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yin Xuan Yi Ji 觀音玄義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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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玄義記卷第二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0899c28] 三福慧三。初標示異名。福中之勝不過於定。 舉勝攝劣。則五度備矣。二定名下依名釋義 二。初明二法功能四。初定慧之功。靜愛觀策
者。由寂靜故能愛攝諸行。由觀照故能策進 諸行。愛而不策則生凝滯之心。策而不愛則 成散越之慧。愛策具足方有趣果之功。二寂
照下福智之德。寂照之智者。即權實二智也 無幽不朗者。即無三惑之暗也。福德禪定必 含諸度及大小諸禪。以福資智如油助燈也。
三亦稱下目足之稱。清涼池即涅槃者。涅槃 必須三德具足。極在妙覺。分通初住。四涅槃 下莊嚴之名。二嚴屬修法身是性。性有闕具。
故使二修有真緣之異。如下所辯。二釋此下 約四教解釋二。初明四教。三藏菩薩雖云觀 理。伏而未斷。且舉諸禪實兼餘度。發真必在
三十四心。若通菩薩體法巧慧理度助之。因 即發真至佛方竟。別人雖信能造之心即是 佛性。性不具九為惑所覆。故須別緣真中二
理。破通別惑。是故名為緣修智慧。乃以俗 諦諸禪三昧助顯法身。圓談性惡。了惑實相 即為能觀。名實相觀。定亦如是名實相定。復
以實相名所顯身。即一而三名定慧身。即三 而一同名實相。若昧性惡何預初心。二今圓 下示圓六即如文。三觀音下結指經題二。初
指經文。言智光照苦者。經無此文。而有其 義。無量眾生遭苦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 皆得解脫觀是智照照即光也。觀音妙智即
是眾生三道之體。眾生迷故顛倒乃生。觀音 照之解脫斯在。頻引三經放光文者。若非色 者。安得云放。若定是色那名智慧。故知色心
其體不二。色性即智智性即色。豈惟光然。一 切色然。普現色身義準可識。又豈獨果事實 存因理。良由理具方有事用。二良以下結歸
題目。四真應三。初標名示義。二身皆有集藏 之義。真集一切。智慧藏於一心。應集一切 神通藏於一色。色心不二通慧一如。唯色唯
心斯之謂也。二若契下對揀是非二。初約法 示三。初法實相之體即是法身。能契之智即 自受用報。此二於今皆名真身。法報既冥則
能稱機。起勝劣等應。二譬如下喻。攬鏡譬證 真。即形譬起應。三此之下結。三千俱體為真。 三千俱用為應。此之真應方不相離。無謀之
說義顯今宗。諸家所談難逃作意。二若外下 說人簡二。初簡小外。根本有漏禪境不明。縱 少現通不能益物。此簡非應。尚未下簡非真
也。若二乘等者。且舉二乘。必兼兩教及二菩 薩。準妙玄意。藏通二教皆是作意神通。以須 灰滅無常住本不能起應。若別接通別惑未
斷。亦不得應。縱令赴物皆名麁應若別初心 亦不能應。初地初得三觀現前。證二十五王 三昧。法身清淨無思無念。隨機即對。是不思
議妙應也。二大乘下示圓人二。初明二身。 得實相真者。正語圓住義該別地。與真不殊 者。名質為真。聖人應像同機體質。已證眾
生本覺之性。用機百界應百界機。體本不二 安得少殊。二菩薩下示六即。三今經下結指 經目二。初指經文。二良以下結題目。五藥珠
三。初標名示教。柰女經者。具云佛說柰女 祇域經。一卷。柰女即維耶離國梵志家柰樹 所生。顏色端正宣聞遠國。因蓱沙王往娉。後
生一男名曰祇域。生時手把針筒藥囊。至年 八歲廣通醫術。遍行治病。後逢小兒擔樵。祇 域視之。悉見此兒五臟腸胃。祇域心念。本草
經說有藥王樹。從外照內見人腹臟。此兒樵 中得無有藥王樹邪。即往問兒。賣樵幾錢。兒 曰。十錢。便雇錢取樵。下樵置地闇冥不見腹
中。祇域思惟。不知束中何所為是藥王。便解 兩束一一取之。以著小兒腹上。無所照見。輒 復更取。如是盡兩束樵。最後有一小枝。裁長
尺餘。試取以照具見腹內。祇域大喜。知此小 枝定是藥王。悉還兒樵。兒既得錢樵又如故。 歡喜而去。祇域於國遍治病人。皆以藥王照
視。悉見病本。然後治之無不愈者。今取譬真 身拔苦。如藥王之治病也。珠是如意之寶者。 如華嚴中得摩尼珠十種瑩治。能雨眾寶。今
取譬應身與樂。如摩尼之雨寶也。二廣歷下 約教辯能二。初略指三。隨教淺深益物廣狹。 以明治病得寶之相。二今約下廣明圓二。初
釋二身二。初藥樹身二。初喻。根深喻真妙。四 布喻應廣示理行果教。如根等次第。信行修 四如聞獲益。法行修四如觸獲益。二菩薩下
法。今品初段專明拔苦。即是大悲熏於真身。 與治病義齊也。形聲利物且就通說。若據經 文須在冥益。不以形聲合前聞觸。意亦在茲。
二又如下珠王身二。初喻。如文。二菩薩下法。 即以大慈熏於應身。普令得樂。與寶義同也。
[0900c27] 問。大悲熏真其相如何。
[0900c27] 答。真是妙智能破妄 惑。悲名愍傷能拔他苦。同是法身一清淨用 耳。欲彰照理有利他益。故立拔苦之悲熏於
破惑之智。即顯有悲之智。普除眾生妄惑之 苦。例於大慈熏應與樂。同是法身一自在用。 一用二能。故有能熏所熏之義。良由應身本是
自行證得之法。以慈熏故。方遍益他。然則慈 心非不熏真。悲心非不熏應。真身非不與樂。 應身非不拔苦。欲令易解。是故經文寄兩問
答。分別說也。二此亦下辯六即。博地已具 治病雨寶二種之理。與佛不殊。名字已上隨 淺隨深。能治能雨。三就前下結指經目二。初
指經文。二故知下結題目。六冥顯三。初釋名。 二大聖下辯相二。初明二益三。初示相。大聖 常以真智冥熏。妙色顯被。無明隔故益而不
知。二譬如下舉譬。兩曜喻二益。盲者喻無明。 凡小全在下地分隔。眼膜既有厚薄之殊故。 不見之相不可一揆。三故藥下引證。三草二木
而皆不知一地一雨。下不測上亦通圓人。故 引妙德不知妙音。言以不知故名為冥益者。 此明二身於不知者。皆稱冥益。即彰真應於
其知者。皆稱顯益。發智見理於真顯益。見身 不識但荷冥利。真冥應顯可以意思。二此亦 下明六即。理同極聖此則不論。名字即人所
有智行兼他之益。彼七方便受而不知。況內 外凡二益非薄。皆知即性故離我能。三若就 下結指二。初指經文。前論真應各有冥顯。斯
為盡理。今以人法別對二益。且隨文爾。二故 知下結題目。七權實三。初釋名。暫用則權宜。 非暫則究竟。二略言下辯相二。初泛明三種
二初總示三種。即唯自唯他及自他共。以諸 經論所談權實。其相不同。或言自行有權有 實。或許化他有權有實。或經論說自行之法
皆名為實。化他之法皆名為權。是故今家凡 論權實。須明此三。若不然者。稟學之徒。則不 盡知權實之相。於諸經論不免生疑。復應了
知權實法相。或約理事或約理教。教行縛脫 因果體用。漸頓開合通別悉檀。皆通自他及 自他共。今以中觀對於二觀為權實者。似用因
果而辯三番。自修三觀為自行權實。若約化 他但隨他意。四悉適時不可定判。若第三番 自行三觀。有權有實。以順智故只稱為實。化
他之法雖有權實。以順情故唯稱為權。二用 此下遍歷諸教二。初略指四教。隨教淺深明 理事等。約自約他及自他共。義皆不闕。二復
就下明圓六即。六通三教即唯在圓。復就自 行。明六權實從因至果。義便故也。二尋此下 別用第三。前番問答有權實。七難二求在權。
永離三毒是實。以由大士用於自行一心三 觀。觀其音聲令皆解脫。故都判為實。後番問 答。十界身說顯有權實。以是大士隨差別機
示種種應。故覩判為權。此乃判於自行化他。 以為權實無第三番。如何分經兩段而對權 實。三前問下結歸二。初結指經文。前後皆云
自行化他者。簡異單自行單化他權實。意云。 前番是自他相對之實。後番是自他相對之 權。二故知下結歸題目。八本述三。初名義。淨
名玄義云。所言本跡者。本即所依之理。跡是 能依之事。事理合明故稱本跡。譬如人依住 處。則有行往蹤跡也。住處是所依。能依之人
有行往之跡。由處有跡尋跡得處。當知若高 若下實得皆本。若高若下應現皆跡。二若通 下解釋二。初通凡漸。世智高者諸有施作。但
見蹤跡莫知本意。二教賢聖至別似位。本所 證得下位焉知。節節皆可通論本跡。二局圓 聖二。初局分滿二。初略示。的論其本。須破無
明證法身體。所垂之跡或九界身或現八相。 二若一下簡判二。初簡一往。二今細下取細 明二。初約義明二。初明本跡通高下。若知四
句釋之方盡。一本下跡高。初住法身跡為八 相。上位菩薩。八相元是妙覺威儀。故云跡高。 二本高跡下。妙覺法身跡為下地及九界相。
三俱高。妙覺法身跡為八相。四俱下。初住法 身跡為九界。中四十位本跡高下。可以意知。 二何以下明實得辯是非。二故壽下引文證。
自意是本他意是跡。二就本下通六即。五位 本跡理皆具足。三就前下結歸二。初指經文。 前以實本益他。後以垂跡益他。二故知下結
題目。九緣了三初標示名義三。初示名義。此 之名義修性皆然。二了者下辯流類。類至極 果。節節名異其體不殊。三大論下引論釋。緣
了之相實同耘種。非此二力性田不豐。二通 論下依教解釋二。初諸教皆具。藏通義立全 乖性種。別教雖有初心別修。唯有圓教修性
不二。雖云皆具須辯此殊。二今正下剋就圓 論二。初剋辯二因二。初明二種因果。此中 二因且在修類。二原此下討二種根本三。初
總明性德。前之因果猶在修中。今窮其源性 具緣了。淨名云。一切眾生本涅槃相不可復 滅。本菩提相不可復得。起信論明真如二德。
謂如實空如實不空。當宗明三千即空三千 即假。皆是性德緣了文也。二大經下別引文 釋二。初證釋了因。不明三千徒消一切。非空
假中莫辯自空。如實空性與一切染本不相 應。一切染者。不出三惑。自非本性即空假中。 豈能不應一切染邪。乃畢竟空為了因性。亦
用等者。全性起修方見本空。二又云下證釋 緣因。經云眾生即菩提相及涅槃相。或謂理 中獨具佛德。今文眾生有初地味禪及滅盡
定豈非性具天法聲聞法邪。既具此二。餘諸 法界那不具邪。又具二定者。從二習果及報 果說。豈不各具性相等邪。不以理具而消此
文。如何欲散便是滅定。性德緣因於茲驗矣。 三以此下依性立修。以此二種者。性種也。方 便等者。智行也。毫末者。類種也。由斯性類。
修成智行乃至二嚴。二此一下不論六即。此 科正意但明理即非論五位。三前問下結指 經題二。初指經文。明今二嚴必有其本。故從
二種受名。二故知下結題目。十智斷三。初略 標二通途下廣釋二。初不二而二明智斷二。 初約通途明二德。言通途者。此解兼別。以有
為無為對智斷故。若唯圓說。苦集尚無作智 德豈有為。然名雖借別其意唯在圓。以修妙 三觀得成圓斷功。因時立此能至果須休息。
故將無作行暫立有為名。斷德稱無為別從 道後立。此猶教道設。是故曰通途。此文自二。 初智德二。初列異名。圓淨等者。智極故圓惑
盡故淨。不生不滅名為涅槃。二言有下釋有 為。智雖無作有斷證功。故借別教立有為稱。 因雖無常等者。涅槃經中。因外道輩執因是
常成無常果。佛用別教以無常因感常住果。 而對破之。故因無常猶在別教。將因等者。由 惑未斷故起智照。一分惑滅一分智忘。故智
無常。既有照用故名有為。果既惑盡稱理常 住。更無為作。將因名果故令智滿受有為名。 二斷即下斷德二。初列異名。解脫者。不繫名
解。自在為脫。在染不染名之解脫。方便等者。 機生則生。是生不生。機滅則滅。是滅不滅。權 示生滅不被染礙。故此涅槃名方便淨。二言
無下釋斷義二。初簡小。不知三種世間常住。 謂煩惱滅便無身心。安能自在名無體斷。但 於虛妄見思解脫。未得三千三諦自在。二大
乘下明大二。初正示。妙覺三脫名有體斷。所 言斷者。任運斷也。已有智德了三惑空。故處 九道惡自相離。眾生之心如塗膠手捉物皆
粘。諸佛之心如淨洗手捉物不粘。已有智水 洗其膠故。致令淨用自然不著。此智斷德說 有次第。用無前後。以三千法究竟即空。名今
智德。三千之法究竟即假。為今斷德。三千之 法究竟即中。是法身德。道前道後悉是一心。 通教尚是雙流。圓果豈當分隔。二故淨下引
證。證有體斷。見受業報全體即是性惡法門。 如富豪人七寶家業。凡夫生盲轉動罣礙。為 寶所傷。二乘熱病見是鬼虎避走遠去。圓人
之眼不盲不病。明見是寶自在用與。非觸不 被損傷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