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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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二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744a27] 第六爾時金剛藏菩薩說。此下請分中三。初 說已默住。二是時下三家五請。三爾時金剛 藏觀察下。許說分齊。所以默者。將欲演之
必固默之。欲令大眾渴仰請說故。所以 俟請者。略有二意。一增諸菩薩尊敬法故。 二前本分中。舉地歎勝。為增樂。欲令此 請中生正解故。云何生解。謂由請故得說
默之由。顯地體甚深離於言念。令眾先解。後 聞說分不隨聲取。離謬解故。即復由此 故。有第三示說分齊。初默可知。第二請中
三家請殊。即分三段。謂初解脫月請。二大眾 請。三如來請。所以要三家者顯法深妙。令 聞解故。眾首顯揚當機渴仰。化主加勸事方
周故。道大兼亡法應請故。為順請主。此眾 堪聞言不虛故。為成請者。如來護念而生 信受言有徵故。此約因請生請亦是次第。 又佛請者即名為加。謂眾雖已請要假主
佛威光。方堪說故亦名為教。如來教說顯 剛藏說。傳佛教故。又前二家請。顯此地法 因人修故。後一家請。顯此地法佛所證故。
前之二請餘經容有。後之一請餘經所無。法 華三請但是一家。良以地法甚深寄位難說 故。又三請次第者。初解脫月者彼眾上首故。
餘問則亂。何緣大眾不亂問耶。眾調伏故。 由前二止三請抑揚時眾故。次眾請以表虔 誠。然非爭起。依前請儀同聲齊請。故亦不
亂後。聽說理窮故如來勸說。今初眾首請 中。總有三請。所以三者順世儀式。少不殷 重多則繁亂。正得中故。以止有三。抑揚
當時調伏機故。二家助成各唯一請。然依 三請應分三段。若兼三止應分為六。以 前默住之止。通為五請之本。不可唯屬於
初故。止請相乘。且為五段。一怪默騰疑請。 二法深難受止。三歎眾堪聞請。四不堪有 損止。謂雖有堪者亦有不堪故。五雙歎 人法請。謂不堪聞者以法深故。亦得佛
護固應為說。於是剛藏理窮更無違請。就 初請中分二。初明大眾覩默生疑。二解脫 月下騰疑為請。今初言何因何緣者。疑怪 之辭。為因說者不能說耶。為緣聽者不
堪聞耶。金剛藏下出所疑事。二騰疑為請 中二。初敘請因。謂領眾疑故。二以頌正請。 文有五偈顯說聽無過。是以應說。即分為
二。初偈說者無過。亦遣大眾何因之疑。後 四聽者無過。亦遣大眾何緣之疑。雖似初 二徵默所由。為拂眾疑。後三請說為遂眾
欲。文彰略耳。非不互通故依前判。今初歎 說者淨覺無過。偈初二字偈末三字。合為徵 問之詞。謂有中間淨覺無過。何故不解釋
耶。聖德雖多偏歎淨覺者。是說因故。覺即 覺觀。由此得為口加行故。具能所治無 思發言故云淨覺。淨覺之人名淨覺人。三字
為總。餘皆是別。別歎淨覺有二勝能。一攝 對治。謂念智具。念謂四念智謂如智。二離諸 過謂餘十字。具字兩用。初中由有能治。所
治不生。所治有二。一者雜覺。謂凡夫尋伺 與四倒相應。即迷事倒。以四念為治。二雜 覺因憶想分別。謂隨名相轉即迷理倒。以
真如智為治。前唯凡夫。後通凡小。言離過 者離三種過。一由無瞋等功德具故。離慳 嫉過。謂無瞋治嫉等取無貪。無貪治慳不
等無癡。無癡即前念智攝故。二由前已說 上妙地故。無說法懈怠過。三由有樂說辯 力無不樂說過。然念智正為治雜覺等。故 受治名。而無瞋等本意不為治於嫉等。有
此任運自無彼故但名離過。第二歎聽者 無過中四。偈分三。初二歎同生眾。論云。 同法決定故。有樂聞故。次一偈歎異生眾。
論云。復示餘者心淨故。後一偈雙歎。論 云。又顯此眾皆堪聞法故。今初二偈前 偈歎根。故云決定。後偈歎欲故云欲聞。 若有欲無根雖聞不解。有根無欲設聞
不受。故須雙歎。今初同法即是同生。揀後 異生。決定即是根器。揀後樂欲。初句為總。 論云。決定者黠慧明了故。黠慧即根黠能知
教。慧能入證故。次二句別。論云。決定有三。 一上決定願大菩提。故云勇猛。二名聞決 定。他善敬重故云無怯弱。由內無怯弱外
著大名。三攝受決定。謂彼說者善知故。即 經說地名由堪攝受方為說耳。下句徵默 可知。後偈歎欲中。初句所欲之法。次二句
正明有欲。後句結請。論云。是中若但有阿 含決定。無證決定。但有非現前決定。無現 前決定。如是決定法器不滿足故。不能聽
受者。現前是欲現見起故。非現前是根。但冥 具故。此中意明。但有根而無欲不堪聞法。 今前偈於教決解於理決證。具二決定。為
非現前之根。復有今偈現前之欲教證決定。 則具足決定故堪受也。其心無怯弱者。論經 云。佛子智無畏。無畏即無怯弱。契理之心。
即名為智然智有二種一證法。故此屬前 根。二現受故此屬今欲。欲亦須智。故於樂 聞心無怯弱。總前二偈根欲。雙具諸地妙
義。願為說之。第二一偈歎異生眾。但云眾 會故雙歎根欲。初句為總心無濁故。名為 清淨。三句為別。別離六濁。一不欲濁。謂無
心餐採故。離懈怠治之。二威儀濁。不恭肅 故。嚴整治之。三五蓋濁。貪名等故。潔淨 治之。四異想濁。謂貢高雜染輕慢雜染等。皆
名異想。今說行堅固不動治之。五不足功 德濁。善根微少故。於彼說中心不樂住。具 功德治之。六愚癡濁。謂愚闇不了故。智慧治
之。第三一偈雙歎二眾。云一切故。相視為 總。論云。迭相共瞻者示無雜染故。餘皆 是別。咸恭敬等無輕慢雜染。下半喻顯敬
法轉深。何有雜染。論經云。如蜂欲熟蜜。古 釋云。齊心趣證如蜂熟蜜專意。求教如 渴思甘露。今即但。云念蜜則二句皆通教
證。然蜂之念蜜渴之思漿。喻希法喜解脫 之味更言好蜜復思甘露。顯法之妙思渴 情深。第二爾時大智下法深難受止。文中二。
先敘意。後偈酬前中令眾歡喜。是總酬答相。 謂說偈本為除前疑惱得心喜故。酬答有 二。一堪酬答。自有大智故。二不怯弱酬答。
不畏大眾之不堪故。論云。此二示現自他 無過故。故後偈意明法難說。非己無智而 不能說。但言難聞。非斥大眾全不堪聞。 偈中五偈分四。初二頌明法難說。遣上何
因之疑。成上有智。次頌顯法難聞。遣上何 緣之疑。成前無畏。三一偈喻難說聞。後一 偈舉難結默。初中分二。前偈顯難說之法。
後偈彰難說所以。今初偈末難字。即是總相。 謂難得故。難得所以後偈明之。此難有二 種。一最難。體出名相故。經云第一。二未曾
有難在相所無故。經云希有。上二明難相。 何者是難法體。即偈初二句。菩薩行者是出 世間智。謂即是證道。證心涉境故名為行
地。事者謂十地事行即是教道。相差別故。最 上者。通說上二勝故。諸佛本者。釋上證智 得菩薩行名所以行。是因義。覺於佛智所
以名佛。今此證智亦覺佛智。故為彼本。本 即因也。此之教證於何處成難。謂顯示分別 說。證道亡心故難顯示。教道依證亦難分
別。第二釋難所以者。彼前菩薩行事所以 難者。由住微妙深義故。故論云。彼菩薩行 事義住不可如是說。偈中初二句對劣彰 深。次句就勝顯妙。末句舉聞迷惑顯成
難說。於中難者是總相。云何難。難得難證 故。難得有四。一微細難得。顯非聞慧境故。 二難見難得。亦非思慧心眼見故。三離念難
得。亦非世間修慧境故。以地智是於真修 故。非地前心數分別緣修之境。四超心地難 得。非唯非地前之境。亦非登地已上報生
善得修道智境。謂變易所起異熟心識名為 報生。生便能知無常等。故名善得修道智。 以非照實之智故。亦不測地智。知無常 等未忘心境名為心地。以七地已還皆容
出觀故。又此善得修道智即加行。後得智 非根本故。所以揀之。故瑜伽五十五修道 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既通於世 故非其境。既非四心之境是誰境耶。即佛
智境。何者是智見實義故。出生有二義。一 生彼佛智故。二出離於生是無漏故。末句 云。所以難說者。聞者隨聞取著悉迷惑故。
第二一偈顯難聞者論云。已辯難說復顯 難聞。然偈中舉具德能聞。反顯難聞。兼欲 使人學能聞故。於中三句舉德。末句結成 能聞。初中初句為總。謂持聽法心堅如金
剛。則能得聞。下二句別。堅有二種。一決定 信堅。即第二句。若無此堅於他分法不能 入故。二證得堅。即第三句。若無證堅於自
分法不能入故。深信之相云何。謂於佛智 設心智不及。仰推佛智非我境界。是深信 相。即勝鬘三種正智中仰推智也。所信是何。
謂佛勝智慧。以此地智上同佛智故。佛智 有二。一菩提智。是自行證法稱性無邊。二 化生權智是利他教法。隨機隱顯種種差別。
即是法華諸佛智慧及智慧門。於此二深皆 能信故。云何證堅。此亦有二。一知是能證。 二心地是所證。言無我者。通能所證。心地
即二空真理。所依之事謂唯識相。論云。隨心 所受三界中報。此即異熟識。又隨心所行 一切境界。亦名心地。此即前七轉識。及通
八識相分內外諸境。於此二類。如實了知 我法二空。成無我智。下句結成。既知難聞 之義。如是具上二堅。方聞上來微細勝智。
第三一偈喻難說聞中。上半喻下半法合。此 中喻意不單取虛空以無畫處空不為喻 故。亦不單取畫。以壁上畫不將喻故。正 取空中之畫。風喻亦然。於中能依風畫以
喻阿含。所依之空以喻證智。然空中風畫不 可言無。謂若依樹壁則可見故。亦不可言 有依空不住故。非有非無故不可說。文
意正爾。論有三段。初釋喻相次釋合相。後 揀喻不同。初中有三。初離釋二喻以明非 有。次合釋二喻以明非無。三雙結二喻成
不可說。前中畫喻有二。一正顯喻相云。此 偈示現如空中畫色如壁者。謂此空中畫色 不異壁上畫色。故云如壁。若爾。何以不見
二顯其非有。論云。是中不住故不可見。謂 壁上之畫有壁可住。故可得見。空中之畫 無可依住故不可見。下風喻亦有二段。一
云如空中風如樹葉。此正顯喻相。二云。是 中不住故不可得見。此顯非有。謂樹葉上 風有葉可依故可得見。空中之風無可依 住故不可見。二合釋二喻以辯非無。云
此動作者。非不空中有是二事。此論意。明 但無可依故不得見。非風動畫作其體全 無。三結成不可說義云。是虛空處事不可
得說。處者虛空處。是風畫所依之空。虛空 事是空中風畫之相。由前義故不可說有。 由後義故不可說無。故此空處及畫事風 事。皆不可說其處所。第二釋合喻中。次
第合上三段。而但雙合。初論云是畫風如說 者。此合上喻相。次論云。以非自性不可得見 是不住故以其客故者。合上非有。即以非
自性合上不住。以其客故者。出名無性不 住所以。謂名是實之賓。故無所住無自性也。 二合前非無。云非不於中有此言說。三合
前結成不可說。云如是佛智言說顯示地校 量勝分別難見者。佛智即所分別。合上空處。 言說顯示下。是能分別。合上空中事。以詮
從旨故亦難見。合上不可說處。然論佛智即 今經牟尼智。牟尼此云寂默。以智相即智 性故。此即地智而名佛智者。無二體故。亦
是譯人見牟尼之言。謂是釋迦故耳。第三 揀喻不同者。舉二喻者喻旨別故。論云。 畫者喻名字句依相說故。謂畫有相狀如 名句之屈曲。能顯地相。風者以喻音聲。聲
無屈曲如風之相。假實既殊故雙舉之。又 假實相依闕一不可。故云。又說者以此二 事說。聽者以此二事聞。故舉二喻雙喻說
聞。若將二喻喻所詮者。仍有兩重。一風畫 喻地相所以不可見者。以同地智故。如 風畫合空。二將風畫復喻地智。地智所以 不可說者。以即同果分。離言說相故。如
風畫合空。若以果從因則亦可說。以智從 相地有差殊。以旨從詮可聞可說。是則無 聞說之聞說也。第四一偈舉難結默者。若
準上義。以二事說以二事聞。則可說可聞。 但是難見如何不說。故有此偈。意云。說聞 本在證見。難見說之何益。況復加以難信
故我默然。初句所證見法。次句難證。難中之 難故云最勝。次句難信。非地前證信故曰 世間。上三句舉難後一句結默。第三解脫
月歎眾堪聞。請前已歎竟。此復歎者。由聞 上言證信難得。示現此眾有信有證有堪 能故。先長行後偈頌。前中分二。先敘請。後
佛子下。發言正請。於中三。初陳眾集。二善 淨下。歎眾具德。三善哉下。結請。二中十句 初總餘別。總謂善淨深心離教證過。故名善
淨。深心有二。一具修一切諸善行故。即下 教淨。二與理相應故。即下證淨。下九別中。 前五阿含淨。後四證淨。謂順教修行名阿含
淨。證理起行名為證淨。教通地前證唯地 上。今初五中。一善潔思念即欲淨。隨所念 阿含得方便念覺淨。謂得方便。即不取念
相名為善潔。二善修諸行者求。淨三業敬 順起求法行故三。善集助道即生得淨。願 得益眾生處上上勝生。生而便得悲智勝念。
以助正道故。四善能等即受持淨。親近多 佛意在多聞憶持故。五成就善根即行淨。 為求地上真證法故。習少欲頭陀等離著
善根。後證淨四中。一捨離癡惑者得淨現智。 善決定故。謂真見道中得無分別智。非比 知故名為現智。相見道中以後得智審觀
理智故決定無惑。亦可俱通相見道中。亦 名現觀。真見道中決理無惑。皆破無明故 云捨離癡惑。二無有垢染即不行淨。修道中
一切煩惱不行故。相見道後至金剛無間道 中。皆是修道。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故名修 道。滅二麁重皆使不行。對見道中初斷所
知。故云垢染。成唯識第十云。煩惱障中修 所斷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 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伏盡。令永不
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七地之中雖暫現 起而不為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等。煩 惱即是垢染。不行即是無有。然見道中。非
不斷惑見理義增。修道位中審慮重觀除障 義勝。故此偏說。三深心信解即無厭足淨。不 樂小乘。但於上勝佛德深心希欲。信解決
定故。四於佛法下不隨他教淨。趣菩薩地盡 道中自正行故。上歎德竟。第三結請可知。 二偈頌中。初偈直舉法請不頌前文。上半
舉法請說。下半彰說有益。後偈頌前請可 知。第四爾時下。不堪有損止中二。先長行 中亦二。先領前所歎對下有損。所以言雖。
後然有下。舉損違請。於中二。先舉損劣解 之人。通凡小等。皆是迷法之器故。多生疑 者。正行相違猶豫義故。惑者心迷於理能破
壞善法遠離善法故。此明現損。於長夜下。 明其當損。後我愍下。結默違請。偈中亦二。 初偈頌前段。淨明有信餘皆有證。如山如
海雙喻教證。後偈頌後段以取相故。但 依於識不能依智。第五雙歎人法請中。 復重請者。示彼疑惑應須斷之。豈可避之。 避之不說有多過咎。何等過咎不得成就
一切佛法。文中先長行。後偈頌。長行中三。 初標請。次何以故下。釋請。後是故佛子下。 結請。釋中二。先直徵釋。後轉徵釋。前中先
徵意云。何以當得佛護而能信耶。釋云。法 應得護由得護故必能信受。二轉徵釋中。 先徵後釋徵。意云。何以說十地時法應得
佛護耶。下釋意云。如來說法不離教證。最 所要故。文中三。謂法喻合。法中最初所行者。 依阿含行故。成就一切諸佛法者。是證智故。
此即九種教證中。第四修成相對。二喻中以 字母喻於地智。為諸法本。論云。書者是字 相。如嘶字師子形相等者。以書記字非正 字體。言師子形者。謂
[虱-(乏-之+虫)+允] 字如蹲踞形。有云。 如呼師子為 [巢-果+七] (詞孕) 多故。 [巢-果+七] 字像形似師子
頭尾者。全不似也。字者論云噁阿等者。即 十四音正是字體。字即文也。等餘十二。然 有十四音。二音不入字母。謂里梨二字。數
者名句。此二是數義者。謂有二字多字名。 必以多字成句故皆數也。說者是語言。皆以 字母為本者。明末依本喻果依因。字母究
竟者。明本能攝末。喻因無不攝。上二順 明。無有少分離字母者。反成上二。言字母 者。即迦佉等三十四字。以前十二音入此
三十四字。則一一字中成十二字。復有二 合三合乃至六合。展轉相從出一切字。故名 為母。論經名為初章者。以梵章之中悉談
字母最在初故。然五天口呼。則輕重有異。 書之貝葉字體不殊。梵天之書千古無易。 不同此土篆隷隨時。故此為母。亦常楷定。
三合中初合末依於本。後十地究竟合因 無不攝。所以須此二者。若但言為本容 非是末。如以百錢為本成多財貨等。今明 如水為海本。無海非水故。云究竟無有離
者。又為本者非但因為果本。亦乃後為前 本地前。望證修阿含故。初心即以智觀如 故。第三結請可知。問若依上義。諸佛有力 能令信者。何故今後眾生於彼法中亦有
謗意。答有二種定。則不可加。一感報定。以 先世今世造定業故。二作業定。宿惡熏心 猛利纏起難曉喻故。上如釋種下如琉璃。
頌中初偈頌標請。後偈頌釋請。略不頌結。 頌釋中長行法中無究竟之言。而喻中有。今 此反前欲顯具有。又法中明本能生末。合
中明末依於本。皆影略耳。第二大眾同請 者。上來眾首請說。顯眾堪聞樂聞。今大眾 展誠自陳有根有欲。文中先敘請。後正偈
請。於中二。前四偈半歎人堪能請。後一偈 歎法成益請。今初亦二。前二頌歎說者。餘 歎聽者。前中初五句歎說者。自成教證。後
三句歎能令他入。今初。初四句歎證。後一 句歎教。自分所成一切行位。通名為證。上 受佛教說為阿含。即九種教證中第八門
也。今初上者是總。然總有二義。一雙為教 證之總。二唯顯證力辯才。對教名上。此中 歎證辯才有三。一真實智為辯所依。即經
初句無漏故無垢。過小故云妙。二辯體性 即第二句。謂堪能分別無邊法義故。三者 辯果即下二句。依前起詞樂說故名為果。 一詮表深旨字義成就。即下一句二滑利勝
上字義成就。即宣暢句。二有一句歎阿含。 謂念持於教得淨慧無疑名清淨行。三句 歎能令他入者。初句令入證。謂已入地者 令得佛十力。未入地者。令得入地。故云
集功德。集功德即論經淨心。淨心即初地。由 集德成故。後二句令入阿含辯才分別說 者。意令受持十地法故。說主既內具二力。
外令他入。何故不說。二有二頌半歎聽者 中二。初偈歎眾有根。後一偈半歎眾有欲。 今初由有根故堪受教證。初句有治。次二
句離所治。下句結請。結請惟願是總。惟願 有二。一求阿含。二求正證。有二妄想不 堪聞教。一我二慢。以我慢故於法法師不 生恭敬。以定戒為治。謂若有定則心調
伏。故內無我慢。戒則善住威儀外相不彰。 有二妄想不堪得證。一邪見顛倒見故。二 疑念於不思議處不生信故。有二對治則
能得證。一證見善思義故。即經集正。謂積 集深思故。二者正心。信心歡喜故。二歎有 欲者。顯示大眾求法轉深。於中一偈喻明
半偈法合。前有四喻。喻四種義門。示現正 受。彼所說義。一受持謂求聞慧。初聞即受隨 聞受持。如水不嚼隨得而飲。二助力。謂求
思慧嚼所聞法助成智力。如食咀嚼以資 身力。三遠離。謂求修慧依聞思行能去惑 習。如服良藥藥行除病。上三三慧。四安樂 行。謂求證智即三慧果聖所依處現法受樂
行故。如蜜眾蜂所依故云貪也。後法合中 能求一向是法。所求猶通法喻。以一甘露 總合四喻。甘露有四能故。一除渴。二去 饑。三愈病。四安樂故。二有一偈歎法利
益請。直觀經文似當結請。今依論判故 云歎法善哉是總。所說法中善具足故。善哉 有三。一所依即廣大智。說地必依此慧故。
二體性即第二句。正說入諸地則地地轉勝 故。三者地果即後二句。謂具十力無障礙佛 菩提故。行亦果行如出現品說。自下第三 如來加請前雖二家四請。為顯法勝復待
佛加。前來為分主伴主佛。唯明意加。今欲 具於身口故復重加。又前默與威神令有 加請。今加為說不與前同。若爾諸佛前已 具於三業何得復加。前但是加未是請故。
今以加為請並異於前。上力被下說以為 加。因加勸說目之為請。加即是請故云加 請。長行則以加為請。偈頌則以請為加。 不以常口求請。而以雲臺發言。不以常
身展敬而以光業代者。為不輕尊位故。 要復請者為重法故。前加分中不加大眾。 今此加者。前若即加說主。無由三止。此若 不加請主。前言得佛護念便為無驗。文
中通有八業二身。且分為二。先長行有二 身七業。後偈頌但明請業。前中二。先此佛光 照十方。後十方佛放光照。此二光互照必
互相見。二段皆有二身七業。今初分二。先 明光體業用。後作是事已下。正明所作。今 初。先明光本。上加於下多用眉間之光。亦
表將說中正之道。出清淨下。正明體用。 於中文有六業。一覺業。即光名體。謂是光 照菩薩身。已自覺如來力加故。覺照光用
故曰焰明。二百千下。因業。能生眷屬義 故。三普照下。卷舒業。舒則普照十方。卷則 還入常光。今文略無卷業。若兼取下文。如
日身中於空中住。義則通有。四三惡下止 業。五降伏業。論經云。一切魔宮隱蔽不現。 今經闕此。六又照一切下。敬業。顯現佛會
令物敬故。七又照十方下。示現業。正為令 眾見說聽者。皆得佛加堪說聽故。長行受 身加之名偏從此立。二正顯所作即二身
之一。言二身者。一流星身。往他方世界故。 論不指經。古德共指卷舒敬示三業當之。 以是往來光體如星流故。二如日身。謂如
日處空即此所作。於上空中為臺是也。故 以身業相對。應成四句。一業而非身。謂 八中除三。二身而非業。即如日身。三亦身
亦業即流星身。四非身非業。此經所無。即 論經彼此相見。以身約有體業約有用。三 則雙具。四則非正所為故。二十方佛放光
照此者。正為照此。然其作業亦周十方。七 業二身不殊此佛而加。又亦照此娑婆。經 文以主佛普照此。不待言伴佛普照。正意
為此加被相故。第二偈頌明請業中二。初 偈所依望前猶屬於身。後正偈請。五偈分 二。前四加請所說。後一教說分齊。前中亦
二。初二偈舉法請。後二偈舉益請。前中亦 二。初偈正顯作加。後偈顯加所為。今初。加 於彼三字是總。此偈正為加故。其世中上亦
總亦別望加於彼是別。以二種加中是具 果加故。望四勝義是總。以上即勝義具四 種勝。為世中上故。言四勝者。亦如世王。
一自在勝。所作無礙故。即經初句言佛無等 者。由離二障解脫自在不染如空。十地已 還皆無等故。重言等者唯與佛等。欲顯佛
佛等正覺故。二力勝。即經十力能伏邪智 之怨敵故。三眷屬勝。即無量勝功德及人間 最勝。論經即當無量諸眾首。謂具功德堪
為眾首。故云人間最勝。論云諸眾首者。佛 於世間最上勝故。四種姓勝。謂家姓勝故。 即釋師子法。於中又二。一釋師子是生家
勝。謂應生釋姓輪王貴胄故。諸佛同加。偏 語釋者以現見故。是主佛故。二法之一字 是法家勝。謂非但生家勝。諸佛皆同真如法
中住故。由上四義故。稱法王名世中上。上 云二種加者。一具身加依法身故。謂釋師子 是有法所依之身故。二具果加證佛果故。
即是世中上。及別明四勝。異未成佛之色 身故。今此具德之人加金剛藏。第二偈加所 為者。欲令開現法藏義故。文中初句及下
句。以佛威神是說所依。餘文正辯所為。開勝 藏一句是總。下十字是別。別歎勝藏。有其 二種。一義藏成就。二字藏成就。義藏即勝妙
行。行者。諸菩薩行。所謂助道法故。妙者。真 實智故。即是證道。勝者。神力勝故。是不住 道。染淨無礙故云神力。如是顯示深妙勝
上之義。二字藏者。即諸地廣智及分別說。謂 說十地差別相故。上舉法請竟。第二舉益 請者。顯所說法利他有三時益故。二偈分
三。初半偈聞時益。若得上加。則法寶入心 成聞持故。次半頌修時益。上句修時因圓。 下句所修果滿。後一偈轉生時益。即具堅種
人。上半順明。明有信之益。下半反顯舉無 信之損。論經但有順明。偈云。雖在於大海 及劫盡火中。決定信無礙必得聞此經。今
經堪受即決定信義。此中大意云。若有信有 機為堪受者。無問惡道善道。難處生皆 得聞經。以難不障聞故言雖也。海水劫 火即是轉生難處。大海即是惡道畜生趣故。
故論云。龍世界長壽。亦得聞此經。偈言雖 在於大海故。而言長壽者。如有經說。右 脇著地未動之間。已經賢劫千佛出世。更
一轉亦爾。但暫臥息尚爾。況其一生。劫火中 者。即是善趣。論云。雖在色界光音天等。亦 得聞此經。偈言及劫盡火中故。此即指二
禪已上為長壽天難。然論無長壽之言。而 前龍趣却有長壽。且三惡為難不必長壽。 恐是譯人誤。將此中長壽入於前文。然二 經中文皆巧略。若具應言劫盡火起時在光
音天中故。論為此釋。以火起時初禪無人。 二禪不為其壞於中得聞故。等言等取三 禪四禪。免水風災長壽天難。乃至無色亦皆 得聞。今舉初攝後。及對水成文故云劫
火。案智論等通上二界。除五淨居皆長壽 難。今不取初禪者。以彼有梵王多好說 法。有覺有觀聞法障輕。又正已燒故不說 之。上順論釋。八難之中善惡二趣各舉其
一。理實八難皆容得聞。又劫火之言兼佛前 後。劫壞之時無佛出故。脩羅地獄容在海 中則兼數難矣。今經但云劫火。則正在火 中亦容得聞。以眾生見燒燒處有不燒
故。問若依前義。云何堪受法人復生難處。 答此約乘戒緩急應成四句。一乘緩戒急。 生長壽北洲不聞法要。二者乘急戒緩。生 三塗中不礙聞法故。佛會中多列龍鬼等
類。三者乘戒俱急。則人天聞法。四乘戒俱 緩。則處三塗諸根不具又不聞法。今海水 劫火是二三兩句。餘二無乘故。經論不明。
即後半意勉旃學徒。願留心法要故。涅槃 云。於戒緩者不名為緩。於乘緩者乃名 為緩。第二一偈教說分齊中。應說諸地者。總
勸說也。說地何義。謂應說前字藏之中諸 地廣智三漸次相故。次修習言即為總相。 言漸次者。漸明非頓。次辯不亂。云何為三。
一觀漸次。二證漸次。三修行漸次。此即十 地之中。加行根本後得三智。為地地中初中 後相也。勝智道者。即觀漸次。道者因也。以
加行智為正證勝智之漸次。故名勝智道。 謂說此十地若加行觀。若加行所依止理。能 生諸地實智故。次入住展轉者。是證漸次。
入者入地心。住即住地心。未轉向餘地故。 展轉即出地心。地地轉所住處故。即此三心 證智自為漸次。第三句即修行漸次。以後
得智要由證真修行。方能了俗故。名修行 漸次。言法智者。正辯後得智體緣法別。 故名為法智。此智從二境生。一由證真故。
云從行生故。論云。行者入住展轉成就故。 二外能了俗故。云從境界生故。論云境界 者。此行種種異境界故。謂以正證之行。行
於俗境是後得也。利益眾生一句。結說之 益。亦是後得智境。問地地正證者。如初地中 正智親證真如。則後九地中不應更證以
如無二無異故。古德釋云。如雖一味。約智 明昧有十親證。此亦順理故。唯識論云。雖 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此
約所證德異故。有十地親證。又云。雖初地 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 滿。後後建立此。則亦約能證明昧意也。若
唯取所證德異。則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 全通如無異難。如人觀空小時不遠大則 漸增。空雖無差眼有明昧。自下第三許說 分齊。謂所說不過義說二大。是地分齊。於
中二。先敘說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觀 察十方是敘說儀。論云。示無我慢無偏心 故。觀十方佛將欲承力。故無我慢。觀十
方機擬將普被故。無偏心故。上下文皆云 承佛神力普觀十方也。亦可普觀物機不 慢旁人。普觀諸佛不偏一佛。欲令大眾增 淨信者。是敘說意。謂眾先有信深渴所聞。
今更示說正地二大增益聞者。堪受正義。 不如言取名增淨信。若準論經更有增 喜。彼經云。欲令大眾重增踊悅生正信 故。以踊悅即是淨信故。今略無故。論云踊
悅者。心清不濁故。由信以心淨為性。則 稱理而悅。以前說主違請中已令眾喜故。 今云增如何得此踊悅。論云踊悅有二種。
一義大踊悅。為得義故。二說大踊悅。因此 說大能得義故。義名所以深廣稱大。即是 當法受名。說名詮表。因於此說得彼義 故。依所得義故名為大。大之說故依他受
稱。聞於二大皆踊悅者。因詮得旨湛淨 無疑。法喜內充故增踊悅。大意如此。然二 大體相古說不同。遠公云。此地經中宗要有
四。一是言教。二是所說教道之行。三是所 顯證道之行。四是證道所表地法。就此四中 初二為說大。以行依言成。言依行發故合
為說。後二合為義大。以證依法成法由證 顯。故合為義。賢首釋云。此經宗要有六。一 所依果海如太虛空。二地智所證十重法界。
如空中所畫之處。三根本智能證法界。如能 依畫相。四諸地後得隨事起行悲智不住。 五諸地加行所起行解。為趣地方便。六寄
法顯成諸地差別。如第二地中十善為正。 三地禪支等。於此六中前三合為義大。後 三合為說大。然其後解不取能詮者。意云。
如偈中七偈亦明義大。豈無能詮。正應用 所以甚深故。名之為義。可寄言說故稱為 說。且依後解。古德因此復辯可說不可說 義。然下論自明因果二分說不說義。非無
眉目故今敘之於中先就義大。次約說大。 後辯雙融義中有三。一約果海可以總標 舉。令人知有。名為可說。不可指斥示 人名不可說。二約證處。既此所證離相離
名。還云此法不可說聞。以此遣言之言當 彼法。故名為可說。有言斯遣名不可說。三 約本智。謂以遮詮易解故名可說。直詮不
逮故不可說。攝論云。無分別智離五相故。 謂睡眠昏醉等。以直詮不到故。約遮詮以 示彼法二就說大中亦三。一約後得智。隨
事行相可以言辭分別。是則可說。是出世 間故不可說。二約加行智。謂是意言觀故是 則可說。觀中行相言不至。故名不可說。又
諸法自相皆不可說。諸法共相皆是可說。此 通一切法。三約所寄法。可以寄此表示令 人解十地故名為可說。不可以此即為十
地。名不可說。三約雙融中。此上六中各說 即是無說。無說即說。無二俱融準思可知。又 果海離緣故不可說。所證就緣是則可說。二
所證非修故不可說。能證修起是則可說。三 正證離相故不可說。後得帶相是則可說。四 後得無分別故不可說。加行有意言。是則可
說。五加行觀無分別故。不可說。寄法表地 是則可說。此上不可說。皆各不異於可說。 以真理普遍故。可說不異不可說以緣修
無性故。是故下文雖說一分。義亦不少。故 論。云如實滿足攝取故。意在於此。涅槃亦 云生生等皆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
故。說不說不可局執。餘至下明。上來敘意 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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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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