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Scroll 55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五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十一
[0647b07] 所辯隨眠及隨煩惱。於中有幾唯依意地。 有幾通依六識地起。頌曰。
見所斷慢眠 自在隨煩惱
皆唯意地起 餘通依六識
[0647b11] 論曰。略說應知諸見所斷。及修所斷一切慢 眠隨煩惱中自在起者。如是一切皆依意識。 依五識身無容起故。所餘一切通依六識。謂
修所斷貪瞋無明。及彼相應諸隨煩惱。即無 慚愧惛掉及餘大煩惱地法所攝隨煩惱。即 是放逸懈怠不信。依六識身皆容起故。理應
通說諸隨煩惱。今此且依麁顯者說。復應思 擇如先所辯。樂等五受根。對今此中所辯一 切煩惱隨煩惱。何煩惱等何根相應。於此先 應辯諸煩惱。頌曰。
欲界諸煩惱 貪喜樂相應
瞋憂苦癡遍 邪見憂及善
疑憂餘五喜 一切捨相應
上地皆隨應 遍自識諸受
[0647b25] 論曰。欲界所繫諸煩惱中。貪喜樂相應以歡 行轉遍六識故。瞋憂苦相應以慼行轉遍六 識故。無明遍與前四相應。歡慼行轉遍六識
故。與餘煩惱遍相應故。邪見通與憂喜相應。 歡慼行轉唯意地故。何緣邪見歡慼行轉。如 次先造罪福業故。疑憂相應以慼行轉唯意
地故。懷猶豫者求決定知心愁慼故。餘四見 慢與喜相應。以歡行轉唯意地故。有餘師說。 不應此五唯喜相應。現見此五現行位中亦
有憂故。謂世現見執有我者。亦自感傷我受 苦故。執我斷者亦生憂慼。故契經言諸愚夫 類。於我斷壞心生驚恐。執自苦行為淨勝者。
內心必懷極愁慼故。已之聞智族等下劣。每 為他人所輕陵者。與慢俱起必有慼故。由是 此五亦憂相應。彼說不然異心起故。謂自感
傷我受苦者。此但緣苦而自感傷。當於爾時 不執有我。若起我見現在前時。於我必應有 歡行轉。懷斷見者見斷德故。不因斷相而生
驚恐。懷常見者於斷生怖。然生怖位則不計 常。執自苦行為淨勝者。必異心中緣自所受。 種種苦事而生愁慼。若執苦行為淨勝時。必
應生歡見彼德故。為他輕陵而生慼者。如是 憂慼必在異心。誰有為他輕陵生慼。而即 起慢侮蔑於他。故五喜俱誠為善說。如是別
說欲界隨眠。歡慼行殊四受俱已。通說皆與 捨受相應。所以者何。以說捨受癡隨增故。無 明遍與煩惱相應無簡別故。煩惱相續至究
竟時。取境賒緩起處中欲。漸漸衰微相續便 斷。爾時煩惱與捨相順。是故皆與捨受相應。 豈不捨根非歡非慼。如何歡慼煩惱相應。如
處中人俱無違故。謂歡與慼俱起相違。捨於 兩邊俱能隨順。是故捨受通與歡慼。煩惱相 應亦無有過。又貪瞋性非即歡慼。與歡慼法
相隨順故。容可與彼歡慼法相應。由彼相應 說為歡慼行。如是捨受性非即歡慼。與欣 慼品法相隨順故。容可與彼歡慼品相應。由
彼相應說為歡慼行。欲界既爾上地云何。皆 隨所應遍與自地。自識俱起諸受相應。謂若 地中具有四識。彼一一識所起煩惱。各遍自
識諸受相應。若諸地中唯有意識。即彼意識 所起煩惱。遍與意識諸受相應。上諸地中識 有多少。謂初靜慮具四餘一受有多少。謂初
二三四等如次。具喜樂捨。喜捨樂捨唯捨應 知。隨諸地中所有煩惱。如應與彼識受相應。 何緣二疑俱不決定。而上得與喜樂相應。非
欲界疑喜受俱起。以諸煩惱在離欲地。雖不 決定亦不憂慼。雖懷疑網無廢情怡。如在人 間求得所愛。雖多勞倦而生樂想。有說色界
喜樂與疑得相應者。俱寂靜故依平等義。建 立相應既等寂靜相應無失。如欲喜根非處 生故。相不寂靜疑則不然。由此喜疑無相應
理。謂世現見有貧賤人。頭面身支垢膩臭穢。 手足皴裂匱食乏衣。復為重擔之所鎮壓。雖 遭此等種種艱辛。而有歡娛歌舞嘯詠。或見
他苦而反生歡。如是喜根有非處起。疑則不 爾故無等義。由不等故無相應理。有說色 界雖復懷疑。而於疑中生善品想。故彼得與
喜樂相應。謂彼現見諸離欲者。多分因疑能 引正定。有說初二三靜慮中與疑俱生。應全 無受故但應與本性受俱。已辯煩惱諸受相 應。今次復應辯隨煩惱。頌曰。
諸隨煩惱中 嫉悔忿及惱
害恨憂俱起 慳喜受相應
諂誑及眠覆 通憂喜俱起
憍喜樂皆捨 餘四遍相應
[0648b03] 論曰。隨煩惱中嫉等六種。一切皆與憂根相 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有餘師說。惱喜相應 見取等流應歡行故。慳喜相應以歡行轉唯
意地故。歡行轉者慳相與貪極相似故。諂誑 眠覆憂喜相應。歡慼行轉唯意地故。歡慼行 者。謂或有時以歡喜心而行諂等。或時有以
憂慼心行。有餘師言。既說誑是貪等流故。但 應歡行不應說與憂根相應。是歡等流不應 慼故。又正誑時不應慼故。或應說誑是癡等
流。憍喜樂相應歡行唯意故。在第三靜慮與 樂相應。若在下諸地與喜相應。此上所說諸 隨煩惱。一切皆與捨受相應。相續斷時皆
住捨故。有通行在唯捨地故。捨於一切相應 無遮譬如無明遍相應故。餘無慚愧惛沈掉 舉。四皆遍與五受相應。前二是大不善地法
攝故。後二是大煩惱地法攝故。說二及聲顯 難及釋。謂於惱誑設難如前。理應釋言果因 相別如無慚掉。雖貪等流而與憂苦有相應
義。故知所說與受相應。不唯同因但據相別。 許有憂慼而行誑者。情有所憂而行誑故。所 說煩惱隨煩惱中。有依異門佛說為蓋。今次 應辯蓋相云何。頌曰。
蓋五唯在欲 食治用同故
雖二立一蓋 障蘊故唯五
[0648b27] 論曰。如契經言。若說五蓋為不善聚是為正 說。所以者何。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 其五者何。一欲貪蓋。二瞋恚蓋。三惛眠蓋。四
掉悔蓋。五疑蓋。契經既說蓋唯不善。故知唯 在欲非色無色界。由此為證知惛掉疑體。雖 皆通欲色無色。而但欲界有得蓋名。為顯惛
沈掉舉二種唯欲界者。有立為蓋故與眠悔 和合而立。眠悔唯是欲界繫故。為顯眠悔唯 染污者有得蓋名。故與惛沈掉舉二種和合
而立。惛掉唯是染污性故。疑准前四在欲可 知。何緣欲貪瞋恚疑蓋。各於一體別立蓋名。 而彼惛眠掉悔二蓋。各於二體合立蓋名。欲
貪瞋疑食治各別。是故一一別立蓋名。由惛 與眠及掉與悔。所食能治事用皆同。故體 雖殊俱合立一。欲貪蓋食謂可愛相。此蓋對
治謂不淨想。瞋恚蓋食謂可憎相。此蓋對治 謂慈善根。疑蓋食謂三世。如契經說於過去 世生如是疑。乃至廣說此蓋對治。謂若有能
如實觀察。緣性緣起惛眠蓋食。謂五種法一 [夢-夕+登] 瞢。二不悅。三頻申。四食不平性。五心昧劣 性。此蓋對治謂光明想。此蓋事用謂俱能令
心性沈昧。掉悔蓋食謂四種法。一親里尋二 國土尋。三不死尋。四隨念昔種種所更。戲笑 歡娛承奉等事。此蓋對治謂奢摩他。此蓋事
用謂俱能令心不寂靜。由此說食治用同故。 惛眠掉悔二合為一。或貪瞋疑是滿煩惱。一 一能荷一覆蓋用。惛眠掉悔非滿煩惱。二合
方荷一覆蓋用。此五名蓋其義云何。謂決定 能覆障聖道。聖道加行故立蓋名。若爾則 應諸煩惱等皆得名蓋。一切皆能覆障聖道
及加行故。如世尊告諸苾芻言。若為一法所 覆障者。則不能了眼是無常一法。謂貪乃至 廣說一一別說如雜事中。何故世尊說蓋唯
五。理實應爾然佛世尊。於立蓋門唯說五者。 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謂貪恚蓋能障戒 蘊。如次令遠離欲惡故。惛沈睡眠能障慧蘊。
此二俱令遠毘鉢舍那故。掉舉惡作能障定 蘊。此俱令遠奢摩他故。如是四蓋漸次令超 出離白法。由此於後令於業果四諦生疑。疑
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不得起。故唯 此五建立為蓋。若爾掉悔蓋應惛眠。前說順 戒定慧蘊。次第而說故不爾。此中壞次第者。
世尊意欲顯別義故。謂契經中佛依正理說 惛眠蓋毘鉢舍那能治非止。說掉悔蓋唯奢 摩他能治非觀。此依伏斷說觀止門。別治惛
眠掉悔二蓋。若依永斷此觀止門對治一切用 無差別。為顯此理故壞次第。豈不契經作 如是說。修等持者怖畏惛眠。修擇法者怖畏
掉悔。由此證知惛眠障定。掉悔障慧其理必 然。理必不然互相順故。惛沈順定順上分中。 因言已辯掉舉順慧以性捷利似擇法故。非
順彼法可言障彼。又若惛眠能障定者。則應 許定能治惛眠。不應契經作如是說。惛眠對 治謂光明想。掉悔障慧為難亦然。故彼所言
唯陳自執。然契經說。修等持者怖畏惛眠。修 擇法者怖畏掉悔。此言意別。謂惛眠蓋相順 等持。欲修等持惛眠易起。故修定者怖畏惛
眠。非謂惛眠近能障定。怖畏掉悔准此應知。 若謂契經作如是說。心昧劣位修定非時。心 輕躁位修慧非時。故知惛眠近能障定。掉悔
障慧理必應然。理亦不然就近說故。謂此經 意正說惛眠。於法相中不能簡擇。是故擇法 為彼近治惛眠。亦能近障擇法。故昧劣位修
定非時。定非惛眠近對治故。惛悔於慧准此 應知。若謂經說彼現起位。修此非時故知唯 彼但為此障。則不說者障義既無便應非蓋。
非不障勝法。而蓋義可成。由此應知俱為俱 障。俱為俱治其理必然。但於此中就近障 治。故作如是差別而說。有餘別說唯立五因
彼說云何。謂在行位先於色等種種境中。取 可愛憎二種相故。後在住位由先為因。便起 欲貪瞋恚二蓋。此二能障將入定心。由此後
時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能正習。由此便起 惛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毘鉢舍那令 不得起。由此於後出定位中。思擇法時疑復
為障。故建立蓋唯有此五。乍可枉謗當聖慈 尊。以聖慈尊猶一生隔。未證無等大我智故。 寧可枉謗現能寂尊。彼說何緣名枉謗佛。以
彼所說前後相違。及與契經理相違故。如何 彼說前後相違。謂若欲貪瞋恚二蓋。現起能 障將入定心。障既現前何能入定。若別修治
伏已入者。則不應言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 能正習。又不能習止及觀者。云何名為正入 定位。又彼所說正入定言。為聞思所成。為
修所成定。若言我說聞思所成名正入定。則 不應說後出定位。思擇法時聞思所成有分 別故。即思擇法何待出時。若說我言修所
成定。名正入定理亦不然。修所成心正現前 位。惛眠掉悔何容現前。若不現前寧障止觀。 如何彼說經理相違。謂彼所言惛眠掉悔。如
其次第障奢摩他毘鉢舍那。違前教理故彼 所說。唯立五因無有功能證蓋唯五。由此前 說理善可依。何故無明不立為蓋不說成故。
如契經說無明所覆覆即是蓋。有餘師說。等 荷擔者立諸蓋中。無明於中所荷偏重是故 不說。若立無明為一蓋者。一切煩惱所荷障
能。合比無明猶不能及。故不立在諸蓋聚中。 慢復何緣不立為蓋。以有由慢能修勝法。為 蓋義劣不立蓋中。有餘師言。夫為蓋者令心
趣下。慢則不然以能令心趣上法故。非慢有 力能壓伏心。令其趣下故不立蓋。諸見何故 不立蓋中。見諸有情闕無我見者。雖執有我
而能離染故。有說諸見慧為體故。性捷利故 不順蓋義。為蓋必與此義相違。隨煩惱中餘 不立蓋。准前所說應如理思。上二界惑不立
蓋者。離三界染初非障故。初為障故建立蓋 名。又上界惑唯無記故。蓋唯不善如前已說。 今應思擇諸隨眠等由何而斷。由慧觀見彼
所緣故隨眠等斷。若爾欲界他界遍行。及三 界中見滅道斷。有漏緣惑應無斷義。緣苦集 諦法智忍生。唯緣欲界苦集諦故。緣滅道諦
諸智忍生。唯緣無漏為境界故。無如是失。我 許諸惑永斷方便有多種故。為有幾種總有 四種。何等為四。頌曰。
遍知所緣故 斷彼能緣故
斷彼所緣故 對治起故斷
[0649c27] 論曰。斷見所斷惑由前三方便。一由遍知所 緣故斷。謂欲界繫見苦集斷自界緣惑。色無 色界見苦集斷所有諸惑。以上二界他界地
緣。亦由遍知所緣斷故。緣苦集諦類智忍生。 俱能頓觀二界境故。及通三界見滅道斷。無 漏緣惑如是諸惑。皆由遍知所緣斷故。二由
斷彼能緣故斷。謂欲界繫他界緣惑。以欲界 繫見苦集斷。自界緣惑能緣於彼。此惑於彼 能作依持。依持斷時彼隨斷故。如羸病者却
倚而立。去所倚時彼隨倒故。如何於彼能作 依持。由此於彼能為因故。豈不此即說由害 因故斷。實爾此彼但是異名。然為止濫故作
是說。謂欲界惑自他界緣。皆有此彼互為因 義。然無此彼展轉相緣。故於此中說能緣斷。 欲令易了唯他界緣。由斷此因彼便隨斷。三
由斷彼所緣故斷。謂見滅道斷諸有漏緣惑。 以無漏緣惑能為彼所緣。所緣斷時彼隨斷 故。如羸病者杖策而行。去彼杖時彼隨倒故。
何緣於此所斷惑中。有斷能緣故說所緣斷。 如緣欲苦集起現觀時。有斷所緣故說能緣 斷。如緣諸滅道起現觀時。雖實爾時此彼俱
斷。而由所斷有勝有劣。故勝斷時言劣隨斷。 謂若於彼惑所緣中。無漏慧生能為對治。彼 惑名勝所餘名劣。何緣彼惑偏得勝名。於彼
所緣無漏慧起。專為敵彼發功用故。依如是 義故可說言。緣欲苦集所起現觀。於自所斷 煩惱等中。以自界緣為勝怨敵。緣諸滅道所
起現觀。於自所斷煩惱等中。以無漏緣為勝 怨敵。由勝斷故餘劣隨斷。若許惑斷方便有 多。有由能緣斷故隨斷。有由所緣斷故隨斷。
何故前說由慧觀見彼所緣故隨眠等斷。但 應於此先立宗言。永斷諸惑由多方便。勿先 立宗與後解釋言義各異。前後相違如先立
宗後釋無異。寧謂我說前後相違。謂我宗言 由慧觀見彼所緣故諸惑斷者。此言意顯由 慧觀見。欲界所繫見苦集斷。自界緣惑所緣
境故。一切欲界見苦見集所斷諸惑皆得永 斷。由慧觀見上二界繫見苦集斷。所有諸惑 所緣境故。一切上界見苦集斷諸惑永斷。由
慧觀見三界所繫。見滅道斷無漏緣惑所緣 境故。一切見滅見道所斷諸惑永斷。非此意 顯所有惑斷。二由慧見彼所緣。而後復言
我許諸惑永斷方便有多種別。如何可說我 先立宗。與後解釋言義各異。故不應謂前 後相違。或我但言由慧觀見彼所緣故諸惑 斷者。顯餘兼斷不說自成。謂若但能由慧
觀見彼所緣故彼惑斷時。所餘諸惑能緣斷 故。所緣斷故無不斷理。是故從首且略立宗。 若由慧見少惑所緣。則一切惑皆隨斷者。何
故乃言我許諸惑永斷方便有多種別。但應 立有一。謂遍知所緣。非唯立遍知所緣故斷。 即能顯所斷惑有二類。一謂與慧所緣境同。
二謂與慧所緣境別。由此必有生如是疑。諸 惑所緣與慧同者。慧見彼境彼斷可然。餘惑 所緣與慧異者。彼惑永斷由何方便。由此故
說多方便言。顯理遣疑深成有用。或復斷惑 定有多門。然立宗中且舉勝者。顯餘皆屬此 初門故已說三方便。斷見所斷惑斷修所斷
惑。由第四方便。謂彼但由治起故斷。以若此 品對治道生。即此品中諸惑頓斷。如下下品 治道起時。上上品惑即皆頓斷。至上上品治
道起時。下下品惑即皆頓斷。如是理趣後當 廣辯。豈不一切見所斷惑斷時。亦由對治道 起。以若此部對治道生。則此部中諸惑斷故。
理實應爾。然於此中為顯三界修所斷惑。無 不皆由九品道。斷治道決定故。說此言見所 斷中唯有頂惑對治決定。如前已辯。或見
所斷諸惑斷時。方便定三故就別說。修所斷 惑能斷方便。不決定故就總而說。豈不所明 第四方便。與前宗義有不相關。謂修位中以
滅道智。能斷三界修所斷惑。慧非見此惑所 緣故。此與宗義實不相關。前宗唯辯見所斷 故。設彼總攝亦不相違。見彼惑所緣此惑治 生故。所言對治總有幾種。頌曰。
對治有四種 謂斷持遠厭
[0650c15] 論曰。諸對治門總有四種。一斷對治。謂道親 能斷諸惑得即無間道。二持對治。謂道初與 斷得俱生即解脫道。由如是道持斷得故。令
諸惑得不相續生。三遠分對治。謂道能令前 所斷惑得轉更成遠。即勝進道於解脫道。後 所起道名為勝進。乃至彼得俱起生等亦得
道名。令與惑得相違諸得相續增故。四厭患 對治。謂道隨於何界何地中。見諸過失深生 厭患。即是於彼以種種門觀過失義。此唯諸
厭作意聚攝。由此勢力設於後時。屬妙境界 亦不貪著。應知多分是加行道。若爾何緣於 最後說。阿毘達磨非次第求。豈不曾聞何煩
徵詰。或不定故說不在初。謂彼非如無間道 後定有解脫。解脫道後方有勝進。是故不定 以加行道。或有起在無間道前。或有生於
勝進道後非決定故。又不定者。謂或有一補 特伽羅由一加行。乃至證得阿羅漢果。或二 或多是故不定。又不定者無間道等如前加
行。亦能與後為加行故不可定言。唯爾所是 加行道攝說多分言。應知為顯無間解脫勝 進道中緣苦集諦者。亦厭患對治已說惑對
治。當辯斷惑理諸惑永斷為定從何。為從所 緣。為從相應。為從自性。何故生疑。於此三種 皆見過故。且不應說斷從所緣。謂若此法是
彼所緣。未曾有時非所緣故。亦不可說斷從 相應。謂相應法互為因故。此法無時非因性 故。又由此惑令心成染。此心無時成不染故。
亦不可說斷從自性。謂法無容捨自性故。以 斷惑時不可令彼所斷諸法失所斷性。是故 應思惑從何斷。頌曰。
應知從所緣 可令諸惑斷
[0651a17] 論曰。諸惑永斷定從所緣。以於所緣遍知力 故。令惑永斷如前已說。然惑所緣總有二種。 謂有繫事及無繫事。緣有繫事為境諸惑。及
從此惑力所引生。不緣此事為境諸惑。如是 二惑於一有情。現相續中引起諸得。設無染 污心現在前。此得恒行無有間斷。為去來世
諸惑果因。如是應知緣無繫事為境諸惑及 因此惑勢力所引。隨後現行不緣此事。為境 諸惑所引起得類亦同前。言為去來惑果因
者。謂此諸得在現世時。是過去惑等流性故 說之為果。是未來惑生緣性故說之為因。然 此諸得與斷對治。等流諸得現行相違。能持
去來所得諸惑故。令一切緣此事惑及緣餘惑 相續而轉。緣此事境諸斷對治。等流起時惑 得便絕。所得諸惑於自所緣。雖體猶有而由
因果得永絕故可說名斷。以於少境若未遍 知。緣此境惑及因此惑力所引起。緣餘境惑 所引去來。惑果因得現相續中無間而轉。若
於少境得遍知時。惑所引得便不復轉。故 知惑斷定從所緣。然於此中雖惑與道無俱 行理。而道觀見苦等境故諸惑便斷。此義難
了應舉喻明。譬如有人為鼠所齧。雖無熱悶 迷亂等時。而由熱等因毒在身故。恒名有病 者非無病人。要服毒相違阿揭陀藥方名無
病者非有病人。雖阿揭陀與熱等病。不俱時 在一身中行。而阿揭陀威德力故。滅身中毒 熱等不生。說阿揭陀能除眾病。如是聖道雖
與諸惑。不俱時在一身中行。而聖道生威德 力故。滅果因得諸惑不生。能令行者身器清 淨。惑不續故說名為斷。已說諸惑永斷所從。
如前所言遠分對治。一切遠性總有幾種。頌 曰。
遠性有四種 謂相治處時
如大種尸羅 異方二世等
[0651b22] 論曰。一切遠性總有四種。一相遠性如四大 種。雖復俱在一聚中生。以相異故亦名為遠。 二治遠性如持犯戒。雖復俱在一身中行。以
相治故亦名為遠。三處遠性如海兩岸。雖復 俱在一大海邊。方處隔故亦名為遠。四時遠 性如去來世。雖復俱依一法上立。時分隔故
亦名為遠。望何說遠望。現在世無間已滅。及 正生時。與現相隣如何名遠。彼非一切五識 境故。亦非一分意識境故。或時分中有作用
者。說名為近過去未來。定無作用故說名遠。 不可難言諸無為法。永無作用應名為遠。以 時遠近依時而立。故於三時若有作用說名
為近。若無作用說名為遠。諸無為法越一切 時。如何約時難令成遠。如處遠近依處而立 非處不然。若難無為相有異故。應成相遠理
亦無遮。相遠貫通一切法故。若爾何故無為 名近。且虛空體遍一切處。相無礙故說名為 近。非擇滅體不由功用。於一切體一切處時。
皆可得故說名為近。擇滅無為諸有精進。正 修行者斷諸惑時。於一切體無有差別。速證 得故說名為近。無為名近理趣既然。而經主
說去來二世例亦應然。謂在去來靜慮等法。 如無為法等速得故亦應近者。由先釋理為 例不成。無多有情於一切體。無有差別共得
義故。或許例然亦無有失。如一切法雖互相 望。相有異故皆名相遠。而依餘理許說少分 名近無失。如是去來雖約時分。無作用故皆
名時遠。而依餘理許說少分名近無失。非依 餘理名為遠故。與相時分遠義相違。有餘師 言。由近勝解所證得故解脫名近。謂現勝解
觀解脫時。如對目前而證得故。如何現世說 名為近。以與時遠相有異故。謂現在世可有 普為一切識境有作用故。經主此中作如是
說。若依正理應說去來。離法自相故名為遠。 未來未得法自相故。過去已捨法自相故。彼 說偏與正理相違。諸自相無皆非遠性。此成
遠性必有自相。遠性攝故如餘遠性。謂見所 餘相遠性等。是遠性攝自相非無。既許去來 是遠性攝。必應許彼自相非無。說自相無而
名遠性。故彼偏與正理相違。等聲為明舉法 未盡。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五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日本 SAT 組織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