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āyānasaṅgrāhabhāṣya (She Dacheng Lun Shi) 攝大乘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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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入因果修差別勝相第五之二
修時章第五
[0229b08] 論曰。於幾時中修習十地。正行得圓滿。
[0229b09] 釋曰。此十地是菩薩大地。修行之時不可同 於二乘。何以故。不唯為自身所濟度多故。所 修方便多故。所應至處最高遠故。譬如王行
不可同於貧人故。大小乘修行時有長短。欲 顯此義故問修行時。
[0229b14] 論曰。有五種人。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或 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為五 人。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行清淨意行
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於六地乃至七 地。滿第二阿僧祇劫。從此後無功用行人。乃 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
[0229b19] 釋曰。何等為五。 一有一人。謂願樂行人。二有三人。謂清淨 意行人有相行人無相行人。三有一人。謂無
功用行人。是名五人。願樂行人自有四種。 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為菩薩聖道有四 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
方便。此四人名願樂行地。於第一阿僧祇 劫修行得圓滿。此地若已圓滿。此觀行人 未得清淨意。行以未證真如。未得無分別
智。故無分別智即是清淨意行。又猶同二乘 心故。非清淨意行。又未至菩薩不退位。故 非清淨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無流心。說為
不清淨。無流心所緣法相無有忘失故。得 無流心說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 受正定名。菩薩亦爾。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
此不清淨意行人。若見真如即入清淨意行 地。從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淨意行人自 有四種。初一從通立名。謂清淨意行。後三
從別立名。謂有相行。無相行。無功用行。此清 淨意行人。從第六地以還說名有相行。有 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種。一有分別相。二無分
別相。三品類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別 相者。定所緣境等。分為毘鉢舍那境。若無 分別為奢摩他境。緣此境生捨是定相。緣定
境無分別真如起。名無分別相。品類究竟相 者。謂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謂菩薩 地地中轉依。第七地是無相行有功用。如來
所說十二部法門相。乃至十二緣生相。熟 思量故不緣法門相。直通達真如味。此 通達離功用則不成故。說此地為無相行有 功用。清淨意行有相行無相行三人。第二阿
僧祇劫修行得圓滿。若人入八地。有無相行 無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圓滿。於八地無相 行無功用已成。於九地十地無相行。無功用
未成滿。第三阿僧祇劫此無相無功用乃成。 譬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製立為五 人。若三位云何製立為五人。由位差別故
成五人。從初方便至須陀洹為第一人。家家 為第二人。斯陀含為第三人。一種子為第 四人。阿那含為第五人。菩薩位亦爾。初地
為第一位。從二地至七地為第二位。從第八 地至第十地為第三位。亦得製立為五人。從 方便至初地為第一人。從二地至四地為第
二人。五地至六地為第三人。七地為第四人。 八地至十地為第五人。復次由等聲聞位地。 應知菩薩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聲聞性地。
菩薩初位亦如此。如聲聞修正定位加行。謂 苦法忍等菩薩。第二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入 正定位。菩薩第三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不
壞信。住聖所愛戒位。為滅上地惑。菩薩第 四位亦如此。如聲聞依戒學引攝依心學。菩 薩第五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依慧學位。菩
薩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聲聞不復思 量境界。是無相三摩提加行。菩薩第九位亦 如此。如聲聞已成就無相定位。菩薩第十
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出無相三摩提住解脫 入位。菩薩第十一位亦如此。如聲聞住具 相阿羅漢位。菩薩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 二人菩薩五位所攝。第一位攝第一第二第
三三人。第二位攝第四第五第六三人。 第三位攝第七第八兩人。第四位攝第九 一人。第五位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 若約聲聞五位。亦得攝十二人。不異菩薩位
攝。
[0230a25] 論曰。復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0230a25] 釋曰。欲顯餘 部別執故言復次。七阿僧祇劫時與前三阿 僧祇劫時。為等為有短長。此執等三阿僧祇
劫。但有別義開為七數。第一大劫阿僧祇度 願行地。得行歡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從歡 喜地。度依戒學地依心學地。得行燒然地。
第三大劫阿僧祇。從燒燃地度依慧學地。得 行遠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不定行。 度無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
定行。度無相無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 無相勝行。度無礙辯地。又一大劫阿僧祇 名最勝住。度灌頂地。阿僧祇有二種。一謂
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時行 年雙等時不可數故。名阿僧祇劫。二謂劫阿 僧祇。何以故。於此劫中菩薩修行。若以劫
為量。此劫又不可數。故名劫阿僧祇。由前 阿僧祇劫中時不可數。由後阿僧祇劫又不 可數。經若干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今定
三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不過不減。若菩 薩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無數小劫。或超無 數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約除皮肉心
三煩惱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 薩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猶劣。是故實經 一大劫阿僧祇時。方度願行地。此位功行與
時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 應經九劫阿僧祇。由菩薩心用明利方便已 成正勤又勝。經時雖少得功行多。功超八
大劫阿僧祇。止經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 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二十一大 劫阿僧祇。由菩薩智慧方便正勤最勝。經時
雖少功行彌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經 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0230b28] 論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 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記阿僧祇。
[0230b29] 釋曰。 復有別部執七劫阿僧祇為行有淺深。境有 真俗及第一義故。地前經三劫阿僧祇。緣 此三境有三種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與
黑法相雜。名少分波羅蜜。二依第二境。有 非黑白法與白法相雜。名波羅蜜。三依第三 境。有非黑白無雜法。名真波羅蜜。即約此
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雜 與凡夫不異故。二定阿僧祇。已得無流法與 有流法相雜。已得無流法。定猶相雜故未
可授記。三授記阿僧祇。但是無流法不雜餘 法。但無流法故定不雜餘法。故可授記。故地 前經三劫阿僧祇。
[0230c13] 論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實諦阿僧祇。二依捨 阿僧祇。三依寂靜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0230c15] 釋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實諦地初地發願 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習諸定並依境界故名 依實諦地四地至六地名依捨地四地修道品
五地觀四諦。六地觀十二緣生。並依道捨 惑故名依捨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靜地。以 七地無相有功用。八地無相無功用故。名依
寂靜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 得解勝。十地令他得解勝故。名依智慧 地。諦有三種。一誓諦二行諦三慧諦。誓諦
者。從初發心立誓為利益他。行諦者。如所 立誓修行與誓相應。如誓實行亦實。慧諦 者。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於方便中智慧
與行誓相應。智慧為勝。此三皆實無倒不相 違。故名為諦。菩薩如昔所立誓。今作眾生 利益事故依諦住。菩薩能捨六度障故依捨
住。菩薩六度功德相應故依寂靜住。菩薩由 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薩 立誓不違求者之心。必皆施與。由立此誓不
違誓故實能施與。隨其所施悉生歡喜。故依 諦行施。菩薩能捨財捨果。故依捨行施。菩 薩於財物受者行施及減盡中。不生貪瞋無
明怖畏。故依寂靜行施。如應如時如實施 與。於前三中此用最勝。故依智慧行施如昔 所立誓。不違先所受戒。捨離惡戒一切惡行
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戒。如昔 所立誓。能忍能捨分別他過失瞋恚上心寂 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忍。如昔所
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捨離憂弱心惡法寂 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精進。如昔 所立誓。能思修利益眾生事。捨離五蓋等心
常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定。如 昔所立誓。了達利益他方便。捨離偏非方便。 無明焦熱已得寂靜。能證一切智。故依諦等
行般若。隨應知境及昔誓。應知是依諦義。 捨離類欲惑欲。應知是依捨義。一切邪業 永息。應知是依寂靜義。隨覺及通達。應知是
依慧義。三諦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諦。三捨 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捨。三寂靜所攝能違 三失。是名依寂靜。三慧所攝能違三失。是
名依智慧。依諦攝依捨寂靜慧。隨順昔誓故。 不相違故。依捨攝依諦寂靜慧。能捨所對治 故。是一切捨果故。依寂靜攝依諦捨慧。惑
及業焦熱寂靜故。依慧攝依諦捨寂靜。智慧 為先故。智慧所隨故。是故六波羅蜜依諦所 生。依捨所攝。依寂靜所長。依智慧所淨。何以
故。依諦是彼生因。依捨是彼攝因。依寂靜 是彼長因。依慧是彼淨因。初以諦為依。誓言 真實故。中以捨為依。先已立誓。為他能捨自
愛故。後以寂靜為依。一切寂靜為後故。初中 後以慧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無彼無故。 四依與十地相攝云何。從初地至三地依諦
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但修治觀真境。於 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諦攝三地。從四地至 六地。依捨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修治觀
真境。已成於真境無功用心。但為對治惑成 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觀行。四諦觀行。十二 緣生觀行。能捨一切惑故。依捨又攝二地。
七地八地依寂靜為勝。何以故。由菩薩道已 成就。諸惑多滅多伏。不復能觸心。此二地 無相及無功用觀行已成就。心地轉細安住
寂靜故。依寂靜又攝二地。九地十地依智 慧為勝。一自解勝。二令他解勝。皆能自利 利他。己度寂靜位。多行利益他事。若離智
慧行。無別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 依智慧又攝二地。為此義故。別部執有七阿 僧祇。
[0231b23] 論曰。復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0231b23] 釋曰。有諸 大乘師。欲顯行有下中上。欲顯為得未得 方便。欲顯已得不失方便。欲顯已得不失增 上方便。欲顯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為
三十三。
[0231b28] 論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 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0231b29] 釋曰。 地有二種。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於方 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薩奉事諸佛。心發
願口立誓。信如來正說。及信如來修信根為 勝。何以故。未證法明故。約修信根立一阿僧 祇。名為信行。若菩薩已證法明信根轉堅。決
定知果必應可得。此中菩薩精進為勝。何以 故。於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樂厭苦修精進 故。約修精進又立一阿僧祇。名精進行。若菩
薩精進成就心得清淨。惑障已除。此中菩薩 趣向為勝。何以故。於真如觀。求得之心生起 相續無背捨故。約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 趣向行。
[0231c13] 論曰。於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出。
[0231c14] 釋曰。為除皮煩惱障入初地。為除肉煩惱 障住初地。為除心煩惱障出初地。何以故。地 地菩薩煩惱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
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 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義 亦爾。約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異部
執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與前 三阿僧祇亦等。無有短長義如前釋。前已說 有三種阿僧祇劫竟。菩薩經如此劫。修行得
無上菩提。菩薩於無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 恒奉事出世諸佛。從何時修行為始。或說三 阿僧祇。或說七阿僧祇。或說三十三阿僧祇。 為顯此義故。
[0231c27] 論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圓滿。有 善根願力。
[0231c28] 釋曰。菩薩有二種力。一善根力。 二善願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亂所不能違。 善願力者。於一切時中。恒值佛菩薩為善知 識。
[0232a03] 論曰。心堅進增上。
[0232a03] 釋曰。由事善知識不捨 菩提心。生生及現世恒增長善根。無復減失。
[0232a05] 論曰。三種阿僧祇。說正行成就。
[0232a05] 釋曰。若具 善根力善願力。心堅增上四義。以此時為阿 僧祇之始。諸師說不同故。有三種。經如此阿 僧祇時。說修正行得成就。
攝大乘論釋釋依戒學勝相第六
[0232a10] 論曰。如此已說入因果修差別。云何應知依 戒學差別。
[0232a11] 釋曰。前於入因果修差別中。已 約諸地明修差別。未明菩薩依戒學與二乘 有差別故。問云何應知。
[0232a14] 論曰。應知如於菩薩地正受菩薩戒品中說。
[0232a15] 釋曰。地有二種。一十地經。二地持論。十地 經於二地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地持論 於尸羅波羅蜜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應 如此知。
[0232a19] 論曰。若略說由四種差別。應知菩薩戒有差 別。
[0232a20] 釋曰。若廣釋戒有十一種義。一名二名 義三相四因五果六對治。七清淨八不清淨 九得方便十立難十一救難。若不依此解名
為略說。又若具明九品差別為廣。若說四 品差別為略。
[0232a25] 論曰。何者為四。一品類差別。
[0232a25] 釋曰。一切菩 薩戒。若以品類攝之。不出三種。
[0232a27] 論曰。二共不共學處差別。
[0232a27] 釋曰。於性戒中 名共學處。於制戒中名不共學處。此二中菩 薩與二乘皆有差別。
[0232b01] 論曰。三廣大差別。
[0232b01] 釋曰。此戒與二乘一向 不同。
[0232b03] 論曰。四甚深差別。
[0232b03] 釋曰。如來不於二乘中 說。亦非二乘所行。
[0232b05] 論曰。品類差別者有三種。一攝正護戒。
[0232b05] 釋 曰。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 優婆塞優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眾 所持戒。
[0232b09] 論曰。二攝善法戒。
[0232b09] 釋曰。從受正護戒。後為 得大菩提。菩薩生長一切善法。謂聞思修慧 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羅蜜。
[0232b12] 論曰。三攝眾生利益戒。
[0232b12] 釋曰。略說有四種。 謂隨眾生根性。安立眾生於善道及三乘。復 有四種。一拔濟四惡道。二拔濟不信及疑惑。
三拔濟憎背正教。四拔濟願樂下乘。云何 此三與二乘有差別。二乘但有攝正護戒。無 餘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滅解脫障。不求滅
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 法及成熟眾生。是故無攝善法戒及攝眾生 利益戒。
[0232b21] 論曰。此中攝正護戒。應知是二戒依止。
[0232b21] 釋 曰。若人不離惡。能生善及能利益眾生。無有 是處。故正護戒是餘二戒依止。
[0232b24] 論曰。攝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攝眾生 利益戒是成熟眾生依止。
[0232b25] 釋曰。攝善法戒 先攝聞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從此生起。何 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捨智慧故。攝眾生戒
所謂四攝。初攝令成自眷屬背惡向善。第二 攝未發心令發心。第三攝已發心令成熟。第 四攝已成熟令解脫。此三種戒以何法為因。
三根為別因。二根為通因。三根為別因者。精 進根為第一戒因。智根為第二戒因。定根為 第三戒因。二根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為三
戒因。復次六法為因。一依善知識。二依正聞。 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厭惡生死。六依 慈心。復次有四種因。一從他正受得。二從清
淨意得。三從厭怖對治得。四從不犯戒起。恭 敬憶念得。復次有四種因。能令菩薩戒清淨。 一能離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對治。謂念處等。
三依止寂靜。謂不依止勝生處。迴向為一切 眾生得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 所隨非覺觀所損。憶念所攝迴向佛果故。此
三種戒以何法為體。不起惱害他意。生善身 口意業為體。離取為類。此三種戒以何法為 用。正護戒能令心安住。攝善法戒能成熟佛
法。攝眾生戒能成熟眾生。一切菩薩正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