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 Xing Lun 佛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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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論卷第一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緣起分第一
[0787a08] 問曰。佛何因緣說於佛性。答曰。如來為除五 種過失。生五功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除五種過失者。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二
為離慢下品人故。三為離虛妄執故。四為離 誹謗真實法故五為離我執故。一為令眾生離 下劣心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有佛性理。不
知自身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身起下劣想。 不能發菩提心。今欲令其發心。捨下劣意故。 說眾生悉有佛性。二為離高慢心者。若有人
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發心。既發心 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輕慢意。謂他 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三為離虛妄執者。若人有此慢心。則於如理 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虛妄者。是眾 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是客。一本無
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執。此執無 本。由無本執故。起無明等。由無明起業。由業 起果報。如此三種。無實根本。所執是無故知
能執皆成虛妄故。由於此執所起無明諸業 果報。並是虛妄故。無受者作者。而於中執有。 是虛妄故言本無。二是客者。有為諸法皆
念念滅。無停住義。則能罵所罵二無所有。但 初剎那為舊。次剎那為客。能罵所罵起而即 謝。是則初剎那是怨。次則非怨。以於客中作
於舊執此執不實故名虛妄。若起此執。正智 不生。為除此執故說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 二空所顯真如。由真如故。無能罵所罵。通
達此理。離虛妄執。四為除誹謗真實法者一 切眾生過失之事。並是二空。由解此空故。所 起清淨智慧功德。是名真實。言誹謗者。若不
說佛性則不了空。便執實有。違謗真如。淨智 功德。皆不成就。五離我執者。若不見虛妄過 失。真實功德。於眾生中。不起大悲。由聞佛說
佛性故。知虛妄過失。真實功德。則於眾生中。 起大悲心。無有彼此故除我執。為此五義因 緣。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五功德者。一起正
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五生 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由正勤故。翻下劣 心。由恭敬故。翻輕慢意。由般若故。翻妄想
執。由生闍那俗智。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翻 謗真法。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翻我執。翻我 執者。由佛性故。觀一切眾生。二無所有。息自
愛念。觀諸眾生。二空所攝。一切功德。而得成 就。是故於他而生愛念。由般若故。滅自愛念。 由大悲故。生他愛念。由般若故。捨凡夫執。由
大悲故。捨二乘執由般若故。不捨涅槃。由大 悲故。不捨生死。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 故。成熟眾生。由二方便。住無住處。無有退
轉。速證菩提。滅五過失。生五功德。是故佛說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小乘執品第一
[0787c01] 復次佛性有無。成破立義應知。破有三種。一 破小乘執。二破外道執。三破菩薩執。初破小 乘執者。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
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不信心。
[0787c04] 釋曰。所以 生疑者。由佛說故。小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 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
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 者即大涅槃。若依毘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 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
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 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 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
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 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 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所以
然者。如經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 故。又阿鋡說。佛十力中。性力所照。眾生境 界。有種種性。乃至麁妙等界不同故稱性力。
所以者何。一切眾生有性無性異故。有佛性 者則修種種妙行。無佛性者。則起種種麁惡。 是故學小乘人。見此二說皆有道理。未知何
者為定故起疑心。復次生不信心者。於二說 中。各偏一執故不相信。何者。若從分別部說。 則不信有無性眾生。若薩婆多等部說。則不
信皆有佛性故。明有佛性者。問執無性曰。汝 云何有無性眾生。永不般涅槃。答曰。眾生既 有種種麁妙不同故知理有有性無性。汝若
不信有無性眾生永不涅槃。而信有眾生有 種種麁妙等界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執不平 等故。問曰。汝信有眾生種種麁妙等界。即令
信有無性眾生者。亦應信有無根眾生耶。何 以故。眾生由有根無根故。有種種麁妙等界。 汝若不信有無根眾生者。云何信有麁妙等
界。若謂有麁妙等界。不關有根無根者。我亦 信有麁妙等界。不關有性無性之義。有何過 失。若汝言無有無根眾生者。我亦說無有無
性眾生。答曰。汝以有根無根。例我有性無性。 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謂無根者。為是眾生。為 非眾生。若是眾生。有二過失。一者泰過過
失。若無六根。而是眾生者。則一切無情草木 石等。皆是眾生。同無根故。二者不及過失。本 說六根以為眾生。既無六根。更說何物。為
眾生耶。而汝說無根眾生。是義不然。故知不 為有根無根。說麁妙等界。正為有性無性說 麁妙耳。難曰。若汝謂我立無根眾生。有二
過失者。汝立犯重一闡提人無有佛性。永不 得涅槃。亦有二失。一者泰過過失。眾生本以 我見無明為凡夫法。尋此無明。由違人空故
起。既起無明故有業報。若不違人空。則無無 明業報。既無無明業報等三輪。若爾應是聖 人作於凡夫。若謂眾生無佛性者。但聖為凡。
無凡得聖。此成泰過。二者不及過失。若汝謂 有眾生無佛性者。既無空性。則無無明。若無 無明。則無業報。既無業報。眾生豈有。故成
不及。而汝謂有眾生無佛性者。是義不然。何 以故。汝既不信有無根眾生。那忽信有無性 眾生。以二失同故。問曰。汝說有眾生無佛性
者。如剎底利種。為具有四性。及地獄人天等 性。為不具有。若言不具有者。人應常人。永無 作諸道義。若具足有者。則違經。如經中說。如
來性力能了種種麁妙等界。此眾生性。既其 平等。經不證故。又若汝謂有眾生永不般涅 槃者。義亦不然。如人先為剎底利。後作婆
羅門。或人或天。無決定相故。若汝說不具足 者。則與立譬相違。何以故。俱不具故。汝說無 佛性眾生永不得佛。如人無天性。則應永無
天報。若無天性。而得天報者。亦應有無佛性 眾生而得涅槃。復次若具足性與譬相似者。 則無佛性眾生應具有佛性。若有有無二性。
為相違不。若相違者。則應一有一無。是義不 可。若無涅槃性眾生。則不應有涅槃性。汝言 具二性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如剎底利無
婆羅門性。二性相違。決定無故。後則不得為 婆羅門。乖世道故。又若俱有性義者。後時 決得。若不具性義者。後決不得。若一人具此
二義。定何所屬。又問。汝立無佛性眾生。始終 定無。為不定無。譬如大地。初無金性。後時或 有。有已更無。汝立無佛性。亦如是不。若如此
者。則應得二乘性竟。後更不得。得大乘性竟 後應更失。得定性已。後更不定。雖修得通達 解脫等功德後還更失。則修道無用。決定立
性。並成無用故。又問。汝立無定性眾生如地。 或時轉為金寶等物。無佛性眾生住於下性。 是人性不定故。能轉為涅槃者。為今生轉。為
未來轉。若汝謂今生轉者。云何得轉。為值三 寶得解脫三善根故轉。為不值而能得轉。若 言修功德分故現在轉者。何謂無佛性眾生
永住下性。是義自壞。若汝謂今世雖修善根 終不得轉。未來方轉故名住下性者。此性於 未來中。為修善故轉。不修故轉。若修故轉。今
修何故不轉。若言未來不修善自然轉者。現 在未修。何故不轉。又若汝謂無佛性。是定無 者。如火定熱性。不可轉為水冷性。佛性亦爾。
有無應定皆不可轉。若不可轉者。汝立此定。 為由因故定。不由因故定。若由因故定。此定 不成定。何以故。本時未是定。由因方定故。若
說不由因而定者。則無窮過失。是故我說此 性亦復不定。不由因故。是義應成。如汝說定 等共無因。若爾非理之事並應得成。二者不
平等過失。如人謂石女生兩兒。一白一黑。亦 如兔有兩角。一利一鈍。若人不由因說。此不 平等義。亦應得成。如汝所說。此若不成。汝
亦不立。三者失同外道。有本定有。無本定無。 有不可滅。無不可生。此等過失。由汝邪執。無 性義生故。問曰。若爾云何佛說眾生不住於
性。永無般涅槃耶。答曰。若憎背大乘者。此法 是一闡提因。為令眾生捨此法故。若隨一闡 提因。於長時中。輪轉不滅。以是義故。經作是
說。若依道理。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 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是故佛性決 定本有。離有離無故。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外道品第二
[0788c26] 復次為外道不識佛性故。彼立義應知。有外 道說。一切諸法。皆有自性。等有不空。性各異 故。若諸法悉空。無自性者。則水火色心。生死
涅槃。並無自性。自性既無。應可轉火為水。轉 於涅槃更作生死。何以故。等無自性故。現見 火性定熱。不可為水。水性定濕。不可為火。涅
槃生死。亦復如是。不可互相轉作。如此二法。 並有自性故。若互可轉。則修道無用。故知諸 法各有自性。是故不空。復次為破外道自性
義應知。難曰。汝說諸法各有自性不空。性定 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自性決定不可得故。 決定者。離此泰近泰遠八種不可見因外。若
物定有。則應可見。若物定無。則不可見。譬如 兔角及蛇耳等。以決定智。依道理覓。決不 可得。定永無故。諸法自性。亦復如是。故知諸
法無自性故空。若汝說瓶等諸物更互各異。 如瓶異衣等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瓶與色等。 為即自性。為離自性。若定即離者。義皆不可。
若是一者。則不應有八。瓶與數相違故。一義 不立若定異者。緣色則不應得瓶。如人緣牛 曾不見馬。故瓶等即離自性。皆不可得。若汝
說有性有故諸法有。自性不空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有性無自性故。有性若是自性有者。 則不離空有二處。若有中有者。則二有相並
無能所用。法既以有。何勞復須自性有耶。若 無中有者。那不能令兔角龜毛等有。故知二 處不立。復次問曰。汝說自性與瓶等。為一為
異。若一者。則不應有八性。若有八者。一數即 乖。若言異者。則不通有便無言智。何以故。汝 言由自性有故有言說。及生智慧。今既是異
故。知無言說。無言說故。智慧不生。有無即 離。皆不可得故。自性定無。又若汝說。汝言亦 空。是故一切諸法不空者。此義不然。何以故。
如是語言入諸法攝故。語言亦空。故知諸法 皆空。若汝說語言可聞故不空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語言自性不可得故。語言因緣種種
異故。異相者有八事。一覺。二觀。三功用。四 風氣。五八處。八處者。臍胸喉舌根項齒鼻 脣。六音聲。七名字。八開閉。具此八義故。
言聲得生。分別語言。並入一切諸法攝。故知 同皆是空。又汝言。若汝說空平等者。云何於 八種因緣。但生語言。不生餘法。是義不然。
何以故。汝不識他義本故。若有人立不從因 緣。能出語言。汝對此人。可施此難。我今說因 果決定。不無因緣。因果定者。如從因生果。若
果不從因生。則應本來有果。若因不生果。果 何緣有。若因果俱無性者。則自他同無。云何 自生不生於他。為自果生。他果不生故。不得
無性。由因生故。不可說有。從他生故。不可說 無。以是義故。我說因果決定。汝難不成。如中 論偈言。
一切處諸法 從自不得生
從他二亦爾 從無因亦然
[0789b21] 初言一切處諸法者。明處有三。一約四生處。 謂三界生處。及無流界生處。此四攝一切內 外處盡。四中所有一切諸法攝法亦盡。二約
內道外道。攝一切所有法。處通世出世皆盡。 三約有情無情。攝一切法皆盡。處通三世攝 有皆盡故言一切處諸法。次三句以四種因
緣覓諸法實生。皆不可得。一從自。二從他。三 俱從自他。四不從自他。尋此四句。皆無生義 故知諸法悉非性有一。不從自生者。若從自
生。生則無用。自既以有。何勞復生。故文言從 自不得生。二若從他生。何不生於異果。同皆 是無故。故言從他不得生。三若俱從自他生
者。亦復不然。前約異體相續。立自他義。如兩 物相望故。互為自他。以張望王。張即為自。王 即為他。以王望張。王自張他。義亦如是。此二
他性為一為異。若兩他性是一者。則無自他 義。非兩相望故若彼他義。異此他義者。彼即 不成他。以異他性故。彼他既非他。此他亦復
失本。由他望我故。我有他義。他既非他。我他 亦失。本由他故。有自他義。既空自性理失。竟 何俱從自他生耶。故言二亦然。次約同類因
果相望。論自他者。本由種子為因。能生芽 果。芽必由因故名為果。種必生果故得名因。 因之與果。為一為異。若定一者。則無生義。本
已是有復何用生。若定異者。則應生異果。既 俱是異因。何故但生自果。不生餘果。既自他 一異。俱不可得。故知不俱從自他生。所以文
言二亦爾。故四不從自他生者。是無因義。若 汝謂諸法不從因緣。而自有者。則一切諸法 互能相生。火應生水。水能生火。等無因緣故。
若不爾者。無因生義。即不得成故。文言從無 因亦然。於四句中。求覓生相。並不可得。是 故當知。決定無生。復次若汝難即與證量相
違。若諸法無實性者。則能所皆不可得。聲不 至耳。耳不得聲。我現見聲耳相對。所以得聞。 故知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證
量自性。皆不可得故。汝言由自性得成故不 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此自性於根塵證量 中。一異有無等。皆不可得故。自性不成。若汝
說云何不可得。由多因成故。若法有自性。即 不由因得成。已成物者。更生無用故。若汝 言多因各生聲自性。譬如鼓聲。必由手桴等
因緣。隨此手等各自分。有得聲義者。是義不 然。何以故。前自他等四句中。覓生不可得。由 性空以顯故。若一性不成者。多性云何成。若
汝立自性者。是因不勞立。何以故。自性自是 有。何復用因為。若汝說一果由一因得成。果 以因為體故。若爾但應一人得聞。何以故。
由一人擊鼓。但一人應聞。餘人那並得聞。若 多人共聞。則知因果不得一體。若汝說有多 果。即從多因生。隨至而取。如人散種田中。人
田是一。而種子眾多。所生芽等。亦復不少。亦 如一人打鼓。鼓聲眾多。故人聞亦多者。是義 不然。何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