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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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梵行品第十六 (從第十七經盡夜摩宮中偈讚品)
[0640b15] 四門之中初來意有六。一前是正位。今辨位 中之行。故次來也。二前明諸位別行。今辨 諸位通行。三前通道俗。今別顯出家所行。
四前明隨相差別。今顯會緣入實。五為顯 入住之因。謂自他二種梵行淨故。則入初住 也。六別顯初住成佛。則類前諸位。位位成 佛不由他悟之相也。具上諸意有此品
來。二釋名者。梵是西域之音。具云勃嚂摩。 此翻為淨。揀上淨行立梵行名。離染中極 故名為梵。即梵為行故名梵行。持業釋也。
亦有云。真境為梵智契為行。或涅槃為梵 修因為行。此二依主釋。梵行以何為體。體 略有三。一者即戒。戒能防非故得稱梵。二
者四等。三者是慧。涅槃五行中。梵行即四無 量。亦七善知。今此品中具含三義。然此三 各二。戒有二者。一隨相二離相。今文即相
無相。依如來教染衣出家乞食正命。是隨相 也。於修無所著。則戒相如虛空。即離相也。 四等二者。一有緣二無緣。生緣法緣皆名為
有。今即緣無緣觀察眾生。而不捨離是有 緣也。了知境界如幻如夢。即無緣也。慧有 二者。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今即分別是無分
別。謂於十法一一推徵。是分別也。觀無相 法了知平等離念契玄。即無分別也。上三 中二義。各初義通凡小。後義唯大乘。此二不
二為實教梵行。若一行具一切佛法。方是華 嚴之梵行也。梵即是淨。但以性淨故即行 淨。行淨故則智慧淨。智慧淨故則心淨。心淨
故一切功德淨。乃至成佛功歸於行。故云淨 行。然前信中之淨。隨事造修悲智兼導。至 此純熟了心自性。悲智無二故。小有不同。
三宗趣者。即以悲智無二事理雙修觀行為 宗。疾滿一切佛法為趣。第四釋文。文分為 二。先問後答。今初亦二。先敘問答之人。正
念天子問者。天者淨也。表所問事理染相絕 故。梵依天行而得成故。念與無念二而不 二。為正念也。法慧答者。表巧慧窮法。後佛
子下。正顯問端。於中先舉所問境。次云何 下。述所問相。問相有二。一問行淨所因。謂 隨相持戒之梵行。云何得離相之清淨。故不
應言淨劣梵也。二從菩薩下。問因所得果。 第二法慧下答。答前二問即為二別。先答 行淨所因。後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斯即
觀成利益也。今初分二。先明自行清淨 即離相之戒成。後復應修習下。明利他之行 淨。即無緣之四等二種智慧。通在兩文為
能淨故前中分四。一總示所應。二所謂下。 列名略釋。三若身是下。廣陳修相。四如是 觀已下。顯觀成相。今初。作意者。不墮無記
故。觀察者。以慧推求故。二中初列十法。即 列上所緣之境。後應如是觀下。釋上作意觀 察所以。唯令觀十法者。一為成圓數。二梵
行緣體不離此十。謂身口意三是行所依處。 三業行因三寶行緣。戒謂行體。問以善三 業歸於三寶。得受隨戒何要觀耶。答若不
觀察。取相堅持同權小故。見戒從緣起心 持戒為迷倒故。云何觀耶。廣在下文。今略 釋之。意云十中隨一。若是餘九即非明假
眾緣。以顯無性。況十中各十。一一推徵。相 盡理現名真梵行。第三廣陳修相。即尋伺觀 也。十法即為十段。前六通染。是故但約染
淨相違。名非梵行。亦不析破彼法自體。後 四唯淨順於梵行故。分析體空何有梵行。 十中各先總牒觀境。後以十事徵顯其非。
今初身具中。一非善者。身通不善體非順 理。梵行善性體能順理。二法既殊明身非 梵行。梵行何在他。皆倣此。當知梵行之言
貫通諸句。二體是無記非可軌法。三飲食資 成。四自相臭惡。五自性不淨。六種子住處 等皆悉可厭。七四蛇違反。八業惑所依故。九
是身無知。又要當死究竟不淨故。十八萬戶 蟲戶有九億。全以蟲聚成其身故。今此梵 行體是可軌性。能澄淨芬馨清潔。賢聖所欣
順法順教。體無雜染。與智相應眾善集成。 彼豈當是於十事求梵行叵得。當知梵行 離相離性下九準之。二身業者。身之作用名
為身業。語意亦然。十中四儀無記。餘六通 善惡故非梵行。三語具十事。初一語體次五 語緣。謂風觸七處而出於聲。此略無臍輪
牙齒。後吐納等四。是辨語相十事。望業皆 是語體。此唯無記故非梵行。四語業十事通 善惡故。亦非梵行。安立說者謂假施設。隨
俗說者。隨世名言。餘可思準。第五觀意十 事。覺是尋求觀是伺察。覺麁觀細是不定法。 言分別者。以慧揀擇。三分別中是自性分
別。七分別中任運分別。種種分別者。三中隨 念計度故。七中餘六。謂有相無相尋求伺察 染污不染污故。憶念者。追憶曾習唯緣過
去。思惟者。以慧籌度通去來今。並有一多 各成二種。上六皆別境攝。種種憶念義兼惡 作。幻術通思通念。眠是不定意識亦行。但
取境昧略。輕眠有夢。亦通善惡覺之勢故。 此十是心所。不離心故同名意也。徵破準 前。第六觀意業十事。皆意之用故名為業。
約遍行五徵之。一思二想次四是觸。後四 是受。作意一種總遍十段。故前云作意觀 察。即上四段亦各一蘊。此中思等與意何別。
但思等心所有二義故。一扶持心王屬前 所攝。二依心起用。屬此位收故。多從受 境以辨。若欲破者。既約遍行通於三性 故。非梵行餘準前知。第七觀佛十事觀於
三身。若依小乘。初五法身。以無漏戒等及 眷屬無漏五蘊。為法身故。次二報身。以三 祇百劫所修感相好故。次一化身。神通
化現故。業行通為三身之因。果報通語三身 之果。若依大乘。前八皆是化身。後一報身。 業行通語二身之因。涅槃是果離繫果故。菩
提是報報本願故。今一一推徵。若一是佛餘 者應非。一一皆佛則有多佛。和合成佛則 無自性。故中論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
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陰合為如 來。則無有自性。進退推求佛體寂滅。尚非 是有豈當是無。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
諸法性空中思惟亦不可。是知真佛既超心 境。依斯成行行豈相耶。第八觀法。但有八 句者。應梵本脫漏。豈餘九皆十此獨八耶。若
約有所表者。表除九十八使故。加十總觀 破百八煩惱故。然法有教理行果。今就後 三略能詮故。八中初一理法。次一果法。餘
六通三約理可知。約行者。謂不善不生妄 想不起。言語道斷智無分別。定無行處如 智兩冥。此六究竟即是果相。今推徵云。若一
是法餘則應非。一一皆爾。若謂總。是則和 合不實。隨得一法即應得餘。和合而成則 無和合。若以無合而為法者。無合之法豈
當有耶。又此舉法皆舉寂滅不生等者。欲 明一一自虛。法即非法梵行何從。第九觀 僧十事。前八約人後二就德。且依小說。言
預流者。始超凡地預聖流故。一來者。修惑 未盡。一度來生欲界中故。不還者。欲界惑 盡。更不還來生欲界故。阿羅漢者。此有三
義。一名殺賊。已斷一切諸煩惱故。二名不 生。三界之生永已盡故。三名為應。應受 人天大供養故。有四向者。向於果故。謂 斷三界見惑有十六心。至第十五道類忍
時。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即入修道。名須陀 洹果。欲界修惑分為九品。斷至五二向。斷 六一來果。斷七或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
全斷盡即得不還果。次斷上二界修惑。乃至 有頂八品惑盡。名阿羅漢向。三界見修都盡 得阿羅漢果。今此欲明梵行。粗陳名目。若
廣引婆沙俱舍雜集瑜伽則清淨梵行有累 名數。力有餘者付在說時。此中觀意。謂僧 名和合而有八輩。一若是僧餘則應非。又 一一別辨則無眾義。集此無眾豈成眾耶。
況於入流無所入等。以無為法而有差 別。則其體自虛。後二就德。德若是僧何須 八輩離法無人離人無法。一一窮究為僧 者。誰僧體既虛梵行安寄。第十觀戒。戒為行
體。亦賴眾緣。從緣成戒戒性如空。起心持 者。是謂迷倒。無善無威儀不雜二乘心。 是名持淨戒。此戒乃名真梵行也。其中十
事。前八是受後二是隨。受中壇場得戒之處。 問淨教儀並教授師。三說羯磨即得戒法。和 尚得戒根本。阿闍黎者。正即二師。義兼七證。
剃髮著衣是戒外相。隨中乞食四依之一。正 命。謂離四邪五邪。若依菩薩戒類例上文。 具如善戒經。及彌勒菩薩所造。受菩薩戒羯
磨所辨。此上十境。正約菩薩傍兼聲聞。設 依小受修觀則為菩薩。即如此方。又善戒 經。欲受菩薩戒。皆先具受前之三戒。故所
觀境通於大小。其能觀智唯實教大乘。上來 尋伺觀竟。第四如是觀下。辨觀成之相。望 前尋伺即為觀蓋。望後得正覺果。此但如
實觀成。文分為三。初約所觀十境如實觀 成。二此中何法下。約所成梵行如實觀成。三 如是觀察下。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今初。有
十句。初六句明三輪清淨觀。一不取能持 戒眾生。言身兼口意也。二不著所修行事。 三不住於戒法。亦即是事。亦通不住前法。
次三句。以三時門明不住持戒時。兼釋 上不取等言。三世推求不可得故。已滅未 至空理易明。現在多滯偏語空寂。以剎那 不住過未分之。故空寂也。次二句明二空
觀成。作受者。人業報是法。後二句。以不遷 理釋成因果空義。此世不移動。謂不從今 至後。彼世不改變。謂不從後至今。是為因
自昔滅無力感果。果不俱因無力酬因。 何有報受。以物各性住性本空故。二約所 成梵行如實觀成者。有十一句。初句總顯 無名。十已空故。餘句為別。一不從十生。
二非屬身等。皆十已空故。上二句約緣以 徵。次二句就體以徵。初句明離前十外無 別無作戒體。十外有體不假前十。次句亦 無有作。作之受隨前已空故。次句雙非顯
中。無性防非故。次五句約五陰。有二意。一 就戒體。有說。無作戒體體即是色。有說。非 色非心。五蘊之內。初一是色後四是心。今言
為是色者。顯非是色。以其所立無表依表 生。表色無表色。今明觀意。表色尚空。何有 無表。為非色者。顯非非色也。從色生於
戒尚不名為色。從色生於戒豈是非色耶。 言為是識者。意顯非心。若言是心者。一切 皆有心應常有梵行。是知非心也。若言非
心木石應梵行。是知非非心也。若言非色 非心行蘊攝者。但是行蘊應皆名戒。二就 修行梵行不離五蘊。若即蘊者。有蘊皆 梵行。若離蘊者。豈是我梵行。故後結云皆
不可得。第三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以無得 故。文有十一句。初句為總。次九句別顯無 得。一由上三世皆空故。二由於身無所取。
於修無所著故。三言心無障礙者。即前於 法無所住故。於風行空無有礙故。四作 受二念不現行故。五雖空不礙涉有故。六 七涉有不迷於空故。受觀無相。受謂忍可
於心。觀謂起用於境。八結歸平等。大般若 曼殊室利分云。我不見有一法非佛法者 故。無法不等。九一收一切方顯具德圓融。
末後一句總以結酬。由上義故名淨梵行。 上辨自利行淨竟。第二復應下。明利他行 淨。文分為二。初深觀果智。即利他之方。
後慈念眾生成無緣四等。是則自利利他上 求下化。皆具足也。今初文三。初舉法應修 謂梵行體也。緣體宛然一心湛寂。梵行用也。
不思不造萬行沸騰故。不但心觀圓明。復應 廣集佛智。二何者下。徵起別列可知。三於 如來下。結勸廣學。第二聞已下。慈念眾生
成無緣四等。文有四句。一雙起慈悲。如犢 母隨子。二思惟藥病成大法喜。三即行無 求以成大捨。四智了諸境導成無緣。此中 五喻廣如十忍然釋有通別。別者如幻似
有不實故。似有故假不實故空。此二不二 成中道智。如夢者。虛妄見故。如影者。從業 緣現故。如響者。屬諸因緣故。如變化者。須
臾變滅故。若如是了境。即終日化而無化。 亦為眾生說如斯法。是謂利他梵行清淨 也。第二大段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問。文
中分二。先牒前因深。初總指前文。不生二 解則舉其要。即所行無二。二一切下。酬其 果滿。先標後釋。今初。由理觀深玄。了性具
足。萬行齊修故。令大果無邊德用現證在。即 一切明其果大。疾現語其速證。後初發心 下釋。先釋疾現之言。後釋現前之相。今初。
上言疾得疾在何時。故云初發心時。何法 現前謂無上菩提也。後知一切下。釋現前之 相。亦是出其所因。何者。夫初心為始正覺
為終。何以初心便成正覺。故今釋云知一 切法即心自性故。覺法自性即名為佛。故 下經云。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斯良證
也。斯則發者。是開發之發非發起之發也。 何謂現前之相。夫佛智非深情迷謂遠。情 亡智現則一體非遙。既言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則知此心即一切法性。今理現自心。即 心之性已備無邊之德矣。成就慧身者。上 觀法盡也。正法當興今諸見亡也。佛智爰起。
覺心則理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