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Xuan Yi Shi Qian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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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八天台沙門湛然述
[0869a07] ◎次釋後五重,文自為五:初明別入中云 「因於拙教果復不融」者,次第為拙,教門所 說果理不融,以果隔越不與因理融通故
也。餘四如文。次開中四:初略以劣況勝,次 「故大經」下引證,三「凡夫」下釋《大經》文以合今 意,四「如此」下結歸。初二如文。第三文中二:
先以凡況小,次以小況大。
[0869a13] 五約一實智為 三:釋、判、開。初釋中立譬合結。判中云「若待 十智為麁」者,《大品》十一智,十智同小乘,第
十一如實智屬大乘。今文大小通立如實, 於諸如實中唯圓如實為妙。次開顯者,唯 開顯如實方成妙實。次明對無諦中三:謂
立、判、開。初立。次「若歷」下判,三「若以」下開。
[0869a19] 二展 轉,又二:初明來意,次「思議」下正展轉相照。六 境既展轉開合,故須六智隨其開合亦隨 境轉照,若智隨境得名,是則諸智亦義同名
異;名異故各照,義同故傳照,是則不可思議 境智,一境一切境、一智一切智。如可思議中 尚六界十如結攝一切異名諸境,諸境亦爾、
諸智亦然,況不思議大小偏圓互相攝耶?故 下結云諦融智融圓成開顯法華妙旨,若不 見始終妙意,徒自云云何益者乎?於中又
四:初正明傳照。次「如此等」下義當於判開, 傳照如判,俱融如開。三「如此等」下義當開 教見理,若見理時一切俱開。四略以智例
境也。初文者,秖是以後智傳照前境,十如 居初故不論智,據理亦應以十如智照 於五境,是則六智一一皆能照於五境。如文 可見,不須委論。若不解此,諸境諸智若
大若小更相間入,若判若開互為法界,如何 能識《法華》所宗?豈能了於一心妙境境智相 稱,如何能見下諸妙文所依所發乃至化他
不思議用?妙感妙應乃至眷屬並從此生,乃 至本證亦不出此,人不見之謂為煩芿。
◎
[0869b12] ◎次明行妙中,文自為二,今又為三:標、列、 釋。釋中初略簡麁顯妙,次「前對」下次依章 解釋。初文又二:初對前境智舉麁,次「妙行
者」下顯妙。初文又三:初明三法次第相須, 次明三法更互相顯,三「如此」下結。初文者, 行假智、智假境,智行是能到、理境是所
到,到清涼池也。次文者,「解」即智也。智為 行本則行藉智生,行能成智則智藉行成, 智能顯理智生則理生,理未窮故則智未 息,故理生則智生。結文可見。
[0869b21] 問:
[0869b21] 若一心三 智為妙行本,乃至一心三智照中道理到 於初住清涼池者,何麁之有而斥為非妙 耶?
[0869b24] 答:
[0869b24] 似如所問,今云麁者,未見一理而三 理乃至一行而三行,乃至六即初後俱三,三 一不殊,初後不二,乃至修德性德一念三
身等。若如是者方名妙行。
[0869b27] 「妙行者」下釋其 相也。次釋妙行中,初標,次釋。初言「一行一 切行」者,須約六即以明三德,今言行者多
在住前,三法妙顯多於初住故也。
[0869c01] 問:
[0869c01] 一行 一切行其相如何?
[0869c02] 答:
[0869c02] 如四三昧是菩薩行,一 一三昧無非法界諸度具足,故一施一戒皆 具三諦三智三德,成波羅蜜,攝諸善法,是 故名為一切行也。
[0869c05] 次釋又二:先正釋,次與 境智互融。初又二:初引經,次結成三德。初 如文。次文言「深盡」等者,「盡」即法身,「具」即解
脫,「深」即般若,如此三德在一心中,境即理 性三德,智即三德之解,行即三德之觀,始從 觀行,終至六根,無非妙法。次文又三:先總
明,次「前境說」下別明,三「若三」下結。初言「與前 境智一而論三」者,「一」謂涅槃,「三」謂三德,「境」 是法身,「智」是般若,「行」是解脫,當知秖一涅
槃而論此三。又境即理三,智即名字三,行即 觀行相似三也。當知九秖是三,三秖是一,一 尚無一,豈有九三?二三如文。次正釋中二:
先敘來意,次「若直」下正釋。釋中先釋通途, 次釋約教。言通途者,還依向妙以立通途, 未判屬一教故也。隨教各別自明增數,故
曰「約教」,如諸部中有共教者,即其事也。所 謂華嚴共二,乃至般若共三,於諸部中復 有同聽異聞自成約教,故須有此二種釋
義。所以列此增數行者,為知行妙遍收諸 行,攝一切教所明諸行。相須之行正在別 教,藏通二教亦有此義,而理淺近置而不論。
今明圓人境智行三,一一具三方名行妙,如 行即有具深盡三,依理起解名為智三,理 體即是理性之三,此之三三不假相須。復 以境智行三,用對三德,不縱不橫。
[0869c29] 問:
[0869c29] 何故 不名增一?如《增一阿含》及《毘尼》等,而言增 數耶?
[0870a02] 答:
[0870a02] 其義實通。若言增一者,恐濫增法, 謂以一法增而加前法。今言增數,但是數 增,法體無定,或是一法離開增數,或以異法
數增前故亦名增數。通途、約教二義咸然,是 故唯著增數之言,總論秖是法界大體離出 萬行。
[0870a07] 初通途文為四:初先敘意,意在略舉 知其大綱;次「釋論」下正釋;三「行雖」下明不思 議相導相發等;四「若得此」下結歎。初二文者,
但可以列數,不可以名具。第三文中云「針 導線」者,《大論》三十三文。「御導牛」者,《大論》二十 文。謂得前意,以不思議智,顯不思議行,至
不思議理,故後文云「智如導主」等,但約不思 議異前耳。
[0870a14] 次約教中二:初通約四教明 增數相,次廣明別圓兩五行相。為別圓二教 行法該廣,別雖次第,證道是同,是故行門
可以相例、可以相顯。初文三:初正釋,次判, 三開。初又三:標、釋、結。釋中自四:初三藏中 二:初增一至三,次廣指諸數。初文初者
明一法為行者,謂不放逸及他物莫取。於 中二:先引經,次「所言」下釋中,前之二文俱 有所作已辦而不釋者,此是果法故不復
釋。今意明行故但釋不放逸。言「護心不放 逸行」者,《增一》第四佛在給孤獨告諸比丘 當修一法,廣演一法修行廣布已便得神
通諸行寂靜得沙門果至泥洹果。云何一 法?謂不放逸行。云何不放逸?所謂護心。云何 護心?於是比丘當守護心?有漏心有漏法
欲得悅預,未盡欲漏便不生,已生便滅,無 明亦爾。 閑 靜一處便自覺知,而自遊戲便得 解脫,四智具足。「所作」等者,一切羅漢皆具四
智,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 後有。今文略舉一焉。
[0870b04] 增二法中具如《止觀》第 三記。今止謂戒門,觀謂四諦慧。又止謂 苦諦,觀謂餘三。言「怛薩阿竭」者,古譯經論
如來三號云「怛薩阿竭、阿羅訶、三藐三佛陀」, 初句謂如來,次句謂應供,後句謂正遍知。 晉宋已來譯經皆爾。晉安帝隆安年中僧伽
婆譯《增一》云:「此之止觀,佛及弟子皆悉修習。」 即此意也。如《婆沙》中五百比丘皆云所修 止觀,展轉相讚云:「善哉!善哉!如來弟子所修
皆同,佛亦如是。」
[0870b13] 次增三中二:先對,次引教 中先引、次釋。言「五部」者,彌沙塞、曇無德、迦 葉遺、婆麁富羅、薩婆多,具如《止觀》第六記,
餘數略如文。
[0870b16] 通教增數行為二:初敘意,次 正釋。初文中云「不定部帙」者,不同三藏四 《阿含》等別有部帙。今以諸部方等諸般若中
但是三乘共行,即判屬通。次釋中二:初釋 一法,次餘數,並略。初文又二:初正釋,次指 廣。初文又三:初標,次釋,三「如是」下結。初如
文。次釋中二:先出論文,次「云何」下釋論 意。又二:初引論文自釋,次「今觀」下正釋論 文。初又二:初論文自標,次「所謂」下論中自釋。
釋中二:初略釋,次「如四大」下舉類。一切諸 法無不於一和合法中觀眾多性,以多破 一名為一相,以無破一名為無相,故舉四
大以例知。次正釋中三:先法,次譬,三合。法 中四:先略釋,次「若言」下縱徵,三「如是」下例 破諸法,四「此以」下結成觀相,此即性相二空
之相也。一相是性空,無相是相空,是則一 大之中餘三為他、一大為自,既破自他,共 則不立。初文中推四大相,如《止觀》第二觀
音觀門,但彼兼破轉計,於一一大開為四 句,如因事堅以破情堅,乃至四句皆是堅 義,餘大亦然。此文依《大論》,但破四大實法,
故於四大更互推撿,地中無三名為一相, 地亦自無名為無相,故一相亦無,餘大亦爾。 次譬中云「如前火木」,如《止觀》第三記。此之譬
意通於偏圓,今唯在通也。
[0870c11] 次別教增數行者, 又二:初廣,次略。初文亦應云不定部帙,指 華嚴方等般若中歷別行法即是其相,然方
等中多以別行斥於小行,般若中多以別 法展轉融通,華嚴正當歷別之行,故今略出 以為行相。又二:初正釋,次「是一一」下功能。
初云「指華嚴善財入法界」者,彼經一一善知 識皆言「我唯知此一法」故也。言「或如幻三 昧」者,彼〈法界品〉善財至摩耶夫人所獲是
三昧,廣如經說。「投巖赴火」者,善財南行有 聚落名伊沙那,有婆羅門名曰勝熱,善財 見彼婆羅門修行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登彼山上, 投身火聚,善財云:我已先發等 (云云) 。婆羅門 言:汝今若能上此刀山,投身火聚,諸菩薩行
悉皆清淨。善財念言:人身難得,脫諸難難,諸 根具難,值佛聞法遇善知識逢善友難,受 如法教得正命難,此將非魔所使耶?此非
險惡徒黨詐稱菩薩善知識耶?爾時十千梵 王空中告言:善男子!莫作是念。今此聖者 得金剛焰三昧光明法門,度諸眾生。十千諸
魔空中勸,十千自在天空中散華,乃至他化 天龍八部各有十千修供養已,婆羅門為 善財說法,善財聞已心大歡喜,於婆羅門
所,起真善知識心,說偈讚歎。善財投火,未 至火間即得菩薩善住三昧,觸火得寂靜 三昧。善財言:刀山大火觸我身時,安隱無患。
婆羅門言:唯我行此菩薩無盡輪解脫,火 燒諸眾生見惑無餘,必不退轉。見通深 淺。「算沙」者,善財南行至名聞國,於自在主
善知識所,得算沙法門。自在主言:我已先 於文殊師利童子所,修學書算印等法門, 入工巧神通知一切法門,常與十千童子 在河渚上共圍遶聚沙為戲,因此法門得
知世間書算界處等法,亦能治病,一切世法 皆知,乃至菩薩算法一百落叉為俱胝,俱胝 俱胝為一那庾多,乃至不可說不可說轉等
三十重算法。以此算法,知無量由旬廣大沙 聚,悉知內外顆粒多少,乃至亦知十方沙 數,知眾生數法差別數法名數,如來名數
皆能知能說,成就大願。舊經中云:文殊已教 我如黶子法門沙聚法門印法門,餘同新經。 今文依舊經,故云「相黶」。「發菩提心等」者,善
財至一一善知識所,皆言聖者,我已先發 阿耨三菩提心,而未知聖者云何修菩薩 行等?次功能中,言「皆破無明入深境界」者,
今文通論一教不分賢聖之位,若於諸善 知識所但得俗諦三昧,則但破無知,名為 無明;若入實相則破障中微細無明,多分 並約教道不融破無明惑,故云「我唯知此
一法門」耳。證道無隔豈得不知?若菩提流 支《法界性論》以諸知識用對四十二位,則皆 破無明。但今一家據唯知一法及以普賢、彌
勒意望之,則自成次第不相攝故,此則全 如今家所判。
[0871b07] 圓教增數,亦先廣,次略指。初 文且增至十法者,為取十乘觀法故也。餘 行並是當門得益而為始終,今此十法始終
具足將送行者至初住故。初一行中若始 終論之亦須具十,且以法界為正未及 餘行,法界即是十中不思議境。言「繫緣」等及
「一切無礙人」等,如《止觀》第一記。此圓增數其 名乃通、體必異漸,《止觀》文中雖以止觀釋 繫緣義,今取所繫所念即實相境為一法
也。言「一切無明等」者,釋上能繫能念之功 用也,止故永寂,觀故如空。「此之」下重明行 之功能,一切菩薩無異行故,皆悉由之出
於二死,從因至果,唯用一法,智無異照名 為等觀,行無異趣名為等入,解慧觀成寂 然止成,兩處三界無復過上。「匹」謂匹類。「增
二法」等者,寂照止觀,無作三學無作道品。初 四念處言「五門禪」者,如《淨名》迦旃延章五 門是也,取結成雙非以顯中道,為圓五
門。如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非常非無常 義,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非苦非樂義, 諸法畢竟無所有,是非空非有義,於我無我
而不二,是非我非無我義。寂滅之義名通大 小,不須雙非,即名以顯中道之義,即圓五 門也。「亦名五行」等至第六卷更釋。六波羅
蜜,於一心中以六即位度二死岸。七善者, 疏云「夫七善之語通於大小」,今局在圓七善 也。一、初中後善是序正流通時節善,二、其義
深遠名為義善,三、其語巧妙名為語善,四、純 一無雜名為獨一善,五、具足名為圓滿善,六、 清白名為調柔善,七、梵行之相名為慈悲善。
亦應細分諸教七異,以顯《法華》獨顯圓七 是今文意。始四念至八道,具如《止觀》道品 中。九種大禪唯在別圓,今意非別,列釋具
在法界次第,彼亦未分別圓之異,若欲分 之約境約智以分行相。十種境,如《止觀》。陰 等十境唯在三教,今是圓人所觀境界,故云
「十境」,觀已俱成不思議故。「十乘」者,亦義通 四教,今非前三,乃至百億例此判之。次「然 增數」下判前約教又二:先約四教以判麁
妙,次約今經重顯妙行。前四中圓已屬今 經,為明行相故重別辨,如前境智皆引當 文為證故也。始從一法終至六法,皆是四 安樂之相狀也,為成增數故以四法同共
列之。又四安樂行中,止觀應屬二法,三業 應屬三法,誓願亦屬四法。又前所列圓教 十數總在今經,然名義等尚通諸部,是故
更對增六之法,名之與義全屬此經。三開 如文。
[0871c25] 次明二教五行,五行具在《大經》十一, 經初云:「佛告迦葉菩薩:應當於是大乘大般 涅槃專心思惟五種之行。何等為五?一者
聖行乃至病行。善男子!菩薩常當修習是五 種行,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