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 Jing Zuan Yao Kan Ding Ji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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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七長水沙門子璿錄
[0222c05] 一切菩薩皆安住此心,行菩薩行。有大智故 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今令離於斷 常二見,即是不住生死涅槃。故云如所住法,
即七最勝中依止最勝。
[0222c08] 不斷等者。意云:生死 本空猶如影像,影像不有復何斷焉?今言不 斷者,非謂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無,隨順
俗諦故云不斷。此即通達之義。
[0222c11] 於涅槃等者。 若被寂所縛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 寂,是自在義。
[0222c13] 此中下。顯偏說之意。然據不斷 生死利益眾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 論,亦須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
[0222c15] 一向下。即 出偏說之意。
[0222c16] 遮寂者。即二乘人灰身滅智撥 喪無餘,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今以不具相 發心,正墮於此,為對治故偏示一門。下文菩
薩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義則圓矣。
[0222c19] 偈云下。 引證。
[0222c20] 論云下。釋偈。
[0222c20] 雖不依下。縱也。法身真 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為因故不依彼。
[0222c21] 而不 失下。奪也。福德是因即五度果,報是果即三 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 失因。
[0222c24] 以能下。明不失之由。謂真菩提必須具 足二莊嚴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應身。故論 云:「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異相身。以諸如來
皆合具此二種相故。」故《法華》云:「如其所德法, 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
[0222c28] 得忍。 經意云:菩薩於無我心中所修福德,勝彼有 我心中所修福德。以莊嚴法身究竟不失故。
[0223a02] 論云下。先敘所遣之念。念云:若出世無分別 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盡皆失也。何以故? 福非因故。
[0223a04] 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0223a04] 得勝 忍不失者。正明不失義。謂若心住相修諸福 德,墮於有漏,此福則失。若心離相修諸福德, 成於無漏,此福不失也。
[0223a07] 以得下。出不失之由。 斯則 果驗因成不失義。無垢即清淨,無漏是 佛身矣。
[0223a09] 二無我者。人法也。得此二空之智,名 之為忍。
[0223a10] 正明。經意云:前言無我所修之福以 為勝者,只由菩薩不受福故。
[0223a11] 可訶等者。明不 受之由。亦是以果驗因成不受義。意云:果若 有漏則知受福,是可訶責。果既無漏則知不 受,云何可訶?
[0223a14] 無著下。顯對前文不住涅槃。前 後相望,共成悲智之義耳。
[0223a15] 若住等者。反明也。 徵釋。經意云:菩薩作福,若生貪著則成有漏, 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
不名為佛。此則因果俱失,成其所疑。今既作 福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復 然,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云何 疑其失因及果?
[0223a21] 第二十四疏初標章
[0223a21] 若諸菩 薩下。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來。論中即云:「若 菩薩不受彼果報」等。
[0223a23] 云何下。結成疑也。眾生 用者。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 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又於佛供
養承事,能令眾生獲福無量,斯亦佛福眾生 受用也。
[0223a27] 問:「前云菩薩不受,今何難佛受用?又 前言受是取義,今疑受是用義,文義既異,何 以成疑?」
[0223a29] 答:「此皆以果驗因也。因中若不受取, 果中焉合受用。果中尚自受用,因中豈無受 取耶?」
[0223b02] 錯解。經意云:「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 去、住世間。』皆不解我所說義。」
[0223b03] 是福等者。是彼 無漏福德之應報,即無垢果也。果中無有色 相故。論云:「佛果無有色相,迭相見故。」又論云:
「佛果無別色聲,唯如如。又如如智獨存,故無來 去」等。
[0223b07] 為化下。或問曰:「既佛果無別色聲來去 等,何以出現受福?為眾生受用耶?」故此釋之 意,說眾生根熟為能感緣,以佛無緣大悲,無
量劫來利他善根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有感即 應任運無心。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昇,慈 善根力法爾如是。正是斷疑之意。若果中有
心受用,則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 因中足明無著也。
[0223b14] 正見。經徵意云:以何義故 名為如來?既名為來亦表其去,何言錯解?釋 意云:以真佛本來無來去故。
[0223b16] 偈云下。標真化 異也。如來即是法身,本來不動猶若虛空,故 不同化身隨機來去,此非異而異也。
[0223b18] 大雲下。 釋。此約機心染淨,遂見佛有來去,名為化身。 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即是不動,名為法身。斯
則機見有佛來去,佛實不動云云。自彼於我 何為,此中略舉水喻,眾生心則知,月喻法身 影喻化體,清濁喻染淨也。水清月現月亦不
來,水濁月隱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 月有昇沈。法中亦爾,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 垢不見亦非佛去,但是眾生垢淨,非謂諸佛 隱顯。
[0223b27] 解極等者。謂解極則心絕,心絕則會。如 如體本周,故無方所,此明即應之真。
[0223b28] 緣至下。 明即真之應也。意同大雲。
[0223b29] 隱顯斷疑意者。諸 佛本無來去,眾生妄見去來,尚無出現之佛, 寧有受福之事?
[0223c02] 第二十五,論文於此不別敘 疑而義意合有也。
[0223c03] 初標章
[0223c03] 據前下。指疑起處。 此從三處來,不可以化等者,第二十二也。濫 於輪王故,法身無來去等者,二十四也。斥為
錯解故。據遮下。二十三也。
[0223c06] 不失等者。彌勒頌 云:「得勝忍不失」,一異相反難,為存去故成疑 矣。
[0223c08] 此約下。懸指斷疑之意。彼約一異雙存而 難,此據一異俱非而通也。
[0223c09] 破麁色。經問答多 少,如文可知。疏三。初、引天親約斷疑
[0223c10] 偈云下。 標也。
[0223c11] 論云下。釋也。一真法界數量消滅,非一 異故,諸佛證此亦非一異。而言處住者,以非 此二義可住著故。
[0223c13] 為示下。正顯住意。意以界 喻真身,塵喻化身也。塵因界碎故非異,喻從 真起應也。塵細界麁故非一,喻真實應假也。
[0223c16] 無著下。二、破執法。別是一義,非斷疑也。名身 即受等四蘊,色身即地等四大。
[0223c17] 於中下。以細 末破色身,以無所見破名身,無所見即不念 也。此段說塵甚多,正是初方便。
[0223c19] 大雲下。三、示 破相。明方便之相。以能破是細末,所破是麁 色,能所合之故成科名。
[0223c21] 此言下。揀異大小。大 乘用觀假想分別起其慧數,破析彼色一一 分析至於極微,二乘天眼所不能見,此則細 末之極不可破析,名極略色。
[0223c24] 非小乘等者。以 彼宗迷唯識理,不達諸法即空,計此微塵以 為實有故,說積諸微塵以成世界故。《俱舍論》
云:「極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城,蚤蝨麥指節,彼 後增七倍」等。今此揀去,故云非實塵也。
[0223c28] 破微 塵。經意云:以何義故說微塵耶?釋意云:以無 實體故。又徵意云:所以說微塵空,又說微塵
者,何謂也。釋意云:佛所說者,非實微塵是空 微塵也。
[0224a03] 疏二。初、約斷疑釋
[0224a03] 塵碎下。喻說。塵是 碎世界為末也,故界麁而塵細是非一也。
[0224a04] 塵眾 聚者。世界是眾塵成故,塵界非異也。
[0224a05] 如是下。 法合。謂應現十方故非一,同依一體故非異。 又依法起化故非一,離法無化故非異。
[0224a07] 又若 下。二、約破法釋
[0224a08] 亦是約喻法說者。若化是實, 亦不用佛說,只為是虛餘人不知,故佛說矣。
[0224a10] 無著下。引證同此。
[0224a10] 破世界。經意云:非唯所起 微塵是空微塵,抑亦能起世界亦是空世界。
[0224a12] 本論等者,如次文所說,眾生世界者有情世 間也。以心法無質不可分析故,但以不念方 便破之,念之則有不念則無。故《起信》云:「心生
則法生,心滅則法滅」等也。
[0224a15] 破和合。經 徵 意云: 以何義故說世界耶?釋意云:世界若實則是一 合。佛說一合者,非實有之一合,是空無之一
合。疏文中引天親解。
[0224a18] 論云下。標也。
[0224a18] 大雲下。釋 冥合也。冥然合為一也。一即和合故云一合 矣。
[0224a20] 三千破一者。既言三千則非一義,此乃通 明五蘊無一合義。
[0224a21] 無著下。二、引無著解。並說 等者,情器雙明也。
[0224a22] 故有下。且標二摶取。
[0224a22] 大雲 下。顯明情器俱名世界。謂塵眾則器世界,眾 生則有情世界。
[0224a24] 摶取為一等者。謂情器不分 為一世界也。此一合有二摶取,於五蘊中分 色心故,本以合二為一,今則開一成二。然和
合摶取蓋是一義,但秦魏譯異耳。一摶取者 是名身,眾生世界義不可分,但有一義故。差 別摶取者,是器世界聚多微塵成一世界故。
故無著論云:「眾生世界有者,此為一摶取,微 塵有者,此為差別摶取,二界無實等者故。」《心經》 云:「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
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等。
[0224b04] 經是名一合相者。 約俗諦說有,明在次文。
[0224b05] 妄執有。經意云:此一 合相無體可說,但為凡夫妄生貪著。
[0224b06] 以彼下。 釋經中不可說也。五蘊和合無實體故,斯則 界歸於塵則無界可取,塵歸唯識則無塵可 取,四蘊離念則無心可取也。眾生取著皆由
虛妄分別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 有差別。」此明經中但凡夫已下文。
[0224b11] 若有下。反 顯也。以世界體若是實有,不名虛妄分別,合 是正見。世諦說者,即前是名也。同論云:「以彼
聚集,第一義不可說」,即前即非也。同前無物可 取。
[0224b15] 小兒等者。世諦雖說但是假有,凡夫不敏 執之為實,猶彼小兒如言執物,見五蘊者不 了法空,是法執也。取和合者不達眾法,即我
執也。二執不亡故名貪著其事也。迷於事法 所知障也。煩惱可知。是依二執起於二障也。
[0224b20] 破我法者。前破我法所緣之境,令知不實,今 破能緣我法見心,見心乃是所起分別,今即 破之,令亡分別入聖道也。故偈云:「非無二得
道,遠離於我法。」
[0224b23] 斥錯解。經文問答並可知矣。 但不解,必不錯解也。
[0224b24] 遣言執。經徵意云:以何 義故說為不解?釋意云:佛說我人等見,非實 我人等見,是假名我人等見,眾生不解謂之
為實。所以前科判云錯矣。
[0224b27] 虛妄等者。見有我 故名為我見,體實無故乃云虛妄,虛妄無實 元是不見,如繩處見蛇豈是實見?
[0224b29] 如所下。兩 意:一、以真如為所,如彼真如不分別故。二、以 我法為所,我法本無如所知故。
[0224c02] 云何下。徵。
[0224c02] 如 外道下。釋。
[0224c03] 人無我等者。一法界中無我無無 我,今對有我說於無我,權說假言故云安置。
[0224c05] 法無我等者。以見是心心所法執有此見,名 為法執。心法不實故言安置。此文破法我者, 是連帶引之,非謂正意也。
[0224c07] 相應等者。入地證 如也。
[0224c08] 不分別者,離分別障也。
[0224c08] 即此等者,若存 我法即分別無窮,但了二空則自無分別,即 此二空觀,為入理之方便也。
[0224c10] 除分別。經意云: 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見信解,不 生法相。
[0224c12] 疏二。初、明無分別所依二
[0224c12] 初、總徵三 法。
[0224c13] 無著下,節節以疏徵起,以經答之。
[0224c13] 何人等 者。即經中發菩提心者。
[0224c14] 於何法者。即經中一 切法。
[0224c15] 何方便者。即經中應如是知見信解。
[0224c15] 此 顯下。二、別釋第三二
[0224c16] 初、總標
[0224c16] 此顯下。增上心 即定也,增上智即慧也。當是增勝上法,故云 增上。
[0224c18] 知見勝解者,定慧之後位。
[0224c18] 於中下。二、別 釋二
[0224c19] 初、總彰三義
[0224c19] 於中者。於彼三事之中也。
[0224c20] 若智等者。明此三種體即是智,但依止方便 不同,故立三名也。奢摩他此云止,止即是定, 智依此定併息萬緣,唯心獨存故云知也。
[0224c22] 毘 鉢等者。毘鉢舍那此云觀,觀即是慧,依此慧 故觀察一切,委細推求歷歷分明故名為見。 此二者知見也。三摩提此云等持,但以定慧
等處名三摩提,依此義故名為勝解。
[0224c26] 言依止 者。名依義立也。
[0224c27] 以三摩下。二、轉釋後義
[0224c27] 自在 者。定慧無閡故。
[0224c28] 內緣等者。既未證真但緣影 像,以真如法離心緣故。今既變影緣如但名 勝解,從此能引根本正智,無分別中為近方 便。
[0225a02] 故云何下。二、正顯無分別理。即論釋經中 不生法相,初句徵起,次句正顯。
[0225a03] 大雲下。約位 釋論。
[0225a04] 前方便等者。即知見勝解,此當地前四 加行位。
[0225a05] 今不分別者,即不生法相,通在十地 及佛地也。雖滿分不同,皆用根本無分別智, 親證諦理也。如《唯識見道頌》云:「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0225a08] 顯本 寂。經意云:所言法相非實有之法相,是本無 之法相,不共者非法相也。勝義諦中不容他 故,離性離相非和合故。
[0225a11] 相應者。是名法相也。 性起為相不離性故,如前金中無器不離金 也。
[0225a13] 第二十六,論文於此不言斷別疑,故雲外 二疏皆攝入前段合疏,詳文合有是故開之。
[0225a15] 因聞下。指疑起處。此從二十五中來。
[0225a15] 意云下。 立理。
[0225a16] 即化身下。指無化體。
[0225a16] 若爾下。結成疑也。 意云:能說之佛既虛,所說之教豈實?持說不 實之教,寧有福耶?
[0225a18] 功德。經文校量可解。阿僧 祇此云無數,發菩薩心者揀餘人。
[0225a19] 偈云下。標。
[0225a20] 論云下。釋。先牒疑縱之。
[0225a20] 而彼下。據理奪之。
[0225a20] 無 量下。揀有量等。斯則三重顯於持說之勝。
[0225a21] 不 染。經徵意云:云何演說便獲如是功德?釋文 可見。前云發菩薩心者,意在於此,若非菩薩 焉能如是。
[0225a24] 無著下。初、引解二
[0225a24] 初、申經意
[0225a24] 既說 法之心,如彼真如無有分別,不取能所說相, 所獲功德利益至矣,故決定說也。
[0225a26] 無所染者。 即無分別不取不動也。此則正是斷疑之意。 謂佛所有說皆如真實,傳授之人要皆如是,
既如其法福乃無邊,何疑持說無福德耶?又 如偈云:「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 說,是故彼說正。」意云:若言是化則人無敬心,
所說之法寧肯信受?由不說故人皆宗奉,所 說之教咸悉受持,無漏之福自然無量等。
[0225b04] 云 何下。二、銷經文。
[0225b05] 不可等者。此明離於說相,非 全不說。前云無法可說。《淨名》無說無示,是名 說法,故魏經云如不演說。
[0225b07] 若異下。反明。以取 相故,有分別故,不如如故。既不如如,即成顛 倒。
[0225b09] 又說時下。約事明無染。前約不稱理,今約 不稱事。夫說法者本為利生,今為名利豈非 染說。
[0225b11] 大雲下。二、引大雲解。生滅心行即有所 得分別取相,今既不以,即與如合,故曰如如。 上如即似義,下如即真如,似於真如故曰如 如。
[0225b14] 心境如者。即兩皆真如,無似義也。
[0225b14] 則無染 者。謂擬心即差便名為染。故論云:「動即有苦, 果不離因。」此則微細念慮盡名為染,不必貪 欲。
[0225b17] 第二十七疏初標章
[0225b17] 若諸下。指疑起處。此 從二十六中來。以化身如來常說法故,前雖 無文而有此意。
[0225b19] 云何下。結成疑也。涅槃即是 不動無為義,如前文云:「若人言如來若來去 坐臥,即不解所說義。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
所去,故名如來。」斯則佛入涅槃也。意云:涅槃 寂靜、說法喧動,動寂相反,云何兩存?經徵意 云:以何義故,佛常說而不閡涅槃,如論所敘?
釋意云:常佛有妙智,觀諸法空如夢幻等,雖 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住涅槃無作之理,復 何疑哉?若於論外不作斷疑釋者,此文但責
說法不染。徵意云:以何義故,說法之時不取 於相,得合真如不動不染耶?釋意云:但觀諸 有為相,猶如夢幻等,自然於說不取不著契 合真如,無有動搖分別等也。
[0225c02] 疏文二。初、開章 指文
[0225c03] 魏本等者。以彼此二經皆說譬喻,就中 彼廣此略。今則標廣以釋於中下。
[0225c04] 二、隨章辨 釋三
[0225c05] 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二、初文者。
[0225c05] 偈 云下。標。
[0225c06] 論云下。釋。初釋前二句,真化不一故 非有為,真化不異故不離有為。
[0225c07] 言諸佛者。揀 小乘涅槃一向寂滅,如來涅槃悲智兼運,名 無住處。
[0225c09] 何故下。躡前徵起,釋後二句,徵意可 知。
[0225c10] 由妙智等者。妙智揀二乘麁智,正觀揀凡 夫倒見,既以妙智正觀有為諸法,如夢幻等, 故涉有而不住有,觀空而不住空,用而常寂、
寂而常用,故終日說法終日涅槃。如《華嚴疏》 云:「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虛之中」也。故 知若不涉有,豈名大乘涅槃,若不證如,何名
無染說法,言雖似反意乃相符。善現約極違 以申疑,如來據極順以通釋,理實深妙光茲 末篇。
[0225c18] 二、兼無著下。初、指論分文。
[0225c18] 此偈者。魏經 文也。
[0225c19] 四有為者。即下自性等四。
[0225c19] 初自性下。二、 隨文正釋四。初、文二
[0225c20] 初、釋章意
[0225c20] 此見等者,謂 見相二分,以自證分為體,然此三法是生死 之自性,一切生死從此而生,故名此三為根 本矣,此通八識也。
[0225c23] 一星下。二、別解文三
[0225c23] 初、文 見分者,雲云第六識也。計度分別緣共相境, 世間諸智盡在其中,故以星光況於此識。此 約執計強盛,故獨指第六,非不通八也。
[0225c26] 無智 等者。此中法喻相兼,文猶闕略。若具配屬,即 法喻四對,謂以日喻智、以星喻識、以明喻悟、
以闇喻迷。且如喻中,意云無日闇中有星光 故,有日明中無星光故,法中無智迷中有識 用故,有智悟中無分別故。其猶昏夜日光黯
然,唯星獨存略辨南北,杲日纔現星光自存。 法中亦爾,生死迷中本智未顯,意識分別似 有鑒覺,若智顯彰光明遍照,分別念慮泯然 無餘。
[0226a06] 無彼光者。此約分喻。喻中俱無星光,而 不無星體,法中融同一智,無別識心故。
[0226a07] 二中 如目等者。意云:翳若在眼則見毛輪,執若在 意見實我法。若正配法喻,即翳喻第七識,毛 輪等喻所見分。今標云翳喻所見分者,此有
三意:一、密配第七識,謂若但取毛輪則唯喻 所見,第七意識無因可收,故此密配無所遺 也。二、交互影略,以喻上舉能法中言所,自然
影略,說收所餘。三、顯示毛月無有體性,意雖 在所,今却舉能,以顯所從能生,足知無體也。
[0226a16] 以顛倒見者。出無體所以。於無見有故云顛 倒,取無義者,情有理無故。
[0226a17] 三中燈喻識者,理 則雖通,義當前五,以六七八識各有配故。
[0226a18] 燈 約等者。以膏油喻貪愛,以燈喻識,若無膏油 則燈光不起,若無貪愛則識念不生。故論云:
「依止貪愛法住。」然此上三喻,皆是能熏染污 根本,故通名自性相。其所熏第八識持種引 心,配屬雲喻如下所明。或可星喻見分,翳目
所見毛月喻相分,燈喻自證分,自證分即第 八識。其後雲喻,但況識中種子為未來法。
[0226a25] 著 所住味者。即是味著所住。
[0226a26] 幻喻等者。即約所 幻境說。如結巾為兔、結草為馬,乃至變現種 種境界。
[0226a28] 以器下。所喻法也。六塵境界不一,故 云種種。
[0226a29] 無著下。會釋科文。大雲釋意可知。能 變之識尚猶不實,所變之境豈得有體?故《起 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
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0226b03] 三隨下二。初、釋章意。
[0226b04] 自身等者。明身受當體是過失。
[0226b04] 觀此等者。隨 順出離也。又解等者,執著身受是隨順過失 也。所謂執身為常、執受為樂,即是顛倒,顛倒 即過失也。
[0226b07] 初露下。二、正解文二。初者、少時
[0226b07] 住 者如草上之露,日出即晞,眾生妄身亦復如 是。然有三意:一、命修短,有纔生即死故。二、比
於上界時極促故。三、念念遷謝,即生即滅故。 有斯三意故曰少時。
[0226b11] 二中受用事者。受能領 納,即此領納是受之用,即此受用便名為事。
[0226b13] 受想等者,因即是觸受之因故,想能助受故。 《俱舍》云:「受同飲食,想同助味。」
[0226b14] 三法不定者。有 三釋:一則苦樂捨三受不定也。二則受想因 於三法而不定,三法即違順等三境也。三則
受想觸為三,三皆不定也,以一不定餘皆不 定故。然此雖說想觸,意明於受,如風水相投 即有泡起,觸想和合則有受生,是故以泡喻
於受也。故大雲云:「水上之泡出沒不定,心中 之受苦樂不常。」
[0226b21] 苦體等者。受是苦體。苦謂三 苦。彼苦身中,有苦生故是苦苦,破滅是壞苦, 不相離是行苦。逐境住情妄生樂想,故名隨 順。
[0226b24] 功德施下。意說壽命,不同前義。喻則可知。
[0226b25] 法中始生等者。託蘊腹中名生,形體未成即 有死者。纔生者,生下即死也。暫停住者,五歲 十歲乃至百歲通名暫住。初天所見,人間半
百尚同晝夜,況聖智乎。故《正法念經》云:「有於 胎藏中死,有生而已命終,有能行便亡,有能 走便卒,雖修短之異皆歸死處。」故《淨名》云:「是
身虛偽,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
[0226c02] 四隨下三。 初、釋章意。
[0226c03] 隨順人法等者。二空真智能出二 死,方便觀察名為隨順。
[0226c04] 二、正解文三
[0226c04] 初、如夢 者。人之神遊也。以過去所作見聞事業皆是 所念之處,與夜來夢無有差別,憶之可說掬
之不見。如經云:「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 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
[0226c08] 唯念性者。以念為體 性故,念之似有不念全無。
[0226c09] 觀察等者。謂白日 見聞境界所熏,夢中宛然還見,雖即無人造 作,境界分明現前。
[0226c11] 如是下。法合。過去業因所 熏,感招現在果報,雖則無人造作,不免生死 輪迴。故《淨名》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
亦不亡。」若夢寤時則夢所見事一無所有,若 迷覺已則生死輪迴杜絕蹤跡。故《起信》云:「應 觀過去所念諸法恍忽如夢。」
[0226c16] 二中不住生滅, 文異義同。凡是有為,即生即滅,無異時也。以 無性故,體虛妄故。經云:「因緣和合,虛妄有生,
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楞伽經》云:「初生即有滅, 不為愚者說。」《起信》云:「應觀現在所念之法猶 如雲光。」
[0226c21] 三中子時者。在種子位時。
[0226c21] 根本等者。 應云阿梨耶識在種子位時,為一切法作種子 根本,以一切諸法從種子生故。
[0226c23] 麁惡種者。有 漏種也。以無漏種子,為細妙故。
[0226c24] 似空者。喻多 也。《華嚴》云:「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 能容受。」
[0226c26] 如雲者。空喻種子,雲喻未來所起現 行之法,以雲依空忽然起故。故《起信》云:「應觀 未來所現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
[0226c28] 無著下。 通明三事,結釋科文。
[0226c29] 大雲下。顯無著科意。三 世既空,憑何有我執,我既不出離,達無我者 必出離也。故偈云:「觀根及受用,觀於三世事,
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
[0227a03] 二中諸經等者。謂 如來說法,多以夢幻虛假之事,況諸法空義, 或廣或略,散在諸經諸論,隨何經論宗趣雖
殊,大意皆破眾生遍計情執。或情執多者,不 達法者,約喻生疑,病既連綿藥還灑迤,以悟 為限,法喻重重。今約《華嚴.十忍品》疏文,兼攝
大乘論意勢,顯諸喻意,令無混濫也。
[0227a09] 一切法 空者。此是義宗。若是上根聞之便解,中根之 類一喻即明,下根之流展轉生惑。更以諸喻 如下所辨。
[0227a12] 現見等者。難曰:諸法若不見,任說 法皆空,現見歷然在,因何得是空?
[0227a13] 故說如幻 下。以喻釋喻也。下皆準此。
[0227a14] 愛著等者。難曰:眾 生不愛著,任說法如幻,既生愛著心,云何得 如幻?
[0227a16] 故說如焰下。釋也。
[0227a16] 不得水者。難曰:貪求 若不得,任說法如焰,求者皆遂心,云何得如 焰?
[0227a18] 故說如夢下。釋也。
[0227a18] 夢造等者。難曰:善惡無 果報,任說法如夢,因果事昭然,云何得如夢?
[0227a20] 故說如影下。釋也。妍,美好也。媸,醜陋也。此說 對鏡之色。高低者,此說對谷之聲也。
[0227a21] 一一應 者。無一像而不應色,無一響而不應聲。
[0227a22] 無雜 亂等者。必不對美現醜、對高應低。
[0227a23] 故利樂等 者。難曰:菩薩不化生,任說如影響。菩薩既化 生,云何如影響?
[0227a25] 故說如化下。釋也。
[0227a25] 作化事者
[0227a25] 不可謂作化事便言為實,不可謂度眾生便 謂眾生實有。良為眾生即空,迷故不覺為說 今覺,若實有體化之何益。故《淨名》云:「觀眾生
如幻化、如水月鏡像、如龜毛兔角」等。文殊問 云:「若然者,菩薩云何行慈?」維摩詰言:「為眾生 說如是法,是真實慈也。」
[0227b02] 上來五重徵釋皆顯 法空,蓋因喻生迷,遂展轉訓曉,極茲後位喻 盡法彰,疑氷自釋然。諸經中,或說乾城水月、
杌鬼繩蛇、翳目空華、龜毛兔角等,皆隨機隨 說引令得出,必不依次有是五重也。秦經夢 幻等者,以夢等四事皆無體性,若觀有為諸
法如其夢等,則空理易明。露電二事暫有即 無,若觀諸法如其露電,則無常自顯。
[0227b09] 悟真空 下。顯益。
[0227b10] 不住相者。凡夫迷真空既住相,當知 悟真空即不住相也。住即執取染著之義。又 凡夫顛倒不了無常,故戀世間不務修進,當
知達彼一切悉無常性,念念遷謝下住不久, 由是怖畏生死樂趣涅槃,如救頭然寸陰是 競。所以佛於涅槃會中,偏讚此觀以為第一。 然二句中各有解行,配釋可知。
[0227b16] 妙符下。結歎。
[0227b17] 符破相宗者。歎前四喻也。然佛一代教門,就 大乘中宗塗有三:一、法相宗,謂《解深密》等經,
《瑜珈》、《唯識》等論。二、破相宗,謂《般若》等經,《中》、《百》、 《門》等論。三、法性宗,謂《法華》、《涅槃》等經,《起信》、《寶
性》等論。既般若宗於破相,今說有為,喻以夢 幻泡影,則妙符宗旨也。
[0227b22] 示亡情等者。歎後二 喻。若觀世間諸法如電露等,自不繫情於身 命財而生常解。又由前四喻故慧解亡情,由
後二喻故習定亡情。又前亡執有之情,後亡 計常之情。若不覺空無常,即繫情於身命資 具。今既悟此空無常理,則情念沮壞、真智現
前。斯則上合經宗故云妙,下契物情故云巧 也。
[0227b29] 魏譯下。牒問也。或問曰:「魏譯九喻,秦經略 三者,何也?」今此牒之。
[0227c01] 以星下。釋通。
[0227c01] 有體者。雖 星不如日,燈藉膏油,未是全空,故云有體。
[0227c02] 雲 種者。法喻雙舉。雲能含雨,種必生芽,故曰含 生。
[0227c04] 難契等者。本為執情堅固不了即空,由是 設喻以蕩分別。若觀有體之物便同折色,難 悟即空,空觀不成故云難契。
[0227c06] 潛滋等者。既不 了無常,唯於境相而生常想,不能捨離,縱不 故意任運生情,不覺而起,故曰潛也。
[0227c08] 取意等 者。先德皆云:「敵對唐梵則奘稱能,取意譯經 則什為最。」然雲等三喻,則直下翦除,於餘六
中又換一喻,謂以影代翳也。所以換者,影並 於翳,空義顯故。
[0227c12] 流通。經文可見。
[0227c12] 佛說是經已 者。本為空生致問,故佛答降住修行。答問既 終便合經畢,仍以躡跡起疑連環二十七段,
洎乎此文疑念氷釋。既善吉無問,故能仁杜 宣。一卷經內,雖兼有師資,以其就勝故但云 佛說。長老等義如前所解。
[0227c17] 疏二。初、隨經文別 釋
[0227c18] 近事男女者。標釋可知。亦云近住男、清信 男等,並可知。
[0227c19] 非天者。亦非人也。謂非天人趣 之所攝故,亦云無酒。
[0227c20] 如實等者。說理如理、說 事如事故。
[0227c21] 果淨者,依解起行得無漏故。
[0227c21] 無著 下。二、引論疏讚釋
[0227c22] 無覺者。不發二空智也。二 執牢固如石之堅,石猶可磨可琢,聞經不能 無我而解,不啻於石,故云過於。詩云:「我心匪
石不可轉也。」轉猶動也。磨琢皆是動義。
[0227c25] 又論 云下。人於深法不能覺及信,世人多如此,是 故法荒廢。
[0227c27] 無因者,無大乘正因,不得菩提故。
[0227c28] 總持法者,祕密般若也。深句義者,顯了般若 也。或總持法是經文,深句義是本偈。
[0227c29] 從尊者。 即彌勒、無著也。廣說即自指論文。
[0228a01] 佛母者。以 能生諸佛及菩提法故。餘文易知。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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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3 冊 No. 1702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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