頌曰。
由田意樂勝 及定招異熟
得永離地業 定招現法果
[0571c09] 論曰。由田勝者聞有苾芻。於僧眾中作女人 語。彼須臾頃轉作女人。此等傳聞其類非一。 意樂勝者聞有黃門救脫諸牛黃門事故。彼
須臾頃轉作丈夫。此等傳聞事亦非一。或 有餘業亦得現果。謂生此地永離此地染。於 此地中諸善不善業必應現受不重生故。如
阿羅漢及不還者。未離染時已造彼業。今離 染故成現法受。彼是何業。謂異熟定。應知此 中所說業者。是異熟定非時定業。若有餘位
順定受業。彼必定無永離染義。必於餘位受 異熟果。若於異熟亦不定者。永離染故不受 異熟。諸不還者及阿羅漢。於欲三界設退起
染。必不生下定涅槃故。異熟定業皆成現受。 餘隨所應類此當說。何田起業定即受耶。頌 曰。
於佛上首僧 及滅定無諍
慈見修道出 損益業即受
[0571c26] 論曰。於如是類功德田中。為善惡業定即受 果。功德田者謂佛上首僧。約補特伽羅差別 有五。一從滅定出。謂此定中得心寂靜。此
定寂靜以涅槃故。若從此定初起心時如入 涅槃。還復出者勝靜功德莊嚴其身。為殷 淨心生長依處。二從無諍出。謂此定中已能
永拔一切煩惱災患相續。有緣一切有情為 境。所起無邊增上意樂。無諍功德積集熏身。 從此出時彼心相續。不為一切世間定心。及
不定心之所勝伏。是福非福近果勝田。三從 慈定出。謂此定中有緣無量有情為境。利益 安樂增上意樂積集熏身。出此定時有為無
量最勝功德。所熏修身相續而轉能生勝業。 四從見道出。謂此道中能超一分。無始流轉 所不能超。三界輪迴生死根本。從此道出有
勝淨身。相續而生能生勝業。五從修道出。謂 此道中能超一分生死根本。餘如前說。從如 是五初出位中。乘前所修勝功德勢。心猶反
顧專念不捨。諸根寂靜特異於常。世出世間 定不定福。無能勝伏映奪彼者。故說此五名 功德田。若有於中為損益業。此業必定能招
即果。若從餘定餘果出時。由前所修定非殊 勝。修所斷惑未畢竟盡。故彼相續非勝福田。 異熟果中受最為勝。今應思擇於諸業中。頗
有唯招心受異熟。或招身受非心受耶。亦有 云何。頌曰。
諸善無尋業 許唯感心受
惡唯感身受 是感受業異
[0572a25] 論曰。善無尋業謂從中定乃至有頂所有善 業。於中能招受異熟者。應知但感心受非身。 於彼地中無身受故。身受必定與尋相應。非
無尋業感有尋果。諸不善業能感受者。應知 但感身受非心。以不善因苦受為果。意地苦 受決定名憂。憂受必非異熟果攝。故不善業
唯感身受。若執憂根定非異熟。諸有情類所 發心狂。在何識中何因所感。依何處起非異 熟耶。頌曰。
心狂唯意識 由業異熟生
及怖害違憂 除北洲在欲
[0572b07] 論曰。有情心狂唯在意識。若在五識必無心 狂。以五識身無分別故。由何因故有情心狂。 由諸有情業異熟起。由何等業異熟起耶。謂
由彼用藥物呪術令他心狂。或復令他飲非 所欲若毒若酒。或現威嚴怖禽獸等。或放猛 火焚燒山澤。或作坑穽陷墜眾生。或餘事業
令他失念。由此業因於當來世。感得異類大 種異熟。由彼勢力令心發狂。由此心狂體非 異熟。善惡心等皆容狂故。由斯但說業異熟
生。謂惡業因感不平等異熟大種。依此大 種心便失念故說為狂。如是心狂對於心亂 應作四句。謂有心狂而非心亂。乃至廣說。狂
非亂者。謂諸狂者不染污心。亂非狂者。謂 不狂者諸染污心。狂亦亂者。謂諸狂者諸染 污心。非狂亂者。謂不狂者不染污心。有情
心狂為但由此。更由四種。其四者何。一由 驚怖。謂非人等現可怖形來相逼迫。有情見 已遂致心狂。二由傷害。謂因事業惱非人等。
由彼瞋故傷其支節遂致心狂。有情身中有 別支節。若被打觸心即發狂。三由乖違。謂 由身內風熱痰界互相違反。大種乖適故致
心狂。四由愁憂。謂因喪失親愛等事。愁毒纏 懷心遂發狂如婆私等。何有情類有此心狂。 除北俱盧所餘欲界諸有情類容有心狂。謂
欲天心尚有狂者。況人惡趣得離心狂。地獄 恒狂眾苦逼故。謂諸地獄恒為種種異類苦 具傷害。末摩猛利難忍苦受所逼尚不自識
況了是非。故地獄中怨心傷歎猖狂馳叫。世 傳有文。欲界聖中唯除諸佛。大種乖適容有 心狂無異熟生。若有定業必應先受後方得
聖。若非定業得聖道故。能令無果亦無驚怖。 以諸聖者超五畏故。亦無傷害以諸聖者。無 非人等憎嫌事故。亦無愁憂以諸聖者證法
性故。一切如來心無狂亂。無漸捨命無破音 聲。亦無髮白面皺等事。以極淳淨妙業所生。 又經中說業有三種。謂曲穢濁。其相云何。頌 曰。
說曲穢濁業 依諂瞋貪生
[0572c16] 論曰。身語意三各有三種。謂曲穢濁如其次 第。應知依諂瞋貪所生。謂依諂生身語意業。 名為曲業。諂曲類故。實曲謂見故契經言。實
曲者何。謂諸惡見諂是彼類故得曲名。從諂 所生身語意業曲為因故果受因名。是故世 尊說彼為曲。若依瞋生身語意業名為穢業。
瞋穢類故瞋名穢者。謂瞋現前如熱鐵丸。隨 所投處便能燒害自他身心。諸煩惱中為過 最重故。薄伽梵重立穢名。是諸穢中之極穢
故。從瞋所生身語意業穢為因故果受因名。 是故世尊說彼為穢。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 為濁業。貪濁類故貪名濁者。謂貪現前染著
所緣是染性故。從彼生等准前應釋。又真直 道。謂八聖支。能障彼生三業名曲。真實無 病。謂永涅槃障證彼因三業名穢。依外道見
於佛教中障淨信心不信名濁。以能擾濁淨 信心故。信從彼所起三業名濁。又墮斷常違 處中行。從彼所起身語意業違直道義故立
曲名。由損減見所起諸業能穢淨法故立穢 名。穢名必依極穢義故。薩迦耶見所起諸業 能障無我真實淨見。依障淨義故立濁名。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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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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