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Xuan Yi Shi Qian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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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八天台沙門湛然述
[0941c18] ◎三明判中自二:列章竟,次釋。初章中二: 先分別能所麁妙,次問答釋疑。初文二:先略 立能所,次以兩種四句分別,前教、次味。前
四句者,列、釋。若以理為言則一麁一妙,詮 理之教巧拙不同,故使通妙理之教別教 仍麁。次四句者皆約味判,判彼部中能所麁
妙,「不帶麁能所是乳」者,為成四句一往語 耳。故此句中但云「無有真諦能所」故云也。 仍有別教能通之麁,「自有帶麁所不帶麁能」
者,且云般若本是融門,二乘寄此而入真 諦,雖有但真所通之麁,而無詮真能通三 藏,此亦約部大分為言,若隨二乘當分所
見。非無能詮即空麁教,自有帶麁能等者, 能通從於通教中來,故名為麁;所通即是別 圓中道,故名為妙。「涅槃中諸門亦是」者,涅槃
部中前之三教能通之門,名之為麁,並不 住真及以教道俱入三德,故所通妙。
[0942a05] 次釋 疑中,先問,次答。中三:先通明其意,次「何者」 下歷教解釋,三「今拓」下明用門之意,一一
教中皆作三對四一不同及判門意,所言 三者即教行理通別之相,具如第二卷初當 分通別即其義也。皆以四故名別,一故名 通。今以此之通別判於狹小,若藏別兩教
教行理三皆悉是狹,若通圓兩教教行不狹 而教行取理不當,故名理為狹,是則四教 皆以教主及所詮理名之為一,以所被機
及能詮教名之為四。是故經言「一門」者,一 是四家之門,故云「一門」。言「依經文」者,依今 經即是以圓教行取理難當。三明用門
意中言「開拓」等者,今開圓經一句而作 四解遍一代教,故云「處處」,則識前之三教 教行理三狹小復麁,後之一教教行理三狹
小俱妙。作此釋者,意云四門是教、十觀是 行,皆通至極,恐人不了狹小之言謂一 向麁,故須此簡。若約五味,意亦可知。
[0942a23] 次約 諸門中二:先約教,次約味。先約教中四教不 同,一一教皆有教行二判,教謂四教,行謂 門中十觀。教又二義:一約門,二約悉。初三
藏中三:先且通論,無復麁妙,以教門俱妙 從能通故,若執皆麁從計情故,此就當教 為語。次別論者,從「若從法為語」去互相形
比則有前麁後妙。言「為鈍根說生空」等者,此 是三藏生法二空,具如《止觀》第六記。準理二 門俱得二空,一往從便,有門附俗為生空,
空門附真為法空,二空名同意義永異,是故 生空義歸於有法空,方乃義順於空。三「今約」 下從行所宜以判麁妙。次約四悉中四悉 文相可見。一門既爾,餘門亦然。
[0942b07] 次約十觀 中初三藏者,若門中有觀為妙、無觀為麁。
[0942b09] 次通教,通論無通無塞,次別論有通有塞, 有通有塞即四門四悉,十觀具如三藏中。
[0942b10] 次 別中亦應明通不論通塞,但是文略故云。 若論法相,既有「若論」之言,即是置通從別, 別中亦有約四門教及以根性并十觀法。十
觀中二:初約十觀,次「迦羅迦果則有九分」 下判。「鎮頭迦羅」者,《大經》文意以林譬寺,以 果譬僧,以採者譬請僧之人,明僧相相
似真偽難分;今借譬十乘邪正須判。第六 云:「善男子!如迦羅林其樹眾多,林中唯有 一樹名鎮頭迦,二果相似不可分別。其 果熟時有一女人皆悉拾取,鎮頭迦果唯
有一分,迦羅迦果乃有九分。女人不識將 來詣市,凡愚不識買迦羅迦噉已命終。有 智人輩問是女人:汝於何處得是果來? 女人答言:於彼林中得是果來。諸人聞已
即言:彼方多有無量迦羅迦樹,唯有一株鎮 頭迦樹。諸人知已笑而捨去。」下文合譬,以 畜八不淨者為迦羅迦,以清淨眾為鎮頭
迦。今以十觀合於十分,若十分善巧則十 分鎮頭,若從偏小及外道中得是觀法則 十分迦羅,若用三教方便觀法則節級遞 判迦羅鎮頭 (云云)
。是則教主如林,觀法如 果,採果女人如弘教者,詣市譬於說法 之堂,買果之人譬聽法眾,愚人受教不 窮教主,智者審問邪正自分,命終即譬失 於正諦。
[0942c06] 次明圓教中三:初明圓門融妙,次 明四悉機異,三「此就」下更結圓門判麁妙 意。初文者具如《止觀》第五圓無生門後,及第
六四門料簡中圓四門相。次文者,先徵起, 若依圓門,四尚非四,豈況更有門中四悉 根性不融耶?但由物情各殊,故使門中四
緣各異。於中為五:先明赴機四異,次「何者」 下釋異所由,三「欲樂」下明機感之相,四「以世 界」下正明赴機,五「緣既」下結成妙門。三更
結判中二:初總標,次釋。釋中二:先明釋判 意,次正判。又二:初明《地論》教道多諍,次與 別門辨諍輕重。初文云「如地論有南北二
道」者,陳梁已前弘地論師二處不同,相州 北道計阿黎耶以為依持,相州南道計於 真如以為依持,此二論師俱稟天親,而所
計各異同於水火,加復《攝大乘》興,亦計黎耶 以助北道。又《攝大乘》前後二譯,亦如地論二 計不同,舊譯即立菴摩羅識,唐三藏譯但立
第八。次文者二:先舉圓門唯通無塞,次「但 四」下正對辨輕重,又二:初標,次釋。則別重 圓輕,輕中又三:初正明輕相,次明益相,三
引論。初文云「如快馬見鞭影」者,如《止觀》第 五記。次益相如文。三引論中二:先引論,次 釋。釋中三:先明皆實,各各實故,當位益故實,
有淺深故虛。次「亦俱虛」者,相望成虛非無 當位,對前乃成亦虛亦實。三「實故」下判。「實 故為妙」者,當位雖妙,望第一義故三悉皆 虛,是故圓中須此一判。
[0943a04] 次約五味中二:初 通明五味,次別判涅槃。初文二:先約法以 明五味,次「諸」下約人及重辨利鈍兩根菩
薩。次別判涅槃中二:初正判涅槃,次「法華」 下更與法華辨異。初文四:初略判諸門權 實,次「何者」下明用權門意與前諸教諸門
對辨,三引事為證,四「故知」下舉一喻一法 正出部意。前二如文。三引事中云「如梵志 問云」者,《涅槃》三十五〈陳如品〉「闍提首那此外
道宗,於迦羅計因中有果,即是因與果一, 來至佛所難佛云:因無常故果亦無常。佛 反質答:汝因是常而果無常,何妨我因無常
而果是常?」今引此文以證因門無常而得 常果,故《大經》意通以三教而為因門,悉歸 常果。四開麁中二:先問起,次答出開意。又
三:初明同異謂須開不須開,次「謂開」下正 明開,三「若門」下結妙。初文又二:初與《中論》 對辨須否,次與前後諸教對辨須否。然《中
論》意,以衍門為正,以小教為傍;今取彼 論被小之文,故云「先以大蕩後示小門」。若 應入大者前門已入,應入小者且遣著
心,至後二品方可入理,故知《中論》前二十 五品蕩於一切大小者著,故大乘人前被蕩 已即時入理,小待後門,故知機別。今經見
心鹿苑久破,但破執小指小即是,故《法華》 中先敘昔門,次開方便名大方便,名之大 門,故《法華》名開方便門。《中論》破執諸見病,
故云「各有其美」。次與諸教對辨,言「法華後 教」者,即涅槃也。稟方便教咸知真實,何須 更開?若法華前方等般若等,若門理已開謂
諸菩薩;若未開其人謂般若中二乘也;若 門理人俱未開者,即方等中二乘及諸凡夫 未預諸會者也。次正開中三:謂凡夫二乘 菩薩也。初開凡夫為四:初開愛見生死之
法,次人三教四理,次開聲聞亦四,謂法教 行理。
[0943b10] 問:
[0943b10] 教法何別?
[0943b10] 答:
[0943b10] 教謂能詮之教,法謂 所詮行法,行謂所行之行。
[0943b11] 三開菩薩中二: 先總,次別,別中三種菩薩也。次結妙,如文。
[0943b13] △五為諸經體,文自開五,今經對他通名 為諸。列竟,次釋。初釋為此經體者,今經體 一,但一部之內諸名不同,應知諸名通詮
實相,故須明之。於中二:先引一部諸名,次 「如是等」下釋會諸名名異體一。引例如文。 釋會意者,序中正名實相,方便即以大事所
為為體,佛知見等所見等為體,印取所譬 為體,所付取不共般若中究竟種智所知為 體,藥草中取智所依地為體,化城授記並
取所喻中一理,寶塔中大慧所照祕藏祕要, 準例可知。妙音中取三昧所依,觀音取所 通,勸發中取眾德之本。
[0943b24] 次諸經體中先問 列疑,次答中三:先斥,次「諸經」下正釋,三結。
[0943b26] 三傍正中二:初約教,次約味。初教中三:初 通辨傍正,次引文,三正約四教。初文二:先 通標,次「正即」下分別。分別中先論別相,次
明相帶。初文中言「實相」者,圓也。「傍偏真」者, 藏也。次文中言「偏含實」者,通也。「實帶偏」者, 別也。次「中論」下引文者,《中論》證通,《大經》證
藏及別圓,「此經」下證藏圓相對。三「小乘」下正 約教如文。
[0943c04] 次約味中二:先約體,次「又正」下 約諸名二:先標列,次「此則」下結體。
[0943c05] 四彼此 中二:先結前生後,次正料簡。又二:先列四 句,次「三藏」下釋。釋中二:先教,次味。初教中,
初三藏中名字去聲,無兩同句也。次約味, 乳教中云「兩種」者,「別圓名義體同,別圓名義 異而體同,酪如前」者,唯有兩異句也。二蘇言
「如前」者,如前約教類例可知,故云「如前」。此 中已有兩種如華嚴,一種如三藏,準更須 如前通教,通近同三藏,通遠如別教,兩蘇
多少,例餘可見。涅槃中藏通不應更立偏 體,故四教名義雖異,其體皆同。
[0943c15] 五麁妙中二: 先判,次開。初文二:先簡絕待體,次明所待 麁。初如文。次文者二:先教,次味。初教中二,
初「但傍」下四教也,可知。次「藏通」下更判。兩教 一向為麁且從通近,別有麁有妙。言名義 同者,即三種俱同也。文略「體」字。次開中三:
初總標意,次「或開傍教」下正約教等論開, 三「一切」下結初如文。次文二:初兼開教等,次 正開體又三:初正開,次引證,三示開方法。
[0943c24] △六為諸行體中,列章,解釋。初釋同異 中二:先總標,次「鈍者」下行相。又二:先立 二行義通,次正以二行歷教。又二:先歷
四教,次重約圓。初歷四教又二:先明行 相,次結行意,意須相 藉 。初又二:先竪,次 橫。竪謂從淺至深,皆以理為其體,橫謂初
心具修諸行,亦約當教所詮為體。次重明 圓橫竪行者又二:先明橫竪行,次結成車 體。初又二:先竪,次橫。橫中二:初正明橫體,
次「此文」下廣引文證不得是體。有無是橫,大 車是體,本習是橫,各一是體,諸行是橫,無 生是體,施等是橫,無住是體。
[0944a06] 次依經修行 中三:先立遲速二行,次「若隨」下明行須體, 三「諸經」下正示行相中四:先列四行名,次
「諸行」下正示體,三「念念」下示行相,四「然小乘」 下歷教分別。又二:先教,次味。初文先三藏 中二:先辨同異,次正明行有體,次三教及 約味可知。
[0944a12] 三判麁妙中亦二,謂教及味。味 中又二:先通約五味,次「依諸經」下明味中諸 部修行分別,故云「可解」。
[0944a14] 四開中二:先開三 藏及藏中行,次以二教況。又二:先況,次重 述小善。既四行俱通四教所行,當知不以
行能表理,但應立觀照理導行,方可令 行至正境中,故知無理無益苦行。若無行者 理必不顯,故教行理三相藉而顯,互相光飾 相導相成,凡諸行人不可不達此也。
[0944a20] 第七 為一切法體中二:先正釋,次判開。初文又 二:初明觀經所依之體,次明能依諸法。初 文者,正指法身為經正體、諸法所依。次文
中又二:初略立,次引《大經》立相。又四:初舉 總明別,次「若然」下離開具四,三「當知」下結 成能依,四「淨名」下引證能依從所依立。初
文者,以無量為能依諸法,諸法無量既不 出四種四諦,四諦秖是因果,故下結中通 云因果,即指界內界外兩種因果,悉依平 等無因果體。若下宗中明因果者,則簡世
間唯出世間。於出世中,若廢權則簡三從 一,若開權則一切俱是。今論所攝無所不 收。次引證中「無住本」者,如前第七記。「然所依」
下判,欲判先敘所判之意,意判能依。次正 判亦二:謂教與味。及下開文,但略標而已, 準上文可見。
[0944b08] △三明宗中二:先敘來意,次開章正釋。初 文者,此中六句,前二句明宗為行之要,次 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