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Xuan Yi Shi Qian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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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九天台沙門湛然述
[0948b15] 五教相中二:先明來意,次開章解釋。初文中 又二:初正明來意,次「但聖」下述開章意。初 文云「若弘法華」至「有闕」者,法華前經,但當
文判釋於義未失,當文辨教於理易明;若 弘法華,須辨一期五時教相,說佛本意,意 在何之?諸經有體,體趣何等?明宗明用為
何所依?是故前釋宗用中云,用是宗用、宗是 體宗,名總標三、教相判四,是故法華不明 教相,使前四義冥無所顯,四義不顯妙法
難明,故不明教相於理實闕。次文為五: 初「但聖意」下述大意意,次「前代」下述異解意, 三「雖阡陌」下述明難意,四「然義不」下述去取
意,五「南嶽」下述判教意。以聖旨難知,故須 先出大意。以諸師不同,故須逐失略列。以 無一全,是故一一難破。以不全非,故須
明去取,唯證可從,故準南嶽正判。
[0948c01] 次開章 解釋中二:先列章,次解釋中初大意者,大略 而言,五時教中前之四時當部被物,而不須 明設教多少、開合增減對帶等意,意在何
之?於中為三:初明說之根本,次「說餘」下正 明大意,三「若能」下結勸。初文者,約佛自證 本不可說,若被此土機緣,須假立聲教。
[0948c07] 次 正大意中四:初明教法優劣,次「其宿植」下明 物機不同,三「如是」下明如來能鑒,四「又已今
當」下明校量所說。初又二:初明餘經當機 當部,不涉始終;次「今經」下明今經化緣教 旨始末,該攝遠近。初文又三:初總略標示,
次「至如」下別明前後諸教,三「凡此」下總結諸 教未窮。初如文。次文自五,即四時并涅槃。 初云「至如華嚴」至「住上地上」者,今家為顯
部中圓別二位不同,故云地住。新譯經中初 會六品,秖明如來現相、普賢三昧、世界藏 海,第二會六品,前之五品但明人法名號、
菩薩發問,為入住之端,第三會六品秖說 十住,第四會四品秖說十行,第五會三品 秖說十向,第六會一品秖說十地,第七會 十一品秖明十地勝進行耳,第八會明離
世間一品,及以最後入法界品,秖是令信善 知識教,故知一經三十七品,俱明菩薩行 位功德。言「圓別」者,住中多明圓融之相,行
後多明歷別之相,而皆不明行位之意,不 語初成頓說大旨。四含灼然說小而已,而 亦不明說小之意,於大化不獲,垂以劣
形,說以淺法,赴小機宜,豈非曲巧?方等折 小,如〈弟子品〉,彈偏,如〈菩薩品〉;如〈觀眾生 品〉,即是歎大,稱歎文殊及淨名等,即是褒
圓。又〈弟子品〉,用折不同,有用三教,如訶 目連是歎大;有用圓訶,如訶身子是褒 圓;慈悲行願如〈問疾品〉、〈佛道品〉;事理殊絕
如〈不思議品〉,〈香積品〉等,是事殊絕,〈入不二 法門品〉,是理殊絕,雖有此勝亦不明大小 並席具對眾機等意。般若論通則通於三
教,故曰「三人」。論別則獨在別圓,故云「獨進」。 三教同被盡淨虛融,二乘之人無心悕取,鈍 根菩薩推功上人,別教地前謂為別俗,圓眾
自謂一切圓融,故使文中始自色心、終乎 種智,融通遍入,而亦不說設教所以。別是 不共,而不明一部有共不共意也。涅槃重
施方便,又於經初已開常宗,斥奪三脩十 仙小證,中間廣答三十六問,廣辨菩薩五行 十功,而亦少明用方便意。
[0949a17] 結文,可知。
[0949a17] 次明 今經中二:先敘諸經以為綱目,次「但論」下 明今經以為綱格。初文言「法門綱目」者,自 法華已前諸經所明方便教門,如華嚴中別
鹿苑四含,方等中三,般若中二,並是圓門綱 目而已。雖諸部中有權有實而並不明權 實本迹被物之意,故非大綱。故說法華唯 存大綱,不事綱目。
[0949a24] 次明今經者,欲明今 經復先敘始末,方顯今妙。敘始末者,迹 門以大通為元始,本門以本因為元始,
今日以初成為元始,大通已後本成已來如 是中間節節施化,皆以漸頓適物機情,若 大若小皆為取物機而與法差別。若今日 中間言取與者,華嚴已後法華之前,觀機為
取,逗物為與,適者得也,謂得時而用;諸經 不爾未為大體。次「大事」下正明今經,「說教」 等者,明今經是一代之綱格,「格」正也。「大化」等
者,明一化之極,「筌」字應從竹,「蹄」字如《止觀》 記。
[0949b06] 次明物機不同中又二:先明四種根性 不同,次明今經純一根性教意綱紀。初文 自為四意,從「其宿植」去正出今經,敘於一
代用教之意,故前文云「始從華嚴至般若 來,皆不說於設教之意」,故從此下騰今經 意,述一代教用與之由,故初說華嚴意在 大根,言不涉小則三意未周,一不攝小
機,二不開權,三不發迹。從「其不堪者」去, 說阿含教,意在於小,亦有三意未周,一不 涉大機,餘二如前。從「既得道已」去,說方
等教具明大小,總有二意,一逗大逗小,二 以大斥小,亦三意未周,一者不明逗緣彈 斥之意,餘二同前。從「若宜兼通」去,說般若
教,亦有二意,一通被大小,二洮汰付財,亦 三意未周,一者無通被洮汰之意,餘二同 前。
[0949b21] 次文二:初明開顯,次結成綱紀。從「過 此難已」去唯至法華說前教意、顯今教意, 故云「過此已後」。定之以父子,開權人也。付
之以家業,委權實法也。此約迹門開權顯 實。次拂之以權迹、顯之以實本,此本門開迹 顯本也。此即法華之大綱。今家之撮要不過
數行而已,收一代教法,出法華文心,辨諸 教所以,請有眼者委悉尋之。勿云法華漸 圓不及華嚴頓極,當知法華約部則尚破 華嚴般若,約教則尚破別教後心,如此教
旨豈同外人因中有果等而為匹類耶?一 一文中皆先述教意,次引文證。
[0949c03] 次「當知」下 結成今經綱紀,中三:先法,次譬,三引無量 義意以合譬。若無諸數將何以紀定?若不
紀定將何以結歸?若不結歸則佛意杳漫, 若無諸數則化儀不周。故開權顯實即 彼所行是菩薩道,開迹顯本本迹雖殊不 思議一。
[0949c09] 三明佛意鑒機中二:先明鑒機來 久,次「當知」下明佛意難測。初文又二:初總 述,次別指。初文言「法身地」等者,自本地真
因初住已來,遠鑒今日乃至未來大小眾機, 故云「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豈 今日迹中草座木樹方鑒今日大小機耶?次
「文云」下別明鑒機,以今日之事驗久遠之 智,一代始成四十餘年,豈能令彼世界塵數 菩薩萬億諸大聲聞便悟大道,現獲無生色
聲之益略難稱紀,故知今日逗會赴昔成 熟之機,況若種若脫非言可盡?於中又二: 初略明始終一期佛意,次「信解」下重牒信解
領鑒證成。初文又三:初明佛垂世本意, 意雖知小而在大;次文云「殷勤」下明用 小化本意,意雖知大而用小;三文云「諸佛」
下明適機化儀佛意本暢,非始靈鷲其心泰 然。次信解文具足五時,初華嚴時大機未 起,以佛遠鑒令見而復遙。次於窓牖中下 知小機先熟,故遙而不捨,所以密遣將護
大機,故體業領付其意在茲。
[0949c28] 次「當知」下結,中 二:先正結,次「文云」下引證。
[0949c29] 四明校量中二: 先引〈法師品〉與一代校量,次「將說」下以疑 請文與諸經校量。初文可知。次文中二:先
明與諸經一向異,次唯華嚴與法華經廣 辨同異。初文中「三止四請」者,〈方便品〉初佛止 歎云: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次舍利弗騰眾
心請;次佛止云:止止不須復說,恐驚疑 故。二舍利弗騰宿根利,是故復請;三佛復 止舍利弗護增上慢故。三舍利弗復騰宿
慧益多,是故更請;四如來許說,四身子願聞。 「亦無疑網」等者,餘經雖亦有請有止,不 同此經三乘四眾天龍咸有疑請,致請為
往、佛止為復,皆至於三,名為殷勤。「說諸 方等,觀文可知」者,且如說《方等陀羅尼》時, 初敘雷音比丘為九十二億魔之所掩蔽,
華聚菩薩請佛救護,佛便許以摩訶袒持 調伏彼魔,後說滅罪脩行方法。如說《淨名》, 初因命問疾述昔被彈,文殊承旨,廣論因
疾調伏慰喻,此等諸文由問疾生,已下諸 文,次第而起,不云再請,何況至三?「說大品 時,猶酬梵請」者,如《大品》中,如來自敷師子
之座,入王三昧,身分次第放於六百萬億光 明,放光明已,復入師子遊戲三昧,現神變 已,令無量人各各謂佛獨為我說,十方世
界亦復如是。此中無請,仍用梵王初通請 竟,是故此說猶酬梵王。所言「猶」者,佛初成 道,梵王初請,請意既遠,鹿苑方等未稱梵
心,故至般若尚酬初請。故知三請,唯獨法 華,驗不虛矣。
[0950a28] 次與《華嚴》對辨者,今一家意, 豈欲貶於法界融通、普賢遍入、文殊彌勒 妙用無邊耶?但據彼部文猶帶行布,序首
結集,自云始成,存行布故,仍未開權;言 始成故,尚未發迹。此之二義,文意之綱骨、 教法之心髓,而彼部不開不拂,焉知化迹
無優劣耶?圓理無殊,故今許云「可為連類」, 斥人師不了,故復論之。於中為二:初總明 同異,次別比決。初連類者,如《華嚴》中說十
住時,有十慧菩薩,法慧為首;說十行時, 有十林菩薩,功德林為首;說十向時,有十 幢菩薩,金剛幢為首,並云承佛力說;至
說十地時,有三十六菩薩,皆以藏為名,金 剛藏為首、解脫月居末。是金剛藏入大 智慧光明三昧,十方皆爾。從三昧起,告諸
菩薩言廣大如法界等,次列十地名竟,云 三世十方諸佛無有不說此十地者,一切 菩薩隨順佛說,作是說已默然而住,一切 菩薩聞是語已渴仰欲聞,各各念言何故金
剛藏菩薩說十地名已默然而住?眾中有菩 薩名解脫月,知眾心念,說五行偈請金剛 藏,金剛藏復說六行偈止云,眾生少信故
我默然。解脫月復請云:大眾直心清淨善脩 助道種諸善根 (云云) 。金剛藏復止云:眾雖 清淨不久行者,智慧未明了。解脫月復請
云:諸佛皆護念願說十地義,諸菩薩同聲偈 請,諸佛放光照,光中偈讚竟。金剛藏復稱 歎十地義深妙難思謙退已,次方乃云承佛
力說,復誡眾令諦聽恭敬。又云:我之所說 者如大海之一渧,次方廣說十地功德等。此 乃三請兩止,猶闕《法華》一請一止,故云「連
類」。況《法華》所請獨顯本迹一實長遠耶?又連 類者,但云止請、不云所說之法,法非連 類,不可為儔。而人師偏著,謂加於《法華》者,
自古弘經論師不曉佛意,唯見《華嚴》事廣 文長菩薩致請,而謂《華嚴》加勝《法華》,近代 已來讀山門教者,仍有此說。誤哉!誤哉!況
以人師但以請主勝劣相形,不云法門觀 智勝此,而近代匠者更以教體謂勝《法華》, 豈非誤耶?總明同異竟。
[0950c09] 次「身子」下別比決, 中三:初正此決,次「彼以」下明比決意,三「但 此」下結歸本文疑多請倍之意。初文又二:初
斥古師云法華請者唯小,次「又彌勒」下救《法 華》不及菩薩疑請。於中又二:先引齊,次「又 本門」下明勝意。初云《法華》中彌勒求決於文
殊,《華嚴》中解脫月請釋疑於金剛藏,若據 二處菩薩互為賓主,並是深位是則似齊,故 云「若為有異」,二處會主雖即釋迦、舍那不同,
但是衣纓少殊內身不別。次文者,一往雖 然,所請之法、所被機緣不無同異,華嚴兼 別,法華純圓。又十方諸佛皆是舍那分身,而
經中不說,亦是以權而覆於實,是故須此 比決令勝。於中又三:初總明請人說者所 說法勝,次「若彼」下別明眷屬勝,三「又彼」下明
化主勝。初文者,《法華》本門是佛說佛法,與 《華嚴》中加於菩薩說菩薩法,不無同異,如 此優劣,佛旨難思。故大師自云:若較其優
劣,恐失佛旨,佛旨但在誘物契真,但能被 教門不可一概。所以復云:此法華經開權 顯實、開迹顯本,如斯兩意永異餘經;請倍
疑多復異諸教,故迹門三止四請,本門四請 三誡。次文中言「不無疎密」者,知識疎、發心 密,知識可互相成益,發心則師位不移,故
知知識之言,覆此發心之事,顯覆不等疎 密何疑?第三意者,彼十方說法,法同人同被 加者同,是則化主、眷屬並以一身無量身互
為主伴同而不同,一身多身一多自在,而 覆其分身之說,但云主伴相關。設彼一身多 身,但云法同名同,彼一華臺立一化主,華臺
相去其量叵量,今以八方土田滿中諸佛, 凡集幾許華臺佛耶?舉例而知塵數亦爾。比 決意者,彼華嚴佛何殊法華,已如前說,餘
並如文。及疏文中,廣以十義辨於同異。
[0951a13] 三 結歸,如文。
[0951a14] 二結勸。
[0951a15] ○次異解中二:先明三意通用,次明諸師不 同。初文者,頓、漸、不定名雖不殊,但明義不 了,是故須破。初中言「南三北七」者,南謂南
朝,即京江之南,北謂北朝,河北也。自宋 朝已來三論相承,其師非一並稟羅什,但 年代淹久文疏零落,至齊朝已來玄綱殆絕,
江南盛弘《成實》,河北偏尚《毘曇》,於時高麗 朗公至齊建武來至江南,難成實師結舌 無對,因茲朗公自弘三論。至梁武帝勅十
人止觀詮等,令學三論,九人但為兒戲,唯 止觀詮習學成就。詮有學士四人入室,時 人語曰「興皇伏虎朗,栖霞得意布,長干領語
辯,禪眾文章勇」,故知南宗初弘《成實》,後尚 三論。近代相傳以天台義指為南宗者,非 也。自是山門一家相承,是故難則南北俱破,
取則南北俱存。今時言北宗者,謂俱舍、唯 識,南方近代亦無偏弘,其中諸師所用義 意,若憑三論則應判為南宗。若今師所
用《毘曇》、《成實》及三論等大小諸經,隨義引 用不偏南北。若法相宗徒多依《大論》,觀門 綱格正用《瓔絡》,融通諸法則依《大品》及
諸部圓文,故知今家不偏朋黨。護身寺自 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