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āyānasaṅgrāhabhāṣya (She Dacheng Lun Shi) 攝大乘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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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卷第三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引證品第三之一
煩惱不淨章第一
[0167c20] 釋曰。此品有六章。一煩惱不淨品。二業不 淨品。三生不淨品。四世間淨品。五出世淨 品。六順道理。
[0167c23] 論曰。此阿梨耶識。已成立由眾名及體相。
[0167c24] 釋曰。如此本識眾名已說體相。已成立此二 義。但於本識如理得成。非於餘識。今為顯此 二義。於理非理與諸師共立諍。
[0167c27] 論曰。云何得知阿梨耶識以如是等眾名故。 如來說體相亦爾不說生起識。
[0167c28] 釋曰。彼云 如是等眾名及體相。於我法中亦有。但無阿 梨耶識。云何言眾名及體相。定屬阿梨耶識 不屬餘識。為答此問故。
[0168a03] 論曰。若離此名相所立阿梨耶識。不淨品 淨品等皆不成就。
[0168a04] 釋曰。若汝離本識安立 此名及體相於餘識。此安立不成。何以故。 為三義所違故。此三義是如來正法悉檀。謂
不淨品淨品及正道理。此義由本識得立。若 汝撥無本識。此三義無安立處義。則不成此 義。如來所立堅實成就違汝所執。汝執則壞。 是故眾名及體相不離本識。
[0168a11] 論曰。煩惱不淨品。業不淨品。生不淨品。世間 淨品。出世淨品等皆不成就。
[0168a12] 釋曰。為開三 章為六章故。重說此名。
[0168a14] 論曰。云何煩惱不淨品不成就。根本煩惱及 少分煩惱所作熏習種子。於六識不得成就。 何以故。眼識與欲等大小二惑俱起俱滅。
[0168a16] 釋 曰。欲依心起故。隨心世俱起俱滅。為顯欲等 熏習心故。
[0168a19] 論曰。此眼識是惑所熏成立種子。餘識不爾。
[0168a20] 釋曰。此眼識與欲等俱起俱滅。數數被熏 故成種子。耳識等則不被熏。為餘識所遮 故。
[0168a23] 論曰。是眼識已滅。或餘識間起。熏習及熏習 依止。皆不可得。
[0168a24] 釋曰。若在無識地中。謂無 想定等故。言是識已滅。或在有識地中耳識 等間起。故眼識滅。於此二滅中熏習所生種
子。及所依止眼識皆不可得。
[0168a28] 論曰。眼識前時已謝現無有體。或餘識所間。 從已滅無法有欲俱生。不得成就。
[0168a29] 釋曰。若 眼識前時已二種謝滅。現在無復眼識及欲 體。則是已滅無法。眼識後若與欲俱生。用前 時已滅眼識及欲。為種子生現起眼識及欲。
此義不得成就。何以故。因已謝滅故。
[0168b05] 論曰。譬如從過去已滅盡業。果報不得生。
[0168b06] 釋曰。過去業有二種。謂有功能及無功能。若 果報已熟則無復功能。此業有二義。一已過 去。二已滅盡。果報果無有從此業生義。有
欲眼識亦應如此。不可說從已滅種子生。若 人執前已滅識是有。以過去法是有故。如毘 婆沙師所執。此執但有語無義。何以故。若法
是有云何言過去諸法。由此義故果報果生 不如道理。以熏習無故。
[0168b14] 論曰。復次眼識與欲等。或俱時生起熏習不 成。
[0168b15] 釋曰。眼識前時未入滅心定。及未為餘 識所間。與欲俱生。後入滅心定及為餘識所 間。熏習不得成。
[0168b18] 論曰。何以故。此種子不得住於欲中。以欲依 止識故。又欲相續不堅住故。
[0168b19] 釋曰。種子若 住必依自在法。及相續堅住法。此二義於欲 中並無故。欲非種子所依處。
[0168b22] 論曰。此欲於餘識亦無熏習。依止別異故。所 餘諸識無俱起俱滅故。
[0168b23] 釋曰。種子若不得 住欲中。應得住餘諸識中。亦無此義。何以 故。依止別異。又生滅不俱故。依止別異者。眼
識以眼根為依止。耳識以耳根為依止。乃至 意識以意根為依止。由此諸識依止各處不 得相應。是故此識熏習不得住於彼識。生滅
不俱者。根塵作意悉不同故。無俱生滅義。生 滅既不同時。云何得以此識熏於彼識。是故 諸熏習義皆不得成。若汝說此種子住同類 識中。此亦不然。何以故。
[0168c04] 論曰。同類與同類不得相熏。以無一時共生 滅故。
[0168c05] 釋曰。眼識不得熏習眼識。何以故。一 時中二眼識不得並生。若不並生則無俱滅 故。熏習義不成。
[0168c08] 論曰。是故眼識不為欲等大小諸惑所熏。亦 不為同類識所熏。
[0168c09] 釋曰。由前義故眼識不 為別類所熏。亦不為同類所熏。
[0168c11] 論曰。如此思量眼識。所餘諸識亦應如此思 量。復次若眾生從無想天以上退墮。受下界 生大小惑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
[0168c14] 釋曰。從上界墮受下界生。初受生識必為惑 所染。此識及惑從何種子生。若言從上界生。 是義不然。何以故。上下二界相違不俱起故。
不得相熏。若言從未得上界定前心。生下界 初生心。是亦不然。
[0168c19] 論曰。何以故。此惑熏習。與依止並已過去滅 無餘故。
[0168c20] 釋曰。此初識應但生無因。此熏習 及依止。久已滅盡是故不得以此為因。
[0168c22] 論曰。復次惑對治識已生。所餘世間諸識皆 已滅盡。若無阿梨耶識。此對治識共小大 惑種子俱在。此義不成。
[0168c24] 釋曰。若汝撥無本 識。則有二過失不可得離。一向中人聖道與 餘煩惱俱在。此義不成。若無此惑則修餘道
無因。應無四道三果人。但有無學人。此 義與正教相違過失不可得離。二無流識已 滅。世間心更欲起。無因能令此心得生。若
有流心無因。從無流心後自然得生。則無無 學人。此失亦不可得離。如須陀洹向人。正 生見諦對治道時。世間六識與道相違。不得
俱生故。世間諸識皆已滅盡。所餘煩惱由依 止滅故功能亦滅。故對治識與小大惑種子 俱在。此義不成。若爾何用修道。
[0169a07] 論曰。何以故。自性解脫故。無流心與惑不得 俱起俱滅故。
[0169a08] 釋曰。同類為自性。如意識有 煩惱。無流識無煩惱。雖有惑無惑異。而同是 識類故名自性。解脫是離義。若煩惱識與無
流識俱起。則自性不得解脫。以無流識起時 餘識必不得生。既其相離故名解脫。
[0169a13] 論曰。復次後時出觀。正起世間心。
[0169a13] 釋曰。須 陀洹等學人已得道竟。後時出觀為當起出 世心。為當起世間心。若起出世心無出觀義。 若起世間心。何因得生。
[0169a17] 論曰。諸惑熏習久已謝滅。
[0169a17] 釋曰。先入觀時 諸惑熏習已滅。云何無因得生世間心。
[0169a19] 論曰。有流意識無有種子生應得成。
[0169a19] 釋曰。 若如此識不由因生。則無得解脫義。無學人 惑心亦應無因而生。
[0169a22] 論曰。是故離阿梨耶識。煩惱染污則不得成。
[0169a23] 釋曰。若汝撥無此識。煩惱染污義云何可 立。
業不淨章第二
[0169a26] 釋曰。若人撥無本識。此人無道理能成立業 染污義。
[0169a28] 論曰。復次業染污云何不得成。緣行生識分 無得成義。
[0169a29] 釋曰。行有三品。謂福非福及不 動念念生滅。若離本識於何處安立功能。若 汝言安立於六識中。是義不然。六識不能攝
持諸業功能。前於煩惱染污中已具顯此 義。
[0169b05] 論曰。若無此義。緣取生有亦無成義故。業染 污不成。
[0169b06] 釋曰。若無有業功能識。謂行緣識。 緣取生有。無道理得成。何以故。此識三行所 熏。以隨四取故。由熏習圓滿故識成有。此識
或滅或餘識所間。此識體已謝功能亦隨滅。 當於何處安。此行有二業功能。故業染污不 成。言染污者。此業與煩惱相應故名染污。又
從染污生故名染污。能感六道生死染污果 報。故名染污。
生不淨章第三
[0169b15] 釋曰。若離本識生染污無有道理。此義不成。 今當說之。
[0169b17] 論曰。復次云何生染污。此義不成。結生不成 故。
[0169b18] 釋曰。此生若謝由業功能。結後報接前 報。此義則不成就。何以故。
[0169b20] 論曰。若人於不靜地退墮心。正在中陰。起染 污意識方得受生。
[0169b21] 釋曰。不靜地退前生墮 後生故名退墮。受生有二種。或有中陰。或無 中陰。今偏說受中陰者。若在中陰將欲受生。
必先起染污識。方得受生。
[0169b25] 論曰。此有染污識於中陰中滅。
[0169b25] 釋曰。此中 陰染污識。緣生有為境。此識於中陰中滅。何 以故。生陰無染污故。
[0169b28] 論曰。是識託柯羅邏。於母胎中變合受生。
[0169b29] 釋曰。是識即是意識。於一時中與柯羅邏相 應故。言託柯羅邏。此果報識異前染污識故 言變。由宿業功能起風。和合赤白。令與識同
故言合。即名此為受生。
[0169c04] 論曰。若但意識變成柯羅邏等依止。此意識 於母胎中有別意識起。無如此義。
[0169c05] 釋曰。若 汝執此識入柯羅邏數但是意識。若是意識 根塵生起。與餘意識為同為異。若言是同。 此識謝時柯羅邏即應壞滅。若言不同。則不
應說名意識。何以故。意識通以三性識為根。 此識但以染污識為根。意識緣三世為境。此 識境界不可知。意識有時興有時廢。此識恒
有無廢故不同意識。又若同者。於無識地中 應無此識。若無此識。不應言入無心定識不 離身。又若無識身則應壞。是故不可說此為
意識。若汝說此意識不可分別。根塵生起依 止此識。於母胎中別生意識。是義不然。何以 故。
[0169c18] 論曰。於母胎中。二種意識一時俱起。無此義 故。
[0169c19] 釋曰。此言證前無意識義。以二意識同 性必不俱生。無並作意故。此意識託柯羅邏。 與赤白和合同依止。此識有別意識生。一時
俱起。此柯羅邏識不成意識。何以故。恒以染 污識為依止。此所依止識欲等所染。緣生有 境起。能依止識既是果報。但無記性。所緣境
又不可知。不可立為意識。若立此為意識則 無並起義。若有並起應同了別。應同滅無。若 同了別無滅心定。以一了別心滅。一了別心
在故。若同滅無。則無功用自然涅槃。以心不 更起故。
[0170a01] 論曰。已變異意識。
[0170a01] 釋曰。初受生識已變異 為柯羅邏。
[0170a03] 論曰。不可成立為意識。
[0170a03] 釋曰。凡有三義。不 可立初受生識為意識。
[0170a05] 論曰。依止不清淨故。
[0170a05] 釋曰。意識從三性心生。 初受生識必從染污識生。即是依止不清淨。
[0170a07] 論曰。長時緣境故。
[0170a07] 釋曰。初受生識。從始至 終緣境無廢。意識緣境易脫不定。
[0170a09] 論曰。所緣境不可知故。
[0170a09] 釋曰。初受生識所 緣境不可知。意識緣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此 則可知。由此三義有異故不可立為意識。
[0170a12] 論曰。若此意識已變異。
[0170a12] 釋曰。若已受生意 識與赤白和合。變前識作後識。後識異前識。
[0170a14] 論曰。是時意識成柯羅邏。
[0170a14] 釋曰。由成柯羅 邏故變異。
[0170a16] 論曰。為此識是一切法種子為依止此識生 餘識。為一切法種子。
[0170a17] 釋曰。為當以受生識 為一切法種子。為當依止受生識別生餘識。 為一切法種子。
[0170a20] 論曰。若汝執已變異識。名一切種子識。即是 阿梨耶識。汝自以別名成立謂為意識。
[0170a21] 釋 曰。若汝執受生識為種子識。則與我所說義 同即是說阿梨耶識為種子識。汝自不說名 阿梨耶識。別立名意識。
[0170a25] 論曰。若汝執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
[0170a25] 釋 曰。依止受生識。更生餘識名能依止識。為一 切種子識。
[0170a28] 論曰。是故此識由依止成他因。
[0170a28] 釋曰。別識 既從他生。則不能自為種子。是故此識由依 止受生識方成種子。得為他因。
[0170b02] 論曰。此所依止識。若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止 名一切種子識。是義不成。
[0170b03] 釋曰。別識不能 自為種子。由依他得成種子。所依受生識既 非種子。能依別識立為種子識。此義豈成。
[0170b06] 論曰。是故此識託生變異。成柯羅邏非是意 識。
[0170b07] 釋曰。此識即是阿梨耶識。不得名此為 意識。
[0170b09] 論曰。但是果報。亦是一切種子。此義得成。
[0170b10] 釋曰。從種子生故稱果報識。能攝持種子故。 亦名種子識。若作此說義乃得成。
[0170b12] 論曰。復次若眾生已託生。能執持所餘色根。 離果報識則不可得。
[0170b13] 釋曰。前已明正受生 義。今更明受生後義。前已明眾生在胎中。今 明眾生出胎外故。言眾生已託生。眾生若已
託生。則定有三義。一執持無廢。二通攝持諸 根。三體是果報無記。若離阿梨耶識。此三義 不可得。
[0170b19] 論曰。何以故。所餘諸識。定別有依止。
[0170b19] 釋曰。 欲引道理為證故言。何以故。六識中隨一識 稱所餘諸識。眼識定以眼根為依止。乃至身 識定以身根為依止。明別依止。顯不能通執
持。
[0170b24] 論曰。不久堅住。
[0170b24] 釋曰。五識中隨自所依根 若能執持。此識不久堅住。以相續易壞故。或 在無識地中故壞。或餘識間起故壞。
[0170b27] 論曰。若此色根無執持識。亦不得成。
[0170b27] 釋曰。 如死人色根無識執持則便爛壞。若離執持 識諸根亦應爾。此義亦不成。
[0170c01] 論曰。復次此識及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 相依俱起此識不成。
[0170c02] 釋曰。於經中佛世尊 說。識依名色生。名色依識生。名是非色四陰。 色即柯羅邏。何者是依名色。識由此名色為
依止。剎那傳傳生相續流不斷。能攝名色令 成就不壞。此識名依名色。識若撥無本識。以 六識為識此義不成。若離阿梨耶識。於六識
中是何識。此問欲何所顯。欲顯餘識不成 識食。
[0170c10] 論曰。復次若離果報識。一切求生已生眾生。 識食不成。
[0170c11] 釋曰。此言欲顯本識能為名色 作識食。何以故。佛世尊說。食有四種。為求生 已生眾生。相續得住故。說四食。何者為四。一
段食。二觸食。三思食。四識食。段食者變成為 相。何以故。此段若變異。能作身利益事。是名 段食。觸食者依塵為相。由緣色等諸塵。能
作利益身事。是名觸食。思食者望得為相。 此望得意能作身利益事。如人飢渴至飲食 處。望得飲食令身不死。是名思食。識食者
執持為相。由此識執持身故住不壞。若無識 執持則同死人身即爛壞。是名識食。是故汝 等亦應信受如此識食義。以能作利益身事
故此四食中觸食屬六識。思食屬意望得。 段食屬色不關心。識食於三義中屬何義。若 汝不說有阿梨耶識。依何義說此識食。復次
若人眠中不夢及心悶絕。入滅心定等六識 已滅。又無段思觸三食。何法持此身令不 壞。若無阿梨耶識執持。此身則壞故知定應 以阿梨耶識為識食。
[0171a01] 論曰。何以故。若離果報識。眼識等中隨有一 識。於三界中受生眾生。為作食事不見有能 故。
[0171a03] 釋曰。若離本識於六識中隨於一識。於 三界中已受生眾生。不見此識有功能能作 食事。故知說餘識。為識食此義不成。
[0171a06] 論曰。若人從此生捨命生上靜地。由散動染 污意識於彼受生。
[0171a07] 釋曰。於靜地中離本識 受生。此義則不成。若人受生必由染污心。若 於靜地受生。必由染污散動心。染污者為自
靜地惑所染污。此惑何相飡定味等。此惑定 在靜地。若人從散地死。用下散動地心。於上 受生無可得義。何以故。凡受生者必在散心
故。若離本識。此散動識不可得。若人者。是離 欲人。從此欲界生色無色界。染污者。即中 陰心。起上地惑。散動者。即正受生識。於彼受 生者。即方便生及正生。
[0171a17] 論曰。是染污散動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