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kośaśāstrakārikāvibhāṣya (Apidamo Cang Xian Zong Lun)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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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二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四
[0930b07] 已辯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四向果。頌 曰。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喻定
盡得俱盡智 成無學應果
[0930b13]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 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 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
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 此定堅銳喻若金剛。無一隨眠不能破故。先 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雖
見道中亦有能斷。有頂煩惱無漏對治。而見 斷惑可為一品。頓斷九品勢力劣故。又無事 惑易可斷故。能治不立金剛喻名。此中所明
金剛喻定。能治一切有事惑中最後微微極 難斷品。故知能破一切隨眠。由此力能一剎 那頃。證一切惑斷。無漏離繫得。如是所說金
剛喻定。唯與六智隨一相應。謂四類智滅道 法智。緣四聖諦十六行相。通依九地。義准 已成。故此差別說有多種。且未至攝有五十
二。謂苦集類智觀有頂苦集作非常等因等 行相。與彼相應差別成八。滅道法智觀欲滅 道作滅靜等道等行相。與彼相應差別亦八。
滅類智於八地滅一一別觀作四行相。與彼 相應成三十二。道類智於八地道。一切總觀 作四行相。與彼相應差別成四。以治八地類
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緣故。滅唯別緣。道 則不爾。於隨眠品已具成立。如未至攝有五 十二。中四靜慮。應知亦然。空無邊處有二十
八。謂除滅道法智品八。及除觀下四地滅諦。 各四行相。相應十六。以依無色必無法智。及 緣下滅類智品故。緣下地道於理無遮。道必
總緣前已釋故。餘如前故有二十八。識無邊 處有二十四。無所有處唯有二十。謂彼於前 復除觀下滅聖諦境四八行相。隨其次第准
前應釋。諸有欲令三無色地。有緣下地滅類 智者。彼作是說。空無邊處加前十六。識無 邊處加前二十。無所有處加二十四。如是總
說。依無色地金剛喻定七十二種或復說有 百三十二。有餘師說。道類智品於八地道亦 各別觀。故前六地各有八十。空無邊處唯
有四十。識無邊處有三十二。無所有處有 二十四。復有欲令滅類智品。於八地滅有別 總觀。故前六地中各百六十四。空無邊處
唯五十二。識無邊處有三十六。無所有處有 二十四。彼俱非理。道必總緣。滅唯別緣。因有 無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金剛喻定總有十
三。謂斷有頂見修斷惑無間道攝十三剎那。 此亦不然。以四類忍前八無間道非極上品 故。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
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 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 道故。說此定所引生智與第九品盡得俱起。
或此盡言顯一切盡。謂第九品及所餘惑。皆 得擇滅。故名為盡。金剛喻定能引諸惑。盡 得俱行盡智令起。此與一切煩惱盡得。最初
俱生故名盡智。有餘師說。惑盡身中此最初 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 已 生時。便成無學 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
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豈不無學亦希 別果。以無學者亦轉根故。此難不然。如先 有學求得別果。此不然故。既說盡智至已生
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義准盡智未已生時。 前七聖者皆名有學。為得別果勤修學故。住 本性位。何名有學。學意未滿故。學得常隨
故。何故無學名阿羅漢。諸自利行修學已成。 唯應作他利益事故。如契經說。不自調伏 能調伏他。無有是處。或是一切有學異生。
所應供養故名應果。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 漏有為法。無學法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 法。諸無為法雖是無漏。而不名為學無學法。
以有得者異生等身亦成就故。若無得者都 不繫屬學無學故。如是有學及無學者。總成 八聖補特伽羅。行向住果各有四故。名雖有
八事唯有五。謂住四果及初果向。以後三果 向不離前果故。此依漸次得果者說。若倍離 欲全離欲者。住見道中名為一來。不還果向。
非前果攝。修道即通有漏無漏。何道能離何 地染耶。二道現前離諸地染。各引幾種離繫 得耶。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繫得
[0931b03] 論曰。有頂地中所有煩惱。唯無漏道能令永 離。此於有漏勢力增強。自上地等皆能治故。 唯於次上近分地中。起世俗道。能治下惑。有
頂地惑。既無上地。故無有漏。能離彼染。諸世 俗道。不治自惑。是自隨眠。所隨增故。不治上 惑。勢力劣故餘八地中所有煩惱。通由二道
能令永離。皆有上邊世俗道故。皆有自下無 漏道故。聖用有漏無漏二道。離下八地修所 斷時。各具引生二離繫得。有漏無漏二種斷
道。於八地中所作同故。由此有學離八修斷。 世出世道隨一現前。各未來修世出世道。此 總相說。以無漏道離上七地前八品時。不修
上邊。世俗道故。唯有無漏一離繫得。離第九 品。方可具二。或應許得離道而修。或應斷染 時許依下修上。既說聖者。二離八修。各能引
生。二離繫得。准知聖者。離有頂修及見斷時。 用無漏道唯引無漏。離繫得生亦不未來。修 世俗道與世俗道。不同事故。異生離八。用有
漏道唯引有漏。離繫得生亦不未來。修無漏 道未入聖故。不說自成。有餘師言。以無漏道 離下八地修斷染時。何緣知亦生有漏離繫
得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謂有學聖。以無 漏道離彼染時。若不引生同治有漏離繫得 者。則以聖道具離八地。後依靜慮得轉根時。
頓捨先來諸鈍聖道。唯得靜慮利果聖道。上 惑離繫應皆不成。是則還應成彼煩惱。然非 所許。故具二得。此證不然。不決定故。如分離
有頂得轉根時。及異生上生不成惑故。此二 雖無煩惱斷得。而勝進故遮惑得生。彼亦應 然。故證非理。由此但可作如是言。二道於中
所作同故。隨一現起引二得生。不可說言為 成斷故。已辯離染由道不同。今次應辯由地 差別。由何地道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0931c09] 論曰。諸無漏道通依九地。謂四靜慮未至中 間及三無色。若未至攝能離欲界。乃至有頂 餘八地攝。隨其所應各能離自及上地染。不
能離下。未離下時上道必無現在前故。諸有 漏道一切唯能離次下地。非自地等自地煩 惱所隨增故。勢力劣故。先已離故。諸依近分
離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脫道亦 近分耶。不定云何。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脫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0931c19] 論曰。諸道所依近分有八。謂四靜慮無色下 邊所離有九。謂欲八定初三近分離下三染。 第九解脫現在前時。或入根本。或即近分。
上五近分各離下染。第九解脫現在前時。必 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捨根故。下三 靜慮近分根本受根異故。有不能入。轉入異
受。少艱難故。離下染時必欣上故。若受無異 必入根本。諸出世道無間解脫。前既已說緣 四諦境十六行相。義准自成。世道緣何作何 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脫 如次緣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0932a02] 論曰。世俗無間及解脫道。如次能緣下地上 地。為麁苦障及靜妙離。謂諸無間道緣自次 下地諸有漏法作麁苦等。三行相中隨一行
相。若諸解脫道緣彼次上地諸有漏法作靜 妙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約容有說二道各 三。非諸有情於離染位。無間解脫皆各具三。
諸下地中由多掉舉。寂靜微劣故名為麁。雖 大劬勞暫令掉舉勢用微劣。仍不能引美妙 樂生故名為苦。有極多種災害拘礙。及能覆
障令無功能。見出離方故名為障。諸上地中 不作功用。掉舉微劣故名為靜。不設劬勞掉 舉微劣。引生勝樂故名為妙於下地中所有
災害。能決定見心不生欣。及能趣彼故名為 離。應知此中已兼顯示無間解脫。行相各三。 相翻而生。如其次第。謂無間道緣下為麁。
解脫道中緣上為靜。餘相翻起如次應知。然 離染時起則不定。世俗無間及解脫道。能離 下等九品染故。應知亦有九品差別此中異
生。離欲界染九無間道。麁等三行隨一現前。 各未來脩麁等三行。八解脫道靜等三行。隨 一現前各未來修。麁等六行後解脫道。現在
未來所修如前。八解脫道與前別者。復修未 來。初靜慮攝。無邊行相。如是乃至離無所有 染。無間解脫道所修應知。若諸聖者。以世俗
道。離欲界染九無間道。麁等三行隨一現前。 各於未來脩十九行。謂麁等三有漏無漏。十 六聖行八解脫道。靜等三行隨一現前。各未
來脩二十二行。謂前十九加靜等三。後解脫 道現在未來。所修如前。八解脫道與前別者。 復修未來初靜慮攝。無邊行相離初定染。九
無間道麁等三行。隨一現前各於未來。修十 九行。謂麁等三及唯無漏十六聖行。此十六 行是下地攝。以上地邊無聖行故。後修聖行
准此應知。八解脫道靜等三行。隨一現前各 未來修二十二行。謂前十九加靜等三。後解 脫道現在未來。所修如前八解脫道。與前別
者。復修未來二靜慮攝。無邊行相。如是乃 至離無所有染。無間解脫道所修應知。有餘 師言。異生聖者。離欲無間解脫道中。亦修不
淨息念慈等。離餘上地所修如前。初靜慮邊 善根廣故。修如是行上諸定邊。善根少故。 所修如前。又欲界中有多煩惱。為欲斷彼修
多對治。上地不然故修治少。離欲界染九無 間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唯緣欲界八解 脫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通緣欲界及初靜
慮靜等三行緣初靜慮。後解脫道未來所修。 麁等三行通緣三界。靜等三行緣初靜慮乃 至有頂。離初定染。九無間道。未來所修。麁等
三行。緣初靜慮。八解脫道。未來所修。麁等三 行緣初二定。靜等三行緣第二定。後解脫道。 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通緣三界。靜等三行緣
第二定乃至有頂。離二靜慮三靜慮染。隨其 所應皆准前說。離四定染九無間道。未來所 修麁等三行。緣第四定八解脫道。未來所修
麁等三行。緣第四定及緣空處。然非一念。 以界別故。靜等三行唯緣空處。後解脫道。 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靜等三行皆緣空處乃
至有頂。離空處染。九無間道。未來所修。麁等 三行唯緣空處。八解脫道。未來所修。麁 等三行緣空識處。靜等三行唯緣識處。後
解脫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靜等三行。俱緣 識處乃至有頂。離識處染。無所有染。隨其所 應皆准前說。何緣最後。解脫道中。未來所修。
麁等三行。靜慮攝者。通緣三界。無色攝者。 唯自上緣。諸靜慮中。有遍緣智。無色根本。 必不下緣。故二所修所緣有別。傍論已了。應
辯本義。本說諸位善根相生。前既。已說金剛 喻定。無間必有盡智續生。盡智無間有何智 起。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0932c15] 論曰。先不動法諸阿羅漢。盡智無間無生智 起。此智是彼本所求故。必與盡智俱時而得。 謂彼求得順記所解。若無便有入涅槃障。諸
阿羅漢共得智時。即亦志求得無生智。然其 盡智理應先起。是因位中先所求故。先不動 法金剛定後得無生智而未現前盡智無間方
得現起。除先不動餘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 智生。或即引生無學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 故。謂若先是時解脫性。雖於因位雙求二種。
而至極果容有退故。金剛喻定正滅位中。不 得無生唯得盡智。故盡智後盡智現前。或 即引生無學正見。先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
生智起。或無學正見。此無學見一切應果 之所共有。猶如盡智。故金剛定正滅位中。 一切皆得無學正見。然此正見非正所求。故
盡無生二智無間。或有即起。或未現前。於此 位中總略義者。若先不動。初起盡智。唯一 剎那。次無生智。亦一剎那。或有相續。若時解
脫。初起盡智或一剎那。或有相續。此二所起 無學正見。皆無決定剎那相續。如前說彼。非 正求故。如說沙門及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
果體是何。果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為無為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脫道及滅
[0933a10] 論曰。言沙門者。能永息除諸界。趣生生死魑 魅或能勤勵息諸過失令永寂靜。故名沙門。 如薄伽梵自作是釋。以能勤勞息除種種。惡
不善法離染過失。廣說乃至。故名沙門。沙 門所有名沙門性。此即沙門所修熏法。熏是 排遣生臭惑義。即以無漏聖道為體。非世俗
道。以能無餘究竟靜息諸過失故。由此異生。 雖能已斷無所有處染而非真沙門。以諸過 失尚有餘故。暫時靜息。非究竟故。既無漏道。
是沙門性。通以有為無為為果。故沙門果體 通有為無為。此果佛說總有四種。謂初預流 後阿羅漢。道類智品。是謂有為。預流果體。見
斷法斷。是謂無為預流果體。道類智品。或離 欲界。第六無漏解脫道品。是謂有為。一來 果體。見斷法斷。及欲界繫修所斷中。前六
品斷是謂無為。一來果體。道類智品。或離欲 界第九無漏解脫道品。是謂有為。不還果體。 見斷法斷。欲修斷斷。是謂無為。不還果體。
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品。是謂有為。阿羅漢 果體。三界見修所斷法斷。是謂無為。阿羅漢 果體。然薄伽梵。於契經中。但說無為沙門
體。果如說云何名預流果。謂斷三結。乃至云 何阿羅漢果。謂已永斷貪瞋癡等。應知斷言 兼前斷說。何緣於彼但說無為。以此無為
唯是果故。謂諸擇滅唯沙門果。道通沙 門。故略不說。或以無為法是果非有果。道通 二種。故略不說。或無為法離有為過。為令欣
樂。是故偏說。或此唯說無為果經。是有餘 言。不應封執謂此唯說三結斷等。不遍說 餘煩惱斷故。如契經說。心速迴轉精進能證
無上菩提。超段食想越諸色想。沒有對想。非 餘不然。應知此經亦復如是。如由別意唯說 無為為沙門果。亦由別意說沙門果。唯有
四種。若廢別意直論法相。即沙門果有八十 九。皆解脫道。擇滅為性。謂為永斷三界煩惱。 有八十九。無間道起。見道所攝。其數有八。法
類智忍。各有四故。修道所攝有八十一。九地 各九無間道故。此八十九唯沙門性。此沙門 性無間所生。八十九解脫道。亦有為沙門果。
是彼等流士用果故。即諸無間所斷惑斷。八 十九諸擇滅唯無為沙門果。是彼離繫士用 果故。彼能斷此得障得故。豈不沙門性亦攝
解脫道諸無間道。亦彼等流士用果故。應無 間道亦是有為沙門果攝。不爾且非諸無 間道一切皆是解脫道果。雖有是者而但可
言。無間道力解脫道起。彼力能斷此起障故。 彼道無間此必生故。非解脫道力引無間道 起。此不能斷彼障故。非此無間彼必生故。
謂雖亦有無間而生。而不皆然。及非此力。 謂有餘時。餘加行力所引起故。或有畢竟不 復生故。無相類失。何故契經說沙門果非八
十九唯說四耶。豈不已言。經有別意。有 何別意。且有釋言。唯四位中諸觀行者。分 明歡悅覺慧生故。謂唯四位極可信非餘設
有退失未死還得故。有餘復言。唯此四位 如次能越惡趣。彼因人天趣生所顯示故。 唯上中品貪等勢力。往惡趣生。非下品故。
或有本有二。謂欲界有頂。二越有頂。二越欲 界。故唯立四為沙門果。或諸煩惱總有二 類。一者無記。二者不善。初越二種。後越無
記。一來不還唯越不善。以惡難越。故唯立 四。有餘師言。非薄伽梵於八十九不現證知。 然唯說四沙門果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0933c17]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彼 斷。及與斷得俱時而生。淨解脫道為沙門果。 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果向道故。二
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總集斷。謂 一果得總得先來所得斷故。四得八智。謂一 時中總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
相。謂能頓修非常等故。住四果位皆具五因。 餘位不然。故唯說四。若唯淨道是沙門性。 有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頌 曰。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0933c29] 論曰。且無漏道。所得擇滅。沙門果攝。其理極 成。得二果時。諸世俗道所得擇滅。體數甚少。 與多聖道所得擇滅。總一得得共成一果。是
故於此以少從多。俱說名為沙門果體。謂世 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俗道所得擇 滅為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擇滅。於中相雜
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得故。由此契經言。 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薄貪瞋癡。云何不還 果。謂斷五下結故。世俗道所得擇滅。與無漏
道所得雜故。以少從多名沙門果。又世俗道 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所持 退不命終故。無漏斷得印所印故。亦得名為
沙門果體。如故人物王印所印。不復名為能 集者物。此亦應爾。故亦名沙門果。有餘師 說。此滅當為金剛喻定。真沙門果。故亦得立
沙門果名。此滅雖非彼離繫果。是彼士用果 名彼果無失。有餘復說。由此無為因沙門性 增上力得。是故亦應名沙門果。以世俗道斷
煩惱時。亦修治彼沙門性故。如是已說。依 世俗道斷修所斷得二果時。所得擇滅名沙 門果。然沙門果酬沙門性。此沙門性如前已
說。即此復有差別名耶。亦有云何。頌曰。
所說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為梵輪 真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說名為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0934a26] 論曰。依世俗理。則諸沙門異婆羅門。如契經 說。應施沙門婆羅門等。依勝義理。則諸沙 門即婆羅門。如契經說。此初沙門乃至第四。
在正法外無真沙門及婆羅門。乃至廣說。 以能遣除惡不善法。與勤止息相極相似。故 沙門體即婆羅門。如說能遣除惡不善法。廣
說乃至。故名婆羅門。即婆羅門性亦名為梵 輪。是真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德相應。 是故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說。佛亦名梵。亦
名寂靜。亦名清涼。寂默冲虛蕭然名梵。佛具 此德。故立梵名。既自覺悟為令他覺。轉此授 彼故名梵輪。即梵輪中唯依見道。世尊有 處說名法輪。以阿若多憍 陳
那等五苾芻眾 見道生時。地空天神即傳宣告。世尊已轉正 法輪故。如何見道說名為輪。以速行等似世 輪故。如聖王輪旋環不息。速行捨取能伏未
伏。鎮壓已伏上下迴轉。見道亦爾。故名法 輪。謂聖王輪旋環不息。見道亦爾。無中歇 故。如聖王輪行用速疾。見道亦爾。各一念
故。如聖王輪取前捨後。見道亦爾。捨苦等境 取集等故。此則顯示見四聖諦必不俱時。如 聖王輪降伏未伏鎮壓已伏。見道亦爾。能見
未見能斷未斷。已見斷者無速退故。如聖王 輪上下迴轉。見道亦爾。觀上苦等已觀下苦 等故。由此見道獨名法輪。尊者妙音作如是
說。如世間輪有輻轂輞。八支聖道似彼名輪。 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正語正 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名法輪。毘婆沙師
本意總說一切聖道皆名法輪。以說三轉三 道攝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 名已轉。然唯見道是法輪初。故說法輪。
唯是見道。諸天神類。即就最初。言轉法輪。 不依二道。然諸師多說見道名法輪。以地空 天神唯依此說故。曾無說三道皆名法輪故。
唯見道具前所說輪義故。雖諸見道皆名法 輪。而憍陳那身中先轉故。經說彼見道生 時名轉法輪。非餘不轉。憍陳那等見道生
時。說名世尊轉法輪者。意顯彼等得轉法輪 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生尊重故。 如是即說如來法輪。轉至他身故名為轉。若
異此者。天神應說菩提樹下佛轉法輪。不應 唱言。世尊今在婆羅痆斯國轉無上法輪。故 轉授他。此中名轉。有說此教名為法輪。轉至
他身令解義故。此但方便非真法輪。如餘 雜染無勝能故。此中思釋四沙門果。何沙門 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緣下 無厭及經故
[0934c16] 論曰。前三果但依欲界身。得後阿羅漢果 依三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 且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已離欲者。亦可
得故。由理教故。且理云何。依上界身。無見 道故。非離見道。已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 義。何緣上界身必不起見道。且依無色無容
聽聞無我教故。離聞此教。必定無容入見道 故。又彼界生不緣下故。見道先緣欲界苦故。 由此無色非見道依。依色界身無勝厭故。非
離勝厭能入見道。謂欲界中有諸苦受。為生 少樂多藉劬勞。人天中生壽量短促。乏財多 病。親友乖離。違境既多。厭心增勝。若生色
界。與此相違。謂彼異生耽勝定樂。長壽無 病無貧無離。違境既無。厭心微劣。非厭微 劣。能入見道。能引見道。勝厭無故。依色界身
不起見道。不應言彼都無有厭。以生彼者。現 有厭故。如契經說。勿怖大仙。彼焰必無來近 此理。燒梵宮已於彼當滅。此中怖聲唯目 厭體。又於餘處有伽他曰。
聞諸長壽天 具妙色令譽
而心懷怖厭 如鹿對師子
[0935a08] 此怖厭言。顯怖即厭。實怖與厭。相差別者。謂 矚彼相恐為衰損。心生驚怯故名為怖。若觀 彼相心不欣欲。情樂棄捨故名為厭。欲界具
二。上界唯一。又此二體差別云何。不審察 為先心驚掉名怖。若審察為先心不樂名厭。 或引愚癡心怯名怖。若引棄捨心背名厭。有
餘師說。恐為衰損心欲損捨是名為怖。欲 損捨故於彼境中心不生欣。是名為厭。此經 怖言。是恐壞義。如說擲來勿怖其破。由此理
證上界無見道教復云何。由契經說故。經言 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彼處究竟。所謂中 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唯目見道是證圓
寂。初加行故。經既不言彼處通達。故知見道 上界定無。
說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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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3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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