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ācāryabhūmiśāstra (Yujia Shi Di Lun) 瑜伽師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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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0821a16] 復次嗢拕南曰。
上貪教授及苦住 觀察引發不應供
明解脫修無我論 定法見苦最為後
[0821a19] 三因緣故。補特伽羅於所緣境。上品貪行。 何等為三。一者康強非羸劣。二者端 嚴 非 醜陋。三者習貪非捨貪。復由三種對治。攝
受尚令如是懷上品貪補特伽羅。於善說 法毘奈耶中。勤修梵行。調伏其心。令得寂 靜。何況但懷中軟品貪微薄塵者。何等為 三。一者密護根門為所依止。遠離一切欲
樂邊故。二者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 眠為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三者最 勝正念正知為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 故。當知此中於四念住善住心者。或於行
時境界現前。若不取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受生住滅。若取其相及與隨好。如實了 知想生住滅。或於住時如實了知彼因尋 思生住與滅。由如是相。正念正知。於一
切時。於一切種所緣境界。能如正軌守護 其心。是名最勝正念正知。復有最勝正念正 知。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已獲得無想定
者。或已獲得無尋伺者。當知依止聖住天 住。除此最勝正念知住。更無有餘能過上 者。或從滅定起已而住。或將入定。方便而
住。如實了知受生住滅。是名最勝正念正 知。如依滅定如實知受。依無想定如實 知想。無尋伺定如實了知所有尋伺。當知 亦爾。由此最勝正念正知。唯取法故。不於
如是受想尋伺。起我我所虛妄分別。若諸 愚夫受想尋伺差別生時。於受等法不能 發起唯有法想。但作是念。我能領受。乃至
廣說。由是因緣。彼尚無有正念正知。何況 最勝。此中後說正念正知。或不還果或阿羅 漢。當知前說正念正知。從得作意無有放 逸諸異生位至一來果。
[0821b22] 復次由二因緣。如來自言。其年衰暮身力疲 怠。勸諸聲聞請他說法。一者為令恃其少 年專行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二者
為令於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有 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說 正法。諸有苾芻。其年盛美具足勢力。遠離
疑悔。無所恐懼。為他說法。當知此中略有 二種處大集會宣說正法。一者決擇說。二 者直言說。決擇說者。謂興詰問徵覈方便。說
正道理滅除疑惑。直言說者。謂諸聽眾默然 而住。如說法師宣說正法。又由四相名 能隨順教授教誡。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 諸行中得無我智見清淨故。二於諸受并
所依滅離增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三能 超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四能超越現在諸 苦見清淨故。此中分析內外諸處識觸受想 思愛眾別。顯示無我。由依緣起方便道
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如明依燈。如影依 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內外諸處差 別為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
滅。離增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 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於現法中以智慧 刀。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
來所有眾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顯示遍 於順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起貪 欲。不起瞋恚。不起愚癡。顯示見道。於其
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 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 第四正見清淨。
[0821c22] 復次有諸苾芻。不守根住。於諸境界心多 愛染。心多散亂。由此因緣受二種苦。一者 麁重所作苦。二者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所以者何。由彼方便應勤修身。勤修身 已。應勤修戒奢摩他支。以不修身亦不 修戒奢摩他支。為因緣故。身不輕安。心 不輕安。是故彼受麁重所作苦。輕安闕故。
不能觸證勝三摩地。由是因緣應如實 知不如實知多生疑惑。是故彼受於諸法 中疑惑所作苦。由此二種苦惱住故。名不 守根增上緣力所得眾苦不安隱住。如是
名為於現法中不守根者所有過患。與此 相違。當知即是守護根者所有功德。
[0822a06] 復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 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 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
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 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欲生起處所。如 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 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
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 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 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
勝品功德。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 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 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修方便 為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
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 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 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 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
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 生智。梵行圓滿。
[0822a25] 復次於其六根如前所說。 五寂靜相不寂靜故。當知攝受三種苦果。 謂現法中依根增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
現行為因。或於他所成其退劣。或被譏 呵。或被殺害。受如是等現法眾苦。又受 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又受當來由先數 習所引等流。不護諸根諸雜染故。亦名
為苦。與此相違。於其六根由有五種寂靜 相故。當知攝受三苦滅果。
[0822b05] 復次略有二種世俗梵志。實非福田懷增 上慢。自謂福田。自稱我是真實福田。當知 成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不應供養。一者
從他所得利養恭敬現前猛利耽著。諸根饕 餮。為性躁擾。詐示現前離欲之行。二者攝 受家產。親屬雜居。鄙穢專自修身。凡所行
行既非自利。亦非利他。遠離尸羅正法正 行。遠離能住善趣善行。遠離能住涅槃妙 行。當知彼與一切愚夫異生之類無有差 別。住正法者。與此相違。當知是名勝義梵
志。
[0822b16] 復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為諸弟 子宣說法時。多分為求詰責勝利。及求 免脫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說法者。就
第一義無義無利。非自利益。非利益他。 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宣說正法。唯為證得 明及解脫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說正法者。 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行於三世
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緣境差別故。 說名三明。若心解脫。若慧解脫。皆名解脫。 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為得未得明
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 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 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此
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 無學修。若思擇力為所依上。雖取可愛不 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纏。設令
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若於聖諦已得 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 二意。而心不為纏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
解脫。是有學修。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前 於內無有隘迮。善脫善修。都無一切下至 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彼
有德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當知 修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此中最初是初 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 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
當知亦爾。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 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德過失相應有情差 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
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可 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 意。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
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如是有情或一向 有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或一向有 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俱備。若於有 情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有
情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有 情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知 是名所愛非所愛。由如是等差別因緣。適 意等三有其差別。又於惡行隨觀現法所
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習 妙行。若於六處由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 現法所有過患。由是因緣。墮於惡趣。是名
當來所有過患。此中為他所誹毀者。謂為 外道及餘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 頌。咸共誹毀。當知其餘即如所說。又此中
言修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 地。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 地。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
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 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 正希求時。名依於滅。棄捨下劣修覺分 故。迴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又諸
苾芻守護諸根有慚有愧。由是因緣。恥於 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有變悔。無 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為先故心得正定。心
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脫皆悉 圓滿。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0823a16] 復次有一沙門若婆羅門。自既不能善修 諸根。而不如理為他施設善修根法。見唯 棄背所有境界。名護諸根。然其自於諸弟
子眾深生染著。一分起愛。一分生憎。謂於 其教順逆因緣適不適意常現行故。於此微 細自己雜染。不能以慧如實悟入。而謂自 能善修諸根起增上慢。諸有隨順如是見
者。彼雖令根離諸境界。獨處空閑。而緣 彼境發起種種尋思雜染。然無智慧而自 悟入。是亦不名善修諸根。又亦不為善修 根故。勤修正行。但信他言起邪勝解及以
邪慢。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如理施設煩惱 斷故。名善修根。非唯一向背諸境界。又諸 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
染著諸弟子眾。於正行眾悅意現行。於邪 行眾行不悅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 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緣。雖與弟子等煩
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又此修根依五 品眾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謂佛 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弟 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
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 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 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為第五
品眾。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善 說法毘柰耶中。為修諸根得圓滿故。修行 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
修行。是故如來觀第一眾生。起悅意。觀第 二眾生。不悅意。觀第三眾生。起悅意。生不 悅意。觀第四眾生。不悅意。生起悅意。觀第
五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亦復生起悅不 悅意。如來雖復於此五眾發起如是五轉 差別悅不悅意。然諸如來終不為彼愛恚行 相之所染污。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繫
故。善修根故。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 為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眾無諸雜染。 說名五轉無上修根。又於如是一切五轉。
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 二者慈心。三無想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 當知其相。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
名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雖遇如 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 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 由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故。即由無相
令心於彼速疾棄捨。由意樂故。於諸境界 起厭逆想。又於涅槃見寂靜德。如是速能 安住於捨。由此因緣。一剎那頃失念所作
雜染污心。亦不得起。當知齊此善修習故。 名善修根。若諸有學未能速疾安住於捨。 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又於一切
三轉境中。憎惡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 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如 是修行能令修根速得圓滿。是故說彼名 正行者。如是當知於善說法毘柰耶中。大
師美妙諸弟子眾。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0823c13]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何等為 三。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 了安立無我。當知此中顯各各別眾多性
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 相。是名第一正所作事。復於無我唯有因 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當知此
中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 斷。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於其修 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於見慢品能起無
明。亦未永斷。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 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與 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 所作事。復於諸行斷增益我薩迦耶見。依
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此 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 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
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 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 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 作事。
[0824a04]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正 法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正 法者。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
益。何等為五。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其 心未得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鮮 白。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
鮮白。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 益。又彼第一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於一切 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緣。并其助伴。并其隨
轉。不如實知。由不知故。便為三種無智 為因過患所觸。何等為三。一受雜染所作 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
所作過患。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 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貪 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
受等。有愚愛縛及隨眠縛。由有愚癡所隨 眠故。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現 在世有貪染縛。於過去世有顧戀縛。於未
來世有繫心縛。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 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 便能生長感後有業。由此增益後有諸蘊。
令當得生。又能增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 及資財愛。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 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若得境界便
生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 得已失便為愁惱之所損害。如是名為現 法過患。若即由彼作及增長。能感後有。諸 業煩惱增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眾
苦差別。如是名為後法過患。第二心定補特 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當知是名第二 殊勝。餘如前說。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
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如 實知。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 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說。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 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 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 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初未得
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圓 滿。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說。又彼第 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毘鉢舍那
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治 毘鉢舍那。由是因緣。止觀二種平等雙轉。 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