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eding Cang Lun 決定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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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藏論卷下梁天竺三藏真諦譯
心地品之三
[1029a26] 如經中說。六種勝智。謂陰入界四諦因緣二 十二根。如是勝智云何分別。
[1029a28] 欝陀南。
相義及分別 次第攝受依
依此六種法 了知陰入等
[1029b02] 何者色相。謂十一種。眼等及觸。法入中色有。 依四大有是四大。皆是礙相。何者受相。謂有 六種眼等觸生。又三種受有二種依。謂色及
心依色身受。何以故。五根色故。若根有色依 眼等受。是名身受。何故五根不名為身。答曰。 根自相故用各異故。若異相故不同身相。是
故根受不名身受。答曰。不離身故。有眼等 根。依根生受故。名身受。此說無過。若說不離 言無過者心不離身。是故心受亦名身受。凡
一切受皆名身受。答曰。身與諸根不得相離。 心不如是。如有眾生生無色處離身有心。是 故根受得名身受。心得離身故名心受。是一
切受得有二名。謂一切受皆是用相三種因 緣。一者是塵勝力。二者思惟勝力。三者自在 勝力。
[1029b17] 何者想相六種如前。又六種生有相想無相 想小想大想無量想無用想。此一切想得二 種異。一者世間。二出世間。緣於欲界是名小
想。緣於色界是名大想。緣空識處名無量想。 緣無所用處是無用想。此欲界等是名有相 想。非想非非想是無相想。出世間想。謂諸學
人及無學人。是一切相分別想相。何者行相。 如前六種復五種事。一者為與諸塵。二者得 共俱故。三者有為遠離。四者起煩惱業。五者
心得自在。略說三種善不善無記。一切牽果。 是名行相。
[1029b28] 何者識相。亦有六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是 識相分復有三種。一者用分。二者緣多分境。 三者住諸異分。用分有三。境分有六。住分亦
三。如此等分。分別十八取塵為相。是五陰 相。
[1029c04] 何者陰義。色者過去未來現在。乃至近遠一 切諸色。總名陰義。如是等色乃至於識如是 總攝一切和合皆名陰義。何故佛說和合陰
義。以此諸陰唯是和合無有實我。是故佛說 名為陰義。何者色陰。分別有六。一者隨類。二 者隨相。三者識依不依。四者離識不離識。五
者想塵。六者色究竟處。此一切色所謂四大 及依四大。是名隨類。色相三種。一者淨色。二 者淨塵。三者心塵。共相者皆是質礙。一切諸
色皆是共相。何者識。依不依是眾生數。名 之為依。復有色處。識初入乃至生受。是名識 依。離如是色名為不依。何者離識不離識。色
不離說名自分。共識。同用故。又復離識名 不自分。相似相續能生於觸名為自分。雖 相似相續不生於觸名不自分。有三種想名
為色塵。一者色想。二者礙想。三者種種想。色 想者三相。一者顯現色。二者礙色。三者聚色。 此三相塵如次第故取青黑等名為色想。妨
人遊行名為礙想。取於男女田宅等相名種 種想。塵色色究竟者。略說有二。下界墮欲界 色界業增上緣。若四空處。依於作業則無有
色。依自在定有妙光色。何故一切色種得自 在智。修現定故是妙定色。何者受陰。分別有 五。一者受類。二者自相。三者生處。四者思
惟分別。五者滅處。何者受類用處法。何者自 相苦樂不苦不樂。樂受者生樂住樂壞苦愛 著因緣。苦受者生苦住苦壞樂離愛因緣。不
苦不樂者行苦故苦解脫愛緣。此一切受皆 悉是苦名受共相。何者生處。從十六觸受陰 得生。何者十六。謂六根觸礙觸依言觸苦觸
樂觸不苦不樂觸欲觸瞋觸無明觸明觸非明 無明觸。依根取塵名六根觸。依塵思惟生於 礙觸。依心出言名依言觸。三種受觸依縛依
解。欲瞋癡觸則依於縛。明非明無明觸依於 解脫。何者思惟分別。一切諸佛八種分別幾 種受。何者受集。何者受滅。何者受集行道。何
者受滅行道。何者受味。何者受過。何者受滅 處。生相分別有三種受。有觸集故則有受集。 廣說如經。是八種相分別受陰。一者自相分
別。二者現因分別。三者因滅分別。四者現在 未來分別。五者受滅道分別。六者濁用分別。 七者清淨分別。八者受滅處分別。名分別。何
者滅處。初禪滅憂根。二禪滅苦根。三禪滅喜 根。四禪滅樂根滅盡定滅捨根是名受滅。處 分別。
[1030a20] 何者想陰。分別有五。一者隨類。二者隨相。三 者顛倒。四者不顛倒。五者決定。取境別相能 生想法是名隨類。隨相有六。已如前釋。取境
雖異皆想共相名為隨相。凡夫無智無明覆 心。起邪思惟。依二見半出四顛倒。依於無 常謂以為常。是修常想。為依見取出二顛倒。
謂苦中計樂。不淨計淨。依於身見出我顛 倒。於無我中取法我相。復有在家名心顛倒。 如出家人名見顛倒。分別又有異想顛倒。於
四種類生邪修想名想顛倒。於四種類生決 定智起信分別名見顛倒。何者不顛倒想。諸 有智人無有無明。起正思惟。於無常境見於
無常。於苦見苦。於不淨境見於不淨。於無我 境見於無我。起正修想名不顛倒想。於此四 種能起信樂是名心不顛倒。於此四種正見
正知名見不顛倒。是名想不顛倒。何者決定。 分別有五。一塵決定。二用決定。三者假名決 定。四者不實決定。五者實義決定。取塵自相
取似相是塵決定。於塵生受取別異相名用 決定。依於自他是名是生是姓等相。隨世 俗語作想境界是名假名決定。顛倒取塵名 不實決定。如實取塵是名實義決定。
[1030b13] 何者行陰。分別有五。一者謂塵。二者別住。三 者不淨。四者清淨。五者事。六種思聚勝力牽 果是名行塵。生老住等不相應行和合積聚
名別住行。何以故。各各異故名別住行。三毒 等行名為不淨。信等善根名為淨行。如前五 種。知與塵等是名為事。
[1030b19] 何者識陰。分別亦五。一者入處。二者不淨。三 者依故。四者住故。五者多種。欲界中識依外 色入名為入處。色界淨天依於自陰是為名
色。識入處則有二入。四空處識依自四陰說 名入處。是入處分別。此凡夫識依二種樂生 於不淨。依現塵用樂故不淨。依於未來生老
等苦樂故不淨。名不淨。識依有六種。是生識 依。眼等六入識依得生故得六名。譬如依糠 火牛糞等火。亦復如是。是名依故。分別四識
住處。如經中說。陰依境界為心住處。有色中 識住。廣說如經。乃至我說識不至東。餘方亦 爾。於現世中不樂涅槃。自至寂靜清涼得梵
自在。我說如是此如來說經中所攝。四識住 處後當廣說。復略說三有緣住處究竟有緣 住靜。佛說此三顯四識住。煩惱境類煩惱依
住。是說名為煩惱執著。以此二種名執著境。 一者是境。二者取。境者煩惱緣愛言是我物 即是執境。我見煩惱思惟是我。又有四種貪
等身結。是業因緣即是取境。如上所執是心 住處。何以故諸煩惱境依心得住。猶如濕衣 諸塵易住。如肥田中種子增長。諸凡夫人未
得厭離。愛欲對治受所牽識。未來世中即得 受生悉令具足。乃至未捨凡夫之性。此所受 生令具足者是名能住。此相續生是名生死
所。餘如前說於住緣。如此一切名有緣住處。 有色界中諸識來去。無色界中說心沒生。此 三處住乃至壽遣。如前二處得生增長及於
壯大。如是量故得知諸識住處究竟。若有說 言異於此義。唯文字殊理則無別。何以故。文 字義別無分別故。若有問者則不能答。即便
思惟。我云何對脫。若有答。後更思惟我實愚 癡。自不知解而答他問。是故智人從一切色 乃至行陰愛等諸結暫伏故無能生業結。有
智慧故根本永盡。何以知之。諸在家人依貪 瞋結則能作業塵味因緣恐憎因緣。於出家 人戒取實結而能生業。戒取煩惱與貪同相
願求生天。實結煩惱與瞋同相故謗涅槃。如 此諸結依於心地從思惟生。此諸煩惱對治 滅故。欲取色等以為境者即得永滅。以此滅
故。諸識有惑於四住處則不復住。諸對治識 實清淨故。如是得知住處寂靜。以緣滅故。於 未來世當生具足應得相續不復更生。是名
有緣住。靜阿摩羅識對治世識甚深清淨說 名不住。復次此識不為緣生。空解脫門善修 習故不能生業。無願解脫門善修習故則能
知足。無相解脫門善修習故住於不動如前 四義得正解脫。觀行於塵於我我所無所取 著。是故色等諸塵滅壞心無渴愛。如此諸相
心極清淨。識清淨故不自滅壞。亦復不為他 緣所滅。無相續故。於十方處不更入生。於命 於死無貪欲故。說無求欲。心譬如樹受喻如
影。於時二無。是故無樹。是故無影。世心滅 故。說現盡滅。是無漏心學解脫故。前次第說 得寂靜。無學解脫故得清淨。四餘滅故得梵
自在。問何故不說識識住處。答曰。言不自相 故識得不淨。何以故。如來說心自相清淨。四 處不爾。一切煩惱極不淨故。知貪欲等微細
難見。色等不爾非煩惱因。不如色等無有眾 生於一識處而起愛著。如於色等。是故佛說 識非住處是名識陰住處分別。多種分別者
此說有三。一者有欲心無欲心有瞋無瞋。廣 說如經。乃至未得解脫及正解脫。此如來說 則名第一。是離分別界分別故。於欲界中心
有四種。有善不善染污不染污。於色界中心 有三種除去不善。無色亦爾。無漏有二。謂學 無學。欲界善心分別有二。生得學得。不染污
四果報威儀工巧變化。欲界變化一種生得。 如天龍鬼無修慧果。於色界中無有工巧。無 色界中但有果報。善心如下登高是名第二
依界分別。又有異心多種分別煩惱種故。欲 界中五。苦集滅道修道破故。色無色界五種 亦爾則有十五。及無漏心復有十六。是名第
三滅故分別第一是離。復更分別三品助分 為三摩提。一者使動。二不使動。一不得定。二 者得定。一不正淨。二者正淨。於第一品。有染
心人欲等障心。又於一時有善心人無記心 人欲等不起。如是分別有欲等心無欲等心。 於第二品。或復有時依內於定安心一處。境
念滅故而於五塵心生散亂。極令沒故嬾墮。 覆障。為滅嬾墮。於喜樂境不正安故一時浮 動。正取境故心不浮動。沈沒浮動為煩惱障
心不寂靜。沈等滅故即得寂靜。正思惟故得 根本禪。是名心定離前定相。是不定心。至究 竟道是故正修。至滅究竟故正解脫。離前二
相不正修習不正解脫。取諸定相知第三品。 是名識陰分別。何者說陰。次第有八種陰。 一者生作。二者治道。三者染因所作。四者住
作。五者分別作。六者如處作。七者如麁作。八 者如器等作。何者生作。依根依色生於眼識。 依意依法亦皆如是。如次第經。前說色陰心
數所依後說識陰受等心數在於中。說是名 生作次第。何者治道次第。除四顛倒說四念 處。於色不淨橫計為淨說身念處。於受計樂
說受念處。依於想行無我計我說法念處。依 心無常橫計為常說心念處。何者染因所作 次第。男見女色起於愛染。何故受味愛故。受
味愛者依想顛倒。想顛倒者依行煩惱。行煩 惱者依於識陰依於根塵。塵用生受取多種 塵。是名為想。現世塵用生諸煩惱。名之為行。
依諸煩惱生不淨識善不善業於未來處生等 苦故。更得不淨說識在後。何者住作次第。識 住四處。一者色。二者受。三者想。四者行。何
以故。欲界中色是色住處。於欲界中具足色 故。於色界中說為受住。何以故。受顯現故。於 三無色說想住處。何以故。想顯現故。於第四
空說行住處。何以故。大思現故八萬大劫。是 思果故說住四處。是名住作次第。分別作次 第者。以色陰故見色聽聲則知他人。以受陰
故心有高下生於苦樂。以想陰故知名生姓。 以行陰故分別愚智。以識陰故陰中計我。是 名分別作次第。如處作次第者。如在家人色
受因緣起於鬪諍。若出家人想行因緣亦生 鬪諍。識於二處並為因緣。如麁作次第者。色 最為麁。六識境故。次明受陰。有三受故。男女
等相相可知故。貪瞋癡等自可知故。離受想 行識難知故。如器等作次第者。色譬如器。盛 三受故。受譬飲食。損益身故。想譬鮭 [鮥-口+虫] 。取
異受故。行喻食至。與苦樂故。識譬食者。用受 等故。何者攝受。幾陰幾入幾界幾因緣分幾 處非處幾根攝受。如色陰等乃至識陰。色陰
一陰十入十界法入法界說於少分。六緣少 分。於處非處亦說少分。根則有七。受陰攝受 者。一陰法入法界。各說少分。一因緣分三緣
少分處非處分根中有五。想陰攝受者。一陰 法入法界各說少分三緣少分處非處分根則 不攝。行陰攝受者。一陰法入法界亦說少分
四因緣分五緣少分處非處。分根中具六三 根少分。識陰攝受者。一陰一入七界二因 緣分三緣少分處非處。分根中說一三根少
分。如是陰入乃至於根。交互相攝。又異攝有 十陰等諸法攝自種子。是名異攝。陰等諸法 自共相攝。是名相攝。陰等諸法遍一切處是
名生攝。陰等諸法樂受等住。名別住攝。如陰 等一時俱起。名不離攝。諸陰等法在於三世。 名為時攝。諸陰等法依處得生。名為處攝。諸
陰等法五種等故。名具足攝。諸陰等法分分 不具。名少分攝。陰等諸法如如相故。是名真 攝。如陰至根合十六攝。又有三種攝一切法。 色陰法界意入。
[1032a13] 何者陰。依幾種色色陰得生。依幾種處名攝 陰生。依於六處色陰得生。一者依處。二者住 處。三者臥具處。四者根處。五者根依處。六者
如行能故諸定地處。識依七處名攝陰生。一 者欲。二者色。三者塵。四者覺。五者觀察。六 者淨行方便。七者清淨。欲等四處說在家人。
觀察之處則是出家精勤持戒。淨行方便者。 得未來禪。七者清淨得根本禪。為四種人說 七為四。色陰分別後當廣說依色分別。
[1032a22] 欝陀南。
物種及隣虛 生形與相續
業等剎那獨 境雜說有十
[1032a25] 復有幾物色陰攝眼攝根一物眼識所依。是 色清淨不離攝故。則有七物。謂眼身地色香 味觸。三界攝故說有十物。七種如前。及水火
風。如眼物等耳鼻及舌亦復如是。離四種根 身根九物。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