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ācāryabhūmiśāstra (Yujia Shi Di Lun) 瑜伽師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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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二
[0807b21] 復次嗢拕南曰。
五二與十三 四業為最後
[0807b23] 有二種業。一者重業。二者輕業。復有二業。 一者增進業。二者不增進業。復有二業。一者 故思所造業。二者非故思所造業。復有二業。
一者定所受業。二者不定所受業。復有二業。 一者異熟已熟業。二者異熟未熟業。
[0807b28] 有三種業。謂善業。不善業。無記業。復有三 業。謂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 復有三業。謂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
業。復有三業。謂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 業。復有三業。謂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 業。復有三業。謂三曲業。即身曲等。復有三
業。謂三穢業。即身穢等。復有三業。謂三濁 業。即身濁等。復有三業。謂三淨業。即身淨 等。復有三業。謂三默然業。即身默然等。
[0807c08] 有四種業。一黑黑異熟業。二白白異熟業。三 黑白黑白異熟業。四不黑不白無異熟業。能 盡諸業。當知此中由三因緣令業成重。一
由意樂故。二由加行故。三由田故。由意 樂者。謂由猛利纏等所作。於同法者見已 歡喜。於彼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如是 名為由意樂故令業成重。由加行者。謂
於彼業無間所作。殷重所作。長時積集。又 於其中勸他令作。又即於彼稱揚讚歎。如 是名為由加行故令業成重。由田故者。 謂諸有情於己有恩。若住正行及正行果。
於彼發起善作惡作。當知此業說名為重。 與彼相違。說名為輕。若業非是明了所作。 或夢中作。或由無覆無記所作。或不善作。
尋復追悔對治攝受。又於一切清淨相續所 有諸業。如是皆名不增進業。當知異此名 增進業。此中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 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
彼 或錯亂。或 不錯亂。其錯亂者。謂於餘處思欲殺害。或 欲劫盜。或欲別離。或欲妄語及欺誑等。如 是思已。即以此想別處成辦。當知此中由
意樂故。說名為重。不由事故說名為重。不 錯亂者。當知其相與此相違。若異此業。是 即名為非故思造。定受業者。謂故思所造
重業。不定受業者。謂故思所造輕業。異熟已 熟業者。謂已與果業異熟。未熟業者。與此相 違。若欲證得阿羅漢時。先所造作決定受
業。由異熟果現在前故。能為障礙。不由隨 逐身相續故。所以者何。但由彼業。生不平 等所依身故。能為障礙。令不能得阿羅
漢果。若無生受而有後受。於所證得阿羅 漢果。不能為障。然彼非不是定受業。何 以故。由即依彼煩惱助伴及即依彼諸行 相續。施設此業為定受故。
[0808a13] 復次由二因緣。建立善業。一取愛果故。二 於所緣境如實遍知。及彼果故。由二因 緣。立不善業。一取非愛果故。二於所緣境
邪執著故。於善不善二種行相。不可記故。 立無記業。順樂受業者。謂初二三靜慮地繫。 及欲界繫所有善業。順苦受業者。謂能招感 惡趣生業。生於餓鬼 及
傍生中。先業為因 感得樂受。當知此業亦得名為順樂受業。 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四靜慮。及上地等 諸所有業。唯除那落迦於所餘處。當知皆
得苦樂雜受。即由彼業增上力故。令此依 身苦樂雜住。不相妨礙。順現法受業者。謂 由如是相狀意樂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
狀加行。謂事加行。或身加行。或語加行所作 諸業。若由如是相狀。良田所作諸業。於 現法中異熟成熟。如是名為順現法受業。
若所作業。於現法中異熟未熟。於次生中。 當生異熟。如是名為順生受業。若所作業。 現法次生異熟未熟。從此已後異熟方熟。當
知是名順後受業。有學業者。謂聖弟子於 時時間依增上戒。依增上心。依增上慧。修 學無漏。及此後得善有漏業。名有學業。無
學業者。謂於一切阿羅漢等身相續中。隨應 諸業。此餘諸業。是名非學非無學業。若見所 斷煩惱相應。若此所發思等諸業。一切能往
諸惡趣業。此等皆名見所斷業。若修所斷 煩惱相應。及此所發思等諸業。如是皆名 修所斷業。無斷業者。所謂一切有學無學出
世間業。當知此中由三種相。故思所造諸 不善業。即於現法作增長已。還復除斷。何 等為三。一現法斷故。二生斷故。三後斷故。
現法斷者。謂如有一。於現法中故思造 業。作增長已。尋復厭離。於其所作受厭 離故。此是異生未得離欲。住此命終。而未 能令於次生位。不造彼業。不受異熟。亦
未能令於其後位。無有是事。於現法中。 亦未一向能令不造。生斷故者。謂復有一。 受厭離已。雖是異生。而於欲界已得離 欲。住此命終彼於現法更不造作。尚於次
生不受異熟。況復生已當有所作。然未 解脫後位作業。及受異熟。後斷故者。謂復 有一。雖是有學。而於欲界未得離欲。受 厭離已。獲得最初或復第二沙門果。證彼
作是念。凡我所有由多麁重。由多熱惱。唯 應棄捨可厭賤。身所作惡業。願於現法一 切皆受。或我所有現法受業。若苦若樂。皆願
與彼俱時而受。勿復令我當於生位。或於 後位受彼異熟。如是正心發誓願已。為斷 彼故。復修無量。以奢摩他品定所攝正起 加行。為令能起彼業因緣究竟盡故。及為
進趣離欲愛故。當知此中或瞋意樂。或害 意樂。或嫉妬性。或可愛事。深生染著。由此 為因。於諸有情發起邪行。謂身語意所發
惡業。種種惡事。若有為欲對治如是能起 四種惡業因緣修四無量勝三摩地。彼乃至 於少男少女無處無容。暫更發起作惡業 思。是故彼修如是加行。能盡所有惡業因
緣。當知如是正修加行。由二因緣。於其所 作。及所增長一切惡業。皆能摧伏。謂由修 習無量定故。所以者何。所作惡業。但於有
量有情境界。欲不饒益意樂所起。所修無 量。乃於無量有情境界。欲作饒益意樂所 起。又能發起不善業心。下劣界攝。是所對
治。所修無量俱行之心。勝妙界攝。是能對 治。又心是勝諸所造業。皆屬於心故。說世 間並是心胤。繫屬心故。依心轉故。如是行
者先發正願為所依止。後善修習無量心 定。當於進趣離欲愛時便能獲得住不還 果。若但於此暫生喜足。於現法中不求上 進。彼現法中尚不造業。況於生位或於後
位。又定不能當受生位後位異熟。又正法外 墮邪見者。行邪道者所有一切善不善業。 邪見所起。邪見增上力所生故。皆名曲業。猛
利貪瞋所起諸業。皆名穢業。猛利癡者。上 品鈍根忘失念者。極闇鈍者。癡所起業。皆是 濁業。一切能往善趣妙行。皆名淨業。一切
能往涅槃妙行。名默然業。復次能感各別 處所那落迦惡業。名黑黑異熟業。能感各 別處所天趣善業。名白白異熟業。能感餘 處所有諸業。名黑白黑白異熟業。於是處
所。有二業果現前可得。是故總說以為一 業。若出世間諸無漏業。皆名不黑不白無異 熟業。能盡諸業。若已盡業。若當盡業。二種
總名能盡諸業。令未生者當不生故。令已 生者得離繫故。由約可愛因果異熟故。說 不白。當知各別處所天趣一向白者。謂過他
化自在天處。有欲界中魔王所都。眾魔宮 殿。及上梵世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有善業。 總說為一。由彼處所眼所見色。乃至意所
知法。一向可愛相續。殊勝增上義故。意門 引發意成義故。各別處所那落迦有四。一 大那落迦。二別那落迦。三寒那落迦。四邊那
落迦。於此處所。各別純受順樂受業諸果 異熟。各別純受順苦受業諸果異熟。是故說 名各別處所。又於魔宮初二靜慮。純受悅
樂。若於第三靜慮已上。純受喜樂。言喜樂 者。令心調柔。令心安適。與喜相似。故名 為喜。非是喜受與樂相似。說名為樂。非
是樂受。六觸處門恒所領受者。當知即彼 名六觸處。及各別處所。因果相屬道理義 故。
[0809a27] 復次嗢拕南曰。
無智智與定 殊勝障學等
著無我聖道 二海不同分
[0809b01] 若諸邪見。若諸我見。若即無明。依前所說 三有情眾無智為根故。得生起。若能斷此 無義根本一切眾中能起一切。雜染一法。當
知彼能正記所解。此中第一所起雜染。損 減實事。第二雜染。增益虛事。第三雜染。於 其如實顯了方便。能作愚癡。於彼二因有 愚癡故。或起增益。或起損減。
[0809b08] 復次有二種如實智。一者如理作意所發。二 者三摩地所發。當知此中由正聞思所成 作意。聽聞正法增上力故。於五種受分位。
轉變所起過患。如實了知。又即於此分位。 轉變如理思惟。名不定地如實正智。此為依 止能隨入修。云何名為分位轉變所起過
患。謂苦樂位諸無常性。苦分位中有自性苦 性。樂分位中有變壞法性。云何名為分位轉 變。謂樂分位與苦分位。有別異性。若苦分位
與樂分位。有別異性如是。當知一切分位 展轉別異。於此別異如實觀見。於此分位。 住無常想。如實觀見別異過患。知所有受 皆是苦已。住於苦想有如是想。有如是
見能證清淨。是故亦得名如實智。依定所 發如實智者。謂即依彼行相轉時。輕安所 攝。清淨無擾。寂靜而轉。當知此行與前差
別。又無常性是一切行共相。苦性是一切有 漏法共相。二如實智為依止故。當知如實 能正顯了彼法二相。
[0809b26] 復次住內法者。未得 定心。尚與外道定心差別。由智勝故。何況 定心。何以故。彼諸外道。雖得定心乃至極
遠證得非想非非想定。然猶未能於六觸 處以其五轉。如實了知。心正離欲。證得解 脫。是故彼與此正法律。猶如地空相去極 遠。住內法者。雖未得定。但由信聞無我
勝解。便能證得三摩地心。於六觸處能斷 能知。心得離欲。及證解脫。是故當知於正 法律。彼有失壞。此無失壞。唯正勝解相續
轉時。於六境界依止六根。略有五種寂靜 妙行。謂深於彼見過患故。名為善調。於不 應役諸境界中。而不役故。名為善覆。於所
應役諸境界中。或於率爾現前境上。善住 念故。名為善守。一切煩惱皆能斷故。名為 善護。已善修習圓滿道故。名為善修。
[0809c13] 復次於二處所。如來證得勝安立智。能正 顯說超諸苦樂。非不證得勝安立智。於中 若有作如是解。此大沙門喬答摩種。無知
無解。於諸世間一向安樂。為令弟子謂此 安樂間雜眾苦。深怖畏故。為超苦樂間雜 依附諸世間故。為欲超過諸苦樂故。宣說
法要。當知此解是為邪想。是邪分別。是大邪 見然其如來善知世間或一向樂。或一向苦。 或雜苦樂。然彼一切皆是無常。是故為令諸
弟子眾超過一切無常世間。超過苦樂。說 正法要。由三種相。應正了知諸可意事。謂 未來世諸可愛事。名所追求。若過去世諸可
愛事。名所尋思。若現在世可愛外境。名所 受用。若現在世可愛內受。名所耽著。當知 此中墮於三世有四行相。一於未來。一
於過去。二於現在。於此行相能隨悟入。 是悅意相。意所樂相。可愛色相。平安色相。 如其所應當知。即是可欣可樂可愛可意四 種行相。
[0810a03] 復次勤修定者。略由二門二時二地所有諸 欲。於所引發三種等持。能為障礙。為欲 斷除如是障礙。正勤修習五種對治。當知
此中先所受用過去諸欲。於遠離處。由尋 思門。令心飄蕩。復有現在居家所有利養恭 敬俱行諸欲。由尋思門。令心散亂。此中利
養恭敬俱行所有諸欲。於其行時令心飄 蕩。先所受用居家諸欲。於其住時令心散 亂。即此諸欲於異生地能為障礙。於有學 地亦為障礙。又於異生所修無量俱行等
持。能為障礙。亦於有學能善通達一切智 事廣大等持。能為障礙。亦於無學極善修 習究竟等持。能為障礙。當知如是諸所生 起一切等持。皆與喜俱。此中第一於諸有
情利益安樂意樂門中。與喜俱行。第二領 受有學解脫喜故。與喜俱行。第三領受無學 解脫喜故。與喜俱行。彼由眼等所識色等
所緣別故。復有六種。又此等持具諸相故。 名為圓滿。又此等持究竟邊際。謂能往趣世 間離欲。或能往趣出世離欲。過此更無能趣
清淨等持可得。是故說此無有缺減。若欲 速證沙門果者。於身命等無所顧戀。恒常 無間殷重加行。熾然精進。於諸欲中了知
自相。堅守正念。了知過患。無希望等。正知 現前。正念正知為所依故。方便勤修四無 放逸。謂於晝分若行若坐。於諸障法淨
修其心。乃至廣說。如是發起勇猛精進。於 其所證無所怯劣。由九種相安住其心。一 向修習奢摩他定。身得輕安。無愛味等故 無染污。不為惛沈及以睡眠二隨煩惱之
所擾亂。一向念住為所依止。精勤修習毘 鉢舍那。堅守正念。遠離掉舉隨煩惱故。無 有愚癡。已入止觀雙運轉道。其心正定。即
此二分一境隨行。為斷彼障。修習如是五 種對治為依止故。能於彼障遍知永斷。於 三等持。依六境事所有差別。喜俱行定圓 滿能引。由二因緣。諸佛世尊為諸弟子宣
說自己能引導法。一於黑品所有過失。令生 解故。二於白品所有功德。令生解故。
[0810b13] 復次於此正法毘奈耶中。略有二種補特伽 羅。一已得意。二未得意。已得意者。復有二 種。一已見諦已得有學心解脫意。二阿羅漢
已得無學心解脫意。未得意者。謂於三學 創修事業有學異生。彼全未得一切二 種心解脫意。是故希求異生體後有餘依滅。 及自體後無餘依滅涅槃界時。於三學中多
修學住。若諸無學雖已證得心解脫意。而或 失念。行縱逸時。便有退失現法樂住。彼雖 於此現法樂住。或退不退。然無堪能退失
解脫。若有修行不放逸者。一切皆為證得 解脫。然已證得解脫無退。修不放逸復何 所用。若為證得現法樂住。勤作功用。如造
工業。非不放逸。若諸有學先已證得心解脫 意。彼亦決定趣三菩提。於所修道。不由他 緣。自然能修無放逸行。於現法中。猶未畢
竟息放逸故。若有一切未得意者。彼應決 定修不放逸。又由三相辦所應作。一由諸 根所集成故。資糧圓滿。二由習近隨順如 法諸臥具故。心得安住。三由依止親近善
士。聞他法音如理作意眾因緣故。乃至獲 得二心解脫。又即於此應不放逸所作轉 時。由二種相。應知於彼六處寂滅。有增上
慢。無增上慢。謂於未滅起邪分別。妄執為 滅。由所緣故。及於未得起邪分別。妄執 為得。彼雖如是起邪分別。謂滅解脫。而未
能令身壞已後壽命永盡。六處永滅。亦不 能離諸境界想。又彼由於六處寂滅。若緣 若證邪領受故。有如是事。此二種相應知 說名有增上慢。與此根違。當知說名無
增上慢。
[0810c15] 復次住內法者。於二種著。應當了知二種 過患。謂諸異生。於二緣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