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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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九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五
[0616a27] 為顯上義復應思擇九十八隨眠中。幾由所 緣故隨增。幾由相應故隨增。頌曰。
未斷遍隨眠 於自地一切
非遍於自部 所緣故隨增
非無漏上緣 無攝有違故
隨於相應法 相應故隨增
[0616b04] 論曰。遍行隨眠差別有二。謂於自界地他界 地遍行。不遍隨眠差別亦二。謂有漏無漏緣。 且遍行中自界地者。普於五部自界地法所
緣隨增。不遍行中有漏緣者。唯於自部自 界地法所緣隨增。不遍行中無漏緣者。及遍 行中他界緣者。於所緣境無隨增義。所以者
何。彼所緣境非所攝受及相違故。謂若有法 為此地中身見及愛攝為己有。可有為此身 見愛。地中所有隨眠所緣隨增理。言隨增者。
謂諸隨眠於此法中隨住增長。即是隨縛增 惛滯義。如衣有潤塵隨住中。如有潤田種 子增長。非諸無漏及上地法。為諸下身見
愛攝為己有故。緣彼下惑非所緣隨增。以不 隨縛增惛滯故。若下地生求上地等。是善法 欲非謂染污。為求離染此欲生故。聖道涅槃
及上地法。與能緣彼下惑相違。故彼二亦無 所緣隨增理。如於炎石足不隨住。如火焰中 鵝不增長。此隨眠起親由所依。然正起時兼
託彼境。如是已辯所緣隨增。隨何隨眠於 相應法。由相應故於彼隨增。所說隨增謂至 未斷故。初頌首摽未斷言。由此應知諸緣無
漏。他界他煩惱唯相應隨增。諸緣有漏自界 地遍具有所緣相應隨增。如何隨眠於相應 法。及所緣境有隨增義。先軌 [簐-欠+丸] 師作如是
說。如城邑側有雜穢聚。糞水土等所共合成。 於此聚中由糞過失。令水土等亦成不淨。由 水等力令糞轉增。更互相依皆甚可惡。如是
煩惱相應聚中。由煩惱力染心心所。煩惱由 彼勢力轉增。更互相依皆成穢污。此聚相續 穢污漸增。亦令隨行生等成染。如猪犬等居
雜穢聚。生極耽樂眠戲其中。糞穢所塗轉增 不淨。復由猪等穢聚漸增。如是所緣自地有 漏。由煩惱力有漏義成。彼復有能順煩惱力。
令其三品相次漸增。如滑淨人誤墮穢聚。雖 觸糞穢而非所增。人亦無能增彼穢聚。如是 無漏異界地法。雖有亦被煩惱所緣。而彼相
望互無增義。此緣無漏異地隨眠。但由相應 有隨增理。有餘於此復作是說。如酒雜毒 酷烈轉增。毒勢亦增功能等故。如是有漏與
諸煩惱。相助俱增功能等故。如以良藥。置諸 毒中。令毒功能有損無益。如是無漏雖被惑 緣。令惑功能有損無益。故緣無漏有邪見生。
而彼無能斷善根力。亦有至教顯諸隨眠。有 無漏緣無隨增理。如契經說苾芻當知。疑食 者何。所謂三世於過去世有惑有疑。現在未
來說亦如是。無為雖是煩惱所緣非所隨增 故此不說。既不說此無漏有為。准此亦應非 疑所食。如經總說諸行無常。理實於中唯說
有漏法以於後說彼寂為樂。故本論亦言無 漏緣煩惱隨增。唯有相應非所緣。去來隨眠 有隨增。不應言定有能發得故。若異此者諸
異生類。無染心位應離隨眠。然世尊言幼稚 童子嬰孩眠病。雖無染欲而有欲貪隨眠隨 增。故說隨增乃至未斷。若彼已斷則無所緣
相應隨增隨眠。寧有彼猶不失隨眠相故。謂 由對治壞其勢力故不隨增。然彼隨眠體相 不失。故言猶有。或據曾當有此用故。今雖無
用亦號隨眠。如失國王猶存王號。工匠停作 其名尚存。上座此中作如是說。隨眠無有相 應所緣二隨增義。但有自性於相續中。隨縛
不捨為有自體。隨縛相續為有有性無自體 耶。彼自答言唯有有性。諸纏可有相應所緣。 若爾亦應執有我性及瓶等性。異蘊色等如
是僻執宜自隱覆。九十八隨眠中幾不善幾 無記。頌曰。
上二界隨眠 及欲身邊見
彼俱癡無記 此餘皆不善
[0617a13] 論曰。色無色界一切隨眠。四支五支定所伏 故。無有勢力招異熟果故。彼皆是無記性攝。 若謂彼能招異熟果。應上二界有非愛受。染
招愛受理不成故。然無聖道成無記失。唯有 漏法有異熟故。此種類中無異熟者。方可說 為無記性故。豈不經言諸聖弟子。若有能入
第四靜慮。能捨不善修習善法此亦何失。如 契經言諸聖弟子。已證不動心善解脫。具末 尼寶能捨不善修習善法。非諸阿羅漢有不
善可捨。又已永斷諸不善者。亦許勤修四正 斷故。當知皆約厭壞對治。遠分對治說無有 失。云何知然以契經說。離諸欲惡不善法故。
上座釋言約定位說。彼釋非理欲界亦應如 彼說故。欲界亦有善三摩地。應言離欲惡不 善法無差別故。又諸異生入初靜慮。亦說離
欲惡不善法。非汝所宗諸異生類。有漏相續 離諸煩惱。彼許有學法尚有隨眠故。契經既 說入初靜慮。離諸欲惡不善法言。故上二界
定無不善。若異此者異生現入初靜慮時。應 如欲界非離自地惡不善法。又生此界上界 煩惱亦容現行。應定位中亦有不離惡不善
法。惑所發業能招後有。故知生此容起彼惑。 既曾無說彼不離言。由此定知彼釋非理。又 言上界煩惱亦應感非愛果如欲界惑。謂如
欲界不善煩惱。雖助施等感人天生。然彼非 無所招異熟。色無色界煩惱亦然。煩惱功能 有差別故。非唯能感苦受異熟。理亦不然欲
界中有諸惡趣故。諸處皆同一隨眠故。他化 自在煩惱亦能招惡趣果。非色無色有別處 所。可受煩惱非愛異熟故。彼應執惡異熟因
有無果者。或彼應執上界有受非愛果處。又 於欲界人天趣中。有受不善圓滿果義。非色 無色可與此同。又如汝宗一切煩惱。雖同不
善功能別故。有感苦受有無感能。如是亦應 許諸煩惱雖同於境亂倒而緣。而彼功能有 差別故。有是無記有是不善。又彼煩惱若不
善性。既不許招苦受異熟。許彼能感樂受果 耶。不爾。若然應成無記諸有漏業。若不能招 愛非愛果。一切皆許是無記性寧獨言非。又
言無知性非善巧。一切煩惱彼攝受故。由此 皆應是不善者亦不應理。雖彼皆同非善巧 性無知攝受。而許其中有差別故。如汝雖許
不善性同。而望苦受因非因異。又彼學法應 成不善。謂彼自許諸有學法。望不善巧所攝 隨眠。亦得名為有隨眠故。又彼不應說諸煩
惱。皆非善巧無知攝受。攝受自體理不成故。 理無二思同時起故。若謂引生名為攝受。則 諸善行應成不善。無明為緣引彼生故。由此
不可以彼為因。證色無色廛煩惱是不善。身 邊二見及相應癡。欲界繫者。亦無記性顛倒 轉故寧非不善。且有身見順善行故。違斷善
故定非不善。若謂亦能順不善故應成不善。 以身見後一切煩惱容現行故。由此但是有 覆無記。非我說彼順善行故即成善性。如何
難言順不善故成不善性。如有漏善雖順兩 邊不失善性此亦應爾。若謂貪求天上快樂。 順福行故應無記者此例不然。即我見力於
天快樂起希求故。謂為我當受天快樂。即此 為門能造福行。然貪於彼斷善根時。說為強 因故是不善。或由我見天愛方行。謂由見我
當受天樂。方於彼樂起貪求故。我慢亦隨身 見後起。令心高舉故不順修善業。又違親近 善友等故。謂由我慢心自舉恃。近善友等皆
難得成。邊執見中執斷邊者。計生斷故不違 涅槃。順厭離門故非不善。如世尊說若起此 見。我於一切皆不忍受。當知此見不順貪欲
隨順無貪乃至廣說。又世尊說。於諸外道諸 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 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又此不畏大怖處故。如
契經說愚夫異生無正聞者。有能不畏大可 怖處。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 當不有而不驚怖。上座於此作如是言。何有
如斯下劣邊見能順解脫。以諸有情一切妄 見皆入此攝。然我不知有何意趣。執此邊見 能順解脫。此見下劣誠如所言。非方便門執
生斷故。然此行相。世尊有時為諸苾芻無問 自說。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謂我不有我所亦 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如是勝解時便
斷下分結。故知此見能順解脫。由是應知非 不善性。又於如是邊執見中。無非方便中執 為方便見。無於下劣執為勝見。無於實有撥
為無見。無非我常執我常見。如何乃說以諸 有情一切妄見皆入此攝。執常邊見順我見 生。是無記理如我見說。然彼未得證真理智。
又未承奉達真理師。恒起我能為梯隥慢自 作是說。然我不知有何意趣。執此邊見能順 解脫實如所言。有餘復言。身邊二見生死本
故應是不善彼說不然因有三故。一者起因。 二者生因。三異熟因。由起因故不越界地。由 生因故令得受生。由異熟因故生已受異熟。
身邊二見是起生因。非異熟因名生死本。故 本論說身見能令三有相續。乃至廣說。然經 主言俱生身見是無記性。如禽獸等身見現
行。若分別生是不善性。此不應理不能分別 而言見攝。見道所斷理不成故。此不應言是 修所斷。與無我解正相違故。應知但是修道
所斷。不染無記邪智所攝。若不許然有太過 失。謂禽獸等前際等中不能分別。亦應得有 疑等現行如有身見。色無色界亦有分別煩
惱現行應是不善。彼有不善如前已遮。故欲 界中身邊二見。唯是有覆無記性攝。餘欲界 繫一切隨眠。與上相違皆不善性。此謂欲界
顯欲界中上所說餘皆是不善頌。無煩說此 餘皆不善故。於上所說不善惑中。有幾能為 不善根體。頌曰。
不善根欲界 貪瞋不善癡
[0618b03] 論曰。唯欲界繫一切貪瞋。及不善癡不善根 攝。如其次第世尊說為貪瞋癡三不善根。體 唯不善煩惱為不善法。根名不善根宗義如
是。豈不一切已生惡法。皆為後因非唯三種。 無越三理以不善根翻對善根而建立故。何 緣不建立不慢等善根佛於法中知而建立。
有餘師說。五識身中無惡慢等可翻對故。又 具五義立不善根。謂通五部。遍依六識。是 隨眠性。發惡身語。斷善根時為強加行。慢
等不爾非不善根。義准已成故頌不說。如不 善惑有不善根。無記惑中有是根不。亦有何 謂。頌曰。
無記根有三 無記愛癡慧
非餘二高故 外方立四種
中愛見慢癡 三定皆癡故
[0618b18] 論曰。迦濕彌羅國諸毘婆沙師。說無記根亦 有三種。謂諸無記愛癡慧三。一切應知無記 根攝。慧根通攝有覆無覆。根是因義無覆無
記慧。亦能為因故無記根攝。此三有力生諸 無記。何緣疑慢非無記根。疑二趣轉慢高 轉故。謂疑猶豫二趣動轉。故不立根根堅住
故。慢高舉相向上而轉。故不立根根趣下故。 世間共見根相如是。隱於土下故名為根。是 體下垂上生苗義。此三如彼故亦名根。餘非
隨眠惑無勝用。故不立彼為無記根。外方諸 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 遮善惡故。何緣此四立無記根。以諸愚夫修
上定者。不過依託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 力轉。故立此四為無記根。彼作是言無覆無 記。慧力劣故非無記根。根義必依堅牢立故。
由慢力故諸瑜伽師。退失百千殊勝功德。故 慢力勝立無記根。此四能生無記染法。上座 於此作如是言。無無記根無聖教故。善惡猛
利起必由根。無記羸劣不由功用。任運而起 何藉根為。無聖教言且為非理。無記煩惱有 極成故。謂何緣故少分染起。藉同類根少分
不爾。無記染法有同類根。是染法故如不善 法。又何定執此無聖教。非彼上座耳所未聞。 便可撥言此非聖教。無量聖教皆已滅沒。上
座不聞豈非聖教。然於古昔諸大論師。皆共 詳論無說根義。故知必有聖教明文摽以總 名無別名數。由斯諍論或四或三。又聖教中
處處說有記無記法。又處處說記無記法從 根而生。有處亦依有記根上。方便建立無記 根名。故不應言此無聖教。又羸劣法轉應計
為由根力生非猛利者。是故非彼所立理趣。 能遮我等立無記根。諸契經中說有十四諸 無記事。彼為同此非善不善名無記耶。不爾。
云何應捨置故。謂問記論總有四種其四者 何。頌曰。
應一向分別 反詰捨置記
如死生殊勝 我蘊一異等
[0618c26] 論曰。等言為攝有約異門。且問四者。一應 一向記。二應分別記。三應反詰記。四應捨置 記。此四如次如有問者。問死生勝劣一異
等。記有四者。謂答四問。若作是問。一切生者 皆當死耶。應一向記。一切生者皆定當死。若 作是問。一切死者皆當生耶。應分別記。有煩
惱者死已當生。無煩惱者死已不生。若作是 問。人為勝劣。應反詰記。為何所方為方諸天 為方惡趣。若言方天應記人劣。若言方惡應
記人勝。若作是問。蘊與有情為一為異。應捨 置記有情無實故。一異性不成如馬角等利 鈍等性。有作是說。彼第二問不應分別應一
向記。謂問死者皆當生耶。此應一向記言 不爾。設彼復問誰當生耶。應一向記有煩惱 者。或彼復問誰不當生應一向記無煩惱者
彼第三問不應反詰。應一向記謂問人趣為 勝劣耶。應一向記亦勝亦劣所待異故。如有 問識為果因耶。應一向記亦果亦因所待異
故。彼第四問既全不記。蘊與有情若異若一 不應名記。豈不如彼生聞梵志問世尊言。喬 答摩氏我有親愛先已命終。今欲為其施所
信食。彼為得此所施食耶。世尊告言。此非一 向。若汝親愛生於如是餓鬼族中有得此食。 既許彼是應分別記。此中亦問一切死者皆
當生耶。於此亦應不一向記。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