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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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六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二
[0601a09] 如前所說六種隨眠。復約異門建立為十。如 何成十。頌曰。
六由見異十 異謂有身見
邊執見邪見 見取戒禁取
[0601a13] 論曰。六隨眠中見行異為五餘非見。五積數 總成十故。於十中五是見性。一有身見。二 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五非見
性。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疑。見與非見 合成十種。又即六種復約異門建立。便成九 十八種。依何門建立成九十八耶。頌曰。
六行部界異 故成九十八
欲見苦等斷 十七七八四
謂如次具離 三二見見疑
色無色除瞋 餘等如欲說
[0601a23] 論曰。六種隨眠由行部界門差別故成九十 八。謂於六中由見行異建立為十如前已辯。 即此所辯十種隨眠。部界不同成九十八。部
謂見四諦修所斷五部。界謂欲色無色三界。 且於欲界五部不同乘十隨眠成三十六。謂 見苦諦至修所斷。如次有十七七八。四即上
五部於十隨眠。一二一一如其次第。具離三 見二見見疑。謂見苦諦所斷具十。一切皆違 見苦諦故。見集滅諦所斷各七。離有身見邊
見戒取。見道諦所斷八。於前七增戒取。修所 斷四。離見及疑。如是合成三十六種。前三十 二名見所斷。纔見諦時彼則斷故。最後有四
名修所斷。見四諦已後後時中數數習道彼 方斷故。由此已顯十隨眠中。薩迦耶見唯 在一部。謂見苦所斷邊執見亦爾。戒禁取通
在二部。謂見苦見道所斷。邪見通四部。謂見 苦集滅道所斷。見取疑亦爾。餘貪等四各通 五部。謂見四諦及修所斷。如是總說見分十
二。疑分為四餘四各五。故欲界中有三十六。 經主於此自問答言。此中何相見苦所斷。乃 至何相是修所斷。若緣見此所斷為境名見。
此所斷餘名修所斷。此不應理。所以者何。遍 行隨眠緣五部故。則見苦集所斷隨眠。亦應 通是見集苦等所斷。又見滅道所斷隨眠。緣
非所斷法。當言何所斷。故彼非善立所斷相 應言。若見緣苦為境名為見苦。即是苦法苦 類智忍。此二所斷總說名為見苦所斷。乃至
見道所斷亦然。數習名修。謂見迹者為得上 義。於苦等智數數熏習。說名為修。此道所除 名修所斷。是名為善立所斷相。色無色界五
部各除瞋。餘與欲同。故各三十一。由是一切 正理論師。以六隨眠約行部界門差別故立 九十八。於此所辯九十八中。八十八見所斷
忍所害故。十隨眠修所斷智所害故。何緣於 此約界不同建立隨眠非約地異。如無欲色 異界隨眠於一事中俱隨增理。初二靜慮異
地亦然。若謂地雖殊而有同對治。非欲色界 對治有同。是則不應別立無色。以無色與色 有同對治故。若修所斷對治漸生。故色無色
應別立者。諸地亦爾。何不別說。故應立二 百八十四隨眠。設許如斯亦無有過。且約界 異立九十八。所以然者。由離界貪建立遍知
沙門果故。謂立此二由斷隨眠。此斷隨眠約 界非地。故不約地建立隨眠。宿舊師言。佛 於法性明了通達能說示他。定應善觀四靜
慮地諸煩惱法性少相似雖有四地而合說 一。於四無色合說亦然。經但說色貪無色貪 等故。由此義故正理論師建立隨眠約界非
地。如何四地性少相似。有說。同是攝支地 故。此釋非理。所以者何。諸近分地中有生煩 惱故。有說。同是遍照地攝故。有說。等是色貪
類惑故。我說。此中少相似者。唯薄伽梵明了 通達。要於永斷第四靜慮下下品惑方立遍 知。下位不然。故知四地必有少分性類相似。
非上地煩惱能緣縛下地。下三靜慮得離繫 時。寧不別立斷遍知體。定知一類煩惱未除。 雖已離繫與繫相似。要同類惑永斷無餘。方
得名為究竟離繫。故唯約界建立隨眠不約 地立。於理為勝有餘師說。如有為怨禁在囹 圄。方便走出乃至未到。與怨城林田空閑等
不相似處。雖越怨獄未大安隱。如是若斷下 三定貪。未到彼貪不相似處。雖越少分未大 安隱。故唯約界建立隨眠。有餘師言。若越
欲界便為已越。多趣多生大蘊處界無量苦 法。若越色界。便為已越一取蘊全多處多界。 若越無色界。便為已越一切生死攝蘊處界
盡。離下三定所越不然故立隨眠約界非地。 然諸古昔正理論師。亦許隨眠約地建立。故 設如是假問答言。頗有異生於九十八隨眠
永斷具成就耶。有。謂異生生在欲界得第三 定未離彼貪。頗有異生得第三定。於向所說 九十八種隨眠永斷不具成耶。有謂彼異生
從欲界已歿。頗有住見道苦法智忍位。具成 九十八隨眠永斷耶。有。謂彼異生得入正決 定。頗有諸聖補特伽羅。於十智中唯成就四
而得八十二隨眠永斷耶。有。謂具縛入正決 定。於正住在苦類智時。若色界中四靜慮 地同一繫縛如欲何過。此則善順約斷界貪
建立遍知及沙門果。又順本論說。遍行因為 因能生自界染法。不爾經論理相違故。且引 經文證四靜慮非同一繫。如契經言。彼作是
思。我當安住尋伺寂靜第二定中。雖作是思 而不能入。復作是念。何因何緣。我於此中心 不能入。作是念已。便自了知。以我猶於尋伺
過患未識未達。未見未知於無尋伺靜慮功 德。未能修習多修習故。於第二定心不能入。 廣說乃至。我由住此數數發動尋伺俱行。諸
想作意過患令起。今定應斷。乃至廣說。此中 意顯。如越欲界。如是當越靜慮地等。下地所 有諸想作意能障離染。及能退故。說為過患
非自地者。故知色界非一繫縛。又見過患能 為厭因。厭為離因。離故解脫。若同一縛此 應唐捐。又說尋等漸次息故。謂契經說。若瑜
伽師入第二定尋伺便息。廣說乃至。得入無 邊虛空處定色想便息。色界諸地若同一縛。 諸瑜伽者。既無力能頓捨尋伺喜樂色想。以
心怖怯極重擔故。應畢竟無捨尋等者。又說 離喜斷樂言故。謂契經言。離喜斷樂非同一 縛。欲界諸處有毛端量未得離貪。可說名為
全離欲繫。唯除已斷見所斷法。雖永未離 修所斷貪而名離縛。非彼境故。色界諸地若 同一縛。應有餘縛。離斷不成。此等名為經相
違故。次引論文證四靜慮非同一繫。如本論 言。誰成樂根。謂生遍淨若生下地。若聖上 生。誰於此不成。謂異生生上非下地法。生上
地時。雖曰不成。而不由斷於同一縛。欲界等 中不見如斯定成等理。然於本論說遍行因 為因能生自界染者。且就約界建立隨眠辯
遍行因。故作是說。亦有本說生自地染。此 等名為論相違故。如何一繫與理相違。且與 隨經理相違者。不應於二定說內等淨支。未
斷尋伺俱諸煩惱濁故。又生第四靜慮有情。 亦應成染尋伺喜樂。然契經說尋等息言。又 契經言。離喜斷樂與隨本論理相違者。謂本
論中說。第二等味相應定。能與初等味相應 定。唯作二緣。謂增上緣及等無間。色界諸地 若同一縛。諸上地貪於下地愛。亦應能作因
及所緣。又除受生時。應為等無間。又初定 愛乃至應與第四定貪為等無間。又應從初 味定無間。乃至第四淨定現前。又除受生。應
從第四淨定無間初味定起。如是上下等無 間緣。展轉相生應立多難。又不應於第四業 內。說四思能斷白白異熟業。又不應說上近
分定能斷下惑。同一縛故。又得初定諸不還 者。與得四定所斷應同。是故定應許上下地 如界業惑因果皆殊。由理不同。一繫縛故。如
前所說上界除瞋。以何因緣彼瞋非有。彼瞋 隨眠事非有故。謂於苦受有瞋隨增。苦受彼 無。故瞋非有。又瞋隨眠乾澁相故。謂此煩惱
其相乾澁猶如風病。彼有情類由奢摩他潤 滑相續。故彼無有乾澁相瞋。又彼非瞋異熟 因故。謂瞋必感非愛異熟。上二界無諸非愛
事。外無毒刺茅灰等緣。內無熱風癲癎等 故。有說。彼無惱害事故。慈等善根所居處 故。諸所攝受皆遠離故。有餘師說。瞋性躁
急速可遠離。故瑜伽師離欲貪時即能止息。 如不居穴諸乾澁垢。纔加洗拭速可遣除。分 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
隨眠唯有七故。謂契經說。若欲永斷七種隨 眠。汝等從今應於我所勤修梵行。由此故知 正理論者唯依自計立九十八隨眠。若離聖
言依自計立。則應許有無量隨眠。無量有 情身中轉故。今觀具壽於聖教理不能審諦。 如實觀察於此所立理教極成。隨眠數中能
固非撥。且非彼所引七隨眠經有證定數能 非了義故謂餘經言。若欲於色厭離欲滅永 解脫者。應於我所勤修梵行。乃至於識說亦
如是。此經唯說欲斷隨眠。應於我所勤修梵 行。故知此經非了義說。又於餘處亦有唯依 欲離一界染。一隨眠少分說。應於我所勤修
梵行言如契經言。若於樂受欲永害貪隨眠 應於我所勤修梵行。又契經言。若於苦受欲 永害瞋隨眠。應於我所勤修梵行。豈以彼經
所說極少便應非撥說七隨眠。故知此經文 同彼非了義。今應詳辯。此契經中欲斷七 隨眠應修梵行。意謂此經意為顯隨眠種類
有殊故標七數。如契經說。法有二種。非離 二種別有餘法。豈由此不許說十八界耶。然 意類中說餘六界。故二十八互不相違。又如
經中說蓋有五。非無明體非蓋所攝。經說無 明能覆蓋故。又即五蓋餘經說十。如契經說。 苾芻當知。貪欲蓋體差別有二。一內二外。乃
至廣說。又如經說。由四因故大地振動非無 餘因。又如經言。世有三法宜應開發。然有說 四。又如經言。諦唯有一更無第二。然為梵志
說諦有三及說四等。又如經說智有二種。謂 盡無生非無餘智。又如經說。心有二種謂善 不善。非無無記。如是等類無量契經佛順機
宜說意各別。不能了達聖教理趣。唯計損壞 他宗為德。此類豈能逮善說果。如世尊告鄔 陀夷言。若於如來異門所說。一切一切物一
切一切種。不欲於中求解義者。汝應知彼於 聖教中求鬪諍住。乃至廣說。又彼所說則應 許有無量隨眠。許亦何失。約依身別數無
量故。然就體類分別隨眠但成六種。此六約 門異成十六。或十或二十八或三十六。或七 十四或九十八。謂佛處處約界行部諸門差
別顯示隨眠。正理論師隨佛所說約界等異 立九十八隨眠。且諸隨眠體類有六。謂貪瞋 慢無明見疑。體類別故如前已辨。以薄伽梵
於契經中說三界貪總名愛結故知體類唯六 隨眠。即六隨眠約界差別世尊且說貪分二 種。謂欲有貪隨眠異故。由貪差別可類解餘。
為顯隨眠定不定界各成二故作如是說。然 唯說貪界差別者。以多處說貪為首故。謂諸 建立煩惱教中。處處說貪以為上首。如說九
結三不善根五蓋。上分三業道縛業緣集等 無量。契經以貪隨眠是生死本故。於諸處多 說在初。既說最初分為二種。由此類顯餘亦
應然。然不可說瞋亦約界分二。由欲有貪顯 餘差別。此非如慢等說上亦有故。由如是教 已顯隨眠。隨其所應定散界別。佛餘處復約
有貪異門。顯定界隨眠亦有差別。謂世尊說 上分結中色無色貪別立為二。由貪差別可 類解餘。為顯隨眠。於諸定界色無色異故作
是說。然非上分結唯修所斷故。則唯修所斷 有貪界。有別見所斷惑。與修所斷種類既同。 必亦異故前總顯示見修所斷定散界別。今
別顯示唯修所斷色無色殊。以無漏道如是 斷故。謂色無色見所斷貪同一對治。修所斷 貪各別對治。故於定界見所斷貪不顯界別。
修所斷貪則顯界別。如是別引二經證貪有 三界殊。顯餘亦別。今復總引一經為證。如契 經言。愛有三種。一欲愛。二色愛。三無色愛。
由愛差別可類解餘。為顯隨眠欲色無色界 差別故作如是說。已舉聖教證諸隨眠界有 差別理亦有異。謂有一類補特伽羅。於欲界
法總得離繫非色無色。彼由斷此諸隨眠故 不欲界生。此所斷隨眠應知欲界繫。色無色 界類此應知。是故隨眠由聖教理。界定有異
數成十六。已顯界別。行異云何。即六隨眠見 由行異。世尊處處說見有五。有身見等如前 已列。故六隨眠約行有異敷積成十如前已
辨。行界合分成二十八。已顯行別。部異云 何。部謂隨眠約別對治。謂有一類由見苦斷。 有由見集滅道亦然。有由後時隨於一智數
數修習增勝故斷。若異此者立四諦見及後 果智則為唐捐。然見道中於四聖諦必漸現 觀如後當辯。如是五部決定差別。佛於經中 自正顯示。如世尊言。
我昔與汝等 涉生死長途
由不能如實 見四聖諦故
若能見四諦 永斷諸有縛
則生死都滅 便無後諸有
[0603c15] 此中若能見四諦者。顯斷見四諦所斷四無 明。復言永斷諸有縛者。顯斷修道所斷無明。 豈不此中有縛說愛。如何引證五部無明。此
中無明不說成故。謂諸世間無有一物愛結 所繫非無明者。但修所斷許有愛結有無明 結豈更須成非不愚癡有愛生故。復有別證
顯諸煩惱諸部差別。如契經言。於苦無智於 集無智於滅無智於道無智。此中總收前際 愚等。約四諦境立四無智。應知此處以無明
聲顯一切隨眠。如緣起中辯。故諸煩惱有部 差別。然非無明有五部故。類顯餘惑皆有五 部。以餘煩惱有遮說故。謂世尊說永斷見疑
得預流果。由此為證遮見及疑是修所斷。又 經但說。斷往惡趣。貪瞋癡慢得預流果。故預 流果無見及疑。有修所斷貪瞋癡慢。由此為
證知六隨眠。約部不同成二十八。部行合分 成三十六。部界合分成七十四。約部行界總 分隨眠成九十八如前已辨。故對法者隨佛
聖教。推求正理分別隨眠。立九十八不可傾 動。然彼朽昧上座復言。雖經非無所引名相。 而曾無處說此隨眠。是見苦所斷乃至修所
斷。今應徵詰入見道時。已見苦諦未見集等。 為有現起見所斷惑。而言未拔彼隨眠耶不 爾何煩張戲論網。又如汝執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