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 Bore Shu 金剛般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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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經義疏卷第三胡吉藏法師撰
[0105a05] 須菩提白佛言頗有眾生者。此下第二段明 信受波若義。所以明信受者。上說波若即是 能被之教。今明信受即是所被之緣。此即是
緣教相稱。若緣非教緣此教則不稱緣。若教 非緣教此緣則不稟教。以今緣是教緣故此緣 稟教得益。以教是緣教故此則不空說。為此
因緣故緣教相稱也。又佛種種門說於波若。 上已因果門說波若竟。今就信受門說於般 若。所以了悟無依無得。故名信受。說此無依
無得之信。即是說般若義也。就此門中問答 為二。初即是善吉發問。所以問者。上明因辨 果義已周滿。是故今問信受之人。然因是無
所得因。果是無所得果。因是無所得因雖行 萬行而實無所行。果是無所得果雖得菩提而 實無所得。此事難信。若實有萬行可行實有
佛果可得。信之則易。若實無萬行可行實無 佛果可得。信之了亦易。若言俗諦自有因果 真諦自無因果。有無各轍信之亦易。今竝不
然。雖修萬行而不見菩薩能行。不見萬行可 行。無所依止而修萬行濟度眾生。此事希有。 是以難信。如空中種樹不依於地而溉灌修
治有於華實。此事為難是。故今問明有信者。 若言佛身同於二乘是生滅法。亦易信。若言 佛身是常住法凝然在金剛後心。此亦易信。
若言應身自無常。法身自是常。此亦易信。今 明如來雖生畢竟不生。雖滅畢竟不滅。雖無 生無滅而生滅方便利益眾生。此事希有。是
故難信。所以問也。問曰。此為問現在信。為問 未來信耶。答曰。現在眾生福慧深厚三多具 足。在祇洹受道聞必生信。故不問現在。但佛
滅度後後五百歲入像法中。此時眾生薄福 鈍根。雖尋經文不能通了。故聞不生信。大智 論解信毀品文云。佛滅度後五百歲後有五百
部。皆執佛語不知佛意為解脫。故聞畢竟空 如刀傷心。故知未來能信人少。故知問未來 世也。又此舉未來有信以況現在。未來是惡
世。外不值佛內薄福鈍根。尚信波若。況現世 之人聞不生信。佛告須菩提下。此第二章明 如來答。就文為二。一者遮無答。二者明有信
答。莫作是說者。即是遮無答也。汝勿謂現在 有信受之人。言未來起信受也。故云莫作是 說也。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下。此第二明有信
答。就文大開七別。第一明信之時節。第二明 能信之人。第三明所信之法。第四正出信心。 第五明信之所由。第六明信之利益。第七廣
釋信義。此即第一。言後五百歲者。有人言。正 法五百年為初五百。次像法五百年為中五 百。次像法後五百年名後五百。今舉最後五
百。此是像法將滅衰弊之時。亦有信般若者。 況前兩五百無信人耶。今謂不然。言後五百 歲者。如大智論明五百歲已後也。前五百年
得道者多不得者少。故名正法。次五百年得 道者少不得者多。名為像法。既正法滅已次 入像法名後五百歲。此中雖多不信。如五百
部之例然亦有信受之人。故大品云。是波若 波羅蜜佛滅度後南方轉至北方。是中四眾 要有信持乃至供養也。又解云。佛滅後千年。
為斷疑云前五百是正法故聞有信。後五百 是像法故聞不信。若爾後五百年無信波若。 故佛今答云。後五百亦有信者。不應言無信
者也。此時亦有信持乃至供養也。有持戒修 福者下。此第二明有能信之人。什師翻經但 明二人。一者持戒人。二者修福人。持戒人多
是出家菩薩。修福多是在家菩薩。大智論云。 出家菩薩以尸羅為首。在家菩薩以檀為首。 是故今文但明二人。然此二人具通大小。若
有所得小乘二人則不信波若。故下文云若樂 小法者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若大乘二人 樂無所得乃信是法。故下文云此經為大乘
者說為最上乘者說。若是論經便有三人。論 云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第三即是智慧 人也。前之二人名為聞信。若智慧人此是證
信也。又言。能信之人既是勝人。故舉止行二 善物情所貴。以褒歎之令得信受。持戒是止 善。修福是行蓋。此二攝一切善盡。則諸惡莫
作諸善奉行故舉此二攝一切人也。於此章 句下。第三明所信之法。即上因果法門名為 章句也。能生信心下。此第四正辨於經生信。
以此為實者。即是無所得實信。若有所得信 雖異小乘不信。若望無所得信還成不信。故 大品有信毀之品。欲明有所得信此即成毀。
今此是無所得實相正信。故言以此為實。亦 信波若是法之實相。故云以此為實也。當知 是人下。此第五明信之所由。所以聞經決能
信者。良以殖因積久故能信受。故涅槃云。熙 連河沙諸如來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 世中不謗是經。今亦爾。三多久殖故能信而
不謗。文有二句。前句明非值少佛。以於下。第 二句明值於多佛也。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 淨信者下。第六章明信得利益。凡有二益。一
者外為諸佛知見。二者內得無邊功德。然信 波若之利難可稱量。今舉一念之信尚獲無 邊功德。始終之信故復難言。如來懸鑒信謗
皆知。而今偏舉信人者。略有三義。一者此經 是諸佛之母為佛守護故。若生希向則為佛 所記錄。故大品云。佛常以佛眼觀此經卷。若
受持者則為佛護念。為如來之所齒錄。直置 世間為天王貴勝知友。尚自歡喜。況為如來 之所親愛耶。二者此福與虛空等。豈下地所
能知。唯佛窮其邊底。三者佛無二言。言必可 信。今明信得多福。故其福必知多。問何因緣 故名為知見。答論云。如來願智力知非是比
智知。佛眼所見非肉眼見。又佛知此人行菩 提因。見此人得菩提果。故言知見。何以故下。 此是第七廣釋淨信之義。若依論師釋。上來
通明三種人信。此的辨第三智慧人信。今明 此言即通。上釋於信得德福無邊。今釋無邊 所以。良由得無生信故其福無邊。但無生信
自具二種。一者聞信。二者證信。就此釋中有 三何以。故大開三別。第一明得。第二明失。第 三勸捨失從得。此是初。自有兩句。初句明眾
生空。次句明諸法空。所以明此二空釋信義 者。大智論云。知眾生及法不生故名無生法 忍。雖渡眾生。眾生畢竟不可得即是無眾生。
雖行萬行。諸法畢竟不可得此即無生法忍。 是故今辨此二空為無生淨信。又眾生空故 是無果患。諸法空故即無因患。所以者何。會
法已成人故。法因而人果。因果兩患雙離故 其福無邊。又無人見故超凡夫地。凡夫著我 不知無我。今辨無我即離凡夫地。又知法空
故離二乘地。二乘之人但得人無我不得法 無我。又以無人故離煩惱障。已無法故離於 智障。超凡越聖兼二障俱盡。是故其福無邊。
離人見中具無十六。今但略故止言無四。五 陰中起我我所心。故名為我。不斷不絕相續 住世。名為眾生。計有一根之命不斷猶有我。
故稱為命者。亦名為人。外道計有神我死此 生彼經遊六道。故名壽者也。無法相無非法 相者。第二句明法空。雖不見我猶見有五
陰之法。故今明亦無法相。五陰之法既無。 五陰本無名為非法。空病亦空故云無非法 相。此應如淨名三種次第。初不見我為眾生
空。次不見法名為法空。不見非法亦名空病 亦空。所以明此三空者。我見是眾結之根本。 故明我見。次有見無見又是斷常之本乖道
事深。故明有無見也。有人言。修善離惡。以善 為法惡為非法。又有人言。以空遣有。以空為 法有為非法。若依論經。人空之中有於四句。
法空之中亦有四句。故論偈云依八八義別。 言八八義者。人四法四名為一八破人四破 法四。不此八病復為一八。故云八八。言法四
者。一者法相。二者非法相。三者相。四者非相。 此四是病也。問外道計我可是病。今見法生 時是有。滅時是無。何故言病耶。答作此問者。
未讀大乘經論也。破第一句法相言非法相 者。陰界入等法不可得故言無法相。破第二 句者言非無法相者。惑者聞陰入界虛誑故
空便謂。諸法實相亦空。如大經云。既聞生死 虛誑謂涅槃亦虛誑。為破此執生死自虛誑 空。實相涅槃此非是空。故云空者二十五有。
不空者大般涅槃。破第三句者云無相者。惑 者云。涅槃實相若不可空便還同有。若不可 有還應是空。是故今云不可謂涅槃還是有
無相也。涅槃實相不可說有無相。破第四句 者。惑者既聞實相不可有無。便應不可得說。 是故今明雖絕有無為眾生故無說而說。云
何言不可說。但舊經文略。但云無非法相也。 何以故若心取相下。此第二對得明失。亦是 舉失顯得。就此為二。初明計人為失。次明計
法為失。今失即是初。若心取相即取眾生相。 則同外道計有我人。是故為失也。若取法相 下。此第二明計法為失。就中有兩。前明見法
為失。次明見非法為失。問曰。若計法為失。應 云著於法相。何因緣故計法為失著我相也。 答理實應然。計人故著人。計法故著法。今明
欲顯其失患之甚。計法之人非但起於法見。 計法之人還起我見。以法是我因緣故也。成 實論云。灰炭不盡樹想還生。又數論取一切
有相非病。取我相為病。成實論云。有二諦則 非病。取我人故是病耳。今明不然。但使生心 動念則過同我人。何以故若取非法相下。此
第二明著於非法此亦為失。既聞計法為失。 或者便謂無法為得。是故今云若計非法是亦 為失。所以者何。計有非法必起法見。若有法
見則有我見。又若無有我則無所計。以有所 計故知有我。所以計於非法亦復著我。是故 不應取非法下。此第三章勸捨失從得。此文
有二。一者正勸捨失。二者引證。此即是初勸 捨失。然法與非法尚自須捨。我人之見去何 不捨。是故舉法況人。但勸捨法不勸捨人。以
是義故如來常說下。第二引證。阿含經中佛 為比丘作於筏喻。譬如有人為賊所逐。取草 為栰度於彼岸。既至彼岸則便捨筏。初則取
筏度河。既至彼岸則河筏兩捨矣。譬意初則 以善捨惡。後則善惡雙捨。初則以法捨人以 空捨有。次則人法兩除空有雙淨。如是生死
涅槃萬善類然。若依論經。大意略同其文小 異。論經亦有三何以故。與舊經意同。第三何 以故云不應取法非不取法。此明理教之義。
以得理忘教得月捨指故。故云不應取法。而 藉教悟理因指得月故非不取法。如到岸捨 栰故不應取栰。為欲度河故非不取栰也。問
筏喻是小乘經。云何證大乘耶。答筏在小名 小在大名大也。又舉小況大。於小乘法中尚 明兩捨。況於大乘耶。如中論引迦旃延論。是
小乘尚捨有無況大乘耶。法尚應捨。何況非 法。明有是物情所安尚應須捨。無非六情所 對豈可執也。須菩提於意云何下。此文所以
來者凡有二義。一者證信故來。上辨無依無 得之信乃至法非法皆捨。今明一切賢聖同 作此悟。故知此法可信受也。二者依論釋疑
故來。論主至此章凡釋三疑。初舉法身非有 為釋以果徵因疑。次信者章雙釋因果之疑。 謂說因果法門便無信者。上明有信者。即釋
此疑。今此一章經釋以果徵果疑。上法身非 有為章云生住滅相非是無為法身故。不可 以此三相見如來法身。疑者云。若言三相非
是佛者。應亦釋迦不得菩提。不為物說法。而 今釋迦樹王下實證得菩提。趣於鹿苑為物 說法。若爾則應王宮實生。雙樹實滅。不應言
三相非佛。今正破此疑。就文為二。一者佛騰 眾疑以問善吉。二者善吉奉對以破眾疑。今 即是初。佛問意云。於意云何下。汝言佛於樹
王下實得菩提耶。五十年住世實為說法耶。 善吉答中大開二別。第一正破實證實說之 疑。第二更破異疑。此即是初。善吉云。無有
實得菩提。無有實說法。論偈云。應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明佛有三種。一者法身佛。即以 正法為身。二者報身佛。即是脩因已滿果起
酬因名為報佛。三者化身佛。今言無有實證 無有實說者。釋迦即是化身佛。非是真佛。即 是化證化說非是實證實說。以此例前。釋迦
即是化生化滅非實生實滅。是故如來身是 無為。故云無有定法名菩提。亦無有定法如 來可說也。何以故如來所說法者。此下第二
破無說之疑。惑者聞上釋迦是化佛無有實 證無有實說。便謂無有化說無有化證。是故 今明雖無實證而有化證。雖無實說而有化
說。故云如來所說法即是化說。前即破實說 之疑。今則破無化說之疑也。不可取不可說 者。此句更復破疑。惑者既聞有於化說便謂
有法可說。佛若有說聽者便應有取。以有說 故則言語不斷。聽者有取故則心行不滅。今 以言語滅故不可說。以心行滅故不可取。大
智論云。波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相觀。已 除言語法亦滅。即是此意也。非法非非法者。 此句成上不可取不可說意。諸法實相非有
非無。非有故非法。非無故非非法。既離有離 無。云何可說。既離有離無。云何可取。即此如 淨名仁王所辨。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者
無聞無得。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者。所以有此文來者。成上非法非非法非有 非無義也。以一切賢聖皆體悟無為。無為無
有無無。是故當知諸法實相非有非無。豈可 取說。論文云。佛所以能說實相無為法者。由 體悟無為法故耳。故無為是說因也。又一切
聖人所證尚不可說。聽者豈可取也。此中不 獨舉佛乃至廣引眾聖者。此意欲證一切賢 聖同悟此法。當知此法必可信受。問何故言
一切賢聖無為而有差別。答復為釋疑。既言 同悟無為則眾聖無異。便無十地階級四果 淺深。是故今明雖同悟無為所悟不同。故有
三聖為異。三鳥出網三獸度河而昇空有近 遠。涉水有淺深。即是其事。問三佛乃是地論 師說。汝今何故乃用斯義。答作此問者非。是
通方之論。今一師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