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ācāryabhūmiśāstrakārikā (Yujia Shi Di Lun Shi) 瑜伽師地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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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釋一卷最勝子等諸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0883a07] 本地分中五識相應地之一。
敬禮天人大覺尊 福德智慧皆圓滿
無上文義真妙法 正知受學聖賢眾
稽首無勝大慈氏 普為利樂諸有情
廣採眾經真要義 略說五分瑜伽者
歸命法流妙定力 發起無著功德名
能於聖者無勝海 引出最極法甘露
飡受美音自滿足 復為饒益諸世間
等注無窮字花雨 榮潤牟尼如意樹
此論殊勝若蓮花 猶妙寶藏如大海
具顯諸乘廣大義 善釋其文無有遺
於此瑜伽大論中 我今隨力釋少分
為令正法常無盡 利益安樂諸含識
[0883a20] 今說此論。所為云何。謂有二緣故說此論。一 為如來無上法教久住世故。二為平等利益 安樂諸有情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如
來甘露聖教已隱沒者。憶念採集重開顯故。 未隱沒者。問答決擇倍興盛故。二為一切有 情界中有種姓者。各依自乘修出世善。得三
乘果。出生死故。無種姓者。依人天乘。修世間 善。得人天果。脫惡趣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 一者或有於多說空不了義經。如言計著撥
無。一切憎背有教。為令隨悟諸法有相。解經 密意捨無見故。二者復有於多說有不了義 經。如言計著執有。一切厭怖空教。為令隨悟
諸法無相。解經密意捨有見故。復有二緣故 說此論。一為成就菩薩種姓補特伽羅。唯依 大教。遍於諸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一切
障。修一切善。證佛菩提。窮未來際。自他利樂 無休廢故。二為成就二乘種姓。及無種性補 特伽羅。亦依大教。各於自乘文義行果。生巧
便智。斷煩惱障。伏諸蓋纏。修自分善。得自乘 果。出離三界諸惡趣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 一者或有宿習。無知猶豫顛倒。執着外道小
乘邪教。故於大乘不能信解。為善分別大乘 法相。令其信解了達。決定離顛倒故。二者復 有聞諸契經種種意趣甚深難解。其心迷亂
誹毀不信。為善開示令生信解饒益彼故。復 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攝益樂略言論勤修 行者。採集眾經廣要法義。略分別故。二為攝
益樂廣言論勤說法者。於一一法。開示無邊 差別義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開顯諸 法實相。問答決擇立正論故。二為滅除一切
妄執。問答決擇破邪論故。復有二緣故說此 論。一為顯了遍計所執情有理無。依他起性 圓成實性理有情無。令捨增益損減執故。二
為顯了世間道理。證得勝義法門差別。令修 二諦無倒解故。復有二緣故說此論。一為開 闡隨轉真實二種理門。令知二藏三藏法教
不相違故。二為開闡因緣唯識無相真如四 種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復有二緣故說 此論。一為示現境界差別。令知諸法自性相
狀位差別故。二為示現修行差別令知三乘 方便根本果差別故。如是等類所為諸緣。處 處經論種種異說。當知皆是此論所為。
[0883c04] 今說此論所因云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 一切法處中實相。無知疑惑顛倒僻執。起諸 煩惱。發有漏業。輪迴五趣。受三大苦。如來出
世。隨其所宜。方便為說種種妙法處中實相。 令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如 是如是有故非空。了達諸法非空非有。遠離
疑惑顛倒僻執。隨其種姓。起處中行。漸次修 滿。隨其所應。永滅諸障。得三菩提。證寂滅 樂。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競興。多著有
見。龍猛菩薩證極喜地。採集大乘無相空教。 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聖提婆等諸 大論師。造百論等。弘闡大義。由是眾生。復著
空見。無著菩薩位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 通。事大慈尊。請說此論。理無不窮。事無不 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
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乘 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證大菩提。廣 為有情。常無倒說。兼為餘乘。令依自法。修自
分行。得自果證。如是略說此論所因。
[0883c23] 今說瑜伽師地論者。名義云何。謂一切乘境 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 善巧相應義故。境瑜伽者。謂一切境。無顛
倒性。不相違性。能隨順性。趣究竟性。與正理 教。行果相應故。名瑜伽。此境瑜伽。雖通一 切。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或說諸
法四種道理。名為瑜伽。觀待作用。法爾證成。 總攝一切正道理故。或說二十四不相應行 中。一名瑜伽。因果相稱無乖違故。此二並如
決擇分等處處廣說。或說雜染清淨無性。名 為瑜伽。除違契順最為勝故。如大梵問契經 等說。諸瑜伽師。觀無少法可令其生及可令
滅。亦無少法欲令證得及欲現觀。謂於一切 雜染無性瑜伽中行。觀無少法可令其生及 可令滅。及於一切清淨無性瑜伽中行。觀無
少法欲令證得及欲現觀。或說究竟清淨真 如名為瑜伽。理中最極一切功德共相應故。 如入楞伽契經中說。若觀真義。除去分別。遠
離瑕穢。無有能取。亦無所取。無解無縛。爾時 在定。當見瑜伽不應疑慮大義經中。說從一 法增至百法。皆名瑜伽。法門雖別義無違故。
廣義經中。說蘊界處緣起諦等。皆名瑜伽。攝 一切境順機宜故。於如是等諸經論中。說一 切境。皆名瑜伽。總具四性順四法故。行瑜伽
者。謂一切行。更相順故。稱正理故。順正教 故。趣正果故。說名瑜伽。此行瑜伽。雖通諸 行。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如辯瑜
伽師地經中。正修諸行。說名瑜伽。總攝一切 相應行故。月燈經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說 名瑜伽。此於一切順果行中。最為勝故。於大
分別六處經中。辨奢摩他毘鉢舍那平等運 道。說名瑜伽。如是止觀眾行主故。海慧經 中修三摩地。說名瑜伽。住心發行此最強故。
顯揚論等。信欲方便精進四法。說名瑜伽。作 意或智說名方便此四通生一切行故。聞所 成地。別辨九道。說名瑜伽。會理除惑。位別勝
故。謂世出世。加行無間解脫勝進軟中上道。 修所成地。總辨修習諸對治道。說名瑜伽。為 樂略者。總說修故。有處說緣諸地所攝無顛
倒智。名為瑜伽。緣諸地法無顛倒智行中勝 故。有處復說方便善巧或唯方便。名為瑜伽。 作意與智發行勝故。或就最初發悟勝故。功
德實性契經中。說諸緣起觀。名為瑜伽。緣起 觀智於出生死最為要故。正行經中。說正見 等八支聖道。名為瑜伽。趣涅槃城此為勝故。
毘奈耶經。說修戒等。名曰瑜伽。戒定慧學因 中勝故。大義經中。說修一切世出世行分位 差別。皆名瑜伽。正行階位相符順故。如是皆
說共聲聞行。名為瑜伽。通證三乘行中勝故。 慧到彼岸契經中。說觀空作意。名為瑜伽發 起大行。此最勝故。如彼經言菩薩所有大瑜
伽者。謂空作意。菩薩由此空作意故。不墮聲 聞及獨覺地。乃至能淨諸佛土等。即彼經中。 復說般若波羅蜜多。名勝瑜伽。導大乘行。此
殊勝故。如彼經言菩薩所有諸瑜伽中。慧度 瑜伽。最上最勝。廣說乃至。是無等等。何以 故。如是般若波羅蜜多。是為無上。瑜伽法故。
餘處說此慧度所攝。無分別定。名為瑜伽。能 發一切勝功德故。餘處復說菩薩所有殊勝 慧悲平等雙轉。名為瑜伽。能證無住大涅槃
故。如是等說。諸不共行。名為瑜伽。能證無上 佛菩提故。於如是等諸經論中。說一切行。皆 名瑜伽。具上所說四種義故。果瑜伽者。謂一
切果。更相順故。合正理故。順正教故。稱正因 故。說名瑜伽。此果瑜伽。雖通諸果。然諸經 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分別義經。說力無畏
不共佛法。名曰瑜伽。能伏諸魔。制諸異論。勝 餘乘故。殊勝經中。說佛所證無住涅槃。名為 瑜伽。盡未來際。無所住故。大義經中。說如來
地無分別智。及以大悲。名為瑜伽。自利利他。 常無盡故。辨說瑜伽師地經中。佛地功德。皆 名瑜伽。窮於法界無斷盡故。分別三乘功德
經中。三乘果德。名為瑜伽。皆與正理等相應 故。讚佛論說三身三德皆是瑜伽。一切果德 不相離故。集義論說。果位所攝。有為無為諸
功德聚。皆是瑜伽。等至究竟和合位故。於如 是等諸經論中。一切果德。皆名瑜伽。具上義 故。如是聖教。亦名瑜伽。稱正理故。順正行
故。引正果故。有義正取三乘觀行。說名瑜伽。 數數進修。合理順行。得勝果故。境果聖教。瑜 伽境故。瑜伽果故。論瑜伽故。亦名瑜伽。如
是此論瑜伽兩字尚遍擾動。聖言大海。何況 具說。瑜伽師地。恐難受持。故且略說。三乘行 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
展轉調化諸有情故。名瑜伽師。或諸如來。證 瑜伽滿。隨其所應。持此瑜伽。調化一切聖弟 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師。地謂境
界。所依所行。或所攝義。是瑜伽師。所行境 界故名為地。如龍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 或瑜伽師。依此處所。增長白法。故名為地。
如稼穡地。或瑜伽師地所攝智。依此現行。依 此增長。故名為地。如珍寶地。或瑜伽師。行在 此中。受用白法。故名為地。如牛王地。或諸
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行在一切無戲論 界無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攝。故名為地。 或十七地。攝屬一切瑜伽師故。如國王地。是
故說名瑜伽師地。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 為論。欲令證得瑜伽師地。而說此論。故以為 名。如對法論。或復此論。無倒辯說瑜伽師地。
故以為稱。如十地經。或復此論。依止此地。故 以為號。如水陸花。由是論名瑜伽師地。
[0885a08] 今此論體。總有五分。一本地分。略廣分別十 七地義。二攝決擇分。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 隱要義。三攝釋分。略攝解釋諸經儀則。四攝
異門分。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五攝 事分。略攝三藏眾要事義。此論既有如是五 分。何故但名瑜伽師地。就初立名。故無有失。
又一切法。無不皆是瑜伽師地。以瑜伽師用 一切法為依緣故。此中存略。且說十七。又十 七地。具攝一切文義略盡。後之四分。皆為解
釋十七地中諸要文義故。亦不離瑜伽師地。 由是此論。用十七地。以為宗要。雖復通明諸 乘境等。然說論者。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意為
菩薩。令於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樂無 窮。是故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欲令菩薩 得勝智故。
[0885a23] 論曰。云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釋曰。初問云 何。瑜伽師地者。總問此論一部宗要。問者。先 聞諸經所說瑜伽師地。其義未了。故為此問。
謂辨瑜伽師地。經中數說正修瑜伽師地。月 燈經中。亦說修習瑜伽師地。如是非一。如前 廣說。或作論者。先總受請。論體五分。盡在心
中。欲為學徒分別解說。自假興問。為起說 因。故問云何瑜伽師地。若不爾者。先無略 說。無容欻問此地云何。又發問者。略有五
種。一不解故問。二疑惑故問。三試驗故問。四 輕觸故問。五為欲利樂有情故問。今是第五。 專為利樂諸有情類。造斯論。故謂十七地者。
總集所說瑜伽師地。略有十七。若廣安立。地 位無邊。一一地中。分位差別。義無邊故。如是 一轉。總問總答。
[0885b09] 論曰。何等十七。嗢拕南曰。
五識相應意 有尋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 有心無心地
聞思修所立 如是具三乘
有依及無依 是名十七地
[0885b14] 釋曰。何緣更問何等十七。雖聞總數。未了別 名。故復為問。嗢拕南者。先略頌答。略集地 名。施諸學者。名嗢拕南。五識相應者。謂五
識身相應地。意謂意地。有尋伺等三者。謂有 尋有伺等三地。三摩地俱者。謂三摩地。俱名 三摩呬多地。非者。謂非三摩地。俱名非三摩
呬多地。此就一相。且別地名非盡理說。如是 二名。互寬狹故。三摩地名。通定不定。唯在 有心。三摩呬多。通有心位。及無心位。唯局在
定。如後廣說。如是具三乘者。謂由如是聞等 地故。或由如是上諸地故。得具三乘。及有餘 依。無餘依地。一一別名。如後廣釋。
[0885b26] 論曰。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 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 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
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十者聞所成地。十一 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聲聞 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
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如是略說十七。名 為瑜伽師地。
[0885c05] 釋曰。次廣列名。重答前問。言五識身相應地 者。謂眼等根。是眼等識。不共所依。眼等不為 餘識依故。又是親依。眼等利鈍。識明昧故。又
同時依。必俱有故。非如意等。由是五識用眼 等根。標別其名。猶如麥芽。如鼓聲等。故名 五識。由所依根有形礙故。又必不離所依身。
故猶如身受。故名為身。又復身者。依義體 義如六識身六思身等依五識身。建立此地。 故名相應。如律中說。王相應論。賊相應論。謂
依王賊而興言論。此亦如是。雖此地中分別 多法。五識為主。是故偏說。又五識身相應心 品。總名相應。於此地中。雖明多法。以心心所
勝故別說。又相應者。是攝屬義。謂此地中。說 五識身所攝屬法。即是自性所依所緣。助伴 作業。故名相應。地如前說。自後諸地識身相
應。隨其所應。亦有通者。略故不說。
[0885c21] 言意地者。六七八識。同依意根。略去識身相 應三語。故但言意。又實義門。雖有八識。然 隨機門。但有六識。六七八識。同第六攝。就所
依名。故但言意。所依非色。或離於身。猶如心 受。故不言身。相應准前。故略不說。又六七 八。雖皆同有心意識義。心法意處識蘊攝故。
然意義等。故但言意。皆是思量意根攝故。第 八持種。心義偏強。第六普遍了別境界。識義 偏強。是故不說心地識地。身及相應。略故不 說。地義如前。
[0886a02] 何緣五識合立一地。說在最初。餘識立一。說 在第二。五識同無當說分別所緣等業。所說 事少故合立一。說在最初。意地翻此。故別立
一。說在第二。又以五識同依色根。同緣色境。 故合立一。餘依無色所緣不定。故別立一。自 性依緣麁細次第。故說先後。又以五識同現
量攝。故合立一。說在最初。餘識不定。或現或 比。或非量攝。故別立一。說在第二。如是二 地。自性依緣。助伴作業。合為體故。攝一切
法。應知此中。以一切法不離識故。依識起故。 識為體故。識最勝故。先依八識。建立二地。如 是八識。自性依緣。助伴業等。後當廣說。
[0886a14] 有尋有伺等三地者。尋謂尋求。伺謂伺察。或 思或慧。於境推求。麁位名尋。即此二種。於境 審察。細位名伺。非一剎那二法相應。一類麁
細前後異故。今依此二。建立三地有義。此三 就二前後相應建立。謂欲界地。及初靜慮。麁 心心所。前後相續。可有尋伺共相應故。名有
尋有伺地。靜慮中間。麁心心所。前後相續。定 無有尋。唯可與伺共相應故。名無尋唯伺地。 第二靜慮。已上諸地。諸心心所。前後相續。決
定不與尋伺相應。名無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